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有人寿保险,在家里正常死亡而且家乡节日风俗的作文风俗不是火化怎么开死亡证明?怎么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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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再婚我一直与母亲和继父生活在一起我今年25母亲与继父晚上睡觉突然心脏猝死去世我当时也在家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但是父亲没有开出死亡证明也并且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拉到他的家乡下葬我感觉蹊跷就报了警起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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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再婚,再次结婚。再婚在我国经历了先秦(现象普遍存在,儒家思想中禁止再婚)、秦汉(行为依然存在,但是限制思想进一步系统化)、魏晋南北朝(法规沿袭前朝,言论有所放宽)、隋唐(再次放松)、宋代(法律条文的固定少动和礼教思想渐趋严酷下社会风气的改变)、明代(较唐代更为宽松)、清代(妇女改嫁要受到强大的宗族阻力,法规也有刑法的规定)至国民时期(废止了关于妻子再婚必须服完夫丧的规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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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或公安出具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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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4年前去世,姐姐已婚6年,留家农村。母亲留家照顾孙子。我今年结婚因为工作在外3年不常回娘家。母亲在3年前左右谈一男朋友无子女,和姐姐一家生活在一起大概2-3年。现在准备领结婚证,请问妈妈的存款10多万,及家里房子是爸爸妈妈以前修建的,去年妈妈男朋友修了20m2,养动物。请问妈妈百年之后妈妈的存款和房子他有权继承吗?继承比例?还有我对他应该没有赡养义务,但是姐姐和他生活在一起,有经济来往,姐姐有赡养义务吗?谢谢律师
你好,夫妻双方有相互,如果办理的你母亲的财产她男朋友就有继承权,比例按不同类型的财产有不同的标准。是在形成抚养关系的基础上才有的,如果他对你没有抚养,那么你就没有赡养的义务。你姐姐已成年,那么也没有受到他的抚养,同样没有赡养的义务。
父亲去世以后,我和弟弟还小,母亲再婚,招来继父带来一个七岁女儿,继父来后我出嫁的,但是我户口还在村里,出嫁后我还在村里买的房子,也在村里住,继父来以后把父亲留下的土地写在他的名下,现在我想要回父亲留下的土地,属于我自己的那份,我想问,我怎么能要回,还需要什么手续
土地属于家庭按户承包,属于家庭成员承包经营权,建议与村、乡土地管理部分协调处理,如果未果,可通过解决
我父亲06年去世,母亲带我和弟弟再婚。我父亲有部分存款,还有房子。同继父结婚未要彩礼,自结婚后,继父没有正式工作,经常不知会我妈就借钱,现有债务八万多。父母分居至少两年了,我妈想离婚,但找不回继父,该怎样才能离婚?债务财产怎么分?
,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但缺席判决一般只解决婚姻问题,财产问题当时不处理,等找到人后可以就财产问题再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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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今日解答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是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那老人去世后,医保卡里的钱怎么取出来?找哪个部门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老人去世后,医保卡里的钱怎么取出来?
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将全部返还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等。
1、按照相关规定,企事业单位的参保人死亡后,参保人的亲属出具参保人的死亡证明与火化证明,并由参保单位填写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请表后,到市人社局服务大厅办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终止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截至参保人死亡当月之前的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将返还到参保人单位的账户内。返还的余额算遗产,再由参保单位发放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等。
2、如果参保人是无工作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其死亡后,则由其档案托管机构如市公共就业等代理机构,为参保人办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终止手续。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将全部返还到代理机构的账户内,再由代理机构发放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等。
医保卡里的钱提取找哪个部门办理?
可以去医保中心大厅办理。
老人去世后,医保卡里的钱取出来需要什么资料?
1、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
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2、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
尚未退休就已经身故的,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只是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3、原参保缴纳社保人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1)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2)丧葬补助费:是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3)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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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一直是CCTV1午间节目今日说法的路人粉,小时候每天中午放学回家吃饭的必备下饭菜阿有没有!  长大以后没事干也会上官网看看有没有什么奇葩的案件。∑( ° △ °|||)  凭良心说今日说法的有些杀人案的走向真的完全不输CSI等等各种刑侦类美剧阿。而且还特别有法制教育作用的意义,穿插各种诈骗、离婚、家庭纠纷、凶杀等等案例,多看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接下来就开8了,希望有人捧场~也欢迎大家来提名~  先来一段今日说法的百度百科凑字数~  《今日说法》诞生于日,是中国中央电视台(cctv)第一档全日播法制栏目,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品牌栏目。栏目秉持“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的理念,以“重在普法,监督执法,促进立法、服务百姓”为宗旨,全力打造“中国人的法律午餐”。栏目收视排名长期稳居央视前列,影响力持续增强,《12.4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小撒探会》等特别节目铸就高端品质,使栏目实现了更大的社会动员能力和普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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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1 案例1 --监控盲区消失的女人 期号: 说真的。这个案子是LZ看今日说法以来觉得最拍案叫绝的一个。我称之为“奇”并不是因为案件本身,而是因为警察蜀黍破案的手法,真的太机智了。 闲话不多说,开始啦。 日下午14点左右,圣诞节的后一天。 一个名叫李红的年轻女子在走出厦门火车站附近一间商厦后神秘失踪,2台手机都联络不上。她的家人随即报警。 根据其家人的说法,李红当天中午午饭后,就出门前往厦门火车站附近的商贸城更换前两天买的手表,此后就从人间蒸发。警察蜀黍前往商贸城走访,营业员对李红有印象,她是一个人来的,并且换完手表后就离开了,没有什么异常。 警察蜀黍调取了商贸城的监控,发现了李红从商贸城离开的身影。 接着警方又在商场外的视频监控中发现了她。而这,后来被证实是她留在人士的最后一段影像首先,有必要介绍一下这个商场附近的情况。  这个商场靠近厦门火车站,在一条单向行驶的车道旁。商场出口往东20米就是一个社区监控探头。而往西走一段距离,有一家快捷酒店,酒店的门口有探头。而这两个探头中间,相隔50米,也就是这50米的监控盲区,让这个案子变得扑朔迷离--警察蜀黍调取了李红失踪前后时间段的视频,却完全找不到这个人!那也就是说,李红的身影就是在这50米的盲区内,消失的。  我们都知道,火车站是车水马龙人流密集的地方,而且下午2点是大白天,一个大活人不可能凭空不见。但那又要怎么解释她就此失踪了呢?  根据生活常识,有以下几种可能:  1.有可能她去了50米盲区内的商店,然后从商店的后门(如果有的话)离开。于是警察先排除往西到酒店门前道路上的两家商店。这2家店一个是咖啡馆,一个是户外用品商店。咖啡馆店员均声称没见过她,而户外用品店老板表示也没见过她,因为来他们家的都是男性顾客,如果有女士进来一定有印象。  2.坐公交车走了。但是这50米内没有公交车站。  3.打车或者坐私家车走了。这个有可能。  4.由于窨井盖丢失,掉到下水道里了。(别笑哈哈哈)但是在和路政部门确认过之后,那段时间没有下水道窨井盖丢失,也就是说明没有人掉到下水道的可能。  所以只剩下第三种可能是成立的。
