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产买卖合同无效乡镇房产可买卖吗如何交易

农村房屋买卖你该知道的事
14:46:00来源:农民日报
  以案说法
  编者按: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作建造农房而占有、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宅基地房屋因为其特殊性,在买卖时受到众多政策法律限制。谁有资格购买农村的宅基地房屋?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的农房买卖又需注意哪些问题?今天的以案说法栏目收录了农村房屋买卖现实发生的两个案例――
  案件一
  非农业户口买卖农村房屋法院判决两手买卖均无效
  非农业户口的张某购买了刘某的农村宅基地房屋,转手又卖给了非农业户口的杨某。这样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确认农房买卖合同无效的纠纷案件。
  1991年刘某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刘某将其位于昌平区沙河镇某村的房屋院墙及地面附着物作价转让给张某,张某未居住就将该房屋转让给杨某。刘某曾起诉要求确认其与张某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经法院一、二审判决认定协议无效。现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杨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本案中,刘某称,他于1991年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他将房屋12间、院墙及地面附着物作价26596.9元转让给张某。张某在接收房屋后并未居住,而是将房屋转让给杨某,现上述房屋由杨某占有。刘某于2010年5月起诉,请求确认刘某与张某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经一、二审判决认定协议无效。张某无权处分涉案房屋及附属物,且杨某、张某均系非农业户口,杨某、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应属无效,杨某非法占用的涉案房屋及附属物应返还给刘某。张某在一审法院未出庭答辩。
  杨某辩称,刘某是杨某与张某之间房屋买卖法律关系的第三人,无权介入杨某与张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刘某是基于拆迁的利益驱动,强行拆散他与张某之间的法律关系。杨某投入了巨大成本对房屋进行了改造,如果认定无效会导致权益明显失衡。案件不具备判决无效和返还原物的法律基础和现实条件,如果买卖协议被判无效,会纵容助长唯利是图、背信弃义的不良社会风气。
  一审法院判决张某与杨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一审判决后,杨某不服,上诉至北京一中院。
  北京一中院经审理认为,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因刘某与张某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已被法院终审判决无效,导致张某与杨某之间的买卖行为丧失了其发生的法律基础,故二者之间的买卖行为也应认定为无效。另外,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宅基地买卖是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张某、杨某均系非农业户口,并非该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故张某与杨某的房屋买卖行为,在处分房屋的同时也处分了宅基地,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是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因此也应认定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关于杨某在诉争院落投资建设的房屋和财产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可另案解决。据此,北京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王梦赵梦芸
  案件二
  同村买卖应注意需经本村村委会同意
  农村房屋买卖有限制,非同村人购买违法规。而农民的房屋在同村人之间买卖是否也有限制?近日,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农村房屋买卖引发的合同纠纷,因交易未取得村委会同意,村民陈某与吴某私自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
  陈某与吴某系正阳县某村农民。2013年吴某欲将自己在老家的一处闲置房屋卖给同村的陈某,俩人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书》,约定吴某以35万元的价格卖给陈某,陈某先付定金5万元和购房款15万元,另外15万元于2014年底还清。后陈某发现吴某的房屋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就不再支付购房款了,并通过村干部向吴某要回定金和房款,吴某不同意。陈某以吴某故意隐瞒事实,其欺骗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约定,且房屋买卖也没有经过村委会同意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协议书》无效,并要求吴某立即退还购房款共计20万元。
  吴某则辩称,买卖开始讲明房屋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协议中也未提及需提供两证。在买卖过程中,是没有经过村委会同意,但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吴某认为是陈某反悔不想买房,才向法院提起告诉。吴某要求陈某继续履行合同。如不能履行,5万元定金应视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当作赔偿。
  经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陈某与被告吴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虽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没有经过原、被告双方所在村委会同意,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现原告陈某明确表明不再履行合同,其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协议书》无效,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支持。被告收取原告购房款15万元及定金5万元,应予返还。吴某主张要求陈某赔偿违约金5万元,依据不足,依法不予支持。被告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因合同无效,故无需继续履行。故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吴某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退还20万元给陈某。
