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强行代收没有设立工会设立组织的企业工会设立费是否违法?

工会经费强制缴纳争议_万里无云_新浪博客
工会经费强制缴纳争议
近年来,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已经逐渐在各省市“落地”。企业在地税申报税务时会自动生成一笔应该缴纳的工会经费,为所有职工收入的2%。最早实行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域为湖南、湖北两省,2005年就颁布省级地税文件。但是各省进程不同,广东省2013年才开始实行这一政策。
在工会经费充裕的同时,不少企业对于这一强制缴纳的费用感到不解,认为这是工会敛财的手段。争议的焦点是“建会筹备金”。所有实施地税代收的地区规定,无论是否成立工会,所有企业都必须缴纳企业员工总工资2%的经费,区别仅仅是费用名称的不同,没有成立工会的企业是上缴“建会筹备金”。
除去建会筹备金的问题外,其他诟病还包括“工会经费为什么由企业缴纳”以及“凭什么不缴纳工会经费会被地税而非工会惩罚”等等。
从地方的摸索开始
海南省总工会的退休干部杨再学(化名)回忆,改革开放后,工会一直难以养活自己。虽然50年代《工会法》就规定企业需要缴纳工会经费,但是工作难以开展。1990年代甚至无法靠收缴的工会会费发放工会部门员工的工资。
据了解,当时除了国有企业,包括行政单位都不自觉缴纳工会会费,工会以前的大量工作是去催缴工会经费,而且收效甚微。陈若林刚接手工会主席的时候,工会经费只有十多万元留用地方工会,其中大多数是机关缴纳,企业几乎一概不交,发催缴通知也没人理睬。工会在一年工作中,经费捉襟见肘,必须要依靠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
中华全国总工会(下称“全总”)前法律工作部副部长谢良敏告诉记者,地税代收并非“全总”自上而下的意志,而是地方自行摸索收缴经费的经验。虽然很多地方开始实施地税代收,但是仍然有不少地方没有采用这一方式,各地地税代收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在摸索期中,就规律而言,工会经费不足的地方更加积极地推动和地税的合作。广东2013年才开始展开地税代收。究其原因,广东一向外企多,法律意识相对较高,缴纳的状况一直很好。“我们与广东省总工会交流时,他们总是自豪的表示不需要搞地税代收,因为钱已经多得用不完了。”杨再学告诉记者。
在中国,除了工会经费外,地方很多“费”都采取搭车的方式征收,比如燃油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也通过地税代收,这些代收也没有国家层面的专门立法。国家级的指导法规为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收费项目管理通知》,第二条规定:“税务机关只能代收法律法规设定、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和批准权限设定的收费项目”。
同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指出:“对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没有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而在税前扣除的,税务部门按照现行税收有关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调整,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不过上述国家层面的文件也仅仅是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税务部门的协议,接下来就是各省和地方地税出台的通知。因此,地税代收所依据的法规层次低是一大“弱点”。陈若林表示,这看似是工会和税务部门的协议,但是都经过中央办公厅或者地方办公厅的审批,代表整个政府的声音。
鼓起来的钱袋子
陈若林表示,工会找地税帮忙也是迫不得已,如果企业都按照法律规定直接向工会缴纳会费,那么工会所得要高于通过地税代收。地税在代收时会获取7%的手续费,国库分账也会提取1%,剩下的部分才属于工会。
即便地税能够抽取手续费,地税也不见得愿意“帮忙”,杨再学表示,海南耗时8年左右,各县市才基本实现地税代收。毕竟这一举措会给地税增加工作量。“地税过去来钱容易,看不上这7%。”
据了解,一些县城一年的工会会费不过几十万,为了几万元的手续费,地税需要在前台新设一条线来服务,包括审核、申报、入库和汇总等等,因此积极性不高。工业企业多的地方地税相对积极一些。过去工会主席无权无钱,其他部门领导不愿理睬。
陈若林透露,现在地方省市的工会主席多由地方人大正、副主任担任。由于财政局、地税局等很多部门的决定需要人大通过,因此工会主席能够“撼动”这些部门领导。人大干部担任工会主席后,很快能把地税、财政等多个部门领导招来,布置“任务”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拿下。
在代收的具体内容上,各个地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区别。陈若林所在县某地税负责代收工会会费的员工表示,地税代收制度初实行时,将工会会费的缴纳和发票关联,如果企业不缴纳工会经费,那么企业将得不到税务局的发票,无法做生意。在这一严厉的规定下,当时几乎所有企业不得不缴纳工会经费。
这种做法虽然严厉而且效果好,但是遭到企业的强烈反对,不久后工会会费就与发票脱钩,改成企业自行申报。即便如此,现在通过地税代收后,陈若林所在县一年企业缴纳的会费总额超过了600万元,除去该上缴省级总工会的部分后,地方工会仍然有200万元的经费。毫无疑问,工会的钱袋子鼓了起来。
