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逾期逾期催收经历短信给我发了授权委托书,委托催收人员上门讨债,真的假的?

信用拯救,上门催收,你歇菜吧!信用拯救,上门催收,你歇菜吧!解读好食百家号这几天都有人在头条问答里问,如果上门催收怎么办?我是做信用拯救服务的,目前主要客户大部分都有小贷,网贷逾期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担心的不是债务,而是担心别人上门催收,这似乎有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了,今天借这个机会跟大家详细讲讲这方面的内容,希望能帮到大家:1、什么样的债务会上门催收?网贷上门催收的很少,为什么?根本原因成本不允许,欠个千把几千的,跑你家去,脾气好的跟你墨迹墨迹,脾气不好的直接报警,催收可是没有合法经营牌照的,现在有些催收单是发到网络上,由当地一些个人去接的单,千把几千块的债务,你说提成能给多少?人家干嘛去接这种单,最关键的是:催收公司都不合法,何况个人催收?能说就好好说,不能说就打110报警,看警察怎么说?这里面我给大家介绍个面对个人催收说法:你就问对方:你代表哪家公司?有这家公司的委托书吗?我肯定不欠你个人的钱,如果你没有委托书,请你离开我家,不然我就报警,麻烦你去派出所说说。你想想,就那么几十块百把块的酬劳,谁愿意揽这种不讨好的破事。跑你家一趟不要成本啊。2、如果是公司上门催收怎么办?公司催收目的就是要钱,好好说,没问题,不好好说,要玩邪的,也就是报警,至于赖在你家不走,那都是违法行为,门你都可以不让他们进,你欠的只是债,而且只是你个人欠债,跟你家里人何干呐?不服气可以打官司(警察来了也会这么说),你就问警察一点,我现在不想走协商这条路,就想走诉讼这条路,我可不可以请他们出去?哪个警察也不敢跟你说:不可以。这可是你家,你记住,你家是你和你家人共同拥有的地方,任何人未经你们允许都不能硬闯,你的债务只是你个人的债务,与你家人是否有关,你家人的房产中属于你的那部分是否用于抵债,只有法院判决才有效力,其他任何人说,都是废话。3、我说上面两点,不是要大家赖账,只是希望大家正确面对债务,理性面对催收,真正可怕的绝不是上门催收,而是法院诉讼这条路。催收,上门催收都是收效甚微的一种讨债手法,因为没有效力会逐渐被债权方抛弃,,我们阳光丛生网天天跟债务人打交道,我们知道很多人是真的还不上了,在这里我跟大家介绍一下我们的服务,这个服务之所以能有市场,就是因为负债人本人是做不到的:一、法律是支持并保护公民生存权的,你需要证明你已经在你生存权之外,努力还债了。而这种证明通过第三方来证明,才是最有法律效力的。二、第三方居间协商是你个人做不到,就像现在很多负债人跟网贷公司,信用卡中心协商分期偿还,都会被拒绝,债权人尤其是金融机构这种,他们一般不可能去给任何债务人明确某项债务可以减额延期偿还,因为他们是机构,无规矩不成方圆,但是如果有第三方去帮你协商,情况就不同了,这一点希望负债的朋友要明白,现在中国对于“债务代理人”,“债务代言人”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解释,但是这种人设有没有用呢?事实上,是非常有用的,他能帮你解决很多眼前的麻烦,为你营造一个相对安静的环境,让你安心的去反省,去挣钱。三、你并不是故意不还,将来即使到了法庭,你也需要证明,如果这个时候你委托了第三方的公司去帮你协商,并且你每个月都在你的生存基本保障之外,全力偿还债务,那么,这些数据将来到了法庭,被法官采信的可能性非常大。四、债务属于经济类民事纠纷,法院的判决属于最高效力的法律裁决,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所有协商和沟通都是双方希望尽快解决债务的一种方式,协商不成才像法院起诉,法院才会受理,这个协商和沟通的过程,就给你提供了宝贵的时间,这个时间你的重心是去找新的更大的收入,而不是去应对债务,因为债务他已经存在,不会减少,所以你需要第三方服务,去帮你做好这些准备工作,为你节约最宝贵的时间,用于挣钱。五、负债的人,是孤独的,是众叛亲离的,为什么很多朋友本是大好青年,不小心欠了网贷,却被赌博的人拉下了水,越欠越多,大家有没有想过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其实就是因为孤独,因为曾经犯错,不被人理解,连累了家人、朋友,变成了孤家寡人,这个时候,他们更需要真正有社会责任感的机构去正确的引导他们,帮助他们,所以委托我们阳光丛生网是最好最直接的办法。因为服务的存在,你作为委托方,又是令人尊敬的,同时,你又拥有了一个同质化的群体,会缓解你的孤独,让你增加重新走上正道的信心。4、未来法院判决和信用联网,才是规范债务市场最有力的保障,催收这类事情都会进入垃圾箱,关键的是,在这段相对混乱的时期,负债的人能不能扛住压力,走出债务泥潭!所以,负债的朋友,不要再去担心别人是否会上门,别人的爆通讯录,爆朋友圈这些手段其实都是催你还钱,当未来“信用约束”和“法律机制”健全后,会比上门催收更可怕,所以当下,应该好好寻找机会去挣钱,慢慢还债才是正道,选择我们阳光丛生网的服务,让你找到新的发展方向!最后送大家一句话:所有的阴暗,都会在阳光下消失,走出债务泥潭,就上阳光丛生网。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解读好食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健康饮食、养生养体。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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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号:6689
(上海)某企业经营性借款(共5期 第2期) 6689
借款编号: #6689
11.80 %+0.80%
月:1.05 %
出借奖励: 无
续投奖励: 无
还款方式: 到期还本息
发布时间: 09:00:00
计息方式:标满计息,标满后才开始计算利息。
出借进度:
可投金额:0 元
最小投标额:100.00 元
债权转让:不可转让
募集结束时间: 09:00:00
起息日:标满计息
借款金额为 X,年为 Y,借款期限为 Z 月,
则每月应还利息计算公式为:X×Y/12,
