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申请过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怎么填写但没有做手术现在还能用吗?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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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管理暂行办法
&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天使阳光基金”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简称中国红基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救助贫困家庭的先天性心脏病儿童而设立的专项公益基金,是中国红基会倡导实施的“红十字天使计划”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得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十二五计划的支持。
&&&&&&& 第二条 “天使阳光基金”的资助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尊重捐方意愿、体现资助效益的基本原则。
&&&&&&& 第三条& 为加强和规范“天使阳光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彩票公益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中国红基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基金筹集
&&&&&&& 第四条& 基金来源
&&&&&&& (一)接受国内外法人和自然人的捐赠;
&&&&&&& (二)组织开展专项筹资活动及合作项目募集的资金;
&&&&&&& (三)国家彩票公益金资助;
&&&&&&& (四)基金增值收益;
&&&&&&& (五)其他合法收入。
&&&&&&& 第五条& 本专项基金用于向贫困家庭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 第六条 “天使阳光基金”接受的所有捐款,中国红基会均开具财政部统一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捐赠人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办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 第七条 “天使阳光基金”接受的非货币形式捐赠,除捐赠人指定用途外,中国红基会可以对捐赠物品进行义卖或公开拍卖,所得款项计入“天使阳光基金”。
&&&&&&& 第八条& 捐赠人可以指定符合天使阳光基金救助条件的捐助对象,有权查询、监督捐款的使用情况。中国红基会对做出重要贡献的捐赠人给予宣传报道和授予荣誉。
&&&&&&& 第九条& 支持“天使阳光基金”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由财政部下达预算至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将资金支付到中国红基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管理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负责,中国红基会具体执行,须严格遵守国家彩票公益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 第三章 基金管理
&&&&&&& 第十条 “天使阳光基金”执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制度》。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红基会、省级红十字会、定点医院须加强对“天使阳光基金”的财务管理,保障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 第十一条& 对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各单位包括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红基会、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定点医院都必须建立专账和项目档案(包括申请表、评审表、资助告知书、银行票据、医疗救治费用清单、资助告知书回执等)。项目档案要保存十年。财务档案保管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二条& 依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天使阳光基金”中社会捐款年度资助支出总额的10%作为中国红基会的项目管理成本。
&&&&&&& 第十三条& 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列支执行本项目的必要费用由财政部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具体确定。
&&&&&&& 第十四条 成立由中国红基会工作人员、政府部门、医学专家、捐款人代表等有关方面人士共同组成的“天使阳光基金资助评审委员会”,负责天使阳光基金的资助评审工作,并对资助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天使阳光基金的资助评审办法进行制度设计,确保管理科学,资助透明,评审公正。
&&&&&&& 第十五条& 各级红十字会要定期汇总分析贫困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求助及资助情况。地市级或县级红十字会在上报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求助材料的同时,向省级红十字会上报《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求助情况登记表》(附件1)。省级红十字会要按季度向中国红基会上报《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审核情况统计表》(附件2)。定点医院要按季度向省级红十字会和中国红基会上报《先天性心脏病受助患儿治疗情况统计表》(附件3)。中国红基会要按季度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上报《中国红基会先天性心脏病患儿资助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同时向社会公布。
