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造谣太多,听众心理不够用,这四大套路你遇到过没

股市造谣太多听众都不够用了 这四大套路你遇到过没
09-25 08:13
  证监会不断加大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案件的查处力度。券商中国记者从监管部门获悉,证监会稽查部门已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谣言快查“直通车”,形成合力威慑,发现编传谣言的坚决查处,涉嫌扰乱治安秩序或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
  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年初至今,A股上市公司发出的澄清公告共计270余条,也就是说平均每天至少有一家公司发布澄清公告。编传谣言不仅引发证券期货价格波动,还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甚至诱发金融风险。“谁在造谣、谁在牟利”,从被罚案例来看,这些套路已被证监会掌握。
  套路一:上市公司“内部人”发布虚假信息
  从证监会查处的案件来看,上市公司“内部人”编传发布虚假信息的途径在发生变化。
  2015年证监会通报的多起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件中,均是通过股吧编造发布虚假信息,企图通过信息欺诈牟利。涉案人员的身份既包括上市公司的核心人员也包括熟悉公司的周边人员。
  如暴风科技前董事长冯鑫编造、传播自己图谋收购迅雷科技的虚假信息,金宇车城董事长指使员工编造、传播“剑南春借壳金宇车城”散布虚假信息。而编造、传播“湖南发展收购财富证券”虚假信息案中涉案人则是对公司较为了解的周边人员。
  近年来,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增多,也出现了一些上市公司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渠道进行股价操纵的现象。
  去年以来,交易所加强了对“虚拟现实”、“石墨烯”、“人工智能”、“PE+上市公司”、资本系或合伙企业入主上市公司等热点题材的监管力度。从重罚安硕信息,揭开其虚假互联网金融概念股的面纱;到今年6月宣布对首例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作出处罚,体现出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蹭热点”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某私募机构投资总监表示,自愿性信息披露有很多类似战略合作之类的,没有签合同,只有意向,没达到强制信息披露的标准,但很多公司都进行公告,以此来影响股价,也是市值维护的一种方式,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强,这类操作空间将不断缩小。
  套路二:从业人员、非法机构和个人讲“故事”“黑嘴”
  今年年初,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公开点名批评股市“黑嘴”。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股市“黑嘴”以及中介机构丧失执业操守的行为一直是证监会稽查执法重点工作。
  “抢帽子”手法是证券公司、专业中介机构等的内部人员,丧失执业操守的 “黑嘴”行为。
  今年7月,原国开证券经纪人朱炜明用“抢帽子”手法操纵市场案件在上海宣判,对被告人朱炜明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该起案件表明证监会始终严查从业人员利用信息优势向投资者讲“故事”的行为。
  证监会曾多次点名证券机构研究报告存在的问题。去年,中国证券业协会曾发布消息称,个别证券分析师撰写的证券研究报告存在用语不客观、不审慎、过度娱乐化、低俗化等问题,违反了协会有关规定,对6名从业人员采取自律惩戒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协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系统。
  证监会上半年稽查执法工作综述中特别提到,对部分知名证券机构从业人员发布夸大估值的研究报告,误导投资者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此外,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也时有发生。在证监会查办的案件中,北京某文化传媒和资产管理公司在合作经营某省卫视股评节目《远观今盘》的过程中,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情况下,利用《远观今盘》官方微博向投资者推介荐股服务,并以短信方式向付费投资者推荐股票,非法获利。
  北京某信息技术公司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情况下,利用“创富锦囊”平台,提供有偿荐股服务。经初步统计,2014年12月以来,注册用户已达94432人,非法获取收入约1060万元。上述机构均已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套路三:互联网平台、自媒体造谣吸“粉”
  网络平台、自媒体为了扩大自身影响力,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手法除了传统的无中生有,还出现了“移花接木”、“断章取义”、“添油加醋”等。
  让市场参与各方记忆犹新的莫过于微信公众号“弥达斯”编造传播“招商银行喊国家队还钱”虚假信息案。
  此外,一年多来查处案件的还包括某知名财经网站传播“注册制实施”虚假信息,时任五矿证券首席分析师王先春通过微博传播3月1日起创业板全面停止审核,“注册制实施”的虚假信息;国内某行业杂志传播“黄光裕提前出狱”虚假信息;重庆云锦传媒传播“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合并,中国移动与广电网合并”虚假信息;赢商网传播“万达院线停牌将收购金逸影院及艺恩网”误导性信息。上述案件相关责任主体基本上被处以顶格罚款处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信息传播有法律边界,新闻从业有道德底线,特别是在资本市场中,虚假的或是误导性的信息是对投资者赤裸裸的欺诈,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就是保护投资者,就是保护资本市场。
