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农村商业银行首房房贷.房贷商业贷款款年利率5.39.还款的时候说是用4.4917的月利率计算?这样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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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
公告日期:
关于推荐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关于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在收悉《反馈意见》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会同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小贷”或“公司”)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落实,并按照要求对银信小贷挂牌申请相关文件进行了修改,现将《反馈意见》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特殊问题
1.1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省级监管部门对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和挂牌事宜的监管意见。请主办券商和律师补充核查并发表意见。
经核查省级监管部门对公司报告期内的监管评级文件、县级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省级监管部门出具的有关公司挂牌事宜的函,监管部门对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及挂牌事宜的监管意见如下:
(1)省级监管部门对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监管意见
2014年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按照《关于要求做好小额贷款公司2012年度与2013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指标体系,从支农支小、合规经营、风险防控和接受监管等方面对全省开业半年以上的255家小额贷款公司2013年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管评级。日,省金融办出具《省金融办关于下发2013年度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结果和落实扶持政策的通知》(浙金融办[2014]79号),确定银信小贷2013年度监管评级结果为优秀A+。
201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按照《关于要求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年度监管评级工作的通知》的指标体系,从支农支小、合规经营、风险防控和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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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监管等方面对全省开业半年以上的295家小额贷款公司2014年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管评级。日,省金融办出具《省金融办关于下发2014年度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结果和落实扶持政策的通知》(浙金融办[2015]51号),确定银信小贷2014年度监管评级结果为优秀A+。
日,天台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出具《证明(金融办)》,证明银信小贷自日起至今,按照国家与地方有关小额贷款公司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发生因违反国家与地方有关小额贷款公司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主办券商及锦天城律师认为:根据《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第十七条之规定:“ 监管评级结果应作为衡量小贷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程度的主要依据。A+级:公司经营合规,风险管理能力强,信贷资产质量好,具有强的持续发展能力”。因此,省金融办对银信小贷年运行情况的A+评级表明公司2013年及2014年度运行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根据日省金融办出具的《省金融办关于要求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年度监管评级工作的通知》(浙金融办[2015]2号)规定的评级程序,“各县(市、区)金融办牵头组织财政、工商、人行、银监等部门对辖内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年度评级,于评级年度的次年3月底前形成小额贷款公司年度评级材料并报市金融办”。公司2015年的评级尚未进行,县金融办作为对公司进行年度评级的牵头部门对银信小贷出具了合法合规证明。因此,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情况符合国家与地方有关小额贷款公司方面的法律规定。
(2)省级监管部门对公司挂牌事宜的监管意见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出具《省金融办关于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挂牌的函》(浙金融办函[号),同意银信小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该文件同时对交易方式批复如下:
“天台银信小贷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后,如涉及股权转让中重大交易事项的,须先按省金融办相关文件规定报批,获准后方可在新三板进行交易,交易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报各级金融办备案。重大交易事项包括:天台银信小贷公司的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转让其所持股份或受让股份;股票交易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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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天台银信小贷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省金融办规定的其他须在交易前审核的情形。其他交易事项,按照新三板的规定执行,但应在交易完成后报各级金融办备案。”
“天台县银信小贷公司挂牌后,如有增资、发债、发行股票等事宜,须先按相关文件规定报批,获准后再向新三板提交申请,并在实施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报各级金融办备案。”
综上,主办券商及锦天城律师认为:根据省金融办出具的有关公司挂牌的函,省级监管部门同意银信小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挂牌,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挂牌后,股权转让中重大交易事项需浙江省金融办批准,其他交易事项按《业务规则》执行,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 公司业务”之“四、与业务相关的关
键资源要素”之“(四)取得的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部分披露了省金融办对银信小贷2013年、2014年的评级情况;在《公开转让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其他重大事项”之“(二)公司挂牌后的股份交易”部分披露了省金融办对公司挂牌事宜的批复。
1.2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省级监管部门对公司股票转让审批的意见。请主办券商和律师补充核查并发表意见。
经核查银信小贷的工商档案、省级监管部门对公司挂牌事宜的监管意见,省级监管部门对公司股票转让审批的意见如下:
(1)自设立以来,银信小贷共发生过四次股权转让,具体如下:
①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日,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浙江鸿盛原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3.00%的180.00万元的股权以24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天台县洪氏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1.00%的60.00万元的股权以8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日,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份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并于日办理了工商备案手续。
根据《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浙金融办[2008]21 号)
第十九条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份可依法转让。但主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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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2年内不得转让。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及第二十条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原有股东之间股份转让,主发起人发生变化的、股份转让比例超过5%的,经当地政府同意后报省金融办审核。”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为主发起人外的其他股东转让股权,距公司成立已满2年,本次股权转让比例未超过5%,无需报省金融办审核。因此,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为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履行了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和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合法合规。
②股份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日,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利丰塑胶将持有公司10.00%的600.00万元的股权以6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红石梁集团,同意天际橡胶将持有公司10.00%的600.00万元的股权以6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天台祥和,同意天铁实业将持有公司10.00%的600.00万元的股权以6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天台优派特。日,利丰塑胶与红石梁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日,天际橡胶与天台祥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日,天铁实业与天台优派特签订对外投资股权转让协议。
日,省金融办出具浙金融办核[号《关于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上述股权变更并确认新股东资格。股份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并于日办理了工商备案手续。
根据《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浙金融办[2008]21 号)
第十九条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份可依法转让。但主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2年内不得转让。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及第二十条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原有股东之间股份转让,主发起人发生变化的、股份转让比例超过5%的,经当地政府同意后报省金融办审核。”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为主发起人外的其他股东转让股权,距公司成立已满2年,本次股权转让已取得浙江省金融办的批复。因此,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为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履行了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及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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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股份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日,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叶月仙将持有公司4.62%的600.00万元的股权以661.8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天台永立市政。同日,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日,市金融办出具台金融办函[2013]7号《关于同意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函》,同意上述股权变更并确认新股东资格。股份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并于日办理了工商备案手续。
