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收到租户电费可以直接存入苏州供电公司电费查询吗

向居民收取的电费怎么交税?
供电向个人收取的电费开什么发票,供电公司要交什么税?
供电向个人收取的电费开什么发票,供电公司要交什么税?
供电公司应该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向个人收取的电费应该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10:14 补充问题那向个人收取的电费怎么核定销项税呢,还是按3%缴纳如果供电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销项税率17%。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3%。
供电公司应该会有专门的电费收录发票,一般供电公司会向所以地税务机关交税,这个与用户关系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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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收取租户电费,税收到底该怎么处理
分类:会计实操
更新时间:
来源:转载
  2月17日,《中国税务报》第三版刊登了标题为“税务稽查骨干以案会友”的新闻。消息中的一段文字引起了网友的热议。这段文字为:当某区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H提出“商场收取租户的电费,应如何认定处理”,应答此起彼伏,最后大家达成共识:若电费不加价,作进项税额转出;若电费加价,则作转售处理。
  那么,商场收取租户的电费真的该如此进行税务处理吗(本文仅讨论业务的流转税问题)?
  在增值税、营业税并存的情况下,纳税人的一项业务适用何税种(缴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是作为应税项目还是非应税项目),要根据业务的事实,依据增值税或营业税相关文件进行判断。在税收法律适用的判断上,业务的实质至关重要。那么,商场收取租户的电费业务,税收到底该怎么处理?
  为了搞清这项业务的税务处理,有必要厘清商场收取租户电费的实质与情形。
  商场将物业(房屋、柜台)出租给承租人(有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的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有的是营业税纳税人)使用,根据合同约定的不同,承租人使用的水电(为了节约篇幅,本文仅讨论电业务)的费用,一般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第一种方式,电费包含在租金中(租赁双方不计量承租方实际使用的电量);第二种方式,租金中不含电费,双方根据实际的使用量按一定的单价结算电费;第三种方式,承租人自己在供电部门开立用电户头(此种方式不涉及租赁双方用电交易,本文不讨论)。
  上述第一种方式,由于租赁双方不单独结算电费,纳税人出租物业行为在税收上属营业税的混合销售,全额缴纳营业税。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第六条第一款,“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相关规定还有: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企事业单位转售水、电的有关税政问题的批复》(沪国税流〔2000〕19号)规定,如出租方不按实际使用量而按定额与承租方结算水、电、煤气等价款的,一律按“服务业一租凭业”征收5%营业税,并按规定开具普通发票,承租方不得据此计算进项税额。
  另外,由于出租人购买的电用于营业税项目,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上述第二种方式,由于双方根据承租人实际使用电量按一定的单价结算电费,属于兼营行为(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出租物业人收取的电费为出租人向承租人转售电收入,应缴纳增值税,并且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相关的文件还有: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向驻场单位转供水电气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规定,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向驻场单位转供自来水、电、天然气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其同时收取的转供能源服务费属于价外费用,应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2.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企事业单位转售水、电的有关税政问题的批复》(沪国税流〔2000〕19号)规定,对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水、电、煤气等,并按实际用量结算价款的,应作为转售货物,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出租房屋中提供水电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闽国税函〔号)规定,企业在将一部分闲置房屋出租给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水、电等,并按实际使用量与承租方结算价款的行为,应视为转售货物,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在开具专用发票的问题上,双方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当出租方与承租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由出租方按承租方水、电的实际使用量结算的价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可据此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当出租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承租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由出租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承租方水、电的实际使用量结算的价款,由税务机关按规定的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可据此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售水、电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发〔号)规定,“为加强增值税管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经市局研究,现将上述转售水、电情况的有关管理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水、电总表纳税人向分表纳税人单独收取分摊水、电费的,应照章缴纳增值税;同时,取消使用水电费分摊明细表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分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能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水、电费进项税额,总表纳税人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
  另外,由于出租物业的纳税人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其购买的电,用于转售缴纳增值税的部分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共同用于营业税项目(出租物业等)和增值税项目(转售电等)部分,如管理、行政部门的用电,由于无法划分用途,应根据非增值税销售额的比例确定转出部分进项税额,其根据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
  综上所述,商场收取租户的电费业务应缴纳增值税,而不是“税务稽查骨干以案会友”一文所说的那样:“若电费不加价,作进项税额转出;若电费加价,则作转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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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考试日历表对方付水电费打在卡里,出纳用么凭证做帐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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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把卡里的钱取出来存入公司银行,然后再做银行存款收入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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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常熟供电公司:租户过年返乡忙 电费结算不用慌
从2月起,常熟地区的外地打工人员就开始收拾行囊,陆续准备返乡过年,常熟市供电公司各区域的营业窗口也随之迎来了一些查询用电事宜和结算电费的用户。
2月2日一早,常熟市供电公司虞南供电所一位租住在三塘村的王先生就来到营业厅,王先生表示自己明天就要回老家了,想询问下过年期间的电费结算事宜并想和房东结清电费。负责接待的蒋师傅把王先生请到了电费班的办公桌电脑前,边操作着说道:“现在供电系统已全面开展智能化抄表,运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就能方便快捷的看到实时电表示数。您看,截止昨天您租处电表的示数是这么多,您想要1月1日到昨天的用电量我马上帮您算一下。”蒋师傅仔细的核算后告知王先生,他的住房一共用了398度电,王先生记录好数据满意的离开。
同日一位李女士急匆匆地踏进虞山供电所的营业厅,“我过年要回老家了,我想查查我租的房子这一年来用了多少电费?营业人员很快打出了一张用电清单,并介绍给李女士可以通过绑定微信来查询电费的年度账单、月度账单。“没想到现在查询电费这么先进,快教我怎么弄。”“电力微信号里的数据都是每日定时的冻结数据,非常可靠,您可以放心查看。”营业人员还告诉李女士电力微信平台作为官方服务平台,不仅很快就能查到用户家详细的电量电费信息、直观查看用户家的实时用电量,还能够实现充值缴费、停电信息查询、浏览95598网站等多项服务,零距离享受便捷、个性化的优质服务。
2015年,常熟市供电公司将继续秉承“你用电、我用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将优质服务落到实处,充实服务内容,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水平,为用户生产生活提供更为稳定可靠的电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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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业主、租户电费问题
我现在遇到的事:房子租给别人,开始装修,日我买了200度电。开始交给租户,租户在日买了200度电,日买了194度电,日250度电。原因日租户发现没有电,就到物业买电,插上卡后还是没有电,就找物业,物业告知偷电,在2017年4月物业查电时就把电给掐了。现在物业让补交电费及罚款,物业要按照平均每天20度电,按照55月计算,每个月按照30天计算,单价每度1.2元,再乘3倍。因费用差距太大,多次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另我们向供电所查询该物业公司原来已将供电的产权买断了。我和租户有合同电由租户缴纳,现在租户在今年到期后已经搬走,租户只同出20000元钱,我现在不知如何处理,请法律专家给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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