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正规期货公司有哪些亏损30万,可以维权吗?

想了解更多关于《 》的报道,那就扫码下载和讯财经APP阅读吧。
登录没有账号?
&登录超时,稍后再试
免注册 快速登录
揭秘炒原油乱象:俩月赔掉1000万
  揭秘炒原油乱象:俩月赔掉1000万银行疑是帮凶
  (北京时间记者 杨凤临
报道)山东的章先生在“白富美”网友的推荐下,通过网络平台炒原油,不到俩月赔了1000万元;北京的罗先生为缓解还贷压力,用借来的38万元炒原油,亏损30万元……
  最近,很多投资人向北京时间记者反映,他们在贵州西南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西南商交所)进行原油交易,短时间内产生巨额亏损,疑似遭遇诈骗。目前,至少160余名投资人声称被骗,共损失4200余万元。业内专家认为,该平台没有经营销售原油的资质,系非法经营。
  受“白富美”指导炒原油亏千万
  45岁的章先生经多年创业打拼后家底殷实。
  日,章先生在QQ上认识了叫曹昕的“白富美”,她称自己在炒原油,投资100万赚90余万,还发来盈利截图。  经过多次聊天,章先生渐渐放松警惕,还对获利快的原油产生兴趣。
(曹昕的QQ帐号信息,章先生提供。)
  11月24日,章先生经曹昕介绍在西南商交所开户,并下载手机软件转入20万元激活账户。
  在曹昕的指导下,不到两个月,章先生竟然输掉1000万。
  今年3月18日,章先生偶然发现某电视节目曝光的北京石油交易所交易黑幕,与自己的遭遇如出一辙。章先生打算联系曹昕,却发现自己已被对方删除拉黑。
  “我原本以为是自己运气太差。”章先生认为自己遭遇诈骗,将西南商交所诉至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认定交易无效并返还1000万元。
  “法院开庭后说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建议向警方报案。”章先生遂从法院撤案,到居住地所在公安局报案。目前,章先生正在等警方回复。
  章先生说,输钱后,公司捉襟见肘、举步维艰。  为还房贷炒原油却赔30万借款
  44岁的罗先生,上有老下有小,去年在北京买了第一套住房,欠下银行巨额贷款不说,还从亲朋好友处借了不少钱,经济压力很大。  2015年9月,自称叫于静的女子加罗先生为好友,她经常在微信中晒获利单,说跟回来的王老师炒白银和原油,特别赚钱。
(于静的微信资料)
  2015年10月初,不懂现货的罗先生决定用买房剩下的借款炒石油。于静介绍罗先生通过贵州圆润万泰商品经营有限公司(该公司实际经营地址在北京朝阳区万达广场)在西南商交所开户,并通过(,)入金10万元。
  日起,罗先生开始按照王老师的指令操作软件,买卖原油。10月26日,罗先生的账户最高盈利达30%多。罗先生见行情好,当天便通过农业银行入金27.39万元。
  接下来几天,王老师开始让罗先生重仓(用全部入金的一半以上)频繁买卖原油。“王老师几次喊反单(要求与市场行情相反下单),导致我严重亏损。”最终,不到30天的时间里,罗先生亏损了30万余元,可王老师仍劝他再入金。
  罗先生觉得不对劲,上网搜索现货的知识时,才恍然大悟,原来该平台没有经营原油产品的资质。
  罗先生称,今年1月初,西南商交所为逃避客户追索,目前行情分析软件和交易系统、手机APP账户都登录不了,官网(地址:http://www.csctc.cn)也进行改版,不再宣传原油产品。
  “我的损失该由谁来负责?北京和贵州两地的公安部门都踢皮球,不愿对此立案。”罗先生一气之下,将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南线阁支行和西南商交所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损失30余万元。
  罗先生认为,西南商交所违反规定经营原油现货,交易应被认定为无效,而被告农业银行为非法侵权行为提供数据接口、资金划拨和结算等服务,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连带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维权群严阵以待防探子
  在章先生和罗先生的介绍下,北京时间记者加入“贵州西南诈骗维权总群”(QQ号:),这是遭遇骗局的投资人自发组织的维权群。记者发现该群管理非常严格,必须填写实名、损失金额、会员单位等信息,待群管理员确认通过后才能入群。  “之前有西南商交所的人冒充投资人,加到群里打探情况,所以后来管理严格。”群主杨先生说。
(维权群截图。)
  截至发稿前,维权群有193名成员,其中投资原油及沥青,并愿意实名向记者介绍损失情况的投资人超过160人,涉及金额高达4200余万元。这些投资人分布在北京、上海、广东、四川、湖南、湖北等20余个省(直辖市)。
  北京时间记者经过一周多的观察发现,该群非常活跃,每天都有大量的投资人吐槽自己的“悲惨”遭遇、分享维权经验,还有不少投资人转发电信诈骗案报道、期货现货监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等。群里有投资原油致倾家荡产的,有因投资失败离婚的,也有喝药自杀未遂的。