应还总利息计算公式为:X×Y/12×Z。应还本金为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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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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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由在上海长久金融信息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久贷”)注册的用户签订。
协议各方在点击勾选同意本协议之前,均需认真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长久贷提示协议各方:请审慎决定是否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若对协议内容有任何异议,请立即终止相关操作。签约方一旦根据平台制定的规则点击勾选或以任何其他方式确认同意本协议内容,即视为签约方已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所有条款。
本《借款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在【长久贷办公地】签订: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吴*
1、出借人为长久贷平台的注册用户,有资金出借的投资需求;
2、借款人为长久贷平台的注册用户,有资金借款的融资需求;
3、信息中介方为一家从事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的中介机构,其经营的长久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域名:www.changjiudai.com,以下简称平台)作为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信息发布、居间撮合服务;
4、信息中介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投资信息咨询及居间服务,通过平台,为甲方推荐经过资料审查的有借款需求的客户,并提供与借款相关的协议见证。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出借人、借款人和信息中介方三方经协商一致,就信息中介方提供的借贷信息咨询及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信息中介方是上海长久金融信息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介方”),作为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信息发布、居间撮合服务。
(2)借款人应当将其真实有效的信息提供给中介方,并承诺杜绝各种恶意逃避还款义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双重身份证件等。
(3)出借人承诺对本协议涉及的出借款具有完全的支配能力,是其自有闲散资金,为其合法所得;并承诺其提供给中介方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承担一切因虚假信息而导致债权不能实现的法律后果。
(4)出借人和借款人同意成立借贷关系,并由中介方提供平台化信息对接服务。各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名词解释
1.1出借和出借人:出借人指参考【平台】的借款信息、自主选择出借一定数量资金给他人,或受让他人债权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出借人为【平台】注册用户。借款人指经【平台】及合作机构的信用评估,由【平台】推荐给出借人并得到出借人一定数量的出借资金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借款人为【平台】注册用户。
1.2借款标和投标:借款人的借款申请经专业机构审核,其信息发布在平台上,即称为借款标。出借人选择借款信息,进行投资即实施出借的行为,被称为投标。
1.3满标和起息日:某一借款标经一个或多个出借人投标,达到了借款标所申请资金的筹集时,被称为满标。经平台满标复审通过后,即为所有本借款标所有借出资金的计息开始日,是为起息日。
1.4债权和债权转让:债权指出借人将资金借出给某一个或几个借款标,并且满标时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到期应偿还的本金、利息、违约金、借款人应付费用以及在约定情况下应由借款人承担的出借人或者受让其债权的主体维权所形成的成本,债权以人民币计价。前述权利和利益的享有者称为“债权人”。出借人即是债权持有人。债权持有人向第三方出让所持有的债权,并有人受让此债权的交易过程,称为债权转让。
1.5第三方支付公司:或称存管机构,即第三方支付公司是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该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是长久贷在具有网络借贷资金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未上线的过渡期间特设的资金支付“中间平台”。该平台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与长久贷平台的约定,在未最终确定有资质的存管银行前,协助为出借人、借款人和平台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充值、投标、提现、收费等资金存管及资金转移服务的系统。
1.6充值、提现和投标:把资金从所有者的银行账户转移到平台账户的行为,被称为充值。把资金从平台账户转移到银行账户的行为被称为提现。出借人选择借款信息,进行投资即实施出借的行为,被称为投标。意味着出借人把资金从自己的平台账户转移到借款人的平台账户。
1.7平台账户:注册会员通过长久贷平台或第三方支付公司或其合作的系统中开设的资金帐户,被称为平台账户。
第二条 项目基本信息
2.1项目明细列表
(上海)某企业经营性借款(共5期 第2期) 6689
企业经营性借款
到期还本息
抵押担保物(1、车辆;2、房产;3、信用;4、店铺租赁合同及押金收据发票等)
2.2分期还款列表 :(见附件)
