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网贷平台问题。

48小时排行网贷陷入“信任危机” ?这样的网贷平台快避开
近期,网贷行业陷入了“信任危机”——暴雷潮不断、监管延期、投资人失去信心等,甚至不少悲观论点认为“网贷不行了”。近日,监管发声,称将在1到2年内完成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将化解存量风险,初步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制度体系。监管的发生无疑给了行业一针强心剂。大多数业内人士均认为此次行业风险有被夸大之嫌,并倡导投资人分清真伪P2P平台,为行业正名。■新快报记者 许莉芸 实习生 陈紫娴信心不足 网贷成交量、投资人数双降仅在7月的第一周,杭州地区就有十余家网贷平台被警方经侦立案。根据杭州地区警方通报,惠盈理财涉嫌非法集资、人人爱家金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银票网实控人涉嫌非法集资均已立案。不断有平台暴雷,投资人对网贷行业的信心也在下降。网贷之家数据显示, 2018年6月P2P网贷行业的成交量为1757.23亿元,环比5月下降3.8%,同比下降了28.42%。此外,6月活跃投资人和借款人数量双双下降,分别为408.37万人、435.2万人,其中投资人数环比下降1.95%,借款人数下降0.32%。“7月7日到10日,我们的成交量下降了20%左右,投资人的信心或多或少受到了影响,”深圳某网贷平台负责人说。为了稳定投资人,上周不少网贷平台如人人聚财、万盈金融等进行了投资人的在线直播见面会。融道网·生菜金融创始人、董事长周汉对新快报记者表示,去年7月份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就定下了金融工作“回归本源、强化监管”的原则和“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两大任务,强监管和防风险成为今年金融业的主基调。人人聚财CEO许建文也对新快报记者表示,“不少网贷平台是上市公司旗下或者借款人是上市公司,股市的震荡对于这些企业有很大影响,如股东质押比例高、资金流动性变差,因此波及网贷平台。” 行业风险被夸大 投资者风险教育正当时事实上,无论从成交额还是投资人数来看,问题平台绝非行业主流。据网贷之家统计,截至2018年6月底,问题平台历史累计涉及的投资人数约为69.9万人(不考虑去重情况),占总投资人数的比例约为3.9%,涉及贷款余额约为417.5亿元,占2018年6月底行业贷款余额的比例约为3.2%。“在监管限制规模严控增量环境下,网贷投资人和借款人仍然每月均达到了400多万人,说明网贷的市场需求是存在的,无论是借款需求还是投资需求。” 你我贷创始人严定贵对新快报记者说,只是目前一些伪P2P平台在“浑水摸鱼”,这类平台一旦暴雷,不仅该平台上的投资人血本无归,也会造成其他投资人的恐慌。而正常P2P网贷平台一旦出现逾期问题,后期通过催收、资产处置等,投资人是可以获得部分补偿的。目前,加强网贷投资者风险教育已经成为当务之急。点牛金融董事长曾而新对新快报记者表示,投资者风险教育,离不开监管、平台及投资者自身的共同努力。对于平台来说,首先要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方便投资者识别项目的风险;其次要通过投资人见面会、平台官网、微信群等多渠道宣传投资风险知识,并在官网显著位置进行风险警示。最后,在投资人进行投资操作、投资确认时,要进行“风险提示”跳转,由投资者最后确认,并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意愿承担相应的风险。