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书十年未偿还,结婚后家里面是贫困户可减免吗

贫困户怎么申请国家无息贷款_百度知道
贫困户怎么申请国家无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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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贫困户可以申请贷款,但是无息贷款不行,除非可以满足以下条件:1、借款人家庭困难,需要有国家的支持;  2、借款人为人正直,信守承诺;  3、借款人申请贷款用以支持的项目,是国家政策性的;  4、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还款能力。二、申请方式1、贫困户申请、直接贷给贫困户。2、贫困户申请、贷给贫困户,贫困户把钱交给大户(企业),与大户(企业)签证分红协议。3、贫困户申请、贷给大户(企业),但大户(企业)必须与贫困户签订带动发展、或分红协议。拓展资料: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扶贫资金是指中央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而专项安排的资金,包括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专项贷款。第三条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应当根据扶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第四条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并以这些县中的贫困乡、村、户作为资金投放、项目实施和受益的对象第五条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新增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的农牧业生产条件,发展多种经营,修建乡村道路,普及义务教育和扫除文盲,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防治地方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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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部门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没有无息贷款这一说法。按照小额担保贷款相关政策,从事微利项目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组织起来就业的经济实体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享受财政全额贴息。
具体申请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基本条件是:要求有本市户口,在法定的劳动年龄内,诚实信用,从事自谋职、自主创业和合伙组织起来就业在经营过程中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申请条件: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与登记范围相符;具备还贷能力和相应的反担保能力,信用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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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何时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为保障高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减少申请贷款学生因路途往返影响其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和生活,遵循“以人为本,学业为重,方便群众,利于管理”的原则,每年在高考后的7月至9月10日和1月至2月期间,为各区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的集中受理时间。其它时间将不再予受理。助学贷款由区县那个部门负责?答: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政府的要求,各区县已在区县教委(教育局)设立了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长期专职工作机构,专门负责本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的受理、初审、组织合同签约和贷款催收等相关的日常事务工作。同时,承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宣传和咨询等工作。申请助学贷款的新生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具备条件是:(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区县;(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同时,需由直系亲属(父母)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符合那些基本条件?答:首先是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家庭;(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贫困家庭;(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户;(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9)其它原因造成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10)其它贫困家庭。借款人应承担那些责任和义务?答:借款人是指借款学生的父母或愿意为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自然人。共同借款人的责任是督促借款学生按合同规定将贷款用于支付行销学费和住宿费。在借款学生毕业后,督促其按期还本付息。同时,借款学生毕业后出现不按期还本付息的违约时,共同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如何领取申请表格?
答:凡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可按入学前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下属的区县学生资助中心领取《重庆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经学生本人和家长填报后,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接受申请。助学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原则上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申请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答:(1)《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助学贷款预申请表》,当年高考录取新生由家庭居住农村村委会或街道居委会;也可由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审核。并经就读中学审查,并签署意见。(2)在校就读大学生,按《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要求,在学校寒暑假返家期间,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经家庭居住农村村委会或街道居委会,也可由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审核后;在就读高校领取、填报《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报学校审查。
(3)《重庆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4)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5)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助学信用贷款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即自签订借款合同的总年限不超过14年)。借款人在校学习期间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需学生本人支付利息,可不偿还本金),宽限期后借款人或连带责任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忘了以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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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是不是有借无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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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担保,需要街道的证明吧,你问问街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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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平南的大学生们注意: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已开始了~
又到一年中的开学季
不知平南的各位准大学生通知书到手没有?
小倩再给大家带来一个好消息
平南县2018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
8月1日,正式开始办理
1办理地点:
县资助办地址:平南县教育局大院1楼
2办理时间:
平南县资助办理大厅:8月1日- 9月10日时间段的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续贷生请尽早办理)
3.特别提示:
1.2018年始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正式有效身份证(提示:身份证即将过期或已过期和只有临时身份证的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请尽快办理正式身份证)。
2.在平南县就读的有贷款需求的贫困生,6月30日前在就读的学校办理好预申请手续,具体情况请咨询所就读学校。
3.在平南县外就读的有贷款需求的贫困生,到办理贷款开始才可以办理预申请手续,具体情况请咨询县资助办。
4.签订合同后,可随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
5.如忘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为确保学生信息的安全,需要出具相关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县资助办重置密码。
6.已录入预申请系统和续贷的学生,申请表上无需再加盖任何公章。
工作日早上8点正式开始办理业务。
预约办理请看下图
各窗口服务类型↓
已经预约业务的准大学生
在资助管理中心内等待办理
2018年平南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办理流程
(一)首贷学生
1. 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注册用户。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4.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县资助办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双方必须亲自到场),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高校报到后,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6.支付宝账户密码为随机生成,附在受理证明虚线下方,请同学们剪下后妥善保管。