  套路四:散户宣泄情绪
  如果说前面三种套路都是有利可图,而接下来要说的这类行为则纯粹是图一时之快而惹祸上身。
  在编造、传播“东莞证券风险预警”虚假信息案中,济南某报社记者刘某为宣泄炒股亏损情绪,于日使用“夏至星”账号在某网股吧编造发布名为“东莞证券针对5000万VIP的风险预警”的虚假信息:“通知客户:周四之前,把所有仓位调整到半仓以下,能空仓就空仓,预计周四、周五出重大利空”。
  此消息一出,即通过网络渠道呈几何级数传播开来。据证监会介绍,这些帖子发布后,股吧系统共向800多万股民自动推送了前述帖子及其转帖的标题及链接,共有1万多位股民点击并阅读了帖子正文。随即引起投资者恐慌,导致指数快速下跌。因为这个时期正是A股市场处于极度敏感而脆弱的2015年6月。
  6月3日,东莞证券发布澄清公告。6月4日大盘走势下跌后,刘某仍多次跟帖坚称其所发消息属实。证监会认定,刘钦涛编造并以通过股吧发帖方式,在网络上公开传播虚假证券信息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78条的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6条,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以15万元罚款的决定。
  显然这个谣言的影响力超出了刘某的预想。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刘某反复强调自己是新股民,网络影响力微乎其微,“我转发那个帖子只是善意提醒股民,没想到一年多来给自己、家人甚至单位带来那么多麻烦。”
  此外,去年3月1日,江苏省泰兴市张某凭空杜撰“刘士余:注册制不适应社会主义中国国情”的虚假信息,并在“新浪股吧”中发布。3月12日在两会记者会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明确回答:“注册制是必须搞的。”但他同时也强调,注册制不可以单兵突进。
  据张某供述,其因炒股亏钱,为发泄不满遂编发该虚假信息,用证监会主席的口吻是为了响应力更高。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进一步查证传播该虚假信息的其他责任主体,严肃追责。
  由于证券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在股市,谣言甚至可以“以小博大”。中国股市要想健康发展,仍需监管部门加大惩处力度破除谣言公害。而对于股民来说,在此借用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评证监会查处复星谣言事件的一句话——谣言止于智者,对于A股的每个参与者,大家或许都该长长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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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造谣太多听众不够用 这四大套路你遇到过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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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股市太多,听众都不够用了,这四大套路你遇到过没作者:江聃 来源:券商中国不断加大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案件的查处力度。券商中国记者从监管部门获悉,证监会稽查部门已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谣言快查"直通车",形成合力威慑,发现编传谣言的坚决查处,涉嫌扰乱治安秩序或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年初至今,上市公司发出的澄清公告共计270余条,也就是说平均每天至少有一家公司发布澄清公告。编传谣言不仅引发期货价格波动,还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甚至诱发金融风险。“谁在造谣、谁在牟利”,从被罚案例来看,这些套路已被证监会掌握。套路一:上市公司“内部人”发布虚假信息从证监会查处的案件来看,上市公司“内部人”编传发布虚假信息的途径在发生变化。2015年证监会通报的多起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件中,均是通过股吧编造发布虚假信息,企图通过信息欺诈牟利。涉案人员的身份既包括上市公司的核心人员也包括熟悉公司的周边人员。如暴风科技前董事长冯鑫编造、传播自己图谋收购迅雷科技的虚假信息,董事长指使员工编造、传播“剑南春借壳金宇车城”散布虚假信息。而编造、传播“收购财富证券”虚假信息案中涉案人则是对公司较为了解的周边人员。近年来,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增多,也出现了一些上市公司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渠道进行股价操纵的现象。去年以来,交易所加强了对“虚拟现实”、“石墨烯”、“人工智能”、“PE+上市公司”、资本系或合伙企业入主上市公司等热点题材的监管力度。从重罚安硕信息,揭开其虚假互联网金融概念股的面纱;到今年6月宣布对首例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作出处罚,体现出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蹭热点”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某私募机构投资总监表示,自愿性信息披露有很多类似战略合作之类的,没有签合同,只有意向,没达到强制信息披露的标准,但很多公司都进行公告,以此来影响股价,也是市值维护的一种方式,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强,这类操作空间将不断缩小。