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发生第三方债务纠纷纠纷

咨询热线:400-676-8333
手机找法网
您的当前位置:
时间: 15:21:34
如果租赁期间发生“失火”或“漏水”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如何分担责任?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解答!
  现代住房建筑活动空间小、住户密集,出现火灾或漏水给邻居带来损害的情况经常发生,如果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发生以上情况应该由谁来承担对邻居的赔偿责任,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失火或漏水是由于交付的房屋本身原因造成的,如线路老化、水管老化、暖气管道老化、地面防水差,则证明出租人没有履行《合同法》第216条规定的租赁物的瑕疵义务,出租人存在重大过错。出租人不仅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承租人的损失,还需赔偿第三人的损失,即邻居的损失。如果失火或漏水是由于承租人不当使用房屋或疏忽大意等原因造成的,与出租人提供的无关,则承租人存在重大过错。承租人不仅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出租人房屋毁损的修复费用及损失,还要对第三人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如果租赁期间,承租人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发现电路老化等问题,而未及时通知出租人维修导致发生火灾或漏水的,则承租人与出租人均存在过错,对第三人的损失赔偿应由双方按过错大小分摊。承租人已经及时通知出租人,而出租人没有及时修理或拒绝维修的,若属于承租人能够自行修理的范围,如更换开关、阀门等,承租人放任不管,则双方均存在过错,对第三人的损失赔偿应由双方按过错大小分摊;若不属于承租人能够自行修理的范围,如重新铺设电路、重新制作地面防水等,则承租人没有过错,对第三人的损失赔偿由出租人全部承担。
  以上列举并不能涵盖一切责任分摊情况,实际生活中的可能还有不同的约定(如合同约定承租人负责维修义务等),此外也可能存在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第三人受损的情况,因此具体责任分摊需要个案分析,考虑多种因素由法院综合裁量给出相对合理的判决。
A主要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等必要开支。是否坐牢,要看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及具体情节。在构罪的情况下,如果能得到被害方家属谅解,也可争取判缓刑。
A您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A按您说的情况,需要分情况理赔。 1、交强险的部分,应当赔偿。这个法律依据来源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2、除交强险外的其他险种,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这个依据来源保险合同。也就是你们当时购买保险时,定立的保险合同上,有保险公司免责的部分条款。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A你好,具体要看单位作出辞退行为是否合法以及辞退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如果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如果你们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具体仲裁请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本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如需进一步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A具体,咨询你们的律师,情况材料比较多,而且,经历了二审终审
A可以看下协议吗
快速发布问题
声明:我们将对您的联系信息严格保密
10932346572
热门律师:
热门推荐:
热门问答:
法律知识:【包头城事】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可以追回吗
在现实中,很多夫妻都有夫妻共有房屋被一方擅自出卖,这种情况下另一方还可以追回房子吗?如果不能追回房子应该怎么索赔?
小编提醒您,婚后购买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买方是善意取得该房子,则另一方很难追回房子的。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房屋纠纷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在夫妻共有房产中,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为夫妻双方(另一方为共有权证)时,夫妻一方与第三方签订房屋出卖合同的;
第二种情形:在夫妻共有房产中,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仅为夫或妻一方,登记权利人与第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第三种情形:在夫妻共有房产中,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仅为夫或妻一方,非登记权利人与第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通常情况下,只有第二中情形出现的夫妻一方擅自出卖房屋导致的纠纷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夫妻共有房屋的,若买家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则另一方不能追回该房屋。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另一方怎么维权?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来源:包头不动产登记中心