杨再学表示,越来越多地方希望通过地税代收来收缴工会经费,就连以前“笑话”其他省市的广东也明白,虽然他们的钱够用,但是如果实施地税代收,即便缴纳手续费,总额仍然会远远高于过去。他认为,有些地方没有实施地税代收并非因为工会财务状况好,不过是地方工会领导无力促成此事。
没有实施地税代收的地区对于社会舆论的批评有所顾忌,一则强制要求所有企业都缴费的规定无疑会受到社会的质疑和批判,况且工会要求的“建会筹备金”还存在合法性的争议。
企业主的质疑
“企业缴纳工会经费本身就是让企业主感到疑惑的事情,为什么我要花钱养一个和我对立的工会?职工想维权不应该是他们自己向组织缴纳费用吗?我听说西方国家的工会都是由会员会费支撑。”北京一家IT企业的老板李某对记者苦言。杨再学解释道,建有工会的企业缴纳2%的工会经费自上世纪50年代就在《工会法》中定下来。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拨缴工会经费不是强加给企业的开支和负担,是企业组织生产活动中必须支付的劳动成本,属于职工劳动应得,虽然不计入劳工个人工资,却是收入分配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对此,李某表示企业的利润空间是一定的,企业增加的任何一项成本,都会被转嫁到职工身上,或者以通过降低福利或者以裁员的形式出现。他所在企业起码按照规定由企业而非员工出这一笔钱,但是他了解到,一些企业认为2%的经费应该由职工缴纳。地税从企业申报中直接扣除后,企业主决定再从员工工资中扣除这一部分款项,因为“私营企业,扣你没商量”。
有些地区的地税以不给发票的惩罚措施“逼迫”企业缴纳工会经费,这种做法也受到质疑。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谢向前表示,法律并没有规定税务机关在代收工会经费中的具体职权范围。如果单位不配合税务机关的“建会筹备金”税务代收工作,税务机关没有法律上的惩罚依据。惩罚的主体应当是工会,应该是工会动用其手段惩罚企业,而非地税用本身的职权来惩罚。
在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议论中,最大的争议集中于工会的“建会筹备金”。《工会法》第五章并未提到没有成立工会的企业。企业主认为成立工会才应该是缴纳经费的前提。实际情况是,没有成立工会的企业会被地税扣下2%的工会组建筹备金。
具体而言,陈若林所在县规定,如果企业成立6个月内没有成立工会,那么要收取建会筹备金。如果企业在一年内成立了工会,那么工会将返还企业工会50%的筹备金。如果企业超过一年仍未成立工会,那么成立后此前所缴纳的筹备金也不予返还。
对此,李某对记者表示,当初他接到上缴工会会费的通知时,看了3遍《工会法》,完全没有关于所谓“建会筹备金”的字样。李某的企只有7个人的小微企业,都是朋友熟人。他表示完全没有组建工会的必要。维权媾和谋福利的需要“《工会法》第二条明明写着,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凭什么我们不愿意组建工会,却被逼着缴纳建会筹备金?这笔费用除了造成企业的负担外没有任何意义。”他不满地告诉记者。
对于成立工会的自愿自主性问题,谢良敏笑道,“职工当然都愿意成立工会,只有企业主不想成立工会。这一原则过去的用意是让企业主不能阻碍职工组建工会。”不过这一论断随着现在小微企业的增长而受到质疑,小微企业的职工几乎都是“老板”,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工厂和工人,没有集体工资协商、维权等需要。上缴的工会经费等同于“打水漂”。
对此,部分地方的工会也意识到这个问题,2013年开始惠州的工会经费也由地税代收,但是市总工会称暂不向不足25人的小微企业收缴工会经费,已经申报缴交的全额拨回。但是质疑“建会筹备金”违法的声音从未消失。
“建会筹备金”合法性仍存争议
杨再学将近十几年工会的变化追溯到新世纪初年,当时多次出现企业员工自行组建类似工会的维权组织。由于中共对工会组织的统一领导的重视,因此要求所有的企业必须成立工会。在此期间,每年新增工会组织的数量成为“全总”考核的指标,地方工会主席都为此苦恼。&
由于没有企业主愿意成立与自己对抗的工会组织,于是“工会筹备金”则成为一种促使企业主屈服的手段。既然不成立也交钱,成立还能拿回一部分钱造福企业员工,那么有些企业索性选择了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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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有工会组织工会费怎样上交
本企业有工会组织工会费怎样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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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工会经费是根据工资的2%来计提的,是作为工会组织的活动经费。
只要个人加入了工会组织,就要交会费,这比例是工资的0.5%。
