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印度公司有合法的经营判别营业执照的合法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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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黄昏对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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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断重组路(1)
  日清晨,南海县衙役包围了会隆行。
  十三行一整条大街立即沸腾了,衙役将会隆行团团围住,一会儿从后庭押出两位。走在最前面的是会隆?的老板郑崇谦,人称谦官(Gnewqua)。紧随其后的是林广通事馆的通事吴亚成,人称亚成(Ashing)。衙役们将郑崇谦跟吴亚成带到了广东巡抚大牢。
  身在澳门的剌佛当天就得到了郑崇谦跟吴亚成被抓的消息,那时剌佛已经是自身难保,因为度路利将军带兵闯进广州城,让大清帝国的皇帝大为光火,导致东印度公司的船只迟迟拿不到执照。度路利在广州的鲁莽行为,让大清帝国更加敌视伦敦政府,这是乔治三世不能容忍的愚蠢行为,所以东印度公司已经下令将剌佛撤职。
  剌佛是个不甘寂寞的人,尽管现在东印度公司广州管理委员会已经认命波郎为新主席,但是听到郑崇谦跟吴亚成被官府抓捕,剌佛心里还是忐忑不安。杜拉布吉向沐士方逼债的时候,两广总督百龄决定派出署布政司陈若霖着手调查。剌佛却在危机关头想到了一个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办法,决定操控十三行。
  沐士方烂账数十万,按照百龄的初步裁决,由伍秉鉴跟卢观恒代为偿还,这两位在十三行混迹了多年,自然不愿意代人受过,所以不断游说百龄,陈述沐士方不是有意诓骗杜拉布吉的钱财,确实是经营不善,希望再给沐士方一个机会。在伍秉鉴与卢观恒的沟通下,剌佛答应给沐士方一笔生意,希望能够赚钱还债。
  剌佛在1809年看准了伍秉鉴等人的心思,决定将手伸进十三行内部。当时东印度公司采购了沐士方一批茶叶,对于一直希望跟东印度公司做大生意的沐士方来说,这简直就是救命稻草。剌佛突然采购沐士方的茶叶,沐士方需要采购等价值的麻纺织品。条件就是东印度公司派人监督沐士方的账目,直到债务还清。
  百龄不做生意,自然不知道剌佛背后的诡计。伍秉鉴一眼就看出了剌佛的把戏。表面上看沐士方通过茶叶生意可以赚钱数万两银子,可是印度的纺织品在中国根本就没有市场,买了这些纺织品行商们要亏损12%以上才能卖出去,所以沐士方实际上做的是亏本买卖?只是亏损的幅度相对较小,这样一来,东印度公司就能长久控制沐士方的商行,并将其打造成销售东印度公司产品的通道。
  剌佛的如意算盘很快就落空了。
  日,东印度公司另一个重要伙伴郑崇谦的合伙人阿侯(Ahoy)跑了。会隆行跟其他商行不一样,郑崇谦一开始就将会隆行打造成股份制的商行,在十三行颇为少见,阿侯跟郑崇谦是多年的朋友,所以二人合作一直很愉快。
  会隆行在十三行业绩平平,所以阿侯基本没有什么名声,在东印度公司的资料中很难找到,只是12月3日逃匿之后,剌佛才突然警觉。因为阿侯主持会隆行的?常经营,郑崇谦就将更多的时间放在了医学方面,尤其是在牛痘接种领域,郑崇谦可谓是牛痘接种推广的鼻祖。阿侯逃匿立即让会隆行的生意陷入瘫痪状态。更为要命的是,四天后的12月7日,粤海关监督常显知道了阿侯逃匿,立即叫人翻查会隆行的捐税状况,发现会隆行还欠下十万两的捐税。粤海关准备对会隆行跟郑崇谦采取管制措施。