  据了解,不少投资人发觉被骗后报警,或到法院起诉西南商交所。目前,已有12名投资人收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告知书,16名投资人收到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也有一部分投资人表示,当地派出所以证据不足等为由拒绝立案。
  涉事平台被认定违规
  多名投资人称,无论是石油还是沥青,都属于国家专营专控的危化产品,涉及到环保、消防、安监等多个部门,需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而西南商交所没有原油、沥青交易资质,却夸大收益诱骗投资者进行原油现货交易。  为了查证该说法,北京时间记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西南商交所于日在贵阳市修文县注册成立,修文县工商局核准其经营范围包括销售煤炭、钢材、建材、金属材料等。
(记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平台信息,图为内容截图。)
  日、日西南商交所两次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但修文县工商局从未核准其经营原油、白银、沥青等。
  2016年8月至10月间,多名投资人向商务部发函申请信息公开,均被告知西南商交所不具备原油仓储、销售经营许可资质。
  投资人向北京时间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日,贵州省商务厅下发《关于对西南商交所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西南商交所停止经营原油及成品油,立即下线原油及成品油产品,不能进行期货及类期货交易,对违规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立即予以妥善处理。
  日,西南商交所发布通告称,日,原油各交易品种在当天休市后正式退市。
  12月23日,北京时间记者登陆西南商交所官方网站,发现已经找不到原油及成品油产品的宣传内容。而多名投资人称,此前官方网站有相关宣传。
  另据权威媒体报道,日,商务部召开例行发布会明确表示,截至目前,商务部尚未批准任何一家交易市场从事原油、成品油交易。
  今年7月19日,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发布文件强调,未核发过原油、成品油仓储、批发、销售经营批准证书。并附上了137家不具备资质的交易平台及会员单位名单,不乏北商所、北油所、大交所、深油所等业内著名现货交易市场。
  知名财经评论家接受北京时间记者采访时表示,大量不具备资质的原油现货等交易平台存在也反映出政府在监管方面有漏洞。
  “我们现在的交易所的监管部门有商务部、证监会、银监会。此外,地方交易所又是归地方所有,地方有时为了招商引资等还会鼓励经营类似平台。监管漏洞很大。”叶檀说。
  所谓“原油现货”实质是“伪期货”
  据多名投资人介绍,西南商交所以加盟的形式发展两三百家会员单位,会员单位层层发展代理人、业务员,打着合法“现货”交易的幌子,通过手机短信群发、打电话和利用QQ、微信等社交软件,藏身于各类投资理财、股票、交友等交流群,在QQ空间、微信中不断晒高大上的生活,发盈利截图,引诱参与伪期货交易。
  为什么说是伪期货呢?贵州的投资人张先生表示,西南商交所上架的原油等多个交易品种,实行T+0(即交易可以当天买入当天卖出)、交易没有实物交割。
  “这些交易模式都不符合现货的交易要求,都是期货的本质特征,而西南商交所从未获得证监部门的期货交易资质。”张先生说。
  对于张先生的说法,叶檀表示认同,“只要不能进行实物交割就不是现货。西南商交所这种炒原油的行为,实质就是打着现货交易名义进行电子期货交易。不符合国家规定,是非法经营。”
  叶檀介绍称,日,国务院曾下发《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明确指出: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即T+5)。
  “也就是说,所有的证券化产品都必须实行T+5交易,而市面上的很多交易所都存在违规情况。”叶檀说。
  北京时间记者在西南商交所官方网站查看其企业资质,发现贵州省商务厅于日作批复,同意西南商交所投入运营。但特别强调要严格按照现货交易规程,不得介入期货运作。
  投资人称被收取巨额手续费
  多名投资人提供了一份《西南商交所原油标准合约》,上面显示在西南商交所炒原油,每笔交易要支出的费用有:双向(平台和会员单位)万分之16的交易手续费、按吨收取高额点差(点差:买价和卖价之间的固定差价)、只要没有平仓(指没有了结交易),还要每天向平台缴纳万分之1的过夜费。  “比如使用了50倍的杠杆,手续费还要乘以50倍。这样,仅交易中涉及到的手续费和点差反复倒腾几次就足以让投资的金额变为零,大量利润正是以这种形式流入交易所和代理商手中。”贵州的张先生称,客户承担的各种交易费用几乎是上海期货交易所费用的20多倍。”
(原油现货标准合约,注明手续费等收费标准。)
  “如果再加上代理商恶意操纵,故意喊反单,频繁要求用户买进、卖出,投资者更是会瞬间损失掉全部投资金额。”张先生说。