我们先把她是如何消失在这50米的盲区内的问题放一边,来先排查下受害人的资料。  李红,24岁,离异,厦门打工,和弟弟一起住。KTV陪唱女,高危人群,社会背景十分复杂。  警察蜀黍排查了一整圈,包括她前夫(渣男)、在追她的男人们、同事等等等等,都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然后警察又查了她的话单,发现她在失踪前连续接到过3个来自同一个电话号码的电话(绕-,-)。一查这个号码,发现是没有登记户主信息的那种街边可买的手机号。这个号码很可疑,可是对于警察来说又是一个dead end。  于是,这个案子进入了僵局期。  没办法,警察只好回到我们上一个问题了-也就是“李红到底是怎么消失的?”  而唯一的可能,就是第三种可能--她上了私家车/的士。  前面说过,她失踪的这条路是一个单行道。在火车站前,双向12车道,中间有高架桥,有护栏,在盲区50米内没有可供掉头的路口。虽然理论上也可以认为她翻护栏去了街对面,但是街对面刚好也是一个大商场,有摄像头,也没有看到她。这也就意味着,警察得排查这一时间段通过附近探头的所有私家车。这时候,探头就成为了唯一能够帮助警察破解谜团的工具!  但说的容易,做起来难有没有。这个时间段通过的车几千辆,要怎么才能找到那辆带走李红的车呢?更何况视频也不是高清的,排查起来和大海捞针一样。  让你们直观感受下探头能看到的是什么情况。如果你们是警察蜀黍的话,你们会怎么找出那辆车?小提示:  咳咳。现在是数学课时间。(大雾)  小学数学应用题告诉我们,路程=时间*速度,那么时间=路程/速度。  看到这个提示,大家有没有什么想法了呢?  对。  既然已知这段路上没办法掉头,也没有额外的路口,那么在监控盲区这一区域内,两个相邻道路探头之间通过的车子数量就是一定的,同时,也就意味着,两个探头之间的距离是一定的!  然后警察蜀黍计算了一下在当日车流密集度的情况下,平均通过两个道路探头的速度是60km/h,而正常通过这个距离的时间是30秒。  当日在该路段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因此,所有车辆通过的时间应该是接近的。最后,通过逐一排查,警察锁定了一辆用时接近1分钟的越野车。虽然锁定了疑似车辆,但是警察没有证明这辆车和失踪的李红有直接关系的证据。  于是就顺藤摸瓜,摸清了车主的信息,发现车主居然是个有前科进过监狱的人员,以下简称A,嫌疑度又加深一层,现在开一家婚纱店。  再接着调查车主在案发期间的行程,发现此人家住厦门岛内最南,却在最北租了一套公寓。而最离奇的是,租公寓也只住了10天,连押金都没要就退房,退房的时候还把房间打扫的十分干净。房东大妈表示:这种事情我租房子这么多年也没有见过。  然后警察就进入出租房,进行地毯式搜寻,在卫生间和床垫上提取到疑似血迹,但无法证明是否是李红的。  同时警方又从房东大妈那里得知,退房时A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还拉来了另外一个男子B,两个人一起非常迅速的搬好了家。  警察继续调查,发现B是A在监狱服刑期间认识的狱友。并且得到消息,这两个人近期要带另外2个年轻姑娘去外地,为了防止嫌犯A继续加害女性,警察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将A和B请进了警察局协查。事实证明这两个人果然有问题。  B一进局子就开始不正常发言,说一些什么:“我做了坏事但是我现在不想说,你打我两巴掌我就说”的话。而A则一言不发。  然而协查也是有期限的,除非有证据,否则过了一个时间段就必须放人。这时候一个警察就提出利用犯罪心理,将A带到出租房去看看。结果一到那个小区,A的心理防线就彻底溃败。交代了事实。  事实是这A和B出狱以后虽然也能渐渐跟上社会的生活节奏,但是还是嗜赌成性。A甚至连自己的婚纱店都输了。于是两个人就想到从女人身上搞点钱。而A一年前曾经在受害人李红的KTV玩过,也认识 了李红。A和B就觉得这种娱乐场所的女性可能手上的钱都挺多的,就准备从她那里下手。  案发当天,A用购买的一次性电话联系李红,(就是之前那个3通电话)叫她出来喝茶。然后在那个监控盲区内载上了李红,拉她到事先租好的公寓内,要走了李红的银行卡和密码,可是一查发现她的卡上只有几百块钱。A和B恶向胆边生,就把李红杀了,抛尸大海。同时警方在卫生间的一个塑料置物架的角落,提取到了李红的一点点人体组织。  案件1结束。  提醒:女性朋友,尤其是那些在娱乐场所工作的,要提高警觉,不要随便和不熟悉的人见面出游。还有小伙伴问,那警察怎么知道消失的时间段?答:他们调取了下午2-3点通过这2个探头的几千辆车的视频,进行逐一比对。工作量也是很大有没有。  放一张想出这个办法的刑警大叔的照片~结束案件1。
CASE 2 案例2 作案者-几人?  期号:  我们都知道,各类凶杀案中,犯人遗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是警察蜀黍锁定凶手的重要线索。然而在接下来这起案件中,线索在一定程度上却影响了警方的侦查。  号,临近大年三十,本该是千家万户团聚过年的日子。而河北保定的一个村庄里,却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凶杀案。  先来一张案发地照片。被害者为本村30岁男青年梁强,刚刚从外地务工回乡,独居。梁强被发现时俯卧于自家大门旁边,门缝开10厘米空隙,死者姿势像是正要爬出门。他颈部被砍2刀,死因是动脉大出血失血过多。根据尸检显示,他死于1月25日,而由于住的偏僻且独居,直到27日村民才发现他被害。  警察来到现场,发现他家里景象极其血腥。血脚印从他的卧室一路蔓延到尸体边,而炕上和附近血迹斑斑,十分恐怖。同时,警察蜀黍在他的炕上发现,他的被子被整齐的切了一个口,而手机、钱包等物也散落在床上,值得注意的一点是:钱包里只有银行卡,没有现金。依据被子上的缺口,警方推测,梁强是在床上睡觉时被人砍中,因而被子上留下了齐整的缺口。  接下来,案件中的一个重要线索被发现了。 警察发现,案发现场的屋门的暗锁没有被破坏的痕迹,这也就是说凶手不是从门进入房间了。  而接下来,警察蜀黍在房间的窗框上发现了本案最重要的线索--两枚新鲜的中指和无名指的指纹。经过排查,这两枚指纹不属于死者和他的家属,那么很有可能就是凶手留下的。同时在指纹的附近,警察又发现了几处不完整的脚印。这脚印是布纹质地的,意思是凶手具有反侦察意识,穿着鞋套或者袜套这类的东西。而在院子里,警察又发现了另外一种鞋底有骷髅头的脚印。综上,警察发现的指向凶手的线索是:  1.两枚新鲜指纹。  2.一种布纹脚印。  3.一种骷髅头脚印。  于是吊诡的事情就出现了。两种脚印也就意味着有2个凶手,但是为什么一个凶手十分具有反侦察意识穿着鞋套,却留下了指纹,另外一个凶手没穿鞋套?  虽然觉得奇怪,但是警察蜀黍觉得骷髅头鞋底是一个很好的突破口。而看护现场的一个村干部留下的相同脚印让警察们找到了卖这种鞋的鞋摊。鞋摊老板表示:这个款式我只进了8双,都卖出去了。警察四处寻访,却只找到其中4位卖家,案件陷入僵局。  不从线索入手,那来分析一下杀人动机。
Case 3 案例3 --殡仪馆不可能事件  期号:  这个案子楼主有印象以来在今日说法里重播多次,刚好前面有同学提到。我每次看都觉得“艺术来源于生活”这句话的的确确是真理,因为如果哪个编剧能编出这样的剧情应该可以拿奖拿到手软了。  闲话不多说,开八。  这个案子案情的曲折绝对让你无法想象。办案警察更是直言:做刑警一辈子都很难碰上一起这么复杂的案件。  日。山东商河。  孙集乡的一块废弃农田因为处于偏僻地带,很少有人涉足。而在这一天,有村民在这块农田游荡时,在农田中的一处鲜有人知的机井里发现了异常,随即报警。  警察蜀黍赶到现场时,被眼前的景象给震惊了。  只见只比篮球直径大那么一点点的机井里头下脚上的插着一具高度腐败的全裸男尸。  警察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尸体从狭小的机井里“拔”了出来,发现尸体由于高度腐败,已然面目不清。但从死者身形判断,死者大概30-40岁,身高1.83,体重90kg。现场因为是废弃农田,荒芜不堪,几乎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而尸体被“取”出后,警方在机井底部找到了一柄工具斧。  经过尸检,死者是由于脑后遭到重击所导致的粉碎性骨折而死。死亡时间判断为3个月至1年前,也就是2009年7月到2010年4月之间。现场发现的斧子上没有血迹和指纹。  综上,警察蜀黍现在掌握的情况如下:  1.30-40岁壮年男性,身强力壮。所以凶手应该是具有一定行动能力的青壮年。  2.抛尸在一处连村里人都很少知道的农田机井里,可见凶手熟悉周边情况,是本地人或是曾在本地来往过的人。  3.死者全裸,说明凶手不希望死者的身份被别人辨别出来。  无名尸类型的案件最重要的切入点就是寻找尸源。  于是结合上面的第二点,警察蜀黍开始排查孙集乡周边村镇是否有失踪人口。与此同时,警方发现的那把斧子也大有玄机。大家看看这把斧子,和我们平常看到的斧子的区别是什么?  