  剌佛决定采取对沐士方的办法来操纵会隆行。东印度公司向会隆行订购了30000箱功夫茶和相等比例的其他种类茶叶两份,同时还让会隆行收购东印度公司的5000匹羽纱或其他相等价值的毛织品。剌佛忽悠郑崇谦,东印度公?给他的生意可以让他一年赚取十七万两银子。
  大不列颠东印度公司突然给沐士方与郑崇谦大宗的生意,可不是突发善心。沐士方是欠了杜拉布吉的债务,剌佛想借此机会操控万成行。郑崇谦的会隆行可是东印度公司的大债务人,剌佛希望通过继续交易来收回郑崇谦的债务。不过,东印度公司广州管理委员会内部发生了分歧,帕特尔委员态度非常鲜明:“向政府及公众声明谦官行号的失败,从各方面说来,都是一种较妥的手续方式。”
  帕特尔是那种典型的落井下石之辈,因为他了解大清帝国的游戏规则,没有必要将资金陷入到一个破落户身上,那样?提高东印度公司的资金成本。把郑崇谦往总督府一告,政府将其抓捕,总督自然会下令行商们代为偿还东印度公司债务。
  剌佛没有办法说服帕特尔,很快东印度公司广州管理委员会就发函通告外国债权人,希望债权人能够提出对郑崇谦的处理意见。很奇怪的是,帕特尔的意见没有得到债权人的普遍支持,相反站到了剌佛一边,同意给会隆行一个季度的试运行期。不过,帕特尔的债务通函让会隆行立即陷入绝境:
  欠东印度公司:396793两
  欠外国私人:
  欠中国债权人:400000两
  欠中国政府:
  沐?方的债务在郑崇谦面前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139.7822万两的债务,对于刚刚跑掉合伙人的郑崇谦来说,帕特尔的通函无疑是压在他身上的最后一根要命的稻草,这份通函无疑是告诉天下人,会隆行早已经是资不抵债了。郑崇谦不仅欠了中国人的,还欠了外国公司的、私人的钱,更为要命的是还欠了政府的捐税,如果债权人不催收欠债,一旦让中国政府率先动手,到时候毛都没有一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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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对华贸易与其贸易逆差对策(初稿)
不列颠东印度公司或“英国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简称BEIC, HEIC),有时也被称为约翰公司(John Company),全称可敬的东印度公司(The
Honourable East India
Company。日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特许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该公司逐渐发展为拥有军队(包括舰队),在印度建立政府机构,对英属印度进行政治统治、经济掠夺以至于贩卖奴隶、毒品的军政经合一的殖民机构。1813年公司的垄断地位被打破后,公司渐渐脱离了贸易业务。1857年印度民族起义后公司将它的管理事务也交付给了英国政府,印度成为英国的一个直辖殖民地。1860年代中,公司在印度的所有财产交付政府。公司仅帮助政府从事茶叶贸易(尤其是与圣赫勒拿岛)。《东印度公司股息救赎法案》生效后公司于日解散。《泰晤士报》评论说:在人类历史上它完成了任何一个公司从未肩负过,和在今后的历史中可能也不会肩负的任务。
的确,英国东印度公司在英国资本主义原始积累中起了重要作用。在另一个方面,东印度公司作为英国在东方贸易、殖民的急先锋,在17-19世纪的中英贸易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一、中国明代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
1583年,英国女王在致明廷的信中首次提出贸易要求:“如陛下能促成此事,且给予安全通行之权,并给吾人在与贵国臣民贸易中所急需之其他特权,则陛下实行至尊贵仁慈国君之事,而吾人将永不能忘陛下之功业。