  《物权法》第60条规定“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等,由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其使用权由集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划拨给村民使用。村民建造房屋后,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而宅基地所有权仍然属于村集体。而房屋买卖的处分行为也处分了宅基地,必然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发生纠葛。同时,《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4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买卖行为经村委会同意及备案,也是出于防止村民重复申请宅基地的目的。故此,陈某与吴某私自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王树恒
张某;农村房屋;杨某;房屋的所有权;房屋转让
日前,安徽省怀宁县的居民何某就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给出了答案,同时通过法院,终于收回了为购买张某的安置房而预付的3万元定金。法院在调解无效后依法作出判决,张某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内自觉履行了义务,何某终于收回了多次催要未果的3万元定金。
申请七个微信号专加附近的男网友,丈夫负责聊天,妻子负责发语音博取信任,两人还会录露骨的小视频发送过去,并提出约会邀请。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富裕警方刑事拘留,于某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自去年“6.26”国际禁毒日以来,上海三中院(铁路中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12件,审结13件。连同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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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你该知道的事
农村房屋买卖你该知道的事,编者按: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作建造农房而占有、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本案中,刘某称,他于1991年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他将房屋12间、院墙及地面附着物作价26596.9元转让给张某。  好多人农村老家有旧屋废弃,而且很多很多。。。。  问题现在很多人也想回农村居住,如果农民废弃的房屋可以买卖就好了。  有买卖,有资金流动不久盘活了经济吗? 我都想回农村买个村屋,好好打扮下,种花,养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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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发言:41次 发图: | 更多 |
  大城市里,那空气,那水质,那拥挤的马路,那房价,那生活质量。。。
  那富人,马云等会第一时间买(不用数,随便写的)套农村的房子,然后有的农村人看病看不起,学上不起,埋葬不起,赌博,吸毒。很多的人卖房子,这些人买房子。嗯,想起来什么了吗?中国古代经历过千百回了。
  盘活?那岂不是立即就产生无数大地主?历史岂不是将重演?所以,农村土地,在目前土地法大框架下,绝对不会,也不能自由买卖的,除非。。。。。纵观中国历史,无不是因为土地而大动荡,所以,放开农村土地买卖,哪怕只是宅基地自由买卖,立即就会造就无数无业无居所无土地的流民。。。将毫无疑问是民族的又一次灾难的前奏。几千年的历史说明了这一点。
  不可以,否则出现地主阶级。
  人口流动频繁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同时产生阶级矛盾。  人口流动频繁会误导政策制定与走向。
  说白了,限制农村,农村放开了,城市房价会大跌,损害利益集团的利益,农村不准买卖,就不能做抵押,就没有资金进来,没资金进来,就只能到城市去,为城市提供廉价的资源,说是产生大地主,为农民好,都是假的,真的为农民好,可以采取限购等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怎么没人担心一个城市的房子全部被一个人买走,成为地主!!!
  别讨论这种问题,我比你急,就等机会。  你想买房子,我想买的是整个村子,甚至整个城镇。  你们不怕么?  有些事你们应该怕的。在这种事较真,放心,吃亏的不是玩家。
  农村真的有很多空置房,卖又卖不掉,就看着一天天烂掉。
  这样做,它们岂不是自己搬起石头那个啥??
  楼主,你这脑子真的坏透了,如果农村的房子可以卖。那不知道有多少人又要流离失所,无家可归,流民形成,历史又重演了。你真是没有脑子的货色,别在这献丑了。
  简直不能再同意楼主了,好想到农村去住个带院子打平房啊
  不可以么?房屋和居住权还是可以的吧,土地本来就不属于自己。现在农村的房屋还没有产权证吧
  只有特朗普可以治各种不服。欢迎姥特
  能买卖最后都回农村么?我国千方百计实现成城镇化,就是让大量农民进城,享受城市带来的便捷,一个个回去这不是和政府作对,与百年大计相左?
  土地流转,大户承包,一亩800斤麦子,全县今年完成全部流转。宅基地是复垦,统一合并社区,应该明年开始,三四年完成。别想再种地养鸡了,根本没机会了,环评你办不了,大户你没补助有屁用。
  如果:不住,不耕,不修,房屋包括土地会收归国家所有,跟农民有根毛的关系,现在如果农民能买卖,农民得钱,老百姓得房屋和土地,财富留在民间,否则,10年后,全部是国家的,又一轮国富民穷!
  @倾城墨客
08:03:06  说白了,限制农村,农村放开了,城市房价会大跌,损害利益集团的利益,农村不准买卖,就不能做抵押,就没有资金进来,没资金进来,就只能到城市去,为城市提供廉价的资源,说是产生大地主,为农民好,都是假的,真的为农民好,可以采取限购等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怎么没人担心一个城市的房子全部被一个人买走,成为地主!!!  -----------------------------  哈哈,都被你看出来了,就是要的这个效果!!