根据《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浙金融办[2008]21 号)
第十九条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份可依法转让。但主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2年内不得转让。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根据日,浙江省金融办下发的《省金融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审核事项的通知》(浙金融办[2013]41号),“原由省金融办负责的小额贷款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和高管任职资格等事项的审核权限调整为由各市金融办负责审核,并报省金融办备案,具体下放的审核权限如下:(一)除主发起人股权转让之外,一般股东持股满两年在一年内股份变更累计不超过25%的股权转让审核”。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为主发起人外的其他股东转让股权,距公司成立已满2年,本次股权转让已取得台州市金融办的批复。因此,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为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履行了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及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合法合规。
④股份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日,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朱明辉将持有公司4.62%的600.00万元的股份转让给飞强摩配。同日,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日,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出具台金融办[2014]29号《关于同意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公司股权变更及新股东资格。股份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并于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浙金融办[2008]21 号)
第十九条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份可依法转让。但主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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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2年内不得转让。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根据日,浙江省金融办下发的《省金融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审核事项的通知》(浙金融办[2013]41号),“原由省金融办负责的小额贷款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和高管任职资格等事项的审核权限调整为由各市金融办负责审核,并报省金融办备案,具体下放的审核权限如下:(一)除主发起人股权转让之外,一般股东持股满两年在一年内股份变更累计不超过25%的股权转让审核”。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为主发起人外的其他股东转让股权,距公司成立已满2年,本次股权转让已取得台州市金融办的批复。因此,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为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履行了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及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合法合规。
(2)监管部门对公司挂牌后股票转让审批的意见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出具《省金融办关于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挂牌的函》(浙金融办函[号),对银信小贷股票交易方式批复如下:
“天台银信小贷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后,如涉及股权转让中重大交易事项的,须先按省金融办相关文件规定报批,获准后方可在新三板进行交易,交易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报各级金融办备案。重大交易事项包括:天台银信小贷公司的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转让其所持股份或受让股份;股票交易将导致天台银信小贷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省金融办规定的其他须在交易前审核的情形。其他交易事项,按照新三板的规定执行,但应在交易完成后报各级金融办备案。”
“天台县银信小贷公司挂牌后,如有增资、发债、发行股票等事宜,须先按相关文件规定报批,获准后再向新三板提交申请,并在实施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报各级金融办备案。”
综上,主办券商及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历次股票转让,需要审批的已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复,历次股票转让均合法合规;根据省金融办出具的有关公司挂牌的函,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挂牌后,股权转让中重大交易事项须浙江省金融办批准,其他交易事项须按《业务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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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 公司概况”之“四、股本形成及变化
情况”部分披露了省金融办及市金融办对银信小贷历次股票转让的审批意见,在《公开转让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其他重大事项”之“(二)公司挂牌后的股份交易”部分披露了省金融办对公司挂牌事宜的批复。
1.3无实际控制人。请主办券商、律师补充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1)要求根据公司股东持股情况,结合股东参与公司管理情况,依法、合理说明不存在能控制人的依据,并明确其依据是否充分、合法。(2)要求公司系统梳理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3)要求公司系统梳理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是否存有同业竞争情况。
(1)要求根据公司股东持股情况,结合股东参与公司管理情况,依法、合理说明不存在能控制人的依据,并明确其依据是否充分、合法。
经核查银信小贷工商档案中的股权结构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主办券商及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依据如下:
① 公司股权结构分散
报告期内,银信小贷股权结构一直维持比较分散的状态,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股)
无质押、冻结或
36,000,000.00
其他争议情况
无质押、冻结或
红石梁集团
13,000,000.00
其他争议情况
无质押、冻结或
13,000,000.00
其他争议情况
无质押、冻结或
13,000,000.00
其他争议情况
无质押、冻结或
13,000,000.00
自然人股东
其他争议情况
无质押、冻结或
天台优派特
9,000,000.00
其他争议情况
无质押、冻结或
6,000,000.00
其他争议情况
无质押、冻结或
天台永立市政
6,000,000.00
其他争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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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质押、冻结或
6,000,000.00
自然人股东
其他争议情况
无质押、冻结或
6,000,000.00
自然人股东
其他争议情况
无质押、冻结或
5,400,000.00
自然人股东
其他争议情况
无质押、冻结或
3,600,000.00
其他争议情况
② 公司单一股东无法控制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公司法人股东的公开信息及自然人股东简历,公司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股东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 公司概况”之“三、股权结构”之“(二)主发起人及其他股东情况”部分。本公司任何单一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因此,公司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控制股东大会。
③ 本公司单一股东无法控制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本公司现有董事分别为徐小敏、应晓慧、邱建生、汤娇、汪敏华,5名董事的股东背景分别如下:
股东银轮股份的法定代表人
股东天皇药业法定代表人陈立钻子女的配偶
股东红石梁集团的董事长、总经理
股东天台祥和的副总经理
股东范永贵子女的配偶
上述5名董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综上,公司任何股东均无法控制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从而对董事会或对董事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均参加了历次董事会并进行了相应的表决,且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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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均依据自己的意愿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不存在任何单一股东单独控制董事会的情形。
综上,主办券商及锦天城律师认为:银信小贷股权结构一直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要求公司系统梳理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财务”之“七、关联方、关联
方关系及关联方往来、关联方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中披露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①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贷款客户提供担保的情况
贷款金额(元) 贷款起始日
贷款到期日
200,000.00
注:朱火珍系公司的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②公司股东委托贷款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向本公司提供5,900万元人民币的两年期委托贷款,本公司于2014年和2015年分别归还本金2,000万元和3,900万元,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对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范永贵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和月分别支付委托贷款利息3,131,597.09元、3,973,070.85元和898,771.25元。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日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三门支行向本公司提供3,000万元人民币的一年期委托贷款,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对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范永贵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公司 月支付委托贷款利息180,389.12元。
经核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的披露了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3)要求公司系统梳理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是否存有同业竞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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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公司股东与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A、主发起人及受主发起人重大影响的企业
该公司为中小板上市
公司(002126):浙江
银轮实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已于2015年
浙江银轮机
与公司业务方向
10月更名为天台银轮
械股份有限
机械配件设计、制造
不同,不存在同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徐小敏、宁波正奇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分别持股11.16%、
4.5%、4.44%
与公司业务方向
杭州银轮科
银轮股份持股100.00%
机械配件设计、制造
不同,不存在同
技有限公司
浙江昌宇达
与公司业务方向
光电通信产品设计、
光电通信有
银轮股份持股100.00%
不同,不存在同
天台嘉和机
与公司业务方向
械科技有限
银轮股份持股100.00%
机械配件设计、制造
不同,不存在同
山东银轮热
与公司业务方向
发动机、热交换系统
交换系统有
