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协同通苏州弘昌货运有限公司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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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2016年上半年政府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汇总表
发布时间: 16:07
&&&&&&来源:中国苏州网责编
  工作任务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上半年推进情况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分解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8%
  市发改委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左右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苏州地税局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8亿元,增长11%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0%
  市发改委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1%
  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
  市经信委
  市科技局、发改委
  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49.1%,同比增长2.6%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000亿元左右
  市发改委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980.1亿元,同比增长2.2%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5%左右
  市商务局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82.7亿元,同比增长10.1%
  进出口总额保持稳定
  市商务局
  苏州海关
  完成进出口总额1293.3亿美元,同比下降10.5%
  实际使用外资60亿美元左右
  市商务局
  实际使用外资36.67亿美元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
  市发改委
  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1%,农村居民收入同比增长8.6%
  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市人社局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89%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
  市物价局
  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为2.7%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至2.7%以上
  市科技局
  年度统计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完成省下达任务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
  年度统计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完成省下达任务
  市发改委
  年度统计
  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水污染物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完成省下达任务
  市环保局
  年度统计
  二、优化供需结构,力促经济平稳增长
  16.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持续化解过剩产能,引导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加快兼并重组或依法破产,加大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关停淘汰力度,并指导各地妥善分流安置企业职工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环保局、人社局
  牵头编制苏州市去产能工作行动计划,关停、淘汰落后企业488家,腾出土地3500亩左右,节约标煤18万吨左右
  加强监测,注重供需对接,有效释放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市住建局
  市国土局
  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苏十条”),实行土地拍卖限价政策;去库存、控房价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全市商品住房价格环比增幅逐月收窄,商品住房去化周期降至8个月,其中市区降至6个月以内
  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支持、财税支持和信贷支持,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苏州地税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
  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苏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年)》,上半年完成降低成本106亿元
  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创新发展,培育壮大规模型骨干企业,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运行
  市经信委
  市科技局、发改委、金融办
  召开全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大会;市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正在评审;市区共27家企业成功申报省专项资金;组织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解读56场,辐射企业人员2924人次;开展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其中国家级4家、省级78家、市级219家
  督促和指导企业提高权益资本比重、降低负债率。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金融监管,规范融资行为
  市金融办
  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苏州银监分局、保监分局
  开展“打处非”集中宣传两次,公益剧巡演和投资者教育活动各30余场;完成“苏州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前期调研、方案草拟和数据采集工作;对全市范围内各类财富公司、投融资中介机构进行风险摸排;完成《苏州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上半年新增上市公司4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11家
  严控政府新增债务,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
  市财政局
  市金融办、经信委、土地储备中心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召开苏州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通过2016年市级政府性债务计划、市级投融资公司管理名录、城市发展基金设立方案;秉持“优先偿债”理念,年初公共预算安排40亿元偿债准备金,加大市级偿债准备金的运作力度,有效化解了市级平台偿债风险,压缩了存量债务的规模
  17.调整需求结构
  集中力量建设总投资超过1万亿元的200项重大项目,年内完成投资1500亿元以上;优化投资结构,重点布局和实施一批新兴产业、服务业项目;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政府鼓励项目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超前谋划、储备一批战略性项目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安排重点项目210项,累计完成投资629.9亿元,完成全年计划进度的41.6%;再次征集在基础设施等领域PPP储备项目,更新我市PPP项目库,并上报国家发改委向社会公布;起草我市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
  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加快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商贸流通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
  推进交易市场O2O发展,以电子商务为载体,引入“智慧市场”概念,形成线上线下的资源协同;推进传统商业O2O发展,及时引导和鼓励大型商场、购物中心、连锁超市,特别是老字号等中小商贸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在线销售和在线采购,探索无店铺销售方式,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推进生鲜配送O2O建设,鼓励流通企业与农业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对接,探索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直供(直投站),构建农产品产销一体化流通链
  实施全域旅游战略,打造精品旅游产品和创意项目,注重发展古城旅游和乡村旅游,做大做强旅游经济
  市旅游局
  厘定《苏州旅游“十三五”规划》,牵头制定《苏州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区2016年工作要点》,研究制定《苏州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大新项目对新产品的支撑力度,年度计划总投资215.89亿元的98个在建旅游项目进展顺利;构建城乡一体的旅游产品供给体系,发挥旅游创新产品、创意项目孵化平台作用,注重推动苏州旅游以“住”为核心做深体验;以旅游精品为主打,开展针对性的国际营销工作取得明显效果;继续推进旅游公共服务四大行动计划(停车场、标识标牌、旅游厕所和无线网络),指导优化“苏州好行”旅游巴士线路
  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扩大文化消费
  市文广新局
  成功举办第五届苏州创博会,现场签约项目266项,实现交易总额65.4亿元
  实施以质取胜、品牌国际化、市场多元化战略和产业链提升工程,提高出口商品竞争力,全力稳定外贸增长;引导加工贸易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促进一般贸易向自有品牌、自主创新产品提升;保持服务外包业务平稳增长
  市商务局
  苏州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针对企业生产季节性高峰,帮助企业争取总部订单,稳定企业出口规模,支持企业全方位开拓国际市场;集中精力服务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确保外贸不出现大的波动;以提升产业价值链和竞争力为核心,强化加工贸易事中事后监管
  三、强化创新驱动,提升产业发展层次
  18.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推动苏州工业园区争创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加快迈进全国高新区“第一方阵”,常熟市启动省科技创新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昆山、常熟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力争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太仓、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为省级开发区
  市科技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印发苏州市打造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2016年度工作要点、工作任务分解、争先进位方案,修改完善第二轮苏南示范区空间布局规划并报省厅;指导张家港、吴中省级高新区编制发展规划、产业规划;推动汾湖高新区加快以升促建,升级请示已报省政府,省科技、发改、商务等部门已出具同意推荐意见;推荐常熟虞山高新区申报省级高新区,相城区获省政府批复同意筹建江苏相城高新区,实现省级高新区各县市全覆盖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壮大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的创新型企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
  市科技局
  市经信委、发改委
  印发《关于实施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产业科技创新高地五大行动计划的决定》,启动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和申报辅导、高新技术企业精益管理研讨活动;新增省级民营科技779家,累计突破1.1万家;1~6月,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6931亿元、同比增长2.9%,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为46.6%,较上年同期提高2.2个百分点