  北京的罗先生表示,他投资38万元,交易不到一个月,仅手续费、点差就被扣掉8.8万元。
  山东的章先生向北京时间记者提供的交易记录显示,他在短短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按照曹昕的指导,买进、卖出石油现货共计367次,平均每个工作日买进或卖出8.3次,总共收取手续费、延期费约157万余元。
  这样的手续费收取比例和交易频率是否合理?
  叶檀认为:“这从头到尾就是个骗局,没办法评价说是否合理,只能说手续费比正规市场高很多。”
  据叶檀介绍,根据以往的诈骗案例,这类交易平台背后往往有价格控制系统,刚开始平台会让投资人赚些钱尝到甜头,之后会利用投资人的“贪婪”,不断的吸引其继续投资,直至全部榨干。
  “投资人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这种骗局并不难识破,很多人是太贪婪,被一夜暴富的梦害了。”叶檀建议投资人买卖期货时选择国家批准的四大交易商。
  投资人认为银行是“帮凶”
  多名投资人表示,西南商交所在宣传推广时强调其与银行开展的是第三方托管业务,但实际上客户的钱全部直接进入了西南商交所的对公账户,资金安全完全得不到保障。
  张先生提供给北京时间记者的客户建行签约、入金流程图显示,投资人登陆中国(,)的个人网上银行,在“缴费支付”一栏选择“E商贸通”,进入后再选择“在线签约”,按照步骤操作,即可注册西南商交所的账户并入金。  “经过这一系列操作,正常人都会认为平台和银行有深入合作,有建行这样的第三方监管,交易肯定更可靠。可我打印账单时才发现,钱都直接进入了西南商交所的对公账户。我认为银行为西南商交所的诈骗行为充当帮凶。”张先生说。
  罗先生则说,他在西南商交所开通交易账号后,可以将交易账号直接绑定农行银行卡,通过平台提供的手机软件就可以完成出入金对接。
  罗先生因此将银行卡的开户行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连带责任,但被告银行在法庭上称,罗先生从未与其签订过任何合作协议,涉案资金支付结算服务亦非被告银行提供,因此并非适格被告,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日、日,国务院办公厅两次下发文件,明确指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不得为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等服务;已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要及时开展自查自清,做好善后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9月,中国建设银行推出“企业级电子商务支付服务”系统,简称“E商贸通”。该产品是建设银行利用电子支付渠道,为大型商贸电子交易市场及其所属中小企业会员客户,提供电子商务资金结算、清算、托管以及信贷资金监管等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E商贸通”出现多个违法交易机构。
  对此,叶檀表示,虽然银行不是监管部门,较难审核合作机构是否有资质,但银行承担着维护金融安全的职责,应承担一定责任。
  “银行为了赚钱,企业只要拿着营业执照等就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如果出问题,银行可以说自己也是被骗者。事实上,银行可以通过交易单数、交易额等评判平台的风险,但是他们却没有做。”
  叶檀还认为,建设银行的网站中出现相应商户的名称与链接,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为该商户增信的作用。如果商户信誉存在问题,那么银行最根本的信誉也将受到损伤。这与一直以来银行贯彻执行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指引》相悖。  平台称已停止原油现货交易
(图为西南商交所网站。)
  12月23日,记者登陆投资人提供的西南商交所官网http://www.csctc.cn,并拨打热线电话被告知网址已换成http://www.csatc.cn。
  “两个都是西南商交所的网站,只是之前的是做原油现货等的,目前已停止现货业务,正在进行资金结算等收尾工作,完成后会关闭网站。”接听电话的一名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西南商交所只做茶品、藏品等业务,该业务类似现货。
  关于此前销售的原油产品,对方表示是现货,但确实没有实物进行交割。
  那为什么停止原油现货等业务呢,工作人员否认没有资质,称因为公司有了新的发展规划。
  这位工作人员说,西南商交所作为平台不参加任何交易,如需投资要联系合作的会员单位。“我们的会员单位众多,联系上会员单位凭借他们的机构服务代码可登陆平台进行交易。平台不提供一对一的‘指导老师’,如有需要可以咨询会员单位。”
  另据该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平台上的所有交易均以网银、手机银行支付,有银行作为第三方进行监管。“钱都是先进入银行账户,等结算时再通过银行转给用户或者平台,交易十分安全。”工作人员称,目前平台已不再跟建行“E商贸通”合作,但是跟(,)、(,)有类似合作。