套路二:从业人员、非法机构和个人讲“故事”“黑嘴”今年年初,证监会主席公开点名批评股市“黑嘴”。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股市“黑嘴”以及中介机构丧失执业操守的行为一直是证监会稽查执法重点工作。“抢帽子”手法是证券公司、专业中介机构等的内部人员,丧失执业操守的 “黑嘴”行为。今年7月,原国开证券经纪人朱炜明用“抢帽子”手法案件在上海宣判,对被告人朱炜明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该起案件表明证监会始终严查从业人员利用信息优势向投资者讲“故事”的行为。证监会曾多次点名证券机构研究报告存在的问题。去年,中国证券业协会曾发布消息称,个别证券分析师撰写的证券研究报告存在用语不客观、不审慎、过度娱乐化、低俗化等问题,违反了协会有关规定,对6名从业人员采取自律惩戒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协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系统。证监会上半年稽查执法工作综述中特别提到,对部分知名证券机构从业人员发布夸大估值的研究报告,误导投资者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此外,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也时有发生。在证监会查办的案件中,北京某文化传媒和资产管理公司在合作经营某省卫视股评节目《远观今盘》的过程中,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情况下,利用《远观今盘》官方微博向投资者推介荐股服务,并以短信方式向付费投资者推荐股票,非法获利。北京某信息技术公司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情况下,利用“创富锦囊”平台,提供有偿荐股服务。经初步统计,2014年12月以来,注册用户已达94432人,非法获取收入约1060万元。上述机构均已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套路三:互联网平台、自媒体造谣吸“粉”网络平台、自媒体为了扩大自身影响力,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手法除了传统的无中生有,还出现了“移花接木”、“断章取义”、“添油加醋”等。让市场参与各方记忆犹新的莫过于微信公众号“弥达斯”编造传播“喊国家队还钱”虚假信息案。此外,一年多来查处案件的还包括某知名财经网站传播“注册制实施”虚假信息,时任五矿证券首席分析师王先春通过微博传播3月1日起全面停止审核,“注册制实施”的虚假信息;国内某行业杂志传播“提前出狱”虚假信息;重庆云锦传媒传播“与合并,与广电网合并”虚假信息;赢商网传播“万达院线停牌将收购金逸影院及艺恩网”误导性信息。上述案件相关责任主体基本上被处以顶格罚款处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信息传播有法律边界,新闻从业有道德底线,特别是在资本市场中,虚假的或是误导性的信息是对投资者赤裸裸的欺诈,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就是保护投资者,就是保护资本市场。套路四:散户宣泄情绪如果说前面三种套路都是有利可图,而接下来要说的这类行为则纯粹是图一时之快而惹祸上身。在编造、传播“东莞证券风险预警”虚假信息案中,济南某报社记者刘某为宣泄炒股亏损情绪,于日使用“夏至星”账号在某网股吧编造发布名为“东莞证券针对5000万VIP的风险预警”的虚假信息:“通知客户:周四之前,把所有仓位调整到半仓以下,能空仓就空仓,预计周四、周五出重大利空”。此消息一出,即通过网络渠道呈几何级数传播开来。据证监会介绍,这些帖子发布后,股吧系统共向800多万股民自动推送了前述帖子及其转帖的标题及链接,共有1万多位股民点击并阅读了帖子正文。随即引起投资者恐慌,导致指数快速下跌。因为这个时期正是市场处于极度敏感而脆弱的2015年6月。6月3日,东莞证券发布澄清公告。6月4日大盘走势下跌后,刘某仍多次跟帖坚称其所发消息属实。证监会认定,刘钦涛编造并以通过股吧发帖方式,在网络上公开传播虚假证券信息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78条的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6条,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以15万元罚款的决定。显然这个谣言的影响力超出了刘某的预想。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刘某反复强调自己是新股民,网络影响力微乎其微,“我转发那个帖子只是善意提醒股民,没想到一年多来给自己、家人甚至单位带来那么多麻烦。”
此外,去年3月1日,江苏省泰兴市张某凭空杜撰“刘士余:注册制不适应社会主义中国国情”的虚假信息,并在“股吧”中发布。3月12日在两会记者会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明确回答:“注册制是必须搞的。”但他同时也强调,注册制不可以单兵突进。据张某供述,其因炒股亏钱,为发泄不满遂编发该虚假信息,用证监会主席的口吻是为了响应力更高。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进一步查证传播该虚假信息的其他责任主体,严肃追责。由于证券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在股市,谣言甚至可以“以小博大”。中国股市要想健康发展,仍需监管部门加大惩处力度破除谣言公害。而对于股民来说,在此借用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评证监会查处复星谣言事件的一句话——谣言止于智者,对于A股的每个参与者,大家或许都该长长心了。