第三条 各方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甲方应保证其用于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甲方是该资金的合法持有人,如果他方对资金归属、合法性问题提出异议,由甲方自行解决。如甲方未能解决,则放弃其所出借资金所带来的利息等收益。出借人对是否对通过平台推荐的借款人提供借款有自主决定权,因借款所产生的风险由出借人自行负担。
3.1.2甲方应依照协议的规定及时足额提供借款。出借人在中介方经过本合同第二条项下项目基本信息审核完毕后将借款通过出借人的平台账户划拨给借款人的平台账户。
3.1.3甲方应妥善保管其在平台上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的任何操作均视为出借人的行为,均系出借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1.4出借人享有其所出借款项所带来的预期利息收益。
3.1.5出借人应主动缴纳由利息所得带来的可能税费。
3.1.6如借款人还款不足约定本金、利息、逾期罚息、违约金时,各方同意各自按照其借出款项比例收取还款。
3.1.7借款人提供的所有抵押物,均由平台委托合作的第三方代为行使包括但不限于抵押物核实评估,签署抵押合同,办理抵押手续,处置抵押物,并在抵押物变现后支付出借人应得的本金和收益。
3.1.8出借人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中介方支付利息管理费。
3.1.9出借人对在本协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借款人的信息,应依法予以保密。如借款人违约,借款人同意中介方将已获得的借款人的信息告知出借人。
3.1.10出借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本协议下其对借款人债权的转让。在出借人的债权转让成功后,借款人需对债权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下各项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或站内信方式发送,发送即视为送达,借款人不得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详细阅读“债权转让协议”)。
3.1.11如有借款人逾期偿还出借人本息资金的,出借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平台委托合作方协助追缴拖欠本息资金,并不可撤销地承诺在诉讼、仲裁以及其他任何场合都不对此提出抗辩。
3.2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3.2.1借款人必须按期足额向出借人支付本金和利息。
3.2.2借款人必须足额向中介方支付平台成交服务费用。
3.2.3乙方应按照双方所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并按期足额还清借款。
3.2.4借款人有权了解其在中介方的信用评审进度及结果。
3.2.5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其他方。在甲方或者甲方通过他人通知乙方债权转让后,乙方需对债权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下其对甲方的还款义务,不得以未另行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3.2.6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的人督促乙方还款、催收。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知、发律师函、登门催讨、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等。
3.2.7借款人对平台追讨逾期借款的权利不可撤销地予以认可,并不可撤销地承诺在诉讼、仲裁以及其他任何场合都不对此提出抗辩。
3.2.8乙方应当与甲方授权的受托人签订《借款协议》、《抵押担保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并配合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抵押权的成功设立是乙方获得借款的前提条件。
3.3丙方权利和义务:
3.3.1丙方权利义务详见《出借人咨询服务协议》、《借款人咨询服务协议》中陈述之权利义务。
第四条 服务费
4.1在本协议中“服务费”是指因中介方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投资信息服务及居间服务而收取的服务费。
4.1.1信息咨询费,指借款人依据本协议应向中介方支付的从本平台取得出借人资金的管理费,满标复审通过后一次性收取;
4.1.2管理费:按月收取:
4.1.2.1借款人:长久贷在借款人借款成功后收取的每月账户维护管理费用。
4.1.2.2出借人:出借人依据本协议应向中介方支付的从本平台取得投资收益的管理费,随借款人支付收益时收取。
4.1.3其他代收费用:借款人及出借人在开立帐户过程中第三方支付公司等收取的费用:如充值、提现等,由开户者承担(平台主动代为承担的除外)。
4.1.4债权转让服务费,即出借人在债权转让成功后,应向平台支付平台的服务费(详细阅读“债权转让协议”)。
4.2第三方支付公司及其合作支付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由第三方支付公司及其合作支付机构收费,通过平台同第三方支付公司及其合作支付机构的接入端划扣(平台主动代为承担的除外)。
4.3借款人和中介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借款管理费,无需经过出借人同意。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合同各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非经各方协商一致或依照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5.2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使得其他各方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诉讼费、律师费等,应由违约方承担。如违约方为借款人的,出借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未偿还的本金、利息、逾期罚息、违约金等。如本协议提前解除时,借款人在平台的账户里有任何余款,中介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5.3项的清偿顺序将借款人的余款用于清偿,并要求借款人支付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5.3借款人的每期还款均应按照如下顺序清偿:
5.3.1逾期罚息以及违约金;
5.3.2平台逾期催收费;
5.3.3拖欠的利息;
5.3.4拖欠的本金;
5.3.5正常的利息;
5.3.6正常的本金;
5.3.7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5.4借款人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如借款人违约,则应按照下述条款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逾期的本息*0.5%*逾期天数)
5.5借款人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如借款人逾期还款超过3天,管理方将收取逾期催收费作为平台电话提醒和催收服务的费用。
5.6如果借款人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还款超过60天,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借款本息提前到期,借款人应立即清偿本协议下尚未偿付的全部本金、利息、逾期罚息、违约金及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5.7如果借款人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还款超过60天,平台方有权将借款人的“逾期记录”记入平台方逾期黑名单系统,平台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8如果借款人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还款超过60天,平台方有权将借款人违约失信的相关信息在媒体披露,平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9在借款人还清全部本金、利息、逾期罚息、违约金之前,逾期罚息、违约金的计算不停止。
第六条 提前还款
6.1本协议到期前,乙方可以提前全额还款,但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分期还款列表》的约定,以实际用款时间据实结算利息;乙方提前还款的,应向平台支付提前还款当期借款管理费。
6.2甲方授权平台代为处理乙方提前全额还款的事宜,乙方提前全额还款的,应在提前还款当期还款日前至少六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平台。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本协议以及本协议项下的事宜以及于此等事宜有关的任何文件、资料或信息统称为“保密信息”,协议双方均应履行保密义务,除非事先得到另一方的书面授权或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2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7.3任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使用保密信息或者泄露保密信息,守约方有权依法请求有关部门追究违约方的民事责任。
第八条 法律及争议解决
8.1本协议的签订、履行、终止、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本协议之订立及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9.1本协议采用电子文本形式制成,各方均认可该形式的法律效力。
9.2本协议在出借人所投标的满标经中介方复审通过后生效。
9.3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借款全部清偿之日止,借款人或出借人有义务在下列信息变更三日内提供更新后的信息给平台方:本人、本人的家庭联系人及紧急联系人、工作单位、居住地址、住所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银行账户的变更。若因任何一方不及时提供上述变更信息而带来的损失或额外费用应由该方承担。
9.4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因违反法律法规而被认定无效,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9.5完整的借款文本由《出借人咨询服务协议》、《借款人咨询服务协议》、《借款协议》、《授权委托书》等相关协议构成,各协议为借款文本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鉴于中介方是为借贷双方提供对接服务,促成双方建立借贷关系的一方,当中介方进行风控审核与财务审核时,发现风控审核与财务审核不符的,为了维护借贷双方的权益,保护借贷双方的资金安全,中介方有权取消该次交易,借贷双方扣缴的费用按照流标处理返还其各自账户,因借贷交易生成的列表予以删除。
(此行以下无正文)
借款人:吴*
中介方: 上海长久金融信息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新镇路1室
附件:分期还款列表
每期还款日期
每期应还本金
每期应还利息
当月应还本息
出借人咨询服务协议
出借人咨询服务协议
本协议编号:
主借款协议编号:
本网贷平台《出借人咨询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签订。
甲方(出借人):
出借人长久贷网站用户ID:
出借人姓名:
出借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出借人证件号码:
乙方(信息中介方):上海长久金融信息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贷”)
法定代表人:何小芳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镇路1室
电话:400-859-3339
本协议签订双方为网贷平台出借人用户(以下简称“甲方”)与网贷平台(以下简称“乙方”)。乙方为撮合甲方与借款人达成借贷交易、提供与借贷交易有关的信息咨询服务,甲方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的前提下愿意接受乙方提供的该等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以兹信守。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出借和出借人:参考相关借款信息将资金借给借款申请人的行为,即为出借。实施出借行为的人即为出借人。根据本协议投资人即为出借人,并根据协议履行出借行为。
1.2借款标和投标:借款人的借款申请经专业机构审核,其信息发布在平台上,即称为借款标。出借人选择借款信息,进行投资即实施出借的行为,被称为投标。
1.3满标和起息日:某一借款标经一个或多个出借人投标,达到了借款标所申请资金的筹集时,被称为满标。经平台满标复审通过后,即为所有本借款标所有借出资金的计息开始日,是为起息日。
1.4债权和债权转让:出借人将资金借出给某一个或几个借款标,并且满标时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出借人即是债权持有人。债权持有人向第三方出让所持有的债权,并有人受让此债权的交易过程,称为债权转让。
1.5第三方支付公司:或称存管机构,即第三方支付公司是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该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是长久贷在具有网络借贷资金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未上线的过渡期间特设的资金支付“中间平台”。该平台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与长久贷平台的约定,在未最终确定有资质的存管银行前,协助为出借人、借款人和平台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充值、投标、提现、收费等资金存管及资金转移服务的系统。
1.6充值、提现和投标:把资金从所有者的银行账户转移到平台账户的行为,被称为充值。把资金从平台账户转移到银行账户的行为被称为提现。出借人选择借款信息,进行投资即实施出借的行为,被称为投标。意味着出借人把资金从自己的平台账户转移到借款人的平台账户。
1.7平台账户:注册会员通过长久贷平台在第三方支付公司或其合作的系统中开设的资金帐户,被称为平台账户。
1.8收费:平台注册会员接受平台提供的信息服务,平台将收取以下三项费用:
1.8.1管理费:指出借人依据本协议应向乙方支付的从本平台取得投资收益的管理费,随借款人支付收益时收取。
1.8.2债权转让服务费,即出借人在需要债权转让时,需要支付平台的平台服务费。
1.8.3其他代收费用:开立帐户过程中第三方支付公司等收取的费用:如充值、提现等,由开户者承担(平台主动代为承担的除外)。
第二条 服务方式
2.1乙方将通过合作方资料审查有借款需求的借款人,符合平台要求的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信息通过平台进行发布,供出借人进行选择投标。
2.2鉴于借款事宜,借款人与甲方不直接接触,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甲方须在平台指定支付系统开设属于自己的平台账户,甲方通过平台或平台指定支付系统均可查询此账户的所有信息。
2.3甲方在平台上向借款人出借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可以在平台上进行转让。乙方提供相关的系统支持和交易规则提示。债权转让需遵循平台公示的转让规则,且甲方需按平台上公示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转让服务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对平台推荐的借款人是否提供借款有自主决定权,因借款所产生的风险由甲方自行负担。
3.2甲方有权按照平台公示的债权转让规则,向第三方部分或全部转让其所持有的债权。
3.3甲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3.4甲方对在本协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乙方信息,应依法予以保密。
3.5甲方应妥善保管其在平台上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的任何操作均视为甲方的行为,均系甲方真实意思表示。
3.6如有借款人逾期偿还出借人本息资金的,出借人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平台委托合作方协助追缴拖欠本息资金,并不可撤销地承诺在诉讼、仲裁以及其他任何场合都不对此提出抗辩。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对出借人个人信息,资产情况及其他服务相关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4.2乙方有义务在对借款人的资格进行资料审查后,在平台上发布借款标的。乙方保证在平台上注册的借款人真实存在并取得相关资质。
4.3乙方提供注册会员相关开户、认证和第三方支付公司支付系统等的接入服务,同时提供会员在出借、投标、支付过程中的咨询和相关帮助。
4.4本协议约定的出借咨询及居间服务,乙方有权向出借人收取服务费用。其中管理费:会员出借收益的0至10%(按照会员等级不同而划分,具体请见站内《资费标准》及《VIP会员》;债权转让费:参见债权转让规则及债权转让协议;其他代收费用:出借人在平台账户进行充值、提现所需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具体请见站内《充值提现收费标准》。
4.4.1管理费:会员投资收益的0至10%(按照会员等级不同而划分,具体请见站内《长久贷资费标准》及《VIP会员制度须知》;