  落实“雏鹰”、“瞪羚”计划,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全面推进金融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的重要作用,创新“科贷通”、“信保贷”产品体系,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和资金链有效对接
  市科技局
  市金融办
  实施“雏鹰计划”、“瞪羚计划”,组织开展中小科技企业技术创新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上半年完成项目入库746项;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共5批613家;组织实施企业创新专项,完成企业能力提升项目18项,下达资助经费1270万元;启动实施科技金融专项,上半年“科贷通”已为205家企业解决贷款16.19亿元,累计为2174家企业解决贷款165.15亿元;推进人保科技保险基金组建,与人保资本就基金组建主要协议文本达成基本共识
  深化与科研院所、著名高校的合作,争取更多重大科研机构落户我市。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进跨领域跨区域协同创新。启动苏州自主创新广场二期建设,完善科技服务载体功能。深入实施创客天堂行动,加快形成金鸡湖创业长廊、苏州创客峰汇等众创服务集聚区
  市科技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起草“苏州―清华创新引领行动专项”实施细则(试行)工作,成立推进小组和专项办公室;成立苏州市众创空间协会,入会会员达到98家;积极辅导和组织申报各级众创空间,上半年分别推荐34家、31家申请国家级、省级备案,组织110家申报市级众创空间;完成苏大已交付房屋的外立面改造,计算机中心内部装修改造完成并已投入使用;自主创新服务超市平台(一期)于4月底上线,初步整合原“五平台一中心”数据资源,提供22项服务功能
  探索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建设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
  市知识产权局
  积极部署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研究起草改革初步方案;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分别获省政府和省金融办批准建设,筹建工作有序开展;全市11家企业获得江苏省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考核奖励,7家企业获得贯标认证奖励;50多家企事业单位实施《苏州市版权示范单位工作指引(试行)》;上半年共查处专利案件356件,版权侵权案件立案3件
  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建设质量强市和品牌强市
  市质监局
  市经信委、发改委、工商局,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推动新兴产业标准化(苏州)协作平台建设;上半年,苏州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50项、行业标准75项;完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国家验收;制定质量强市工作行动计划,制定《苏州市深化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意见》;实施品牌塑造工程,修订《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组织申报江苏名牌、江苏省区域名牌和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及江苏省质量奖
  提档升级姑苏人才计划,持续加大国际精英创业周、海外创业大赛等引智品牌建设,大力培养集聚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及团队继续保持全国全省前列
  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市人社局、科技局
  起草《关于进一步推进姑苏人才计划的意见》;做好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各项筹备工作;常态化组织海外引才推介,举行“赢在苏州”海外系列创业大赛;新增32人入选第十二批国家“千人计划”,占全省新增总数的33%;截至目前,全市自主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人才总数达219人,其中创业类人才120人,约占全国的15%,继续位列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19.提升产业发展层次
  落实中国制造2025苏州实施纲要,大力推进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软件和集成电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等产业发展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大力贯彻《中国制造2025苏州实施纲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先进制造业基地四大行动计划的决定》,分解下达2大类25项2016工业升级目标任务,上半年规上新兴产业产值7306.8亿元
  开展智能装备、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
  市经信委
  出台《关于加快智能装备和物联网应用的若干政策》;42个项目列入大中型企业装备升级改造项目,13个项目申请列入省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优秀示范智能车间项目,共争取扶持资金10070万元;组织56个企业车间申报省级示范智能车间
  打造特色优势产业;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食药监局,昆山市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贯彻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四大行动计划”,以新兴产业引导制造业形成“126”发展新态势;上半年,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产值同比分别增长18.1%、9.1%、6.8%;“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导向评价体系信息库正在建设中,下一步将开展中小微企业推荐入库工作
  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着力引进和培育总部企业
  市发改委
  组织开展苏州市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发展情况评价考核与新申认定工作,新认定7家市级服务业集聚区,总数达87家;制定《关于推进总部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
  认真落实“生产性服务业+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
  全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牵头制定《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四大行动计划》中的“生产性服务业振兴行动计划”,修订完成《关于推进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深入推进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在苏州的实施;完善“苏州市工业设计与3D打印公共服务技术平台”建设;完成“2016苏州生产性服务业年报”(讨论稿)
  发展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市委农办
  市教育局、人社局
  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认定工作,共认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7家;推进“2016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年”相关工作,全市农民合作社入社农户比例已达96%以上,拥有省级示范社101家;单独核定2亿元“金农贷”贷款规模,已对17户星级合作社发放贷款2180万元
  市农委
  1~6月,57家省级以上(国家级4家、省级53家)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04.96亿元,创造净利润4.62亿元,带动农户95万户左右,同比分别增长了2%、3%和3%;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工作;抓紧制定和落实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动态管理工作,逐步建立新型职业农民终身教育机制
  开展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现代农业园区面积4.67千公顷、高标准农田3.33千公顷
  市农委
  市水利局(水务局)、发改委、国土局
  上半年,全市新增园区面积2.30千公顷,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2.07千公顷,符合序时要求
  创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模式,引导和支持网上销售
  市农委
  市商务局
  创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模式,发挥基地、农业企业、合作社等的主导作用,鼓励开展农超对接、直供专销、农产品进社区等;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14家农业龙头企业出资入股注册“苏州市汇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四、深化改革开放,增创体制机制优势
  20.加大行政体制改革力度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推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促使中介组织回归市场定位和服务本位
  市编办
  市政务办、发改委、经信委、人社局、审计局、财政局、国资委、行政服务中心,市各有关单位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对《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9件地方性法规作出修改;推进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工作,印发《关于推进我市权力清单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清理规范市级涉审中介服务,印发《关于加强苏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苏州市涉审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形成《苏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深入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推动综合执法和便民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组织实施扩大试点改革工作
  市编办
  举办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综合执法人员首期业务培训班;启动我市7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权责清单编制工作,5个省级及以上试点镇已完成审核工作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力度,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加快工商注册便利化
  市工商局
  起草《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意见》;继续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试点工作,吴江、张家港、姑苏、相城、吴中、昆山、太仓、高新区等地相继开展全程电子化工作
  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市国资委
  市经信委、发改委、工商局
  完成市属国资国企“十三五”发展规划;上报市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改革意见和建议;完成2016年度市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完成东吴证券、东吴人寿、苏州银行纳入市国资委直接监管范围工作;启动苏州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前期调研工作;新增混合所有制企业9家
  21.推进金融创新
  推进金融创新,发展普惠金融
  市金融办
  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苏州银监分局、保监分局
  上半年,全市共26家银行、6家保险公司及苏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建立了“企业自主创新金融支持中心”;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超万家,登录金融机构38家,帮助近2500家企业解决融资需求超过300亿元,400余家企业获得超过13亿元“信保贷”;推进投贷联动引导基金和并购引导基金相关工作
  建设江苏(苏州)环境资源交易中心,建成苏州股权交易中心
  市金融办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江苏(苏州)环境资源交易中心筹建工作基本完成,处于最后的系统测试阶段;苏州股权交易中心已于2016年4月正式开业运营