银轮股份持股100.00%
不同,不存在同
产品的设计、制造
上海银轮热
与公司业务方向
机械配件、热交换系
交换系统有
银轮股份持股100.00%
不同,不存在同
统产品的设计、制造
与公司业务方向
湖北银轮机
银轮股份持股100.00%
机械配件设计、制造
不同,不存在同
械有限公司
上海银轮热
与公司业务方向
热系统科技领域技术
系统科技有
银轮股份持股100.00%
不同,不存在同
无锡银轮博
与公司业务方向
尼格工业制
工业制冷设备的设
银轮股份持股100.00%
不同,不存在同
冷设备有限
天台县银顺
与公司业务方向
机械有限公
银轮股份持股100.00%
机械配件设计、制造
不同,不存在同
与公司业务方向
YinlunUSA,
银轮股份持股100.00%
仓储物流、售后服务
不同,不存在同
天台鑫通环
与公司业务方向
汽车尾气净化器设
保科技有限
银轮股份持股90.00%
不同,不存在同
第10页,共112页
浙江银吉汽
与公司业务方向
汽车零部件的研发、
车零部件股
银轮股份持股81.25%
不同,不存在同
份有限公司
湖北美标汽
与公司业务方向
汽车空调系统制造、
车制冷系统
银轮股份持股75.00%
不同,不存在同
浙江银芝利
与公司业务方向
汽车热交换
轿车用散热设施设
银轮股份持股72.40%
不同,不存在同
系统有限公
天台银轮热
与公司业务方向
动力交换器
银轮股份持股66.00%
热交换器生产、销售
不同,不存在同
上海创斯达
与公司业务方向
热交换器有
银轮股份持股55.22%
热交换器生产、销售
不同,不存在同
天台银轮超
与公司业务方向
亚精密模具
银轮股份持股55.00%
精密磨具制造加工
不同,不存在同
技术有限公
与公司业务方向
天台银申铝
铝压铸件、汽车配件
银轮股份持股51.00%
不同,不存在同
业有限公司
制造、销售
上海银畅国
与公司业务方向
际贸易有限
银轮股份持股51.00%
商品和技术进出口
不同,不存在同
上海银轮普
与公司业务方向
锐汽车环保
汽车尾气过滤系统设
银轮股份持股51.00%
不同,不存在同
技术有限公
浙江开山银
与公司业务方向
铝制热交换器生产、
轮换热器有
银轮股份持股50.00%
不同,不存在同
南昌银轮热
与公司业务方向
热交换系统相关产品
交换系统有
银轮股份持股50.00%
不同,不存在同
生产、销售
宁波荣之机
与公司业务方向
银轮股份原持股
光机电一体自动化设
械科技有限
不同,不存在同
备研发、制造
与公司业务方向
(十堰)汽
银轮股份持股45.00%
热交换器生产、销售
不同,不存在同
车热交换器
湖北宇声环
与公司业务方向
保科技有限
银轮股份持股45.00%
吸音设备制造、销售
不同,不存在同
十堰银轮汽
与公司业务方向
汽车零部件的研发、
车零部件有
银轮股份持股20.00%
不同,不存在同
上海银畅国际贸易有
仓储、物流及贸易
与公司业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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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持股100.00%
不同,不存在同
与公司业务方向
YinchangInc.持股
仓储、物流及贸易
不同,不存在同
上海银轮普锐汽车环
与公司业务方向
汽车尾气处理装置研
保技术有限公司持股
不同,不存在同
Technology
荆州市美标
湖北美标汽车制冷系
与公司业务方向
车用空调的研究与开
车用空调研
统有限公司持股
不同,不存在同
B、持股5%以上股东及受其重大影响的企业
a、红石梁集团
浙江华宝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41.0588%、邱建生持股10.3074%、 食品批发
与公司业务方向
徐媛持股3.5400%、洪昌兴持股
红石梁集团
零售、实业 不同,不存在同
6.5332%、陈健持股6.0924%、张
佼持股5.9970%、陈立夫持股
浙江红石梁房
与公司业务方向
地产开发有限
红石梁集团持股100.00%
不同,不存在同
浙江红石梁集
与公司业务方向
煤炭批发、
团热电有限公
红石梁集团持股88.00%
不同,不存在同
浙江红石梁集
与公司业务方向
团天台山乌药
红石梁集团持股83.60%
不同,不存在同
生产、零售
浙江红石梁集
与公司业务方向
团济公家酒坊
红石梁集团持股80.00%
不同,不存在同
浙江红石梁集
软件开发、 与公司业务方向
团科技有限公
红石梁集团持股80.00%
不同,不存在同
与公司业务方向
天台博丰混凝
红石梁集团持股52.00%
不同,不存在同
土有限公司
浙江天台山乌
与公司业务方向
乌药、黄精
药养生研究所
红石梁集团持股40.00%
不同,不存在同
与公司业务方向
台州宗源食品
浙江红石梁集团热电有限公司持
品批发、零 不同,不存在同
饮料有限公司
浙江省东方红
浙江红石梁集团济公家酒坊有限
与公司业务方向
曲和红曲酒研
公司持股100.00%
不同,不存在同
第12页,共112页
b、天台祥和
橡胶、塑料
汤友钱持股51.00%、汤秋娟持股
与公司业务方向
制品制造;
10.00%、汤啸持股13.00%、汤文
不同,不存在同
鸣持股13.00%、汤娇持股13.00%
c、天皇药业
陈淬持股60.00%、陈立钻持股
与公司业务方向
药物生产、
15.25%、陈玲芝持股8.25%、陈灵
不同,不存在同
霞持股8.25%、陈赛帅持股8.25%
与公司业务方向
浙江立发典当
天皇药业持股71.00%
不同,不存在同
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华顶国际
与公司业务方向
大酒店有限公
天皇药业持股75.00%
不同,不存在同
d、天台优派特
与公司业务方向
丁舒鸣、曹赤霞分别持股60.00%、 汽车泵制
天台优派特
不同,不存在同
范永贵及其配偶娄爱芹、儿子范
与公司业务方向
浙江永贵电器
纪军、儿子配偶卢素珍、儿子范
电器制造、
不同,不存在同
股份有限公司
正军、儿子配偶汪敏华合计持股
浙江天台恒盈
范永贵配偶娄爱芹及其儿子配偶
与公司业务方向
创业园有限公
卢素珍、儿子配偶汪敏华合计持
不同,不存在同
与公司业务方向
天台县华明电
范永贵配偶娄爱芹持股100.00%
不同,不存在同
器有限公司
与公司业务方向
浙江天台永贵
范永贵儿子范纪军、儿子范正军
实业投资、
不同,不存在同
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持股74.06%
与公司业务方向
绵阳永贵电器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不同,不存在同
制造、销售 业竞争
四川永贵科技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与公司业务方向
制造、销售 不同,不存在同
第13页,共112页
与公司业务方向
北京永列科技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技术开发、
不同,不存在同
与公司业务方向
深圳永贵盟立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技术开发、
不同,不存在同
科技有限公司
与公司业务方向
深圳市金立诚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的研发、销 不同,不存在同
电子有限公司
宁波永贵佳明
与公司业务方向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测控技术有限
的开发、制 不同,不存在同
C、持股5%以下的法人股东
与公司业务方向
天台县飞强摩
件、汽车配
范立兵持股100.00%
不同,不存在同
件制造、加 业竞争
浙江天台永立
与公司业务方向
许利银持股50.00%、庞亮持股
市政工程有限
不同,不存在同
天台县银兴机
铝铸件、铜 与公司业务方向
范周年持股50.00%、范锡周持股
械铸造有限公
铸件制造、 不同,不存在同
35.00%、周伟峰持股15.00%
D、持股5%以下的自然人股东
对外投资情况
与公司业务方向
浙江天成科投有限公司
不同,不存在同
与公司业务方向
浙江省天台县天成房地产开发有
不同,不存在同
与公司业务方向
浙江天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关法律、法 不同,不存在同
与公司业务方向
浙江明筑新材料有限公司
不同,不存在同
与公司业务方向
浙江环宇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不同,不存在同
第14页,共112页
原料药(硝 与公司业务方向
酸咪康挫)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不同,不存在同
与公司业务方向
浙江天和联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不同,不存在同
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A、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如下:
在本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名称
天台银轮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银轮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天台县金轮经济担保有限公司
湖北银轮起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
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
上海银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创斯达热交换器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
宁波正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浙江银吉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
上海银轮热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天台银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立发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
红石梁集团
浙江华宝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经理
浙江天和联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天台县吉瑞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天台恒盈创业园有限公司
绵阳永贵电器有限公司
浙江天台正大电业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执行董事、经
天台优派特
第15页,共112页
在本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名称
无锡银轮博尼格工业制冷设备有限公
湖北美标汽车制冷系统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
浙江明筑新材料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
浙江环宇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成科投有限公司
浙江省天台县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财务总监、董事会
B、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在本公司职务
对外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宁波正奇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
天台银轮实业发展有
天台银轮工贸发展有
红石梁集团
浙江华宝创业投资有
台州园外秋庄疗养中
心有限公司
浙江天台恒盈创业园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
浙江天台正大电业有
监事会主席
天台优派特
浙江明筑新材料有限
第16页,共112页
浙江环宇工艺品进出
口有限公司
浙江天成科投有限公
浙江省天台县天成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天台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董事
经核查银信小贷的工商资料,公司法人股东的调查表、营业执照、工商外档、公司章程,5%以上股东的年报、半年报、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查表、存在兼职或投资关系的企业的营业执照,主办券商及锦天城律师认为:银信小贷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1.4请主办券商和律师就公司报告期内公司资金来源、业务进行核查,并就公司资金来源是否符合属地监管规定,有无从第三方非金融机构或个人处获得资金,有无表外业务或非法集资,发表明确意见。
经查阅公司账目及借款合同,公司资金来源情况如下表:
资金来源类别
金额(万元)
额(万元)
股东缴纳资本金
股东定向借款
经核查,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投入资金,公司实收资本为13,000万元,全部投入公司经营。其次,公司以经台州市金融办批复同意的股东定向借款作为补充公司运营资金的来源。
主办券商查阅了国家和地方关于小额贷款行业的监管政策,取得了监管部门出具的监管意见、评分结果等文件,对照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就遵守相关规定情况进行了核查。
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规定,
第17页,共112页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
根据浙江省金融办于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向主要法人股东定向借款操作细则的通知》(浙金融办〔2012〕19号),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比例未达到100%时,可向本公司法人股东定向借款。股东定向借款融资的对象为持有小额贷款公司10%(含)以上股份或持股金额2000 万元以上,信用优良、财务规范的主要法人股东。股东定向借款融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小额贷款公司之间资金调剂拆借三项之和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0%。
根据浙江省金融办于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同业调剂拆借资金操作细则的通知》(浙金融办〔2012〕20号),小额贷款公司之间资金拆借、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股东定向借款融资三项之和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0%。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向股东借款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未超过相关限制。
具体股东定向借款明细如下:
借款金额(万
到期日/实际还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
