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中秋给员工发放的公款购买 粽子 月饼月饼,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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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盒300元月饼交60元个税 粽子也可能交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大家对月饼税提出质疑,这说明我国纳税人的权利意识明显上升,是值得肯定的。
  贾康说,考虑到对月饼、粽子等极具中国民俗特色的实物征税,公众会有抵触情绪,他建议,单位为避免这些矛盾的发生,可尽量采取福利“货币化”的政策。
  也就是说,遇到中秋、端午等节日,直接为员工在工资中增发一定金额的现金,不发实物,改由员工自行购买月饼或粽子。他认为,对这部分现金合并当月工资征收个税,符合公众形成的现金收入应缴税的习惯,不容易引发争议。
  建议:将员工福利“货币化”
  现实中,工薪阶层到底缴纳了多少所谓的“月饼税”?地税部门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实际上很少有人缴纳过“月饼税”。
  郑州一家外贸公司财会人员称,一般企业为员工购买福利时,根本不会索要票据,因此花费了多少钱也无从查起。
  对此,地税局稽查分局也给予了确认,称虽然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很多单位在给员工发放类似月饼这样的实物福利时,并没有把它归入职工的个人所得扣缴个税。
  “普通企业,甚至上市公司,其实都是两套账,一套自己留着,一套应付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根本看不出来企业有没有代扣代缴‘月饼税’。即使购买月饼、粽子、酒这些福利时有发票,企业直接就开成‘办公用品’来避税,税务部门也无从知道。”郑州市地税部门有关负责人说。
  郑州的外企会不会规范些?郑州市地税局国际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郑州的外企现在都是在网上报税,油费、电话费等放在一起报账,这里面有没有包含购买月饼的费用根本看不出来,除非税务部门实地稽查。
  “实地稽查‘月饼税’的话,这征收成本就太高了,税务部门不会选择如此得不偿失的方式。”税政专家说。
  现实:实际缴“月饼税”的人很少
  “其实,月饼税并非新规,从1994年开始,对单位所发的月饼、食用油等实物福利就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了。事实上,并没有单独的‘月饼税’这个税种。”地税局一名负责人介绍。
  今年,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再次重申了计税办法,在对“单位在过节期间发给职工的过节实物福利是否计征个税”的答复中提到: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单位在过节期间发放给职工的实物福利,应并入其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地税局这名负责人说,不仅仅是月饼,酒、食用油、大米等实物福利都应计入工资内计征个税。
& 相关专题:What?单位中秋发月饼 职工也需缴个税丨云掌财经What?单位中秋发月饼 职工也需缴个税丨云掌财经沐子爱新闻百家号作者:云掌财经 财艾笨国庆中秋双节将至,小伙伴们是不是都期待着单位发福利呢?然而,现在小编告诉你一个欲哭无泪的消息,单位向职工发放的月饼这些福利,也需要按照价值缴纳个人所得税。近日,记者从合肥税务部门获悉,中秋佳节将至,单位向职工发放的月饼这些福利也需要按照价值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发放的"月饼+工资"价值总额在减去"三险一金"之后不到3500元,才被免税。按照个税法规定,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都要交税。这就是说,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发放月饼本就是单位的福利,自然要进行个税征收,而且这并非今年才开始征收,与它类似的物品还有粽子,也需要缴个税。事实上,有些单位的员工工资在去除掉"三险一金"之后并不能达到3500元以上,如果所发放月饼价格并不高的话,并不需缴税。看到这则新闻,你还期待单位发的月饼么?除了月饼,员工福利还有哪些?哪些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哪些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下面,小编来为你一一解答。什么是职工福利费?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职工福利费分类我们先来了解职工福利费有哪几类?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哪些职工福利费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符合该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进一步解释道: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国税发(号文解释说,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如按规定从企业福利费中支付给职工的困难补助、救济金、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工伤补偿费、丧葬费、抚恤金、独生子女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等,均可免征个人所得税。但下列员工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如企业从福利费中按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发放给职工的供暖费补贴、防寒费、防暑费等,应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从福利费中发放给职工的实物,如中秋节的月饼、端午节的粽子等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应该按市场价、购买价或者其他价格折合成等额的货币额,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自办食堂或固定在某个餐厅午餐,由企业与饮食店结算,应当把餐费分解至每个职工名下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中秋节发放人人有份的月饼、购物券等补贴,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噢!