虽然英国东印度公司的主要业务在印度,但公司对远东贸易一直抱有浓厚的兴趣,1615年,东印度公司已在暹逻、日本建立多处商馆,并力图发展和中国明朝的贸易。
1635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同果阿的葡萄牙总督达成协议,同意英商自由出入澳门从事贸易。同年12月12日,英王查理一世颁布训令,任命威德尔上尉为指挥官,率领6艘船舰前来中国。
威德尔船队于日从伦敦启航,11月7日到达果阿,与果阿总督交涉前往澳门贸易问题。日,船队离开果阿,先后在伯特卡尔(Bhetkal)柯钦和亚齐建立商馆。6月27日,船队到达澳门以南的十字门外停泊。英国商船的到来使葡萄牙人感到为难,因为这时澳门与果阿、里斯本的贸易航线已被荷兰舰队所阻截,航行十分困难,澳门葡人只能维持长崎和马尼拉的贸易航线,而且同长崎的贸易也将因日本颁布锁国令而被迫停止,这样就只剩下马尼拉一处仍然保持密切的贸易关系,但贸易额每年仍达100万两。如果任由英国人开辟中国市场,打破其对中国外贸的垄断,则葡人仅存的一点贸易利益也将丧失。因此,澳门葡人拒不不执行果阿总督的指示,不允许英国人分享澳门的贸易特权。葡人在中国官员面前极力底毁英国人,说他们就是荷兰人,企图前来捣乱,应于驱逐。葡人又从澳门派出巡逻艇在英船附近巡弋,阻止英国人进行贸易活动。
威德尔见到澳门贸易已无希望,便于7月底启碇前往广州。8月8日,英船到达虎门亚娘鞋(Anunghai)停泊,虎门炮台守军鸣炮示警。威德尔蓄意挑起事端,下令扯下圣佐治贸易旗,升起英国国王的军旗,摆出一副准备战斗的架势,随即指挥船队炮轰虎门炮台。攻上炮台后,英军扯下中国军旗,挂上英王旗帜,并拆下35门大炮,作为战利品搬到船上。广州当局派葡人诺雷蒂(Pallo
Noretti)交涉,威德尔才把大炮归还,同时派出两名商人随同诺雷蒂前往广州。他们携带西班牙银币22000里尔,以及2小箱日本银币,作为购货之用。但英船却继续深入广州内河。这种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激起广州当局的愤怒。9月10日,广东海防当局派出3艘战船冲向英国船队,发射火炮和火箭,迫使英船仓皇溜走。但威德尔对侵犯内河不仅毫无自责之意,反而更加变本加厉地滥施暴虐。19日,在虎门地区纵火烧毁了三艘中国帆船,焚毁一个市镇,抢夺30头猪。21日,又攻占并炸毁虎门亚娘鞋炮台,焚毁了大帆船一艘。当他在虎门犯下了如此罪行之后,也觉得不好同中国打交道,便将船队驶行澳门,请求葡人出面转圜。11月22日,英商在广州答应中国的要求,赔偿白银2800两。30日,威德尔向中国官员提交了一份保证书,对虎门事件表示歉意,并保证完成贸易后即行离去。据此,广州官员决定对其不予追究,令其贸易后尽快离境。12月29日,威德尔船队离开澳门,启程回国。英国东印度公司与中国充满火药味的第一次交往就此结束。
自此以后,英国东印度公司始终未能直接与明朝贸易,时隔不久,中国历史演进中的重大事件——明清鼎革发生,清初厉行海禁政策,几乎断绝了当时的对外贸易,英国东印度公司只能“坚持不懈地”从日本平户获得中国产品。此时东印度公司在日本对华茶叶贸易“
尚不过小经营耳。每次定货,只由总司事发函至其代理,求取中国上等茶一罐,而茶价异常昂贵,时有所谓‘ 掷三银块饮茶一盅’之谚。”。
二、清代前期中英贸易的发展
1669年,东印度公司从爪哇万丹进口中国茶叶143磅,这是公司第一次较大量地运载茶叶回英国。第二年,又再次从万丹购买79磅茶叶。此后公司的茶叶贸易缓慢地发展,每年都有茶叶进口,至1678年从万丹转口输入中国茶叶4717磅,华茶已开始走入英国市场。在这个时期,东印度公司经营的茶叶贸易都是转口贸易,它必须从万丹、苏拉特、根贾姆和马德拉斯等地才能购得中国茶叶。
日,英国东印度公司万丹分部派逍小尾帆船万丹号(PinkBantam)和单桅帆船珍珠号(SloopPearl),在货运主任(EllisCrispe)的率领下,航抵台湾,这是明郑收复台湾后首次到达台湾的西方商船。双方在1672