  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跨境人民币交易、外债宏观审慎管理、综合保税区扩展贸易功能等试点政策扩面共享
  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
  市金融办、财政局,苏州海关,苏州工业园区海关,市商务局,苏州银监分局,张家港、昆山市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苏州市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扩面试点政策正式落地,昆山试验区跨境人民币交易进展良好;深入推进张家港保税港区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配合中国(苏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苏州综试区“单一窗口”平台建设
  22.深化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
  积极开展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加快建设中国开发区升级版、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和国际化开放合作示范区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商务局
  制定完成68项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改革清单;全面推进55项2016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抓紧梳理在国家和省级层面可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初步形成综合改革创新评价指标体系
  加强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改革创新,重点在产业调整升级、体制机制创新、两岸产业深度融合等方面先行先试
  昆山市人民政府
  市商务局
  开展昆山综保区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优化贸易方式、优化监管模式、完善税收政策);“国内唯一、苏州首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暨台湾商品O2O展示馆启动;两岸合作重大项目有序推进;台资企业哈森商贸、世名科技分别于主板、创业板上市;召开深化两岸产业合作座谈会;昆山试验区展示馆建成开馆
  推进太仓中德中小企业合作示范园等载体建设
  太仓市人民政府
  市商务局
  总占地300亩的中德中小企业工业园18幢工业厂房和1幢综合楼全部竣工,已有博泽、麦克恩福等13家德企确定入驻;德国中心正式开业;太仓中德制造业科创联盟产业园建设有序推进
  学习借鉴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积极复制推广投资、贸易、金融和综合监管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举措
  市商务局
  自贸区设立及功能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国务院明确的上海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的35项改革措施中,我市现已全部借鉴复制,各地区部门的专业监管制度正在逐步建立;继续推进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申报,初步编制试验总体方案并已上报省商务厅
  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和公共海外仓建设,支持昆山综合保税区开展优化贸易方式、优化监管方式试点。争取常熟服装城、东方丝绸市场获批开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
  市商务局
  苏州海关、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外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等市跨境电商综试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昆山市、常熟市、吴江区人民政府,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全方位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开发建设“单一窗口”平台并实现正式上线,备案登记企业36家;加快综保区“双优化”改革试点;常熟服装城、中国东方丝绸市场的国家第三批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处在积极争取阶段
  建成苏州药品口岸检验所
  市食药监局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海关
  持续加大口岸药品检验所的创建力度,人员队伍建设、仪器设备配置、检验检测能力等方面均达到创建标准,并已通过国家口岸药品检验所现场评估
  完善张家港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功能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市商务局
  上半年累计完成进出口整车5020台,其中进口整车2300台,出口整车2720台;完成进口货值1.15亿美元;完成企业注册23家,注册资本1.5亿元;完成销售29亿元,关税3.8亿元,国地税7221万元;口岸进口汽车物流园改装基地标准型厂房已完工并交付使用,吸引7家进口汽车改装项目落户
  完善太仓港启运港退税功能
  太仓港口管委会
  太仓市人民政府,苏州海关,市商务局
  积极向上争取把启运港退税企业报关范围扩大至苏州市域范围、启运港退税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实现电子化两项政策,目前财政部牵头国税总局、海关总署到江苏进行了调研
  23.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更加有效地引进境外资金和先进技术,引导外资投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市商务局
  起草《关于加强全市外资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上半年,全市实际使用外资超过35亿美元,完成全年进度的50%以上;新引进和形成具有地区总部特征或共享功能的外资企业15家,达到序时进度
  用好“苏满欧”等国际物流通道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苏州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上半年,“苏满欧”开行出口班列41列,同比增长24.24%;发运出口货物2万吨,同比增长25%;发运标准集装箱3648箱,同比增长18.36%;货值3.35亿美元,同比增长26.42%
  建设太仓港长江水运集散中心
  太仓港口管委会
  太仓市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苏州海关
  开展《太仓港长江水运集散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研究》编制工作,已完成中间成果;开辟和加密长江水运集散中心航线网络,新开辟2条直达东南亚集装箱班轮,新开长江支线和内河支线;上半年,太仓港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88万标箱和货物吞吐量1.09亿吨,同比分别增长10.5%和18.2%,增幅居全国主要港口前列
  力争苏州货运西站对外开放二类口岸早日获批
  姑苏区人民政府
  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苏州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基本完成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最终方案需待货1线改造方案正式完成后可形成;完成口岸一期、二期建设初步概算编制工作;启动17号保障房A、B地块、U22地块、铁路保障房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工作;加快西郭桥地块(含U22地块)征收及环卫站搬迁工作
  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境外加工贸易、资源开发和营销网络建设,拓展对外工程承包领域
  市商务局
  1~6月,全市新增对外投资项目180个,中方境外协议投资额17.81亿美元,完成年度目标的75.5%,超额完成半年度目标任务;新增中方协议投资额占全省总量的21.2%,居全省首位;举办苏州市“走出去”企业家交流会,搭建“走出去”金融支持平台,积极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
  做好外事、侨务工作,注重发挥国际友城作用,促进经贸合作与人文交流
  市外办
  下发2016年地方外事工作评估指标;配合做好第九届园博会期间外事活动;与刚果(布)黑角市、马尔代夫马累市、波兰新松奇市缔结国际友城请示报批;配合做好在苏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中国―中东欧国家卫生部长论坛涉外事工作;出台《外事工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方案》;配合做好部市联合建立“匈牙利中国文化中心”有关工作
  市侨办
  在美国、加拿大设立4个引智引资联络处;承办2016海外华侨华人高层次人才江苏行;协助承办2016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完成国侨办相关活动赴苏参观考察任务;邀请20家海外主流华文媒体高层来苏考察访问
  服务中央对台工作大局,深化与台湾地区的交流合作
  市委台办
  全市新批台资企业128家,广义合同台资7.9亿美元(含增资),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10%、16%;举行“台湾大学生就业创业苏州行”活动;成功举办第十五届电博会
  五、注重统筹协调,推动城乡一体发展
  24.高质量编制各类规划
  启动修编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年)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30),制定重点村、特色村规划,开展中环快速路二期、太湖新城苏州湾东西隧道、独墅湖第二通道等规划研究
  市规划局
  市国土局、交通运输局
  《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已上报至国务院办公厅,待批准后,将尽快申请启动《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年》编制工作;《城市综合交通系统规划(2030)》启动修编前期工作,完成《苏州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及专题研究》;全市1533个重点村、327个特色村已完成村庄规划的编制;中环快速路二期、太湖新城苏州湾东西隧道、独墅湖第二通道等规划均已完成规划方案或初步方案
  25.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推进沪通铁路苏州段建设,开展沪苏湖、通苏嘉铁路、沿江铁路和太仓港铁路支线前期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改委
  沪通铁路1~6月完成投资23.4亿,占年度投资计划的51.9%;沪苏湖铁路工可审查已完成,工可优化方案已上报铁路总公司,正在进行环评、土地、稳评等关联性报告的编制;太仓港疏港铁路正在编制预可研文件;其他各个铁路项目前期工作也正快速有序推进
  建成常嘉高速公路、张家港疏港高速公路,开工建设锡通过江通道公路南连接线,改扩建312国道苏州东段
  市交通运输局
  常嘉高速、张家港疏港高速正在进行路面施工,1~6月分别完成投资2.7亿元、1.3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53.1%、66.3%,计划年底建成通车;锡通过江通道南接线房屋拆迁已完成82%,先行用地材料已通过国土资源部部务会审查,正在进行报批材料组卷工作;312国道苏州东段改扩建工程工可已审待批,正在办理土地预审、选址等工作,对接环保部门推进环评工作
  启动实施城北路改建工程
  城区路桥工程建设指挥部
  已启动单位、居民协议搬迁,管线、绿化迁改,施工图审查,用地组卷报省等工作
  启动实施南湖快速路东延工程
  相关设计已招标,正在开展工程初步设计和其他相关前期工作
  尹山湖立交钻孔完成130根(共1805根),完成高标准便道860米,吴淞江北引桥完成桥面铺装,防撞护栏等,东、西半幅主车道正在施工路面层
  续建西环快速路南延工程
  续建南环快速路西延工程
  完成主线钻孔桩98.7%、主线承台97.5%、主线墩身94.4%、主线现浇箱梁39%,累计完成建安费6.9亿元
  实现轨道交通2号线延伸线试运行
  苏州轨道交通集团
  2号线延伸线已实现“三权移交”,开始试运行;3号线已有19个车站进行主体基坑开挖,完成总量26.6%;4号线及支线土建施工基本完成,机电安装及装修进入收尾阶段,完成年度任务50%;5号线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将按期开工
  加快建设3号线
  加快建设4号线及支线
  开工建设5号线
  争取市域S1号线开工建设
  昆山市人民政府
  《建设规划主报告》通过江苏省发改委、住建厅的联合初审;S1线工可研究及总体总包设计招标工作启动;《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环保部审查;目前,苏州市已向江苏省发改委申请将《建设规划》呈报国家发改委
  建设苏州高新区有轨电车2号线和1号线延伸线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2号线正线路基、桥梁完成(除京杭运河桥);通安车辆基地房建主体完成60%;1号线延伸线正线路基完成80%,下穿结构施工完成70%
  实施城北路、太湖新城等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市市容市政局
  市规划局、住建局,苏州城投公司,吴中区、相城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桑田岛综合管廊已完成,供电、给水、通信管线陆续入廊;城北路综合管廊金政街至江月路5公里主线已开工,其余尚未开工;澄阳路综合管廊已完成初步设计评审,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太湖新城一期综合管廊正在施工,二期综合管廊立项已经批复,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关于管廊有偿使用方案,目前正在开展成本测算和入廊收费定价标准研究
