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搞合规的目的,目的是降低利息,结果为什么越搞越高?

为什么P2P越来越适合普通百姓投资理财?__理财频道 - 融360
为什么P2P越来越适合普通百姓投资理财?
为什么P2P越来越适合普通百姓投资理财?
监管越严格对于投资人来说越利好!
& & & &本文系融360专栏作者&喜哥说财经&原创作品,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融360官方立场,转载请联系作者授权。
  喜哥在互金行业已经摸爬滚打根多年,也在说钱微信公号中和各位分享了很多赚钱的方法,其中多次提到P2P,或每逢年过节回老家,亲朋好友总不会忘记慰问一下喜哥是做什么行业,每次讲P2P理财的时候,不管是喜哥的粉丝还是亲朋好友说&P2P不安全&, &P2P都是骗子&&&自P2P理财兴起就被大多数人妖魔化,每当我们要进行理财规划的时候,总有人说:不要投资P2P理财,当心你的钱被卷走!
  其实,P2P理财在我国已经发展了10多年了,但是由于大众对互联网的不了解,导致大家对P2P理财也存在误解,再有e租宝等事件和各类自媒体给p2p的妖魔化,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那么我们今天就对P2P理财做一个简单地了解。
  2017年对网贷来说,绝对是值得铭记的一年&&从默默无闻到野蛮生长,从乱象丛生到监管落地,网贷逐渐走上了正规、健康的发展之路。
  由于监管政策密集出台,2018年也被称为网贷史上的&合规备案&元年,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17年今年监管层共计下发至少25份政策文件,其中大部分文件都与网贷整改、合规及备案相关,尤其在最近网贷备案进度以及备案时间延期话题甚至达到谈p2p色变的地步了,其次,4月3日发布29号文,业内都称这份文件炸翻了半个互联网金融圈。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29号文《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
  1.资管业务剥离企业需一并验收,之前有一些平台是通过设立新的实体,将违规业务剥离出去,以便让网贷平台主体通过备案。如陆金所把P2P拆分出去叫陆金服,人人贷与非P2P产品的WE理财等。将不合规业务剥离,实际上并未化解风险,这一次监管层明确表示,必须一并化解,否则无法备案也就是说,剥离出去的新设实体与现在的P2P平台一起验收备案,如果不合格,平台无法通过备案。
  2.必须持牌,想要卖资管产品,必须有牌照。
  3.非法金融,经许可,以&定向委托投资&、&收益权转让&等方式公开募集资金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4.不能引流、代销交易所资管产品,对于平台代销各类交易场所(包括为其引流)资管产品的行为,监管层明确禁止。
  5.整改期限到6月底,存量清零。如果平台还存在违规业务,要立即停止,并且存量业务要抓紧时间压缩。
  从29号文相关要求可以看出,监督力度相当严格,对于各平台都是相当大的挑战,那么对于投资人来说却是很利好的投资信号,监管越严,说明投资人的钱更加有保障,那么为什么说P2P越来越适合普通百姓投资理财?
  1、投资门槛低
  对于投资者来说资金限制越少越利于个人投资。P2P平台提供的起投额度大多都是在100元起投的,门槛很低,而且大多数投资者的投资资金一般都比较固定,收入普遍处于中低档水平,相比几万元起投的理财产品更容易接受。也更容易满足普通百姓的投资需求,还能培养个人理财习惯,比较适合大众进行投资。
  2、投资方式灵活
  P2P理财的期限灵活、操作简单还相对比较安全。因为P2P理财投资,有长中短不同期限的项目产品,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标的,一次投出,按月回款,更加满足工薪家庭投资人的投资需求。并且P2P理财操作简单在手机app、电脑都可以投资提现,不需要像股票、外汇等投资一样不停看盘,也不需要经常进行买入卖出等操作。而且P2P理财平台对标的项目信息公开披露,投资者选择平台时可查看平台披露的借款方信息、信用额度、经营现状、资金用途、还款来源等,这样,便于投资者自行作出正确判断。
  3、收益较高且稳定
  普通人一般都对理财的认识和技能普遍比较欠缺而P2P投资理财对专业知识要求不高,不像股票、外汇、贵金属等理财出资项目需求多么专业的金融常识,P2P理财只需挑选安全靠谱的平台就可以进行投资,收益相比银行还会高的多,而且资金流动性也较强。相较于余额宝、银行类理财产品来说,P2P理财的年化收益一般在8%到15%之间,远远高于银行利息,所以你的闲钱还躺在银行里吃利息吗?
