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平台为什么涉及非法集资款能要回来吗

350亿震惊全国,又有理财平台跑路!投资人的钱何去何从?
6月中下旬,在唐小僧等明星平台出事之后,互金行业俨然进入“爆雷潮”,仅6月24日以来,5天的时间里就已经有28家平台爆雷,“多米勒骨牌”效应进一步凸显。
据统计,2018年以来总部在上海的善林财富、唐小僧、联璧金融和意隆财富四大平台接连爆雷,据公安局数据和有关报道,善林财富600多亿,唐小僧750亿,意隆财富350亿,这三家合计1700多亿元,联璧金融尽管没有公布具体金额,但从影响面来看,也不小,加上近期上海大大小小跑路的平台,大概有2000亿左右!
这次处在“雷潮”中央的是意隆财富。日前有消息传出,意隆财富集团负责人突然集体失联,位于上海的办公地点也已经人去楼空。这家母公司有着350亿元资产的平台,在炎热的6月再次给投资人浇了一盆冷水。
高管疑似跑路
6月27日,关于意隆财富出事的消息开始在网上流传。据网友爆料,目前公司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在意隆财富的维权群里,有投资者表示,意隆财富的理财师称公司现在处于放假状态,并没有在运作,公司总部门也关着。
据新浪财经报道,上海意隆财富的办公地点已经人去楼空,门口有多名保安把守,保安表示里面已经没有人了,同时也不允许他人随意进入。
有网友晒出一张上海乐复房地产公司送达给意隆财富母公司阜兴集团的通知函,通知函中写道:“我司近日得悉,贵司在该房屋内所开展的经营活动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租赁合同约定,阜兴集团在使用该房屋时应符合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用途,不得以任何非法、不道德、不适当之目的使用该房屋。租赁期限自日至日止。”
与此同时,上海乐复房地产公司郑重函告:1、应于日上午11:00时前,对在该房屋内所开展的经营活动是否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澄清和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如未在上述期限内进行澄清和说明,或提供的澄清说明文件未令乐复房地产满意的,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于租赁合同终止当日收回该房屋。
值得注意的是,和唐小僧、联璧等高返平台不一样,意隆财富是一家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投资的投资意隆财富的多是高净值客户,单笔涉案金额巨大。基金君在维权群里发现,在意隆财富平台投资额高达几百万的不在少数,投资者中也有不少是集团员工,在群里也流传着集团一名保洁员投资了50万元的故事。
意隆财富官网显示,其是国内领先的高端资产管理机构,为高净值人士提供卓越的资产管理服务。小编在“企业预警通”里看到,意隆财富股东为赵梁以及上海源岑投资有限公司,其对外投资企业高达10余家。
不过,虽然警方已经介入调查,但是该案件还没有得到正式受理。据投资者爆料,警方回复是,该公司是一家有正规私募牌照的公司,而且目前没有产品出现大规模的违约或逾期,有没有犯罪也还在调查之中。
但是,投资者显然已经慌神。有提议去变卖意隆财富资产的,挽回损失,据说目前意隆财富的办公室内,电脑、冰箱等资产都已经被搬走;也有提议先去公安局登记,好在最后划分的时候能优先划分。维权群里,一位人在国外的投资者非常着急,“我三月买的产品,4月就出国了”,她有点懊恼,我9月才能回来,担心会不会错过最佳登记时间。
以联璧和唐小僧为例,投资人的钱何去何从?