年签订通商条约,1672年和1676年,台南和厦门分别设立了英国商馆。郑经通过通商条约从英国获得火药和兵器,英国人也帮助郑军训练炮兵。不过明郑方面似乎屡屡拖欠贷款,因为直到1683年郑氏降清后,还有7个英国人在台湾为追账而抓狂。
明郑覆灭后,清朝对外贸易政策发生改变,受平定三藩内乱和郑氏据台反清势力等一系列成功的鼓舞,康熙于其治国能力及满清帝国的长治久安充满自信,西方传教士对清廷政治影响也逐渐活跃,康熙二十二年六月初五的内阁起居注记录了清政府关于设定海关和订立税收则例的决定,到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康熙作出全面开放海禁的决策。广州、漳州、宁波和云台山四处海关建立,四地成为对外通商口岸。
1689年,英国东印度公司从厦门直接进口茶叶,开始中英的茶叶直接贸易。
1711年,英国东印度公司被允许在广州建立商馆。因为粤海关不正规的勒索和地处亚热带的广州对英国毛纺织品需求量小,促使东印度公司寻求在更北一些的口岸开展商务。英国人设想如果有可能在茶丝产地的江浙地区做生意,商品采办费用将会降低。于是该公司于1698
年在靠近宁波的定海设立了一间商馆(factory)--一种商务代理机构或贸易办事处,以卡奇普尔(Allen Catchpoole)
为商馆领班。
然而事实证明宁波并不比广州好到哪里,这个地方也备受官府干涉、无理征课、毛纺织品需求小及当地商人经商资金匮乏等因素的困扰。东印度公司最终将兴趣转回了广州,1699
年在那里开设了另一个商馆,并决定在 1715 年前后规范此地的贸易。东印度公司组织了一个"大班会社"(council of
supercargoes)作为商馆的常设机构,该会社一直到 1758
年才由由三名资深大班组成的一个规模较小但效率更高的常设性"货头委员会"(Select
Committee)取代,这个委员会协调并指导东印度公司的在华商务。
乾隆二十年(1755),英国东印度公司派喀喇生(Samuel
Harrison)和洪任辉前往宁波贸易。
自此,东印度公司增加了宁波的贸易量并导致广州港大受影响,英国前往广州的船舶数量减少:1754 年有27 艘、1755 年 22
艘、1756 年15 艘、1757 年7 艘。两广总督担心贸易会偏向北方,于是在1757
年吁请朝廷将宁波的关税提高100%。北京也担心夷船频频来访,将使宁波变成另一个澳门。此外朝廷还担忧北方口岸比广州更靠海,官府难于控制洋船的行止,将助长外夷与内地奸民勾结;若设口岸在广州,黄埔和虎门要塞官府可以监视洋人及其船舶。再者广州有一大批人历来靠对外贸易为生,贸易转向北方将严重损害他们的生计。衡量了这些情况后,浙江海关的关税提高了一倍,关税重得足以吓阻商人返回广州贸易。就这样尽管在宁波、厦门和上海的贸易并未正式禁止,但实际上1757
年之后,广州成了唯一对洋商开放的口岸,因此对北方港口贸易,则为"不禁之禁"。
乾隆二十四年(1759),英国东印度公司代表洪任辉(James
Flint)不顾清政府已经撤销江、浙、闽三海关的规定,前往宁波。受阻后又直航天津,通过行贿将一纸诉状告到乾隆皇帝,控告粤海关官员贪污及刁难洋商,并代表东印度公司希望清政府改变外贸制度。这件事最终的处理结果是,中国相关人等受到惩罚,洪任辉被拘押于澳门前山寨,并在期满后驱逐后驱逐回国。清廷将广州作为唯一口岸的力度加强,颁布《防夷五事》,限制外商活动。洪任辉事件也成为清政府彻底实行独口贸易的标志。
此后中国对外贸易进入广州一口通商阶段,但英国东印度公司仍然通过广州这个针眼,成功的塞进了一只大象。据统计,乾隆二十三年(1758)至道光十八年(1838)到粤海关贸易的商船共5107艘,平均每年为63.8艘。其中,以英国的商船最多,乾隆五十四年(1789)为58艘,占外商船总数的67%;道光六年(1826)为85艘,占外商船总数的82%;道光十三年(1833)为107艘,占外商船数的80%。
秘密在于茶叶。