  4.p2p监管日趋合规化
  29号文的推出,标志着互联网资管整治工作进入新阶段,归中介属性,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在未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牌照或资产管理产品代销牌照前,是不得从事互联网资管业务的。那么也就说正规的p2p,它合规合法的,其次,说明互联网金融管理日趋严格,那么对于投资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至于备案是否延期,喜哥认为不出6月底很快就会有结果。
  通过以上几点数据表明,P2P行业本质就是低门槛、高收益、流程便捷,随着监管政策的逐步落实,P2P网贷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净化,越来越多投资者将其视为理财首选。也随着国家对平台整改期进入倒计时,P2P理财将会越来越规范,越来越被广泛大众所接受!
  那么投资p2p真的就没有风险吗?
  收益稳定并不意味着P2P就没有风险,收益和风险就是手心手背,始终是不可分割的。
  (1)信用风险
  这里的信用风险主要是指借款人不能及时还款而造成的坏账,如果坏账率过高,平台未盈利,那么平台经营将会变得困难,从而影响投资人收益。
  未来随着针对个人和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的完善,信用度低的个人和企业获得贷款的机会越来越少,信用风险也会相应降低,投资人面临的风险将下降,所以也建议投资小额分散、车贷等资产的p2p平台,这类的平台风险相对较小。
  (2)道德与经营风险
  2015年之前,P2P迅猛发展,泥沙俱下,确实有些骗子平台,一开始就是想骗钱的。但随着行业监管的深入,骗子平台已经越来越难有容身之地。
  此外,平台间也面临着竞争与经营的压力,的确有平台因为经营困难而关门。但是P2P在中国经历了10余年的发展,已经明显拉开了梯队,加之2018年6月底前要求完成备案,投资人完全可以选择有竞争力的平台去投,比如网贷之家前50名等平台应该是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从而降低因平台经营不善而导致损失的几率。
  (3)政策与合规风险
  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以来,新的监管要求不断出台。短期来看今年6月将完成的备案可能会成为很多平台的生死考验,当然,备案也有可能延期,给到更多的时间要求各类平台进行合规更改。
  不过投资人不需要过分担心,加强监管是整个金融行业的趋势,并不单单针对P2P。国家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理念目前也没有改变。在备案之后,投资P2P理财的风险会比现在更小,投资人不必过分担忧。
  所以,从投资灵活度、收益率、投资门槛,投资风险几个方面来说,p2p投资日趋成为中国老百姓的首选理财方式。最后也提醒一下各位粉丝,投资p2p要趁早,因为随着合规备案,各类平台务必会进行降息来保障盈利,从而保障平台正常运营下去,不过也是需要优先考虑投资平台的背景、背后资产、以及平台自身的兜底能力,切莫盲目追求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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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360 - 银行 版权所有干货:备案在即,究竟哪些P2P平台能备案成功?干货:备案在即,究竟哪些P2P平台能备案成功?邓氏财经百家号备案可是2018年P2P行业的大事件了!相信大多数投友们都对备案喜忧参半:一方面喜的备案是P2P行业走向规范的新的一步,投资安全性可以提升;另一方面又担心自己投的平台能否通过备案,利率是不是会大幅降低。最近跟投君的公众号平台也有很多朋友来咨询备案的问题。今天跟投君就特邀P2P专家喵喵,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P2P合规备案”的相关话题。希望对大家有所裨益。Hello大家好,我是跟投专家喵喵,今天我的分享分为下面两大部分:1.备案这件事究竟对投资者有什么影响?2.什么样的平台能备案成功? 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合规”和“备案”两者之间的关系与区别首先我先说一下“合规”和“备案”两者之间的关系与区别。在喵喵看来,“合规”应该是一个过程,而“备案”则是最后的结果,所有的P2P平台都在积极的进行合规过程,而最后是否能够通过备案,那就要看今年6月30日最后的结果了。那我们先来梳理一下,关于合规备案相关的政策文件,从号开始,特别是2017年,出台了大概有25份文件,形成了一个“1+3”的政策框架。