&&&&&&& 第十六条& 中国红基会定期向财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汇报救助项目的执行、落实、检查、评估等有关情况。
&&&&&&& 第四章 申请程序
&&&&&&& 第十七条 资助对象
&&&&&&& (一)14周岁以下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且家庭经济贫困、未进行手术治疗的儿童少年。
&&&&&&& (二)国家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达到90%的地区以外的先心病儿童(医保或新农合报销比例达到90%的地区的先心病儿童不在救助范围)。
&&&&&&& 第十八条 申请流程
&&&&&&& (一)申请人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从中国红基会网站下载(或到当地红十字会)填写《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附件5),经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审核后,报地市级或县级红十字会,地市级或县级红十字会应在患儿提出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将初审结果报省级红十字会;省级红十字会在5个工作日内将复审结果报中国红基会天使阳光基金办公室。
&&&&&&& (二)中国红基会不直接受理申请人的资助申请。
&&&&&&& 第十九条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内提供以下资料:
&&&&&&& (一)能证明申请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关系的材料: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须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原件及最新生活照片;
&&&&&&& (二)二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患儿心脏超声诊断报告单和病情诊断证明;
&&&&&&& (三)城乡低保、军烈属需提供低保证、军烈属证复印件或当地民政局证明;孤儿需提供当地民政局或福利院证明;残疾人家庭需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家庭多人患有重大疾病的,需提供医院相应病情确诊单复印件等。
&&&&&&& 第五章 评审程序
&&&&&&& 第二十条& 中国红基会在收到省级红十字会统一报送的申请人资助申请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审;合格资料存档待评审,不合格资料退回省级红十字会,由省级红十字会通知申请人重新办理或补齐资料后再申报。
&&&&&&& 第二十一条& 在资金到账的情况下,天使阳光基金评审委员会适时召开评审会议或进行电话、传真、网上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额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 第二十二条& 中国红基会从社会募集的捐款,根据资金量及申请人求助情况,适时组织评审资助。
&&&&&&& 第二十三条 评审原则
&&&&&&& (一)申报时间顺序原则: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名单按照申请人申报时间先后顺序排列,申请时间早的优先;
&&&&&&& (二)量入为出原则:即根据筹资情况确定资助名额和资助金额;
&&&&&&& (三)多方共担原则:即地方医疗保障机构报销一部分,患儿家庭自筹一部分,天使阳光基金资助一部分,定点医院减免一部分。
&&&&&&& (四)综合评定原则:即根据患儿家庭经济情况和病情的轻重程度及手术治疗后的效果综合评定资助对象;
&&&&&&& (五)一次资助原则:即除定向捐助对象外,原则上每个申请人只安排一次资助。
&&&&&&& 第二十四条& 评审确定的资助名单和资助金额在中国红基会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同时通知受助人所在地红十字会并向患儿就治医院寄发《天使阳光基金资助告知书》。
&&&&&&& 第六章& 资助标准
&&&&&&& 第二十五条& 除定向捐助外,天使阳光基金办公室结合地方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大病医保政策,依据个人自费情况制定以下资助标准。
&&&&&&& (一)家庭自费10000元(不含)-15000元(含),资助标准为10000元;
&&&&&&& (二)家庭自费15000元(不含)-20000元(含),资助标准为15000元;
&&&&&&& (三)家庭自费20000元以上(不含),资助标准为20000元。
&&&&&&& 第二十六条 社会定向募集的捐助款原则上全部用于指定的捐助对象,如捐款超过该捐助对象的实际治疗费用,其结余部分,计入天使阳光基金,用于资助其他申请人。
&&&&&&& 第二十七条 中止资助,资助款依据求助时间,对其他待救助的患儿进行资助。
&&&&&&& (一)经入院检查,需暂缓手术的中止资助,该患儿申请列入暂缓手术名单,需手术时,监护人或家长须提早与天使阳光基金办公室联系,待评审时列入评审名单;
&&&&&&& (二)监护人在评审回访时有隐瞒患儿手术情况的(资助依据评审时间为准),须中止资助;
&&&&&&& (三)如果患儿因病去世且未产生医疗费用的及入院检查后,病情自动愈合或无手术指征的中止资助;
&&&&&&& (四)家庭自费金额不足1万元的中止资助;
&&&&&&&&第七章& 资助流程
&&&&&&& 第二十八条& 中国红基会在网上公示结束后,通知患儿监护人,并告知受助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省级红十字会,并由省级红十字会将《天使阳光基金资助告知书》(附件6)转至患儿,并通知患儿监护人资助情况并入院治疗。
&&&&&&& 第二十九条 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家长(或监护人)在接到资助通知后四个月内须带受助人入院治疗,如逾期,视放弃资助,天使阳光基金办公室依据求助时间,对其他待求助人进行资助。
&&&&&&& 第三十条& 受助患儿优先推荐到就近的“天使阳光基金”定点医院就治,也可自行选择手术医院,并在手术完成出院后,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提报如下材料:
&&&&&&& (一)签字按手印后的《天使阳光基金资助告知书》回执一份。
