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实地稽核通知稽核工作的意义是什么,有什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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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稽核查什么
今天劳动局通知要我们公司稽核,请问各位高手我们一般要做些什么我是新手,不懂这些,他说的下限1139,是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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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稽核内容:  (一)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二)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  (四)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  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  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会计公司出纳
稽查是劳动局发现你们申报的09年基数有问题,一般需要带着公司的账本,08年账本去劳动稽查部门复查。下限1139是指09年的缴费基数的下限。既不是实发工资也不是应发工资,就是08年你们市平均工资的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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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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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的权益如何维护
11:04:36 / 来源: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阅读:781
职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的权益如何维护一、社会保险基数申报的内容?社会保险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按上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不得扣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社会保险费实行各险种同基数核定。二、职工对申报基数有异议,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职工本人对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有异议的,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由用人单位根据职工的工资收入情况,按照规定进行调整,并交参保职工本人确认。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又不予调整的,本人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按照有关规定,当自己知道或应当知道社保权益受到侵害超过60日的,劳动保障仲裁机构将不再受理。因此,广大参保职工对自己的签字要重视,对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有异议的要及时纠正。对缴费基数有异议,单位又不予调整时,可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保中心反映,也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三、缴费基数高低对职工个人利益有哪些影响?缴费基数既是计算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缴费额多少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计算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及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都是以职工上年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比例划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计算待遇时,也都是以职工缴费年限、上年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等级来确定享受待遇,如此缴费时间短、缴费基数低势必就会影响到职工个人享受的待遇。国家制定的社会保险制度,充分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激励作用和效率原则,即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缴费额越多,享受的待遇就越高。四、社会保险稽核的含义是什么?社会保险稽核是监督社会保险各项业务正常进行,保障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支付及时正确,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从法律意义上讲,社会保险稽核就是为了防止保险费征缴、保险待遇发放过程中虚假欺诈行为的发生。五、社会保险稽核的主要内容?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有:稽核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防止和纠正拒缴、欠缴、瞒报行为;审核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和待遇支付情况,防止和纠正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六、社会保险稽核的作用有哪些?1、社会保险稽核有利于促进社会保险基金征缴;&2、社会保险稽核有利于堵塞基金流失黑洞;3、社会保险稽核有利于参保企业公平竞争;&4、社会保险稽核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险管理质量;5、社会保险稽核有利于提高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险的认识。&七、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实施的主要程序?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前3日将进行稽核的有关内容、要求、方法和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事项通知被稽核对象,特殊情况下的稽核也可以不事先通知;2、应有两名以上稽核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并向被稽核对象说明身份;3、对稽核情况应做笔录,笔录应当由稽核人员和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拒不签名或盖章的,应注明拒签原因;4、对于经稽核未发现违反法规行为的被稽核对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稽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其稽核结果;5、发现被稽核对象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违反法规行为,要据实写出稽核意见书,并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稽核对象。被稽核对象应在限定时间内予以改正。八、社会保险稽核人员开展稽核工作,可以行使哪些职权?1、要求被稽核单位提供用人情况、工资收入情况、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缴费数据和相关帐册、会计凭证等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2、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资料,对被稽核对象的参保情况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询问;3、要求被稽核对象提供与稽核事项有关的资料。九、社会保险稽核人员应承担哪些义务?1、办理稽核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2、保守被稽核单位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3、为举报人保密。十、社会保险统计的基本任务有哪些?社会保险统计的基本任务是采集、汇总、提供社会保险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对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调查,实行统计监督。论文发表、论文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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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征缴稽核工作遇到的问题及几点建议
  摘要:随着《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要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防止瞒报、漏报和拖欠社保费用的现象发生,就必须对社会保险征缴环节进行稽核,使之成为社保扩面、确保社保发放以及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社会保险征缴稽核工作还存在许多的操作阻力和环境阻力。文章通过分析社会保险征缴稽核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及难点,提出了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有效征缴稽核的思路和想法。 中国论文网 /3/view-6066408.htm  关键词:社会保险 征缴稽核 建议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的概念和内容   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人员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情况进行的核查,目的是维护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查处违规行为,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主要针对参保单位的参保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缴费工资、缴费情况、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情况的征缴稽核。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参保登记稽核。对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的依法合规情况进行的核查。