责任编辑: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今日搜狐热点甘肃省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修复破裂的医患关系(图)_网易新闻
甘肃省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修复破裂的医患关系(图)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医患纠纷调解现场。本报首席记者裴强摄  “医生治病,就好像把病人一个一个背过河。”这是著名肝胆外科专家吴孟超对医患关系的一个比喻。“背人过河”的比喻说明的是一种信托关系,信任在先,托付在后。
  甘肃省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医调委”)的调解员们对这个比喻深以为然。事实上,“医调委”所做的工作就是在发生医疗纠纷后,竭力修复医患双方业已破裂的信托关系,让他们重回彼此信任的轨道。
  专业认知与调解技巧同样重要
  首席调解员李录堂从事医患纠纷调解员之前,有过医院的管理经验,也有足够的相关法律知识。但是李录堂说,除了有专业的认知判断外,有效的表述手段和规范的路径,才能让医患双方真正从心里接受。
  甘肃省医调委提供了这样一个案例。日晚9时56分,“医调委”平凉工作站接到一家医疗机构电话:“今日一女性患者术后7天死亡,下午5时左右因赔付发生纠纷,患方家属拉起横幅、堵了大门,公安介入近5个小时事态难以平息。”
  “医调委”工作人员介入。涉事医疗机构称,患者死亡后家属情绪激动,要求医院赔付50万元,医院认为患者是脂肪栓塞肺动脉致死,不应赔付。调解员在工作中发现,患者家属的谈话有许多疑点,并查看了病历记载,发现其主诉与体征不符,不像是“在家修房时,不慎从约3米高处跌落,致右大腿疼痛、活动受限”,体表检查也不符合高坠伤特征。在与患者家属谈话时,家属无意间透露的“某县医院救护车”一句话里追问出患者5月22日曾以“车祸致右膝关节疼痛1小时”到该县医院就诊,并得到了县医院的证实。
  调解员进一步调查得知,患者是在搭乘摩托车时,出了单方面车祸,那时候,摩托车驾驶员赔偿了5万元给患者。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家属默认在医院讲了假话,索赔数额由50万元一下子降到30万元,后又降至10万、5万,并主动撤了横幅,接受调解意见。
  另一起医疗纠纷中,通过“医调委”的调解,患者终于维权成功并拿到了合理的赔付。李某在怀孕期间一直在某医疗机构产前门诊检查。日进行胎儿系统B超检查,B超提示胎儿发育未见异常,仅孕周偏小2周,该孕妇平日月经周期不规律,推后20天左右。因此,院方交代需继续观察。日,李某急诊入院,于当日顺娩一女婴,体重1800克。住院期间新生儿反应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并进行了听力筛查和疾病筛查,3日后随母出院。母女出院后,家人观察发现,女婴除体重偏轻外,还存在发育迟缓、大脑发育不全等症状,认为这些与医院产前检查不细有关,患方提出10万元赔偿方案;院方则认为,医务人员按照医疗规范操作,不存在过错。医患双方发生了医疗纠纷。
  医患双方共同申请“医调委”进行人民调解。经专家评估认为,医院对孕期产检时宫高、腹围及体重的增长,可能未给予重视,如能早期诊断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给予相应处理,或许效果更好;此外,院方应让胎儿多住院观察几天,并告知出院后的注意事项。据此,院方应负担轻微责任。
  调解员除了仔细与患者家属沟通了解孩子发育情况,还积极帮助患者联系医院对孩子进行相关检查和康复治疗。另外,还耐心讲解引导家属认识医学科学的复杂性,以正确对待。对于医疗机构,“调解员”认真仔细查阅病历,了解产前产后的相关过程,了解具体情况。调解员要求医患双方均不得相互指责,多从自身找原因,做出让步。
  在调解员反复耐心的疏导和劝解下,患方情绪逐渐平和,对责任认定和诉求的提出也变得比较理性。同时,医院也认识到不足和过错,经过多次反复调解,最终以赔付患方2万元达成调解协议。
  在调解的具体操作上,甘肃省“医调委”资深调解员于建瑞集多年调解经验,归纳出了“医疗纠纷调解六步走”,分别是,一稳情绪,二入渠道,三解心结,四谈赔付,五定协议,六保履行。
  “医调委”运行三年,调解成功率达95.3%,调解协议履行率100%,调解反复率为零。
  既要合法又要合情
  在佳和商务中心18楼调解室的墙上贴着“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几个大字。
  李录堂告诉记者,医患纠纷的调解必须遵循这个原则,不能偏倒向患者一方,也不能偏倒向医疗机构一方。
  不拉偏架,医患才能对话。
  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甘肃省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解放在其论文《医疗纠纷与第三方调解浅议》一文中这样定义“医调委”的中立立场,“居中主要体现在调解员和调解机构必须站位中立,工作独立,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正如《人民日报》的评论所指出的,“要靠种种制度设计,确保‘医调委’不会与某一方有利益同盟。”这一点,至关重要。
  在“医调委”的调解中,具体该赔多少钱,不是患者说了算,也不是医院说了算,更不是保险公司说了算,而是专家评鉴会说了算。甘肃省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张入文说,“我们最后会根据责任大小,给出一个价钱范围,让医患双方在这个范围内谈。”
  调解员李录堂回忆起他和同事庞剑仁2014年6月接手调解的一起医疗纠纷。患者于日13时32分,以“停经40周,双下肢浮肿一月,伴下腹部规律疼痛一天。”被康乐县一家医疗机构收治入院。
  据医院病历,产科查体:宫高37厘米,腹围112厘米,胎位LOA,胎心140次/分,规律,骨盆外测量均正常。B超示:1.妊娠40周LOAG2P1;2.脐绕颈;3.妊高症;4.轻度贫血;5.慢性乙肝;6.巨大儿。向家属交代孕妇及婴儿可能出现的风险,建议剖宫产分娩,家属签字明确表示不同意剖宫产。产妇于5月25日17:00宫口开全,于17:20以枕前位胎头自然分娩后肩娩出困难,嘱患者行屈大腿法后约1分钟胎儿娩出,产后第一天发现新生儿右上肢无肌张力,请外科会诊考虑:1.由于产道挤压或者胎儿巨大导致的臂丛神经损伤?2.腰背部韧带损伤?3.建议观察3月,3月内肌张力不能自然恢复者转上级医院治疗。
  医患双方因医疗问题发生争议,患者家属要求院方进行赔偿。
  患方认为:小孩臂丛神经损伤医院有一定的责任,没有向家人交代孩子是巨大儿,判断胎儿体重有误,肩部难产时操作方法不得当等致孩子右臂丛神经损伤。据此,要求赔偿6万元。医方认为:我院的诊断正确、治疗合理,不存在过错。
  首席调解员李录堂回忆当时调解的情况,“医患双方最初有较强的对立情绪。”