版权声明:本资讯号除注明来源的文章外,均为云掌财经原创文章,欢迎转载,引用请注明来源。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沐子爱新闻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国事家事天下事,我来给你说事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公司发个月饼也要缴纳个税,何必呢?公司发个月饼也要缴纳个税,何必呢?娱乐海滩百家号最近,合肥税务部门声称,单位向职工发放的月饼,也需要按照价值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个税改革方案迟迟不见踪影的情况下,这样的“老新闻”不断出来刷脸,让人观感不太好。要点速读1每年发一次月饼一次粽子,为什么就不能放过这笔微薄的税收?税收改革要义之一,就是要“放小鱼”。2个税抵扣是正确的改革方向,目的是为了精准识别纳税人的实际负担。反复强调“月饼也要缴纳个税”,是在毫无必要地增加压力,可能和改革初衷背道而驰了。月饼是否免税,其实不应该听税务部门的几乎每年快到中秋时,各地的税务部门都要出来重申一下:单位发的月饼,也要缴纳个税。今年出来表态的是合肥税务部门,他们认为,只有发放的“月饼+工资”价值总额在减去“三险一金”之后不到3500元,才可免税。月饼价格虚高,且实际价值很难衡量,算作收入在操作中也不现实税务部门给出的依据,往往是《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在《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免纳个人所得税”的10项所得中,第4项为“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单位给职工发月饼是非常正常的福利行为,按理说应该免除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这种看法,税务部门也有说辞,他们曾搬出过1998年出台的国税发(号文件,这个文件明确规定了三种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其中包括“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营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或补助”。而月饼,被认为满足这样的条件,所以不可以免除,还是要缴纳个税。且不谈这份所谓文件是1998年出台的,已经过时,单谈法律效力,也存在问题。按照《立法法》的规定,税收属于人大权力,释法的权力也在全国人大,而不在税务部门,更不在税务官员。尽管法律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但是和最高法层出不穷的司法解释不同,全国人大极少做出法律解释,这可能跟机制有关,因为全国人大的法律解释权应该是消极的,即相关部门提请作解释,才能做,而不是自己急着做一大堆。所以,全国人大对这么细碎的问题去解释的可能性很低,但也绝不能由部门利益去主导税收问题。明知收不上来,又每年强调,何必呢月饼只是我们讨论这个话题的一个象征,有的税务部门居然出来强调过“发的粽子也要缴纳个税”。但实际上,并没有人这样做。如果严格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应该这样操作:单位给员工发放月饼,需要将月饼的市场价值加入到员工的收入里,然后以3500元为起点,按照个税法的税率进行扣除。你见过有公司这么做的吗?但凡是单位,几乎没有不合理避税的。哪个单位没发过防暑降温费、哪个单位没发过电影兑换券、购物券?哪个单位敢说给自己员工发过的这些福利全部都上过税呢?实际上,税务部门自己心里也清楚,比如上海税务部门曾表示,单位不申报职工月饼换算的收入,税务部门将不予深究。但这个问题尴尬之处就在于,明知道这笔钱收不上来,每年在中秋来临之前,都要出面强调一下,这是何必呢?月饼并非奢侈品,而是针对普通民众的普通消费品。我国税负体系是以间接税为主的,最典型的如增值税、消费税。这表明人们在进行各种社会活动的时候,已经交过很多税款了。几乎所有人身上都背着相当多的税负,而那些工资额超出个税起征点的“中产工薪阶级”,即那缴交个税的2800万人中的大头,实际上是被双重征税了。国家税务总局前副局长许善达就曾指出,目前国内商品的消费税过重,是1993年、1994年税制改革时的遗留问题。消费税已经很重情况下,如果再加上个税,实在没必要。基于此,有学者给出了国外经验,说美国、日本,很少会有企业在过节时发放猪肉、水果、鸡蛋、月饼等给职工,职工的收入多货币化呈现。在年终申报个人所得税时,这些货币化的收入都要经过汇算清缴,税务机关会根据情况扣除必要费用,该退税的退税,该补税的补税,运作非常清楚。所以,有财政部官员建议,考虑到对月饼、粽子等极具中国民俗特色的实物征税,公众会有抵触情绪,他建议,单位为避免这些矛盾的发生,可尽量采取福利“货币化”的政策。也就是说,遇到中秋、端午等节日,直接为员工在工资中增发一定金额的现金,不发实物,改由员工自行购买月饼或粽子。真是搞不懂,不就是一个月饼一点粽子嘛,非要搞这么复杂,还非要学国外。发月饼发粽子,和直接发钱,完全是两个感受!放过月饼,放过粽子,没那么困难吧?从征税成本来看,有些税,收得真不值得,不必盯着普通百姓口袋中的“蝇头小利”征税是要成本的。举例,不管到哪个商场,买月饼都能把抬头写成“办公用品”、“日用品”,犯不着非得写“月饼”,税务部门要查,付出的精力、人力这些征税成本要远远高于收上来的那点“月饼税”。从税法的角度看,征税对象的确定,除了要讲“应税性”,还要讲“可税性”。有些税,虽然明文规定要征收,但非常隐蔽,或者金额很小,税收成本超过了收上来的税款,那就可以选择不征。不要说中国税制漏洞较多,就算是美国这样一个税法相当完善的国家,一些收入的灰色地带都很难避免。并不是政府是傻子,而是政府可能为了征5元的税而花上10元的成本吗?去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10089亿元,首超万亿。根据财政部的分析,个税增长较快主要是受到二手房交易活跃的带动,但是,中国的个税问题,难逃“盯着工薪阶层”的指责。