&&&&&&& (二)住院病案首页(有医院印章,可清楚的显示申请人入院、手术、出院时间及手术结果)。
&&&&&&& (三)住院费用清单(有医院印章)。
&&&&&&& (四)患儿术后5寸彩色照片(可提供电子版)。
&&&&&&& (五)医疗票据,分两种情况:
&&&&&&& 1.参加“新农合”、“城镇医保”或其他商业保险的申请人,先到上述部门报销,报销后复印住院医疗收据和报销补偿单(或由报销部门注明报销数额),住院医疗费收据上无收费明细的需同时提供收费结算单。所有复印件均需另加盖报销部门公章。收据报销后的余额累计不低于批准资助额。
&&&&&&& 2.没有参加任何医疗保险的申请人,直接提供申请人住院医疗收据原件;收据上无收费明细的需同时提供收费结算单。收据金额累计不低于批准资助额。
&&&&&&& 第三十一条 受助患儿在定点医院治疗,且定点医院具有医保费用核销资格的,由定点医院直接提供上条规定资料,中国红基会将资助款直接拨付至定点医院账户。患儿监护人只需向医院缴纳不足部分费用。受助患儿在非定点医院治疗,或在无医保费用核销资格的定点医院治疗,患儿监护人可自行将第三十条规定资料提报到省红十字会,后由省红十字会提报至中国红基会,中国红基会将资助款拨付至省级红十字会,省级红十字会在收到资助款5个工作日内拨付至患儿账户,并向中国红基会提交盖有财务部印章的拨付凭证复印件。
&&&&&&& 第八章 监督
&&&&&&& 第三十二条 “天使阳光基金”接受社会监督和专项审计,并通过中国红基会官方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基金的审计报告。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上报财政部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 第三十三条 中国红基会实行公开评审和资助,并保存相应的文字资料,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 第三十四条 中国红基会须加强对项目执行、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与监督。每年由中国红基会社会监督办公室组织一次随机抽样的电话回访,并对部分省红会和定点医院进行实地工作检查。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为:
&&&&&&& (一)资助款项在定点医院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全部用于受助患儿的治疗,是否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 (二)省级红会及定点医院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相关档案制度是否健全,具体执行工作是否符合本办法要求。
&&&&&&& (三)电话了解患儿资助款是否到位、手术恢复情况及目前患儿生活学习情况等,并制定《中国红基会回访情况登记表》(附件7)。
&&&&&&& 第三十五条& 中国红基会在拨出资助款后通知省级红十字会,省级红十字会拨付完资助款后15个工作日内对受助患儿进行电话回访,同时将回访情况制定成《省红十字会回访情况登记表》(附件8),并按季度书面报中国红基会,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资助及回访情况。
&&&&&&& 第三十六条& 中国红基会在拨出每批资助款30天内,对受助人及其监护人进行抽样回访。
&&&&&&& 第三十七条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须加强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为:
&&&&&&& (一)中国红基会是否建立专账科目以反映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 (二)对纳入救助项目资助范围患儿资格的认定是否公正、透明;
&&&&&&& (三)中国红基会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位;
&&&&&&& (四)中国红基会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法及违反本办法的情况。
&&&&&&& 第三十八条& 县及以上红十字会负责对接收的求助资料进行核实,并配合中国红基会对资助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问责和处理。
&&&&&&& 第三十九条& 如接到家长投诉或社会举报,中国红基会应及时进行核查,并对查实问题作出认真、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 第四十条& 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使用中,如发现挤占、截留、挪用、拖延支付、扣抵项目资金或弄虚作假、受助患儿名不副实等问题,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第九章& 档案管理
&&&&&&& 第四十一条& 中国红基会、省级红十字会及定点医院需对与天使阳光基金项目资助有关的资料单独立卷存档。需要存档的资料主要有:
&&&&&&& (一)中国红基会:
&&&&&&& 1.省级红会上报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求助情况登记表》;
&&&&&&& 2.省级红会上报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审核情况统计表》;
&&&&&&& 3.定点医院按季度提报的《先天性心脏病受助患儿治疗情况统计表》;
&&&&&&& 4.患儿申报的《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
&&&&&&& 5.患儿手术完成出院后提报的相关材料;
&&&&&&& 6.《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资助回访情况登记表》;
&&&&&&& 7.《省红十字会资助回访情况登记表》;
&&&&&&& 8.评审会议相关材料;
&&&&&&& 9.项目结案报告;
&&&&&&& 10.媒体相关报道资料;
&&&&&&& 11.感谢信、锦旗等。
&&&&&&& (二) 省级红十字会:
&&&&&&& 1.求助来访情况登记;
&&&&&&& 2.省级红十字会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审核统计表;
&&&&&&& 3.《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求助情况登记表》;
&&&&&&& 4.确定资助申请人近况核实记录;
&&&&&&& 5.资助款拨付凭据及回访情况记录;
&&&&&&& 6.项目结案报告(本省);