4.4.2债权转让费:参见债权转让协议;
4.4.3其他代收费用:出借人在平台账户进行充值、提现所需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具体请见站内《充值提现收费标准》。
4.5收益管理费明细列表(见附件一)
4.6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均由乙方委托合作的第三方代为行使包括但不限于抵押物核实评估,签署抵押合同,办理抵押手续,处置抵押物,并在抵押物变现后支付出借人应得的本金和收益。
4.7如有借款人逾期偿还出借人本息资金的,经出借人授权乙方后,平台委托合作方协助追缴拖欠本息资金;平台协助追讨期间,出借人可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享有之该等债权。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5.1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
6.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6.2完整的借款文本由《出借人咨询服务协议》、《借款人咨询服务协议》、《借款协议》、《授权委托书》等相关协议构成,各协议为借款文本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出借人)(签):
乙方(中介方)(签): 上海长久金融信息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一:收益管理费明细列表
管理费金额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编号:
主借款协议编号: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长久贷平台指定第三方受托人
委托人通过【长久贷网贷平台】获取有资金需求的借款人发布的借款信息,进而与借款人(用户ID【
】)签订了《借款协议》(协议编号:【
】)。为办理抵押登记、贷后管理、诉讼、债权处置、债权回收等事宜之需要,委托人现对受托人授权如下
一、授权范围
1.1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与借款人及担保人签订《借款协议》、《抵押担保协议》,办理抵押登记并登记为抵押权人,处理贷后管理、诉讼、债权处置、债权回收等事宜。若受托人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签订的《借款协议》、《抵押担保协议》与委托人签订的《借款协议》等协议文件产生冲突,以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的《借款协议》、《抵押担保协议》为准。
1.2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在借款人出现违约情形时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对借款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合法的提示、警示、矫正。
1.3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在借款人出现逾期情形时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进行合法的催收,包括但不限于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进行催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催收等。
1.4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在借款人出现违约情形时通过法律途径向借款人及/或担保人进行追偿,包括但不限于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委托律师提起诉讼或仲裁。
1.5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在借款人出现违约情形时将债权出售予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催收机构等专业机构或个人并代为签订书面债权转让协议。
二、债权收回
受托人通过催收、诉讼、行使抵押权等方式进行合法催收后,获得的回款或者赔偿,在优先扣除受托人进行催收所承担的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为了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受托人、网贷平台收取的相关服务费用之后,受托人应将剩余部分返还委托人。
三、转委托
双方确认,受托人为了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有权将上述全部委托权限进行转委托,且无需再次征得委托人的确认同意。委托人对转委托后转受托人行使的授权行为的效力均予以确认。
四、授权形式
4.1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通过合法的电子签名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对本《授权委托书》及电子签名的效力均予以确认。
4.2 当委托人在本委托书上签字或者在【网贷平台】的网站、APP等相关页面上点击确认类似“确认并授权”的按钮,即代表委托人完成授权。
五、授权期限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起生效至《借款协议》(协议编号:【】)项下债权清偿完毕之日止。
完整的借款文本由《出借人咨询服务协议》、《借款人咨询服务协议》、《借款协议》、《授权委托书》等相关协议构成,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行以下无正文)
委托人(签字):
长久贷订阅号
长久贷服务号
服务热线电话:400 859 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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