几乎在所有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中,都会有一个谣言:
一旦投资平台被国家定性为非法集资平台,参与者就是非法集资活动的参与者,他们投入到平台的钱,也就是非法集资的赃款,就拿不回来了,国家就要统统没收。
这个谣言,在钱宝网时有,在善林金融时有,在唐小僧和联璧金融爆雷时也有。
这是大错特错的。
这个谣言的来源,来自日的《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意见征求稿),其规定,“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参与人,是指为非法集资投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首先,这句话,只是说非法集资参与人应该风险自担,并不是说他们投资的钱就必须没收,缴纳给国家。这个规定的本意,是国家不会为投资人兜底,不会承担本属于集资人的经济责任,但国家会监督、强制集资人退赔。
其次,该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非法集资人和非法集资参与人就资金清退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的,由非法集资人自行清退。非法集资人和非法集资参与人未就资金清退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的,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负责协调组织资金清退工作。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申报登记。近期比如钱宝网,云联惠等,在出事后都开展了投资人登记工作。
另外,该条例仅仅只是一个意见征求稿,所谓意见征求稿,意思就是并没有生效。
我们真正应该参照的,是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如果平台最终被定性合法,或有合法业务
所以,不论涉案平台最终如何定性,在理论上,投资人的钱都是依法返还给集资参与人。
以p2p平台为例,如果是平台被定性合法运营,或者有较容易区分的合法业务,那平台即便是倒闭了,借款人本身不会受影响。比如在广东惠州e速贷案中,其平台就有大量真实的借款人,在平台被立案查封后,借款依然有按时或提前还款的义务,警方也应该开展相关的借款人还款组织工作。当然,这项工作如果是交给警方来操作,的确会非常麻烦,反而是交给平台原先资产端的工作人员进行催缴,但平台在有限度的范围内维持运营,以保障投资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比如说根据著名的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平台被定性为非法集资平台?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平台被定性为非法集资平台或者开展了部分非法集资业务,那投资者的钱怎么办?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果中介机构以提供信息中介服务为名,实际从事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甚至自融或变相自融等行为,应当依法追究中介机构的刑事责任。特别是变相自融行为,如中介机构通过拆分融资项目期限、实行债权转让等方式为自己吸收资金的,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法律依据就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
也就是说,如果平台涉嫌非法集资问题,平台本身或负责人就应该将非法集资的款项清退。
当然,涉嫌非法集资问题,比不一定代表借款人就全部是虚假的,比如某些平台仅仅涉嫌资金池问题而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借款方、资产端都是真实良性的资产,但是平台因为风控不严,产生资金池,本质上就变成了一个超级债权人和放贷人,此种情况也会被控非法集资,而其真实放出的贷款,也是合法的债权。如果面临非法集资案件的执行问题,他的债权也会被当作财产进行分配。
投资人该怎么办?
首先,在司法实践中,投资人应该尽快配合办案机关进行投资项目登记,带齐个人身份资料,投资证明等等。此前在钱宝案中,有投资人说,这种登记毫无必要,因为金融平台的资金流水都在其服务器中。理论上这种手法乍一听有道理,但实际上,司法实践中,办案机关对于涉案平台的海量电子数据态度是比较谨慎的,对于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其难以信任,而其对于主动提供证据登记的投资人则是比较欢迎。而且因为清偿比例有限,有时候会分批次、分轮次的进行清退工作。这也是为什么非法集资案件清退工作持续时间特别长的原因。
责编:文鸳、阁子
综合自:中国基金报、金融视界、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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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百亿平台涉嫌非法集资 警方呼吁投资人来报案
来源:布谷TIME&&&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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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8日,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发布信息称,“易乾财富”涉嫌非法集资犯罪,警方吁请各地投资人到投资所在地报案配合调查取证。