理财农场联合创始人兼总经理郑伟博也表示,网贷行业也应该建立合格投资人制度,“由于网贷行业投资门槛较低,投资人年龄、阶层跨度大,投资风险的承受能力没有进一步做筛选和甄别,因此对于行业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极其敏感。”菜鸟理财创始人及CEO洪佳彪也表示,在整个行业去伪存真的过程中,大量的不合规平台用一次次的暴雷给广大投资者上一堂直接痛心的“破刚兑”课。他依旧看好网贷行业的潜力,“P2P行业之所以能在互联网金融浪潮的推动下获得如此快速的发展,背后的根本原因就是我国大量新兴的中产阶层,需要一种更好的投资理财方式来帮助自己跑赢通胀。”许建文还表示,对于投资人而言,要分清楚成交额和待收金额的概念,成交额指的是平台所有成交量,待收金额则是指投资人在平台投资成功后还未收回来的本金和对应的利息。“很多暴雷平台被报道称有几百亿,造成了投资人之间的恐慌情绪,实际上目前暴雷的平台待收多是几亿、十几亿。”避雷小心! 这些网贷平台要谨慎投资!1 民营系的新平台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6月份的80家停业及问题平台中有70家为民营系平台,占比达到87.5%。对此,网贷之家研究员王海梅表示,这些民营系平台实力较弱,运营能力不足,在运营成本和合规成本不断上升的情况下无法继续运营而惨遭“淘汰”。此外,日后上线的平台有37家宣布停业或出现问题,占6月停业及问题平台总数的46.25%。金融业务具有滞后性,新上线平台往往未经历一个完整周期,实力待检。而且57号文已经表示,对于日后新设的网贷平台,本次网贷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因此,王海梅也表示,此类平台出现问题的概率也会高一些。2 合规进程慢、未上存管的平台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在6月出现停业及问题平台中,83.75%的平台未上线银行存管系统,合规进度慢,并且不少平台信披状况普遍较差,特别是项目信息披露极差,无法获取底层资产情况。王海梅表示,投资人对于透明度差,无法获取底层资产的关键信息、合规进度极其缓慢的平台应保持警惕。但这并不表示上线银行存管的平台一定安全,王海梅提醒,投资人需认清银行存管的本质,不要盲目信奉银行存管,也要识别“双系统”。3 高返平台及线下理财平台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2018年6月共有63家问题平台,其中不少为高返平台,如唐小僧、联璧金融等。部分“羊毛”平台年化收益率高得惊人,如小诸葛网贷年化收益率达到83.52%,而萌芽金服投资10000元,月返现800元,年化收益率更是超100%。王海梅表示,如果平台长期采用高返活动来提升平台人气,则说明平台运营其实已很不健康,需要依靠羊毛党支撑,长此以往,平台很难承受如此高额的成本,资金链断裂是必然事件。曾而新也表示,投资人千万不要“唯高息论”。选择平台时也不要随意听从所谓的经验之谈,以免陷入“从众危机”。据网贷之家统计6月出现的63家问题平台中至少3家有线下理财公司。王海梅表示,线下理财公司业务隐蔽性较强、信息高度不透明、资金流向不明,很难进行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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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益投网贷
  如今网贷行业正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行业正在逐步向良性化发展。但是问题平台的数量依据庞大,投资人仍然需要保持谨慎的态度。小编认为有必要在这里向广大投资人普及一下另类的网贷知识:网贷问题平台都有那些死法?
