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 一方首付 即使婚前男方付首付写两个人名字的名字 只要有银行转账出资凭证证据下 首付部分跟没出资一方也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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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进行房产交易时应自行核验相关证明材料,房屋交易的纠纷及后果均与本站无关。两个人买房一方付首付,合同写两个人名字,房...
两个人买房一方付首付,合同写两个人名字,房产证也是写两个人名字,贷款一个还,离婚有另一方的吗?
其他回答(共7条)
18:31&齐春影 客户经理
法律问题:我和我男朋友现在还没有领结婚证,但是双方都掏钱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想用公积金贷款,但据说公积金贷款的话,购房合同上只能写一个单身的名字,怎么才能证明房子是两个人的,或者怎么才能让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呢?还有就是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不是一定得一致。公积金贷款确定购房合同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 赵律师:只要是贷款是以一个人的名义贷款买的房,肯定是房产证上登记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只要证明是你们共同出资的话,可以把出资的钱要到的。 胡律师:首先保存好你自己出资证明票据之类的,以免以后的麻烦,可以写份购得该房屋属于双方财产的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公证一下会更好。 如果您需要更专业的解答,请进入首页进行在线律师咨询,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 相关知识——离婚房产分割的主要类型和法律规定 在实践中,离婚房屋分割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这是最简单,也是最好处理的一种情形。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未还贷款 30万元。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后的30万元,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15万元,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二)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也是如此的。 (三)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四)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该问题实际上就是,房产证的取得与房屋产权归属有无关系的问题。笔者认为,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毕竟,财产权益在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后就已经取得,房产证是婚前订立的购房合同及付款行为的结果而已。 (五)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六)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
18:28&粱俊芳 客户经理
法律问题:我和我男朋友现在还没有领结婚证,但是双方都掏钱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想用公积金贷款,但据说公积金贷款的话,购房合同上只能写一个单身的名字,怎么才能证明房子是两个人的,或者怎么才能让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呢?还有就是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不是一定得一致。公积金贷款确定购房合同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 赵律师:只要是贷款是以一个人的名义贷款买的房,肯定是房产证上登记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只要证明是你们共同出资的话,可以把出资的钱要到的。 胡律师:首先保存好你自己出资证明票据之类的,以免以后的麻烦,可以写份购得该房屋属于双方财产的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公证一下会更好。 如果您需要更专业的解答,请进入首页进行在线律师咨询,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 相关知识——离婚房产分割的主要类型和法律规定 在实践中,离婚房屋分割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这是最简单,也是最好处理的一种情形。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未还贷款 30万元。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后的30万元,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15万元,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二)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也是如此的。 (三)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四)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该问题实际上就是,房产证的取得与房屋产权归属有无关系的问题。笔者认为,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毕竟,财产权益在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后就已经取得,房产证是婚前订立的购房合同及付款行为的结果而已。 (五)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六)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
18:25&章要在 客户经理
你和女友没领结婚证,就不能称其为夫妻,现在准备一起付首付一起还贷款买房子,房产证上是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的。但由于购房采用的是贷款形式,而银行的贷款人只能是你或者女友中的一人,因此,签合同时出现的名字只能是你或者女友。建议与开发商协商,在购房合稜耿迟际侏宦虫为矗力同上明确购房人有两个,也可以到公证处做一个房产归两人共同共有的公证。
18:22&樊振生 客户经理
如果想写两个人的名字是可以的,买房起初就要做好准备,1,买房合同签署 到贷款申请 都是需要共同申请,共同完成才可讥旦罐秆忒飞闺时酣江以,而且贷款需要双方提供贷款资质,请知晓,此答案由 赵迎彬 提供