  有的农村房子真的不错。没人住浪费了!
  @倾城墨客
08:03:06  说白了,限制农村,农村放开了,城市房价会大跌,损害利益集团的利益,农村不准买卖,就不能做抵押,就没有资金进来,没资金进来,就只能到城市去,为城市提供廉价的资源,说是产生大地主,为农民好,都是假的,真的为农民好,可以采取限购等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怎么没人担心一个城市的房子全部被一个人买走,成为地主!!!  -----------------------------  你这个逻辑最对: 没有买卖,就没有资金流入农村,农民为了谋生,不得不被迫放弃土地,土地回归国有,P民啥也没有,下一个世纪,P民为了获得土地居住或者农场开发,继续6个钱包8个钱包轮回!   如果现在放开买卖,土地是在国民手中流转,是属于人民的财富。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美国英国房子都是自由买卖的。为什么没有人去农村屯房子?以史为鉴可以明得失。  其实紧张农村房子买卖理由很简单,就跟股票一样,股票只有几只的时候只能听听涨,发行的多了就慢慢不值钱了。农村房子可以自由交易的话,炒商品房的就少了,商品房就会不值钱。
  说的城市里的就不是地主一样
  可以租,谁要租农村别墅的联系我,环境很好,交通也发达,微信号Android4321
  我有农村空置宅基地可以租给你20年!出租可以绕开买卖死结。
  农村现在不让盖房子,老旧危房等倒了宅基地就被无偿收回走。现在把老家老房子加固一下吧,一个村庄老房子倒差不多了,剩下没倒的国家会酌情补偿一下,然后一起拆掉,腾出来的宅基地国家收回去,我们老家政策就这样
  哎  一声叹息  有人敢死,我就敢埋。  只要放开,直接清村。
  锄头伺候
  你去买就是,已买的人多的是。
  那唯一的净土也没了
  请给农村朋友一条活路
  任何资本都是逐利的!这点别忘记!如果放开卖买,农民会连最后一根毛都会被拔掉!对!就是当年的下岗工人!
  可以租,谁要租农村平房的联系我,环境很好,交通也发达,水电齐全,同时出租自留地、果园、山地。微信号.
  还不能卖,早就能卖了,在村边的几位去县城了,两层楼,25万,都卖几年了,不过,只能本村的买。
  有几个人愿意住在城市里,连呼吸都不自由,都是被迫的,去住鸟笼子里。
  @东英不败
22:48:35  大城市里,那空气,那水质,那拥挤的马路,那房价,那生活质量。。。  -----------------------------  其实我觉得 生活方式来一次交换体验 可能大部分人都比较感兴趣 。可以把目光投向那些有发展潜力的农村,来一些公益投资之类的,毕竟中国农村政府投入少,中国农村学生 儿童 农民 老人 关注得太少了...
  就郭嘉可以卖,p民卖就是与国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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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人们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想要在农村买房,时不时去呼吸新鲜空气,解脱在城市中疲劳的自己。那么,农村房屋买卖是否合法呢?要怎么样进行交易才有效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一、农村房屋买卖是否合法
  现行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只适用于城市,专门针对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没有,因此我们只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寻找依据。根据&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在《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由此可知,该法并未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
  同时,由于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第一款,房屋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范畴,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宪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也强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公民个人(包括农民在内)对于其房屋既然有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所有权,自然有依法对自己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的处分,包括出卖、互易、赠与等方式。”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农村村民有权利出卖自己在农村的房产。
  二、农村房屋买卖怎样买卖才有效
&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
  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这是必经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农村房屋买卖是合法的,要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四个条件才有效。如果哪里不明白的,可以线上咨询找法网律师,律师会为您详细地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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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
农村房屋不同于城镇房屋,所以常有人会问: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房屋是可以买卖的,但不能随意买卖,限制较多。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农村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从上述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1、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又分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尚没有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上列第二种情况,村民如再申请第二处宅基地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不应得到批准。至于第三种情况,则可依法申请建房用地。2、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会出现两种情况:(1)城镇居民。根据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2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2)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该组织的宅基地。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也不是农村房屋买卖合法的购买方。总之,农村的房屋买卖必须慎重,对于并非同一个村集体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如诉诸法院,法院将可能认定其为无效。律师推荐: & & & & &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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