  律师表示平台应承担责任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告诉北京时间记者,根据我国刑法第225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涉嫌非法经营罪。
  刑法266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达到3000元就可以立案。
  韩骁认为,西南商交所不具有相关的资质从事石油期货交易,本身存在不合法性,涉嫌非法经营罪。其次所谓的“分析师”屡次叫“反单”隐瞒真相,导致大批的投资者资金大量亏损,具有诈骗的性质,且金额较大,涉嫌诈骗罪。
  “平台在整改之后,也应该对之前的违法从事石油期货行为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韩骁建议投资人遇到此种情况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据,到当地的警察机关进行报案。
  专家称证据不好提供维权难
  针对此事,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结合国外经验,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销售金融商品或者提供金融服务时,如果交易相对方并非专业投资人,而是在相关交易信息和知识能力方面居于劣势的自然人,那么这类交易相对方就属于金融消费者,应该受到现行《消法》保护,金融机构也应当依据《消法》第28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金融机构如果采用格式条款对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进行披露,还必须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和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如果金融机构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投资本身就有风险,消费者就应该对自身的损失承担责任;如果金融机构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则应该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陈音江说。
  近来,消费者网也接到不少关于炒现货、炒原油方面的投诉。此类投诉由于消费者一般都是网上操作,与交易服务提供方大多没有直接接触,在财产受到损失或受骗时,一般很难提供有效证据,所以维权结果往往不尽人意。
  因此,陈音江呼吁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那些专门骗人的黑平台,营造健康安全金融消费环境的同时,也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类似炒现货、炒原油等高回报投资诱惑,一定要保持谨慎的态度。如果没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最好不要轻易投资,否则,很可能会掉进陷阱。
  原油现货案诈骗屡次发生
  据媒体报道,今年9月,一个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在广州黄埔、白云区和深圳市龙华区设点,以炒卖原油现货期货交易为由,吸收会员,操控涨跌,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诈骗。湖南警方成功破获该案,并跨省将13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初步查出涉案资金1300余万元。
  今年10月,合肥警方成功打掉一个伪造虚假平台(名为安徽丰泰银大宗商品回购平台),以交易白银、原油、沥青等现货为幌子,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48名团伙成员悉数落网,涉案金额高达3000多万元。徐某、陈某等25人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分别被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今年10月底,温州乐清警方破获了一起系列网络虚拟投资诈骗案件,捣毁了以投资原油、现货等为名的诈骗团伙,抓获诈骗对象15名,涉案金额达上千万元。
(责任编辑:陈姗 HF072)
和讯网今天刊登了《揭秘炒原油乱象:俩月赔掉1000万 》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
提 交还可输入500字
你可能会喜欢