  第一、诈骗跑路――自杀式
  诈骗跑路是属于自杀式死亡,圈钱之后便自我消亡。网贷行业中有一些平台本着不良的居心进入网贷行业,目的在通过诈骗来来圈钱,而不是提供良好服务获得可持续发展。诈骗跑路平台常用的手法是以贴着“高息”、“短期标”的标签迅速入场p2p网贷行业,然后通过发布大量假标吸收资金后便“跑路”。这一类平台的主要特点是存活时间不久,一般存活时间为1个星期至1个月。因为诈骗平台的目标十分明确,一旦在短期内圈到大量的钱,即刻跑路。
  第二、非法集资――自生自灭式
  近期公布的p2p网贷平台宣判结果,其中“中宝投资”被判为非法集资罪。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批准的,以获得未来回报为目的,诱使社会公众提供资金投资的行为。非法集资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借款人借助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如果P2P网贷平台对于借款人的借款金额和出借人数不加控制,就可能成为借款人非法集资犯罪的工具。第二种是P2P网贷平台自金,平台为了维持自身经营,通过发布假标、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来非法集资。第三种是P2P网贷平台自己归集资金用于投资,成为一种准金融中介。无论是那种形式,只要是具有非法集资性质的平台最终都会走向灭亡。
  第三、资金链断裂――挖坑式
  出现资金链断裂其实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最常见原因就是借款人逾期严重,当坏账率居高不下、当逾期的金额过大,平台又无法兜底的时候,资金链断裂自然就出现了。另外如果平台拆标严重,后期会陷入以及旧还新的恶性循环,最终产生资金链断裂。有的平台本身就是个庞氏骗局,早已出现了资金链断裂,挖好了坑就等着投资人跳进来。典型的代表是“东方”, 2014年限制提款后,公司老板跑路,后来老板向深圳警方自首。该网贷平台的投资人等待收回的款项过亿元。
  第四、风控机制不健全――意外式死亡
  一个平台的风控水平对于网贷业务的运营至关重要,如果一个平台的风控机制不健全,最终可能会引发经营风险。有些网贷平台为了扩展业务和增加盈利,不惜采取高风险的交易模式。有的网贷平台为了获得较高的利润差,不顾风险投资单体项目过大。曾有这样一家平台挂出了很多标的,其实这些标的都是来自一个船企,船企愿意付出较高的利息。而结果是船企除了问题,该网贷平台限制提款,慢慢等待船企货款。
  第五、网络安全出问题――最猝不及防的死法
  网络安全问题也是网贷行业的热门话题之一,p2p网贷理财以互联网作为载体,虽然给客户带来了方便,但是也存在一定的网络安全隐患。2014年就发生过轰动一时的网络黑洞事件:当时黑客利用晓风网贷系统的技术漏洞,攻破了使用该系统的一百多家p2p网贷公司。被攻击的部分公司损失惨重,其中20多家平台出现技术性倒闭。这样的教训是深刻的,一旦被黑客利用了网络漏洞,网络安全事故是猝不及防的,后果页不堪设想的。
  第六、经营不善――最自然的死法
  网贷行业在面临整改和转型,网贷竞争激烈,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新的平台加入,也会有更多的平台被淘汰掉。如果网贷平台经营不善,倒闭是自然的,因此由于经营不善而导致的平台倒闭的死法又叫做最自然的一种死法。
  P2p网贷行业本身就属于,也是需要强大的金融技术作为支撑的。有些平台高管根本没有一个是金融背景的,也没有做详细的金融分析,就贸然进场了。由于缺乏专业的人才,平台借贷关系处理不好,平台最终会走向倒闭。另外有的网贷平台缺乏技术人员,出现网络系统漏洞时,并没有及时发现并修补,由于技术危机而倒闭的平台也不少见。
  第七、过度营销―最做的死法
  随着p2p网贷理财逐渐成为一种新兴的理财方式,互联网上关于网贷的广告铺天盖地。广告本身是可以提高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的,对于增加p2p网贷平台的客源也是有帮助的,但是如果网贷平台没有对自身做一个准确的定位,而是盲目的进行广告投放,过于迷信广告带的效果,这样的平台在后期很可能会面临资金的瓶颈期。如果是大平台也就无所谓了,但是如果是小平台呢,小平台根本烧不起。过度的营销战术并不适合每一平台,想要通过打响广告来获取客源之前,一定要先掂量掂量自身的资金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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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祝玉婷&RF1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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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备案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几个问题
肖飒 | 大成律师事务所
本文共1997字,预计阅读时间40秒身在北京,参评《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似乎有点违反明哲保身的“生存智慧”。但是,作为互金老兵,如果预见到实际问题而不提示风险,那就是对行业的不负责任,因此,还是要直言相劝,仅供参考。
