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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都已成家有子女,分不开户_百度知道
兄弟都已成家有子女,分不开户
我是余杭区良渚镇人。我家两兄弟,户主是我父亲。现在想分户。我是哥,老婆孩子户口都在这里。我弟和他的儿子户口也在这里。我弟媳也是本镇人,但不同村,她是独女,户口死活不肯迁过来。我弟又不肯迁过去。所以影响到我们不能分户。不立户影响到我有很多事情...
我有更好的答案
按规定婚姻或购置房产后可以迁出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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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从业人员的兄弟姐妹可以开户吗?法规有规定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期货从业人员的兄弟姐妹是可以开户的,法律在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说明。期货开户的条件:1、首先,投资者开户的资金门槛为50万元;2、其次,拟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者需通过股指期货知识测试。据了解,该测试将由中金所提供考题,期货公司负责具体操作,合格分数线为80分;3、第三,投资者必须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4、简单而言,今后的期指交易参与者,除了机构以外,自然人可被称作”三有“投资人,即有钱和抗风险能力,有期指知识以及有实际交易经验。
主营:金融
不可以,股票基金,期货,现货,外汇的从业人员,他的家属及亲朋好友都不可以开户的。
法律上没规定吧
有的,你可以问问,或者百度也可以看得到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中第五十条 除《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规定的情形外,下列人员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三)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好像只是配偶不可以。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管理办法说的是配偶,实际执行一般都是禁止直系亲属开户,而直系亲属不包括兄弟姐妹,但是兄弟姐妹最好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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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时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日举行投资者接待日,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由于公司工作业务开展需要,现将本次投资者接待日时间调整为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接待日
日(星期五)
二、接待时间
接待日当日下午15:30-17:30
三、接待地点
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学林街1号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预约方式
拟参与此次说明会的投资者请于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与公司董秘办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钱柳华 沈 洁
联系电话:8
五、 公司参与人员
公司董事长钱志达先生、财务中心副总监张永辉先生、董事会秘书钱柳华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相应调整)。
六、 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已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董秘办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将针对相关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4、公司接待人员接受投资者关于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战略、投资等方面的提问,并在符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当场给予答复;对于当场不能答复的,会做好书面记录并在核实相关情况后予以答复。
5、参加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投资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请提前十分钟到达活动地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各位董事,会议于日(星期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自查,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规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70,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可转债存续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的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7、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8、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 +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0、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换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任意一种情形出现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3、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12、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7、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①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i.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ii.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债券转为公司A股股票;
iii.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iv.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债券;
v.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vi.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债券本息;
vii.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viii.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②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i.遵守公司所发行可转换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ii.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iii.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iv.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本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v.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可转债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③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申请破产;
④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⑤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⑥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性影响的事项;
⑦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9、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开户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0、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议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取得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必要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为积极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决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涉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初步确定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20,000吨苯二酚、31,100吨苯二酚衍生物建设项目之一期工程。上述项目实施并达产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根据《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资产结构更加稳健,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能增强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为公司经营业绩增长提供持续动力,从而为股东带来更好的回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和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债券利率、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回售、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过程中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申报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以及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3、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4、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实施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适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如证券监管部门在本次发行前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有新的规定或者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或者具体要求,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9、授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0、上述第5、6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相应的填补措施。公司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及《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号)的规定,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截至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对该报告进行鉴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务、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日(星期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自查,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规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70,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可转债存续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的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7、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8、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 +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0、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换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任意一种情形出现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表决结果:同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3、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12、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7、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①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i.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ii.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债券转为公司A股股票;
iii.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iv.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债券;
v.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vi.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债券本息;
vii.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viii.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②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i.遵守公司所发行可转换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ii.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iii.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iv.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本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v.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可转债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③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申请破产;
④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⑤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⑥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性影响的事项;
