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光山县地图新官不理旧事、不认旧帐,8年拒不解决旧城棚改、道路占压和出让土地上房屋的补偿安置咋办?

  河南省光山县新官不理旧事 八年不履道路占压补偿安置  八年不履无偿征收土地上房屋补偿  八年不履出让宗地上房屋补偿安置  八年不履棚改政策还收赚218万元  八年不履行不作为的行政赔偿职责  六位老人含恨九泉活着的生不如死  请不作为的庸官副县长詹军引咎辞职  光山的干部作风历来就左,缺少为民情怀,1959年信阳事件是全国典型,而光山又是信阳典型,浮夸恶果全国最严重,往事不堪回首?现在中办扶贫住督光山,就是务实督左真心为民真脱贫,把光山当做全国扶贫攻坚的典型和缩影,成效待实践检验!历史评说!  一、光山县政府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棚改原则和棚改程序、棚改手续,于日批准光山正大街南边曹德新13房(1483.67平方米)29户为“第一期棚改”,北边刘峰80户为“第二棚改”(详见规划平面图和第六条说明)。  1、光山县政府批准实施的第一期曹德新29户棚改应该及时兑现落实各项棚改优惠政策而至今8年新官不理旧事,没有兑现。  (1)棚改群众的棚改材料在办建房规划手续时全部都交给了政府相关部门,不往上申报棚改、上面没批是县政府保障办失职,与29户棚改户无关,分管副县长詹军不讲诚信,仗势欺人,没有好处不办事,对原领导批准实施的棚改推拖、搪塞、拒不认帐,8年不兑现落实棚改优惠政策。  (2)2010年光山县向省、市申报三块棚改,就有正大街(可在省、市、县住房保障办查当年光山县申报的棚改名单便知),后来县保障办滥用职权把正大街的棚改计划挪到其他不是棚户区的地方,对正大街棚改优惠政策没有兑现落实。  (3)2010年申报联合棚改和交款时:  A、当时县政府及各部门的领导都说曹德新29户是“棚改”而不是“个人联建”并按“棚改审批程序”办理了所有手续(建房申请、规划公示、规划图批准和建房审批、土地出让、发改委立项等都按棚户区改造进行),交纳218万元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办齐了所有证件手续而8年不能建设。  B、可等29户要求兑现落实棚改优惠政策时,后来和现在的有些领导(没有为民情怀,新官不认旧帐、不理旧事、不为政府和群众负责、旧城棚改无人问……推拖)又说曹德新29户是“个人联建”不是“棚改”(领导前后矛盾、政府不讲城信),从29户头上收赚218万元后,拖延至今8年不兑现落实棚改政策。  全国若都象光山这样棚改,财政不仅不用出钱,政府不用安置补偿,而且还能从棚改户头上收刮、赚钱?能行的通吗?  2、规划北边刘峰80户为“第二期棚改”而8年又不实施棚改,造成房屋毁损(见现场和照片)、无房居住且影响“县城提质”和形象及众人的生命、消防、财产安全。若是上级领导看到也会心寒和关心弱势群体,要求尽快解决?  二、规划图上包括“分步实施”的“南、北一、二两期棚改规划”:其中南边曹德新29户第一期棚改规划中又包括“两个批准实施的规划”:一是正大街等三条公共“道路拓宽规划”(占压632.95平方米门面房);二是被围中间的850.67平方米的“棚改建设规划”。  1、规划、批准该处正大街等三条公共道路拓宽是光山县政府实施《光山县城总体规划(2006——2020)》的行政行为,不是曹德新29户的职责,政府应该履行对道路占压632.95平方米旧门面房屋的“补偿安置拆迁”职责。  2、光山县政府至今8年不履行已批准的“道路拓宽规划的“实施和补偿安置拆迁”职责,造成中间被批准的曹德新29户“棚改建设规划”办齐所有建房手续后8年无法实施。棚改户损失沉重,心急如焚。  全国如果都象光山这样不作为、懒政,修路占压的土地由政府无偿征收,占压的房屋不补偿安置,由群众无偿拆除,能行的通吗?  三、2010年光山县国土局按道路拓宽占压和棚改规划图,将曹德新13处房1483.67平方米国有土地(上有房屋)全部进行无偿征收(13处房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全部被无偿收缴注销,等于对无偿征收国有土地上1483.67平方米旧门面房进行了征收),632.95平方米用于道路拓宽,850.67平方米用于土地出让棚改。可政府至今8年不作为,不按国务院(1990)55号令第47条规定“对无偿征收国有土地上1483.67平方米旧门面房进行适当(市场价)补偿”。  