18世纪最初的15年里,在垄断了东方贸易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其对华贸易中的茶叶比例并不大,只占船只回航商品总货值的10%左右。但它从中国运到英国市场后的商业利润却是令人咋舌的:1686年,荷兰人禁止华茶输入爪哇岛,“
于是茶商将原货转运往英国,其值为每茶1磅、易金6镑至10镑”,“人皆视如宝珠,出高价以购得之”。又如,1699年东印度公司进口每磅茶叶的费用为2先令4便士,但伦敦市场上的售价却高达14先令8便士。
正是由于茶叶贸易带来的高额利润,促使以追逐商业利润为首要目的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在进入18世纪后日渐扩大对华茶叶贸易,对内严禁私人茶叶贸易行为,对外极力排斥他国竞争,力图将茶叶贸易变为公司专营的垄断项目。
随着欧洲经济社会的变化,在18世纪以前加入对华贸易的老牌航海强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的茶叶贸易纷纷减少,英国东印度公司随着《折抵方案》和自身的优势日渐成为中国茶叶在欧洲市场的最大代理商。
三& 茶叶与贸易逆差
1769年,25岁的英国人莱特森,荷兰莱顿大学的一位医学博士生,成了“愤青”。令他生气的,是祖国英国的喝茶习俗。莱特森痛陈,这种正在英国迅速流行的时尚,造成了穷人们挪用买面包的钱去买茶叶,大大影响了他们的身体健康。
莱特森进行了一番精确的计算,得出饮茶的人均年开支为7英镑12先令,两口之家就得花费15英镑4先令,而一个五口之家每年购买面包的开支只需要14英镑15先令9便士,喝茶影响到了吃饭的大事。他甚至找到了实例:当某户普通家庭戒除了喝茶这种恶习之后,孩子们终于能够吃饱面包,健康大为改善。
莱特森将这些都写进了他当年提交的博士论文《茶树的自然史》中。这篇论文在3年后正式出版,影响颇为深远。在莱特森眼中,茶叶无异于损害英国公众健康和经济的“绿色毒品”。而这一“毒品”,正从遥远的中国源源不断地登陆英伦。
著名的旅行家汉威。汉威不仅认为喝茶有害健康,而且认为喝茶危害经济:“花费大量白银去那个荒唐堕落的东方国家进口奢侈的茶叶,有百害而无一利,为什么不用这些钱去修路、建农场、果园,把农民的茅舍变成宫殿?……喝茶是一种恶习,不仅危害个人身体、社会经济,还有亡国的危险。且想想当年的罗马帝国,商人们用银币去换中国的丝绸,女人们都穿起了华贵的丝袍,男人们一天洗五六次澡,国库空了,道德败落,军事无能,野蛮人入侵,偌大的罗马帝国瞬间分崩离析!”
更多的反对茶叶的人士,坚信茶叶这种奢侈品的盛行,不仅是“几乎所有的贫困之根源”,而且还“构成了所有的影响人类劳动能力的罪恶”,“它们的身上充斥着从潘多拉的盒子中释放出来的穷困与不幸。”
与莱特森等反茶人士不同,更多的英国人成为茶叶的拥护者和捍卫者。茶叶的普及,改变了英国人的膳食结构,在18世纪后期,茶叶已经成为工薪阶层的主要食品,而到19世纪后期,更是成为核心食品。
据英国当代学者艾伦&麦克法兰在其《绿金:茶叶帝国》一书中分析,当时英国工薪阶层的消费结构中,茶叶和糖占10%,肉类12%,啤酒则只有2.5%,茶叶以及面包和奶酪构成日常饮食的核心部分,面包加茶叶成为最为经济并足以提供日常能量的食品。艾伦&麦克法兰说:“一杯甘甜温热的茶可以让人心情舒畅,重新恢复精力。在以人力为中心的工业化时代,一杯美好的茶已经成为人们工作的重要推动力,它的重要性犹如非人力机械时代的蒸汽机。”他甚至认为,“如果没有茶叶,大英帝国和英国工业化就不会出现。如果没有茶叶常规供应,英国企业将会倒闭。”
