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买套公寓可以落户吗落户,有没有推荐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这句话用在王先生身上一点都不为过,他为了能让孩子上一个好学校,跑遍郑州市的楼盘,最终相中高新区的一处公寓楼盘,销售人员告诉他能落当地户口,对于这个承诺,王先生非常满意,可是随后发生的事情超出了他的预期。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打算今年九月在龙汇国际购买一套公寓,当时销售人员说买房可以落户口买,销售人员的说法让王先生很心动。于是他找到了该小区位于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金梭路附近的龙汇国际营销中心。

那么,购买公寓究竟能不能办理户籍手续?面对王先生的疑问,置业顾问给出了这样的说法。

王先生:他们说,虽然是四十年的商业用地,但是老板有关系,可以解决户口的问题,我想着能让小孩上学就行。

为了孩子能够顺利入学,王先生二话没说支付了一万元的定金,可是,钱花出去了,王先生的心情却越来越沉重。

不能落户口就意味着孩子入学即将成为一个大难题,王先生买房的决心动摇了。

交完钱三年后再办户口?王先生说他着实心里没谱,那么龙汇国际能否给购房者办理落户手续呢,随后记者来到了龙汇国际营销中心。

可是,对于置业顾问的说法,郑州市高新区公安分局管理户籍的民警并不认可。同样,郑州市高新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也向记者证实商业公寓房落户口政策不支持。

置业顾问:我们可以保障的是签户口和上学。签到合同里面,四十年不是不能落户口?我们可以。

赵旸介绍,目前公寓可分为普通住宅,商住两用和商业用房三大类,而龙汇国际小区不属于普通住宅项目,不符合为业主办理落户手续的条件。

专家提醒,消费者购房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证据,如果遇到开发商有诺不履,就不会出现空口无凭的尴尬局面。

我是北京市口,想买一个酒店式公寓,50年产权的房子,可以将户口迁入此房

我是北京市口,想买一个酒店式公寓,50年产权的房子,可以将户口迁入此房屋吗此房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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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个人简介:武子雄,男,汉族,无党派人士。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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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浅水湾70年产权居住式公寓能否落户或迁入户口(是天津集体户口)

简介:李艳律师,2011年本科毕业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2011年获得法律职业...

答:只要是70年住宅就可以落户如果是40年的公寓就不能落户了

农村房屋拆迁户口,迁移原房屋宅基地产权,手续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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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王红侠律师,法学专业本科学历,理论功底深厚,法律知识扎实,从事法律工作...

农村自建房是小产权房在众多城市郊区,一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农民住宅楼,常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这些房子一般俗称“小产权房”。农村自建房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征:、院墙等。(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之宅”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1)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占有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个人住宅以及与居住生活相关的附属设施。(2)收益和处分。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因使用宅基地而产生的收益,如在宅基地空闲处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而产生的收益。同时,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转让房屋所有权,则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4)宅基地使用权人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将不再批准。并且,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只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我想买一个40 产权的商业公寓。产权到期后,国家有补偿吗?能不能给回本钱啊

简介:高志博律师电话(与微信同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

你好,可起诉处理,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 现在买公寓不限购,而且买了公寓还可以入户 !" 随着 3 · 23 新一轮限购新政实施,成都不少公寓项目开始热卖,而其中一些置业顾问口中的 " 买公寓可在成都入户 " 承诺究竟是否真的?具不具有可操作性?成都商报房产记者展开了调查。

买公寓可以入户 这是 2008 年的政策

据了解,不少售卖公寓的置业顾问口中的投资入户政策均引用的是 2008 年成都开始实施的《关于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调整我市部分户口政策的暂行意见》,其中对于公寓类非住宅投资入户的规定是这样的:

在我市一次性付款购买总价 40 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用房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从上述政策可以看出,公寓类商业用房需满足如下几个条件:

1、一次性付款总价超 40 万的公寓等非住宅用房;

2、本人需为市外人士;

3、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据了解,所谓 " 合法固定住所 " 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自己购买的住宅、一种是长期租赁的住宅。

也就是说,按照该规定理解,并非买了公寓就可入户,对于成都本市的购房者来说,购买公寓并不能迁移户口;而对于没有固定住所的外地购房者而言,仅仅只购买公寓也是无法入户的。

但是(现实往往很残酷,世上确有很多但是),以上政策已于 2014 年失效了!!!

新入户政策 2014 年实施,废止投资入户

据记者查询相关政策了解到,上述于 2008 年 12 月颁布实施的政策,实际是为应对 "5 · 12" 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而出台的灾后购房入户政策,在当时的确更好地发挥了户籍管理在灾后重建、推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2014 年 6 月 1 日,上述成都入户优惠政策被废止,取而代之的是沿用至今的 "2014 年成都市购房入户新政策 "。根据该新政策规定:

1、自 2014 年 6 月 1 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2、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 90 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1 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3、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4、本通知自 2014 年 6 月 1 日起执行。以前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成都市房管局:买商铺公寓都不能入户

与此同时,成都商报记者还从相关开发商处了解到,针对公寓类等投资入户,有房企专门咨询了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得到的回复是之前一次性支付 40 万以上非住宅用房的市外人员可以落户成都的规定已经过期,现在无论是购买商铺还是公寓都不能入户成都。

至此,真相大白,所谓的投资落户等政策都是 2008 年地震后为促进成都经济发展和灾后重建临时实施的 " 刺激措施 ",已于 2014 年 6 月 1 日后废止。

2017 年 3 月 23 日,成都实施新一轮限购令之后,对于买房的资格审查更为严格,也因此,购房者们需要多加甄别,及时询问。

最后,成都商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上整理了最新成都入户指南,供你参考!

●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天府新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

●在其他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并且,年龄 45 周岁以下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适用范围:成都市五城区——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

国外取得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入户

●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

●在国内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学士及其以上学位,并在海外学习或进修 1 年以上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到我市工作的回国人员。

●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市外无职业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夫妻任一方在本市有稳定收入且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本市户籍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

●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非本市户籍的退(离)休人员或男性公民年满 60 周岁、女性公民年满 55 周岁,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本人或子女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注意:因购房、投资、纳税、居住期满、城建制入户本市 5 周年以上的,方可申请以上三类投靠。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合法固定住所是指:是指对实际居住的房屋拥有房屋所有权或单位住房使用权。包括购买的商品住房、房改房、二手住房、自建住房等有合法房屋产权的房屋;职工租赁本单位成套自管公房(单位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租赁房管部门成套直管国有公房。对租赁的私人住房不纳入合法固定住所范围。

● 2014 年 6 月 1 日后(含 6 月 1 日)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 90 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1 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 2014 年 6 月 1 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面积在 70 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27.82 平方米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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