⑦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9、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开户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0、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议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取得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必要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为积极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决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涉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初步确定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20,000吨苯二酚、31,100吨苯二酚衍生物建设项目之一期工程。上述项目实施并达产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根据《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资产结构更加稳健,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能增强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为公司经营业绩增长提供持续动力,从而为股东带来更好的回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相应的填补措施。公司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及《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号)的规定,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截至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对该报告进行鉴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务、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发行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情况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科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号)、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17年10月底完成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公司拟回购并注销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59万股将于2017年6月底完成;
5、假设公司首次股权激励授予的542.50万股限制性股票(16年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并回购注销23万股后,现为1,062万股),于2017年12月全部满足第二次解锁条件,解锁30%限制性股票,即318.60万股;
6、假设公司预留股权激励授予的11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日),于日全部满足第一次解锁条件,解锁50%限制性股票,即56.50万股;
7、假设2017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分别较2016年持平、增长15%和增长30%;
8、假设本次可转债第一年的票面利率为0.5%。该票面利率仅为模拟测算利率,不构成对实际票面利率的数值预测;
9、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并公告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6年末总股本541,443,8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1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54,144,388.40元。假设2017年5月实施完毕利润分配方案;
10、在预测公司发行前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11、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期末总股本和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仅考虑上述假设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度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如下:
关于本次测算的说明如下:
1、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2、鉴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假设于2017年10月底完成,且《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本次测算中未考虑投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的影响。若投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将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二、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覆盖领域范围进一步扩大,将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内地位。通过本次发行,公司财务状况有望得到进一步优化与改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完成后,公司资产、净资产规模也将相应扩大,财务结构更趋合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人才储备方面,近年来公司通过内聘、外聘两大人才引进方式,初步打造了一支具有突出工作能力和业务实干精神的经营管理团队;公司依托企业完善的法人治理建立了市场化的经营管理机制,运用市场化的理念来经营和管理公司,以市场化的用人机制、分配激励机制和职业发展通道吸引和留住大批优秀人才,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技术方面的储备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引进技术等多种方式提升公司研发实力,产品研发和品质控制能力在同行业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在精细化工领域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研发队伍。
本项目技术先进、成熟、可靠,能满足各类高端市场的要求;原辅料消耗低、节能措施到位;生产清洁化程度高;自动化控制水平高,运行安全、稳定;产品结构合理,配套性强,能显著提高项目的综合竞争力。
(三)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市场方面的储备
苯二酚衍生物广泛应用于食品、饲料、医药、化妆品等多个应用领域,与公司的主导产品维生素K3、维生素B1和维生素B3具有相同的应用领域和客户群。公司长期从事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等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与经营,拥有丰富的技术与市场资源,这为苯二酚产业链的建设与运营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五、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
公司所处行业为精细化工行业,主要从事维生素和皮革化学品等新型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中,维生素产品包括维生素B1、B3和维生素K3系列产品,主要用作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皮革化学品主要包括铬鞣剂和皮革助剂等系列产品,广泛用于皮革、毛皮的鞣制和加工。
2016年度、2015年度及201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6,339.74万元、90,529.07万元及80,092.30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766.84 万元、8,224.45万元及4,003.37万元,呈大幅上升趋势。
面对国内经济增长放缓、市场竞争激烈的复杂环境,公司立足于主业,在全体成员的努力下,公司紧抓经营,重视管理,同时运用风险管控机制,持续深入推进管理改善,加快产品研发与技术革新,加强国内和国外市场的开拓,使公司继续保持了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在近几年出现不同程度波动,使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产生较大波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公司经营风险。
2、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在近两年均出现不同程度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风险。
3、汇率波动风险
人民币汇率的频繁波动将给公司存在国际竞争格局的部分产品销售造成一定影响,从而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4、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本公司属于精细化工行业,产品涉及维生素和皮革化学品两个细分产业,上述两个产业的发展状况受到上游化工原材料供应变化和下游制革、饲料等行业的景气度影响,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带来风险。
5、未决仲裁事项风险
本公司与朱贵法等11名自然人就收购中华化工72%股权仲裁事宜尚未结束,嘉兴仲裁委员会(2014)浙嘉执民字第52号《执行裁定书》已执完毕;(2014)浙嘉执裁字第3号《执行裁定书》已部分执行,剩余款项尚在执行。
6、环境保护风险
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民众环保意识逐渐增强,新《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税法》等越来越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环境污染管制标准日趋严格,这将增加公司在环保设施、三废治理等方面的投入和支出,从而对公司的收益水平造成一定的影响。
7、股市波动风险
公司的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企业经营业绩,还受国际及国内政治形势、宏观经济周期、利率及资金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受投资者心理及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影响。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出现背离价值的波动,股票价格的波动会直接或间接地对投资者造成影响。因此,提请投资者注意股市风险。
面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及国家政策的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公司战略和策略;继续加强生产经营管理,确保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继续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巩固并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领先地位;公司将通过前述及其他相关措施,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以便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销售和采购相关谈判能力,从而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
(三)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1、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公司将通过持续开展精细化管理,不断优化和改进业务流程,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通过不断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降低采购成本;通过不断提升制造技术,优化流程,缩短交货期,降低制造成本;通过不断完善和改进信息管理方式,使信息传递和整理速度更快且所反映的生产经营情况更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更好的指导生产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效益
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70,000.00万元,拟用于年产20,000吨苯二酚与31,100吨苯二酚衍生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通过公司开设的专户存储,且由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查与考核,并按照投资计划积极推进项目进度,争取早日实现效益。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严格执行既定股利分红政策,保证股东回报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订了《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7年至2019年)》。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的分红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努力提升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该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出具如下承诺:
一、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备查文件
1、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号)的要求,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公司截至2016 年12月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446,94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55元,共计募集资金79,999.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4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8,599.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5.14万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78,304.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5,944.3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82.9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3,843.4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 年产13,000吨维生素B3(烟酰胺、烟酸)、20,000吨3-氰基吡啶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额42,000万元,截至日累计投入22,279.15万元,项目尚未完工。
2. 年产5,000吨维生素B5、3,000吨β-氨基丙酸、1,000吨3-氨基丙醇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额24,000万元,截至日累计投入11,359.00万元,项目尚未完工。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6.6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该6.6亿元(含)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截至日,公司尚有31,000万元理财产品未到期赎回。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截至日,年产13,000吨维生素B3(烟酰胺、烟酸)、20,000吨3-氰基吡啶建设项目和年产5,000吨维生素B5、3,000吨β-氨基丙酸、1,000吨3-氨基丙醇建设项目尚未完工。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日,年产13,000吨维生素B3(烟酰胺、烟酸)、20,000吨3-氰基吡啶建设项目和年产5,000吨维生素B5、3,000吨β-氨基丙酸、1,000吨3-氨基丙醇建设项目尚未完工。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B5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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