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日本研修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7 日本保险公司已赔付 请问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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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工伤赔偿问题
我在日本这边做搭架子的工作,上个月不小心摔了下来,头摔破了,在医院做了手术清除淤血,腰椎有一个骨头压迫性骨折。现已出院,头部的伤已经没事,只是现在腰还需要修养。日本的公司...
我在日本这边做搭架子的工作,上个月不小心摔了下来,头摔破了,在医院做了手术清除淤血,腰椎有一个骨头压迫性骨折。现已出院,头部的伤已经没事,只是现在腰还需要修养。日本的公司一直有买保险,因为对日本的工伤赔偿不是很清楚,我想知道会赔哪些方面。大概是多少?
然后还有我们是中介公司出国劳务的,中介公司说也给我们买了保险,但是我不是很清楚是那种保险,中介公司的人说回国之后理赔。但是感觉吱吱呜呜的他们,如果我们买了保险是否回国之后可以找国内的保险公司赔钱?
谢谢!10只有分了,但是很希望大家可以多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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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宝贝琦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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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你是劳灾(劳动灾害损害保险认定者),医疗费,疗养费,误工费,以及去医疗、疗养的交通费都会全额报销。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我国的工伤赔偿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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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是劳灾(劳动灾害损害保险认定者),医疗费,疗养费,误工费,以及去医疗、疗养的交通费都会全额报销。至于国内公司也给你买保险的话,你最好确认清楚,因为我知道保险有些事不能重复领取的。会不会你在日本拿了保险,回国就不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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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原则上都会给公司的员工加入《劳灾保险》,这个就是国内的工伤保险。相关的保险政策应该是各个区都有专门的劳动保障窗口。公司可以提供劳灾保险的赔偿申请的。貌似是按照你的受伤程度,报销住院医疗费用、营养费、误工费。在日本你按照法律规定,交了这些保险的话,你应该是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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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打工不给钱,不管治病什么的黑幕多的是,你小心了,找个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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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退休返聘人员、实习学生两类群体,《条例》第三十九条特别规定:经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市、县可以试行职业技工等学校的学生在实习期间和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在继续就业期间参加工伤保险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指导 工伤预防首入条例 《条例》还专门新增了“工伤预防”一章,细化了工伤预防的有关责任部门、对用人单位与职工的相关要求和相应预算处理等 其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卫生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财政等部门,根据当地工伤事故高发的行业、工种和岗位,统筹确定工伤预防的重点领域,建立工伤隐患排查机制和预警机制,依法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培训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
其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卫生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财政等部门,根据当地工伤事故高发的行业、工种和岗位,统筹确定工伤预防的重点领域,建立工伤隐患排查机制和预警机制,依法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培训。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工伤保险待遇如何?根据市人力社保局的规定,杭州市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分为两块内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和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待遇。关于工伤保险和工伤待遇有疑问的,可以拨打人社热线【课程回顾】中成伟业无锡10月26-27日“餐饮酒店行业劳资、工伤、顾客纠纷紧急研修班”圆满结束!
热烈祝贺中成伟业无锡10月26-27日“餐饮酒店行业劳资、工伤、顾客纠纷紧急研修班”课程圆满结束!
2017年10月26-27日中成伟业在无锡成功举办《餐饮酒店行业劳资、工伤、顾客纠纷紧急研修班》,由中成伟业法务部主任沈老师主讲。
五湖四海的餐饮人共聚无锡参加《餐饮酒店行业劳资、工伤、顾客纠纷紧急研修班》为期2天的学习。沈老师首先分享劳资纠纷六大特点及重灾区,然后具体分析招人、选人、用人、育人、留人、裁人的六大板块需要注意的事项,并且结合案例,分析实践中如何规避这些风险,而这正是各用人单位渴望学习和了解的知识点,大家拍手叫好。
10月26日下午,沈老师分享员工在试用期、录用期的考核如何规范,在职期间法律法规管理;加班费的计算和设置管理等等,并结合实际的案例,从各个角度进行全面的分析,真正帮助企业规避在劳动用工方面的法律风险。
同学们专注地聆听沈老师的授课,同时用笔记本和手机记录下重点部分。
10月27日上午,经过一天的学习,同学们在劳动用工板块收获良多,陆一美食和熊煎煎首先和大家分享了自己的作业及学习收获,大家表示分享到这个课程太实用,非常好,能够有效帮助企业规避很多法律风险。沈老师接着分享工伤板块,大家现场一片活跃,思维迸发。
10月27日下午,精彩继续,经过一天半的学习,同学们受益匪浅。工伤和顾客纠纷板块,学员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案例,不断加入讨论中,沈老师进行一一讲解分析,现场掌声不断。
同学们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发生的案例进行讨论,现场热火朝天。
最后沈主任现场为大家答疑解惑,让大家警醒并提前做好预防,掌声雷动!相信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餐饮企业会在学习法律的基础上更好地运用法律,让法律为餐饮企业保驾护航,成为企业强大的武器。让我们共同期待下期法务知识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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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工伤保险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大新闻--人民网
上下班遇车祸算工伤 个体户首次纳入保险范畴
《工伤保险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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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12月7日电(记者&刘声)明年1月1日起,我国将正式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新条例规定,今后工伤认定范围将再次放宽,城乡所有企业和用人单位都要参加工伤保险。  据悉,根据新条例规定,将有10种类型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对“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等3种情形,将不会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扩展了工伤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郭国庆表示,新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首次将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乡镇企业纳入工伤保险范畴。  新条例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还明确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新条例的另一个亮点,就是解决了工伤保险费由谁买单的问题,同时也明确了工伤保险基金的来源和安全性。”郭国庆教授分析指出。  在新条例中,对工伤认定还提出了时限要求:“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据专家介绍,原有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原则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弱,给许多企业对工伤事故的赔偿带来难度,使劳动者不能及时获得赔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工伤保险条例》的出台,理顺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发生工伤事故,伤亡职工或其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利于通过工伤保险方式减轻用人单位的赔偿压力,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确保社会稳定。  日《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赵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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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2016年合肥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日更新)
本文由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方正律师(电话)根据《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最新公布的《2015年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等政策文件整理而成。由于工伤待遇纠纷涉及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执行等复杂的法律程序,个案的复杂性远远不是一篇文章所能囊括的。因此,本文仅供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工伤待遇纠纷的仲裁、诉讼、调解中参考。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如遇到工伤待遇纠纷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代为处理。
【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用
计算方法:根据医院发票计算。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计算方法:本人工资&9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计算方法:5484元&6个月
法律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计算方法:5484元&10个月(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
五、停工留薪期工资:
计算方法:本人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
法律依据:《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
六、住院护理费:
计算方法:8584元&80%&住院月数(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三十八条
七、住院伙食补助:
计算方法:20元&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合肥市人社局《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一、职工工伤住院伙食标准按照每人每天20元执行。
八、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
计算方法:凭发票计算。
九、交通费:
计算方法:在统筹地区以内就医的一般不支持交通费;在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凭发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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