“1”当然就是指16年8月24日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3”分别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简称“备案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简称“存管指引”),以及《网贷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简称“信披指引”),综合来看,这一个“1+3”的政策框架,就是P2P合规备案的大方向。在这个“1+3”的大方向下,又出台了类似《“57号文”》等这样的文件来补充和调整的小方向,同时,各地方政府金融办也出台相应的地方政策,在配合大方向的前提下,把P2P平台的备案条件进行落地执行。一.P2P合规备案对投资者投资带来什么影响喵喵认为,P2P合规备案主要会对投资者的投资带来以下两个方面的影响:1.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提高准入门槛在过去的10年中,由于P2P行业处于无监管、无准入门槛、无行业规则的三无状态,而且时不时就有P2P平台老板拿着投资人的钱玩跑路、玩失联,还有各种不是P2P的公司跑路后也让“P2P”背黑锅,搞得P2P声名狼藉、怨声载道,不少投资人对P2P也是忐忑不安、担心会血本无归,因此,呼吁“监管”的声音也就越来越多。日之后,网贷合规备案的相关政策也是不断出台,这对于P2P投资而言,可以说,是已经明确了P2P平台的合法地位,更是从法律层面上,承认了P2P这种用互联网进行点对点借款的合法性。P2P的合规监管相当于设立隐形的准入门槛,这样可以把那些实力不足,专业度不够的组织或团队,还有诈骗分子排除在外。在2017年,共计有645家停业及问题平台,相比2016年有1713家问题平台,这的确是大幅减少,这也说明主动合规平台在不断增多。所以,从这个方面来看,P2P的合规备案监管,无疑是加强对P2P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帮助普通投资者把一些不合规,实力不足的平台踢出行业。所以,P2P平台的合规备案,是和投资人投资的安全息息相关的。2. 加速投资红利减少P2P平台的投资收益在逐年下降,当然,这是由很多因素决定的,例如:P2P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合规的成本,当然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刚才我在上面也有提到过“P2P合规监管相当于设立隐形的准入门槛”,准确来说,就是因为合规要付出的成本太高了。任何P2P公司都不是慈善机构,开设这家P2P平台的目的就是为了盈利,而合规要付出的成本和金钱,最终都会转嫁到每一位借款人和投资人身上,所以合规备案后,P2P肯定还会有一波降息,这可以说是铁定的事实。关于如何在安全的前提下,提高P2P投资收益的办法和技巧,往后互金跟投会推出更多的专题来介绍,现在就不展开说太多了。先来对第一个问题做个小结,P2P合规备案会对投资者的投资产生的影响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安全性提高,因为P2P合规备案能够有效促进良币驱逐劣币;第二.降息,投资红利减少,因为合规成本变高,最终合规成本会转嫁到投资人身上。二.哪些平台能备案成功呢?以前我们经常说一个P2P安全与否,可以看它的背景,以背景为王,但进入到P2P合规备案这个新的阶段,不能单纯再把背景作为唯一决定因素,喵喵认为最后能通过合规备案的平台应该有两种:1.背景强大到无人能撼动从2016年开始,我们判断一个平台是否能投/是否安全,首先要考虑的应该就是背景,关于背景论的优势,喵喵在这里也不展开多说了。来到了P2P合规备案这样的新阶段,喵喵认为背景论仍然适用,特别是一些带有强国资背景的P2P。例如开鑫金服这样的平台,背靠国家开发银行和江苏政府,连江苏省金融办都不一定敢派人去调查。像这种强国资背景的P2P平台,备案成功应该不是难事,所以喵喵认为,第一批能过备案的平台应该还是这种拥有真实强背景的P2P平台。而一些虚假背景或者弱背景的P2P平台,喵喵目前仍然维持着观察的状态。2.历史包袱较小的P2P平台什么叫做历史包袱呢?喵喵认为,所谓的“历史包袱”是指,曾经有过违规行为的P2P平台,例如曾经有过超级债权人,涉嫌自融,现金贷,校园贷,大标,保理贷等等这些业务。这些违规的业务,钱已经放出去,还没收回来,那这些待收资产应该怎么办呢?总不能让借款人立即还款吧?从目前的监管态度来看,已经确定了需要在2018年2月底前完成违规业务的整改工作,4月开始备案。备案是否通过将不会以平台规模的大小而定,而是看平台的各项业务和运营管理能否达到银监会“1+3”管理制度和地方监管细则的监管标准。这个对于一些体量较小的P2P平台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利好消息,因为他们的待收资产更小,历史包袱小,业务模式就算曾经违规,也更加容易快速处理掉。