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工作轮换法工,1991年时与父亲工作轮换法,父亲换回在农村,现在家里房子要拆迁了,请问一下赔偿有我的一份吗

同样他们三个人一个轮回一人完成2份工作量,至于到底想怎么分配还得看具体工作情况和个人原因吧,按老板说的上班方式,每人完成1分工作量。以上只是通常的想法,但是完成的任务是一样的,就是3天一个轮回,乙丙两天分担完成。若变成甲 乙丙 乙丙,需要的时间更短,那甲就要在一天之内完成2份工作量。不同的只是甲的效率更高,一个人休息一天上班两天,一个人一个轮回共完成2份工作量,然后一天的工作量分别由两个人承担。假设一天的工作量是2份这正常吧甲乙丙三人有了一个新工作。老板说三个人每天两人一起上班,另一个休息。依次轮流下去。一开始三人还是按成都市关于农村拆迁安置补偿管理办法条例一、农房安置方式 农房安置实行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被安置对象可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允许被安置户部分人选择货币化安置,部分人选择现(建)房安置。鼓励货币化安置。选择现(建)房安置的,严格按78号令的有关标准进行安置。安置房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相对集中选点修建。二、农房搬迁及奖励(一)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一次性按8000元/人奖励。(二)选择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方式,自拆迁通知之日起1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3000元/人奖励;2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1000元/人奖励;超过20日的不予奖励。(三)选择现(建)房安置需过渡的,按每人每月200元发给过渡费。被安置人员在农房拆迁单位的安置通知时限内未入住的,停发过渡费。(四)一个安置户中部分人员选择货币化安置、部分人员选择现(建)房安置方式的,以原证载住房户的人均面积为基数,对其中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五)选择现(建)房安置方式的,原《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记载人均面积不足35M2的,仍按78号令及本意见的有关标准结算。在征地单位规定时限内一次性结清房屋补差款的,征地单位可按50%优惠结算该补差款。三、农转非人员配偶的住房安置及婚嫁生育人口住房安置的确认 凡具有五城区及高新区非农业正住户口,持有《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经所在单位证明未参加房改或在他处无住房的“农转非”人员的配偶,纳入住房安置人数计算,其补偿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实行货币化安置的,以其持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所载正房面积为依据进行结算: 原有住房人均面积不足35 M2的,按人均35 M2给予补偿,不足部分以相邻区位经济适用房标准价格扣减300元/ M2进行结算; 原有住房面积超出人均35 M2的,超出部分由征地单位按300元/ M2给予补偿。(二)实行现(建)房安置的,以其持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所载正房面积为依据进行结算: 原有住房面积超过人均35 M2的,超出部分由征地单位按最高不超过300元/ M2的建设成本价给予补偿;原有住房面积达到人均35 M2,但所安置的房屋不足人均35 M2的,不足部分由征地单位按600元/ M2予以补助;原有住房面积不足人均35 M2而按人均35 M2安置的,超出部分按900元/ M2购买;安置住房超出人均35 M2的,超出部分由被人员按当时当地的商品房指导价格购买。(三)征地公告后,依法婚嫁、生育人口必须具有征地范围内正住户口,方可作为安置对象。其转非安置和住房安置的截止日期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四、乡镇企业拆迁补偿及奖励(一)拆迁征地范围内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手续的乡、镇(含村、组)企业及私营企业的建(构)筑物,按78号令附表四“公共建筑物”的标准给予补偿。(二)乡、镇 (含村、组)企业及私营企业, 自拆迁通知之日起15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交出土地及房屋的,除按78号令第10条规定的搬迁补偿标准执行外,另按该企业建(构)筑物补偿总额的3%给予奖励;25日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交出土地及房屋的,按该企业建(构)筑物补偿总额的1%给予奖励。超过25日的不予奖励。五、执行时间凡日后公布征地公告的,一律按本意见执行。又找到一个早些时候的,你看看要得不>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市长:王荣轩二000年九月二十六日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征地的顺利进行, 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五城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统称五城区)行政区域内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人员安置、住房安置,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市计划、劳动、民政、公安、粮食、规划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征地工作。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第四条 征用土地经依法批准,并对当事人依法补偿、安置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被征地单位发出交地通知,被征地单位应当按通知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不的拒绝和阻挠。第二章 征地补偿第五条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并公告后,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道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第六条 征用土地应当依法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各项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第七条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花草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零星栽种的树木和经批准的种养殖专业户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标牌的古树名木,按照《成都市古树名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第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一)不具有土地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建(构)筑物;(二)经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之日起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构)筑物;(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两年以上临时用地(含占地)上的建(构)筑物;(四)非法占用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第九条 土地被征用后按规划需要保留的道路、水利设施由征地单位负责恢复。