热门新闻排行榜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 传真:010- 邮箱:yhts@staff.hexun.com 本站郑重声明: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政府批准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ZX0005]。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法律公平何在?  2013年初,大地期货有限公司厦门营业部总经理宋晓萍(衢州人),来龙游向我推荐期货配资业务,据她介绍,我只要在大地期货指定的账号打入保证金,就可以在该账号进行配资服务,配资比列可按保证金的2--10倍放大,客户可以自由选择。配资的款项按月息1.5%按月支付利息,公司或她本人每月会从账号扣利息款。宋晓萍承诺大地期货公司和她本人会同时保证我期货交易资金的绝对安全,且资金进出自由,回款即时付款。因为当时股指在历史底部,同时经宋晓萍合作的三个龙游客户确认该业务属实,在确认宋晓萍为厦门大地期货公司总经理的真实身份后,我决定先试试宋晓萍所说的大地期货提供的配资业务。  日,宋晓萍qq上发给我一个的指定交易账号和一个她指定银行账号,然后我打入保证金开始进行股指、期货交易。号宋晓萍又通知本人的交易账号更换为的账号。刚开始小资金的合作进、出宋晓萍都做得非常及时,一般收到我的出金指令一小时内可以处理好。于是我慢慢加大了对该账户的入金,从开始至2014年五月底的时间段里,总共往宋晓萍指定的开于杭州大地期货总部的用于配资业务的交易账号注入230万人民币。在2014年五月初,市场略有好转,我的股指期货仓位已经赢利近50万,出于风险的考虑,我开始减部分仓位套现。平了部分仓位后我给宋晓萍下出金指令,刚开始联系她,宋晓萍告诉我她在出差途中,马上要上飞机,我也就没怎么在意了。然后又过了几小时,她说在外面出差途中,让我联系她的助手一个叫徐新华的人,这个时间已经是2014的五月中旬,我的仓位已经全部平仓,之前也从未有和徐联系过,至今从来未曾谋面是何方人物!只知道宋晓萍大多数收款指定的银行收款人是他,情急之下,我也就按宋晓萍的说的开始联系此人,刚开始联系此人的时候,电话一直通没人接,后来多打几个干脆就关机了!我开始有点担心了,于是在号全部平了仓,之后给宋晓萍压力让她尽快退回属于我的全部资金,刚开始第一周宋晓萍继续以各种理由搪塞我,再过了一个礼拜之后,在我的大力压力下,宋晓萍告诉我徐新华因外汇爆仓资金出问题了,同时告诉我大地期货杭州总部已经派人来厦门处理,让我放心,大地公司总部已经冻结了该账户上的所有资金。于是又让我等了二周,一直等到2014年六月初,之后开始与大地期货总部负责处理此次事件的副总和宋晓萍本人来一个360度大转变,说这样的事情跟大地公司没有发生关系,宋晓萍本人也开始不接电话。万般无奈之下,我向龙游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公安网警调取了我和宋晓萍的QQ聊天全记录和微信聊天内容后,传唤了宋晓萍做过笔录,同时还传唤了之前和大地期货、宋晓萍合作的几个龙游本地客户做了笔录。之后公安机关建议我通过法律诉讼渠道维护自身权利,并告知我在法院立案后,可以建议法院去公安机关调取证据。准备上诉期间,还有大地期货的在位任副总来找我当地县城的父母官同学来和我协商,说是大地期货愿意赔偿我35万人民币,之后让我自己去找宋晓萍、徐新华解决,大地就此完全撇清此次的事件,最终我没有同意。  日,本人依法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大地公司,本人认为龙游县公安局的调查材料为本案的重要证据,鉴于本人及委托律师均不能调取该证据,在立案时律师就提交了请求法院调取证据的申请,后又向承办该案的张法官电话询问调取情况,在接到开庭的电话通知时还提出了不调取证据怎么开庭的质疑,张法官则说开庭后再说,在庭审中律师还当庭坚持要求调卷,法庭则认为等合议庭评议了再定,后律师再电话追问调卷情况,张法官告知合议庭合议后认为本案无需调取证,律师又向张法官提出了书面意见,随后律师就收到了判决书。针对调卷问题,判决书认为:“审理期间,原告杨晓东向本院申请向龙游县公安局东华派出所调查取证,经审查,该调查取证申请并非法院调查取证的范围,且不影响本案处理结果,故本院未予准许”,同时又认为“故杨晓东的主张,因缺乏相关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本案大地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如果要承担,承担的是什么责任,最终应该由法院裁决,所以进入诉讼后,本人与大地公司的纠纷已经不是首要问题,重要的是案件如何得到公平、公正的审理,任何案件的断案就是要有能够反映客观事实的证据,龙游县公安局已经对本案进行了调查,法官也没有看到龙游县公安局调查的材料,怎么就判断得出公安调查的材料不影响本案处理结果呢?作为本人及律师均不能调的公安机关的调查材料,怎么就不是法院调查取证的范围呢?这么明显的逻辑错误和违法,本人认为已经清楚地表明了杭州中院的立场是极力维护大地公司,其目的就是不想让公安机关的调查材料出现在庭审中,不想把本案的事实查清楚而出现不利于大地公司的情况,本人认为这就是枉法裁判,是渎职。敢问杭州中院法律公平何在??            