再举一个反面案例,例如喵喵所知道的一个做现金贷的广州平台,它的现金贷,待收资产达到了几十个亿,那我问大家,这个几十个亿现金贷业务的待收资产该怎么处理?拿去卖掉吗?谁愿意收?能卖多少钱呢?不卖掉?怎么合规?说完了哪些平台能备案成功之后,就到了大家都很关注的下一话题:三.6个月后,P2P行业会变成什么样子?在备案后,整个P2P行业会有什么不同,喵喵在这里做出5个可能性的预测。1.短期理财减少,平均借款周期拉长与行业整体收益走势相反,P2P的平均借款期限是稳步拉长的。去年以来,现金贷业务被严整,伴随着短期业务被禁,以及部分大体量平台为追求资产稳定、降低流动性风险而推出越来越多的长期项目,P2P网贷项目周期变长也是理所应当。据喵喵了解,去年12月份,P2P平均借款期限高达10.02个月,相比16年12月份环比拉长了0.72个月。所以备案后还是只想投短期标的投资者就得斟酌一下咯,接下来的短标会很少,而中长标则会是趋势。2.供应链金融或受追捧2017年,随着各项监管政策的密集出台和落地,P2P网贷平台的资产端范围进一步收窄,诸如校园贷、金交所业务相继被禁,现金贷业务受到整顿,大额超标业务要清理,否则无法通过整改验收并取得备案。因而我们能看到,P2P未来资产端“小额分散”的定位愈加明晰。而进入到2017年,传统热门:消费金融、车贷获得了稳定发展,三农资产、供应链金融等也成为行业重点关注的对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P2P网贷行业涉及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正常运营平台至少有118家,占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的比例为5.89%。随着金融服务实体,供应链金融创新推动的政策逐步落地,喵喵预测,在2018年供应链金融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3.P2P+担保公司将会成为主流在号上海发布的168条整改中有这么一条:禁止平台变相承诺保本保息(平台禁设风险准备金、备付金、客户质保款等各类客户风险保障机制),这也和监管之前提出的打破刚兑,取消风险准备金相吻合。但以目前P2P行业的实际情况来讲,P2P行业发展尚不成熟,投资者教育也仍待改善,所以这一要求的提出,无论是对平台还是对投资者来说,都是一大考验。不过,根据“57号文”,P2P公司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还是被允许的,可以预测的是,未来融资担保公司等第三方担保机构对网贷行业的作用将会越加凸显。所以喵喵认为引进第三方担保公司会成为主流之一。但是这种第三方担保机构,是否包括关联公司为P2P平台项目担保的情形,还有待监管规定的进一步明确。4.平台数量持续下降,仍以良性退出为主截止到2017年11月底,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下降至1954家,相比2016年底减少494家,从2017年各月P2P网贷平台正常运营数量来看,P2P网贷平台呈逐级减少的趋势。随着监管持续加码和2018年网贷备案登记正式落地,预计截至2018年年底网贷平台数量会多于1000,但不会高于1300家。据统计,截至2017年11月底,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共计612家,其中问题平台有199家(跑路58家、提现困难138家、经侦介入3家),占比约为32.52%。而2016年同期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共计2003家,同比减少1391家。可见2017年至今P2P网贷行业退出平台的数量相比2016年同期明显下降,并且更多的退出平台以停业、转型等良性退出为主。喵喵预计在未来一年内,停业、转型等良性退出将仍是平台主要退出方式。5.P2P行业成绩量将会继续大涨喵喵将2017年和2016年网贷行业的成交量进行了对比,虽然2017年在总体也有接近15%的增长,但和前几年比较,这个增长率算是近4年来最低的了,特别是2017年的下半年,每个月的成交量基本都没有增长,有些月份还反而有所下降。喵喵认为这种成交量停滞的情况,还会一直持续到今年中旬,因为喵喵通过与一些从业人士的沟通中知道,确实有些投资者,特别是大额投资人,在撤离P2P行业,躲避这个监管合规期的风险,转投基金股票,或者港股美股。喵喵认为,P2P行业目前体量相对还比较小,在今年网贷合规备案后,将会吸引更多的投资人回流和新人加入。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邓氏财经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优秀自媒体人,发布优秀财经文章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一条P2P理财平台的合规发展史,行业内人的催泪成长路!_小峰财术-慢钱头条
一条P2P理财平台的合规发展史,行业内人的催泪成长路!