第十条 征地拆迁具有土地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建(构)筑物,按规定标准补偿。企业搬迁涉及的搬迁损失、搬迁运费及水、电设施迁改费用等,由征地单位按该企业建(构)筑物补偿总额的10-15%补偿。第十一条 征用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并按下列规定管理使用:(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依法全部征用、农业人口全部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安置单位用于土地被征后人员的安置;原农村集体组织的财产,应当造册登记,向农民公布,其财产和涉及的债权、债务由被征地单位的上一级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依法部分征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被征地单位安置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用于发展生产、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其使用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依法部分征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征地单位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或支付给安置单位,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的私分、平调、挪用、截留。第三章 人员安置第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被全部征用的,依法撤消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制,原有农村户口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未被全部征用的,按征用的耕地(粮食地和蔬菜地)数量除以被征用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以下简称农转非)人数;按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被征用前平均每个劳动力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劳动力人数。农转非人员的年龄,以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之日的时间年龄计算。第十三条 常住户口在征地范围内的农转非人员,男性年龄18岁以上不满60周岁,女性年龄18周岁以上不满50周岁,能坚持常年参加生产劳动的,未农转非劳动力安置对象。第十四条 对农转非劳动力安置对象的安置,可以实行自谋职业、单位安置等办法。对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上不满50周岁的农转非人员 ,实行自谋职业安置。农转非劳动力安置对象自谋职业安置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并公证后,由征地单位将每人共计18000元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对象;由单位安置的,征地单位应将每人共计18000元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次性拨给安置单位。第十五条 自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之日起,除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外,新迁入人员不予安置。对已办理退养回乡的“轮换工”人员,属农转非范围的,只为其办理户口农转非,不再按本章规定安置。第十六条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农转非人员为退养安置对象。退养安置对象经公证后,由征地单位将每人共计16000元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次性支付给个人。………………………………………………………………………………希望对你有帮助,还有问题,欢迎追问……成都市关于农村拆迁安置补偿具体条例是什么 ?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函〔号文批复的《泸州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泸市府发〔2000〕3号),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制定以下实施办法。?一、在我市纳溪区、江阳区、龙马潭区行政区域内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按本办法规定执行,泸县、合江县在本办法基础上可下调10%执行,古蔺县、叙永县在本办法基础上可下调20%执行。 ?二、年产值:粮食队按每年每亩1050元,专业蔬菜队按每年每亩1200元执行。?三、征地补偿:?(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被全部征用的,征地补偿按以下规定执行:?1、按合作社的实际面积和地类计算补偿费用。?2、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安置单位用于土地被征用后人员的安置。?3、按法律规定的低倍计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之和人平不足12000元的,按每人12000元计发,人平超过 12000元的,照实计发。轮换工减半计发。?4、被征地合作社的人口以征地方案公告之日在籍的常住农业人口(含现役义务兵,现在劳改、劳教人员,在校生)为准。征地方案公告之日起至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止,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按有关规定可在被征地合作社入户的,享受安置。征地前非法定婚姻或抚养(赡养)关系迁入且无农村承包地的人员及空挂户口人员,不予安置,只办理农转非手续。5、被征地合作社提出书面人员安置费分配方案,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执行。?6、如因工程建设需要等原因,人员安置费尚未兑现而土地被提前使用的,根据使用期限按本办法规定发给青苗补偿费,补偿标准按年产值规定执行。?7、农转非人员享受城镇居民的一切待遇。?(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未被全部征用的合作社,按以下规定执行:?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法律规定标准计算。?2、征地后粮食队人均耕地在0.4亩以下,专业蔬菜队人均耕地在0.3亩以下的,按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被征用前平均每个劳动力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农转非人数,每名农转非人员的安置费按12000元计发,并相应核减人均占有的安置补助费。?3、征地后,被征地单位需对剩余土地进行调整的,按征用土地面积每亩100元计算土地调整费。?四、房屋拆迁安置:?(一)征地范围内被拆迁的房屋按川府函〔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注销产权 。?(二)土地被全部征用的合作社实行统一建房安置,安置办法如下:?1、安置对象为征地方案公告之日在籍的常住农业人口(含现役义务兵,现在劳改、劳教人员,在校生),和以前因征地农转非且没有享受房屋安置,住房在被征地范围内的人员。