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条件件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流程?“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流程?高陵潮生活百家号现实生活中,很多业主面临物业公司的无理要求中倍感无奈,往往都是以业主的妥协告终。无形中,也就形成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隔阂。专业律师告知业主,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更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那么,什么是业主委员会?它成立条件和流程又是怎么样的呢?一、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组织。二、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1、入住率达到50%以上;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应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四、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及流程:1、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5、业主委员会成立选举办法: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6、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地点、会议程序、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事项。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应当是5至15名的单数。7、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业主大会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必须保管好筹备业主大会的所有档案、资料。8、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主任1人,副主任1~2人。9、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名单必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并在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备案。书面申请包括成立过程和备案理由。同时,将选举结果告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在自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其职责。10、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出具《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章证明》。11、业主委员会凭《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章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彰手续。五、业主委员会职责: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2、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3、依照法规、规章、规定负责有关公共维修基金的续筹并监督其使用和管理;4、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5、 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6、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7、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8、 监督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9、 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予以支持;10、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五、从业禁止: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订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规则。因此业主在对物管公司有意见时要首先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替业主做主,切不可自做主张对物管公司采取不合理手段进行“制裁”。在当今法治社会中,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与不正当行为抗争到底,这是我们每个人对自己应有的基本要求,也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护广大业主权益的初衷。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高陵潮生活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高陵城市生活主流媒体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政风行风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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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的详细情况(编号:0-866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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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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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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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需具备哪些必备条件,烦请详细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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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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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物业区域内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一)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的;(二)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的;(三)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的”,因此,若小区具备以上三个条件之一,可申请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您可向我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房管局14楼017)提交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申请业主落款名单三至五人即可)。我局接到申请后,将就您的申请书面函告您所在小区的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的筹备事宜由当地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提交申请时应提供落款业主名单的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即具备法律效力的、能证明您是该小区业主的相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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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襄城新街16号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老公安局院内)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哪些条件?_百度知道
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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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置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三)业主委员会选票;(四)业主代表选票;(五)业主授权委托书;(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七)业主委员会章程;(八)业主公约;(九)其他相关资料。  六、核准批复: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游戏爱好者
  为了维护住宅小区内全体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非常必要的。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的。
  业主委员会是个维权的地方。尤其在现在的社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大势所趋。
  法律快车为您推荐:  ■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和业主委员会章程履行职责;代表业主选择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确立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关系;负责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对违反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另行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督促业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公约,按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协调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协助物业管理企业搞好物业管理【详细】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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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14:32:33&&&&来源:合肥房产网 3056次
摘要:在合肥有不少小区都存在业主不满足现有物业的不作为以及对小区的管理,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他们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那么年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有哪些,以及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是怎样的?
在合肥有不少小区都存在业主不满足现有物业的不作为以及对小区的管理,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他们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那么年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有哪些,以及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是怎样的?
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2017年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1、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便可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同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017年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
1、提出申请:业主向区或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出书面要求的人数没有限制,一般3至5个业主即可;
2、产生筹备组成员:房地产管理局接到书面要求后,应当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筹备组成员,一般为5至15人的单数;
3、筹备组成员名单公告:筹备组成员名单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
4、筹备工作: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拟定《业主公约》(草案)和《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拟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及候选委员名单;
5、筹备工作公告:所有筹备工作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6、召开业主大会: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7、备案: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及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和基本情况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8、公布结果:经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业主大会审议通过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在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后,业主委员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书面公告或按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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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put class="inputT" type="text" placeholder="请输入手机号码" id="apply_phone" onfocus="if (this.value == this.defaultValue)this.value = ''" onblur="if (this.value.length
通话过程中100%完全免费绝不产生任何长途、市话费用!成为业主委员会成员要有条件
&物业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好事,关键是用什么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问题,这项制度是一项非常民主、非常好的自治管理方式,但必须要求成为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基本条件,不能什么人都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成为业主委员会成员,甚至成为业主委员会主任。
&众所周知,一件事情如果用好人来办,某些坏事也会转变为好事,如果用坏人来办,好事也会办成坏事,用人是关键,而往往某些好人由于不不愿意做这些事情,这些都是属于费力不讨好的事情,而且属于义务型的,如果用人不当,小区会更加乱套,社会也会更加乱套。
&而某些小区内的不良业主则可能通过某种方式,利用相关主管部门管理不负责任、走过场的漏洞,不遵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发改委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成为业主委员会成员或者当上主任,就可以更加肆无忌惮,就像某些村官一样,为所欲为,跟服务小区的物业公司提出有关个人利益的条件,通过手中的权力胁迫物业公司按照其个人的利益要求做一些事情,所以说,如果业主委员会成员这一关把不好,只会将好事变成了不好的事情,就会得到结果适得其反,而且会带来许多隐患。最后得到的结果是小区越来越乱套,不遵法守约的人会越越多,法律法规得不到执行,让业主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失去信心。
小区乱套,这个社会会怎么样可想而知。小区往往是社会中的基础,基础不稳定,整个社会就会不稳定,基础不牢,就可能地动山摇,带来更严重的后果。
&例如某个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都是一些不按时履行交费义务的业主,而某些社区和主管部门也是“顺其自然”,多一事不如不少一事,这了完成工作任务,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不考虑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人选是否合乎标准,应付了事,只要有提议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人员,就是协助办理,至于以后怎么样,就可以撒手了,出现事情了,就说成产业主委员会了,自治管理,结果就是小区越来越乱套,效仿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业主会越来越多,物业企业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最终小区成为弃管小区,小区的环境越来越差,受到损害的还是广大的业主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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