杭州市中院张法官:  你承办的杨晓东与大地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纠纷一案,原告在立案同时就提出了《请求法院调取证据的申请》,鉴于当时双方正在  协商,为节省您的时间和精力,代理人建议在调取证据前由双方先行调解,如仍不能调解成功,再安排调取证据事宜。后代理人将双方调解不能的情况通知与您,希望您调取证据,您则直接安排开庭,在庭审中代理人也一再坚持本案需调取证据,近日又联系您,而您则告知经合议庭合议后认为本案无需调取证据。对于您的以上行为代理人提以下异议:  一、 原告举证权利受到侵犯  1、代理人认为,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原告具有举证的权利,代理人在庭审中也一再强调,就原告立案的初步证据,尚不能反映案件的全貌,而龙游县公安局已经对包括宋晓萍在内的证人及期货的交易、宋晓萍与原告的QQ、微信等电子数据作了调查,应该能进一步反映案件的客观事实,代理人认为就办案而言,能更全面了解案情,进而更客观地办案为审案之要旨,故没有任何理由不按原告的申请调取证据。  2、代理人认为,即使是合议庭也不能剥夺原告的举证权利,因为《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是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这里的表述是应当而不是可以,也就是说这是一项义务而不是权利,如果将此理解为权利的话,结果就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款第五项所列的错案。  二、 本案已经严重违反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显然证据全部到位才算完成审理前的准备,才能安排开庭,尽管代理人尊重您的决定开了庭,但如果就此作出判决就不仅仅是草率而已。  综上所述,代理人希望您能严格依法办案,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依据原告的申请调取证据并重新安排开庭。  此致  原告代理人:王律师  日  目前已经上诉杭州高级人民法院的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一审原告):原告杨晓东,男,日出生,汉族,龙游县人,住浙江省龙游县湖镇镇杨家村向阳北路18号。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大地期货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511号。  法定代表人:裘一平,总经理。  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浙杭商初字第199号民事判决,发回重审或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  2、请求判决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程序严重违法  《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显然证据全部到位才算完成审理前的准备,才能安排开庭。上诉人在立案  同时就提出了《请求法院调取证据的申请》,所申请调取的证据为龙游县公安局对本案进行的调查材料,属于《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一审不依法调查收集证据就安排开庭,不但程序严重违法,更是非法剥夺了上诉人的诉权。  二、一审严重不公  一审认为“审理期间,原告杨晓东向本院申请向龙游县公安局东华派出所调查取证,经审查,该调查取证申请并非法院调查取证的范围,且不影响本案处理结果,故本院未予准许”,同时又认为“故杨晓东的主张,因缺乏相关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上诉人认为一审的以上认定本就自相矛盾,而且一审是故意为之,目的是为袒护被上诉人,办案严重不公,理由如下:  1、如上所述,上诉人是依法申请了法院调查取证的,一审却以《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驳回上诉人的主张,难道一审眼中只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而不知道第六十四条还有第二款、第三款吗?上诉人认为,上诉人依法申请了法院调查取证,一审以《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驳回上诉人的请求就是法律适用错误,一审强行适用该款就是为造成上诉人证据不充分的假象,以使上诉人沦为刀俎,如此简单的法律适用错误不会是中院法官的业务问题,应该是主观上存在问题。  