大家好,我是理财师小峰,今天在和大家聊聊P2P行业成长之路。
其实先说一下,刚做这行业时候,会遇到很多客户,在理财的路上,受到了损失,或者担心受到损失!
那其实投资理财是一个很多分支的,例如:基金,信托,股票,国债,债券,外汇还有今天我要说的P2P理财等等!
所以,千万不要以为买理财,就是一种!那是大错特错,所以说学会理财的一部分就是了解你自己的理财的是哪一种?他的依托的法律是什么?
不然就会遇到很尴尬的事情是,真正给你介绍理财的,帮你赚钱的,您觉得是骗子!反而骗子给你介绍的,你觉得是真的!那能不受到损失嘛?
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P2P理财,就是互联网金融!经过那么多年的监管改革,先给大家看一下结果!在展示一下历程,历程是非常长的!
监管备案的效果
为整顿行业乱象,监管部门着手成立专项整治小组,这也意味着监管备案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两年来,专项整治小组先后出台多个文件,划定标准,制定细则,对诸多行业现象做出硬性规定,不断压缩不合规平台的生存空间。期间,监管层的一些工作成果大致如下:
ICP经营许可证:明确要求P2P平台要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ICP经营许可证),方可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三级等保: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规定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开展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和等级测试。
银行存管:要求平台在银行开立存管专户,做到出借人与平台之间的资金隔离,平台仅提供信息传递,无法接触到资金。
借款限额:对个人及企业主体的借款额度做出限制,防止大体量标的出现,避免巨额标的违约造成的恶劣影响。
限制违规业务:禁止校园贷、现金贷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业务,对借款利率上限做出硬性规定,最高不得超过36%。
信息披露:平台定期披露备案信息、组织信息、运营数据等,公开透明。
从2007年P2P进入国内至今,累计进入行业开展业务的平台为6183家(含停业及问题平台),但截至2018年6月底,在运营平台仅剩1836家(数据来源网贷之家),淘汰率超过70%,展示了监管备案工作的成效,大量不合规平台被清退淘汰。
(简单插入一个话题,打个比方,如果您选择P2P理财平台时候,肯定需要根据以上的条件挑选,如遇到未有银行存管的P2P理财平台,肯定不能投资!等等。)
P2P为何需要备案?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先来认识下P2P网贷鼻祖Zopa。2005年,一家名叫Zopa的公司在英国伦敦成立,随着这家公司的成立,P2P这个新名词也随之出现在大众视野中。Zopa的联合创始人共有7位。毕业于牛津大学的吉尔斯·安德鲁(Giles·Andrews),是Zopa现任CEO。
起初,Zopa的创立者们一直在考虑是否能通过网络寻找新型的借贷之路,没过多久,两个名词便激发了他们的灵感:BondMarket(债券市场)和eBay(美国网购网站)。债券市场为公司提供融资渠道,而eBay是当时最大的交易市场(Marketplace),注重的是个人与个人间的沟通和交易。因为个人消费市场与个人贷款市场间缺少一个传递彼此资金需求信号的信息中介,于是结合两者的优点,在2005年3月,Zopa于英国伦敦成立,P2P借贷行业的帷幕就此展开。
吉尔斯·安德鲁(Giles·Andrews)
新事物的出现,总能吸引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2007年,这一模式被引入国内,首批P2P平台陆续成立,在这个阶段,因为发展经验还不太成熟,P2P行业一直处于蛰伏期,发展缓慢。
但从2012年开始,P2P的商业模式开始为大众所关注,加之网络平台模板开发的流程化,P2P行业门槛被大幅降低,行业规模开始迅速扩大。
2013年,各大银行开始收缩贷款规模,提高放贷标准,致使大量有借贷需求的人,最终流入P2P行业,P2P业务模式由最初的个人信贷逐步发展成企业贷、抵押贷、现金贷等多种模式。
2016年,“裸奔”已久的网贷平台终于引起监管层的注意,网贷行业备案工作随之正式启动,相继出台824细则、信息披露指引、57号文、29号文等监管文件。
随着P2P高速发展,监管层在对这一行业取得的成果予以充分肯定的同时,也在不断加大整治的力度。当前,行业正在根除积弊,肃清不良平台。而出借人也需要加强风险认识,修正金融消费观念。
金小宝梳理了2014年以来,由中央层面颁发、影响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多份政策文件,发现监管现阶段更多强调的是互联网金融应该在规范、有序的前提下进行。那这些对行业发展起着积极作用的政策有哪些呢?
