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商给村委1亿定金那一亿有信用卡利息怎么算的么

我是销售代理机构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中文房产网站排名第4。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当前合作新盘超过2000个。
我是公寓运营商
发布房源,更快找到租客。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更快更准推广合作业务。
您的位置:
&后悔了?如何找开发商退定金?
后悔了?如何找开发商退定金?
来源:搜狐焦点网 &&发布时间:
对于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交易过程当中,开发商或中介公司要求买房人先交定金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做法导致的众多买房人定金不能退回的问题,引起众多已购房者的愤怒,也引发了准备购房者的担心与疑虑。那么对于购房定金问题,到底应该如何做,对购房定金问题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能退,什么情况下不能退,如果定金能退,那么用什么方式退?怎么样将不能退的定金退回?这些问题在*购房课堂中我们都会为大家一一解答。 一、定金能不能退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 二、定金的法律规定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1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三、如何避免定金陷阱 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再次是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四、如何退定金才能成功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过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7×24小时热文榜
你可以按区域查找武汉新房、二手房,也可以按区域查询武汉房价。同时,你买房 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解答。
区域二手房
Copyright&(C)&2017& 深圳市吉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最近联系人
查看消息记录
按Ctrl+Enter发送我是销售代理机构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中文房产网站排名第4。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当前合作新盘超过2000个。
我是公寓运营商
发布房源,更快找到租客。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更快更准推广合作业务。
您的位置:
天津全运村
别名:锦葵园 云实园 流苏园 雀榕园
售楼处电话
400-750-8888&转&30728
天津全运村开发商
天津绿城全运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发商(来源百度百科)
开发商是一个名词,是某个项目的第一承担人。包括很多种类:房地产开发商、软件开发商、游戏开发商等某品牌的开发商,但无特殊说明一般指房地产开发商,是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体的企业,它们通过实施开发过程而获得利润
天津全运村简介
天津全运村位于洞庭路与渌水道交口,渌水道以南,公交336路; 800路; 954路途径此处。生活配套资源有菜市场、超市。
天津全运村楼盘动态:
38000元/平米
日已顺销棣棠园5#
预计2019年10月棣棠园全部交房
400-750-8888&转&30728
洞庭路与渌水道交口
毛坯,非毛坯
板楼 塔楼 板塔结合 低层 多层 小高层 高层
普通住宅:70年
总户数5324户 当期户数5324户
共5860个机动车位。
8.0元/平米·月
天津绿城全运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全部封顶()
河西区洞庭路与渌水道交口
建筑设计单位
最近联系人
下载吉屋APP,消息随时随地看,不需担心错过。
查看消息记录
按Ctrl+Enter提交
你可以按区域查找天津新房、二手房,也可以按区域查询天津房价。同时,你买房 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解答。
区域二手房
Copyright&(C)&2017& 深圳市吉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手机号码填写错误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
报名后我们将有专人与您联系,如有疑问,请咨询客服400-705-5833大家都在搜:
扫描二维码安装房天下APP
手机浏览器访问房天下
> > 问题详情
村委会向开发商要赞助合理吗
浏览次数:0
村委会这样的做法不仅仅是不合理,而且还违反了廉政制度和党纪国法的。如果已经既成事实的应该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的。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主动索要赞助是不对的,除非是开发商自愿的,但在接受了赞助后,不能以损害村集体利益为代价。
一些不合理的拉赞助属于违法的行为
说不清,道不明,一个要愿给,一方要敢拿