四、日,光山县政府按棚改程序和“五通一平”、“一级商住”用地条件及评估价格与曹德新13处房户签订了《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自己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宅基用地又被迫按棚改出钱买一次),但光山县政府出让前和出让后至今8年都没有按土地出条件对出让宗地上原850.67平方米旧门面房和出让宗地外道路占压632.95平方米旧门面房履行“补偿安置拆迁”和“交地”的法定职责义务,致曹德新29户交了土地出让金后至今8年不能按“五通一平”和“一级商住”出让用地条件得到受让“净用”宗地。造成:  1、8年无土地建设和施工场地;  2、四周水、电、路等被道路占压房屋所围、阻,公共基础设施没有配套、也无法配套建设,更无法行成“五通一平”和“一级商住”用地条件。  3、光山县政府8年不仅不按出让用地条件向受让人交付出让宗地,而且还拒不依法、依约按“出让金总额的日千分之一”向受让人赔偿近2000万元的滞纳金。  4、依法、依《土地合同》约定土地使用年限(商用40年,住宅70年)从实际交地之日算起(8年没交地不能算用地时间)。  5、光山县政府也拒不依法履行8年不履行“补偿安置”和“交付宗地”职责的赔偿责任。  五、2014年9月县委书记刘勇签批的落实意见,2015年6月副县长詹军和12月县长王建平等签批同意《会商会意见》、《法制办三条解决意见》,4年又不作为、推拖不落实。  六、光山县政府事多,领导也确有难处。但棚改群众更难,也承担不了政府的职责。光山县政府8年不作为、不履行补偿安置和赔偿职责,已致曹德新、刘峰等50余户“制贫、返贫”,漂流在外、无房居住、债台高筑、生不如死。  七、分管副县长詹军,依仗权势,欺压群众,两眼向上,只想升官、发财,没有为民情怀,是光山“巨无霸”。书记、县长的话不听,批示的意见拒不执行,群众的事8年拖着不办,把职权当做个人拉关系、升官发财的工具,不作为或乱作为。致其分管下面的部分人员效仿、推诿扯皮,也不作为、不担责、不为民办事。  致其分管的房管、土地、经济实用房、棚户区改造等乱象丛生。棚改,政府不愿担责、不愿触及矛盾,又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不作为、不敢主导,找社会人员替政府担责、主导。真正的正大街棚户区得不到棚改和优惠政策,而不是棚户区的又弄虚作假上报套取国家棚改资金。光山县政府不仅不补偿棚改户安置房、不支持、不投入棚改资金,而且该返还的土地出让金、该兑现的棚改补贴资金,不知何故?还压着久拖不给,逼得光山秀水蓝湾等棚改区都被迫举债被高息拖垮,无钱建设,几百户棚改群众多年得不到政府棚改安置房被迫多次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棚改牵头人甘从高、李扬替光山政府履行棚改户的补偿安置职责,反而还被光山县政府“以非法集资”当着平息棚改群众怨气的替罪羊分别被判5年和2年有期徒刑,心寒啦?光山棚改政府不履责、不担责?棚改乱象、损民利益、真正的罪魁祸首是谁?光山的土地出让和经济保障房存在的问题更为严重,请上级纪监委明查。解救棚改群众于水火!  综上,光山县政府棚改懒政8年不作为,没有为民请怀,成为不履责的全国典型和“钉子政府”。请上级纪监委责令不作为,乱作为,不为民办事的庸官詹军引咎辞职!让务实为民、有担当的好官来造福光山。  光山县正大街棚改区刘玉莲等109户  光山县秀水蓝湾棚改区甘从高187户  日
主帖获得的天涯分:0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河南光山县新官不理旧事,8年不解决棚改、道路占压、无偿征收和出让土地上房屋的“补偿安置”和“交地”_百度知道
河南光山县新官不理旧事,8年不解决棚改、道路占压、无偿征收和出让土地上房屋的“补偿安置”和“交地”
我有更好的答案
这个很明显是行政不作为,这个官员不告他不会给你解决的,只有告他有危机感了,事情才有可以能会解决,现在好多的官员多是很腐败,告单位多没什么效果,即使告赢了,也会没法解决,因为你说他们新官不理旧事,说明他们很不负责的,要选对目标,告个人这才有效果,不解决绝不放弃,这样才会成功。
采纳率:100%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河南省光山县房价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