最明显的应该就是斧头和斧柄交界处的加固铁片。这种斧子一般不用于家用,所以警察就到孙集乡附近的五金店排查。终于找到一家店铺有售卖这种类型的斧子。老板表示:这种斧子进了13把,已经不记得卖给谁了。但是是在2009年年底进的货。这是一条很重要的线索,因为这说明命案发生在2009年年底之后,将死者死亡日期压缩了整整5个月。  接着又有村民表示,日曾经在废弃农田看到过暗红色类似血迹的物质。  于是警方推测,案件应该是发生在2010年1月期间。  而负责查找失踪人口的警员发现,孙集乡失踪的17个人的DNA都和死者不符,他们还检查了全国失踪人口数据库里的DNA,比对后也均不符。  这也意味着,通过尸源破案的思路被迫中止了。  那么,还有什么办法可以破解无名尸案呢?由于找不到尸源,警察蜀黍就改变策略,决定通过逆向思维的模式来破案。  而在这个案子里,依旧结合凶手应该熟悉本地情况的推测,大开脑洞的警察蜀黍们忽然意识到,失踪的人不一定是被害人,也有可能是干了坏事潜逃的凶手啊!  于是他们就横向对比在2010年年初左右失踪的孙集乡本地人,果不其然,一个具有作案可能的人浮出水面。  王X,30多岁,离异,在当地开养鸡场为生,欠有巨额外债。失踪于2010年年初,但此人身材只有165,十分瘦小,与刻画的嫌疑人有些出入。此人最令人生疑的地方在于,他曾于失踪前半年买了一辆崭新的轿车,可是却把几乎全新的车拉到修理厂进行“整车喷漆”。而后来由于他失踪了,车也丢在汽修厂没去拿,于是警察蜀黍就找到了那辆车,是一辆红色的桑塔纳。  进行了极其仔细的搜寻后,警察蜀黍在轿车的后备箱角落的一片枯叶上有了发现。这片叶子上的一点点暗红色物质引发了警察的注意。  考虑到车的喷漆是红色,有没有可能是油漆溅到上面了呢?警察观察后发现,油漆变干后会变得十分硬,而叶子上的物质似乎并不硬,所以极有可能是血迹!拿回法医处分析后,经过4次的反复尝试(因为实在太小了),法医大大终于提取出了完整的人体DNA组织成分!和尸体一对比,果然就是同一个人的。  至此,王X的嫌疑陡然上升,他不是个凶手,也是个帮忙运尸的帮凶。而警察蜀黍采用的逆向思维策略也取得了成功,通过找凶手来确定死者。  那么死者是谁呢?还是要按照王X的社会关系来排查。  王X本人失踪半年多了,根本找不到他。于是警察调出了他的话单,发现他在2010年年初和两个天津人联系密切。继续调话单,发现这两个天津人其中一个人的手机在日就停机了。这个停机的人会不会就是被害人呢?又经过一轮走访调查,死者的身份终于确定了--就是那个手机停机的天津人,以下简称A。据A的家人反应,A在2010年1月左右和同乡人B一起外出打工,失去联系。后来返乡的B却告诉A的家人A失联后独自前往外地打工了,所以家人就没有在意。而巧合的是,另外一个天津人B就是王X话单中频繁联系的另外一人!  所以天津人B的就成为了警方重点怀疑的对象。在证据的面前,B终于交代了案情。  真相是:2009年7月,天津人A和B被山东人王X以10万元雇佣到商河暗杀一个叫张本岭的男子。然而没想到这个张本岭的命格十分硬,车祸、在车上安装爆炸装置都没有要了他的命。到了2010年1月,杀人的筹码已经增加到14万元,可A、B在又一次暗杀中还是失败了。这时,王X突然告诉B,你和A两个人互杀,活着的那个人可以得到全部的赏金。于是B就趁A不备,在郊外用斧子重击其后脑致其死亡。然后王X利用自己的轿车后备箱和B一起将尸体运到废弃农田的机井里抛尸。  至此案件告一段落,王X成为了杀人通缉犯。  但你们以为这个案子就这么结束了吗?并没有!  因为在过了2年以后,经过无数次关系人的排查和暗访,期间还经历了全国清网行动,警察仍然没有找到失踪的王X!这是不符合常理的,因为一个人在外是需要开销的。王X的银行账号、汽车、身份证在失踪后一次都没有使用过,全国各地的亲戚朋友也都没有见过他,那么他到底躲到哪里去了?在这个案子里,警察蜀黍发现,王X失踪后曾经给全村男性熟人发了一条群发短信,而这条短信就成为了揭开这个谜团的第一扇门。短信的内容看上去没有什么问题,很符合一个畏罪潜逃罪犯的情况。所以在2年的过程中警方并没有特别在意,然而有一天,一个警察蜀黍忽然发现了短信中最不合常理的一个地方--称谓!  我们都知道,农村的辈分是很分明的,而他发短信的对象多半是他的叔叔爷爷辈的。在王X的村里,民风还相对保守,若按短信开头的“兄弟”称呼自己的叔爷辈是极其没有礼貌的一件事。即使是群发,也可以叔爷辈群发,兄弟群发啊。  福尔摩斯大大曾经说过:当你排除调所有不可能的,剩下的那个即使再不可思议,那也就是唯一的可能。  于是,结合各方面情况,警方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短信不是王X自己发的,而这也就说明,王X其实不是失踪了,他应该也早已不在人间了。  那么杀他的凶手又会是谁呢? 首先怀疑的对象自然就是那个和王X合伙杀A的天津人-B。因为他们之间是单纯的金钱关系,以利益为驱动。但调查后发现B并没有杀人的作案时间。  这时候警察忽然想起了一个人。  你们还记得那个被王X雇了A和B去暗杀的张本岭吗?  在调查AB暗杀案的时候,张本岭曾经在协查中无意说了一句话。而这句话印在一个做笔录的警察蜀黍心里。他说的是:这两个白痴还想炸死我,要是我的话就把他烧了。  “烧”死一个人其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往往会发展成火灾引起大家的重视。那么还有什么手段能够轻易地烧掉一个人又不会被人发现异常呢?  那就是在殡仪馆火葬场烧!  警察蜀黍再查,发现这个张本岭在本地经营丧葬服务的店已有10多年,而他的一项日常工作就是拉附近村子的死人去殡仪馆火化。  然而在我国,要火化一个人是有十分严格的程序的。非正常死亡的需要警方出具死亡证明,因病等自然死亡的需要村委会等出具火化证明。  假定王X已经死亡,那么他死亡的日期应该就是在他失踪不久。那么他具体是几月几号失踪的呢?经过多方寻访,一个村民回忆王X失踪的那天,当地的天气是大雾并伴有小雪。警方找到气象局,发现2010年年初只有3月9日下过雪,并且也有大雾。那就可以推测出,王X失踪的日期就是日!  接下来,警方又奔赴本地和临县殡仪馆调查3月9日后10天由张本岭拉来火化的人员名单。查来查去发现他拉来的5个人都有完整的火化手续。这就奇怪了,难道张本岭不是凶手吗?  警察蜀黍继续脑洞大开,他们调取了张本岭近年来火化人员的所有名单。终于,在2008年12月的名单里面,一个丁姓老年人的名字引起了警察的注意!因为这个丁姓老人的名字在日在临县火化人员的名单上也出现过,而拉尸体去火化的,也正是张本岭!  一个人不可能死两次,也不可能被火化两次。而老人家属表示,老人是2008年12月因病去世的,早已火化。所以日被火化的,就不可能是老人,而很有可能是失踪了的王X!  警方同时还发现,王X雇人来杀张本岭的原因是因为王X与张妻有染,二人合谋欲除掉张本岭。张妻也表示,2010年3月她回家发现冷天,可是家里沙发上的坐垫却不见了。问张本岭,他也支支吾吾的。于是警方仔细查看了张家的沙发,终于在一个角落发现了几点喷射式血迹,证明属于王X。在证据面前,张本岭承认了自己的确利用多余的空白火化证明,在杀死王X后,将尸体送到了殡仪馆烧了。杀人动机是:和他老婆出轨,却还敢派人来暗杀他,是可忍孰不可忍。  至此这个堪称“奇葩中的极致”的案中案终于告破,王X雇凶杀张本岭,没想到反被张本岭杀掉。杀手A和B为了金钱互杀。  Case 3 完结。
中午回家就看看完了也到点了
LZ回来更新第四个案子了。?(^?^*) 这个案子的案情其实也并不复杂,但是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人性的险恶。  Case 4 案例4--金蝉脱壳  期号:  日,江苏徐州赵家集村的村民清早6点起床,发现村里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情--一辆小型面包车侧翻在村道边的旱水沟内,已经烧得只剩下车架了。随后,他们报了警案发现场。  在等待警察蜀黍来的时候,村民中的眼尖者突然提出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发现--驾驶座上好像有个人形!  随后警察的现场勘查也证实了这一点。车内发现了一具已经烧得高度碳化的尸体,面容肢体烧毁极其严重,只能隐约看见个人形。不过警方还是从尸体残留物中找到了男性的外生殖器,并据此判断死者大约40多岁上下。死者随身物品已经全部烧毁,没有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只剩下一个烧坏的手机和一个皮带扣。而根据村民的说法,昨晚大家睡觉前没有发生火灾,晚上也没有听见车祸声响。于是警方推断,事件应该发生在5月7日深夜至5月8日凌晨。  到此为止,这起案件似乎看上去是一起单纯的交通事故--村道夜晚没有路灯,道路狭窄,驾驶员不小心侧翻旱水沟内,并且掉入1米多高的旱水沟昏迷。昏迷中汽车发生爆炸,酿成悲剧。  然而在警方对车进行进一步检查时,意想不到的情况却出现了。  车辆发生燃烧主要有2个可能,其一是发生自燃,其二是人为纵火。但发生自燃的车有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发动机和油箱必定会被烧毁。而现场这辆车的油箱和发动机却完好无损。这就说明,这辆车是人为纵火导致燃烧的,而车上的死者很有可能就是被人谋杀的。  就此,案件由单纯的交通事故变成了一起刑事案件。  接下来,就要确定死者身份了。很自然的,通过现场的车牌,警方找到了车主--徐州本地人牛广俊。牛广俊的妻儿证实牛的确失踪了,随后他们前往现场认尸,牛的儿子发现现场的皮带扣和手机是属于他父亲的。于是警察推测牛广俊已经被杀了。然而随着调查牛广俊的个人背景,警方发现牛广俊在2013年年底至2014年年初购买了4家保险公司的保额高达150w的人身意外险。而牛妻对此的解释是,牛因为从事装修行业,经常外出,所以对购买保险一事一直比较注意。  接着,现场发现的重要物证改变了整个案情的走向,并且直接锁定了真正的凶手。  在高度碳化的尸体上,警察发现了一小撮死者的头发。这一撮头发位于大脑的后枕部,由于头靠车的靠背,没有和空气直接接触,所以没有被烧掉。而更奇怪的是,这搓头发的长度居然长达6厘米。普通男性的后枕部头发都是较短的,长达6厘米只有可能是死者的发型是中长发。于是,警方将头发上的DNA和牛广俊儿子的DNA进行比对。与此同时,法医大大还发现,死者的头骨上有多处被钝物打击的痕迹,其中几处还造成头骨粉碎性骨折。而这种程度的骨伤是不可能在车翻下旱水沟发生的,因为旱水沟高度仅1米多,车辆不可能进行多次翻滚导致头在车里碰来碰去。也就是说,死者是死于头骨粉碎性骨折,之后和汽车一起烧焦的。而DNA的结果也显示,死者并非牛广俊。