(二)再次贷款学生。
1.续贷学生共同借款人发生更换,则按照首次贷款要求,双方必须亲自到场签字,如无更换则在不能同时到场的情况下可以相互委托办理,即一方到场即可办理。
2.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登录系统。
3.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4.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5.携带申请材料,到县资助办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如果是共同借款人受借款人委托办理,则应及时将受理证明转交给借款人,以免延误回执录入工作。
6.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7.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对于未提交个人续贷声明或坚决不维护个人有关信息的贷款学生,可以拒绝其贷款申请。
注:生成支付宝账户后,贷款的发放通过支付宝完成。无论今年的贷款是否审批通过,以前所有未结清的合同可通过支付宝或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的POS机刷卡还款,不再使用原代理行账号。
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
1.应届毕业生首贷。
(1)已经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或曾获国家助学金并有贷款需求的应届毕业生,由平南县各高中(中职)上报县资助办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然后按照贷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在平南县外就读的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或曾获国家助学金并有贷款需求的应届毕业生,在贷款办理开始后提交扶贫手册原件或获国家助学金的凭证至县资助办,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然后按照贷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2)未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未曾获国家助学金但有贷款需求的在平南县就读的贫困学生,应在6月30日前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至所就读的学校,由学校审核通过后,上报县资助办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然后按照贷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在平南县外就读的有贷款需求的贫困生,在贷款办理开始后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至县资助办,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然后按照贷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2.历届毕业生(在校生)首贷。
在贷款办理开始后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县资助办,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然后按照贷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2018年平南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需材料要求
一、贷款所需材料
(一)首次申请贷款: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同时携带如下材料:
首贷申请材料
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户口簿原件(仅用于核实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关系,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二)续贷: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办理续贷手续即可,并同时携带如下材料:
续贷申请材料
现场办理申请手续的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及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最低不少于1000元。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的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温馨提醒:为了贷款申请的顺利通过,请贷款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贷款金额,不要盲目追高贷款金额。)
(二)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3年确定,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学生贷款期最短不低于5年(不含5年),最长不超过20年。
(三)贷款用途: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四)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年龄在25-60岁之间。
(五)今年开始贷款合同电子化,身份证必需是正式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不能办理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的,在读大学期间享受财政贴息政策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特别提示:本贷款是要支付利息的贷款,只是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支付,毕业后须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偿还本息,群众往往误解为无息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人是指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
3.代理结算机构
由代理结算机构完成助学贷款资金划付和本息回收的扣划工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理结算机构为“支付宝”,各贷款学生的“支付宝账户”在首次签订贷款合同时银行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在合同上,学生必须按要求熟悉操作“支付宝”,否则会影响办理贷款有关业务。
贷款的高校生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及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及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高校名单每年由教育部确定并导入系统。
●以下情况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的学生,进修类的学生以及当年在高校获得了高校助学贷款的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条件
1.借款学生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首贷学生主要以“广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身份、曾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为重要参考”,续贷学生也须要严格核实家庭贫困资格;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条件的确定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区);
(5)年龄须在25至60周岁之间;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3..注意事项
借款学生必须有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贷款额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按最新规定执行。
(二)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学制加13年确定,最短不少于6年,最长不超过20年。即根据借款学生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3年确定贷款最长期限(下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得展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期限情况表
申请贷款时所在年级
最长贷款年限
专科(三年制)
本科 (四年制)
本科(五年制)
研究生 (以三年制为例)
本硕连读 (以七年制为例)
(三)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四)贴息和宽限期
本贷款是要付利息的贷款,不是无息贷款。借款学生在大学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申请通过后,由原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及其他原因休学的,需申请就学信息变更,申请通过后,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借款学生毕业后三年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要偿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计划按《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学生申请贷款及查询贷款信息的系统
学生填写提交注册、贷款申请及查询贷款信息的系统是: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简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sls.cdb.com.cn。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后可随时登录该系统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特别提示:成功办理了贷款的学生每年要至少登录2次以上该系统查看贷款信息并完善有关信息,特别是通信联系等信息有变要及时更新,系统会有自动记录登录情况,不按要求登录的会影响到有关续贷等贷款业务)。
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统一使用支付宝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对借款学生进行统一开立个人账户(该账户在首次签订贷款合同时生成并打印在贷款合同上,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也可查询),用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学生可在有关银行开立银行卡,与支付宝账户绑定后,可以充值或提现。
如何还贷款本息
(还款途径:通过合同约定的支付宝账户还款或到资助中心通过POS机刷卡还款)
(一)正常还款(按合同条款办理,毕业后每年12月还一次本息):
1.开始还本息时间:学生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要自付利息,故从学生毕业当年起每年均有要还款金额直至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还清本息款为止。
2.银行年度正常扣还本息时间:每年12月20日全国统一扣款。
要求:学生和共同借款款从毕业当年起每年11月底前(最迟不要超过12月15日)自觉并主动把当年应还的本息款足额充值到合同约定的支付宝账户(或到桂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刷卡还款),毕业后每年12月20日支付宝无足额本息款让银行扣还当年应还本息款(或未刷卡还清款)的均为逾期违约行为,有违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及后果。
3.总结正常还款:毕业后(含毕业当年)每年须还一次款且于每年11月底前把当年应还本息款足额充值到合同约定的支付宝账户由银行按规定扣款就行了(或到桂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刷卡还款)。