此外,主办券商逐笔核查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全部贷款业务,并核对了纳税申报表,确认不存在表外贷款合同及表外放贷业务;核查了公司银行流水,确认不存在从第三方非金融机构或个人处获得资金以及非法集资情形。
综上,主办券商及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资金来源符合属地监管规定,公司开展业务合法合规,无从第三方非金融机构或个人处获得资金及开展表外业务或非法集资的情形。
1.5请公司:(1)对报告期内的所有客户以列表的方式逐一进行补充说明,对每个客户的性质,如农户、农业企业等,进行标注;(2)公司对农户、农业企业的认定标准和依据。请主办券商和律师就公司资金来源作进一步核查,并就公司资金运用所及客户是否符合银监发〔2008〕23号指导意见的规定,发表
第18页,共112页
明确意见。
(1)逐一说明报告期内每个客户的性质
2013年度公司所有贷款客户明细如下:
贷款年利率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国力纺织有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天台县宏利包装
浙江天台盛阳纸
板有限公司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浩雅特机械
天台盛世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城镇个体工商
第19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天台银创冲
压件有限公司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浙江宏鑫石材有
浙江红杉木业有
城镇个体工商
浙江宏鑫石材有
浙江天圣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城镇个体工商
浙江国力纺织有
第20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城镇个体工商
天台县宏利包装
天台盛世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宏鑫石材有
城镇个体工商
浙江天台天阳塑
业有限公司
城镇个体工商
天台县宏利包装
浙江博亿木金制
品有限公司
城镇个体工商
第21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天台县宏利包装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浙江双健布业胶
带有限公司
天台盛世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宏鑫石材有
城镇个体工商
浙江普利金塑胶
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华顶网业有
台州龙富特木工
机械有限公司
第22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浙江华顶网业有
天台县宏利包装
第23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浙江普利金塑胶
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天台盛阳纸
板有限公司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天台县广丰石料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天台下王邱石料
浙江天圣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农村个体工商
天台县东达汽车
配件经营部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第24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城镇个体工商
浙江省天台县圣
锋工艺品有限公
天台县大华橡胶
天台县新潮汽车
浙江天台盛阳纸
板有限公司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宏鑫石材有
浙江国力纺织有
城镇个体工商
天台县豪达电动
第25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天圣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农村个体工商
天台县大华橡胶
天台县宏利包装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浙江天台盛阳纸
板有限公司
天台县新潮汽车
天台下王邱石料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第26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国力纺织有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天台县宏利包装
城镇个体工商
浙江天台盛阳纸
板有限公司
浙江省天台县丽
特工艺品有限公
浙江宏鑫石材有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第27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浙江天圣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天台县东达汽车
配件经营部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国力纺织有
天台县宏利包装
浙江天台盛阳纸
板有限公司
天台盛世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天台县大华橡胶
天台下王邱石料
第28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国力纺织有
城镇个体工商
浙江方舟建设有
天台盛世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第29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天圣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天台县大华橡胶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国力纺织有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天台县宏利包装
农村个体工商
第30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天台盛世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城镇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浙江天圣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浙江方舟建设有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天圣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天台下王邱石料
天台盛世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天台县大华橡胶
第31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台州天仪表业有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浙江振鑫建设有
城镇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台州天仪表业有
城镇个体工商
浙江天圣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天台县宏利包装
浙江国力纺织有
台州天仪表业有
天台下王邱石料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华顶网业有
第32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浙江华顶网业有
第33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国力纺织有
浙江天圣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佳艺彩印有
天台县宏利包装
浙江天台盛阳纸
板有限公司
天台下王邱石料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天台盛阳纸
板有限公司
第34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浙江国力纺织有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天台下王邱石料
台州天仪表业有
浙江海辰家饰有
2014年度公司所有贷款客户明细如下:
贷款年利率
台州人立轮胎有
天台下王邱石料
浙江天台盛阳纸
板有限公司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佳艺彩印有
天台县鹏丰工艺
第35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浙江国力纺织有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天台下王邱石料
浙江海辰家饰有
城镇个体工商
浙江天台盛阳纸
板有限公司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天台县宏利包装
第36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天圣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浙江天台盛阳纸
板有限公司
浙江佳艺彩印有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海辰家饰有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方舟建设有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天台下王邱石料
天台县天利滤布
第37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佳艺彩印有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天圣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台州天仪表业有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方舟建设有
浙江天台盛阳纸
板有限公司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台州安瑞达机电
科技有限公司
台州天仪表业有
第38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佳艺彩印有
浙江天圣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浙江天台盛阳纸
板有限公司
农村个体工商
台州安瑞达机电
科技有限公司
台州天仪表业有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台州天仪表业有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博亿木金制
品有限公司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第39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浙江天台盛阳纸
板有限公司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台州天仪表业有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第40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浙江天台盛阳纸
板有限公司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浙江佳艺彩印有
天台县广丰石料
浙江天台盛阳纸
板有限公司
城镇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台州天仪表业有
第41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城镇个体工商
浙江国力纺织有
城镇个体工商
天台下王邱石料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天圣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台州天仪表业有
第42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城镇个体工商
浙江佳艺彩印有
天台下王邱石料
浙江国力纺织有
天台下王邱石料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海辰家饰有
第43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城镇个体工商
天台下王邱石料
城镇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台州天仪表业有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佳艺彩印有
天台下王邱石料
浙江海辰家饰有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天台县东达汽车
配件经营部
第44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浙江振鑫建设有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方舟建设有
城镇个体工商
浙江海辰家饰有
第45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天台下王邱石料
农村个体工商
台州天仪表业有
浙江佳艺彩印有
浙江方舟建设有
农村个体工商
第46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佳艺彩印有
浙江天圣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浙江振鑫建设有
浙江天台盛阳纸
板有限公司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台州天仪表业有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浙江天圣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天台下王邱石料
台州天仪表业有
第47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城镇个体工商
浙江天台盛阳纸
板有限公司
台州天仪表业有
城镇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台州天仪表业有
天台下王邱石料
城镇个体工商
台州天仪表业有
农村个体工商
第48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天台盛阳纸