P2P四条红线
(1)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
(2)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3)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运作
(4)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P2P监管五条导向
(1)明确信息中介定位
(2)实行独立第三方托管
(3)具备一定从业门槛,充分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以及鼓励行业自律规定
P2P发展六大原则
(1)P2P机构是网上的信息中介平台
(2)P2P公司的设立要有一定的门槛,且一定要实缴资本
(3)纯粹的信息中介,不经手借贷双方的钱
(4)对于出借人、借款人双方应该有一定资金额度的明确限制和一定的规模
(5)对P2P专业人才需要有明确的要求
(6)要打击那些假冒P2P
P2P十项原则监管
(1)P2P不能建立资金池,要落实实名制原则
(2)要明确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也不是交易平台,而是信息中介
(3)P2P应该具备一定的行业门槛
(4)出借人的资金应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款代替托管,同时尽可能引进正规的审计机制
(5)P2P机构不得以自身为出借人提供担保,不得为借款本金或者回报作出承诺,不承担系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不得从事贷款和受托投资业务、不得自保自融
(6)P2P应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要盲目追求高利率的
(7)P2P应充分地进行信息披露
(8)P2P应推进行业规则的制定和落实,加强自律
(9)P2P必须坚持小额化。
P2P监管细则讨论闭门会议
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召集北、上、广、浙等P2P主要地区的省金融办、行业协会召开P2P监管细则讨论闭门会议。提出P2P三千万级别的注册资本门槛限制和P2P必须实行杠杆管理。
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
央行联合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P2P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规范,承认P2P的合法地位,监管单位为银监会。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高法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在24%以下受法律保护,24%~36%为双方自愿协商区域,高于36%可向法院申诉追回。
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
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信办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现公开征求意见。
国务院发文 打击非法集资
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抓住集资重点区域,密切关注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等新的高发重点领域。
新消费金融指导意见
《新消费金融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指出接下来的工作将着力优化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加快消费信贷产品创新、支持信息和网络消费。这意味着消费金融将迎来更好更快地发展。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挂牌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上海举行成立大会。旨在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自律管理。互联网金融协会属于央行下面的一级协会,与支付清算协会同属一级。
&14部委开启互金专项整治
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为期一年。
促消费带动转型升级方案
为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和升级,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快培育发展新动力,增强经济韧性,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主要围绕十个主攻方向,出台实施“十大扩消费行动”。
整治不良校园贷
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
互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国务院下发“互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于P2P、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在内的互金行业提出了明确整治方案,采取严格准入管理,为了防止互联网金融创新带来的监管盲区,方案多次提到对互金要采取“穿透式”监管。
互金协会发布信披标准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向各会员单位下发《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P2P网贷(征求意见稿)》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自律(征求意见稿)》。
银监会发P2P资金存管指引
银监会向各家银行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五章26条,对银行对接P2P资金存管业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网贷中介管理暂行办法
银监会官网公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业务边界,明确借款上限,规定网贷应以小额为主,并作出了12个月过渡期的安排。
划定13条红线
(1)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2)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3)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5),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7)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8)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9)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10)故意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11)向借款用途为股票投资、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12)从事股权众筹、实物众筹等业务