随着茶叶日渐成为英国人的生活必需品,它迅速地取代了丝绸、瓷器成为中英贸易的主要货物。由此拥有垄断权利的东印度公司,从茶叶贸易中获得的利润相当可观。根据资料,1699年东印度公司进口茶叶的成本是每磅2先令4便士,伦敦的市场价则是14先令8便士,流通环节的利润足有6倍之多。东印度公司以茶叶为主的中国采购生意,利润率常在26%以上,有时高达43%。据经济学家普里查德分析,从18世纪后期到垄断贸易结束,东印度公司在茶叶贸易中可获30%以上的纯利润,而公司利润的90%以上、有的年份甚至是100%,来自茶叶贸易。据经济学家兼历史学家格林堡估计,东印度公司每年从茶叶贸易中获得的利润是100-150万镑。经济学家萨金特则说:“(东印度公司)1793年到1834年的出口贸易,根据董事们的说法是赔了很多钱……如果不是从中国的物产中取得利润,那么对中国的贸易就不能继续下去,而且东印度公司的整个情况也会受到严重的损害。”
据统计,在1760年与1784年之间,差不多50%的中国茶叶总出口量是英国船舶运送出口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在中国茶叶的出口贸易上,享有具足轻重的地位。
1784年之前,英国政府对茶叶征收高达119%的税收,且进口为东印度公司的专利,在整个十八世纪,走私茶叶成为英国最受瞩目的事情,普遍的茶叶走私及假冒伪劣茶叶流行,令英国政府、东印度公司及普通消费者都深受其害。1784年,英国议会通过了首相威廉皮特的对付茶叶走私的法案,该法案将茶税由原本的119%猛降为12.5%,并免除了通过税。因此造成的财政损失,则以征收“窗户税”予以弥补,“窗户税”的征收是用来补足大部分的茶税,因此被称为“折抵法案”。
由于关税下降,走私者获利机会减少,从而消身匿迹。欧陆各国失去了最重要的茶叶市场,法国等地的东方贸易商只好加少进口茶叶,而英国公司的进口大为增加。
由于关税降低和通过税免除,茶叶零售价大幅下滑,喝得起茶的人大为增加,个人消费量节节攀升,从而又刺激了东印度公司茶叶进口的规模。从那时到1833年(该年英国东印度公司特许权废止),英国东印度公司成为无与匹敌的最大出口商。此后二十年,欧陆各国卷入了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漩涡中,没有闲暇发展对华贸易,于是东印度公司独霸了中国茶叶出口。
1784年前十年,总数磅中国出口茶叶中,只有磅由英国运到欧洲,折抵法案出台的次年,东印度公司书抽中国茶叶超过磅,相当于此前每年欧洲进口总平均量80%。自此以后,每年东印度公司享有67%的广州茶叶出口比率,超过160000担(磅)。
茶叶因此成为了东印度公司近乎唯一关心的事情,《折抵法案》通过后的十年,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革新。他们精确计算每年该进口多少中国茶叶,以保证国内仓库有足够全英一年的茶叶消费量。
为了应付增加的采购,公司在广州的机构也改组了。贸易季节里,总公司理事会指示同一年度来华的“随船货监”组成单一委员会,杜绝了船只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增强了与中国行商的议价能力。而广州十三行的行商两年后成立公行,正是为了应对该委员会。
贸易季,公司自伦敦派出2名专员与货监委员会主席成立特别委员会,拥有一切交易现场决策权。其主席被中国人称为大班。其下为二班、三班。
折抵法案实施前,英国人消费较多武夷,较少功夫,其后则相反。中国茶商一时阻止不了太多功夫的生产,便掺假来增加产量,结果降低了整体茶叶品质。东印度公司为应对茶叶质量问题,1790年,公司派出了第一名茶师到广州鉴别茶叶品质。
十八世纪末期以前,欧洲瓷器生产较为落后,而瓷器又可以作为船舶压仓,因而大量出口,随着欧洲瓷器生产技术改进和欧洲古典主义审美风格兴起,东印度公司的中国瓷器进口逐渐停止。节省下来的资金集中于茶叶采购,不运送瓷器的船只仓位也可以用来运茶。
十八世纪八十年代及其稍后数年,美国商人来华贸易,皇家菲律宾公司独立,马尼拉港开放(把南美白银送到中国),中国瓷器失去欧洲市场,都间接有助英国茶叶进口和融资,这样的结果使得东印度公司能够继续保持中国茶叶的支配性出口者地位。
而对中国来说,18世纪60年代以后,货值占出口总额的九成以上,每年输出达1800万斤的茶叶带来了滚滚的贸易顺差。广州“一口通商”
