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山塘坊公租房摇号查询个人什么时候可以在次申请

本次接受申请的房源为塘坊公共租赁住房第五栋、第六栋,位于璧山区青杠街道双朝北路2号(青杠街道塘坊社区),请申请人认真考虑位置等因素后提交申请。
本次配租房源,共823 套。
其中:单间配套231套、一室一厅464套,单间配套和一室一厅组合房屋64户(128套)。
单间配套面积30平方米左右,一室一厅面积50平方米左右,单间配套和一室一厅组合面积80平方米左右(每套房屋面积以房屋勘测站出具的数据为准)。
二、配租对象
(一)第一序列人员:璧山高新区范围内(璧泉街道和青杠街道)注册的企业员工,且在青杠街道无城镇住房或住房困难。
(二)第二序列人员:凡年满18周岁,除第一序列外在璧山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本地住房困难家庭或外来务工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
展开剩余80%
璧山区本地住房困难家庭:在青杠街道无城镇住房或人均自有建筑面积少于15平方米的家庭。
外来务工无住房人员:璧山区外来务工在璧无住房人员。
已享受住房保障(公房、廉租房、公租房)的,不得申请本次塘坊公租房。
(三)第三序列人员:高新区范围内的拆迁群众。如果在第一、第二序列配租后房源有剩余,高新区范围内(璧泉街道、青杠街道、来凤街道安乐村项目)的拆迁群众可以申请。
三、配租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电脑摇号配租原则;
(三)按序列顺序摇号配租原则;
(四)配租户型与保障人数相对应原则:1 人家庭配租单间配套,2-3 人的家庭配租一室一厅及以下,4 人及以上的家庭可配租一室一厅和单间配套组合房屋及以下。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申请:2018 年3月5日—3月18日(假日不休,照常上班);
(二)审核公示:2018 年3月21日— 3月23日;
(三)摇号配租:日;
(四)配租公示:日—3月30日;
(五)合同签定和交房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地点
申请人本人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区公租房管理中心申请报名(地址:璧城街道中山北路 84 号文庙广场旁)。
六、申报资料
1、公租房申请表(可在璧山区国土房管局公众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也可在申请地点领取)。
2、身份证明
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等。
3、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明。
4、工作及收入证明(任选一项)
(1)企业员工:单位出具盖公章的工作收入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璧山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6)拆迁群众:镇街出具的尚未安置房屋的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核查对象: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共同申请人)。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七、审核公示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报名申请点应予以受理。
璧山高新区公租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公租房管理中心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 15日内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统一进行公示。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有异议的,需进行复核并作出处理。
八、摇号配租
(一)本次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地点另行通知;
(二)采取重庆市公租房电子摇号配租系统进行公开摇号配租;
(三)摇号配租全程接受区纪检监察、区公证处、区国土房管局及申请人代表(采用电脑摇号随机抽取申请保障人员2%的代表)监督;
(四)配租结果将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区国土房管局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
九、租金标准
塘坊公租房房屋租金标准按照璧发改〔2017〕8号文件执行,即:塘坊公租房租金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收取):每月每平方米3元。
十、物业管理
塘坊公租房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发改委备案价执行,即:每月每平方米1元。
十一、合同签订与房屋交接
申请人根据配租结果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相关缴费凭据到报名地点签订《璧山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持签订的租赁合同到塘坊公租房物业管理处接房。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配租作废。
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55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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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塘坊公共租赁住房部分房源开展 配租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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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塘坊公共租赁住房部分房源开展配租工作的公告根据《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塘坊公租房部分房源开展配租工作的通知》(璧高新区发〔2018〕3号)有关规定,现将塘坊公租房部分房源配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请时间日至2018年3 月18日(假日不休),逾期不予受理。二、申请地点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璧城街道中山北路84号,电话:422371)。三、申请对象(一)第一序列人员:璧山高新区范围内(璧泉街道和青杠街道)注册的企业员工,且在青杠街道无城镇住房或住房困难。(二)第二序列人员:凡年满18周岁,除第一序列外在璧山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本地住房困难家庭或外来务工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璧山区本地住房困难家庭:在青杠街道无城镇住房或人均自有建筑面积少于15平方米的家庭。外来务工无住房人员:璧山区外来务工在璧无住房人员。已享受住房保障(公房、廉租房、公租房)的,不得申请本次塘坊公租房。(三)第三序列人员:高新区范围内的拆迁群众。如果在第一、第二序列配租后房源有剩余,高新区范围内(璧泉街道、青杠街道、来凤街道安乐村项目)的拆迁群众可以申请。四、配租房源本次公租房配租的房屋只限塘坊公租房部分房屋,具体情况如下:项目& 名称位置户型套数面积 & 平方米租金标准物业收费备注塘坊公租房第五、第六栋青杠街道塘坊西四路(璧青路旁)单间配套23134.24-43.93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计租) 物业服务费:1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计收)房屋面积以勘测站出具的数据为准。一室一厅46445.61-47.45组合房屋6480.02-82.21&五、配租方式按序列顺序实行电脑摇号配租。摇号配租全程接受区纪检监察、区公证处、区国土房管局及申请人代表(采用电脑摇号随机抽取申请保障人员2%的代表)监督;六、其他告知事项(一)申请、使用公共租赁住房,除签订租赁合同时向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缴纳房租、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由本人办理,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相关手续。如有借办理公共租赁住房为由收取任何费用的单位和个人均是不法分子骗取钱账行为,可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三)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受理现场领取申请表或进入重庆市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众信息上下载。网址:http://bsgtfw.cqgtfw.gov.cn/特此公告&&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 & & & & & & & 日