网贷备案是实操问题,比咱们谈理论,聊沙盒等宏观问题要细致、繁琐、耐烦。
如果我们采取写意画一样的泼墨手法,只关注大方向,不重视细节进行区分定性,也许实践中会出现各种问题。
网贷备案还是要采取工笔画的风格,每一步都有规矩,每个流程都井井有条,才能真实践行“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核心价值观。
未来备案实践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详情如下:
1.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范围应遵循上位规则
实践中,我们发现“网络借贷”有被扩大解释的倾向,有些单位、企业并非P2P,不应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的主体身份进行备案。
意见稿第二条[适用范围及释义]:
本办法所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
意见稿第一条[依据及目的]明确载明其所依据的“上位法”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查看银监会官网,我们可以发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官方立法解释为:
《办法》落实了《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规定网络借贷是指个人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即大众熟知的P2P个体网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范。
可以确定,“上位法”语境下的“网络借贷”是民间借贷。
而民间借贷,相关司法解释已经明确,不包括金融机构放贷行为。
因此,一些协助金融机构放贷,为其提供服务的机构,不宜定位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
不能因为他们类似网络借贷,就不加区分下发整改通知,要求收集各类数据,把他们当作P2P进行高度警惕。
2. 委托外部中介或聘请外部专业人员,谨防公民信息泄露
诚然,政府部门的编制是有限的,管理事务是复杂多样的,委托和聘请外部专业人员可以提高行政效率,无可厚非。
但是,我们应当注意,不能把口子放得太宽,委托和聘请的人员仅从事专业性工作,而非从事直接管理性工作,否则,容易出现权钱交易的倾向(不是我们不相信同志,而是要防微杜渐),一定要制定工作流程和步骤,最终由国家工作人员做出决策和发布消息。
另外,曾有风控总监的吐槽,有陌生公司打着监管机构名头来对接系统,拿数据。
如果备案中存在外聘数据公司,这些公司是否有相应资质,采集人员是否做了风险隔离和利益冲突考察,应当引起大家重视。
今年6月1日我国《网络安全法》出台结合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交换公民个人信息数据等行为作了近乎严苛的规定,如果备案机关、监管机构在无意中给了一些人接触他人数据的机会,而不慎外泄或出售,可能会引发重大责任事件,不得不防,必须严格审查。
虽然区块链等技术可以部分解决问题,但是,对于数据脱敏的要求,国家标准也在酝酿变化。
另外,区块链自身的重大风险是:没有最后一道手动阀门,只能眼睁睁看着洪水滔天,也请相应同志重视。
3. 公司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一致,很难
高房价,高租金,压低企业运营成本是企业生存的基石,加上一些历史原因,企业经营地与注册地不一致的情况在其他行业也比比皆是。
如果我们强令企业经营地全部放在注册地,只能让这个条款架空。
最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之所以如是约定,无非是在现场检查或出现风险事件时能找到人,但是,如果真的出现风险事件,也就根本找不到人了。
还记得摩码大厦23楼的案例吗?某网贷机构号称在此营业,也注册在此,结果,人家大厦就木有这个楼层。
因此,单纯推行经营地与注册地一致,收效甚微,但对企业的负累却是巨大的,建议慎重考虑。
4. 行业不良行为名单和惩戒,归口自律组织更宜
网络借贷属于互联网金融范畴,国家层面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该协会还设有网贷委员会、惩戒委员会、申诉委员会,如果存在不良行为,如不正当竞争行为,还可以归口该协会的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出具评估意见和惩戒建议。
如果直接由行政机关进行约束和惩戒,容易让事情没有回还余地,直接影响平台上金融消费者的信心和投资决策。
加之,自律组织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内的各种国家标准,参与制定,更为熟悉,进行惩戒和申诉更具便利性,也节约了行政成本。
综上,网贷备案对一家P2P公司非常关键,在互联网金融风险暴露的当下,高度警惕是正确的。
但我们建议监管机构在实际操作中,更细致、更谨慎,做好区分工作,恪尽职守,为维护金融消费者的权利做出更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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