83年期间,广州进出口贸易收入由1792年的白银1300多万两增加到1837年的5500多万两,广州商贸因此有“金山珠海,天子南库”之称。
十八世纪时广州贸易的收支平衡非常有利于中国,因为它不需要什么外国产品,而作为白银黑洞,中国源源不断的吸取外国白银,英国“从1708年到1712年,对华直接出口贸易每年的平均数字,在商品方面不到5000英镑,在金银方面超过50000英镑。……1762年到1768年的数字是:商品58000英磅,金银73000英镑”。在18世纪的100年中,英国因购买中国货物而输人中国的银元达到2.089亿元。又据统计,从康熙三十九年至乾隆十六年()的51年间,西欧各国输人中国的白银达到元,平均每年为1308401元。18世纪中期后每年输入中国的白银一般均在450000两,最高达到150万两。年,东印度公司运到广州西班牙银元。
虽然当时欧洲流行的重商主义反对从本国输出货币,但茶叶的诱惑实在太大,为此东印度公司开始寻找对应策略。
四、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应对策略
在对外贸易中,一定时期内(一般是一年)若一国的进口额大于出口额,称为入超,即贸易逆差,或叫贸易赤字。
国际贸易的逆差,在金本位制货币条件下,需要向出口顺差国输出黄金,以清算负债,否则,就无法达成贸易。在信用货币制度下,根据使用货币的不同产生截然相反的经济利益关系。如果逆差国使用其本钞对顺差国清算,则属于赊帐购入行为,长期赊帐购入顺差国的商品,会促成顺差国制造企业的破产和其银行业发生发行准备作空的金融危机。
在年的50年间,英国向东方(中、印)的出口货物,只有924万8306英镑,而运送的金银则高达英镑,贸易逆差为290%。为了筹集现银支付贸易逆差,东印度公司甚至不得不贷款。1763年,东印度公司驻广州管理会从澳门借款72000元;次年,资金周转依然不畅,贷款不仅无法按时归还,还追加了92600元。这两笔贷款总共164600元(约118499两),年利率基本高达13%。而到了1765年,现金流并未好转的东印度公司,只能向广州的行商赊购茶叶。
由于茶叶采购激增,为支付茶叶货款而输入的白银,公司面临新的资金取得的难题。在财务的重新安排上,造成了对华国际贸易的重大改变。
这个主要改变是基于公司鼓励印度与中国之间的贸易进行的。1757年东印度公司开始在印度拥有领土,有了许多税源,他们开始依赖印度的财政收入来购买茶叶,后来因重商主义的影响杜绝贵金属流出印度,便转为鼓励印度对华贸易。
马士在《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记载,1787年英国政府在给第一次派往中国的使臣卡思卡特的训令中说:“最近政府从其它欧洲各国手中夺回茶叶贸易的措施(指推出《折抵法案》降低茶税),已经收到预期的良好效果,这种商品合法输入大不列颠的增加额,虽然没有三倍,最低限度有两倍;其次要注意到我们在印度领地的繁荣,要改进该地的产品和制品在中华帝国的销路,同时,要使出售这种产品的贷款足以供应现在每年达130万镑以上的欧洲回程投资所需。”在这份指令中,鲜明地阐述了英国政府的思路:既然英国产品无法打开中国市场,就用印度产品去开路。
措施有三:
一是积极寻找替代商品,印度棉花成为对华出口主要商品。1740年,为了弥补中英贸易的巨大逆差,东印度公司试着向中国输出了1116担印度棉花,结果大受欢迎,此后便不断增长,1800年以后,每年超过三十万担。广州1823年以前进口鸦片总值都低于印度棉花。1823年以后,棉花相对低位然不给鸦片,但其绝对数量仍在增长。至鸦片战争前夕,西欧国家输入中国的商品棉花(主要为印度棉花)占首位,每年平均输入棉花达50万担,价值500万元;棉布占第二位,每年进口53万匹,价值138万元;呢绒占第三位。每年输入价值103万元;棉纱棉线占第四位,每年进口价值为62.5万元。
