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半月没鉴什么情况下签劳务合同同,工资少不干了。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想要辞职怎么办?_百度知道
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想要辞职怎么办?
号进入公司,一直到现在,干了四个多月。一直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最近几天公司想签订劳务合同,但是前提是必须干满一年,不管签不签合同,如果干不到就要扣除20天的工资,所以我不想在这干了,想要辞职,可是不知道要怎么说,害怕他们会克扣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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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解除劳动合同方式除非用人单位同意,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要求你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带来的损失。虽然你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违法,但用人单位无权克扣你的工资,应该在你辞职时一次性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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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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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由于你提到劳务合同,我不能确认你是已满60岁的男性公民或是已满55岁的国家女干部或是已满50岁的女职工,如果你是上述条件之一,那你跟公司的关系为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你在公司干了一个月,公司就应该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你可以离开公司,公司不能扣你的工资。如果公司不给工资,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看能否处理成功,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可进一步要求劳动仲裁,甚至起诉到法院。如果你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况,你可以以公司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公司支付3个多月的二倍工资差额,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协商不成,可进一步要求劳动仲裁,甚至起诉到法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可以就着我的情况给我解释一下吗,我比较笨,不是太明白,谢谢了,就告诉我具体应该怎么做,我没有什么高的要求,只希望他们可以把我的工资照常发给我就行了
我在我的回答很清楚了,我问你多大了
那就是劳动关系。下面告诉你具体的做法。如果你不想干了,只需要正常的工资,你不要以个人的原因辞职,保存好有关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公司未签十年书面公司、克扣工资和未交社保为由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跟公司商谈,告诉公司的利害关系,只要求公司发放已经工作的工资,自己作出让步,可以不要求公司没签书面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和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社保,如果单位不同意,就只好依靠法律维权了。我想你所在的公司应该会同意,除非该公司领导是猪脑袋。如果单位连工资不同意给你,你先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看结果如何,如果你不满意,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甚至起诉到法院。劳动争议官司只需10元受理费,仲裁免费。不要想得太复杂,很简单。
可以吧,,如果不行还可以告公司的
一般情况下,只有接受你公司安排了,除非,你能和你的上司沟通。
那就是说你还在试用期里,双方都可以自由选择,但是试用期内的工资应该正常发放,如果扣你20天工资,可去劳动局告他们
拿完工资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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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经验:jingyan.baidu.com主题描述   我在重庆一家卫生用品公司做HR,企业约有1600人。公司里有一名48岁的导购,2013年2月加入公司,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到我们公司后首次购买社保(之前没有买过社保),2013年7月查出患癌症,至今一直休病假,我公司也一直按病假待遇发放。现在,公司觉得她的医疗期原本只有三个月,已经延长至一年了,出于公司的利益考虑,要求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补偿金赔偿金依法给予,但是员工本人不同意,不愿意办理解除手续。   现在,我处在一个两难的境地,既同情员工的遭遇,又不愿意让公司的利益因此而受损,请问我该怎么办?百度经验:jingyan.baidu.com1&&&&&& 看到这个案例,相信很多卡卡都会使用同一种方法来解决,那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处理,运用感情道理游说。&&一、案例回顾 &&&&&& 1、48岁导购2013年2月入职,7月查出癌症; &&&&&& 2、劳动合同还在期限内; &&&&&& 3、员工自13年7月休病假至今,医疗期已满; &&&&&& 4、公司欲依法赔偿各种费用,员工不同意。&&2二、法律规定 &&&&&& (一)《劳动合同法》&& &&&&&&& 1、 第四十条第一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2&、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3、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4、&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  ㈠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  ㈡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三)《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 & &&&&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 第八条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第六条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第七条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八条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3&三、实际操作 &&&&&&& 1、员工应该享有的医疗期 &&&&&&&& 案例中可清晰的看到该员工应享受6个月的医疗期,但该员工身患癌症,实属疑难杂症,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可以就此情况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延长该员工的医疗期到24个月,现在公司已经给予了一年的医疗期,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延长劳动期至24个月,以表示公司对于员工的额外关照,这点要跟员工及其家属讲解清楚,公司的立场,公司对员工的关爱等等,让员工换位思考,也理解公司的处境。 &&&&&&&&&按照法律来讲,公司如果真的给予24个月的病假,并按时给员工发放相应的工资,如果24个月之后员工还是坚持延长病假时间或者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上也是说不过去的。 &&&&&&&& 2、员工应该得到的工资、补偿金等。 &&&&&&&& 案例中说道,公司要求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病假期工资、补偿金、赔偿金依法给予,算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即可。 &&&&&&&& 3、员工不同意离职? &&&&&&& (1)对法律法规不了解; &&&&&&&& 员工毕竟不是律师不是HR从业者,对于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不甚了了,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公司应该安排专人就政策,以及公司给员工做出的额外付出等等告知员工,让员工从法律的角度明白公司对员工的关爱。 &&&&&&&&(2)想减轻家庭负担 &&&&&&&& 其实,说到底,员工心理有担忧,害怕失业,害怕给家庭带来的巨大压力,所以只能抓住公司“这根最后的稻草”一搏,员工没有坏心,可能就是单纯的想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所以公司在给员工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外,建议可以给一些额外的经济补偿,或者组织依稀员工关爱活动,号召大家献出爱心,帮助同事,为该员工募捐,这也能从一定程度上让员工缓解经济压力,还能让员工感受到公司对自己的真心。 &&&&&&&&&4、公司安排慰问 &&&&&&&& 公司分层级进行员工慰问,如员工级别、主卦级别、经理级别等,慰问金由公司支付,派代表前去,增加员工对公司的情感认同。 &&&&&&&& 5、最后再派人事部门去和员工协商离职。 &&&&&&&& 人说“人走茶凉”,员工也害怕这样,如果没有了劳动关系,那么她的后期生活根本无法保证,甚至家庭还会陷入无尽的黑暗。得一场病,小康家庭直接回到解放前。人事部门应该充分抱着理解和尊重,关心和理智的心情去处理这个问题。对于员工该争取的要争取到,对于公司,也要依法去处理一些事情。 &&&&&&&&&4做一个合格的HR,无疑是上对得起公司,下对得起员工,中间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这是我们希望的。END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投票(10)已投票(10)有得(0)我有疑问(0)◆◆说说为什么给这篇经验投票吧!我为什么投票...你还可以输入500字◆◆只有签约作者及以上等级才可发有得&你还可以输入1000字◆◆如对这篇经验有疑问,可反馈给作者,经验作者会尽力为您解决!你还可以输入500字相关经验00120热门杂志第3期人生知识达人职场秘诀1041次分享第1期实现创业梦想1512次分享第1期轻松理财手册693次分享第2期晋升攻坚战454次分享第1期如何用互联网理财530次分享◆请扫描分享到朋友圈我没签合同,如果不干了,工资不给怎么办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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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更加可以去劳动仲裁,劳动法规定,建立用功关系一个月以内要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要从第二个月起,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保留工作过的证据,去劳动仲裁起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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