本文来源:网易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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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不断加大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案件的查处力度。券商中国记者从监管部门获悉,证监会稽查部门已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谣言快查“直通车”,形成合力威慑,发现编传谣言的坚决查处,涉嫌扰乱治安秩序或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
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年初至今,A股上市公司发出的澄清公告共计270余条,也就是说平均每天至少有一家公司发布澄清公告。编传谣言不仅引发证券期货价格波动,还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甚至诱发金融风险。“谁在造谣、谁在牟利”,从被罚案例来看,这些套路已被证监会掌握。
(点击可查看大图)
套路一:上市公司“内部人”发布虚假信息
从证监会查处的案件来看,上市公司“内部人”编传发布虚假信息的途径在发生变化。
2015年证监会通报的多起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件中,均是通过股吧编造发布虚假信息,企图通过信息欺诈牟利。涉案人员的身份既包括上市公司的核心人员也包括熟悉公司的周边人员。
如暴风科技前董事长冯鑫编造、传播自己图谋收购迅雷科技的虚假信息,金宇车城董事长指使员工编造、传播“剑南春借壳金宇车城”散布虚假信息。而编造、传播“湖南发展收购财富证券”虚假信息案中涉案人则是对公司较为了解的周边人员。
近年来,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增多,也出现了一些上市公司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渠道进行股价操纵的现象。
去年以来,交易所加强了对“虚拟现实”、“石墨烯”、“人工智能”、“PE+上市公司”、资本系或合伙企业入主上市公司等热点题材的监管力度。从重罚安硕信息,揭开其虚假互联网金融概念股的面纱;到今年6月宣布对首例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作出处罚,体现出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蹭热点”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某私募机构投资总监表示,自愿性信息披露有很多类似战略合作之类的,没有签合同,只有意向,没达到强制信息披露的标准,但很多公司都进行公告,以此来影响股价,也是市值维护的一种方式,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强,这类操作空间将不断缩小。
套路二:从业人员、非法机构和个人讲“故事”“黑嘴”
今年年初,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公开点名批评股市“黑嘴”。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股市“黑嘴”以及中介机构丧失执业操守的行为一直是证监会稽查执法重点工作。
“抢帽子”手法是证券公司、专业中介机构等的内部人员,丧失执业操守的 “黑嘴”行为。
今年7月,原国开证券经纪人朱炜明用“抢帽子”手法操纵市场案件在上海宣判,对被告人朱炜明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该起案件表明证监会始终严查从业人员利用信息优势向投资者讲“故事”的行为。
证监会曾多次点名证券机构研究报告存在的问题。去年,中国证券业协会曾发布消息称,个别证券分析师撰写的证券研究报告存在用语不客观、不审慎、过度娱乐化、低俗化等问题,违反了协会有关规定,对6名从业人员采取自律惩戒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协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系统。
证监会上半年稽查执法工作综述中特别提到,对部分知名证券机构从业人员发布夸大估值的研究报告,误导投资者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此外,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也时有发生。在证监会查办的案件中,北京某文化传媒和资产管理公司在合作经营某省卫视股评节目《远观今盘》的过程中,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情况下,利用《远观今盘》官方微博向投资者推介荐股服务,并以短信方式向付费投资者推荐股票,非法获利。
北京某信息技术公司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情况下,利用“创富锦囊”平台,提供有偿荐股服务。经初步统计,2014年12月以来,注册用户已达94432人,非法获取收入约1060万元。上述机构均已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套路三:互联网平台、自媒体造谣吸“粉”
网络平台、自媒体为了扩大自身影响力,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手法除了传统的无中生有,还出现了“移花接木”、“断章取义”、“添油加醋”等。
让市场参与各方记忆犹新的莫过于微信公众号“弥达斯”编造传播“招商银行喊国家队还钱”虚假信息案。
此外,一年多来查处案件的还包括某知名财经网站传播“注册制实施”虚假信息,时任五矿证券首席分析师王先春通过微博传播3月1日起创业板全面停止审核,“注册制实施”的虚假信息;国内某行业杂志传播“黄光裕提前出狱”虚假信息;重庆云锦传媒传播“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合并,中国移动与广电网合并”虚假信息;赢商网传播“万达院线停牌将收购金逸影院及艺恩网”误导性信息。上述案件相关责任主体基本上被处以顶格罚款处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信息传播有法律边界,新闻从业有道德底线,特别是在资本市场中,虚假的或是误导性的信息是对投资者赤裸裸的欺诈,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就是保护投资者,就是保护资本市场。