  建好海绵城市试点项目
  市水利局(水务局)
  市住建局、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编制《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计划于3年内完成城北姑苏区北部地区约26.45平方公里试点示范区项目;对刚开工和已立项未开工项目,需根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进行重新审查,调整或增加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内容
  新增人防设施110万平方米
  市民防局
  上半年,全市新增人防设施115万平方米,完成全年任务指标
  继续整治苏申内港线、外港线和张家港福南水道,做好青阳港航道整治前期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苏申内港线工程1~6月完成建设投资6014万元,苏州市区段28.5公里航道工程正在实施;苏申外港线工程1~6月完成建设投资599万元,斜港大桥建成通车;张家港福南水道12.5米进港航道治理工程开展工可研究;青阳港航道整治环评已批复,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稳评、洪评工作正在进行中,初步设计已在编制中
  建成特高压淮上线工程,实施分布式光伏、智能岸电等示范项目
  苏州供电公司
  市发改委、经信委、交通运输局、环保局
  特高压淮上线及特高压东吴站工程已建成,过江GIL管廊正在建设;上半年完成分布式光电并网132户,合计容量47.86MW,完成20套岸电设施
  26.加强城市管理
  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打造智慧城市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
  确定2016年度智慧苏州重点推进项目16个,下达2016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及智慧城市工作要点;95个热点覆盖6月底完成;智慧苏州展示中心进入试运行
  实施市政道路专项大修
  市市容市政局
  市规划局、园林和绿化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水务局)
  东环路、通关坊、嘉馀坊、庆元坊、东中市等城市主次干道大修工程全面开工
  推进市区人民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人民路一期施工任务完成货币工程量2000万元;完成58幢建筑立面整治,共计货币工程量5000万元,占总工程量70%;沿线园林绿化、环境设施、交通、监控、楼宇景观灯光工程同步实施
  健全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数字城管”作用,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提高信息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水平
  市市容市政局
  市编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调整完善《苏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完成“城事大家管”手机APP版本升级;数字城管系统平台优化完善方案进入系统需求详细调研阶段;召开市区城管执法队伍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会,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强化城管执法考核,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27.深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改革
  总体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扩大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试点范围
  市委农办
  市国土局、金融办,各市及吴江区人民政府
  起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完成了省、市、县三级信息平台对接,执行月报表制度;组织召开了全市土地确权工作推进会;截至6月,全市应开展确权的640个村已全部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继续开展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固化改革,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抓好“政经分开”改革,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的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
  市委农办
  市财政局、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加强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固化改革和“政经分开”改革指导工作;截至目前,全市股权固化改革1285家,累计完成达992家,占比达77.2%
  放大城乡一体化基金效应,提高支农惠农成效。逐步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农业保险制度
  市委农办
  市农委、财政局、金融办
  与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全市城乡一体化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上半年已入库项目570多个,总投资近1900亿元,融资金额1300多亿元;农业担保公司积极维稳政府融资平台,大力发展非融业务,发展维护渠道建设,强化制度增强风险管控;农发、东吴一体化基金继续做好新区、相城区一体化建设项目
  全面实行土地、房屋、林地、滩涂等不动产统一登记
  市国土局
  市编办,市农委、住建局
  6月底前苏州全市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完成全市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
  认真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市统计局
  市发改委、财政局、农委、民政局、国土局、水利局(水务局),市委农办
  完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普查机构组建,并落实相关经费;开展省级苏南片综合试点,完成全市综合试点方案编制;召开全市农普工作会议,建立部门联系制度;完成农普遥感测量工作
  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启动新一批美丽城镇建设项目,新增美丽村庄示范点10个、三星级康居乡村300个
  市委农办
  市住建局、市容市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下达美丽村庄示范点和三星级康居乡村建设任务;下达十个市级美丽村庄示范点财政支持各200万元;组织全市美丽乡村建设专题培训班;谋划美丽乡村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全市10个美丽村庄示范点和300个三星级康居乡村有序推进,大部分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有的已开工建设,其中31个三星级康居乡村已验收合格
  六、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家园
  28.狠抓环境治理
  深入贯彻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组织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协同治理工业废气污染;组织开展机动车船等移动源污染治理,严控挥发性有机物、建筑施工扬尘和油烟污染,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确保PM2.5浓度下降比例达到省考核要求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经信委、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安局、市容市政局
  截至6月底,全市完成重点工程治理项目254项,整治燃煤锅炉953台,淘汰黄标车4255辆,达到时序进度;PM2.5浓度平均值为5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9%,较2013年同期下降25.9%,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严格保护水源地,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持续开展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阳澄湖新三年生态优化行动;全面开展控源截污,提升水环境质量
  市环保局
  市水利局(水务局)、发改委、经信委、农委、市容市政局
  出台《苏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抓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太湖流域23个重点考核断面有18个达标,达标率为78.3%,超过73.9%的年度目标;列入《目标责任书》的九大类、82项重点项目,项目、投资完成率分别为37.8%和54%;推进阳澄湖新三年生态优化行动,排定八大类、69项重点项目,项目、投资完成率分别为27.5%和53.6%
  完善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片区活水工程,完成1000个自然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市水利局(水务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完善河道长效管理,截至5月底,共巡查农村骨干河道317个点、区县其他河道3636个点;实施苏州城区清水工程,完成方案研究,待市政府同意后即可开展项目前期和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已落实年度任务超过1500个,其中重点特色村832个,均超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目前全市开工率达58%,重点特色村开工率达65.7%
  强化噪声污染、核与辐射防治以及危险废弃物管理,抓好土壤环境质量检测及修复治理
  市环保局
  市土地储备中心
  加强噪声污染管理,开展“绿色护考”夜间执法行动,上半年处理各类环境噪声信访45起;加强核与辐射防治管理,上半年累计出动402人次,检查各类核技术利用单位207家次;加强危险废弃物管理,出台《苏州市2016年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要点》,制定《苏州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实施细则(试行)》,启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污染场地调查,对全市10个行业的8000家企业开展普查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大幅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市环保局
  市经信委
  截至6月底,全市共完成电力行业提标改造(超低排放改造)5项,整治燃煤锅炉953台,治理挥发性有机物企业90家,完成率分别为38.5%、52.9%和58.4%;制定《苏州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确定被检污染企业2008家,共抽查上述企业220家;开展大气污染、VOCs排放企业等专项执法检查,累计出动监察人员3287人次,检查企业1231家,处罚企业44家、罚金374.8万元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
  市农委
  市环保局
  召开全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分解落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各项考核指标;召开全市夏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会议,据初步统计,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6%,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秸秆综合利用率93%的任务
  促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沿七子山垃圾车专用通道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置提标改造项目,建成吴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市市容市政局
  市供销总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出台《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办法》;推进厨余垃圾分类与就地处理试点工作,推动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就地处置试点工作;探索“两网合一”,构建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组织完成3次有害垃圾专项回收;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改造项目“核费、商地、排时”工作;初步完成山地运动生态环保公园项目、沿山生活垃圾运输车专用通道建设项目方案;5座生活垃圾集运中心项目正抓紧办理前期手续;吴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整体工程完成约95%,7月底具备垃圾进厂条件,9月正式投运