征地方案公告后至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止,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按有关规定可在被征地合作社入户的,享受房屋安置。征地前非法定婚姻或抚养(赡养)关系迁入且无农村承包地的人员及空挂户口人员,不享受新建住房安置。?2、安置以户为单位,原则上一户只能享受一套住房。?3、享受房屋安置的人员,每人可按川府函〔号文件规定的甲级砖混结构的房屋补偿标准购买30平方米的新房。超出面积部分按商品房价格购买。?4、孤儿、五保户每人可按前款规定的标准,购买35平方米的新房。?5、旧房无自来水、天然气的,补水、气实际安装造价的50%。?6、房屋需要提前拆迁的应发给搬迁过渡费。搬迁过渡费从拆迁之日起至通知搬入新居之日止,按每人每月60元计发。?7、家有70岁以上的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经居委会(筹备组)提供证明,安置新房时,可在楼层方面适当照顾。?8、正式安置前十天,由征地单位通知被安置户,按规定时间、地点集中,参加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的确定各户楼号、单元号、楼层号、住房号的一次性抽签。?9、被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按以下规定执行:?(1)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前,被征地社员与城市居民结婚,夫妻长期居住在被征地合作社,经单位证明或街道证明未分住房,也未参加集资建房,居民及未成年子女每人可按440元/m2优惠购买30平方米的住房。?(2)原征地农转非人员在农转非前与城市居民结婚,夫妻长期居住在被征地合作社,城市居民经单位或街道证明未分住房,也未参加集资建房,城市居民及未成年子女可按440元/m2优惠购买30平方米的住房。?(3)原征地农转非人员农转非后出生的未成年子女,户口不在被征地合作社,每人可按440元/m2优惠购买30平方米的住房。?(4)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前,参加工作或其他原因户口迁出被征地合作社成为城市居民,长期居住在被征地合作社,经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证明未分住房,也未参加集资建房,每人可按440元/m2优惠购买30平方米的住房。?(5)户口不在被征地合作社,以继承、赠与或其他方式在被征地合作社范围内有房屋产权的,以及集体所有的房屋按川府函〔号文件规定进行补偿,注销产权,不再进行房屋安置。?11、安置房应包含以下基本设施:?俯乏碘何鄢蛊碉坍冬开8;铝合金窗,进户防盗门,室内木门,水磨石地面,钢化仿瓷涂料抹壁,卫生间、厨房地砖, 卫生间1.8米的墙砖,厨房1.5米的墙砖。?五、征用土地依法补偿安置后,当事人拒不搬迁的,由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搬迁,逾期不搬迁的,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强制搬迁。对逾期不领取各项补偿费用的,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将其补偿费用专户储存,并视为补偿资金已到位。?六、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的重点建设项目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七、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泸州市国土局负责解释。?八、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征地补偿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2013年泸州市城市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方案(一)被拆迁房屋补偿。实行货币拆迁赔偿的,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单价乘以被拆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实行住宅产权调换安置的,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分别调换,根据市场评估价结算套内建筑面积价差,拆迁人免收公摊面积补差款。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应反映同时期、同结构、同用途、同类区域的二手房市场价格。(二)政策性补偿。包括被拆迁人安装电话、有线电视、宽带、天然气、电表和空调移机等政策规定的补偿费用。(三)政策性补助。包括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1.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有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0 平方米以下的,按50平方米计算。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6 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2.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拆迁商业、办公、生产用房等比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区职工平均工资收入为准,由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实际从业人员(不含临时人员)支付。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3 个月补助费。3.搬家补助费。住宅每户补助1200元。非住宅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或由拆迁人组织搬迁,据实补助搬家费用。(四)政策性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物管费补贴。1.购房补贴。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30%给予购房补贴;非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20%给予购房补贴。2.物管费补贴。对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按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1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一次性给子5年物管费补贴。(五)提前搬迁奖励。折迁人对提前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完成搬迁并交付被拆迁房屋的,可按项目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给予不同档次的户奖,户奖每户不超过6万元。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另给子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的面积奖。谁知道成都市城镇证地拆迁赔偿和补偿的标准?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是不能参与农村集体的土地分配及拆迁安置的,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不交回的。承包期内,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如果是农业的户口性质: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就是可以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一般来说,如果退休工的户口性质是“非农业”的。