既然身为车主的牛广俊不是死者,且车烧毁后又下落不明,警方有理由认为牛广俊是这起烧车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于是一路调取监控追踪,从徐州一直追到新疆,终于把牛广俊捉拿归案。  补充一下:现场遗留的长发说明死者应该是从事艺术行当,或是流浪汉。  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的。  牛广俊投资失败,欠高利贷50万还不起,于是就想到了杀人骗保这一个办法。他在徐州寻觅了很久,终于在一个菜市场附近锁定了他的“替死”目标--一个流浪汉“憨子”。憨子在附近居民眼中是一个好人,他虽然脑子有些问题,但是几年下来却从来不打扰大家的生活。大家平常还时不时会接济他一些食物衣物。而牛广俊就在5月7日的晚上,来到了憨子身边,用砖头重击他的头部,将失去知觉的他拖上自己的车。把车开到旱水沟里后,牛把手机,皮带扣,衣物等放置在憨子的身上,一把火连车带人烧了。  Case 4完结。  LZ放这个案子其实是想告诉大家,骗保这种手段在刑侦技术发达的今天,是不可能做到的。而像牛广俊这种自以为杀害流浪汉就不会被人发现的恶劣人渣,必须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之前LZ说这个案子和东野圭吾的嫌疑人X的献身有点像,就是牛和石神都以为杀流浪汉就不会被人发现,但事实是,没有人有资格剥夺一个和你无冤无仇无瓜无葛的人的生命!  最后,办此案的警察蜀黍一直对于找不到憨子的真实身份表示耿耿于怀,所以他们还在找憨子的家人。已知他徐州口音,40多岁。下面是警察的联络方式。如果在徐州的大家有线索可以联系他们。
Case 5 案例5 致命的4.3公里  期数:  这个案件曾经让LZ觉得,有时候真的不得不相信“命里犯劫数”的说法。而此案案发现场之诡异,而最终事实真相之简单,绝对突破大家的想象。  这个案件发生在12年前。  日,厦门。  由于昨夜下过的一场瓢泼大雨,城里的空气十分清新。而一通自首电话,却揭开了一个就发生在昨夜大雨之中的离奇案件。  时年22岁的年轻男子洪火灶报案称,自己昨夜酒后驾车撞了人,然后逃逸的路上车子翻到了一条路的沟里。现在前来自首。自己的车是一辆微型面包车,车牌号是闽C69372。  警察蜀黍按照洪提供的翻车地点,前往了发生翻车事故的现场(以下简称B街)。很快就找到了洪火灶的车仰翻在一个2.67米深的路旁的涵洞沟里,车头有烧焦的痕迹。而接下来,警察却发现了一个出乎意料的东西--在车的旁边约2-3米处,竟然有一具面朝下俯卧的裸体女尸。  为了给大家直观的感受,LZ准备放下面这张现场图。今日说法的尸体图都是经过处理的,但是为了不引起大家感官上的不适,LZ在尸体处做了进一步的模糊处理。下图右侧长方形区域就是女尸的位置。此外,女尸身上还缠绕着一圈黑色橡胶。让警察感到奇怪的是,洪报案时并没有说车旁边醒目位置就有女尸。追问洪火灶女尸的事情,他却开始一言不发。  那么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是交通事故,还是奸杀案呢?  可是这起案子的诡异之处远远不止于此。哪里诡异了呢?就在于那个车牌。  当刑警蜀黍看到那个车牌的时候,忽然想起来在洪火灶报案的前一天晚上,也就是下大雨的16日晚间9点多,交警大队曾经转报过来一起发生在另一处A街的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一辆微型货车撞倒行人并逃逸,现场交警蜀黍捡到的车牌也是闽C69372!  而这起事故让交警觉得“离奇”到都“不认为是一个交通事故的现场”的原因在于,现场除了车牌,破碎飞溅的车玻璃和一双女士皮鞋,被撞的人居然不见了。那么把A、B两处的现场一合并,很显然我们就得出了结论:撞人的就是洪火灶驾驶的69372货车,而被撞的女子,就是那个在B现场的女尸。  补充一点:前面说过车头被烧焦,而且旁边的女尸上也有被烧的痕迹。  A、B两处相距4.3公里,那么这个被撞的女性到底是遇到了什么,忽然从A街跑到了B路,还被脱光了衣服呢?  刑警蜀黍们于是正式开始调查女尸的尸源。很快就有一个郭姓男子称自己的20岁的女儿于16日晚间8点出门接朋友后回家喝酒失踪,经过认尸,郭姓男子确认死者就是他的女儿-小郭。  而另一路刑警则走访A街交通事故的报案人,一个发廊女。发廊女表示,当时看到货车撞到了那个女子,然后就逃跑了,撞完人后,被撞的女孩也不见了。于是她就报了警。  同时,对小郭的尸检也表明,她是死于“创伤性休克”,且死前未遭受性侵害。这是符合交通肇事被撞后死亡的死因的,但死者家属却表示无法接受这一结果,因为尸检无法解释为何小郭是裸体的。  根据现在警方获得的信息,比较可行的推断是:洪火灶在A街撞了小郭后,发现她已经死了,于是就把她搬到自己车上,为了给自己脱罪,他扒光了小郭的衣服,伪装成她是被奸杀的情况,然后自己再假装翻车?但是这个说法却有一个致命的漏洞--如果洪要脱罪,他为什么不干脆直接把尸体藏起来,还要留在自己车的旁边等着别人发现呢?还有死者的衣服去了哪里?  于是刑警蜀黍就沿着A街到B路这一段4.3公里的路段反复寻找,终于在路上找到了小郭的衣物。同时警方又在B路翻车现场的树林里找到了小郭的手机。而此时,在B路附近,又有目击者表示亲眼看到洪的小货车以约20km/h的时速开着开着忽然翻入山沟里面去。这就说明洪的翻车并非伪造。也就推翻了上述的猜想。  根据洪火灶的供述,他翻车后就爬出了驾驶室,然后打了个电话给自己的朋友孙某,孙某就开车过来将洪载走了。第二天上午他才自首。而根据警方调取洪、孙二人的话单,发现洪是在16日晚上9点21分给孙打的电话。  目击者发廊女曾经说过,小郭被撞前似乎是因为等朋友,一直在打电话。小郭的手机话单也显示,她最后一通电话是21点11分打的。那也就是说,洪火灶在这10分钟里从A街到了4.3公里外的B路,时速大约是20km/H,符合目击者关于他的描述。  综上,梳理一下:  1.A到B处相距4.3公里,而洪开了整整10分钟。有没有存在中途抛弃小郭衣服的可能?  2.洪的朋友孙某当时是不是也在车上?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就有了一人开车一人抛衣服的可能性。  于是刑警蜀黍开始调查孙某。发现孙某当天晚上并不具备作案时间,而就是对于孙某的调查,终于让案情峰回路转。在调查孙某的过程中,警察依旧调取了他的话单。发现在16日晚间孙的手机就几乎没停过,一直在和人打电话。而他打电话的对象,居然是洪火灶的堂哥洪X。警方找到洪X,他马上就交代了当晚发生的事情。  当晚9时许,洪火灶酒后驾车,在A街撞上小郭后,开车行进到B路时发生翻车事故。洪爬出车后给孙某打电话求助,孙某在去现场的路上联系了洪火灶的堂哥洪X,两人一起赶到事故现场,接上了洪火灶。然后在听说洪火灶之前在A街撞了人,于是一行三人就驾车返回A街。结果交警正好在勘查A街的现场,洪火灶十分害怕方向盘的指纹会让警察找到自己。惊慌之下,他们就去找了洪的表姐-区人大代表吴秀敏求助。  吴秀敏知道后,就带着洪火耀一起回到B路查看情况。到了现场吴洪二人才发现,现场居然还有一具裸体女尸!情急之下,他们两人决定将车烧毁。  案情到此,所有秘密都揭开了。但似乎还是无法解释小郭是如何平移了4.3公里并被脱光衣服的。更加诡异的是,上面我们已经说过,根据计算,洪开4.3公里用了将近10分钟,时速只有20码左右,而洪在案情大白后自述,自己撞人后是一路狂奔的,这和事实是严重不符的。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于是警察蜀黍们有了一个大猜想并且做了一个实验。  动脑时间到~~~同志们根据现在得到的信息,来想想小郭是如何被平移4.3公里的呢?LZ来公布答案了。  大家还记得一开始提到的小郭身上的橡胶圈吗?这个橡胶圈很可能就是将她平移4.3公里的工具。  警察蜀黍的猜想是:  当晚在路口被撞后,洪火灶的车前挡风玻璃由于高速撞击粉碎,而那个橡胶圈就是用来固定密封挡风玻璃的。由于玻璃碎裂,橡胶圈脱落,一头套在了小郭的身上;而当时正在下暴雨,雨刮器开着,橡胶圈的另外一头就卡在了雨刮器的上面。被撞后,小郭被正面卷到车底下,腰上又被橡胶圈套着,所以当洪火灶一路狂奔的时候,小郭实际上是被吊在车底一路拖行的。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洪火灶觉得自己是在狂奔,但车速却很慢的原因:因为车底还拖着一个人。  这个猜想由刑警蜀黍做的实验中得到了验证。他们找来同款式的面包车和符合小郭重量55kg的重物,用挡风玻璃橡胶圈以20km/h的速度行驶了4.3公里,沿途中重物并没有脱落。可见这个猜想是成立的。  而如果大家仔细观察小郭沿途脱落的衣物,可以明显看到边缘有被磨损的痕迹,符合拖行时衣物与地面摩擦造成剥落的情况。  当然最重要的证据来源于小郭的尸体。由于家属完全不能接受这种说法,法医再次进行尸检。这次在小郭的尸体锉平面(就是和路面摩擦的那一面)组织中找到了和沿途相符的沙土,甚至她的骨头都受到了磨损,同时也在骨骼中找到了相符的沙土。  至此,这个离奇的平移4.3公里的谜题被彻底解开。  对了补充一下:为什么尸体身上有灼烧伤呢?是因为当天下雨,车的汽油随着雨水飘到尸体上,也就引来了部分火源。  而她的手机则可能是因为被撞前在打电话,从挡风玻璃飞到车内,在翻车时又飞到树下的。  案例5 完结。  总结:请勿酒后驾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请勿逃逸。如果洪没有逃逸,也许小郭也根本不会死。过马路时请勿边走边玩手机。  最后的结局是:洪火灶因交通肇事逃逸、毁灭证据罪等被判15年外加赔偿11万元;洪的表姐因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判2年6个月;堂哥洪X被判2年。