18:19&龙层花 客户经理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因为在结婚后,房产证写的两个人的名字如果是夫妻,就是首付款的支付方已经把房产赠与给了另一方一半的产权,离婚后房产份额各占1/2.【3】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敞礌搬啡植独邦扫鲍激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18:13&齐敦禹 客户经理
案例一  案例二  新婚姻法解释透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一公布,立即引发了网络口水仗,“父母为儿买房儿媳没份,婚姻法让女人寒心”。有网友认为新婚姻法太“坑爹”——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但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也有网友戏称,“新婚姻法告诉女人,男人不可靠,男人的房更不可靠。”  记者了解到,新出台的新婚姻法解释(三)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记者根据婚前还贷买房这一焦点,选取两个真实案例邀请专家进行专业分析。  林小姐和周先生准备在明年结婚。去年年中,两个人在双方家庭资助下付了45万元首付,贷款购得广州一套145万元的三居室。由于周先生名下没有房产,而林小姐已在广州拥有一套单身公寓,二套房可能遭遇首付提高和贷款利率大增的问题,为省下一笔费用,双方协商房产证上只写周先生的名字,而林小姐及其家庭出资的28万元已私下以借条方式体现。购房后,两个人共同负担贷款,目前房产已增值至200万元。  林小姐向本报咨询,此套房产是否已成为周先生的个人婚前财产?如何能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专家说法:中山大学法学院张民安教授表示,虽然双方协商后房产证上只有周先生的名字,但林小姐及其家庭以借条的方式借给周先生28万元,主观上是出自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的意愿,所以根据民法认定,双方正式结婚前可以理解为双方按份共有财产,一旦双方领取结婚证(即婚姻关系成立之后)则房屋由双方按份共有变为共同共有财产。民法当中,按份共有在财产分割时是按照当初双方出资份额来进行分割的,而共同共有则是对半分割。  张民安表示,该案例表面上看来是周先生借了林小姐及其家庭的28万元之后个人支付的首付款,但是其借贷关系是虚假关系,实际上还是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即便两人结婚之后房屋房产证上的名字没有从一人更改为二人,房屋也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解释(三)摘要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陈先生和陈太太已结婚六年,刚结婚那会,陈先生拿着每月3000元的工资,从朋友那借了15万元,自己勒紧裤腰带出了5万元,买了广州滨江东沿线的小两房做婚房,房子总价60万元,首付20万元。结婚以后,陈太太跟陈先生一起还借了亲戚朋友的钱及贷款,通过六年努力终于还清。六年下来,房子总价升至215万元。  陈太太告诉记者,当时在还亲戚朋友那笔钱和房贷的时候自己几乎出了一半还多,但却没有留下相关的字据等。她想请教专家,如何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专家说法:张民安表示,这个案例完全适用于《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万一今后夫妻双方出现财产分割方面的纠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方即陈先生所有,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协议补偿。  虽然陈太太没有保留相关还款的字据,但可以根据双方还款账户两人打款的记录来判断,同时也可以以房产证加名、签订婚姻财产协议之类的方法来解决。  专家支招  婚姻理财如何“保房”  一、房产证可以婚后“加名”......&
18:10&龚子鸣 客户经理
  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吧,记得采纳哦!  首先,要明白,婚前买房婚后买房,这个时间,不是看领房产证的时间,而是买房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是签订买房合同的日期。所以你这个情况属于婚前财产。  然后来回答你的问题:新婚姻法,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分三种情况  1、房产证上写一个人(首付人)的名字,手续就是普通的办房产证的流程。这个网址有【house.o.cn/news/952.html】。  离婚以后财产怎么分割?房屋的所有权应属登记名字一方,但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和房屋因此增值的部分应属共同财产,并依法作出分割。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律师指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既根据出资情况,要将财产来源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只要是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这套房屋应属产证登记人所有,另一方可要求返还自己清偿贷款的部分。  2、如果写两个人的名字,您可以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同时(程序和上面一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在这个证书上可以同时写几个人的名字。其作用是证明此房屋的产权是为几个人所共有。  按揭购房时,合同上只能写一个人名字。因为按揭购房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名字,无需纠结,必须只能是一个人的名字,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如果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进行合理分割了。  这种情况房产怎么分呢?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该房产就是两人共有,分配时要要房产证写两人名字时双方之间是否有什么书面的约定(并且最好公证一下),如果有约定就按照约定的内容分配;如果没有约定,那就是平均分配了。  3、房产证上写一个人名字,并且这个人不是首付方  有时候有这样的情况,可能因为户口的问题,首付的那方想在另一个城市买房,但是没有该城市的户口,于是写了对方的名字。这样的情况,房子属于房产证登记名字的一方,首付方付的首付属于借给登记名字一方的钱,离婚时房子归房产证登记名字的一方,但房产证登记名字的一方需向首付方返还首付款,并对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进行分割,以及婚后共同还贷期间房屋增值的部分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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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和谊日生同和保险公司于20...