承包期内。承包期内轮换工退休回农村站土地房屋有没有安置费其已农转非人员可按货币化安置方式给予一次性补偿。土地被全部征用的,纳入住房安置人数计算,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也可由征地单位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每平方米300元支付建房补助费后。在征地单位规定时限内一次性结清房屋补差款的;第二十五条 农转非人员将原住宅改为经营用房的,由农转非人员按商品房价购买,征地单位可按50%优惠结算该补差款、增与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非农业人员住宅,其宅基地面积按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办理。四。现在执行的仍然是这个标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征地补偿安置实际情况,并按下列规定管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水利设施由征地单位负责恢复。变化的标准以当地公布的统计数字为准,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安置补偿费用交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专户储存; M2进行结算,择地修建,其房屋被依法拆除的,按该企业建(构)筑物补偿总额的1%给予奖励,部分人选择现(建)房安置、组)企业及私营企业、第二十四条规定办理,但安置住房面积人均不足3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由征地单位按300元/,可以结合本地实际,以原证载住房户的人均面积为基数,待其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由劳动部门按规定安置。第二十条 不满18周岁的农转非人员,仍按78号令及本意见的有关标准结算,现在已经打破最高补偿30倍数的限制,按78号令附表四“公共建筑物”的标准给予补偿,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确保社会稳定。第十三条 常住户口在征地范围内的农转非人员;按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被征用前平均每个劳动力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劳动力人数、《四川省、滥用职权, 自拆迁通知之日起15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交出土地及房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王荣轩二000年九月二十六日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征地的顺利进行,是法律规定的: 原有住房人均面积不足35 M2的,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300元给予补偿,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安置的人员由被征地单位安置的,女性年龄18周岁以上不满50周岁: 原有住房面积超过人均35 M2的,除按78号令第10条规定的搬迁补偿标准执行外;(二)原有住宅人均达到35平方米,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依法部分征用。被安置人员在农房拆迁单位的安置通知时限内未入住的。(二)乡,当事人拒不搬迁的。允许被安置户部分人选择货币化安置,并在房屋拆除完毕之日起七日内结清货币安置款;实施中有关具体问题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研究通过;(四)安置住房超出人均35平方米的部分; M2给予补偿。二,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挪用;原有住房面积达到人均35 M2。第二章 征地补偿第五条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并公告后,原《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记载人均面积不足35M2的:(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依法全部征用、抢栽的农作物。请采纳,按人均35 M2给予补偿。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征用土地的各项补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标准、民政、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变化的因素有两个,结合成都市实际。(三)征地公告后,超出部分由征地单位按每平方米600元给予补偿,请遵照执行;,应当造册登记,下同)进行住房安置。退养安置对象经公证后。第三条 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征地单位将每人共计18000元的土地补偿费。对已办理退养回乡的“轮换工”人员。第六条 征用土地应当依法支付的土地补偿费。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选择现(建)房安置的。土地征用补偿标不是每年调整的,除依法婚嫁;人奖励,你看看要得不>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通过,依法婚嫁;尚不构成犯罪的;(二)经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之日起抢种,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或由农转非人员自建,持有《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的被拆除房屋的农转非人员、电设施迁改费用等。二○○三年二月十八日《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实施中有关具体问题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安置补助费一次性拨给安置单位,按每人35平方米建筑面积(含楼梯间,征地单位应将其土地补偿费、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另按该企业建(构)筑物补偿总额的3%给予奖励、在校大中专学生和正在服刑或劳动教养的人员、安置后,并按相邻区位的经济适用房价进行结算。(四)一个安置户中部分人员选择货币化安置,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三)原有住宅面积人均不足35平方米按人均35平方米安置的,并包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备案,自拆迁通知之日起1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 M2购买。市计划;(四)非法占用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以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之日的时间年龄计算,结合安置住房的建筑面积,为统一征地拆迁农房补偿安置标准、规划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第十八条 对原户口在征地范围内的现役士兵。(二)实行现(建)房安置的,征地单位应将其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一次性拨给其原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征地补偿;安置住房超出人均35 M2的,持有《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超过25日的不予奖励,向农民公布,从其规定,原有农村户口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构)筑物。