Case 6 案例6--19年前的罪恶  期号:  7岁,本该是一个孩子最天真烂漫的年纪。而在1994年的7月12日,一个7岁男孩却经历了他生命中最残酷的一天,由此他的人生轨迹也被彻底改变。  午后,7岁的勇勇和4岁的弟弟宽宽跟着他们的妈妈肖学琴一起去镇上赶集买东西。肖学琴一家4口人,生活在四川开江的永兴镇。丈夫老赵是在工地做工的,家庭生活和睦。走在镇上的大街上时,路边一户人家正在热闹地打牌,其中一个人还招呼肖学琴进来玩。  这时候,肖学琴做出了她人生中最错误的一个决定--走进了屋子。两个幼童则在房门口等着妈妈出来。  不一会,屋子里的人渐渐都离开了,可是肖学琴还是没有出来。两个孩子正等得有些不耐烦了,忽然屋里传来了激烈的打斗声和吵闹声。勇勇和弟弟两人就跑进屋子查看情况。让他终身难忘的场景出现在了眼前:他的妈妈正在被几个男人按在地上毒打,还有一个男人拿着一把刀直接刺向他妈妈肖学琴的后背,顿时鲜血喷涌而出。  两个孩子见到这种情景吓得目瞪口呆。他们边哭边冲上去试图保护自己的妈妈,却因为人小力薄反而被那几个男人捉住,关到了一个黑乎乎的房间。他们俩试图逃跑过,但又被坏人给捉了回去。关了很多天后,勇勇和宽宽被坏人们买到了福建莆田。从此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家。  事发前一家人的温馨合影。而老赵,在当天下工回家时,发现家里冷冷清清的。一开始他以为妻子带着两个儿子回娘家了,可是在问过娘家人后,发现母子三人并没有去过。这下老赵着急了,开始在镇上四处打听。镇上有几户人家私下被大家叫做“人贩子”--不时就会有小孩消失在他们家的屋檐下。老赵怀疑其中一个叫蒲际建的最有可能拐走了自己的妻儿。于是他报了警,警方传唤蒲等人来问话,他们却一口咬定没有拐卖儿童,鉴于没有证据,加上当地在90年代有不少女性带着孩子离家出走,警方就没有深究。而老赵也认为自己的妻子带着儿子远走他乡了。老赵原本温馨的小家庭瞬间破裂,他的父母也因为受打击太大相继去世。  找了两个月后,老赵在家谱中记下:“母子带起跑了。”到了福建以后,勇勇和宽宽先是在一个叫“阿和”的中间人家里住了几个星期,然后很快分别被不同的人家买走了,从此音信全无。在被卖到异乡的岁月里,勇勇一直无法忘记那个下午发生的罪恶。母亲生死不明,自己和弟弟也分开了。而养父一家又时常毒打虐待他,让他坚定了迟早有一天要找到自己亲生父母的想法。于是勇勇用画笔画下了自己印象中目击到的场景。长大后的勇勇前往了广东,并成为了一个雕玉工。同时他也开始通过网上的志愿者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  通过多方努力,以及凭借自己在吃川菜时吃到的折耳根和腊肠,勇勇确认自己的家乡应该是四川。期间他多次回到四川,寻找记忆中模糊的地名,但都无功而返。当地的报纸也对他进行了长篇报道。而也就是这个报道,为勇勇终于找到自己的家埋下了伏笔。  老赵在家庭破碎后也前往外地打工,于是这篇报道让肖学琴的家人看到了。由于母子三人同时失踪是十分罕见的情况,事发时间也十分接近,肖学琴的家人很快就确定:勇勇就是他们家的大儿子,于是他们就联系了志愿者。很快,老赵也接到了亲戚的信息,赶回了四川。勇勇第N次踏上回四川寻家的道路,这一次,他终于回家了。  父子相认场景。经过DNA鉴定,勇勇和老赵确实是父子关系。  勇勇把当年亲眼所见的事情告诉了父亲和家人,于是,在相认的当天下午,父子二人就前往派出所报案。  那么接下来,就到了让那些犯下罪行的恶人被绳之以法的时候了。然而,除了“拐卖”这一事实清晰,证据充足以外,勇勇所看到并记录下的肖学琴被伤害的场景没有任何实质证据能够证明。  警察蜀黍决定从拐卖链条入手,逆向探寻发生在19年的事实真相。  首先要找的就是那个莆田的中间人“阿和”。  勇勇对于阿和的回忆只限于他们家的二楼有一间佛龛(因为当地的风俗)。警察到当地多方寻访,终于锁定阿和是个外号,只知道他来自莆田高阳村。然而这个村很大,分了许多个大队,房子也全是新盖的。勇勇在村里找了整整一个星期,也没有找到和记忆吻合的房子。而现在,找到阿和的唯一可能,就是通过他的养父。  警方在对他养父进行教育后,养父和勇勇一起继续挨家挨户的找着阿和。终于,他们找到了。而通过阿和,警察很快顺藤摸瓜找到了当年将勇勇和宽宽卖到福建的人贩子--就是当年那个曾经被怀疑的蒲际建。这个蒲际建曾经以为拐卖儿童被判入狱,刚刚出狱,又被警方抓获。蒲在被抓后,终于交代了当年他和另外一个凶手廖定杰犯下的罪恶。
当天下午,二人残忍的杀害了肖学琴,并且将其分尸装入三个编织袋,埋入蒲际建家院子里。后来蒲曾经挖出其中2个袋子的尸骨进行焚烧,剩下一个袋子他忘记埋在哪个位置了就作罢。  于是警方开始在蒲际建的院子里进行掘地三尺的挖掘。在第三天的傍晚,警方在菜园的青草之下,终于找到了肖学琴的遗骨。肖学琴的遗骨结局:蒲际建、廖定杰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拐卖儿童罪被逮捕。中间人郑智现也以拐卖儿童罪被逮捕。其它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警察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结局的结局:警察蜀黍最后也找到了勇勇的弟弟宽宽。这个案子八的很心塞。  人贩子都该千刀万剐。  Case 6 完结。
开八第七个案例。  Case 7 案例7 -- 供暖道里的干尸  这个案子也是前面一个筒子点名的,LZ刚好看过,觉得值得一八。  期号:  日,吉林辽源正处在一年之中最寒冷的时节,室外温度只有零下30度。这一天,一个供暖管道工人来到一处居民区的地下管道进行维护工作的时候,闻到了一股奇怪的腐臭味。于是他用头顶的照灯在漆黑狭窄的管道内查看,结果却看到了让他毛骨悚然的景象。  在不远处的管道和墙壁的夹缝中,一只干枯的手赫然指着他。维修工顿时吓cry,马上报警。  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来到现场以后才发现,发现枯手所在的地下管道极其狭窄,宽高都不到1米,还具有一定的坡度,只容许一个人匍匐前进。警方爬到枯手边,发现了尸体。  尸体已高度腐败成干尸状,没有头,没有双下肢。躯干部分早已腐烂不堪,死者一只手指向前方,好像在控诉着什么。  由于管道过于狭窄,警方没办法在不破坏尸体的情况下展开调查,于是只好从地面上向下挖坑,把尸体取了出来。挖出来以后,警察又在现场的深处找到了死者的头颅,双下肢,一把菜刀,女式胸罩和一个转运珠戒指。很快,根据尸检,法医大大确认,死者为女性,30岁左右,身高160cm,死亡时间大概在2009年。死亡原因是根据断了的舌骨判断出的--被人扼颈掐死的。  而发现尸体的现场又不像是杀人第一现场,更像是抛尸现场--这是因为,现场空间极其狭窄,成年人在里面尚且无法直立行走,更别说杀人了。死者奇怪的姿势据推测是因为凶杀拖着她的尸体在洞里爬行,所以当尸体腐烂后,还保持着原来的伸手状。  综上所述:死者是在别处被人掐死后拖到地下供暖道里藏尸了整整3年的时间。干尸的手就处于右侧管道和墙壁的缝隙位置。已马赛克。  接下来,就是确定尸源。通过对比辽源当地3-5年内失踪的30岁左右的女性,警方很快就找到了被害人--张巧巧。  张巧巧失踪的时间是在日。而报案人是她的丈夫孙向辉和她工作的窗帘店女老板。据其家人朋友反映,张原本定于日和她的老板一起出差前往沈阳出差,可是女老板表示在车站等到火车都走了也没见到她人来。于是老板就到她家去找她,没想到她丈夫孙向辉却说昨晚12点他回家的时候就没有看到张巧巧了。而且还发现张巧巧收拾好的去出差的行李包也不见了,还以为她直接去出差了。  张由于平时人缘很好,经常和朋友在QQ上互动,在9月9日晚10点多时曾明确和朋友说自己明天要出差,要早睡。为什么在10点多到12点她丈夫回来之间的短短2个小时,却忽然出门了呢?  当时,接到报警的警察也曾经在张巧巧家进行过仔细的搜索,却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地方,屋内没有发生打斗等场景。假如孙向辉所说的是事实,可见张巧巧是平静离开家的。  而外围调查也显示,孙张二人家庭生活和睦,孙也十分孝顺岳父母。张失踪后,她的丈夫孙向辉似乎一直在失去妻子的痛苦中独自生活,两人的孩子寄放在孙的岳父岳母家。由于两家离得近,孙几乎天天去岳父家吃饭,3年来工资卡也都一直放在老人处。  那么到底是谁杀死的张巧巧呢?  发现尸体的地点距离张巧巧家非常近,可以想见,张巧巧如果出门的话,应该是在家附近就遭遇了不测,并被凶手拖入井下的。凶手能够不引起人们注意的杀人并抛尸,那么他的活动范围应该就是在张巧巧家一带。警察排除了周围可疑的邻居和张的前男友,最终还是将怀疑的目光放到了丈夫孙向辉身上--因为实在很难理解,为什么一个明明说要去睡了的女性会在晚上10点多还要出门办事,并且会带着自己的行李呢?  接下来,警察的调查更加说明了孙向辉身上的重重疑点。警察蜀黍发现的疑点如下:  1.窗帘店老板反映,9月10日当天她去张巧巧家里时,发现张巧巧的包包不见了一个。而老板之前曾经和张聊天过,张说去沈阳天气很热,不想带平常经常背着的那个大包,想带个小包。但在张家里剩下的那个没有带走的包是那个小包!  2.孙向辉是煤矿工人,具备在黑暗狭窄的地下道里作案的能力。  3.张巧巧的家人一开始不同意二人结婚,因为孙家境很一般。而后两人未婚先孕了,才勉强同意。  4.婚后虽然孙对张家人都很孝顺,但却沾染上赌博的毛病,还曾经偷了岳父的存折。被发现后,孙的财政大权完全由张巧巧把持,银行卡也都放在岳父家,每天身上只有10、20块钱。  5.岳父表示,张巧巧的尸体发现后,他也曾怀疑过是不是孙干的。曾经问过他,孙回了一句:“怎么可能是我。我背不动她。”  也就是这句话让警方决定抓捕孙向辉。  问答时间:大家知道为什么吗?这个问题其实没什么悬念。因为正常人脱口而出的话应该是类似:“我们感情那么好我们这可能呢?”这样的,但孙却说了一句“我背不动她”简直让人匪夷所思。  在被带回局里后,孙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孙一直是一个极其敏感小气的人。因为娶了一个比自己条件高很多的又漂亮的老婆,他总担心老婆会和别的男人跑了,于是天天疑神疑鬼。刚好张巧巧又人缘好,常常在孙面前说一些自己和朋友出去玩的事情,这就刺激到了孙的神经。其实张巧巧的做法无可厚非,有时候通过开些小玩笑刺激下老公让老公吃点小醋,都是很正常的。没想到孙却都当了真,还常常把生活中的巧合和玩笑做对应,自以为掌握了妻子出轨的真相。也因为他性格内向,于是才会把这种压力都寄托到赌博上。  9月9日那天,孙回到家时张巧巧已经睡着了。孙之前就怀疑妻子和自己的领导在家里发生过关系,想到张第二天要出差,他就想到可以利用出差离家出走的借口掩盖自己的罪行。于是他在床上掐死了张巧巧,并且抛尸家附近的那个地下供暖管。此后三年,一直装无辜,还照常孝顺张的父母。  最后由于孙积极赔偿,积极坦白罪行,配合调查,被判死缓。  Case 7完结。  总结:有时候身边人才是最危险最阴暗最可怕的。
