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一次性工伤医疗工伤伤残补助金怎么算和一次性伤残就业工伤伤残补助金怎么算都由谁支付?在什么时间内支付?在线等,谢谢各位

请问2016年北京市关于职工工伤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谁支付?支付标准是什么?_百度知道
请问2016年北京市关于职工工伤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谁支付?支付标准是什么?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是现行有效的吗?
第三十六条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收回《工伤证》并交至经办机构,办理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
(一)工伤职...
我有更好的答案
1:本办法现行有效,并没有任何新的规定出台或者说明令废止。2:对于,职工工伤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北京地区的实施条例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如果是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单位支付。如果不是,请看北京地区实施条例的第十条的规定。3:至于标准,你所问的问题里面本身就有体现
关于员工工伤涉及的什么费用是由公司承担的?比如统筹地区内就医产生的交通费、餐费、护理费等是公司承担吗?北京地方标准是多少?是否只要是工伤,单位都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一般情况,除非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之外,任何情况都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只不过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经济赔偿金。如果符合工伤条件,应当按以下规定赔偿1: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2;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发放。 3:相关法律:《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因《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没有规定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相关工伤待遇。原来《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有明确规定,但已废止。现工伤相关待遇已由另外的《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工发〔号,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实际上是由《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 + 《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两者组成。
1条折叠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工伤后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发放顺序和发放者是谁赔偿金会相应高点吗?--在线法律咨询|律师365(64365.com)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
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工伤后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发放顺序和发放者是谁赔偿金会相应高点吗?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1分钟提交法律咨询 2000多位 信得过的好律师 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浙江 杭州|解答问题:36327条
6级为: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保留每月可以领取为本人工资的60%,若,计算为: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52个月的职工平均工资。7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本人工资、关系后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0个月的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在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支付。
相关法律咨询
我2009年工伤,伤残签定为十级,今年2016年合同到期,单位不在留用,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还能拿到吗
可以主张的,、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若当时没有主张,可主张。建议及时主张
我刚领取十级一次伤残伤残补助金,请问:现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领取吗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有基金支付,两样都能享有。
外来人员05年在上海私营厂受了七级伤残工伤,当时缴的是综合保险,己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万元,现在该厂关闭合同终止了,请问有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您因为被鉴定为七级的,后,您可以从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关注此问题的人还看了
相关法律知识
周边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
更多惊喜等着您!
立即提问、免费短信回复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
400-64365-6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常见问题
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
1192律师在线
3128今日解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中的上年度职工工资是指什么时候_百度知道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中的上年度职工工资是指什么时候
请问到底是按解除劳动关系时的来计算还是发生工伤事故时来计算啊?
我有更好的答案
是按照起诉时,受理法院的上年度标准来算。如果没有涉诉,就按照受到工伤事故之前12个月的你的平均工资。有工资单或者工资卡的容易计算。如果难举证或计算,就按照你所在地区离你事故发生最近的统计数据的平均工资来算。比如你是12年底出的事故,解除劳动关系是在13年,那么此时13年的数据肯定还没出来,就按12年在计算的数据来计算
谢谢您了,发生事故是在20年前了,当时厂里说先工作着,就一直到破产为止也没提这个事了,现在改制了买断了我们才申请这个补助,不过企业是08年破产的,但是每月只发几百元的生活费,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直到11年改制才进行了买断,那请问这个工资标准的时间应该是哪一年呢,08还是11啊?发生事故是在20年前了,当时厂里说先工作着,就一直到破产为止也没提这个事了,现在改制了买断了我们才申请这个补助
采纳率:44%
来自团队: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要这么说20年前的事故要按20年前的标准来算了?还是按伤残认定的时间?那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和补助标准还有关系么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这是解除关系时应得的补助。不管你辞职,还是人家辞退你必须有的。以社平工资为基数计算,很高的。对应的伤残级别标准不同。请对照《工伤保险条例》。前者由单位支付,后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谢谢您了,不过企业是08年破产的,但是每月只发几百元的生活费,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直到11年改制才进行了买断,那请问这个社平工资的时间应该是哪一年呢?
买断的当年就应支付这些费用的,以上年社平计算,即2010年社平为基数。
嗯 请问有什么法律规定能让我们和厂里理论的么 谢谢您啦
1、买断时的协议,证明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以及中止关系的时间;2、残疾证。依据: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向单位所在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解除劳动关系时上年度
请问 有法律上的明文规定么 要涉及到和他们争论希望有些书面的东西 谢谢您啦
工伤保险条例上有
其他1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伤残就业补助金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受伤前还是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江珍来律师 - 110法律咨询网
&&热门省份:
我的位置: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受伤前还是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发布日期:&&& 作者:
第六十六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没有异议的,按照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劳动者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但是如果劳动者再工作五年才离职,可能其离职前的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就可能高于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那么这种情况怎么样去计算其标准呢?根据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五条 计发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指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缴费工资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应该是按照离职时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其中,大家认真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六十六条的规定,即受伤前的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低于解除劳动合同(即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按照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离职时当地平均工资的60%的,按照离职时当地平均工资的60%的基数计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无锡推荐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工伤离职后伤残补助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