套路四:散户宣泄情绪
如果说前面三种套路都是有利可图,而接下来要说的这类行为则纯粹是图一时之快而惹祸上身。
在编造、传播“东莞证券风险预警”虚假信息案中,济南某报社记者刘某为宣泄炒股亏损情绪,于日使用“夏至星”账号在某网股吧编造发布名为“东莞证券针对5000万VIP的风险预警”的虚假信息:“通知客户:周四之前,把所有仓位调整到半仓以下,能空仓就空仓,预计周四、周五出重大利空”。
此消息一出,即通过网络渠道呈几何级数传播开来。据证监会介绍,这些帖子发布后,股吧系统共向800多万股民自动推送了前述帖子及其转帖的标题及链接,共有1万多位股民点击并阅读了帖子正文。随即引起投资者恐慌,导致指数快速下跌。因为这个时期正是A股市场处于极度敏感而脆弱的2015年6月。
6月3日,东莞证券发布澄清公告。6月4日大盘走势下跌后,刘某仍多次跟帖坚称其所发消息属实。证监会认定,刘钦涛编造并以通过股吧发帖方式,在网络上公开传播虚假证券信息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78条的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6条,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以15万元罚款的决定。
显然这个谣言的影响力超出了刘某的预想。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刘某反复强调自己是新股民,网络影响力微乎其微,“我转发那个帖子只是善意提醒股民,没想到一年多来给自己、家人甚至单位带来那么多麻烦。”
此外,去年3月1日,江苏省泰兴市张某凭空杜撰“刘士余:注册制不适应社会主义中国国情”的虚假信息,并在“新浪股吧”中发布。3月12日在两会记者会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明确回答:“注册制是必须搞的。”但他同时也强调,注册制不可以单兵突进。
据张某供述,其因炒股亏钱,为发泄不满遂编发该虚假信息,用证监会主席的口吻是为了响应力更高。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进一步查证传播该虚假信息的其他责任主体,严肃追责。
由于证券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在股市,谣言甚至可以“以小博大”。中国股市要想健康发展,仍需监管部门加大惩处力度破除谣言公害。而对于股民来说,在此借用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评证监会查处复星谣言事件的一句话——谣言止于智者,对于A股的每个参与者,大家或许都该长长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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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不断加大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案件的查处力度。券商中国记者从监管部门获悉,证监会稽查部门已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谣言快查"直通车",形成合力威慑,发现编传谣言的坚决查处,涉嫌扰乱治安秩序或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
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年初至今,A股上市公司发出的澄清公告共计270余条,也就是说平均每天至少有一家公司发布澄清公告。编传谣言不仅引发证券期货价格波动,还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甚至诱发金融风险。“谁在造谣、谁在牟利”,从被罚案例来看,这些套路已被证监会掌握。
套路一:上市公司“内部人”发布虚假信息
从证监会查处的案件来看,上市公司“内部人”编传发布虚假信息的途径在发生变化。
2015年证监会通报的多起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件中,均是通过股吧编造发布虚假信息,企图通过信息欺诈牟利。涉案人员的身份既包括上市公司的核心人员也包括熟悉公司的周边人员。
如暴风科技前董事长冯鑫编造、传播自己图谋收购迅雷科技的虚假信息,金宇车城董事长指使员工编造、传播“剑南春借壳金宇车城”散布虚假信息。而编造、传播“湖南发展收购财富证券”虚假信息案中涉案人则是对公司较为了解的周边人员。
近年来,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增多,也出现了一些上市公司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渠道进行股价操纵的现象。
去年以来,交易所加强了对“虚拟现实”、“石墨烯”、“人工智能”、“PE+上市公司”、资本系或合伙企业入主上市公司等热点题材的监管力度。从重罚安硕信息,揭开其虚假互联网金融概念股的面纱;到今年6月宣布对首例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作出处罚,体现出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蹭热点”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某私募机构投资总监表示,自愿性信息披露有很多类似战略合作之类的,没有签合同,只有意向,没达到强制信息披露的标准,但很多公司都进行公告,以此来影响股价,也是市值维护的一种方式,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强,这类操作空间将不断缩小。
套路二:从业人员、非法机构和个人讲“故事”“黑嘴”
今年年初,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公开点名批评股市“黑嘴”。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股市“黑嘴”以及中介机构丧失执业操守的行为一直是证监会稽查执法重点工作。