Case 9 案例9 -- 8年前的女朋友  期号:  日晚,无锡的警察蜀黍正在对辖区内的各类涉毒场所进行清查。当晚,根据群众举报,在某出租屋内将一位吸毒人员小陆抓获,缴获冰毒27克。  在这里插话表扬一下我国各地机智霸气的群众。惩罚坏人的伟大事业中有你们,真好。  咳咳,回归正题。警察把小陆带回局子,发现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因为吸毒被抓了。之前曾经被治安拘留了15天。而这次由于是二进宫,而且根据我国法律,持有毒品超过10克以上就要接受刑事处罚。所以小陆就被提溜到拘留所了,然后管教就找他谈话,告诉他他这次要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陆显然被吓cry了:求ZF给机会啊,能不能减点刑啊。  警察蜀黍就表示:除非你有立功表现啊。看你吸毒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接触的人都不太正派,有什么杀人啦贩毒啦的线索告诉我们,属实的话就可以减刑噜。  小陆考虑了一会就说:我有话要说。  然而警察蜀黍没有料到的是,小陆居然爆出了一个大猛料。 小陆表示他朋友小赵曾经告诉他:小赵有一个朋友曾经在8年前把他自己女朋友杀了。  警察听完觉得有点无语,你这料爆的也太模糊了,完全没有具体人名时间之类的细节,是不是吹牛啊。  本着人命关天的想法,警察还是找到了小赵。小赵承认,几年前有天他和他的朋友陈晓伟一起吃饭,因为陈晓伟曾经交过一个叫毛毛的女朋友,小赵见过。所以小赵就问他:毛毛哪去啦?你们分了?  陈晓伟可能是酒后一时兴奋,就随口说:我把她给杀了。  警察接着问小赵是否知道毛毛的真名,小赵说不知道。  于是警察就开始暗中外围摸排陈晓伟的信息,发现他2006年就结婚了,还有一个孩子。一直在无锡本地生活居住,没有任何不正常的表现。  这也是很不合常理的,因为杀了人之后,一般凶手都会潜逃或者躲起来,像陈晓伟这样还结婚生子留在本地的怎么看都不像啊?  既然陈晓伟看上去不像杀人犯,那如果找到了他的女朋友毛毛就可以确认他并没有杀人了。  然后警察又找到了陈晓伟一直居住的社区去询问,得到的消息是确实他8年前交过一个叫毛毛的女朋友。然而因为毛毛是外地人,陈晓伟的家人不是很同意他们交往,于是陈晓伟就搬到了毛毛租住的地方一起住。  又经过一轮打听,警察找到了毛毛曾经的房东。从房东那里警方找到了毛毛的真实姓名:茆桂琴。在全国人口失踪系统里面,也没有发现有报案的记录。房东也只大概知道2004年到2005年之间毛毛离开了。  一个人在外生活肯定要用钱,警察随即又跑遍了我们日常生活中能看到的所有银行,想看看毛毛是否有开过任何银行账户或者金钱交易。离奇的是,完全没有任何银行记录。她似乎就从人间蒸发了一样。  警方接着想,不用钱总是要联系家人的吧。根据户籍资料在江苏姜堰找到了毛毛的家人,家人表示我们也找了她很久了。2003年开始毛毛就外出打工,很少回家,知道她在无锡交了个男朋友叫陈晓伟。2004年10月左右毛毛曾经打电话回家借钱,但是家里没借。后来就再也联系不上她了,家人以为是因为不借钱毛毛赌气不理他们,也登过寻人启事,都一无所获。而且毛毛这个人家庭观念不强,不恋家,所以他们以为她可能只是去了外地。没有报警是因为不敢往不好的方面想。  警察一听,2004年10月就差不多是8年前,毛毛失踪的时间和疑似杀人案能够吻合啊。  警方据此,决定正式开始调查陈晓伟的杀人嫌疑。毛毛的照片。  由于涉嫌杀人,陈晓伟被警察蜀黍带到了局子里。陈晓伟表示:我们住在一起以后发现性格不合,然后我就跟她分手了。她就和另外一个男的一起走了。时间差不多是月份这样。  当警察问跟谁走的,他又说不上来。然而,再次对毛毛的房东的询问却显示,2005年房东最后一次看到毛毛的时候,她正是和陈晓伟一起走的。那么显然,陈晓伟说谎了。  但是,这还是不能解释陈晓伟杀人后还留在无锡本地照常生活,这完全不符合犯罪心理啊。除了一种可能:就是陈晓伟认为自己的杀人手段天衣无缝,非常有自信不会被别人发现。  也就是说,陈晓伟的杀人或者藏尸的手段中不可控的因素被他减低到了最低。那要达成这样的条件,很显然他杀人藏尸的地方是他极其熟悉的!而一个人最熟悉的地方就是自己的家。  警察蜀黍随即对陈晓伟的邻居进行走访,看看2005年期间是否有什么不寻常的事情发生。果然,一个邻居提到,05年陈晓伟他们家的水井出现过臭味。陈晓伟居住的社区位于无锡市的城乡结合部,在8年前还是村庄,还没有自来水。农村为了取用水方便,会在家里挖一口小井。当时邻居们闻到异味,还以为是水井的水被污染了,然而全村只有他家的水会臭,别人家的都不会。而这个说法也在陈晓伟哥哥那里得到了证实。  到了这时候,警察不愿意却很无奈地得出了一个结论--这口井应该就是藏毛毛尸体的地方了。  而当警方去到陈晓伟家里时,发现他们家院子里的井已经在装修的时候用瓷砖给封上了。撬开地砖,可以看到一个深约1.7m的小井,水很清澈,看不出来有任何异常。警察调来了抽水机,他们会发现什么呢?当警察提到水井时,在局里的陈晓伟眼神闪烁,沉默良久。他终于招供,当年由于两人性格不合,他单方面提出分手。可是毛毛却不依不饶,他给了钱她也不愿意分,天天缠着他。陈晓伟不胜其烦,觉得能够彻底摆脱毛毛的方式就是让她离开这个世界。  在2005年的一天他将毛毛带回了家,趁父母不在,在床上将毛毛用被子闷死,随后用白色塑料袋将她的尸体装好,丢入自家的水井里面。  随后,警察蜀黍在抽完水的水井底部的一层碎砖下面,找到了装有毛毛尸骨的塑料袋。案例9 完结。  总结:如果当初小陆没有为了宽大处理爆出猛料,这个案子可能不会被发现。然而这也正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含义: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而如果毛毛和家人的关系没有那么疏远,失踪后家人也不会不去公安机关报案,她的冤情也可以更早被人发现。  PS.不知道陈晓伟家人在知道真相后,想到当年用过那口井的水会是什么心情。
留个名有空看,爱看这类故事
风雨发帖不容易呀。。顶一下吧。虽然我没看。。因为太长了。。而且竟然结尾没有挖掘机
案例10 -- 26个女包  期号:  这个案子中没有已知的死者,但是LZ希望看帖的姑娘们能够平常严格注意自我保护,不要在周围荒无人烟的地方亲信任何路上给予所谓“帮助”的陌生男子。自珍自重,远离性侵。  2009年凌晨,西安未央区的一个在夜店上班的女年轻服务员小A在下了晚班回家的路上,由于脚磨破了,走得有些蹒跚。这时候一个骑着红色农用三轮车的中年男子经过,并主动提出载小A一段路。小A看此人面向老实善良,就放下警惕,坐上了车。结果,她被男子带到了一片桃林的看护房内捆了起来,随后中年男子对她实施了抢劫强JIAN。此人走后,小A花了一个多小时挣脱捆绑,跑到公路上获救并报警。警方提取了她身上残留的精斑。  而由于天色太晚,小A没有提供更多有价值的线索。而且由于当地地处偏僻,没有按照探头,警方经过四处走访,都没有找到嫌疑人。  到了日,在西安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女大学生小B和男友在夜店玩到半夜,结果在回家路上二人发生口角。小B愤然下了男友的车,而男友也就这么扬长而去(渣男无误,这心是有多大!)小B下车的路上空无一人,所以当她看见骑一个红色农用三轮的中年憨厚男子经过时,就问他附近哪里可以打到车。男子表示:挺远的,我载你过去吧。于是小B就上了车,并且和男子抱怨男友的所作所为,聊得很投机。结果等她发现不对劲的时候,她已经被带到了20公里外的一个废弃工地了。中年男子将她制服后实施了抢劫强奸。  警察看了小B的案件,发现和4年前发生在未央区的那起案件有很多相似之处。遂提取了小B身上精斑残留进行比对,果然是属于同一个人的。  警方分析嫌犯能够花了20公里专门跑到这个工地,说明他很熟悉周边地形。在调取事发地探头后,警方推测,嫌犯的主要活动范围应该集中在城北的农村。而这,恰好也和09年强奸案中得出的范围重合。  但在当地这种农用三轮车很多没有牌照,警方就想:你有车总要保养的吧?那我就去找你修车的地方!而由于小B在和男子聊天时,曾经看清了他的长相,警方根据制作的模拟画像,在城北村一带找到了经常见到画像男子的修车师傅。师傅表示,此人应该是来自附近的“中官亭”村。而走访该村村民后,警方确定,此人就是本村村民刘刚。  很快,在刘刚家警察将其捉拿归案。刘刚40多岁,以卖瓜为生,妻子已经去世,家里还有2个正在读书的女儿。  而真正让警察吃惊的事情发生在对刘刚家进行搜查的时候。  从他们家的各个角落,警察蜀黍居然发现了26个不同款式的女包还有几双女高跟鞋!其中三个包一个属于大学生小B,还有两个包里还有失主的身份信息。警察很快找到了这两位受害者。两位受害者均表示,都是受到了刘刚的诓骗,被他带到偏僻处或者他家里实施了强奸的罪行。两位受害者表示收到的伤害已经很大了,均不愿意多谈。  而剩下的23个包的失主,警方却毫无头绪。在提审刘刚后,他一口咬定,他只犯下了09年小A,13年小B和另外两位有身份信息的一共4起案件,其它的包、鞋,都是一个早就找不到的收废品的人给他的。  由于没有证据,警方只能以抢劫、强奸罪将他送入看守所。而同时,对剩余23个包进行媒体等曝光,希望受害者能够站出来指认刘刚,但都石沉大海。  同时,警方对于刘刚的关注却丝毫没有因为他被抓而降低,他们怀疑,他身上还藏有更深的罪恶。  看过美剧的都知道,监狱是一个信息量巨大的地方。犯人之间鱼龙混杂,也更方便警方安插探子,发现之前不知道的情报。  经查,刘刚没有身份证,村主任和刘刚妻子的家人只知道他是1989年来到西安,认识了卖水果的刘妻,之后入赘到刘妻家的。没人知道他的底细。 而这时,警察蜀黍放在刘刚身边的“探子”--刘刚的狱友说,在大家交流的时候,刘刚似乎对自己犯下的强奸、抢劫十分不屑一顾,很愿意和大家探讨。这也是很反常的。大家应该都听说过,强奸犯在监狱里是最受大家鄙视的一类犯人,而刘刚似乎完全不在意这些。  于是警察就找刘刚各种谈心。想套取他到底来自何方,有没有案底。可是刘刚嘴硬的很,完全撬不开。警察甚至想到打亲情牌,问刘刚他的爸爸妈妈现在怎么样。刘刚则表示,他们早就没了。  不知道是不是警方的试探有了成效。在和刘刚谈心后没多久,更有价值的线索出现了。狱友又来汇报,说好像晚上听到刘刚说梦话,要找妈妈。听他梦话的口音,像是山东青岛的。因为刚好这个狱友曾经在青岛打过3-4年工,能够辨认的出来。  警方于是提取了刘刚说梦话当天的监控,并对音频进行了降噪处理。在进行辨认后,确定他梦话的口音就是山东青岛一带的。西安的警察蜀黍马上联系了青岛的警察蜀黍,后来查明,刘刚原名刘遵松,是青岛下辖的即墨人。24年前曾经在山东犯下一起命案,在逃。  结局:青岛的警察蜀黍把刘刚押解回去受审了。  而我们并不知道,那23个女包中,是否还有除抢劫、强奸外的受害人。  Case 10 完结。  最后LZ想说,一旦遭遇性侵,女性朋友们应该在第一时间报警,因为这样身上的证据才会得以保全!也不要因为害怕被人嘲笑而选择隐忍,本案中那另外两位受害者就都选择沉默,才会让刘刚又多了逍遥法外的时间。被嘲笑和唾弃的,永远都会是那些淫虫!
