我想请教各位学财快的,告诉我,我应该如何维权。
公司是贸易公司没有仓库,我是做业务的。在会上老总说让我兼职做仓管,我也没有多想。从2005年5月起,我每次就在财务的要求下记了商品帐和进出仓单。在单据上从来就只有我一个人的签名。
有次我让财务签,可她拒绝了。当时我就后怕了。向老总反映了情况,可财务和老总是亲戚。老总就只回复我说,他会考虑考虑。
于是就没有下文了。
至于记录的货物,有些我是知道有的,有些我是完全不知情。
可我不是仓管,我会什么要背上这个沉重的包袱,影响我的本职工作。天天精神幌惚。害怕上班了。
请各位有财务知识的大侠给我出出主意。
这个三个帐究竟会产生什么严重的后果,我怕我要离开这家公司的时候,受老板要挟,税务说我做假帐。
请各位告诉我维权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