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房产继承过户问题的问题

独生子女房产继承又有新难题
来源:融360
都说&隔辈亲&,爷爷奶奶把好东西留给孙子女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最近有朋友咨询融360房贷君,家里爷爷想把名下的一套房子过户给她,但是却遇到了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小李是家里的独女,从小由爷爷奶奶带大,跟老人关系很好,爷爷年岁已高,名下还有一套房产,想过户给疼爱的孙女,但是却被告知孙子女不在继承人群内,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过户房产。
我国的《继承法》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人继承。
小李的爷爷、父母、姑姑还在世,奶奶两年前去世的。如果爷爷忽然去世,又没有留下遗嘱,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爷爷名下的这套房子,小李的父亲、姑姑有权力继承,小李不能继承。
以小李现在的情况,想获得房子的话有三种方式:
1、转手继承
说白了就是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小李爸爸先继承,再转让给小李。不过这就需要提供小李奶奶的亡故证明,以及跟小李父亲同辈的姑姑放弃继承的声明。在这套房过户给父亲之后,再由父亲以赠与或者交易的方式,将房产挪到小李名下。和直接继承不一样的是,继承房产不需要继承人有购房资格,但如果接受通过交易完成过户,小赵受到限购政策限制,必须有购房资格,这一点一定要注意。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这种爷爷赠与孙子女的的情况,免交个税,并且可以在爷爷生前就能实现。
遗赠是指遗嘱人用遗嘱将其个人财产于其死亡后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国家或集体组织的一种法律制度。小李爷爷可以设立遗嘱,但是这种方法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首先是爷爷设立遗嘱,因为继承法没有把孙子女、外孙子女列入继承人范围内,孙辈继承财产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设立遗嘱。
2)配偶、子女等法定继承人主动放弃继承权。意思是虽然爷爷设立了遗嘱,但是也需要小李父母、姑姑主动放弃继承房产的权利。在实际案例中,中华遗嘱库在为继承人提取遗嘱的时候也会主动询问并记录继承人是否同意接受继承,并为当事人保存证据。
3)遗赠的时间限制。遗赠的生效时间是遗嘱的生效时间,必须在遗赠人死亡后才发生执行效力。也就是说小李要是想通过遗赠的方式过户房产,必须在爷爷去世以后。法定继承没有时间限制,但是遗赠在生效后有2个月时间限制,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因为办理老人的后事,过了两个多月才来办遗赠手续,结果时效已经过了。如果遗嘱保存在机构中,即使生前孙子女不知情,那两个月的时间可以从孙子女来领取遗嘱时开始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这种遗赠方式不受限购令限制,意思就是假如小李名下有其他房产了,在限购城市也不影响遗赠。
总的来说,隔代继承,如果老人健在的话还好,如果突然去世又没有留下遗嘱,孙子女想要过户房产可就要费一番周折了。所以老人如果有过户房产的打算,最好在生前就立下遗嘱,或者签订赠与合同,越早做好打算越好。
原标题:独生子女房产继承又有新难题 比继承父母房产还要麻烦!
编辑:李慧(房产)
[此文系转载,来源于融360,版权归属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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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验证码你需要知道有关房产继承的四大法律问题你需要知道有关房产继承的四大法律问题奇葩杂问百家号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遗产的范围中包括房屋等,而且房产作为遗产在继承案件中占主要地位。现在小编将对房产继承中的四大法律问题做简要分析。何为继承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析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关系发生的条件1、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2、必须是依法取得的遗产我国《继承法》对遗产的范围做了列举,但是,若认定财产为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3、必须是合法继承人所谓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的开始、接受、放弃和丧失1、继承权的开始《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补充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2、继承权的接受《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按照本条规定精神,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可以作出接受遗产的表示,也可以不表示,不表示的即视为接受继承。本条又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就是说,受遗赠人在继承开始后,两个月内必须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超过法定时间,未作出明确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3、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是公民的民事权利,公民依法可以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也可以放弃自己的民事权利。继承人一经放弃继承权,就不得再坚持继承的主张。《继承法》对放弃继承权有严格的要求:第一,放弃继承权,一般应书面声明。第二,放弃继承权,必须在遗产分割以前。第三,继承人表示放弃,必须书面声明或直接由继承人作出明确表示,并经有关组织证明或公证机关公证。这样做,有利于防止某些人假借他人已经放弃继承权而非法侵犯其他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4、继承权的丧失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①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②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③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④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是:①不能依据法定继承而继承遗产;②遗嘱指定其为继承人的遗嘱无效,仅指定其为继承人之一的则该部分无效,将其他人指定为继承人大部分仍然有效。③其晚辈直系血亲亦不得代为继承。遗产权属关系被继承人死亡后留下的遗产,在合法继承人未进行分割之前,属于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任何继承人不得擅自处置遗产,也不得将遗产据为己有。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河南天荣律师事务所,郑州继承房产律师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奇葩杂问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为了避免结束,你避免了一起开始!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 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我父亲刚去世,我家房子是我爸自己买的。我去办理房产的继承,公证处的人说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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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刚去世,我家房子是我爸自己买的。我去办理房产的继承,公证处的人说要我奶奶的放弃继承证明(爷爷已过世)。我记得不是说我妈是第一继承人,子女是顺位第二继承人么,如果说我奶奶这次继承了房产,那我爸的兄弟姐妹是不是在奶奶百年后也可以继承这所房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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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1个回答
要先说明产权,如果有证据说明是
按照房本的实测面积乘以一个比例来做的,
答市民您好!您可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拨打东营渤海公证处(电话:8336993)咨询。
自己不用立遗嘱。若将来只给孩子,倒可以立一个。虽然理论上讲不立遗嘱是可以的,但有些事做起来并不像纸上说的那么轻巧。
继承遗产法律上并没有要求必须进行公正,但是因为继承容易引起纠纷,且未经公正的遗嘱其效力很难认定,所以不管是银行也好还是保险公司或是其他部门,一般只认可进过公正后的遗嘱,以...
您好,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了解遗赠和遗嘱继承的定义和区别:
您好,因拆迁还建、赠与、继承等“被动买房”情况不属于限购范围,这套房产是可以过户到您名下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是不征收契税的。
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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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
:你好,现在我住的房子,房主是我奶奶,爷爷去世了,但是奶奶身体不好,抱着房产证不丢,然后房子的继承人是我爸,然后我爸爸放弃继承,把房产给我,那样的话到我奶奶去世了,怎么才能生效?我需要什么样的协议或合同,到我奶奶去世之后,顺利继承房产,这样的话怎么办?程序怎么走,需要什么?问题补充:现在只有奶奶在世,奶奶一共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然后二儿子和三儿子都不会争夺房产,我爸有外遇和私生子,我是想说,我奶奶现在不会把房产给任何人,而我爸是继承人,我是想说,我父亲放弃房产继承,我和父亲之间需要签个协议证明房产是我的,等我奶奶去世,我能顺利继承房产,什么样的协议才有效?律师解答:你的爷爷奶奶是否还有其他继承人?恐怕你父亲不能放弃继承,只能他先继承再赠与你,你是无权直接继承的,除非奶奶有遗嘱。而且这个房产可能还涉及到是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爷爷的部分适用法定继承。更多房产问题,请关注--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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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舅既然已经在你外公外婆去世后补办了房产证,那应该补办的证是你舅的所有人,所以房产毫无疑问是你舅的,无争议。你舅舅已经补办了房产证,房子的所有人就是你舅舅了。这个可以是麻烦事,是一定要通过诉讼才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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