  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执法信息化,加强联动检查执法,严厉打击偷排偷放、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
  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
  印发《苏州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全市已建立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10个、三级网格112个、四级网格904个、五级加密网格316个,配备基层网格监管人员2940人;每月、每季度开展例行检查,重点打击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上半年全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78件,处罚金额3277万元
  29.大力推进节能减排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严控水资源总量和强度
  市水利局(水务局)
  联合市发改委下达《2016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的通知》;下达2016年度取水户取水计划,严格用水总量控制;积极推进吴江区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将2015年度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严控能源总量和强度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制定实施了《苏州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苏州市2016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年度任务,分地区下达年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督促各地严格控制煤炭消费;编制《苏州市热电联产规划》,合理布局集中热源点和供热管网,推动热电联产高效利用
  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控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全面实施“三优三保”,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市国土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上半年实现存量建设用地供地占比48.3%;探索实行工业用地供地方式改革,起草完成《苏州市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全市首个“三优三保”专项规划经省政府同意获省厅批准实施,全市共有31个乡镇启动“三优三保”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其中14个乡镇(涉及6个市区)将开展第一批市级审查工作
  落实节能量交易新机制,对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深入开展“能效之星”创建活动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
  开展节能量交易培训,进行政策解读;完成6家节能量交易工作;筛选并确定了36家企业创建“能效之星”
  30.发展低碳经济
  加大生态支付和生态补偿力度,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资源界定和评估制度、绿色审计制度
  市财政局
  市统计局、国土局、水利局(水务局)、农委、环保局、审计局
  牵头起草生态补偿政策调整意见,目前调整意见已经上报市政府决策;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将于7月中旬进点开展离任审计
  支持绿色清洁生产,推行企业循环化生产、产业循环化耦合、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张家港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和循环化改造试点示范园区、示范企业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环保局、商务局、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推进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开展苏州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修编;组织张家港经开区、常熟经开区、吴中经开区、昆山经开区等4家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申请省级验收;推进张家港国家再制造产业基地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组织常熟经开区申报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示范,并成功列入备选园区,获7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组织编制《苏州市循环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推广新能源汽车,鼓励绿色出行
  市经信委
  市交通运输局
  组织各市(区)开展新能源汽车核查工作,截至五月底已全部结束核查;制定《2016年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目前已上报市政府
  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加快建筑产业现代化
  市住建局
  优化完善《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编制《苏州市城区绿色建筑布局规划》;成功入围创建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获引导资金5000万元;引导企业申报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项目,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试点开展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扎实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工作;完成节能住宅1708万m2、节能公建477.6万m2,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总面积1959.8万m2;扎实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工作,新增联网楼宇24栋,建筑面积达153万O;预计上半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830亿元,省外完成建筑业产值210亿元,同比增长15%
  完善碳排放数据管理系统和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交通运输局、农委、环保局、园林和绿化局、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构建落实重点单位碳排放报告和核查制度,确定上报苏州市85家拟纳入全国碳交易企业,占全省总数17%,完成第一批68家企业碳报送工作;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实施方案和报表制度,完成“苏州市温室气体排放管理系统”建设,完成年度苏州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任务;组织循环低碳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验收;完成国家低碳试点城市经验总结交流会;组织开展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申报
  31.加强生态建设
  严守耕地保护、开发强度和生态保护红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
  市国土局
  市规划局、环保局、发改委
  初步完成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举证成果的论证审查工作;完成2016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两个土地整治项目库建库工作,总入库项目208个,预计新增耕地5315亩;以“多规合一”为导向,启动苏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苏州市“四规融合”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科技课题
  优化提升“四个百万亩”布局,充分发挥其生态效益
  市农委
  市国土局、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认真落实“四个百万亩”长效管理机制,对地类变化情况、复垦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分析,形成“四个百万亩”占用情况的图形数据和分析报告;做好40个建设用地批次占用“四个百万亩”的报批审核工作
  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市环保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分解落实省下达我市的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书,组织各地、各部门(单位)编制目标任务书(表);组织市有关部门对10个地区2015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继续建设上方山石湖生态园、虎丘湿地公园等重点项目
  市园林和绿化局
  推进上方山石湖生态园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投入25.9亿元(总投入40亿元),完成490户民房、90家企业和5个单位用房拆迁,南区(生境培育区)、北区植物园环境整治改造工程全面完工;提前谋划建成后的管理运营模式,抓紧办理项目整治提升和开园准备工作
  苏州风景园林集团
  虎丘湿地公园姑苏片区水乡农耕区景观绿化提升工程一标段、二标段已完工,开展决算审计工作;姑苏片区界河及闸站工程处于施工阶段,开展126东墙线、121南庄线电杆迁移工作;完成220KV、110KV高压线迁移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姑苏片区新建区(十图港以南)景观绿化工程一标段处于施工阶段;白路港等疏浚工程完成方案及初步设计工作;次入口游客中心工程初步设计正在报批;姑苏片区渔家风情区和荷莲文化区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处于收尾阶段,预计7月份完工
  办好第九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
  吴中区人民政府
  市园林和绿化局
  4月18日~5月18日,第九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成功举办
  开展植树造林,完成森林抚育6.67千公顷,市区新增绿地350万平方米
  市农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全市已完成森林抚育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并开始编写作业设计书
  市园林和绿化局
  截至6月底,市区累计投入6.94亿元,新增或改造绿地250.2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进度71.48%
  加大湿地保护力度,扩大湿地保护范围,保护湿地生态空间
  市农委
  市国土局、园林和绿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目前,各市、区自然湿地保护率均达到52.5%的目标任务;编制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并印发实施;提升湿地公园建设水平,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力度,10家湿地公园成为第一批湿地科普宣教基地;落实湿地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4个水岸带维护和恢复项目正在施工
  七、繁荣各项事业,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32.提升教育质量
  加快新建改扩建学校进程,积极扩大教育公共服务供给。全市建成公办幼儿园16所、小学10所、初中7所。幼儿园增加约7600个学位、小学增加约15000个学位、初中增加约14000个学位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2016年全市预计新投入使用幼儿园24所、小学16所、初中(含九年一贯制)12所,幼儿园增加约1.15万个学位、小学增加约3.54万个学位、初中增加约1.94万个学位;实施苏州市姑苏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年),完成首批15所学校立项报批;开展“十三五”期间全市学龄人口预测、新建改扩建学校调研,将教育领域“补短板”工作纳入苏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行动计划(年);牵头完成《关于学校新建项目投入使用的若干意见》