主要核实应参保的单位“应保未保”的问题,督促未参保的单位和应全员参保的单位按规定全员参保。2、缴费基数稽核和缴费人数稽核。缴费基数稽核和缴费人数稽核是社会保险费征收的重要基础,是征缴稽核的核心问题。《社会保险征缴条例》规定: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在实际操作中,大多数经办机构采用的是按年申报,基数核定后一年不变的方法。因此确定参保单位和职工缴费基数和人数申报是否准确,有无少报、漏报、是确保社会保险费足额征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3、缴费能力的稽核。通过对欠费单位的资产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工资发放情况的核查,确定是否具备缴费和补缴能力,是防止参保单位恶意欠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二、 现阶段社会保险征缴稽核工作遇到的困难及存在问题   (一)外部环境因素   1、由于社会保险工作开展的环境与各地经济发展的差异,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较之国家有关的税法和其他法规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对违法的震慑力明显偏弱,违法成本低,处罚力度不够,少缴漏缴成为企业降低成本的手段。2、随着进城务工农民的大量涌入,诸多劳动者对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义务意识淡薄,缺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动性,有的务工人员不愿从个人收入中扣除应该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又从另一方面助长了企业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3、我们现行执行的依据是2003年2月原劳动保障部颁布的《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它是根据国务院1999年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没有跟踪调整到《社会保险法》的高度,社保稽核工作的各项工作政策显得软弱无力,强制手段欠缺,对社保违规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对那些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单位只有移交给劳动监察进行处理。   (二)政策理解的误区   根据文件规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以单位实发工资总额构成的,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项构成,而有些企业单位是以扣除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部分后的实领工资作为单位的缴费基数,很显然是把工资总额实际构成等同于职工领到手的实领工资缩小了工资总额的构成的内涵。   (三)监管对象的复杂化   一是稽核对象多样化。以前,社会保险稽核的对象主要是国有和县级以上集体企业。现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等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都纳入了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与之相适应,社会保险稽核的对象也在不断扩大;二是单位用工形式多样化。适应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行业特点,各类季节性临时用工十分普遍,劳务代理取代劳动合同,逃避社会保险稽核和劳动保障监察,给稽核工作带来挑战;三是收入分配形式多样化。随着落实企业分配自主权,企业的实际工资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实物代替工资发放,增加了稽核难度;四是违纪违规及犯罪手段多样化。随着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的普遍应用,一些社会保险经办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都是通过现代信息手段实施的。征缴体制的现状和可能产生的变化向稽核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社保经办机构想把全部参保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核查清楚是极为困难的。   (四)经办机构内部的原因   1、领导重视不够。长期以来,社保机构重资金到位,轻基金征缴稽核。社保征缴稽核工作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不规范行为的防范和纠正机制普遍缺失,从而使不规范行为滋生成为可能。2、征缴稽核人员少。按征缴稽核办法,实施征缴稽核必须有两人以上的征缴稽核人员共同进行,由于目前社会保险部门常常普遍存在人员少的问题,而且身兼数职,很难抽出更多的人办理征缴稽核工作。3、稽核手段落后,工作方式单一。缺乏必要的硬件设备,如录音录像照像器材和交通工具等。工作方式单一,实在稽核工作量大,书面稽核不理想,查处举报稽核难度大。4、稽核机构设置不规范不统一。多险种设置不同的稽核机构,机构重叠,工作重复,稽核工作“碎片化”且各自为战,给外界混乱的感觉,直接影响到社会保障部门的形象,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三、解决征缴稽核的几点建议   党的十八大提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这对社会保险工作尤其是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当前经济环境不佳的严峻形势下,社保经办工作如何服务和服从于十八大精神,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问题。应对新问题以及解决老问题,需要不断探索新思路、研究新措施,使社保经办工作尽快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一)充分认清形势,切实转变观念   企业瞒报、漏报社保基数的现象,已影响到社会保险费的安全与完整,影响到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对此,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强化社会保险征缴稽核、完善社会保险管理,健全对不规范行为的防范和纠正机制势在必行。必须通过对参保单位的实地核查,掌握参保单位瞒报、漏报、漏核缴费的基本情况,对其发生的原因认真进行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全面查堵社保费的“跑、冒、滴、漏”的现象,为此,要转变思想观念,改变“重征缴、轻稽核”的做法,建立起以稽核促征缴,以稽核保征缴的新机制。
  (二)坚持严格执法,增强企业法人法律意识   征缴稽核工作也是一种执法活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就是社保征缴稽核的基本法,企业参保的好与差很大程度上与企业法人代表的参保意识和行为密切相关,为了增加企业代表的法律法规意识,改变过去给职工缴保费能少则少,遏制瞒报、漏报现象的发生。将实施稽核与政策宣传结合起来,清理参保真空,促进企业平等竞争,维护社会公平。   (三)强化素质建设,提高专业水平   征缴稽核人员不但要有政策水平,还要熟悉会计规则和有关会计、审计的其他法规,对这支队伍要重点管理,定期培训,不断增加自觉学习、自我超越意识,从而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统一稽核机构,整合稽核资源   减少浪费,避免重复稽核。整合社保经办机构稽核资源,实行交叉稽核。社保经办机构编制少,人员少。稽核岗位的设置不尽合理,未能达到要求,这种状况短时间内很难改变。必须对各经办机构的稽核力量进行整合。可采取集中稽核人员,分组进行交叉稽核的办法。这样既能使稽核人员能互相学习、交流经验,在实际工作中提高稽核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又可以避开各类干扰,提高工作效率,使稽核工作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五)发挥地税部门征收主体作用,确保社会保险征缴稽核见成效   稽核检查权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行政处罚权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稽核行为的行为主体和处罚主体不一致。责令整改的刚性不足,导致了缴费单位不规范行为的纠正不到位,稽核效果不佳。长此以往,将使社会保险稽核失去应有的作用,也会对社保经办机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因此在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过程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地税部门、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要加强联合。严格按《社会保险法》规定对违法、违规拒不整改的缴费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及时纠正缴费单位的不规范行为。充分发挥地税部门的征收主体作用,确保社会保险稽核见成效。   参考文献:   [1]刘择.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社会保障研究,2009,6   [2]肖杰.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常见的问题及思考[J].经济师,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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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社会保险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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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稽核的最终目的是要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保证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规章顺利的执行下去,对于维护社会保险事业稳定和发展有很好的作用。  作用,社会保险稽核的主要作用有: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防止社保基金的流失;促进参保企业公平竞争;另外,可以提高社保管理质量。  社会保险稽核人员依法对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进行稽核。主要内容:  第九条 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稽核内容包括:  (一)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二)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  (四)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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