&&&&&&& 7.当地媒体相关报道资料、典型案例故事、照片、音像视频等;
&&&&&&& 8.受助人感谢信、锦旗等。
&&&&&&& (三)定点医院:
&&&&&&& 1.《先天性心脏病受助患儿治疗情况统计表》;
&&&&&&& 2.资助款使用情况、医院减免费用记录、申请人治疗情况;
&&&&&&& 3.受助人典型案例故事、照片、音像视频等;
&&&&&&& 4.受助人感谢信、锦旗等。
&&&&&&& 第十章& 项目执行费的使用
&&&&&&& 第四十二条& 中国红基会根据财政部核定比例提取项目执行费用,并严格按彩票公益金项目要求管理和使用。
&&&&&&& 第四十三条& 中国红基会将按审批确定资助人数向各省拨付项目执行费。标准为:每资助一人按100元拨项目执行费,用于求助申请、复核、通知、回访及档案管理等支出,不得挪作它用。
&&&&&&& 第十一章& 附则
&&&&&&& 第四十四条 根据救助工作需要,中国红基会可以选择具备先天性心脏病治疗资质、富有社会责任感的医疗机构作为“天使阳光基金”的定点治疗医院。
&&&&&&&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负责解释。
&&&&&&&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 附件: 1.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求助情况登记表
&&&&&&& &&&&&&2.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审核情况统计表
&&&&& &&&&&&& 3.先天性心脏病受助患儿治疗情况统计表
&&&&&&&&&&& & 4.中国红基会先天性心脏病患儿资助情况汇总表
&&&&& &&&&&&& 5.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
&&&&&&&&&&& & 6.天使阳光基金资助告知书
&&&&&&&&&&&&& 7.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资助回访情况登记表
&&&&& &&&&&&& 8. 省红十字会资助回访情况登记表豆丁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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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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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爱佑慈善基金会孤贫先心病患儿手术治疗项目资助申请书 | 日志 | 果壳网 科技有意思
注: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现在开展先心病患儿救助手术募集活动,家境贫寒无力负担手术费用的家庭可以申请,截止日期是日,还有93个名额,总数200个,报满为止。新桥医院的心外科水平在国内一流!各位企业家及朋友有这样的患者就介绍过来。联系电话:新桥医院023-杨医生,协会联系电话:周明明副会长。爱佑慈善基金会孤贫先心病患儿手术治疗项目组:我是____________(患儿姓名)的监护人。该儿童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因家庭经济收入较低,无力承担全部手术费用,现向爱佑慈善基金会孤贫先心病患儿手术治疗项目组申请资助,以协助完成患儿手术治疗。作为监护人,我们充分了解先天性心脏病手术作为医疗行为所存在的不确定性及各种风险,并已做好认定手术方案及承担手术风险和后果的准备。我们承诺按照项目组的有关要求接受术前检查、到定点医院手术治疗。我们知道,爱佑慈善基金会只在手术费用上给予我们资助,不能承担手术效果、手术风险等方面的责任,任何医患之间的法律纠纷将由定点医院和患者家属双方自行解决。同时,我们同意为帮助宣传该项目,爱佑慈善基金会可以在报刊、杂志、书籍、电影和电视等各类媒体上无偿使用我的家庭和子女的照片,我将不对此提出异议并将积极配合项目的宣传活动。 监护人:_____________(签字)2O
日注:患者填写申请表后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患儿的户口本及心脏彩超复印件,患儿父母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2)城镇户口患儿属低保家庭,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家庭困难的资料。本申报书的递交并不代表已获得项目救助!爱佑慈善基金会孤贫先心病患儿手术治疗项目资助申请审核评估表一、基础资料 原文发表于:
本文由授权()发表,文章著作权为原作者所有。
(C)果壳网&&&&京ICP证100430号&&&&京网文[-239号&&&&新出发京零字东150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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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先心病患儿福音!中国红基会“天使阳光基金”落户市一院发布时间: 11:41:20&&&点击:次&&&&7月3日,市一院举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定点医院启动活动,正式成为该项目在广东省的第二家、省内地级市的首家定点医院。
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党组副书记,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理事长郭长江;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副理事长刘选国;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救助救护部彩票公益金项目办主管王欣;广东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文昌;广东省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关爱贤;惠州市副市长陈高燕;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卓秀丽、副会长毛卫华;市卫计局调研员杨清绪;市一院党委书祝晓芬,党委副书记、院长方永平出席活动。