(二)提前还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1.提前还款时间规则、在哪里申请、要求:
① 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的时间、计息和还款日规则:
1—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前在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的,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当月20日前还款;15日后在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的,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次月20日前还款。
10月1日—15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10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11月30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结息日),学生应于12月20日前还款。
② 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的地方: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sls.cdb.com.cn点击“提前还款申请”按钮并按提示要求提交。
③ 要求:提前还款可以一次性全部还清或部份还款(部份还款每次至少还500元以上且以100元为倍数)。把本息款足额充值到合同约定的支付宝还款账户(或携带银行卡到资助中心刷卡还款)。还款情况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2. “提前还款”流程及步骤(很简单):
网上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把本息款在申请日对应的还款日前足额充值到合同约定的支付宝账户就行了,银行会按规定扣款(或带银行卡到桂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刷卡还款)。
(三)“自己操作支付宝主动还款指南”和“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生活号手机还款”
1.“自己操作支付宝主动还款指南”,可以使用任一支付宝账户(包括任何人的支付宝账户)为贷款合同约定的支付宝账户进行主动还款,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我的消息”查看“助学贷款还款”功能。
2.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生活号手机还款”流程,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我的信息”按教程操作。
(四)还款案例
某同学大一申请期限为16年,金额为7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4.9%(假设每年不变)计算,该同学每年应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计算如下:
还本付息日
应还本金和利息
无需承担利息或本金
承担本年度9月1日至12月20日的利息共111天,无需偿还本金。%/360×111=105.76
承担上一年度12月21日至本年度12月20日的利息共365天,无需偿还本金。%/360×365=347.76
承担上一年度12月21日至本年度12月20日的利息共365天,无需偿还本金。%/360×365=347.76
毕业第4年至毕业第12年
每年的12月20日
承担一年的利息 + 一年的本金,以此类推:毕业第4年347.76+7000/10
毕业第5年()×4.9%/360×365+7000/10
毕业第6年:(00/10)×4.9%/360×365+7000/10
毕业第7年:(00/10)×4.9%/360×365+7000/10
毕业第8年:(00/10)×4.9%/360×365+7000/10
毕业第9年:(00/10)×4.9%/360×365+7000/10
毕业第10年:(00/10)×4.9%/360×365+7000/10
毕业第11年:(00/10)×4.9%/360×365+7000/10
毕业第12年:(00/10)×4.9%/360×365+7000/10
贷款期限最后1年(毕业第13年)
承担上一年度12月21日至本年度9月20日的利息+剩余的本金:(00/10)×7.9%/360×275+7000/10
十一、违约后果
1.毕业后每年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借款人需要根据逾期本金金额和逾期天数缴纳罚息,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的1.3倍。
2.开发银行将按照《征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的有关规定,将借款学生的违约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诚信受损并影响其他各方面,若变成黑名单,影响更严重。
十二、特殊情况处理
借款学生发生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应及时通知县级资助中心,并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应于办理有关手续之日起下月15日前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将应还本息存入合同指定的支付宝还款账户(或到资助中心刷卡还款)。
十三、编制本指南主要依据及联系电话
1.编制本指南的主要依据为:《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 、《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广西》及2018年有关贷款业务培训会布置的精神。
2.业务电话:
▍来源:龚州爱▍整理编辑:掌上龚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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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人:市教育局_刘学
一、政策介绍1.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户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2.贷款额度及用途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3.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短6年,最长不超过20年。4.利率如何确定?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5.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要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办理助学贷款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3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6.建档立卡贫困户能享受哪些便利?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可以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二、申请条件1.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称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同一个区(市);(5)诚实守信,遵纪守法;(6)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7)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2.共同贷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及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3)如果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3.家庭经济情况如何确定?高中任一学年曾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认定其家庭经济困难,直接纳入预申请名单;未进行高中预申请的学生,首次申请贷款前,需要持贷款申请表前往应届毕业高中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由其在申请表上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意见并加盖公章。三、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1.在哪儿可以办理申贷手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首次借款的学生,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原县级资助中办理即可。2017年枣庄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场受理地点见最后。2.初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1)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登录系统后,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共同贷款人信息,提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并导出打印《申请表》。(2)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需要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再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3)申贷材料:◆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若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要携带双方户口簿)◆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4)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3.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1)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续贷申请,并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再导出打印《申请表》。(2)续贷材料◆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注意事项:若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借申请。(3)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四、2017年枣庄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场受理地点及时间受理地点:区(市)受理现场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市中区8月1日至8月25日鑫昌路小学录播室;8月28日至9月12日在市中区教育局西北楼二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任老师薛城区临山公园南邻薛城区教育局大门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489786程老师峄城区8月1日至8月31日枣庄二十八中东办公楼一楼;9月1日至9月12日峄城区教育局一楼资助中心李老师台儿庄区台儿庄区金光路工商银行西侧二楼6681139孙老师山亭区8月1日至9月12日山亭区教育局东一楼(府前路31号移动公司对过)8811797柴老师滕州市8月1日至8月31日滕州市教师进修学校老学术报告厅&9月1日至9月12日滕州市教育局服务大厅(大门东侧)5594021赵老师受理时间:8月1日至9月12日期间,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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