  实施学前教育新五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教育提升计划,启动民办学校“校安工程”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大力实施苏州市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加快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全市上半年创建省优质幼儿园14所,市优质幼儿园8所;完善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和奖补机制,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启动“田家炳基金会苏州学校改进计划”,提高外来工子女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研制形成《推进民办学校校安工程实施意见(讨论稿)》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化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区域整体推进校长职级制,开评苏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贯彻落实乡村教师计划
  市教育局
  市编办,市财政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深化教师招聘改革,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步伐;深化教师评价改革,出台《苏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积极推进校长职级制;继续推进中考改革,确定2017年起实施体育中考新办法;重点推进高中段自主招生工作;研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首批6个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以及8个县(市)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正式成立
  实施中小学家庭教育课程项目
  市教育局
  市文明办,市妇联,团市委,市关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组建苏州中小学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完成“中小学家庭教育项目学校管理平台”开发建设;完成三期共486名苏州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培训和认证任务;组建11支家庭教育巡讲团,编制2016年百场大讲堂菜单,开展各类讲座和活动633场;启动《苏州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纲要》编制项目,完成《中小学家庭教育家长读本》9册编写,读本印刷进入招投标阶段;完成“苏州中小学家庭教育”公众微信号建设,推出“苏州父母”APP家长学习平台
  实施社会教育在线学习提升工程
  正式成立苏州终身教育学会;开展“学在苏州”市民终身学习云平台调试工作;开展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市级立项评审,43个项目被确立为年度社区教育实验项目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举办第二届苏州市职业教育活动周;全省首个校企合作专业信息化服务平台――苏州市校企合作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入驻企业700余家,在苏的46所大中专院校均为会员单位;成功获批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试点项目91项
  推进名城名校融合发展,提高在苏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更好服务地方发展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推进名城名校融合发展,大力支持以苏州大学为代表的本地高校发展,起草省市共建方案;3所学校通过江苏省首批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终期网络评审;第七届全省职业学校创新大赛中获特等奖1个、一等奖12个、二等奖21个、三等奖25个,位列全省第一;各在苏高校基本建立“大学生创业教育培训中心”、“大学生创业基地管理办公室”等机构,建设了一批创业实验室、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践基地和创业教学基地
  33.推动健康事业发展
  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发展“医联体”,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秩序
  市卫生计生委
  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市编办
  召开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会,出台《苏州市2016年深化医改十大工作任务》;构建双向转诊绿色通道,辖区内已建立13个医联体,78家医疗机构参与;稳定提高医保筹资和保障水平,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截至二季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为87.9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为55.53%,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1.02%
  启动健康苏州2020战略,逐步建立社区健康管理中心和家庭医生护士执业管理新机制
  市卫生计生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启动健康苏州2020战略,组织制定苏州市爱国卫生和建设健康城市“十三五”规划,初步明确七项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上半年进行了6场健康大巴进社区活动,在苏州图书馆开讲12场健康苏州大讲堂活动,全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1.3%;太仓市、昆山市积极推进国家健康促进县试点建设;全面启动市民健康531行动计划;《苏州市家庭医生(护士)执业管理办法》起草完成,进入立法程序
  出台新一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续建市公共医疗中心、第九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构建城市多中心疾病协同救治体系
  市卫生计生委
  相城区、吴江区人民政府
  《苏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已正式印发。市公共医疗中心的市广济医院迁建项目已完成主体结构,正在进行内外装饰;市第五人民医院迁建项目部分主体结构封顶;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项目部分主体结构封顶;苏州市独墅湖医院项目的桩基工程全部完成;苏州科技城医院于5月18日正式开业投用。胸痛、创伤、卒中、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五大救治中心正加紧建设
  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市卫生计生委
  全面两孩政策于日正式启动实施,新政实施情况总体平稳,群众反响良好,未出现生育堆积大量释放现象和政策衔接方面的问题。截至6月30日,苏州市全面两孩生育登记共51023例,其中一孩生育登记27824例,二孩生育登记23199例
  推进苏州工业园区体育中心、运河体育主题公园和江苏省苏州体育训练基地等体育设施建设
  市体育局
  市发改委、国土局、规划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苏州工业园区体育中心完成结构和二次结构施工,筹备进入项目内装、外装施工阶段;运河体育主题公园方案已经完成代理、设计公开招标工作,相关前期工作和设计方案完善工作正在推进中;江苏省苏州体育训练基地招标代理、代建、设计等单位都已公开招标产生,项目设计方案已按整体新功能定位进行多次调整和完善
  办好“汤姆斯杯”、“尤伯杯”世界羽毛球团体锦标赛
  昆山市人民政府
  市体育局
  日至22日在昆山市体育中心体育馆成功举办,赢得了世界羽联、国家体育总局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赛事期间,共接待100多个国家及地区共1322名运动员、教练员、世界羽联理事、年会代表、工作人员和国内外媒体记者;境内外各类媒体共推出新闻报道1万余篇,百度搜索网页链接133万,新闻链接2480篇
  办好第14届市运会
  市体育局
  苏州市第十四届市运会于2016年4月至10月举行,共涉及青少年部、成年部的169项次比赛,届时还将举行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以及以体育文化展、体育科学大会等活动。截至到7月15日,各组别共完成比赛项目130项次,赛程已经过半,各项比赛精彩、圆满,未发生安全事故和违反赛风赛纪问题
  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培训、评选三大服务平台,加大健身步道等便民体育设施建设力度
  市体育局
  市规划局、市容市政局、园林和绿化局
  上半年全市新建健身步道206公里,新增健身路径20条,新建笼式足球场4个、乡镇多功能运动场16个、拼装式游泳池1个;拟投入经费700万元增加环古城河健身步道的体育元素;优化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培训和评选三大服务平台,举办第十九届元旦万人长跑、第六届全民健身节等大型活动,举办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培训,全面启动全民健身系列大评选活动;稳步推行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上半年已完成20项次;启动筹建苏州网上运动康复中心
  备战2016年里约夏季奥运会,争取优异成绩
  市体育局
  截至7月15日,苏州共有6名运动员确定了里约奥运会的参赛资格,分别是跆拳道吴静钰、赵帅,现代五项陈倩,赛艇朱韦伟,游泳祖立军和柔道张浙慧
  34.促进文化繁荣
  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苏州第二图书馆、第二工人文化宫、历史文化陈列馆、考古博物馆、桃花坞木刻年画博物馆和吴中区公共文化中心
  市文广新局
  市总工会,姑苏区、相城区、吴中区人民政府
  出台《苏州市文化馆服务标准》,会同市委宣传部起草《苏州市文化广场创建与评价规范》;推动基层文化设施提优提质;广泛开展各类公益性惠民展演、公益性讲座等活动。苏州第二图书馆工程正在进行桩基测试和养护;第二工人文化宫招标代理的招标工作业已结束;历史文化陈列馆一期工程李鸿章祠维修及相关陈列大纲已完成;苏州考古博物馆完成立项报批;桃花坞木刻年画博物馆完成初步概念方案;吴中区公共文化中心完成主体验收,进入内外部装修阶段
  建设方志馆新馆
  市地方志办
  方志馆新馆拟与苏州市城建档案馆合建新馆,目前正在选址
  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城市”
  市文广新局
  举办“2016第十一届苏州阅读节”;修改完善《书香建设指标体系评估细则》,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开展《书香城市的苏州实践和探索》课题研究,已完成研究初稿
  创建国家级文艺创作基地,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鼓励苏州文化“走出去”
  市文广新局
  向中国剧协正式申请合作建立“中国戏曲苏州创作基地”;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鼓励苏州文化“走出去”,上半年完成文化“走出去”项目26批次、131人次;组织苏州知名文化创意企业参加深圳文博会、法国戛纳电视节等国内外相关展会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各类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江南水乡古镇和海上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市文广新局
  市规划局、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江南水乡古镇申遗前期研究;完成《江南水乡古镇保护管理导则》(草案)、《苏州江南水乡古镇保护管理办法》(草案)起草工作;积极推进苏州相关遗产点融入国家“海上丝绸之路”申遗项目;加强大运河苏州段遗产监测;加强对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的日常安全巡查,加快推进胥门城墙抢险保护工程,积极开展古城墙保护立法研究工作
  完成地方专业志编撰工作
  市地方志办
  列入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的苏州名镇志《周庄镇志》《f直镇志》《同里镇志》已作为全国首批名镇志出版发行,《虞山镇志》《沙家浜镇志》等20余部名镇志正全力推进中,《苏州丝绸志》《苏州寺院志》已进入出版程序,将于9月出版
  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建设地方特色新型智库
  市社科联
  启动市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完成市社科规划课题应用对策类立项156项、决策咨询类立项5项,进入研究阶段;会同市民政局,组织完成学会年检工作;筹划社科普及1+1活动准备工作
  35.创新和加强社会治理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市民宗局
  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做好苏州市道教协会换届工作;加强宗教场所管理,推进星级宗教场所创建工作,上半年对37处4星级、21处3星场所进行考核认定;加强佛教道风建设;防范邪教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完成了全市民间信仰场所基本情况调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学校活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意见》并深入贯彻落实
  做好妇女儿童工作
  市妇联
  召开市妇联十三届二次执委会、庆“三八”纪念大会和庆“六一”活动;启动实施新一轮“最美家庭”系列活动,成立“好家风好家训”志愿宣讲团,开展“科学家教进万家”活动和家庭阅读推广人志愿服务活动;完成省“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督查工作,做好“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准备工作;建成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母乳哺育室等10家母乳哺育室;完成《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送审稿)起草工作,进入征求意见环节