现在的工会经费,对个人部分能收上来的比较少,对很多企业也收不上来,特别是私营企业。所以现在总工会和地税部门合作,由地税部门代收企业的工会经费,不管企业是否建立工会组织,都要按工资总额的2%向地税部门交纳工会经费,这是2006年开始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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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税务代扣千分之八)是否公司一成立就要交?还是等3个月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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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税务机关得到的回答是,按你上月实发工资总额的2%来申报,而不是成立工会之日起!无论成立没成立工会,只要当月有实发工资就得申报工会经费!区别在于成立工会的企业可以在你单位所在的基层工会组织里拨回一定比例的工会基金,而没设立工会的企业一律不予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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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企业要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实行工会委托税务代收的地区,要全面实现委托税务部门按工资总额2%全额代收工会经费。你的情况应当从你单位成立工会组织之月起,按工资总额2%全额由税务代收工会经费。
一般是成立一年以上的才交,按工资总额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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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税务部门代收企业工会经费 无工会也需缴纳
  南都讯 记者孙莹 谭希莹 7月,广州市绝大多数企业都收到通知,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交&工会经费&,由市地税部门代收。8月15日将是首次缴交日期。省总工会在其官网上称,由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和工会建会筹备金,只是收缴方式的改变,单位依法计拨和上缴工会经费的责任和义务不变,并非给企业增加负担。
  建立工会组织单位都要缴纳
  该政策源于今年4月11日省总工会、省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发布的《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7月1日起,广东实行工会经费由地税代收,缴费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缴费单位既可直接上门申报,也可采取网上申报。
  省总工会称,从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上述缴费单位,应向地税缴交所属期为2013年7月(含7月)以后的工会经费。根据《办法》,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时一并申报缴交上月应缴工会经费。也就是说,首次缴交日期为8月15日。
  哪些单位须向地税机关申报缴交工会经费?省总工会解释称,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都要缴纳&工会经费&;开业或设立满6个月仍未建立工会的上述单位,要缴交工会&筹备金&。
  60%经费回拨缴费单位工会
  据了解,企业缴交工会经费后,地方总工会在收到费款后次月的15个工作日内按实缴工会经费的60%回拨缴费单位工会。
  缴交&筹备金&的,自日起三年内建立工会的,其应分成部分全额返还;三年后建立工会的,建会当年的分成部分返还,建会以前年度的分成部分按全国总工会《工会经费呆账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省总工会称,对欠缴、拒缴工会经费的缴费单位,经所在地总工会和地税机关催缴仍未缴交的,所在地总工会将依法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距离首次缴交日期不到一周了,据记者了解,不少企业还在观望。
  [回应]
  省总工会官网:
  收缴方式改变 未增企业负担
  省总工会在其官网称,目前全国各省(市)已基本实现工会经费由税务机关代收。从2002年始,除西藏外,全国陆续有北京、广西、上海、江苏等29个省(市、区)开展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工作。
  广东省从2008年起在深圳、韶关、肇庆3个市进行了试点。省总工会认为,工会经费由地税代征,&强化了约束力&,&确保各级工会经费足额收缴到位,有利于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等。
  省总工会在其官网上称,工会经费是&抵税项目&,从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扣除。&按照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拨缴工会经费是其法定义务。由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和工会建会筹备金,只是收缴方式的改变,单位依法计拨和上缴工会经费的责任和义务不变,并非是给企业增加负担。此外,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收缴后的工会经费的60%将返还缴费单位工会。&
  [疑惑]
  企业:没有工会也要缴费?