方永平在活动上介绍了市一院区位优势、发展历程、发展定位、人才储备、专科建设等基本情况,心脏外科及心血管内科、儿科、重症医学科等相关学科群的建设情况以及市一院在先心病儿童筛查义诊、院红十字会工作等公益活动方面的履行情况等。方永平表示,市一院将秉承“救死扶伤、仁心惠民”的办院宗旨,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统一部署指导下,为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救治作出积极的奉献,竭诚把温馨和关爱传递给更多的患者。
启动活动结束后,郭长江一行还参观了市一院心脏外科、ICU、手术室等,并看望了一名接受先心病手术的患儿。
“天使阳光基金”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救助贫困家庭的先天性心脏病儿童设立的专项公益基金。作为该基金的定点医院,市一院将负责对本地区及周边地区的先心病患儿的医疗救治工作,协助指导患儿申请并为受助患儿提供绿色通道和医疗费用的减免优惠。我市及周边地区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先心病患儿此后可免去舟车劳顿,足不出市或就近享受“天使阳光基金”提供的医疗救助。对我市乃至粤东地区贫困家庭先心病儿童的人道救治,对促进我市精准扶贫工作,助力健康惠州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强劲心脏外科力量为先心病救治提供保障
&&&&作为一家以心、脑血管疾病为重点发展方向的公立三级甲等医院,市一院一直重视心脑血管专科力量的建设。从2011年开始就与北京安贞医院合作成立了“心血管疾病诊疗合作中心”。2017年 5月又引进了以心脏外科闻名全国的高州人民医院原心脏外科团队,其中团队学科带头人黄志辉主任尤其擅长先心手术。这也使市一院心脏外科实现从“输血型”到“造血型”的转变,具备了独立开展各种类型的先天性心脏病手术以及后天获得性心脏病手术的能力。
在此基础上,市一院与市红十字会开展广泛合作,不定期组织心脏外科、胸外科、儿科、心血管内科等专家力量到博罗县、惠东县等地开展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筛查义诊活动,并为疑似先天性心脏病的患儿提供一次免费心脏彩超检查的机会,以进一步明确病情。
2017年,市一院在市红十字会的指导下,正式向中国红基会提出申请,经过严格调研考察后,经批准成为中国红基会“天使阳光基金”定点医院,致力于用优质医疗力量为贫困先心病患儿延续生命的美好心愿。
如何申请“天使阳光基金”救助?
救助范围:0-14周岁患有先心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中国籍贫困患儿
救助标准:家庭自付5千元(不含)至1万元(含)的患儿,每人资助5千元。
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的患儿,每人资助1万元。
家庭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患儿,每人资助1.5万元。
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患儿,每人资助2万元。
家庭自付3万元以上(不含3万元)的患儿,每人资助3万元。
申请方式:患儿法定监护人可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网站下载或向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咨询,按要求填写《中国红基会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资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县(市)级红十字会。
联系方式: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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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20号
电话:(总机) (传真)
(投诉电话)
市卫计局咨询电话:&&&&&&上级部门监管热线:12320
民意征集邮箱: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号 审核文号:粤卫网审(2012)92号不止有小天使基金,红十字会的天使阳光基金还可以帮助救助先天性心脏病儿童!
小布让大家了解了
红十字会的小天使基金,
那是一个专项治疗
白血病患儿的基金。
今天,小布让大家再了解一个
专项治疗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的基金:
天使阳光基金
“天使阳光行动”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倡导实施的“红十字天使计划”的组成部分。该行动旨在动员社会力量,建立“天使阳光基金”,对农村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贫困儿童提供医疗救治。
那么在咱通化市,
如何申请这个专项基金呢?
咱们大家一起来看看!
救助对象:
0—14周岁具有中国国籍的贫困家庭,需要手术治疗的先天性心脏病儿童。
救助程序:
1.到所在地红十字会(或登录中国红十字会官方网站下载)领取《中国红十字会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按表中要求填写,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材料经村委会、县、市红十字会审核,上报至中国红十字会,审核通过,会发放告知书至申请人监护人。
3.通过审批确定的救助对象名单在中国红基会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省级红十字会官方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级红十字会向申请人监护人寄发《资助告知书》。收到告知书后,患儿方可进行手术,并按告知书要求上报相关材料,救助款会发放至以患儿银行卡中。
4.救助款根据个人负担总额,按比例救助,为5000元—20000元不等。
申请需准备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其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须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原件。
2.病情证明材料:须提供最新病情医学检查报告单(超声心动图报告等)复印件。
3.以上证明材料另附,与本申请表一起申报。
4.在告知书下发之前手术的将不予救助。
通化市红十字会
联系电话:0435---5117869
联 系 人:范歆、李宜纹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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