  经“医调委”召开专家评鉴会认为,本例患者因停经40周,双下肢浮肿一月,伴下腹部规律疼痛一天收入院,出生体重4850克,身长50厘米系巨大儿,在自然分娩时出现肩难产,并造成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右臂瘫痪。留下后遗症。院方在能够预见风险但未能避免和规避风险,医院方存在过错,造成患儿需长期进行康复训练,院方应加强医患沟通及风险告知。
  李录堂和同事做了大量说服疏导工作,通过调解员不懈努力,最终医患双方达成了一致,医方同意给患方88000元的赔偿,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李录堂认为,通过调解使患方在医学科学方面有了初步认识,在赔偿数额上面回归于理性,绝不是一般的“和事佬”的角色。
  寻找一个公正的裁判者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间的信托关系撕裂,难以和解。不管是医院还是患者,都期待一个说话公正的裁判者,在医院与患者之间找到一种公允的平衡力量。
  2010年,原省卫生厅设置了维护患者权益处,成立了患者权益维护协会。但是,这一个由卫生行政部门主导的机构因其中立性立场的天然缺失,屡遭诟病,步履维艰。
  彼时,全国各地开始积极探索将医疗纠纷从“院内”转移到“院外”的方法,逐渐形成了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相结合的制度。以北京、上海这两个保险和医疗服务业资源较为集中的大城市为代表,推行政府职能部门为主导,形成强制投保、医院自主选择保险公司投保、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为基本特征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第二种是以海南、甘肃、山西、重庆等为代表的省市,建立全省或者全市统保,借助保险经纪人的中介力量实施由多家保险公司组建而成的保险共保体,建立保险中介参与医疗纠纷调解和赔偿处理的第三方调解机构,有保险共保体共同承担理赔责任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模式。
  至此,采用医责险全省统保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相结合(简称调保结合)的办法承担全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经原省卫生厅在全国范围内严格遴选,确定了全国第一家保险经纪公司—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省卫生厅保险顾问。
  江泰公司按《人民调解法》及《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于日成立了甘肃省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同年10月,我省着手建立维护患者权益工作网络体系。由省医调委在各市设立医疗工作站,形成了省医调委垂直管理和地方各部门指导相结合的工作体系。
  相比其他解决医患纠纷的方法,第三方调解在实践中的优势愈发明显。解放在其论文中写道:“第三方调解之所以在化解纠纷中长盛不衰,其中一个特点就是形式灵活,行政、司法、仲裁调解都有着严格的程序。但同时严格的程序往往会耗时费力、成本高,以致调解破裂。”
  (文中所涉患者及其家属均为化名)
  本报首席记者邱瑾玉 实习生卢俊君
  作者:邱瑾玉 卢俊君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本文来源:每日甘肃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阅读下一篇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房产抵押后出售给第三方出现的纠纷-宜人贷问答
房产抵押后出售给第三方出现的纠纷
问题分类:
请输入验证码
法律上没有第三方经济纠纷这个概念。请把情况和问题说清楚。如复杂不好表述,建议直接律师沟通。
回答者:g***0 |
你说的是房产授权委托书怎么写的吧?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在诉讼中,是指委托代理人取得诉讼代理资格,为被代理人进行诉讼的证明文书,其记载的内容主要包括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但在其他民事法律行为过程中,也可能存在有授权委托的法律文书。英文中通常用Power of Attorney表示。在香港,这类委托书会以契约形成,将个人的某些权力,委派于他人身上。最常见的是用于物业管理上,例如业主已移民外国,业主在港的物业,他委派一个可信的人替他管理,亦可以透过委托书要求受委托人替他将物业出租或出售。   授权委托书的模板为: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委托人: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 因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这个是我从百度中找到的详细资料,你可以按照这样的素材自己去写出来一份授权委托书。我只能帮你提供这个资料,不好意思了啊。
回答者:g***3 |
您目前处于未登录状态& 我购买同村一幢楼房,合同签定后,发现该房产可能有债务纠纷,有可能将房产抵押给第三方。不知该如何处理
我购买同村一幢楼房,合同签定后,发现该房产可能有债务纠纷,有可能将房产抵押给第三方。不知该如何处理
采纳答案
您好,您可以看一下你们合同有没有涉及到这一点儿!
全部2个回答
事先没查询下房子有没有问题的,你有点责任的,好好协商吧
您好,您可以看一下你们合同有没有涉及到这一点儿!
按合同约定处理,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
1、一房多卖情形下,多个当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怎么处理?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
你说的全委托公证呀。这个??、
是共有产权的,过户要双方都要到场!
这个属于无效的,可以撤销的。
我非常理解。 隔行如隔山。你毕竟没有他们懂得多,他们想说服你很容易,你想改变他们却很困难。这个事情就当是个教训吧。
待解决问题
Copyright&&&&www.anjuke.com&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企业处理与第三方合作纠纷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