  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表示,近期,秦淮分局陆续接到众多“易乾财富”投资人报案。经初步调查,“易乾财富”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巨额资金。涉案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警方初步侦查表明,“易乾财富”吸收的资金大量被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管及其亲属转贷获利、侵占私吞和肆意挥霍,导致资金链断裂。
  为进一步查证事实,警方吁请各地投资人到投资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南京秦淮警方表示,公安机关将依法侦办案件,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并依照法律程序公布案件侦办进展情况,请投资人不信谣,不传谣。
  易乾财富是由南京易乾宁金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运营的网贷平台。据早前易乾官网资料介绍,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中美合资企业,股东包括全美知名财富企业FUND 364。易乾已在中国130个城市建立近500家分支机构,拥有员工近万人,服务高端金融客户过百万,是中国财富管理行业十大影响力品牌,年营业额达百亿元。
  关于易乾财富的募资金额,目前尚没有明确数据。据中国网报道,早在日,易乾财富的累计入金量已突破百亿,财富客户数超过十万人。但2015年、2016年并没有披露最新的数据。另据了解,易乾财富的产品主要分为易乾宝月结系列和易乾宝封闭系列两类。其中,易乾宝月结系列分为1月期、3月期、6月期和12月期,年化收益率为5%-12%。
  易乾财富兑付危机爆发于2016年4月。2016年4月初,易乾财富公告称,绍兴多个分公司被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了例行检查,随后资金账户被冻结,投资人兑付无法正常进行。
  随后的4月14日,易乾财富发公告称,易乾财富将被江苏天瑞(江苏天瑞丹佛商贸实业有限公司)并购,后者负责为易乾财富推介客户无法兑付的情况进行兑付托底担保。
  江苏天瑞承诺在日前完成全部兑付。
  日,易乾财富下发关于员工工资暂缓发放的通知,通知表示为了全力兑付客户本息,暂缓工资发放,社保正常缴纳。
  6月30日,易乾财富官微公告称,江苏天瑞正式通过对易乾全面并购和重组的决议。天瑞丹佛即将全面展开对易乾全部资产和人力资源的并购,并承担易乾的全部债务并在未来全面展开对易乾投资者的兑付工作。
  但据北京商报报道,江苏天瑞与易乾财富关系密切,工商资料显示,江苏天瑞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刘丹,而刘丹同时也是易乾财富的董事长。
  8月1日,江苏天瑞正式发布了兑付公告,称将由三个主体负责偿还债务,投资者自己眩其中,易乾海天的兑付进度为五年。易乾方盾的兑付保证第一年回款不低于10%,具体兑付条款将会后续推出;易乾资管的兑付保证第一年回款不低于10%,具体兑付条款将会后续推出。不过,后续据投资人反映,易乾财富第一次兑付就不守约,且没有任何说法。
  8月18日,易乾财富公告称,前任高管存在挪用公款、私下收购客户合同,收蓉扣等渎职现象。一高管在任职期间合计支付各项支出近9亿元。公告呼吁知情人士提供相关线索凭证,易乾将提供资金奖励。
  8月21日,易乾财富发布消息称,截止至日,已完成90周岁以上客户的兑付工作,共50人次,兑付总额为4577221元。随后,公司将在9月10日及9月30日分两次进行85周岁以上客户的兑付工作。
  11月15日晚间,易乾财富官微发布公告称,目前公司资产端回收了一批债权,因债务人此次利息还款采用现金加物资的形式,第一批还款物资为少量白酒和红酒。
  11月28日,易乾财富再次发出兑付公告,称将对70岁以上老人启动二次兑付,每期5%,每月25号进行,将分20期完成。公告强调,10月25日起,易乾财富已经完成了70周岁以上客户的第一次的兑付。11月23日,提前两天展开了除特定地区外的全国其他地区新一轮70周岁以上客户的兑付打款工作,合计兑付客户数量为5557人次,兑付总额为元。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布谷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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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做这份工作,我是被他们灌输的养老旅游,签署的有关合同也是旅游项目的消费协议,如果你不参与到旅游的客户公司会给予相应的百分比回报。作为客户经理,我只要是经过我签定的合同,公司会给我底薪和相应的提成,现在公司兑付不了客户利息和本金了,我们才意识到这是非法集资,这种情况我属于共犯嘛?我被判罪的可能性大吗?希望得到您的解答
不知者无罪(但也不是绝对),明知而为则属于共犯。共犯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不一定必须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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