Case 11 案例11 -- 离奇的溺水  这个案子是楼里筒子之前提到的,LZ下午碰巧给找到了,又是一起骗保案,只不过这次杀的人不是流浪汉,而是自己的新婚妻子。  日上午7时,在江苏常州的一处公园,晨练的人们发现在公园里的人工湖中漂浮着一样奇怪的东西。大家围观后都认为,怀疑是一具尸体。大家很快打了110,警察赶到了现场。  尸体位于公园内人工湖上的一处斜拉吊桥附近,警察将尸体打捞上岸并进行了尸检。尸检显示,死者为28岁左右女性,身高160cm,死因为溺水身亡,死亡时间为前一天晚上9点至12点之间。初步判断是一起意外溺亡事件。  正当警察开始走访调查死者身份时,当天下午的4点左右,一位神情焦虑的青年男子向警方报案,称他的妻子从昨晚9点出门练习骑电动车后就不见了踪影。警方随即想到了那个刚刚在人工湖发现的女尸,经男子辨认,这正是他的妻子。  该男子叫李良,死者是他新婚刚刚两个月的老婆小廖。李良对着警方痛哭流涕,表示妻子昨晚打电话告诉他她要出门练习骑新买的电动车,李良觉得妻子的死都是自己的错,因为电动车是他买的。  丈夫李良。很快,警方就在案发公园的湖里找到了一辆崭新的电动车,电动车的开关还处于开启的状态;而尸体发现的那座吊桥上因为一处斜拉钢筋断裂,形成了一个小豁口,在豁口边可以清楚的看到有新鲜的划痕。  这一切似乎都可以解释得通了:小廖晚上在公园联系骑车,结果在桥上失控,从豁口掉入湖中淹死。  然而,警方在接下来的调查中却发现了无法解释的疑点。李良、小廖和小廖的弟弟三人一起住在李良新租的房子里,夫妻二人感情非常和睦,没有什么矛盾。  结合小廖弟弟和她朋友的描述,当天晚上8点多,小廖正在好友莎莎的店里聊天,这时突然接了一个电话,就回家了。回家后,小廖让弟弟帮她把电动车推到楼下,并称有事要出门一趟,同时也给她老公李良打了电话表示她出门去练车。警方在小区的监控里看到了小廖出门的身影。而之后,小廖又被公园附近的探头拍到。  而一个不合常理的现象就在于此处:探头中的小廖十分熟练的驾驶着电动车,而假如小廖真是出门练车,为什么不在家的附近练,而要跑到十多里外的公园练车呢?况且公园也不是一个合适的练车地点,因为里面没有路灯,如果不开车灯什么都看不见,谁会跑到一个黑灯瞎火的地方练车呢?跑到公园,感觉更像是赴约啊。  于是警察就想,会不会是那个电话让小廖去约会的呢?正准备调取小廖的通话单,没想到李良忽然到警局和警方反映,打捞上来的小廖的东西都在,除了一台苹果手机。  警察蜀黍表示:这年头没有手机我们照样也可以查通话记录,而且这么大个湖你让我们去捞一个可有可无的小手机,是想干嘛?可是李良居然自己花了2000元雇人去捞手机,还真给他捞着了。  无视李良的举动,警方查看电话清单,发现了一个号码在当天晚上的8点多至9点多给小廖打了3个电话,而这个号码被证实是小廖在用的。难道她自己打给自己?  这时,小廖的父母也赶到了常州,父母完全不能接受好端端的人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于是拒绝在死亡通知书上签字,而李良也表示,希望警方能够找出小廖真正的死因。  于是警方调查的重点,又放到了那个手机号码上,在10号那个手机号码就停机了。根据询问小廖弟弟,警方得知那个手机号之前是放在家里,好像是一个叫周九伟的人在用。周九伟是李良的老乡兼好友,之前曾经在李良家借住过一段时间。  这样一来,难道小廖深夜赴约的对象是周九伟吗?于是警方再次调出当晚9点前后公园附近的监控,终于发现了周九伟打车前往公园的身影,而他离开的时间则是次日凌晨的4点多。那么这7个多小时,周九伟在做什么呢?在证据面前,周九伟承认,他和小廖有婚外情,当晚二人是在公园约会的。可是到11点多,小廖提出要回家了,周就用电动车载她回家,途径那个斜拉吊桥的时候,一时没有控制好方向,二个人连人带车掉到了湖里。他很快游到岸边,却发现小廖浮在湖面上,好像是溺死了。他见小廖死了以后,很是惊慌,于是在岸边坐到天亮才离开。  殊不知本案最大的破绽也就在于此!警察蜀黍测量过人工湖的水深,只有1.45米,虽然湖底有3-5厘米深的淤泥,但一般成年人只要站起来就不可能发生溺水。而小廖身高有160cm,脚踩10cm高的高跟鞋,高跟鞋底部还有和湖底相同成分的淤泥。也就是说明,当时落入湖中时,小廖还曾经站起来过!试问一个170cm的人怎么会被145cm深的水淹死呢?  只有一种可能会让一个170cm的人死在145cm深的水里--那就是她是被人按在水里的。  而当晚,唯一有可能做出这件事的人,只有周九伟。  同时,在对小廖的个人信息进行筛查的时候,警察蜀黍发现,就在小廖死前不久,李良曾经为小廖购买了2份保额共为450w的人身意外险,而据业务员介绍,这其中一份保险在业内被称为“求死险”--也就是为那些从事高危职业的人准备的!小廖无业,又何来的高危呢?业务员还补充,一般人办这个求死险都是作为附属险的,但当时小廖和她丈夫李良来办理的时候,李良坚持只要单独购买这一份。最吊诡的是,李良还背着小廖把这份险的受益人由直系亲属改为了他自己!  更可笑的是,在警方进行调查的时候,李良还跑来向警方要求开具死亡证明。而前几天,要求警察调查清楚妻子死因的人,也正是他自己。  于是,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李周二人带回了局子。很快,一桩精心策划的令人发指的阴谋呈现在了大家的眼前。原来,这一切都是源自于李良的阴谋。  李良曾经是一个网吧老板,有一个妻子和两个儿女,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他欠下了数十万元的巨债,将于2013年6月到期。走投无路的李良在思考后,决定利用骗保的手段套取巨额保费。于是他就构思了一个堪称完美的骗保计划。  首先,由于他的前妻比较聪明,不是一个合适的人选,所以在13年2月他就找借口和她离婚。在李良的计划中,他的牺牲品必须是一个比较爱钱且无脑单纯的女性,利用微信,他很快就用摇一摇功能锁定了在常州打工的小廖,并提出了闪婚的想法。没想到,小廖很快就答应了,于是两人在认识15天后,没办酒,没见家长,就去民政局领了证,并搬到了一起住。  而这时,李良开始故意在小廖面前展示自己为前妻购买的保险,激起小廖的嫉妒心。很快,小廖就要求李良也为自己办理保险,于是两人购买了450w保额的保险。为了让小廖死心塌地的进入他的陷阱,李良还在小廖身上砸下了数万元为她购买金首饰、苹果手机等。  然后,李良的好友兼老乡--周九伟就闪亮登场了。周九伟在常州打工期间一直都靠李良罩着,周认为李良有恩于自己,自己要对他忠诚并且报恩。所以对李是言听计从。李良告诉周,事成之后可以分他20万元保费。出于情感和金钱的双重理由,周答应了李的计划。按照李良的要求,周搬入了李家,并且李还故意让周和小廖独处,让他们两产生感情。很快,小廖就和周发生了婚外情。  案发当晚,周九伟将小廖约到公园见面,小廖还打电话告诉李良自己去练车,想瞒过李良自己出轨的事,却没想到这一切都尽在李良的掌握中--那个公园的斜拉桥的豁口就是一次夫妻二人出游的时候李良发现的。  周九伟和小廖在公园聊到11点多后小廖提出要回家。于是周就在驾车经过斜拉桥时故意撞向豁口,两人落水后都很快站了起来。然后周九伟就趁小廖不注意把她的头摁在水中,很快小廖就死去了。  而在家里的李良也没闲着,半夜时他还故意叫醒小廖弟弟,说要出去找小廖。结果开车到外面的大马路上慢吞吞的挪了20分钟就回家了。第二天下午,在火急火燎的跑去报警。之后警察蜀黍也从保险公司那里得到了录音电话:就在小廖死后没几天,警方还在调查的时候,李良就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要求赔付保费。  犯罪嫌疑人 周九伟。Case 11 完结。  LZ表示对李良这种丧尽天良的畜生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同时周九伟和李良之间的感情真是让人觉得呵呵阿...另外,个人觉得小廖自己也是太鲁莽了。认识15天,一点底细都不了解就敢玩闪婚,现在的年轻人啊。  姑娘们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
LZ开这个帖子最初的目的其实是通过分享这些奇案,让大家知道不管凶手如何掩饰、手法多么离奇,这年头只要警察想查你,你犯下的罪恶就必会受到惩罚。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Case 12 案例12--杀人名单  广西罗城,是一个地处山区,风景秀美的地方。日这天下午,在县城某旅馆内,一名服务员正准备打扫一间房间的卫生,可打开门后,却被眼前的景象给吓得魂飞魄散。只见墙上,地上满是血迹,房间凌乱不堪,最恐怖的是墙角还露出了一个男人的脚。服务员立马报了警。  警方来到现场后,也不禁被屋内的血腥情景给吓到了。这是一个普通的标间,有两张床。屋里到处都是血迹,而且很明显是发生过打斗。而在其中一张床和墙面之间的狭窄空间内,警察蜀黍看到了那双脚的主人-一个倒在血泊中的年轻男子。男子已经死亡,经过法医大大鉴定,死亡时间大概在当天上午11点左右,死因是头后部遭受钝器的多次打击。  更不正常的是,床上居然还有一个手枪的枪套和一排子弹,而手枪却不翼而飞。  在男子身上,警方找到了他的身份证--他是本地人,20多岁,名叫小伍。外围警察随即前往小伍的家中,发现他家里只有爷爷奶奶。爷爷奶奶表示,孙子一般住在镇上,很少回家,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惹到了什么人。  而在旅馆进行调查的警察蜀黍们,却很快发现了一件让他们毛骨悚然的事情--在房间内另外一张床的床和地板之间,居然隐约看到了一双穿着皮鞋的脚!在房间调查的警察蜀黍们马上惊得汗毛直立啊,这不是鬼故事最常见的前景吗。而且也不知道在床下的人是死是活,万一是凶手,他还带着一把枪呢。所以警察蜀黍们悄悄退到外面,武装过后进入房间,将床垫抬起,结果,又一具男尸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也就是说,这个房间内其实有两个死者。  死者身份很快找到--是本地一个商人,名叫谢军,死亡时间大概是上午10点。而经过尸检证实,死者同样也是头部遭到重击死亡,且位置和方向与第一个死者一致,所以排除了两人互殴致死的可能。  而旅馆服务员也表示,事发上午10点多,曾经听到房里传来激烈的响声,他们还曾经去敲过门,而里面很镇定的回复说没事。由此,警方推测,在这个房间内的应该还出现过第三个者。宾馆监控显示,当天9点多,二号死者谢军曾经和一个秃顶男子一起进入该房,而12点34分,一个头戴棒球帽的男子独自离开了房间,根据身材判断,棒球帽男子就是之前的秃顶男。而由于宾馆的登记系统刚好坏了,经理只能证实该棒球帽男子就是开房人,且他总共开了3间房间。  进入房间和离开房间时间刚好能够和两位死者的死亡时间重合,因此,这个棒球帽男子就成为了重要作案嫌疑人。  由于监控模糊,男子的面目无法识别。