“抢帽子”手法是证券公司、专业中介机构等的内部人员,丧失执业操守的&“黑嘴”行为。
今年7月,原国开证券经纪人朱炜明用“抢帽子”手法操纵市场案件在上海宣判,对被告人朱炜明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该起案件表明证监会始终严查从业人员利用信息优势向投资者讲“故事”的行为。
证监会曾多次点名证券机构研究报告存在的问题。去年,中国证券业协会曾发布消息称,个别证券分析师撰写的证券研究报告存在用语不客观、不审慎、过度娱乐化、低俗化等问题,违反了协会有关规定,对6名从业人员采取自律惩戒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协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系统。
证监会上半年稽查执法工作综述中特别提到,对部分知名证券机构从业人员发布夸大估值的研究报告,误导投资者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此外,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也时有发生。在证监会查办的案件中,北京某文化传媒和资产管理公司在合作经营某省卫视股评节目《远观今盘》的过程中,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情况下,利用《远观今盘》官方微博向投资者推介荐股服务,并以短信方式向付费投资者推荐股票,非法获利。
北京某信息技术公司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情况下,利用“创富锦囊”平台,提供有偿荐股服务。经初步统计,2014年12月以来,注册用户已达94432人,非法获取收入约1060万元。上述机构均已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套路三:互联网平台、自媒体造谣吸“粉”
网络平台、自媒体为了扩大自身影响力,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手法除了传统的无中生有,还出现了“移花接木”、“断章取义”、“添油加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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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年多来查处案件的还包括某知名财经网站传播“注册制实施”虚假信息,时任五矿证券首席分析师王先春通过微博传播3月1日起创业板全面停止审核,“注册制实施”的虚假信息;国内某行业杂志传播“黄光裕提前出狱”虚假信息;重庆云锦传媒传播“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合并,中国移动与广电网合并”虚假信息;赢商网传播“万达院线停牌将收购金逸影院及艺恩网”误导性信息。上述案件相关责任主体基本上被处以顶格罚款处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信息传播有法律边界,新闻从业有道德底线,特别是在资本市场中,虚假的或是误导性的信息是对投资者赤裸裸的欺诈,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就是保护投资者,就是保护资本市场。
套路四:散户宣泄情绪
如果说前面三种套路都是有利可图,而接下来要说的这类行为则纯粹是图一时之快而惹祸上身。
在编造、传播“东莞证券风险预警”虚假信息案中,济南某报社记者刘某为宣泄炒股亏损情绪,于日使用“夏至星”账号在某网股吧编造发布名为“东莞证券针对5000万VIP的风险预警”的虚假信息:“通知客户:周四之前,把所有仓位调整到半仓以下,能空仓就空仓,预计周四、周五出重大利空”。
此消息一出,即通过网络渠道呈几何级数传播开来。据证监会介绍,这些帖子发布后,股吧系统共向800多万股民自动推送了前述帖子及其转帖的标题及链接,共有1万多位股民点击并阅读了帖子正文。随即引起投资者恐慌,导致指数快速下跌。因为这个时期正是A股市场处于极度敏感而脆弱的2015年6月。
6月3日,东莞证券发布澄清公告。6月4日大盘走势下跌后,刘某仍多次跟帖坚称其所发消息属实。证监会认定,刘钦涛编造并以通过股吧发帖方式,在网络上公开传播虚假证券信息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78条的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6条,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以15万元罚款的决定。
显然这个谣言的影响力超出了刘某的预想。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刘某反复强调自己是新股民,网络影响力微乎其微,“我转发那个帖子只是善意提醒股民,没想到一年多来给自己、家人甚至单位带来那么多麻烦。”
此外,去年3月1日,江苏省泰兴市张某凭空杜撰“刘士余:注册制不适应社会主义中国国情”的虚假信息,并在“新浪股吧”中发布。3月12日在两会记者会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明确回答:“注册制是必须搞的。”但他同时也强调,注册制不可以单兵突进。
据张某供述,其因炒股亏钱,为发泄不满遂编发该虚假信息,用证监会主席的口吻是为了响应力更高。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进一步查证传播该虚假信息的其他责任主体,严肃追责。
由于证券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在股市,谣言甚至可以“以小博大”。中国股市要想健康发展,仍需监管部门加大惩处力度破除谣言公害。而对于股民来说,在此借用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评证监会查处复星谣言事件的一句话——谣言止于智者,对于A股的每个参与者,大家或许都该长长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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