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社会保险法(草案)进行分组审议。大家普遍认为.制定社会保险法,对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推动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有些建议将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现简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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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热点问题易法通解答: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因此,婚前男方父母付了首付,且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属于男方父母对男方的赠与,如果离婚的话,男女双方先进行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男方,对于婚后还贷部分即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男方向女方进行补偿。如想咨询更多,可以到易法通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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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1、如果以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贷款,离婚时共同还贷款部分男方有权分割,2、如果在女方结婚后,房子的贷款都是女方父母还的并有相关证据,离婚时男方无权分割房产。 &
  男方刚用个人公积金40万跟父母贷款买房,男方父母付的首付,女方是否分割一半财产,取决于购买时是婚前还是婚后。  1、婚前购买,房产和贷款方都是男方,那整套房产归男方所有,系婚前财产。  2、婚后购买,男方父母付的首付归男方所有。按揭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分割按揭部分的一半。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花丁羔股薏噶割拴公茎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有关系,婚后财产默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你如果保留有你父母出首付害沪愤疚莅狡缝挟俯锚和还贷款的证据和材料,离婚时法院是不会判给你配偶的。 &
婚前男方父母出的首付,属于对姬肌灌可弑玖鬼雪邯磨该男子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父母还的贷款属于对于夫妻二人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只要婚前未还完贷款,都属于共同财产,只是比例多少的问题婚后仍由父母出资,直到还清贷款,父母指定给自己孩子的,是个人财产。婚后女方买属二套,属共同财产,离婚后根据出资比例分房。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先买房,再领证不属于二房 &
是共同财产产权证登记为双方名字的,原则上法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关键是看产权登记时间:  1、如果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即使是在婚前,这个房产也是女方个人财产。你说的那些付款凭证等,不影响对产权的认定,只能说明双方存在经济联系,在法律上也可以被视为对女方的赠与。  2、依你所述,婚后产权登记在双方的名下,则视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原则上一人一半。  3、如果男方在婚前全额付款买的房,而且保留有相关的证据,婚后取得产权证,且,产权证只写了男方名字的,可以认为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依你所述,产权证上写了女方名字,则认定共同财产是原则,认定为男方财产是例外。即除非女方放弃或双方有协议。   二、其他相似情形的认定:  《婚姻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虽然房子是男方父母出资,但是房子的房产证上写得是夫妻俩的名字,这在法律上视为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毫无疑问的。  三、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是婚前男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但你不属于此种情形)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男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男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婚姻法解释三》有关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肌埂冠忌攉涣圭惟氦隶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按照上述规定可知,若房产是两个人的名字,则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对方是赠与取得所有权)。不加女方名字,就属于您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3、要证明您父母出资,转账凭证可以作为证据。顺祝幸福!婚前购房男方父母出首付,购房合同写两人名字,婚没结成,房子怎么分?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分手应该体面,
谁都不要说抱歉。”
分手后的我也本想好好说再见的,
婚前购房时我的父母出了首付,
合同上写的却是我们两人的名字,
如今婚没结成,
房子该怎么分?
我在和前女友分手前,我父母出首付买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并在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还款卡是我的名字,并且一直是我在还,前女友一分钱未出,现在分手了,前女友要求将房子卖掉分她一半。房子刚交付,需要办产证,该怎么处理这事?如果走诉讼程序的话,会有什么结果?
你好!如你无法独立办理房产证,建议待你与女方纠纷解决后,再办理房产证为妥。
你的父母出资购房,购房合同写上你和前女友的名字,实际上是一种赠与房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由于该房产尚未办理房产证,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可以认定赠与尚未生效,你父母可以撤销赠与。另外,由于你父母赠与的条件和目的是希望你们双方能够组成家庭,也可以看作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由于你们感情破裂分手,已无缔结婚姻关系的可能,可以认为是赠与所附条件没有成就,你父母可以依此撤销赠与。由于目前你与女方无法就房产问题达成一致,没有女方配合你可能无法办理房产证,你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房产归你所有,待法院判决后再办理房产登记手续。
我是天津市人,去年11月份妈妈在老板的厂子里意外身亡了,老板答应给34万的赔偿费,加上工资一共37万。现在已经给了弟弟20万了,可是他还要那17万,就因为协议书在他的手里。我跟爸爸没有协议书,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请问我跟爸爸该怎么办呢?
