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老人去世老人的房产继承问题的问题想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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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过世老人各留下一份房产继承遗嘱,这两套房子该怎么分?
  房与法
  对于大部分中国家庭来说,房产是家庭财产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亲人离世,房产就是最重要的一笔遗产。近日,陈丽就因遗嘱问题与家人闹的不可开交。
  两份房产继承遗嘱
  王父和姜母有三个孩子,王林(化名)、王辉(化名)、王晓茹(已故)兄妹三人,陈丽是王晓茹的女儿,也就是王父和姜母的外孙女。
  陈丽的母亲王晓茹于日因病去世,姜母于日去世,王父于日去世。陈丽是被继承人王父和姜母的代位继承人。
  王父和姜母生前留有两套房产,位于市中心的房屋登记在王父名下;位于郊区的房屋系旧宅拆迁改造新建住房,以姜母名义回购,该住房登记在姜母名下。上述两套房屋均为王父和姜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日,姜母留有自书遗嘱一份,载明&我们夫妻两处房产中,属于我的份额部分及剩下的存款,在百年后留给王林和王辉,不留给陈丽(王晓茹的女儿)&。
  日,王父留有自书遗嘱一份,载明&三个孩子只有老二王辉照顾我的生活和看病住院抢救,他还能陪伴我养老送终。我决定我死后把我现住的市中心的房屋送给我二儿子王辉继承&。
  继承人各说各理
  老二王辉说,父亲将市中心的房屋留给自己,他人无权继承。
  老大王林表示,对于这两套房屋,不会放弃继承。对于市中心的这套房屋,认可提交的遗嘱确实是父亲所写,但是对父亲书写遗嘱时有无行为能力持有异议,且父亲处理了母亲的那部分遗产(遗嘱上并没有姜母的签字),故不同意王辉的要求。
  陈丽表示,对于两套房屋,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房产应该怎么分?
  浙江无剑律师事务所李轶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姜母的遗产按她的遗嘱发生继承。
  另外,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以及《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王父遗嘱处分的市中心的房屋,未经所有共同共有人同意,应属无效,应按法定继承来处理。同时,依《继承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姜母所立遗嘱以外的财产,陈丽可以依法享有继承权。
  栏目主持:阿云
  嘉宾律师:陈庆林
  (浙江无剑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3012071
[来源:衢州晚报  编辑:吴建邦]知情权专题
知情权专题
您好,我想问一下关于房屋继承的事情,我想
您好,我想问一下关于房屋继承的事情,我想继承我父亲的房子,我父亲09年过事了,母亲还在,我是家里的独生子女,我爷爷奶奶在我父亲去世之前就已经去世了,我还有大伯,和姑姑,小舅,小姨,还有他们的子女,姥姥姥爷也还在,如果继承请问是要公证吗?具体怎样进行继承呢?谢谢
关于房产怎样继承的流程就是: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继承人持继承公证书到房产部门办不动产权证。
此外办理继承公证应该提供哪些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
2)被继承人和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一般应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的医院出具;被继承人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死亡的,死亡证明应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
3)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或宅基地使用权证、记名股票、存款凭证等;
4)被继承人的全部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以及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一般由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根据其档案记载出具,证明的范围以继承法所确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为限;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包括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的遗嘱;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发表放弃继承权的声明,或提交经公证证明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7)继承人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的裁定书;
8)其他有关材料,如遗嘱见证人的证明材料、遗产清单等。
公证费:办理继承公证,按50元/平米收费;工本费:房屋登记费35元。
生活中如果父母去世,作为子女就会涉及到继承遗产的问题,因此很多人对继承方面的知识都比较关心,比如继承人的范围是怎样的,继承人的顺序如何确定?这些问题,中顾小编下文都做了解答,供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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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继承有关的问题有哪些
作为主要固定财产,房子是很多家庭倾注了一代甚至两代人的心血而购买的,越来越多的房产在老一代人去世之后也面临遗产继承的问题,而很多购房者对如何继承或者继承需要什么条件都不太了解。下面是一些与关房产继承有关的问题,不懂的可得好好看看啦!房产继承有细规&不懂的可得好好看看一、弄清概念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至继承人的法律行为。二、房产继承发生条件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三、法定继承的顺序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四、房屋继承步骤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应出示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5.规定需递交的其他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五、房屋继承公证所需材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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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没有法律依据,
等1位律师回复
一般情况下判女方
等1位律师回复
不是,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若需要加我微信(手机号),点我头像后点电话咨询获取手机号
等3位律师回复
可以,双方同意就行,没什么弊端,若需要加我微信(手机号),点我头像后点电话咨询获取手机号
等2位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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