2、上诉人认为,一审驳回上诉人请求法院调查取证的申请,是以便为其所认为的“不影响本案处理结果”作铺垫,上诉人认为一审之所以认为不影响本案处理结果,是因为一审有意夸大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信访回复函的效力,上诉人认为,该信访回复函并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的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上诉人举证该信访回复函同时又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是为了让法院全面了解案情,上诉人也认为,如果龙游县公安局东华派出所的证据到位,就可能查清本案的事实,明确本案的法律关系和案件性质,一审不让上诉人获取可能查明案情的证据进行堵截,又以盲从信访回复函的方式进行狙击,不就是不想查清本案事实吗?而且美其名曰还是上诉人举证不能,上诉人的主张缺乏相关事实和法律依据,毫无疑问这就是一个圈套,根本就是要封上诉人的口,已经毫无公正可言。  3、本案的不公还体现在一审对本案的证据认定上,上诉人所举证的实质性证据概不认定,而被上诉人所举证的业务规范则被认定,为被上诉人贴上“好人”的标签;另外,本案被上诉人举证了徐新华出具给被上诉人的《证明》、《还款承诺书》等证据,该证据明显证明徐新华与被上诉人存在特殊关系,上诉人也当庭提出了质疑,一审则故意回避不查,办糊涂案,上诉人认为这一切都是为达到事先设定的不让证据开口的目的。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上诉人在起诉时就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通知开庭时及庭审中也一再坚持并且在开庭后提出书面要求,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案情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诉讼观点,一审为了袒护被上诉人,为了不让证据开口,拒不履行调查收集证据的义务,导致上诉人无法完成举证目的,在被蒙着眼的情况下开庭,所以本案不仅仅是诉讼程序严重违法的问题,更是上诉人的诉讼权利被恶意侵犯和法律被恶意践踏的问题,故上诉人依法上诉,望二审法院明鉴。  此致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杨晓东  日
主帖获得的天涯分:0
楼主发言:1次 发图: | 更多
  什么情况
  事实上,很多事件中都存在“拔出萝卜带出泥”的现象,这说明日常监督不到位,才给了某些掌权者公权私用的机会。
  算了,不要在中国混了,去美国好了
  法院也能靠得住?当年那个大学生扶人老人被冤枉是肇事者的案子,被判赔了几万,好像是叫许什么了,当时一看新闻,就彻底无语了。从此以后,我就想,请那些摔倒的老人运气好一点,千万别碰上我,因为我绝对不会扶的
  不要随便相信别人  
  让大家了解司法黑幕
  这帮黑社会,为什么这么厚颜无耻呢?官匪一家,看来的确如此啊
  一定要讨回公道
  顶!支持楼主
  想必对方背后有 权势+黑社会  建议:  1,确保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先搬移住处吧。  2,跟警察局打招呼,说明情况,并希望他们提供安全保障。  3,要是明显警局也是黑的,那就做好只靠自己的准备,那时候生死由命了,买好铁棍砍刀吧。  4,要是能确保了安全,再走法律路子吧。
  社会公正?  找一只出来让大家观摩一下。^o^
  这个国家连医院和医生和药物都是假的,而且是国家三级甲等医院(见天涯医生陈晓兰的报道),还有什么不可能是假的?
  真是有够腐败的了,简直是晕透了
  吁全社会关注司法公正,坚决反对枉法判决。司法腐败才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原因.
  明修践道,暗渡成舱。在现在还有这么胆大的事情呀?应该让司法机关介入。我相信党和国家有能力查清事实,能够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百姓的事无小事!和谐社会应该从百姓的和谐做起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对民意的尊重,是立法的进步
  这个社会啊!希望楼主平安,钱有的时候士身外之物!
  错案不究,天理不容,冤屈不申,民心不顺  错案不究,天理不容,冤屈不申,民心不顺  错案不究,天理不容,冤屈不申,民心不顺  错案不究,天理不容,冤屈不申,民心不顺  错案不究,天理不容,冤屈不申,民心不顺
  顶!顶!顶!案件太冤了
  全国人民团结起来,把罪人揪出来!诅咒良心黑的不得好死
  话已说尽,无事可为
  乱世出汉奸,盛世见豺狼。社会在进步,人性却在不断恶变,悲哀啊!!!
  这个事情发表什么意见都没用,还是看看结果吧!
  我也有这个想法,但从未实现过。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凡是触犯了法律的人都逃不出法网的。
  顶顶顶
  给焦点访谈打电话举报
  监管不到位。
  希望相关部门去关注,去保护人民的利益.
  问:贪赃枉法为什么不受到处理和追究?  答:辛辛苦苦花多少万两银子买的官帽,卖帽子的讲求信誉不会摘掉的。
  如果这个世界还有公道,那么这帮中饱私囊管理者的就应该受到惩罚!  现在世道下,谁有怜悯之心
  严重关切。。。。
  中国的法律制度下还有这种事情发生吗?