(13)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互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2017年3月底汇总形成总体报告并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议,由央行会同相关部门报国务院。
互金信息披露个体网贷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定义并规范了96项披露指标,其中强制性披露指标逾65个、鼓励性披露指标逾31项。
网贷备案登记管理指引
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工商局联合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以下简称“《备案指引》”)在网上曝光。备案成资金存管及增值电信业务许可前提。
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
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明确了由商业银行独立开展资金存管的业务模式。这意味着,此前不少平台采用“银行+第三方支付”联合存管模式未能得到监管的认可。
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
中国互金协会向会员单位下发《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消费金融(征求意见稿)》,适用于从事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的各类从业机构,对该从业机构信息披露行为提出具体要求。这意味着国内首份互联网消费金融领域的官方规范性文件即将面世。
现金贷业务清理整顿通知
P2P专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P2P网贷风险专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补充说明》,将“现金贷”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网贷中介信息披露指引
银监会官网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至此,P2P网贷行业银行存管、备案、信息披露三大主要合规政策悉数落地。银监会方面表示,该信披指引与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共同组成网贷行业“1+3”(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制度体系。
网贷行业“1+3”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政策体系,进一步明确网贷行业规则,有效防范网贷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快行业合规进程,实现网贷机构优胜劣汰,真正做到监管有法可依、行业有章可循。
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通知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此通知比较全面的对现金贷业务进行了规范,包括了资格监管,业务监管和借款人适当性监管,并给出了存量逐步退出的安排。通知涉及的业务主体包括现金贷助贷类机构、网络小贷公司、银行类金融机构、P2P网贷类机构等,其中对助贷类机构影响最大。
小额贷风险专项整治方案
12月11日傍晚,银监会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于12月8日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旨在通过专项整治,严格网络小额贷款资质审批,规范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网络小额贷款的机构。
网贷风险专项整改通知
银监会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应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并对债权转让、风险备付金、资金存管等关键性问题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说明。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发布
为便于各地落实《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整治办函〔号)中,关于“各地应引导辖内相关机构充分利用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范借款人多头借贷、过度借贷"的要求,协会已向各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下发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入流程》(下称“接入流程”)、《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简介》。
互联网资管业务需纳入金融监管
(1)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是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作为金融业务,属于特许经营行业,须纳入金融监管。
(2)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须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牌照或资产管理产品代销牌照。未经许可,不得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
(3)未经许可,依托互联网以发行销售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委托计划”“定向融资计划”“理财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等方式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应当明确为非法金融活动,具体可能构成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发行证券等。
(4)未经许可,依托互联网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的行为,须立即停止,存量业务应当最迟于2018年6月底前压缩至零。对于未按要求化解存量的机构,应明确为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纳入取缔类进行处置,采取包括注销电信经营许可、封禁网站、下架移动APP、吊销工商营业执照,要求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不得向其提供各类服务等措施。
(5)同时明确互联网平台不得为各类交易场所代销资产管理产品。
P2P电子合同规范征求意见稿