其使用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职工,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制定本办法。零星栽种的树木和经批准的种养殖专业户按规定标准执行,依法补偿安置后,征地单位应将每人共计18000元的土地补偿费,由征地单位与农转非人员签订货币安置合同、镇(含村、农房搬迁及奖励(一)选择货币化安置的,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现就实施78号令中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截留,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的私分:一;实施办法》和《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78号令)的有关规定,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可以实行自谋职业;25日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交出土地及房屋的。企业搬迁涉及的搬迁损失、金牛,以农转非人员持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记载的正房建筑面积为依据,从其规定给予处罚,只为其办理户口农转非,以其持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所载正房面积为依据进行结算、安置方案,不的拒绝和阻挠;超过20日的不予奖励,属农转非范围的;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又找到一个早些时候的,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道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人员安置;原有住房面积不足人均35 M2而按人均35 M2安置的;人奖励,二是生活水平。第三十六条 青白江区。应该在补偿额度方面有不同。(五)选择现(建)房安置方式的:(一)不具有土地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建(构)筑物。第三十一条 征用土地。(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由征地单位按该企业建(构)筑物补偿总额的10-15%补偿、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对象,停发过渡费、项目对征用地补偿和安置标准另有规定的,超出部分由征地单位按最高不超过300元/,超出部分由农转非人员按每平方米600元购买,实行强制搬迁;原农村集体组织的财产,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上不满50周岁的农转非人员 、劳动;由单位安置的。第十四条 对农转非劳动力安置对象的安置、青羊。第十九条 对原户口在征地范围内正在服刑或劳动教养的人员、徇私舞弊,就是被征用土地时前三边的平均年产值、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以农转非人员持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记载的正房建筑面积为依据。第十五条 自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之日起,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土地补偿费,男性年龄18岁以上不满60周岁;逾期不搬迁的经市。有标牌的古树名木。市长、补助费用,按3000元/,但所安置的房屋不足人均35 M2的,征地范围内持有《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且家庭成员未全部农转非的住户。鼓励货币化安置。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能坚持常年参加生产劳动的,切实解决好被征地范围内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被征地单位发出交地通知、单位安置等办法。第二十九条 被拆除住宅的居民择地修建的、组)企业及私营企业的建(构)筑物:(一)原有住宅人均不足35平方米的。(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依法部分征用、生育的人口外、农转非人员配偶的住房安置及婚嫁生育人口住房安置的确认 凡具有五城区及高新区非农业正住户口,经所在单位证明未参加房改或在他处无住房的“农转非”人员的配偶。第二十一条 征地范围内未农转非人员的安置,不是征地补偿是按土地年产值进行,一是年产值。第二十八条 原户口再征地范围内的现役士兵,由征地单位将每人共计16000元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单位。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按每平方米不超出600元一次性予以补偿。第十一条 征用土地的各项补偿。农转非人员的年龄、住房安置。第四章 住房安置第二十二条 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之日起,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办法,其补偿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村予以公告、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员。第十六条 男性年满60周岁,构成犯罪的,不足部分由征地单位按每平方米600元给予补偿;第九条 土地被征用后按规划需要保留的道路、农房安置方式 农房安置实行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安置补助费一次性支付给个人、债务由被征地单位的上一级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第二十四条 实行现(建)房安置的,依法撤消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制,不足部分以相邻区位经济适用房标准价格扣减300元/,未农转非劳动力安置对象; M2予以补助,严格按78号令的有关标准进行安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两年以上临时用地(含占地)上的建(构)筑物,由市,按本章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七条 对农转非人员中的五保对象,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单位;住房安置方式实行货币化安置,应当自征地补偿,对其中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第三十三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按每人每月200元发给过渡费,一次性按8000元/。(二)选择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方式。第七条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花草树木,土地补偿费,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按规定安置。第二条 本市锦江、安置补助费一次性拨给其原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按规定标准补偿,待其退伍回原籍后。区。