板有限公司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浙江佳艺彩印有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台州天仪表业有
农村个体工商
天台下王邱石料
浙江国力纺织有
第49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城镇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天台下王邱石料
台州人立轮胎有
第50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国力纺织有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台州天仪表业有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月公司所有贷款客户明细如下:
贷款年利率
天台下王邱石料
天台下王邱石料
浙江天圣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台州天仪表业有
农村个体工商
第51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农村个体工商
天台县鹏丰工艺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天台下王邱石料
台州天仪表业有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天台县天利滤布
第52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方舟建设有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天台下王邱石料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天台下王邱石料
浙江方舟建设有
城镇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台州天仪表业有
台州天仪表业有
第53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台州天仪表业有
农村个体工商
台州天仪表业有
城镇个体工商
第54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振鑫建设有
城镇个体工商
第55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浙江国力纺织有
城镇个体工商
天台下王邱石料
城镇个体工商
城镇个体工商
天台下王邱石料
浙江国力纺织有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银啸物流有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第56页,共112页
贷款年利率
城镇个体工商
农村个体工商
浙江天圣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注:上述客户中,部分贷款利率为零,系公司发放免息助学贷款所致。
(2)公司对农户、农业企业的认定标准和依据
公司对贷款客户进行划分主要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 号)、《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关于下发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补充说明的通知的规定》及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编制的《“三农”贷款与县域金融统计》,具体如下: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户;农业企业是指注册位于地级及以上城市的行政区及其市辖建制镇之外的区域的企业。
公司业务人员接触客户后,会要求客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借款资金用途说明等资料。依据客户的户口性质、身份证住址及经常居住地将自然人客户认定城镇居民及农户;依据营业执照注册地的不同,将个体工商户划分为城镇个体工商户、农村个体工商户,将企业划分为城镇企业与农村企业。公司业务人员在贷前调查中,会通过多种方式对客户的背景进行较为全面的了解,在认定客户性质时,会适当考虑贷前调查时了解到的客户资金用途。
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及程序,对公司的客户进行分类。
(3)就公司资金来源作进一步核查
主办券商查阅了国家和地方关于小额贷款行业的监管政策,取得了监管部门出具的监管意见、评分结果等文件,对照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就遵守相关规定情况进行了核查。
第57页,共112页
经核查,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投入资金,公司实收资本为13,000万元,全部投入公司经营。其次,公司以经台州市金融办批复同意的股东定向借款作为补充公司运营资金的来源。
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
根据浙江省金融办于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向主要法人股东定向借款操作细则的通知》(浙金融办〔2012〕19号),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比例未达到100%时,可向本公司法人股东定向借款。股东定向借款融资的对象为持有小额贷款公司10%(含)以上股份或持股金额2000 万元以上,信用优良、财务规范的主要法人股东。股东定向借款融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小额贷款公司之间资金调剂拆借三项之和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0%。
根据浙江省金融办于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同业调剂拆借资金操作细则的通知》(浙金融办〔2012〕20号),小额贷款公司之间资金拆借、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股东定向借款融资三项之和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0%。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向股东借款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未超过相关限制。
具体股东定向借款明细如下:
借款金额(万
到期日/实际还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
综上,主办券商及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运用股东投入的资金以及经台州市金融办批复同意的股东借款从事经营活动,符合银监会的相关规定。
(4)公司资金运用所及客户是否符合银监发〔2008〕23号指导意见的规定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资金运用,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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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
①报告期末小额贷款余额占比情况
经核查,各报告期末小额贷款余额占比情况如下: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100万元(含)160,169,710.00 77.96%149,525,434.00 79.87%142,570,000.00 72.20%
以下贷款余额
100万元以上贷 45,280,000.00 22.04% 37,680,000.00 20.13% 54,900,000.00 27.80%
205,449,710.,205,434.,470,000.00100.00%
日、日、日,公司100万元以下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均超过70%,符合监管规定。
②“三农”贷款余额情况
经核查,各报告期末公司发放贷款按发放对象分类情况如下: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101,331,340.00 49.32% 95,429,802.00 50.98%104,220,000.00 52.78%
农村个体工商
36,320,000.00 17.68% 33,360,001.00 17.82%
28,480,000.00 14.42%
24,700,000.00 12.02% 22,300,001.00 11.91% 31,700,000.00 16.05%
24,527,000.00 11.94% 17,456,000.00
9.32% 10,650,000.00
城镇个体工商
18,571,370.00
9.04% 18,659,630.00
9.97% 22,420,000.00 11.35%
205,449,710.,205,434.,470,000.00100.00%
日、日、日,公司“三农”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均超过70%,符合监管规定。
③报告期末贷款集中度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放贷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占公司资本净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与本公司关
占发放贷款余额
占期末资本净额
账面余额(元)
6,500,000.00
浙江天台盛阳纸板
5,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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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0.00
浙江天圣建设工程
3,500,000.00
台州天仪表业有限
3,500,000.00
22,500,000.00
与本公司关
占发放贷款余额
占期末资本净额
账面余额(元)
6,500,000.00
浙江天台盛阳纸板
5,000,000.00
4,000,000.00
3,500,000.00
3,500,000.00
22,500,000.00
与本公司关
占发放贷款余额
占期末资本净额
账面余额(元)
6,500,000.00
浙江天圣建设工程
6,000,000.00
浙江天台盛阳纸板
5,000,000.00
5,000,000.00
4,000,000.00
26,500,000.00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的情形。
④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上限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报告期内,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法定最高贷款利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以及公司在该期间实际执行的最高贷款利率如下:
6个月以内贷款(含6个
6个月至1年贷款(含1
1年至3年贷款(含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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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0% 22.39% 6.00%
24.00% 22.24% 6.15%
24.60% 18.00%
22.40% 22.24% 5.60%
22.40% 18.00% 6.00%
24.00% 18.00%
21.40% 21.00% 5.35%
21.40% 18.00% 5.75%
23.00% 16.68%
20.40% 20.16% 5.10%
20.40% 18.00% 5.50%
22.00% 16.68%
19.40% 12.00% 4.85%
19.40% 12.00% 5.25%
报告期内,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年利率,以下皆同)、法定最低贷款利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以及公司在该期间实际执行的最低贷款利率如下:
6个月以内贷款(含6个
6个月至1年贷款(含1
1年至3年贷款(含3
5.60% 5.04%
6.00% 5.40%
6.15% 5.54%
5.60% 5.04%
5.60% 5.04%
6.00% 5.40%
5.35% 4.82%
5.35% 4.82%
5.75% 5.18%
5.10% 4.59%
5.10% 4.59%
5.50% 4.95%
4.85% 4.37%
4.85% 4.37%
5.25% 4.73%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单笔贷款利率高于规定利率上限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笔贷款利率低于规定利率下限的情形。
综上所述,主办券商及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及客户符合银监发〔2008〕23号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1.6关于公司的行业。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1)除了明确介绍公司的业务外,公司开展的业务符合现行规定和监管的情况;(2)公司所处行业的业务情况,以及行业、公司未来发展的情况;(3)公司业务的风险控制具体制度安排及相应措施,并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单列披露。请主办券商和律师就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以下事项发表明确意见:(1)公司开展的业务是否符合现行的规定和监管;(2)公司核准开展业务的区域与其实际展业区域是否一致;(3)公司业务的风险控制是否健全,并得到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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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开展的业务是否符合现行的规定和监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要求,公司具备业务经营所需的资金、人员和设备和实际经营各项业务所需的资质,公司自成立以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受到工商、税务、金融办等国家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
公司取得的资质情况如下:
成立小额贷款
浙金融办核
关于同意公
浙江省人民政府金
公司试点方案
(2009)29
司为试点方
融工作办公室
公司在全省小
浙金融办核