  大力支持军队深化改革,加强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建设,扎实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市民政局
  市人社局、发改委、经信委
  深入开展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为主题的双拥宣传教育;认真做好部队走访慰问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双拥政策,做好部队随军家属安置、子女入学入托、未就业随军家属生活补助等工作,切实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圆满完成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争创迎检申报工作;及时调整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积极协助解决整建制移防苏州的73676部队基础设施建设、营房改造、交通出行等问题;紧贴练兵备战需要,配合73049部队完成跨区演习相关事宜
  苏州军分区
  组建姑苏区网络攻防分队和虎丘区无人机侦察分队,实现了组建2~3支新型民兵支前力量目标;会同市发改委研究申报苏州市国家级军民结合示范区工作,联合制定《苏州市军民融合工作“十三五”规划》;编制“军转民”、“民参军”企业目录,精选能够深度进入国防科研和军工生产的企业和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参与军品研发生产
  建立长效常态机制,深化文明城市建设
  市文明办
  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城管委日常协调联动机制;发布《市民公共文明行为十条》,广泛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上半年委托第三方对城区测评两次,对县级市测评一次,共抽查3500个实地考察点位,整改问题963个,其中动态性城市管理问题852个;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五项治理行动,对109个整治项目、761个三规范项目进行整治提升,上半年市区城市管理纠处各类违章236848起,立案查处25142起,结案率100%
  做好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市科协
  起草《苏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举办第28届科普宣传周暨第二届青少年科技体验营活动;张家港、常熟、太仓、吴中成功获批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首批单位;组织2016年度科普项目公开申报;深入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获批全国科普示范社区4个、省科普示范社区4个,新增省科普教育基地22个
  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建设,开展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建成集管理服务、民意沟通、信息公开于一体的社区信息平台一期项目
  市民政局
  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意见》;起草“苏州市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启动社区服务社会化试点探索,首轮试点为期两年、投入总经费1440万,在9个街道先行展开,上半年已完成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加快推进社区信息平台建设进程,完成项目需求调研和市级平台模块设计
  指导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换届选举
  市民政局
  指导各地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切实摸清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完善应对举措;积极修订《苏州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工作规程》,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推进政社分开,规范和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市民政局
  支持和鼓励市场经济领域、科技文化领域、公共服务领域、社区建设领域的社会组织发展,上半年全市新登记社会组织314家;启动第四届公益创投活动、第二届公益采购活动、社区服务社会化活动;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做好年度检查工作,认真处理各类投诉,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在社会组织党员中开展了“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和其它主题活动
  建设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二期项目,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市经信委
  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苏州国发集团
  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完善市社会法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市自然人信用基础数据库;“诚信苏州”网站改版升级,实现对“信用承诺”、“红黑名单”以及“双公示”信息的公开查询;上半年,“诚信苏州”网站发布信息3000多条,访问量累计达10万余次,接受网上企业信用查询5223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近400篇,手机APP即将开通服务
  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推行“阳光信访”,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市信访局
  深入基层开展“阳光信访、依法维权”主题宣传,强化“融和”信访服务品牌宣传;依照“法定途径”界定标准,全市40余家机关单位及时与省对口部门对接,编制好本部门的权力清单;积极推进“互联网+信访”,进一步完善阳光信访系统;强化问题导向,建立健全源头预防、责任落实、问题化解、领导包案、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及时高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坚持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市委政法委
  市司法局、维稳办、法制办
  坚持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推广应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信息系统,上半年全市共完成稳评项目695个、排查化解矛盾399个、预防群体性事件88起;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机制,针对“两会”、“64”等敏感节点,高考减招、网约车与出租车冲突等突出问题,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上半年全市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两级调处中心共组织纠纷排查21358次,预防纠纷2463件,调解纠纷49073件,调处成功48912件,调处成功率为99.67%,劝阻群体性上访89批次,涉及969人;加强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成立苏州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市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指导管理机构,积极推动苏州市轨道交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建立市级层面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联席会议制度
  制定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提高法治惠民实效
  市司法局
  起草《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举办全市“七五”普法启动暨第三届法治文化节开幕仪式,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尽早启动“七五”普法;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先进表彰工作,苏州市获评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城市,常熟市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全面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聘任工作,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专项经费落实,建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检查。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1~6月,12348话务平台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409余次,网站平台累计访问超24212次,“公证在线办理”量已累计达144件,接受在线公证咨询累计1932人次
  完善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动警务改革,积极防范、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市公安局
  制定下发《苏州市公安局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意见》,部署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35项重点建设工程。推动警务改革,制定下发10个实施意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上半年共挖掘涉黑涉恶情报线索100余条,判决“三人三起”恶势力2个、“三人一起”团伙48个。加大侵财犯罪打击整治力度,上半年全市盗窃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0.45%,破案率同比上升2.7%;电信诈骗案件发案同比下降18.3%,破案率同比上升0.3%;网络诈骗案件发案同比下降11.9%,破案率同比上升1%;通过市反诈骗中心止付账户700余个,涉案金额2000万余元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
  市国安局
  按照省厅目标管理,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
  全面推进法治苏州建设,积极争创全省、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市
  市委政法委
  提请市委办印发《2016年法治苏州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八个方面22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年度法治城市创建以及年度法治县(市、区)创建申报考评迎检工作,争创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
  36.狠抓安全生产工作
  把安全放在城市发展的第一位,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坚决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各项规定,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市、县级市(区)、镇(街道、开发区)和行政村全覆盖
  市安监局
  市监察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下发《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订了61份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落实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市安监局
  市各有关行业和领域监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印发《苏州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工矿企业及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为重点,督促和推进全市所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鼓励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实行安全总监制度
  坚持重大隐患三级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着力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市安监局