  税管员称费用将作为建立工会的筹备金
  &从本月15日起,报税时要多交一笔钱,按员工工资总额的2%税金交工会费。&广州某文化产业私人企业只有数名员工,老板曹先生称,日前收到地税部门税管员通知要多交一笔钱,他始终搞不清楚这笔新增的资金,究竟是否属于&税费&。
  曹先生称,其企业只有5名员工,没有建立工会,每月员工总工资约为2万元。按照新规定,他要多交纳约400元的费用,税管员将文件网址发给他并向其解释,没有工会的企业,这笔费用也要收取,将作为工会建立的&筹备金&。
  &现在都鼓励私人创业,很多企业都在鼓励减轻小企业负担。我们不太理解这是为什么?&曹先生认为,对于小微私人企业来说,不少都是利润微薄,也没有员工提出设立工会需求,&老板更不会想设立工会来与自己对立,收这笔费用会加重小企业主经营负担,减低创业积极性。&
  &不交的话,申报缴税模块就进不去,&某媒体经营部人士说。该人士还表示,很多单位都遇到了这个情况。
  对此,市地税局相关人士说,未收到相关投诉。
(原标题:8月15日起 缴工会费找地税)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企业一定要向税务机关缴纳“工会经费”吗?_百度知道
企业一定要向税务机关缴纳“工会经费”吗?
我公司在向税务上报上年税清洁资料时,税务专管员要求企业限时上报并缴纳企业“工会经费”。这项支出在会计上如何入账,算什么税目?企业一定要交吗?这个在税法上是否有明确的规定?请前辈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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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与省级工会合作,帮工会代收代缴的,税务部门会向总工会收点手续费。企业成立了工会组织的,缴纳工会经费是应当应分的,企业计提的工会经费的60%会返还给企业;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也要收取“工会筹备金”,企业计提的工会经费要求足额上交,这个做法实际是督促企业成立工会,目的是成立工会可以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税务机关具体指:各级 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包括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地、市、州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县、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等,以及根据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设立的各级稽查局、涉外税收管理局等机构。税务机关的权力:1.税务管理权。包括有权办理税务登记。有权审核纳税申报,有权管理有关发票事宜等;2.税收征收权。这是税务机关最基本的权利,包括有权依法征收税款和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法自行确定税收征管方式或时间、地点等;3.税务检查。这是税务机关最基本的权利,包括有权依法征收税款和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法自行确定税收征管方式或时间、地点等;3.税务检查收权。这是税务机关最基本的权利,包括有权依法征收税款和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法自行确定税收征管方式或时间、地点等;3.税务检权。包括有权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核算、发票使用和其他纳税情况、对纳税人的应税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进行查验登记等;4.税务违法处理权。包括有权对违反税法的纳税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5.税收行政立法权。被授权的税务机关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依照一定程序制定税收行政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作出行政解释等。6.代位权和撤销权。此次在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中,为了保证税务机关及时、足额追回由于债务关系造成的,过去难以征收的税款,赋予了税务机关可以在特定情况下依法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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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严格的说,企业如果设立工会才能提取工会经费,但目前很多企业并无工会组织,却仍然提取工会经费,成为企业避税的一种方式了。而且,“工会经费”是应当交给上一级工会的,不是交给税务局。税务局只负责对税前列支的工会经费的审核。注:工会经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提取,这样就少缴企业所得税。
工会经费只有那些设立了工会组织的单位企业,才可以向县级工会组织交纳,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有工会组织开具统一收据,据此入账,抵扣所得税,税务部门无权要企业交纳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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