浙江省人民政府金
额贷款公司考
(2011)55
全省小额贷
融工作办公室
核中获得A+级
款公司考核
公司在全省小
浙金融办核
浙江省人民政府金
额贷款公司考
(2012)59
全省小额贷
融工作办公室
核中获得A级
款公司考核
公司在全省小
浙金融办核
浙江省人民政府金
额贷款公司考
(2013)48
全省小额贷
融工作办公室
核中获得A+级
款公司考核
公司在全省小
浙金融办核
浙江省人民政府金
额贷款公司考
(2014)31
全省小额贷
融工作办公室
核中获得A+级
款公司考核
公司在全省小
浙金融办核
浙江省人民政府金
额贷款公司考
(2015)51
全省小额贷
融工作办公室
核中获得A+级
款公司考核
公司已经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 公司业务”之“四、公司业务相
关资源要素”之“(五)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质量标准”之“(2)公司发放贷款的合规性”中对公司业务符合现行规定和监管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2)公司所处行业的业务情况,以及行业、公司未来发展的情况
公司已经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 公司业务”之“四、公司业务相关
资源要素”之“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用途”、“五、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情况”、“六、公司所处行业概况、市场规模及行业基本风险特征”之“市场规模”和“十二、经营发展目标及风险因素”之“(一)经营目标和计划”详细披露了公司业务、业务分类的标准、产品或服务、产品用途、客户群体或最终客户、公司未来发展情况等情况。
(3)公司业务的风险控制具体制度安排及相应措施,并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单列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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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 公司业务”之“七、风险管理”的
单独一部分,完整、充分披露了公司的风险与内部控制措施。
(4)公司开展的业务是否符合现行的规定和监管
主办券商及锦天城律师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经审核,公司取得了业务审批的相关批复。主办券商及锦天城律师查阅了公司相关的制度规定以及访谈了公司业务负责人业务相关情况,公司取得了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
相关法律法规详见《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 公司业务”之“六、公司所
处行业概况、市场规模及行业基本风险特征”之“(一)行业概况”之“4、行业监管”之“(2)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经核查,主办券商及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开展的小额贷款业务符合现行的规定和监管。
(5)公司核准开展业务的区域与其实际展业区域是否一致
《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禁止跨市(州)经营业务。小额贷款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可在注册地所在市(州)内跨县(市、区)经营业务。
小额贷款公司跨县(市、区)开展经营活动必须经市(州)政府同意,并告知经营地县(市、区)级政府,经营地县级政府负责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工作。
公司的注册地为天台县,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不得在天台县以外的地区经营业务。经核查,公司未在天台县以外的地区经营。
综上所述,经核查,主办券商及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核准开展业务的区域与其实际展业区域一致。
(6)公司业务的风险控制是否健全,并得到切实可行
《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 公司业务”之“七、风险管理”完整、充分披
露了公司的风险与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分为风险控制体系与内部控制体系,这两个体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控制公司风险,保持持续稳定的经营能力。公司的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是由董事会直接领导,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以风险管理部实施操作,以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的风险控制人员为主要参与人员组成的组织结构体系。
在项目审核时有个人独立意见,具有一票否决权,可以与业务人员做到相对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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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目前的规模以及小贷行业人员配置,公司的风控人员能够做到与公司业务的匹配。
主办券商及锦天城律师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查阅公司部门设置和制度文件,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建立了风险控制体系,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时将制度贯彻于业务流程和各部门的工作中。主办券商及锦天城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风险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1.7关于公司的业务监管。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1)公司的监管层级安排;(2)公司属地监管的主要思路、层级安排及具体措施;(3)如监管政策变化,公司可能会面临的政策风险;(4)公司所处于的区域地位。请主办券商和律师就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以下事项发表明确意见:(1)公司的监管安排是否符合规,日常监管是否到位、有效;(2)公司属地监管政策与中央监管政策是否一致,如有不一致之处,地方是否有权做出。
(1)公司的监管层级安排
根据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中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凡是省级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中国人民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并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向信贷征信系统提供借款人、贷款金额、贷款担保和贷款偿还等业务信息。”
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详见《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 公司业务”之“六、
公司所处行业概况、市场规模及行业基本风险特征”之“(一)行业概况”之“4、行业监管”之“(1)行业主管部门”及“(2)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另外,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 公司业务”之“六、公司所处行业概况、市场规模及行业基本风险特征”之“(一)行业概况”之“4、行业监管”之“(1)行业主管部门”中对下述内容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根据《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金融办[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省金融办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承担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制定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规划、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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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监管业务指引、年度监管要点;建立和落实现场与非现场监督制度、监管问责和考核制度,指导和督促各地落实监管工作及风险防范处置,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重点检查。
各设区市金融办(上市办)为本行政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工作,制定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和年度监管工作计划;指导和督促所辖县(市、区)监管部门落实日常监管工作及风险防范处置。
各县(市、区)政府是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与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县(市、区)金融办为本行政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工作;未设立金融办的县(市)区明确具体部门承担日常监管责任,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监管。
各级财政、工商、人行、银监、审计、公安等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综上,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体系为省、市、县三级监管体系,具体监管机构为省、市、县金融办。因此,公司监管层级安排为省、市、县三级金融办。
(2)公司属地监管的主要思路、层级安排及具体措施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 公司业务”之“六、公司所处行业概
况、市场规模及行业基本风险特征”之“(一)行业概况”之“4、行业监管”之“(1)行业主管部门”中对下述内容进行补充披露。
根据《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金融办[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监管处置细则(试行)》的通知(浙金融办〔2013〕12 号)的精神,各级监管机构监管的主要思路、层级安排及具体措施如下:
省金融办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承担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制定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规划、审批规则、监管业务指引、年度监管要点;建立和落实现场与非现场监督制度、监管问责和考核制度,指导和督促各地落实监管工作及风险防范处置,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重点检查。
各设区市金融办(上市办)为本行政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工作,制定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和年度监管工作计划;指导和督促所辖县(市、区)监管部门落实日常监管工作及风险防范处置。
各县(市、区)政府是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与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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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金融办为本行政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工作;未设立金融办的县(市)区明确具体部门承担日常监管责任,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监管。
各级财政、工商、人行、银监、审计、公安等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监管处置细则(试行)》的通知(浙金融办〔2013〕12 号)风险监管处置职责:
(一)县级金融办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对发现存有日常风险的违规小额贷款公司,可自行核实定性并给予以下监管处置并报备省、市金融办:诫勉谈话、高管人员处置、限制享受财政支持政策。对小额贷款公司违规需处以取消高管任职资格、限制业务、暂停或取消试点资格等处置措施的,由县金融办报上级金融办核实定性后实施。
(二)县级政府为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监管与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小额贷款公司因重大违规需暂停或取消试点资格等风险处置的,由县级政府按照省、市金融办的监管处置定性和要求,牵头相关部门及时处置风险。涉及违法案件的,由县级政府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三)市金融办依据承担风险的相应责任,负责指导、组织和督促辖内各县(市、区)金融办落实监管工作及风险监管处置。涉及到较大或重大风险监管处置并需处以取消高管任职资格、限制除小额贷款外的日常业务、暂停或取消试点资格等处置措施的,经市金融办审查核实报省金融办同意后,由县级政府和县金融办组织实施。对辖内县级政府或金融办未发现、或处置不及时、处置不力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行为,市金融办可自行牵头组织或责成该县金融办进行相应监管处置。
(四)省金融办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部门,指导、组织和督促各地落实监管工作及风险监管处置。涉及到重大风险监管处置并需暂停或取消试点资格的,由省金融办提交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确认后实施。对市、县金融办未发现或处置不及时、处置不力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行为,省金融办牵头组织或责成相关市、县金融办进行相应监管处置。