税收改革应该“捞大鱼,放小鱼”,图片来源:南方周末今年1月至7月,个人所得税增长18.5%,远远高于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的增长率。从目前来看,前7个月的个税高增长,应该指向了两方面:居民各种所得的确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个税免税起征点仍是6年前的标准。这导致,部分增加的收入需缴纳较高的个税。个人所得税在民间也被戏称为“工薪税”,就是这个原因。因为工薪阶层的收入来源相对单一,可能只有工资收入,他们面对个税,基本是无能为力的状态。根据民建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马光远等人做的统计显示,中国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税额占个税总额的比重只有35%。而美国年收入10万美元以上的纳税人,纳税额占整体个人所得税的60%。整整6年了,个税起征点就是不提高,反而一些税务部门总是出来强调些“月饼税”“粽子税”的事儿,非要再把这笔费用算成钱加到工资里,这给人的观感很不好。个税改革应该多朝着“抵扣”的方向走,而不是回头抓住月饼从2015年年末开始,“房贷利息抵扣个税”的传闻就源源不断,很多人分析认为在2016年可能实施。很遗憾,这一传闻至今没有结果。而整个个税改革方案,本来说是“2016年上半年上报,下半年会选择部分方案实施”,结果也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在2017年全国两会上,新任财政部部长肖捷在答记者问时,并未透露个税改革正式实施的具体时间,只是强调了当前个税改革需要成熟的社会配套条件,比如掌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不管进度如何,抵扣这个方向是对的。个税改革的方向一直都很清晰,就是建立“整合和分类相结合”的制度。通俗地说,就是将教育、房贷、赡养老人、抚养二孩等家庭支出纳入个税抵扣,要精确识别纳税人的负担能力。而如果不考虑这些因素,因其收入高就收很多税,并不合适。个税抵扣,看起来只是一项单一政策,但会产生方方面面的影响。举个最切身的例子。自去年元旦起,我国正式施行“全面二孩”政策。抚养二孩的费用若能抵扣个税,对于我国总体税收收入影响可以忽略不计,通过损失极小的税收收入,惠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家庭子女支出显然性价比较高,而该政策一旦起到鼓励更多城市家庭生育二孩的效果,还将明显利好与抚养小孩相关的教育、医疗等行业。个税改革的重要方向,就是要识别具体纳税人的实际负担总的来说,之所以要搞个税抵扣,就是为了识别每一个纳税人的实际负担,把他们当成一个个具体的人,去体察他们的税负压力。现在,反复强调“月饼也要缴纳个税”,是在毫无必要地增加压力,可能和个税改革背道而驰了。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娱乐海滩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最新鲜的娱乐新闻,明星爆料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2011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3)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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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单位发月饼要缴个税为何让人不爽)
记者从合肥税务部门获悉,中秋佳节将至,单位向职工发放的月饼这些福利也需要按照价值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发放的“月饼+工资”价值总额在减去“三险一金”之后不到3500元,才被免税。(9月20日《市场星报》)中秋节单位发月饼,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的确有法律依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单位给员工发放的现金工资、实物福利、有价证券奖励,都属于个税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而且,按照规定,人人都有份的月饼等节日福利,并不属于免纳个税的福利费。换句话说,不只是中秋节单位发月饼要缴个税,端午节发粽子、绿豆糕,以及其他任何节日发的现金福利、实物福利都要缴个税,一个跑不掉,这也是公民的责任。但是,从广大网友的反应来看,很明显对单位中秋节发月饼要缴个税表达了极度不满的态度,非常不爽。不少网友将发月饼缴个税形象戏称为“月饼税”,甚至有人开玩笑说,过个中秋节,单位发盒小月饼,税务部门也要咬上一口,收取块把钱的个税,这实在是太贪吃。人们对单位发月饼要缴块把钱个税不满,实质上反映了广大工薪族对现行个税征收标准、机制的不满,折射了大众心中的个税焦虑。按照现行个税起征点标准,月收入总额在3500元以下才免税,这个标准显然是太低了。当下大多数工薪族特别是一二线城市工薪族的月收入,基本上达到了3500元,均要缴纳个税,要知道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都已经提高到了2300元。而且,比收入不高却要缴纳个税更为残酷的现实是,房价一直居高不下,北上广等一线城市房价高达数万元一平米,即便是二线城市合肥也达到了一万多元。工资收入本就不高,每月还给银行的房贷就占去了工资的一大半,在这种窘迫的生活下,还要缴纳一部分个税,这当然无法让普通大众满意,心里自然而然会产生不爽情绪。
可见,要化解人们对发月饼缴纳块把钱个税的不满和不爽情绪,最根本的是要改革个税机制,建立更科学、公平、合理的综合个税机制,切实降低工薪族的个税税负。在个税改革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情况下,务实也是急迫的做法是,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并形成个税起征点动态上调机制,直接降低需要缴纳个税的工薪族基数和居民税负,这也是社会长期以来的呼吁。另一方面,有必要将月饼等节日福利纳入到可免个税的福利费范围之内,毕竟每个人需要为月饼缴纳的个税很少,只有块把钱,国家没有必要为这点钱与老百姓斤斤计较。当然,这需要细化和明确这类福利占工资收入总额的比例和标准。
本文来源:红网
作者: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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