【】【】【】【】怎样可以租璧山塘坊公租房_百度知道
怎样可以租璧山塘坊公租房
L一Yol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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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或者是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公租房申请的具体流程步骤: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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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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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璧山区政府
来信内容:
申请塘坊公租房需要交服务费3500
时间:2017年5月
地点:塘坊公租房羽毛球场地对面办公室
人员:办公室一男一女
情况:说申请公租房需要交1000押金,再交3500元的服务费,管理5年,不退
办理单位:
区国土房管局
办理结果:
你好,来信获悉,现回复如下:
塘坊公租房是璧山高新区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根据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办法规定“园区、开发区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园区、开发区自行实施管理”,塘坊公租房是璧山高新区为用工单位配套的公租房,以用工单位名义为无房员工申请或用工单位申请集体宿舍。没有放开对社会个人的申请,包括租赁合同都是和用工单位签订。个别用工单位私自把申请下来的公租房转给其他人居住,从中收取所谓的“手续费”。这种情况,一经查实会被受到收回房屋、加倍收取租金,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等处罚。
申请塘坊公租房走正常程序除了签合同时要缴纳1000的履约保证金外是不需要其他任何费用的。所以奉劝符合塘坊公租房申请条件的,还是按正常程序申报才是安全保险的做法,不要去轻信任何捷径,以免受骗上当不值得,不符合条件的不要去违规申请,一旦被发现查处,得不偿失。若有疑问可拨打咨询。
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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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亲们,观音塘,塘坊公租房可以去租啦!收藏
关于印发观音塘、塘坊公共租赁住房 配租方案的通知日 11:47:56 来源: 高新区管委会 编辑: 璧山编辑6
璧高新区发〔2015〕42号 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观音塘、塘坊公共租赁住房
配租方案的通知 各企业:《观音塘、塘坊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已经高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日 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观音塘、塘坊公租房的配租方案根据《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高新区企业的实际需求,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将观音塘剩余的公租房和塘坊公租房进行配租。结合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实际情况,本着以人为本、服务企业的原则,制定本方案。一、申请对象(一)观音塘公租房申请对象:在高新区内注册属璧泉街道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含在建工业企业)。(二)塘坊公租房申请对象:在高新区内注册属璧泉街道、青杠街道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含在建工业企业)。二、配租房源(一)观音塘公租房位于璧泉街道东林大道86号两山秀苑18栋、19栋。小区18、19栋楼为层框架剪力墙结构高层楼宇,共计417套,每套面积在44-52平方米左右(每套房屋实际面积以房测报告面积为准),均为一室一厅结构。(二)塘坊公租房位于青杠街道双朝北路2号1至7栋。7栋楼皆为层框架剪力墙结构高层楼宇,共计2929套,每套面积在29-53平方米左右(每套房屋实际面积以房测报告面积为准),均为一室一厅结构。三、申请材料(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二)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四)税务所出具的纳税证明(国税、地税)。(无)企业具体的分配方案。(六)拟入住的居住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无房证明、参保证明等)。四、配租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审核配租结果公示,接受高新区管委会、国土房管局、配租对象等监督;配租对象抽签定序,依次依序配租或进入轮候库。(二)就近配租的原则。本次通过审核但未能配租的对象,可申请高新区其他公租房配租;或按轮候顺序进入下一次配租。五、配租程序(一)配租启动1、高新区管委会于2015年 12 月31 日前向各企业公布《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塘坊、观音塘公房的配租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2、高新区管委会于日前向各企业公布配租房源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标准。(二)材料收集观音塘公租房和塘坊公租房申请对象按照要求分别在日前和日前向高新区提出书面申请,并将材料提交高新区统计部,逾期不再纳入本次配租。(三)材料审核高新区管委会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的审核意见,合格的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复核并作出处理意见。(四)确认配租观音塘公租房:对审核合格的据实或按比例确定配租套数,并于2016年1 月30 日前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配租确认通知书载明企业的配租套数、抽签配房等相关事宜。塘坊公租房:对审核合格的据实或按比例确定配租套数,并于2016年 2月底前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配租确认通知书载明企业的配租套数、抽签配房等相关事宜。(五)抽签配房配租对象派代理人持配租确认通知书和委托书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地点抽签配房。高新区管委会按配租对象抽签顺序,依次确定配租房号,并出具房屋配租确认书。1、高新区管委会将观音塘公租房剩余房源进行编号:从18栋到19栋,从低楼层到高楼层依序编排,房号为首次配租的剩余房号,编排顺序为从小到大。高新区管委会将塘坊公租房房源进行编号:从1栋2-1开始到7栋32-13,编号为1、2、3……,本次配租为首次配租,编排顺序为从小到大。2、根据配租对象的抽签顺序依次配房,如:对象甲配房10套,抽到的签为1号,则配1至10号房,对象丙配房18套,抽到的签为2号,则配11至28号房,……3、高新区管委会根据配租对象的抽签配房情况填写配房确认书,配房确认书载明企业的房屋、签订合同及房屋交接等信息。(六)签订租赁合同配租对象在得到房屋配租确认书后,按每套1000元缴纳履约保证金,派委托人持委托书、配房确认书、缴款票据与高新区管委会(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七)房屋交接1、配租对象凭签订的租赁合同、房屋明细分别到观音塘、塘坊公租房交房处办理房屋交接手续。2、配租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该房屋高新区管委会另行安置。六、其他1、租赁管理严格按照《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执行。2、房屋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按季度缴纳,首次至少缴纳一季度费用(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可以缴纳半年或全年费用),以后每次缴费均在本季度初始时缴纳,即该季度第一月的前10日内缴纳本季度房屋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七、本办法由重庆璧山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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