(五)小额贷款公司分支机构的监管由其分支机构所在地金融办负责;所在地金融办应将监管信息和处置措施及时抄送小额贷款公司注册地金融办;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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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有进行联动监管的,可申请由上级金融办牵头。
台州市金融办为本行政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工作。
天台县政府是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与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天台县金融办为本行政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工作。
(3)如监管政策变化,公司可能会面临的政策风险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如下:
“(二)政策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除了面临贷款公司的一般风险外,由于其业务的特殊性和在国内试运行期间政策的不确定性,还面临着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在小额贷款业务运行期间,因国家、地方政府、金融管理机构的政策调整,小额贷款业务和小额贷款公司本身面临的风险,由于小额贷款业务在国内属试运行,政策调整变化的风险较大。”
(4)公司所处于的区域地位
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 公司业务”之“六、公司所处行业概况、
市场规模及行业基本风险特征”之“(四)行业竞争格局”之“ 1、公司在行业
中的竞争地位”和“2、公司竞争优势与劣势”之“(1)竞争优势”披露了公司业务所处区域地位。
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竞争集中在同一县(市、区)内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
在天台县除公司外,还有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由于目前的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尚不能满足当地中小企业旺盛的资金需求,因此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竞争压力较小。
公司在行业内的股东优势明显,资金来源充分。公司连续五年被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授予四个A+级特别优秀小贷公司和一个A级优秀小贷公司。
(5)公司的监管安排是否符合规,日常监管是否到位、有效
根据《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金融办[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监管处置细则(试行)》的通知(浙金融办〔2013〕12 号)的精神。
省金融办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承担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制定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规划、审批规则、监管业务指引、年度监管要点;建立和落实现场与非现场监督制度、监管问责和考核制度,指导和督促各地落实监管工作及风险防范处置,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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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金融办(上市办)为本行政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工作,制定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和年度监管工作计划;指导和督促所辖县(市、区)监管部门落实日常监管工作及风险防范处置。
各县(市、区)政府是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与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县(市、区)金融办为本行政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工作;未设立金融办的县(市)区明确具体部门承担日常监管责任,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监管。
各级财政、工商、人行、银监、审计、公安等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浙江省金融办监管评级主要从经营合法合规性和经营绩效等方面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评价。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能力与金融办组织开展的监管评级直接相关,评级越高,公司业务能力越强,抗风险能力越强,获得的发展空间越大。
公司连续五年被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授予四个A+级特别优秀小贷公司和一个A级优秀小贷公司。结合公司在监管评级中获得最高等级A+与坏账情况等综合实力,公司在业务许可的区域内处于领先地位,在业务发展上有明显优势。
经核查,台州市金融办为本行政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工作。天台县人民政府是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与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天台县金融办为本行政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工作。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受到工商、税务、金融办等国家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
经核查,主办券商及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的监管安排符合规定,日常监管到位、有效。
(6)公司属地监管政策与中央监管政策是否一致,如有不一致之处,地方是否有权做出
主办券商查询了中央和浙江省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政策,查询了天台县金融办出具的证明文件,并核查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各项经营活动。
①在小额贷款公司的融入资金方面,浙江省属地监管政策与中央监管政策存在不一致之处
中央监管政策:
根据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于日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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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属地监管政策: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号)中“三、有序拓展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 6.探索扩大融资比例。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资金批发与小额贷款零售业务的合作。对坚持服务‘三农’和小企业、合规经营、风险控制严、利率水平合理的小额贷款公司,其融资比例放宽到资本金额的100%。”
根据上述规定,关于融入资金比例中央监管要求与浙江省属地监管政策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目前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股本金、股东借款和自身积累的利润,不存在向银行借款情况。
②地方监管的适用性规定
银监发[2008]23号文明确规定“凡是省级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根据中国银监会于日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 号)的相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部门为省级人民政府明确的有权部门,中国银监会主要为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中国银监发[2008]23号文仅为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针对地方政府试点小额贷款公司给出的一个总体性指导意见,各地方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实际监督管理部门为各地方政府及其设立的金融办等主管部门,相关规章规则的制定均按照“谁试点、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地方政府负责制定。
中国银监发[2008]23号文虽然由中国银监会发布,但仅为一个总体性指导意见,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号)、浙江省金融办制定的《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金融办[号)、《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监管处置细则(试行)》的通知(浙金融办〔2013〕12 号)等监管制度为地方政府规章,第69页,共112页
浙江省政府及其各级金融办有权在不违反政府规章的前提下,进一步制定相类似的实施细则、规定等法律文件。
综上,主办券商及锦天城律师认为,对于小额贷款公司适用的涉及资金来源具体监管要求,浙江省政府及其金融办有权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本省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和实施,可以突破上述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浙江省政府及其金融办有权颁布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办法或规定,其监管范围内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遵守其颁布的相关管理办法或规定。1.8
请公司说明并披露贷款损失准备和一般风险准备的计提方式及依据。请主办券商、申报会计师就以下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1)贷款分类的谨慎性、贷款损失准备和一般风险准备计提的充分性;(2)公司贷款损失准备和一般风险准备的计提是否符合《金融企业财务规则》、银监发〔2008〕23号指导意见等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
(1)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方式及依据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7]54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20 号)的描述及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贷款分类标准及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比
贷款风险类别
确定组合的依据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
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
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
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
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
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
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
对于贷款损失准备,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财务”之“四、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报告期变化情况”之“(一)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5、资产减值准备”中披露了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方式及依据。
(2)公司一般风险准备计提方式及依据
第70页,共112页
公司采用标准法计算风险资产的潜在风险估计值,扣减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从净利润中计提、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金。
潜在风险估计值=正常类风险资产×1.5%+关注类风险资产×3%+次级类风险资产×30%+可疑类风险资产×60%+损失类风险资产×100%。
当潜在风险估计值高于贷款损失准备、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一般风险准备三者之和时,按照差额计提一般风险准备。当潜在风险估计值低于资产减值准备时,可不计提一般风险准备。一般风险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
对于一般风险准备,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财务”之“四、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报告期变化情况”之“(一)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5、一般风险准备金”中披露了一般风险准备的计提方式及依据。
(3)贷款分类的谨慎性、贷款损失准备和一般风险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主办券商、天健会计师就下述事项进行了核查:
①公司与同行业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贷款率情况比较:
由上述比较可见,公司不良贷款率高于其他公司平均水平,公司采用更为谨慎的方式对贷款进行分类。
②报告期内公司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情况
本金逾期贷款余额(元)
8,091,100.00
2,776,000.00
1,510,000.00
利息逾期贷款余额(元)
30,750,000.00
34,432,100.00
13,650,000.00
发放贷款期末余额(元)
205,449,710.00
187,205,434.00
197,470,0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部分客户因经营状况不稳定,在个别月份出现了无法及时偿付贷款利息的情形。公司在五级分类时已从严把握,对于利息逾期的情形,将贷款分类至“关注类”、“次级类”等类别。
③五级分类结果与逾期贷款规模的比较
第71页,共112页
“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37,201,100.00
合计余额(元)
本金利息逾期贷款余额合计(元)
38,841,100.00
部分保证、抵押贷款,利息逾期未超过30天,
两者差异原因
归为正常类
“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50,010,104.00
合计余额(元)
本金利息逾期贷款余额合计(元)
37,208,100.00
期末有1200万元贷款,因借款人经营状况不
两者差异原因
稳定,归为关注类
“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10,160,000.00
合计余额(元)
本金利息逾期贷款余额合计(元)
15,160,000.00
期末有500万元贷款利息逾期未超过30天,
两者差异原因
归为正常类
报告期内,公司五级分类中,“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四类贷款合计余额与本金利息逾期的贷款,规模基本相当,分类严格谨慎。
④公司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小额贷款公司比较
贷款风险类别
如上表所示,公司与已挂牌公司相比,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比例与其保持一致。
⑤一般风险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20 号)文第六条的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
报告期内,公司一般风险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第72页,共112页
贷款余额的1.5%
一般风险准备余额
贷款余额(元)
205,449,710.00
3,081,745.65
3,340,340.90
187,205,434.00
2,808,081.51
3,340,340.90
197,470,000.00
2,962,050.00
2,994,650.90
根据上表,公司报告期各期期末一般风险准备金余额均大于期末贷款余额的1.5%,一般风险准备计提充分。
(2)公司贷款损失准备和一般风险准备的计提是否符合《金融企业财务规则》、银监发〔2008〕23号指导意见等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
①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贷款损失准 应计提贷款损失 实际贷款损失
贷款损失准
账面余额(元) 备计提比例 准备金额(元) 准备金额(元)
168,248,610.00
2,523,729.15
2,523,729.15
22,042,000.00
661,260.00
661,260.00
14,079,100.00
4,223,730.00
4,223,730.00
5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580,000.00
580,000.00
580,000.00
205,449,710.00
8,288,719.15
8,288,719.15
贷款损失准 应计提贷款损失 实际贷款损失
贷款损失准
账面余额(元) 备计提比例 准备金额(元) 准备金额(元)
137,195,330.00
2,057,929.95
2,057,929.95
44,701,103.00
1,341,033.09
1,341,033.09
4,729,001.00
1,418,700.30
1,418,700.30
580,000.00
580,000.00
580,000.00
187,205,434.00
5,397,663.34
5,397,663.34
贷款损失准 应计提贷款损失 实际贷款损失
贷款损失准
账面余额(元) 备计提比例 准备金额(元) 准备金额(元)
187,310,000.00
2,809,650.00
2,809,650.00
第73页,共112页
8,650,000.00
259,500.00
259,500.00
860,000.00
258,000.00
258,000.00
15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197,470,000.00
3,917,150.00
3,917,150.00
银监发〔2008〕23号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呆账准备金,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均未低于100%,符合上述要求。
②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一般风险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一般风险准备余额
一般风险准备占贷
贷款余额(元)
款余额比例
3,340,340.90
205,449,710.00
3,340,340.90
187,205,434.00
2,994,650.90
197,470,000.00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20 号)文第六条“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第十一条“从事银行业务的金融企业,应于每年年度终了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备金,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一般准备金的计提比例由金融企业综合考虑其所面临的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一般准备金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公司报告期内一般风险准备余额均未低于期末贷款余额的1.5%,符合财金〔2012〕20 号文件以及《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综上,主办券商及天健会计师认为,公司贷款分类的依据充分谨慎,贷款损失准备以及一般风险准备计提充足。
1.9请公司披露如何进行资金管理、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是否存在私存私放资金的情形、有无现金放款收款收息、是否存在账外资产。请主办券商就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 公司业务”之“四、与业务相关的关键资
源要素”之“(五)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质量标准”之“3、质量标准”之“(2)公司发放贷款的合规性”中补充披露如下:
第74页,共112页
公司设立有独立的财务部,负责公司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货币资金管理等事务。财务部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统计、汇总并编制财务报表,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负责公司货币资金的筹集、调拨和融通。
公司的《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与内部操作规程》规定公司贷款业务内部控制的重点是:实行统一贷款管理,健全客户信用风险识别与监测体系,完善贷款决策与审批机制,防止对单一客户、关联企业客户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的高度集中,防止违反信贷原则发放关系人贷款和人情贷款,防止信贷资金违规使用。公司资金进出必须通过财务部门统一结算,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业务收入。公司资金的支出必须依据公司授权原则办理,对授权不明、手续不齐的,财务部应坚决拒付,未经批准办理付款,一切责任由付款经办人负责。公司任何部门不得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经济担保或承诺,以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对财务部门核定日常库存现金定额,超额部分应及时交存银行。
出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控制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做到“日清日结”,定期与会计进行核对,接受会计监督,做到账款相符。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出纳人员不得收现金,客户的还贷还息资金须通过银行代扣或存入公司帐户,不得先行转入财务人员个人账户。
公司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包括《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管理制度》、《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责任制管理办法》、《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抵押贷款操作细则》、《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与内部操作规程》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小额贷款业务需要经过严格的流程和授权审批制度,同时公司的资金管理和资金调度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和签字,公司的财务风险控制较为完善,能够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在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及程序作出了规定,并通过明确职责、授权与审批、事后稽核等制度使上述制度得以实施;在实际操作中,浙江省内小贷
第75页,共112页
公司的日常经营(发放贷款业务等)均需依托政府平台提供的统一业务系统,公司所有的贷款业务均通过上述平台进行,公司发放贷款业务流程均合法合规,不存在私存私放资金、现金放款收款收息、账外资产等情形。
主办券商核查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查看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包括《贷款管理制度》、《抵押贷款操作细则》、《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与内部操作规程》、《会计基本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针对贷款业务、固定资产业务执行了内控测试,公司资金的管理与调度规范,授权审批均落实到位。
主办券商核查了公司资金流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收付业务发生频率很低,无现金放款收款收息情形,资金业务基本通过银行系统进行,公司也不存在账外银行账户,不存在私存私放资金的情形。
主办券商通过走访客户、函证客户等程序,确认公司不存在账外放贷情形;通过实地盘点固定资产,确认不存在账外固定资产情形。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公司制定了多项规章制度,明确了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及程序,公司依据有效合同和合法凭证办理手续,不存在私存私放资金的情况,亦无现金放款收款收息及账外资产的情况。
1.10请公司披露公司向关联方发放贷款履行的程序、必要性及公允性、是否符合监管规定。请主办券商就公司向关联方发放贷款及垫款是否符合监管规定核查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向公司关联方企业等发放贷款情况,但存在向其他关联方个人发放贷款情况,具体如下:
关联方名称
年初贷款余额
年末贷款余额
2,000,000.00
2,000,000.00
600,000.00
900,000.00
600,000.00
900,000.00
600,000.00 2,900,000.00
2,600,000.00
900,000.00 111,760.00
2014年度:
关联方名称
年初贷款余额
年末贷款余额
1,800,000.00
1,200,000.00
600,000.00
第76页,共112页
1,800,000.00
1,200,000.00
600,000.00
其中,徐立新系董事徐小敏之兄弟,朱连芹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朱火珍之姐姐。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财务”之“七、关联方、关联
方关系及关联方往来、关联方交易”之“(五)公司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对向关联方发放贷款履行的程序、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具体安排进行了披露。
公司向关联方发放贷款履行的程序与向非关联方发放贷款履行的审核程序一致,均参照公司业务流程执行贷前审查、调查评价、贷款审批、贷款放款、贷后跟踪等程序,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关联方之所以向公司筹取贷款,系其短期内产生资金需求,但天台县当地仅有两家小额贷款公司。
根据《浙江省金融办关于印发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监管处置细则(试行)的通知》(浙金融办[2013]12号)第五条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不得有以下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
(一)向股东直接发放贷款的;
(二)向股东关联方(指小额贷款公司自然人股东的直系亲属、小额贷款公司法人股东的母、子公司、股东、高管)发放贷款,且贷款余额合计超过资本金5%;
(三)与有关联的担保公司、典当、拍卖、寄售行等发生业务往来;
(四)公司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民间借贷,或违反公司规定为客户提供担保等违规经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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