你好!你们可与你母亲生前工作的工厂联系,协商剩余赔偿费及工资的支付。对于工厂已支付赔偿费及工资分配有异议的,可与你的弟弟协商,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根据你的陈述,主要是关于你母亲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结算工资如何分配的问题。对于结算的工资,属于你的母亲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遗产,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而工亡补助金是公民死亡后产生的,既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是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其直接针对的是死者家属,应由受慰者享有,所以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既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工亡补助金就不应像分割遗产一样,采取均等分割的方法,而应优先照顾那些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收入生活,而死者死亡后便丧失生活来源的近亲属。由于你们已经与工厂达成了协议,如果该协议已经对工亡补助和工资的分配以及支付问题达成一致,你们可要求工厂按照约定支付。如果对分配未达成一致,你们可以与你弟弟协商,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今天我在某网络游戏的活动中抽奖,抽了个炫彩皮肤,但不能直接使用,要买原皮肤才能用。活动中有提示但是不明显,我没注意到就抽奖了,抽完才发现用不了,要求退款却被拒绝了。我想问,这是否有欺诈消费者或者违反其他法律的嫌疑?
你好!从活动网站的页面标注来看,很难证明游戏经营者的行为构成欺诈。
网络游戏中游戏用户与游戏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一方提供网络游戏的运行环境及相关服务,另一方付费并遵守游戏规则参与游戏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意义上的欺诈构成要件通常包括欺诈行为、欺诈的故意、因果关系、欺诈的违法性,相对人因欺诈行为而陷于错误,并且因该错误作出意思表示。所谓错误,指的是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进入你提供的网页链接后可以看到,游戏经营者在页面标题下已经注明了“幸运之礼获得炫彩皮肤,将不再赠送原皮肤,敬请留意”的字样,虽然字体不大,但一般的游戏玩家能够注意到这一点。你也提到,在抽奖过程中,你没有注意到就进行了抽奖。因此,虽然你认为游戏经营者有诱使游戏用户再次消费购买皮肤的嫌疑,但由于对方并不存在陈述虚伪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进入页面后,一般人也能够注意到游戏经营者的有关提示,因此难以认定对方构成欺诈。
我朋友在某平台贷款,借了20多万元钱用于赌博,全部都输光了,现在贷款公司通过法院告他,请问他应该承担哪些责任?他名下没有什么财产,而他父母有一间临街门面房在出租,法院会不会拍卖他父母的房屋进行抵押呢?谢谢。
你好!你的朋友在无法偿还借款的情况下,法院不会执行其父母的财产。
你的朋友在贷款平台借款,到期后,你的朋友应当按照约定归还欠款及利息。需要提醒的是,一般的网络平台公司属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在贷款利率及罚息上适用民间借贷的相关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未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即月息2%,是受法律保护的。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超过的部分无效;对于超过部分,债务人有权主张返还,或冲抵尚欠的借款本息;对于24%至36%之间的利息,根据本解释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系自愿履行债务利息,债务人已履行的,不用返还,没履行的,可不再履行。由于你的朋友和他的父母是独立的民事法律主体,各自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存在“子债父偿”的法律规定。因此,你的朋友在没有财产可执行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执行其父母财产的。
我表弟结婚时送给女方彩礼钱十三万,部分礼钱购置了东西,剩余5万元存在银行卡上了,在女方手里。现两人性格不合离婚,我表弟要求女方返还,女方拒还,通过法律能要回部分钱吗?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你的表弟离婚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需要证明婚前给付彩礼导致其现在生活困难,否则将无法得到支持。
给付彩礼是我国的民间婚俗,系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自愿给付一定礼金或礼品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的表弟与女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共同生活,如果离婚时你的表弟要求返还彩礼,前提必须是该彩礼的给付造成给付人生活困难,如不符合前述条件,将得不到法院支持。
李琳 (广东广州)
也能将就。
能享受最甜蜜的,
也能挺过最苦涩的。
千帆过尽后,
你的温和最有力量。
实习小编 | 赵欣茹
实习法务 | 管雨阳 索东汇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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