可以协商,不能说要,也不能存在利益交换
违反制度和国家的政策的
不合理违反国家政策
村长么,那可是大官,你敢不答应,分分钟叫你做人
没有上级的批准是不合理的
这是双方商谈的事情,只是索要有何不可?索要了但你给不给是你的自由、自愿和大方。
110982浏览
102903浏览
下载房天下APP
提问获取更多回答
ask:2,asku:1,askr:100,askz:16,askd:49,RedisW:0askR:1,askD:170 mz:nohit,askU:0,askT:0askA:172
Copyright &
北京拓世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Tuo Shi Hong Ye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南京收回天价地块 没收开发商1亿定金_网易新闻
南京收回天价地块 没收开发商1亿定金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核心提示:南京市国土局发布今年第三号“收地令”,2007年底成交的一幅仙林地块因长期欠缴土地出让金,被收回了土地使用权,并没收开发商缴纳的1.065亿元定金。今年2月和3月,南京分别收回了仙林与宁南的两幅地块,没收定金2.46亿。
扬子晚报7月3日报道&昨天,南京市国土局发布了今年第三号“收地令”,2007年底成交的一幅仙林地块因长期欠缴土地出让金,被收回了土地使用权,并没收开发商缴纳的1.065亿元定金。今年2月和3月,南京分别收回了仙林与宁南的两幅地块,没收定金2.46亿。
当年7亿元拿地
2007年,南京土地市场地王频现。当年12月6日,南京市国土局推出了4幅仙林住宅用地,其中由招商地产和香港九龙仓联手拿到的“地王”,已经于今年2月份被南京市国土局“强制收回”,另外一幅编号为“2007G83”的用地引来了5家开发商的竞拍,4.1亿元的底价,一次1000万元的加价,在第32轮,荣盛置业以7.1亿元的价格拿下这幅地,折算楼面地价为每平方米5566元。
接着,栖霞建设以11.1亿元如愿拿到了仙林新区仙林湖以西、仙林大道以北C3地块;南京仙林房地产(现“高科置业”)也拿到仙林新区仙林湖以西、仙林大道以北A1、A2地块,成交价从18.6亿元的底价飙升到25.95亿元。
如今被没收很尴尬
在今年5月份江苏省国土厅下发的13宗“被督办”土地中,南京惟一被挂牌的地块为“仙林新区仙林湖以西、仙林大道以北C2地块”,拿地的开发商正是南京荣盛置业有限公司,因土地出让金长期未付清,限期在6月15日前必须处理。
昨天,南京市国土局的网站上挂出了该地块的处理结果,公告称,“南京荣盛置业有限公司于日以7.1亿竞得NO.2007G83地块的使用权,按出让合同约定,该公司应于日前交清全部成交价款。但是,该公司仅缴纳总额的40%计2.84亿元,剩余4.26亿元长期拖欠,已构成严重违约。”南京市国土部门给出的处理结果为:解除该公司这一地块的土地出让合同,1.065亿元定金不予退还。
今年已收回三幅地
半年以来,南京市国土局已经收回了三幅地块,白白赚了3亿多的没收金,为何开发商到期不付钱?国土部门相关人士表示,资金链紧张是主因,当前楼市调控仍在继续,开发商不愿降价卖房的话,手头资金不够,肯定拿不出买地的钱。有资料显示,自2005年以来,南京总共只收回了五六幅地块,而今年上半年便没收了三幅。 
南京部分被没收地块
2005年7月,没收8150万。上海两公司以5.45亿元取得的“地王”——新街口铁管巷地块,未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被国土局收回。
2008年7月,华光地产两幅江宁地块被收回,定金损失5000万元以上。
2008年11月,南京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主动退回一幅总价2.36亿的江宁地块,损失定金3540万。
2010年2月,香港九龙仓集团等两家开发商未及时缴纳土地首付款,被没收保证金2.3亿元。
2010年3月,南京花神商业广场经营管理公司于1月竞得一幅生产研发及商业用地,未及时缴纳首期款,被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保证金1600万元。
本文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作者:马祚波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阅读下一篇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
我(:24)我之前在一房地产商看中一套房子,没交定金,后来他们卖了我想
我(:24)我之前在一房地产商看中一套房子,没交定金,后来他们卖了我想咨询一下是否可以告他?
精选优质答案
地区:广东-梅州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2307 次
点赞人数:0 人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协商不好可起诉。支付定金方违约,定金不退。收取定金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定金返还给支付定金方。
相似优质问题答案
您好我在xx一处地产商那看中一套房子价格什么的都谈好了定金也交了,然后就准备首付但是过了将近一个月他们突然告诉我房子不卖了不知道什么原因,基于上述情况我能申请赔偿吗?(准备首付的时候我把所有的理财产品,再借的钱全部拿回来利息损失13800元)
地区:广东-韶关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462 次
点赞人数:0 人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相关优质咨询
热门法律咨询
最新法律咨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信用卡利息怎么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