之后,警方又在事发房间发现了最重要的线索。在事发房间的卫生间的垃圾桶里,警察找到了一叠碎纸片。垃圾桶里面有水,碎纸片经过浸泡,字迹已经相当模糊了。纸片似乎是从一本笔记本中撕下来的,其中一张残缺的纸片上,警方能够辨认出一个名字:老戴,还有他的电话号码。  于是警方迅速联系了老戴,发现他的电话没人接听,而在调取他的个人信息后发现,他居然就是1号死者小伍的父亲!警察蜀黍马上兵分两路,一路人赶往老戴家(也就是小伍奶奶家),另一路把收集到的碎纸片带回局里做烘干拼接处理。  很快,第一张碎纸被警察们拼接了出来。纸片分为两个栏目,第一栏写的是一些准备物品和事项。比如:手枪、铁棒、衣服、鸭舌帽、开3间房等。警察随即联想到,两名死者都是被钝器致死,和纸上写的铁棒吻合。而现场也发现了枪套,也与手枪吻合,而凶手离开时还带着一顶棒球帽!  而第二栏的标题是:“城里客人”,下面写有8个人的电话号码和名字,在每个名字旁边还括号标注了时间。而其中摆在第一第二的分别是谢军(10点)和小伍(11点),而这居然和两位死者死亡时间吻合!排在第三则是老戴的名字(13点)。警察拼出的名单  警察蜀黍忽然就意识到,这其实是一份杀人计划单!上面第一栏很明显是杀人要准备的事物和步骤,而下面的就是凶手要狙杀的对象。那么既然第三个名字是老戴,也就可能意味着他就是凶手的下一个目标,而此时已经马上就是下午5点了,说明他现在也就处在危险之中!  而另一边老戴的家人反映,大概1点左右老戴接了个朋友的电话,就带着猎枪和狗出门了,说是要去附近一座柴火山上打猎,于是接到纸片线索的警方马上前往那座山。那座柴火山地势复杂,树木众多,警方还调来了警犬。很快,他们在山脚下找到了老戴的皮卡车,警犬继续带路往山上,忽然一只土狗窜了出来,经辨认是老戴家的猎狗。于是警犬就跟着猎狗在山中穿行,20分钟后他们在一片灌木丛中找到了老戴的尸体--同样也是头部遭到打击而死。死亡时间大概在3小时前。  而这时候,局里的警察蜀黍终于完成了所有纸片的拼接工作。纸片总共有3张,算上第一张上的8个人外,总共有26个人的名字电话和杀人时间!其中,“城里客人”22人,“乡下客人”4人。乡下客人这一栏下的名字的最后,凶手还留下一句话:“除此以外,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见一个毙一个。”那么,凶手的下一个目标会是谁?警察蜀黍分析,凶手在“乡下客人”那里留下的“见一个毙一个”的字样,显然和乡下客人们之间的仇恨更深。经过调查,发现乡下客人里第一个名字是老戴尸体被发现的柴火山附近的腊洞屯村村主任老许。警察认为,凶手杀完老戴之后,很有可能就近下山去老许那里。于是迅速联络到老许,发现他还安然无恙。根据老许的辨认,乡下客人里的名字都是他们村的人,而跟他们整个村都有仇的人只能是一个叫覃文会的男子。警方随即把监控拍下的照片给他看,发现棒球帽男子就是覃文会。终于,警察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然而覃文会为什么要对这个村的人见一个杀一个呢?  老许说,覃文会是个生意人,这个人平常看上去很老实和蔼,不像是会杀人的。可能是因为村民们之前曾经拔过他的树苗,他就怀恨在心。  锁定嫌疑人后,警察判断,覃文会此时应该还没走远,于是他们迅速封锁了周边公路,并且在村里巡逻,劝说村民尽快回家。而在晚上8点中,柴火山脚忽然传来两声枪响!  大家顺着声音赶去,发现了一个受了轻伤的村民在呼救。村民说他之前在河边电鱼,忽然间一个子弹擦着他耳朵就打过去了。他以为是对方打猎误伤,没想到第二发子弹随即而至。村民隐约看见了一个人影,就冲过去和他搏斗,打斗中那人的枪被他打断了,就跑了。  警方勘查河边现场,发现了一把断了的猎枪,经证实是之前老戴带上山打猎用的,另外还有一把手枪。警察认为,开枪人应该就是覃文会,于是大家就顺着那人逃跑的方向追去。没想到过了一会,带队的派出所所长居然接到了一通电话。电话正是覃文会打来的,他表示他要自首。经过几轮试探,警察蜀黍确定,覃文会不是故意耍诈,在当晚22点,警察在约定的地点逮捕了一天之内连杀3人的罪魁祸首--覃文会。忘记贴杀人名单的期号了:  覃文会到案后,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一个穷凶极恶在一天之内连杀3人的罪犯。  覃文会说,他本来是当地一所小学的高级教师,在2003年后开始承包当地的林地,并发了一笔财。之后他的生意越做越好,这时他的老朋友谢军和老戴表示要入干股。覃文会说着两个人不投资生意却总来找他要分红,让他觉得极其不爽。而后来他的生意遇到一些困境,开始走下坡路,欠了别人好多钱,此时谢戴二人又来向他要钱。而谢戴二人的家属却说,没听说他们生意上的事情,只知道覃文会欠他们钱。而事实的真相到底如何,也随着谢军二人的死不得而知。  事发当天早上,覃文会骗谢军到宾馆说要给他钱,结果趁他不注意用铁棒敲死了他,随后他将谢军的尸体藏于床下,又约来了小伍。在杀小伍的过程中,由于下手轻了,小伍开始和他打了起来,最后也被他制服。而小伍快死的时候服务员听到动静还来询问过,都被覃文会掩饰了过去。之后他赶往老戴家,将他约到山上,在骗老戴挖笋的时候,杀了他并且抢走了他的枪。  杀腊洞屯村民的动机则是,覃文会之前在腊洞屯附近的山上买了片地中桉树。而村民们认为桉树会破坏水资源,双方协商无果后,村民们于是就集体上山把他种下的树苗全部拔了,覃文会因此也损失惨重。  当晚,在杀了3个人后,他心想哪怕能杀一个村民就好,于是在河边对电鱼人发起了攻击,没想到在打斗中失去了猎枪,手枪也丢了。他知道警察可能已经设下重重包围,知道自己跑不掉了,这才打电话投案自首。  更令人咂舌的是,他杀和他无冤无仇的老戴儿子小伍的理由--他认为自己的儿子很懦弱,等他杀了老戴以后怕小伍会来找他儿子的麻烦,所以就老子儿子一起除掉。  Case12至此完结。  总结:LZ对这个案子也有点词穷了。
Case 13 案例13 -- 梦境擒凶  这个案子楼里很多筒子都提到了,楼主刚刚看完,这就开八啦。  2008年6月,吉林省长白山市正是到了舒适宜人的夏季。没想到,就是在长白山脚下附近一个小村庄里,发生了一件大事。  女村民刘晓林向警方反映,在自己家的柴垛底下发现了一件带血的男式迷彩上衣,而刘晓林也认出了这件上衣的主人正是她的邻居,失踪了一周多的张永成。  据刘晓林说,张永成是她卖山货的合伙人,最后一次看到他是在日晚上10点左右,张永成在她家打理完山货后,就离开了她家回去了。之后却再也没有出现过。  警方很快就联系到了张永成远在老家辽宁的姐姐张燕,张燕赶到了长白山,并且用弟弟家的钥匙很顺利的打开了家门。在搜查张永成家的时候,警察也没有发现任何入室抢劫,或者离家出走的情况。由于在迷彩服的前襟上提取到了属于张永成的血液,警方认为,张永成可能是发生了什么意外。  随后警方在张永成和刘晓林家中间的一处沙堆上,发现有许多苍蝇在围绕着。顿时,警察心里就有了不好的预感--苍蝇嗜腐嗜血,很有可能沙堆里会有尸体的存在。于是警察蜀黍小心翼翼地挖开了沙堆,发现沙堆下有许多暗红色类似血迹的物质,并没有尸体。由于血液已经渗透到沙堆内部,很难看出失血量。但这些血被证明也是张永成的。有血,有带血的衣服,那么张永成现在人在何处?他还活着吗?  而没过几天,张燕找到了警察,并说出了一件至今都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事情。  张燕表示,自己做了一个梦,梦到了弟弟张永成说他已经被人杀了,埋在了一个地方。她希望警方能够和她一起去找到那个埋着她弟弟尸体的地方。  尽管警方能够理解张燕焦急痛苦的心情,但他们还是很难相信“托梦”的存在。不过为了安抚张燕,一行人还是跟着张燕走了。蹊跷的是,张燕从来没有来过长白山,路上是各种灌木丛和分叉路,可她在带路的时候没有丝毫迟疑。走了一会,来到了一处人迹罕至的空地上。这里离铁道有20米的距离,是个“无人区”。张燕表示她弟弟就埋在了这里。  警方半信半疑地开始打量着现场,然而,让他们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一位眼尖的警察蜀黍很快就发现,在大部分白色沙土的空地上,有一块地方似乎土色泛黑,像是被人翻动过。  难道张永成真的被埋在这里吗?于是警察蜀黍就甩开膀子开始大挖特挖。挖了2米多深之后,一具男尸赫然出现在他们眼前!经过辨认,死者就是张永成,他还穿着那条和上衣一套的迷彩裤。而他身上的伤痕总共多大13处,均为刀伤,有一刀直刺心脏。可见凶手对张永成有着极深的怨念,泄愤的倾向非常明显。而从照片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埋尸地附近没有任何有人经过或是打斗的痕迹。  据此,警方开始排查张永成在村里是否有任何仇家。  这里有几个细节请大家注意。  1.挖一个深达2米多的坑,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件极其消耗体力的事情,而且挖的越深,土也就越难抛出,更何况是在一片漆黑的晚上呢?  2.张永成身高183,体重100公斤,埋尸地又没有打斗的痕迹,凶手又是怎么把这么一个健壮的男子带到这么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的?  3.沙土空地周围没有任何一点脚印或是车轮的痕迹,而沙地上的印记一般没有10天半个月是不会掉的。这说明凶手一定曾经专门清理过现场。  同时,警察表示张永成的姐姐在案发之前连辽宁老家的乡镇都没出过,怎么会如此清楚她弟弟埋尸的地方呢?会不会是有人杀了她弟弟告诉了她,然后她良心不安来假装托梦呢? 调查了一圈,警方没有发现村里任何人和张燕认识。  接着,一条重要的线索很快就传到了警察蜀黍的耳朵里。村里很多人说,张永成的山货合伙人刘晓林和他关系暧昧。而刘晓林是一个有夫之妇,她的丈夫顾大海是一个铁道维护工,常年不在家。而刘晓林家门口发现的血衣和不远处的带血沙堆,似乎也将矛头指向了他们家。  经过排查,刘晓林在当晚没有作案时间,但刘晓林的丈夫却不在家。他说自己在单位值班,不过没有任何人能够佐证。难道说顾大海是发现了妻子和张永成之间的暧昧关系而一怒之下杀了他并埋尸吗?  同时,在村民中的走访中,警察还发现,原来张永成不是唯一一个和刘晓林有私情的人。刘晓林的前任山货合伙人-韩志刚也曾经和刘晓林之间传过绯闻。并且根据刘晓林的说法,韩志刚这个人极其有占有欲,就是传说中的霸道“土匪”那种--你跟了我就不许跟别人。 刘晓林没有要和顾大海离婚的想法,韩志刚为此还常常趁顾大海在家的时候跑去找刘晓林,刘感到烦不胜烦,后来就转而和张永成合伙了,对此韩志刚还来警告过刘晓林。  6月11日张永成失踪的当晚,韩志刚的弟弟表示曾经在10点多看见过他哥哥,人的确在家。但奇怪的是,在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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