  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印发《市政府关于对个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单位这实施市级挂牌督办的通知》,全市三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项目共计663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95个,投入整改资金8.46亿元;从2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六个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生产设备严重落后、重点部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格关闭淘汰
  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市应急办
  市住建局(地震局)、发改委,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下发《市应急办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重点;下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对“十三五”期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等进行统筹规划、协同推进
  建设灾害避难场所,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市民政局
  有效利用城市社区服务设施、公园、广场、体育场馆、学校等现有场所,统筹整合民政系统敬老院、福利院等内部资源,建设或改造城乡灾害避难场所,目前全市大型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共有78处;有效推进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现有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1个、市(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6个,上半年全市各地安排救灾物资采购资金100万元,救灾物资品种62个,计8560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候选单位推荐工作,共推荐上报24家社区,待下半年省级检查考核验收
  八、落实惠民措施,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37.促进就业创业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年新增就业15万人,苏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市人社局
  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创业就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1~6月,全市新增就业人数8.3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55.33%;开发公益性岗位4773个,完成全年目标的59.66%;支持成功创业人数8248人,完成全年目标的56.5%;扶持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1406人,完成全年目标的70.3%;引领大学生创业994人,完成全年目标的58.5%。上半年,失业保险降费率累计为全市企业减负2.8亿元,实际发放稳岗补贴6112.9万元;苏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工作将于7月下旬开始
  实施创业天使计划
  市科技局
  市人社局
  针对初创企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第一批立项企业专题培训活动;针对人才企业的特点,为人才企业量身定制专题培训,借助中国创业学院的力量,搭建一个沟通、交流、资源对接的平台,使更多的创业导师、创投资本等资源能够惠及苏州企业
  38.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市人社局
  全市按照市区动态管理模式,于7月份起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动态管理;上半年,市区动态管理应走访常住人口8.27万人,走访率达97.89%,信息采集率达86.17%,其中户籍人口走访率达97.74%,信息采集率93.41%;进一步维护全体劳动者和城乡居民合法权益、推进其全面持续参保,市区已有12399名“断保”人员重新续保
  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市人社局
  市发改委、财政局,市编办,市审计局、政府研究室,市委组织部、宣传部
  稳步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加强学习调研,修改完善我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实施意见的通知》,提高视同缴费指数,审慎处理改革问题;做好下半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审计准备工作,推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聚焦低收入家庭和经济薄弱村,强化精准帮扶、精准脱困措施,引导全社会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帮困。
  市委农办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上半年,全市劳务合作社累计447家,入社成员数3.34万人;对全市180个薄弱村(社区)公共服务开支按每个村50万元标准进行补贴,其中苏州市级财政按30%比例给予补贴,进一步强化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的帮扶力度;配合财政部门下拨7000万元扶持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村联合投资抱团发展,提高集体经济薄弱村的自我“造血”功能
  市民政局
  启动普惠型春节慰问活动,全市各级组成1802个慰问组,对96个经济薄弱村(镇)、近万户困难群众家庭展开慰问;组织各地按规定及时启动物价补贴机制,在指数发布30日内向低保等困难家庭发放物价补贴;7月1日起,根据省政府低保标准自然调整机制,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苏州市城乡低保标准由原来的750元提高到810元
  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推动临时救助对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
  市民政局
  市人社局、财政局
  出台《苏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从救助范围、救助内涵、救助流程等方面进行拓展与规范,做好“救急难”机制的制度设计,重点将临时救助范围从户籍人口拓展到“持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明确对急难对象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实行应救尽救
  全面推进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卫生计生委、财政局,苏州保监分局
  继续按照《苏州市医疗救助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我市大病医疗救助工作。苏州市列入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范围,目前已成立长期护理保险课题组和四个工作小组,并对长期护理保险开展调研。完成2015年度(专项)医疗救助金发放,22957人受益,发放金额达6387.33万元;市区9912名持证对象享受实时医疗救助,截至6月份,结付76069人次医疗费用5428.69万元,医保基金支付4036.73万元,救助基金支付1573.45万元;保费减免,为9449名人员减免176.86万元;自费救助,截至6月底,3765人次发生住院医疗费用7503.61万元,救助基金支付528.35万元
  加快医养融合发展,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虚拟养老院服务覆盖所有村和社区
  市民政局
  截至6月底,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共完成2家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同时启动了7家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共建有养老机构床位64311张,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38.8张;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32756张,占养老机构总床位的50.9%;护理型养老机构床位33098张,占养老机构总床位的51.5%;共建有日间照料中心699个、助餐点767个;10个市、区都建有信息化虚拟养老院,服务覆盖92%的社区村
  市卫生计生委
  研究制定了《苏州市家庭病床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苏州市上门服务医疗制度》《苏州市护理站服务规范》《苏州市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工作制度》等文件,从制度上打通医疗、养老两个体系的融合通道;把20万80岁以上的老人作为苏州分级诊疗第一要服务覆盖的人群,努力补齐医疗服务体系中慢病康复、长期护理的短板;全市新建护理站3家,登记注册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16家,开设家庭病床3000余张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扩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范围,增强社区助残服务能力
  市残联
  落实《省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会同民政、财政全面完成相关数据的调查、统计和测算工作;重新修订《苏州市残联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意见(试行),出台《2016年苏州市残联购买服务工作意见》,目前已完成16个项目的购买,预算金额共计716.5万元;做好2016年“助残服务进社区”的政府购买工作,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为23个助翼汇馆购买服务,目前已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下一步将研究编制采购文件实施购买
  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救济救助和志愿服务
  市民政局
  市红十字会,市文明办
  抓好《慈善法》的学习与宣传,编制《解读慈善法60问》;策划好慈善项目,通过以项目吸引资金,与社会组织合作,直接对接捐赠方和帮困对象,解决特殊化、个性化需求;实施好救助项目,扩大救助药品的品种,梳理激活冠名基金;积极参与盐城救援,截至目前,全市慈善系统已接收社会捐助款物1470万元
  实施流动人口积分管理,优化流动人口服务
  市公安局
  市教育局、人社局
  全面实施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和计分标准,截至6月30日,市区各(镇)街道89个受理窗口共受理积分管理申请1.6万余人,其中申请积分入户的3700余人、积分入学近1.2万人、积分入医1000余人
  39.改善居民住行条件
  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住房保障货币化保障力度。落实棚户区改造任务,继续实施梅巷、解放新村危旧房改造项目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截至6月底,全市已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30409套,完成省任务的112.63%;基本建成21944套,完成省任务的93.78%;积极研究制定货币化安置补偿的实施办法和细则,至6月底,申请货币保障的家庭共492户,申请实物保障的共418户,货币保障占比54.07%;排出城中村改造2016~2020年改造计划并上报市政府,解放新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基本已完成评估和签约交房工作;梅巷片区改造上半年各项现场建设工作全部完成,并顺利交付使用
  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提高职工缴存水平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1~6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扩面新增缴存公积金职工25.92万人,归集公积金125.89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60.99%和50.33%,公积金累计归集额达1439.92亿元;积极推进在镇、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增加公积金缴存扩面职能工作,新增乡镇社保所公积金服务网点26家,截至到6月底共设立了45家乡镇社保所公积金服务网点,覆盖面为45.4%
  建成苏州汽车西站综合客运枢纽
  市交通运输局
  苏州汽车西站综合客运枢纽于6月25日投入试运行
  建成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7个子项目均已完成招标并进入施工阶段。其中,网络存储设备、机房建设2个项目已基本完工;企业运营平台、行业管理系统2个项目正在准备《详细设计》的外部评审;车载设备、调度中心建设2个项目正在陆续开展设备的采购及试运行工作;公众服务系统正在开展外部典型城市的调研及系统开发工作
  市区新购公交车640辆,新辟及优化常规公交线路50条
  上半年已完成新购公交车210辆,全部为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完成年度购车计划的33%;完成新辟公交线路11条、优化调整15条
  40.加强市场监管
  建好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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