4月2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电子合同安全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称《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电子合同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已经过立项评审、起草,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会员单位征求意见。
通知共从电子合同的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缩略语、电子签名合法性要求、电子合同订立、电子合同存储七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资管新规正式发布 打破刚兑
《意见》按照产品类型统一监管标准,从募集方式和投资性质两个维度对资产管理产品进行分类,分别统一投资范围、杠杆约束、信息披露等要求。坚持产品和投资者匹配原则,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强化金融机构的勤勉尽责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打破刚性兑付。严格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要求,禁止资金池,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分类统一负债和分级杠杆要求,消除多层嵌套,抑制通道业务。加强监管协调,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和功能监管。
《意见》坚持防范风险与有序规范相结合,合理设置过渡期,给予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有序整改和转型时间,确保金融市场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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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部委发文规范民间借贷
提升放贷门槛,批准持牌,方可放贷。《通知》要求,“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
严控资金来源,放贷资金必须为自有资金。《通知》要求,“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
严禁暴力催收。《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
严禁非法校园贷。《通知》要求,“严厉打击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行为”。
严禁银行从业人员开展民间借贷。《通知》要求,“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作为主要成员或实际控制人,开展有组织的民间借贷”。
步入2018年的P2P网贷行业,已出现质的变化。2018年,小额信贷的模式回归,监管趋严、风控技术化趋势已经非常明显。
多资产布局:P2P网贷轻资产模式天生具有的适应能力
风控模式:科技+金融结合,定期评估与随机暗访&
不能以催收作为风控手段,贷前、贷中风控是重点&
监管理解:P2P行业最痛苦的时候也是离成功最近的时候&
以上就是截至目前发出的对行业监管的相关政策。连续五年,政府工作报告对互联网金融的描述,从促进发展,到规范发展,到警惕风险,再到健全监管,呈现了互联网金融在国内发展的规律。未来还将继续查缺补漏,完善监管,营造安全、合规、稳健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大环境。
P2P行业自2006年到2016年,十年大浪淘沙,四条红线,五条向导,六大原则,十大监管相继出台,乃至互联网金融写入"十三五"规划纲要;2017、18年要求P2P平台配合备案整改,严格把控不合规平台的出现,筛选资历较差的小平台退出市场。&
可喜的是,除了互联网金融P2P之外,没有其他任何一种金融消费方式可以连续五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当中。
以上种种迹象表明,监管正积极推动行业走上正轨,正因为发现行业价值,所以需要"扶持"符合行业要求的平台,杜绝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现象。帮助P2P平台回归普惠金融本质、发挥应有的行业价值。
创业不易,需您鼓励!
从横空出世到野蛮生长,金融资产交易所在监管收紧的大背景下正在转型升级,是重复P2P网贷平台的发展路径?或是成为互联网金融拼杀的又一“战场”?金交所站在了新的岔路口。金交所:快刀难斩乱麻金融理财项目多而杂,只有打开才能知道里面究竟是糖果还是炸弹,可问题是,没有人追究其危险性,人们只是将目光放在投入资金上,却未想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道理。2016年底,“招财宝逾期”事件震荡了热闹的互联网金融圈。...&金融,是一个自带风险属性的行业,因此,做金融不仅要有“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谋略格局;更需要具备缜密的思维,风险意识;谨小慎微以求稳步前行。国家大力度整顿监管政策相继出台网贷行业发展由野蛮生长逐渐实现规范运营从2016年开始,中国越来越可能面临互联网金融发展系统性风险,“防控金融风险”成为讨论的高频热词。从2016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2017年4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再到7月中旬...&近日,关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专项整治或将延期”的新闻在业内引起不小的关注。据了解自从监管部门下达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条例以来,P2P网贷市场的整顿难度就一直处于较大的程度。根据原部署,互金专项整治将在2017年3月底前完成,其间包括四个阶段:摸底排查、清理整顿、督查和评估、验收和总结。但实际上,各地的具体执行却并未按照原计划时间表推进。也引来不少P2P投资人的质疑:整顿延期是否意味着P2P理财行业...&王莹0904来自清风金缘00:0008:22近年来,在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鼓励和支持下,我国私募基金行业进入了黄金发展期,迎来了快速发展,私募机构逐渐成长为市场生态中重要的一员。但是由于是新生行业,在私募基金蓬勃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违规、违法事件,甚至有些事件影响较为恶劣,包括适当性执行不足、挪用基金资产、利益输送等等。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细则来看,不仅是监管范围更为细致和具体,违规...&当网贷潮水退去,留在这片海域需要更多的投入、更强的实力,很多人走了,但也有一些逆行者,选择留下。一个“蚂蚁大”的网贷平台却没倒台2016年被称为“网贷监管元年”,互金专项整治、网贷业务活动暂行管理办法等相继发挥效力,行业从野蛮发展到大幅洗牌的转折就此到来。“90%的平台会被淘汰”、“不到10%的平台能承受合规成本”、“史上最严地方监管细则出台”……各种观点甚嚣尘上,似乎要看看谁能熬到最后。如果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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