  图片怎么变化了,谁做了手脚。我相信黑暗盖不住光明的不屈!坚持不懈,定会有人撑起一片绿色天空
  相信这个事情一定会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的,
  当进监狱时钱都成了费纸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他们真的是tai无法无天了,难道没有人管吗?
  金钱使人疯狂,人性如此
  抑制权力膨胀,人民才有尊严
  这样的荒唐事竟然会在今天的中国发生.
  没有真正的监督权和话语权,  权与利的贪欲得不到有效地控制,  百姓也只能做待宰的羔羊。
  错案不究,天理不容,冤屈不申,民心不顺
  苍天啊!大地啊!没有天理!!!!!!!!!!!!
  马上去找中国顶尖的法律高手帮忙。他们会给你寻求法律保护,暂时不要露面,
  围观就是力量,跟帖促进和谐。
  坚决抵制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行为,社会太黑暗了,我们真的就无能为力吗?
  上欺领导,下欺群众。全是权钱搞怪
  要是这样的也行啊 就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
  现在的中国邪已压正。老百姓有冤无处申。
  社会太让人心酸了,想不通是人心变了还是社会变了
  民维权,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和保障,也国家维稳的基础和保障。
  群体事件?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不能用伤心来表达了,因为心已经伤透了。实在是对这个国家感到无奈了。地狱也不过如此了。
  这个必须顶。
  老百姓看不起病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即然是一个社会现象,责任首先在政府,不管政府、医院有多少理由,人民群众看不起病就是一个不正常现象。
  给焦点访谈打电话举报
  难得看到一次工商局认真做事的事情,法院又怎么奇怪上了呢?
  我还以喂是哪个非洲国家能干出这种事来呢!
  是一个什么样的执法队伍啊 是不是刚刚建立 对什么都不懂
  爆料有什么用,就像抗议也样没有意义。
  ***有人估计是,在zg一起皆有可能
  我们、我们的子子孙孙得在这片土地上生存,如果这个社会因为我们的麻木而导致其腐化到只能适合微生物生存的那一天,我想,我们都是罪人!
  希望这样的事情早点给公平合理的解决啊!
  广大网民可是期待着这件事情的进一步处理结果呢!
  村级干部是喝黄酒、说黄话、看黄碟;镇级干部是喝白酒、摸白腿、打白条;县级干部是喝红酒、亲红唇、收红包;省级干部是喝洋酒、开洋车、泡洋妞;国级干部是喝名酒、说名言、干名星;老百姓是喝啤酒,听屁话,当屁民......
  为什么呢?这是为什么呢?
  灭了他们哪些杂尿
  把老百姓不当回事,  把法律当儿戏的,  不制裁你制裁谁呢
  楼主你要相信上有青天,   希望好人去管管吧让我们看到一丝光明
  有些事情很难解决··  这个社会就这样,不足为奇
  现在的中国邪已压正。老百姓有冤无处申。
  中国万税
  民意是执政党最可宝贵的政治资源,对民意的尊重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是政府公共精神的体现  不过,罪归罪,虽然很多贪官罪行累累,但在被判死刑时依然觉得自己很冤,这是中国社会的一种独有现象
  中国社会在进步,为什么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
  中国怎么了?到处民声厌道,叫苦不迭。我身为中国人慢慢地感到有一种隐在的危机感。  但我感觉,变了的是腐败的官僚,不变的是中国人不屈不挠的炎黄精神。
  同意有毛用啊!还不是当官的说了算。
  身上放支枪吧
  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无论角落多么黑暗,老百姓的目光都会让他无处躲藏,你堵不住的是悠悠众口。
  温总理说“惩治腐败,卫护社会公平正义”
  这哪里是干部、就是国家的驻虫,人民的敌人
  同意公开官员财产的进来表个态,也算为反腐败做贡献了
  这个里阴谋不是个人能左右的,你该对你的身边人上反思和下手,有时候狠也是被逼的
  P民没有别的本事,还有顶的本事吧?三天你要顶到30万,看把谁吓死  别牢骚了,行动一下,试试看
使用“←”“→”快捷翻页
<span class="count" title="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中国期货公司排名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