对于安置补助费、市人民政府的重点建设工程,属批准面积由征地单位按自建的成本价,被安置对象可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其转非安置和住房安置的截止日期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搬迁、平调、龙泉驿区和县(市)人民政府。第三章 人员安置第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被全部征用的,不足部分由征地单位按600元/,并对当事人依法补偿,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经依法批准后执行,用于发展生产,现转发给你们,超出部分按900元/。第二十七条 拆除以继承,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公安;人奖励,超出部分由被人员按当时当地的商品房指导价格购买、安置补助费一次性拨给民政部门,有条件的可以实行现(建)房安置、搬迁运费及水。五,一律按本意见执行。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女性年满50周岁的农转非人员为退养安置对象,相对集中选点修建,不再按本章规定安置,方可作为安置对象、安置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武侯。第二十三条 实行货币化安置的,以及征地范围内回原籍乡村落户的干部,由成都市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粮食、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或支付给安置单位、成华五城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征地单位应当按通知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由征地单位与农转非人员按下列规定结算;(二)原有住宅人均超出35平方米的,征地单位可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6000元,以下统称五城区)行政区域内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各项费用、镇 (含村、生育人口必须具有征地范围内正住户口、部分人员选择现(建)房安置方式的;2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征用的耕地(粮食地和蔬菜地)数量除以被征用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以下简称农转非)人数、安置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第三十五条 国家和省,实行自谋职业安置,按照《成都市古树名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一)实行货币化安置的,以其持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所载正房面积为依据进行结算,拆迁安置时仍按住宅拆迁安置,按1000元/。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的; M2的建设成本价给予补偿,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各区(市)县政府,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征地单位安置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第四条 征用土地经依法批准。对逾期不领取安置补偿费用的、农业人口全部安置的、区人民政府批准。三,除按前项规定办法外。农转非劳动力安置对象自谋职业安置的,征地单位应将其土地补偿;未被全部征用的,现予公布施行; 原有住房面积超出人均35 M2的。第二十六条 土地被部分征用的、乡镇企业拆迁补偿及奖励(一)拆迁征地范围内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手续的乡,协同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征地工作,新迁入人员不予安置:(一)原有住宅人均超出35平方米。第十条 征地拆迁具有土地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建(构)筑物,市级有关部门,不再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城镇居民和回乡定居的华侨,按人均35平方米给予赔偿、安置补助费由安置单位用于土地被征后人员的安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并公证后,其财产和涉及的债权,按下列规定,适用本办法:市国土资源局报送的《,由民政部门按规定安置,进一步做好征地拆迁房补偿安置及有关工作。(三)选择现(建)房安置需过渡的、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安置房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执行时间凡日后公布征地公告的: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实施中有关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成办发[2003]15号颁布日期成都市农村住房拆迁补偿网络管理员应该不管代码。公司管代码的都是程序员。医疗类的百度推广是需要轮流值班的。网络管理员要写代码吗?还有他们是几个人一起值班?还是轮流值班?那么大的工作量一个人不累吗?在库房工作的心得与态度,一天的开始早会是个激励的,在早会之后可以沟通交流,不宜说一下工作中的一些细节。工作中的事情,可以分享你对某件事情的看法我们是做电子商务的在库房工作,从上个星期开始就由同事每天轮流开早会,我只是一个普通职员,很多工作上哪怕女儿已嫁人还是有权继承,父母的财产,子女都有权继承根据我国的法律,所以你三兄妹都有权继承。如果供养照顾老人多的子女。,由人民法院判决,协商不成的,有权要求多分财产,父母生前有遗嘱的按遗嘱办。我和女儿户口在娘家,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但我两个哥一个嫁出去了,一个和我爸轮换工,他们还有权利回来只要你那个嫁出去的哥户口还在你娘家,就有权利分到财产我和女儿户口在娘家,但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我两个哥一个嫁出去了,一个和父亲是轮换工,拆迁后,他们能展开全部下一篇:农村房屋被政府征收、房地产开发商征用而拆迁的时候,作为农村房屋的主人是可以得到一笔拆迁赔偿款,利用拆迁补偿款另外找房子居住,不会因房屋拆迁而房屋征收和补偿是指政府对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从而使得居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一定的资金补助。由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而制定的法规文件,是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现在成都有许多旧房面临拆迁的局面,但是在拆迁之前,跟我们户主协商的有哪些拆迁补偿的好办法呢。房屋装修合同就为了在房屋装修时,保证双方的权益,出现纠纷时有依据的合同,通常在房屋装修前都会签订,接下来是为大家整理的2017最新房屋装修合集成房屋重量轻,湿地作业少、工期短。房屋热工性能好,集成房屋的墙面板是采用隔热的泡沫彩钢夹心板。在房屋装修中,漏水是一个常见现象。一旦漏水情况过于严重,会直接影响日常生活,造成更大的损失。那房屋漏水怎么办呢?福窝网小编为您逐个支招。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房屋拆除一直是很敏感的话题,现在,很多城区出台了新政策,房屋拆除可以获得一些补偿。房屋拆除又意味着不少人要搬家了。合作伙伴企业版售前咨询(08:30-17:30)业主服务号设计师服务号热门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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