但中国本身就是产棉大国,进口印度棉花只是为了弥补产量的缺口,广州虽然有利用印度棉花兴办的出口型纺织业,但并不为朝廷重视,因此,印度棉花行情受到本土棉花收成的巨大影响,波动巨大,有一年的波动幅度居然高达33%。这大大制约了印度棉花对中英贸易逆差的平衡作用。
二是港脚商人和个人身份英国商人开始积极参与对华贸易。东印度公司向一些私家商船颁发特许状,允许其持该公司执照航行于印度和中国之间经商。这种贸易被称为"港脚"贸易或"散商",其船舶称"港脚船",
与"公司船"相对。港脚船中十分之六的始发地是孟买,另有十分之二来自盂加拉和马德拉斯。港脚商人主要是在印度经商的英国人,从其姓氏就能得知这一点;但他们中也包括一些印度人和印度的袄教徒。
年间,港脚贸易占英国广州贸易总额的30%。
另一类私人贸易则发端于公司的一项政策,该政策允许公司船舶的高级船员夹带一定数量的黄金和货物,目的是用来贴补他们微薄的薪水--船长的月薪仅为10
英镑,大副月薪为5 英镑。比如,在1730 年,一艘495 吨位船舶的船长准许夹带13
吨的私人货物。事实上,公司认为如果高级船员带了一部分私人货物上船,他们将会更卖力地保证航行的速度和成功。此外,公司也意识到,要想靠其它任何方法来杜绝夹带私货是不可能的,与其禁止还不如加以规范化。除了这类私人贸易外,东印度公司还允许派驻广州的低级大班从事私人交易,以补偿他们微不足道的薪水。
年间,这种私人贸易约占公司在广州贸易总额的15%,但进入十九世纪以后却突飞猛进地增长了。
在初步成型的中—英—印三角贸易圈中,中国对印度商品的需求大大超过了印度对中国商品的需求,这令印度在中印贸易中迅速获得了顺差。英国人立即就开始用中印贸易之间的顺差弥补中英贸易之间的逆差,港脚商人正是中印贸易的主力军。港脚商人因为其灵活和多样化经营,在英国对华贸易中呈现迅速增长的趋势,而且始终是一种顺差的贸易。从1775
年到1795 年,东印度公司输入到中国的货物和银锭达3,150 万两,而从中国出口的货物达5,660 万两。这2,510
万两逆差,部分由港脚贸易和私人贸易得到了弥补,它们获得较多的顺差。同一时期港脚的贸易顺差为 1,360 万两,私商的顺差为170
万两。19世纪初,东印度公司广州金库的现金几乎有1/3来自港脚商人。港脚商对华贸易的顺差大大缓解了东印度公司在对华贸易的逆差中所造成的资金不足的困难。
三是中国行商被迫在出售茶叶时,相对被要求购买一定比率的英国毛料。18世纪末以后,英国纺织工业生产力空前提高,棉布、棉纱生产突增,茶叶-毛料“以物易物”交易牵涉到的毛料价值虽然不是很大,但大大有利于在华推销英国工业品,也有益与公司资金调度。
五、英国东印度公司的金融业务
在中印英贸易中,东印度公司采用循环汇兑的方式建立了一套金融体系,担任了以汇兑和放款为主的银行角色,从而减少了从英国直接向中国支付现银的比例。根据马士的记载,到1783年,输入广州的白银总量272万两中,从英国直接输送的不到1%。这个金融体系,又成为东印度公司推动鸦片贸易的工具。
汇兑--在英国东印度公司垄断中英贸易的时期,中国对外贸易的汇兑业务,完全掌握在这个商业独占机构的手中。广州中国行商在进出口贸易的金融周转方面,力所能及的是广州到内地的汇兑,外汇则全然不能过问。从现存的东印度公司档案中,可以判断:公司广州大班的汇兑业务,至迟在十八世纪六十年代初,已经开始出现。到了七十年代中期,广州和伦敦之间的汇兑,成为东印度公司的经常业务。八十年代初期,东印度公司广州大班向伦敦开出的汇票,一年之中达到过一百一十多万两。十九世纪开始,东印度公司以外的英国散商和美国商人也开始参加进来,并展开了相当剧烈的争夺。东印度公司原来独占的业务,虽然被侵夺分割,但绝对数量仍然有所增长,每年开发的汇票,增加到二百五十万两左右。
东印度公司以及英国散商和美国商人的汇兑业务,给他们带来了多种的利益。它不仅给这些商人提供汇兑上的营业收入,而且减轻运现的负担和风险,节省运现的费用。在十九世纪以前,东印度公司利用中英贸易中国方面的顺差和中印贸易中国方面的逆差,以及殖民地的印度向宗主国的英国解款的需要,采用循环汇兑,也就是采用中国汇与印度,印度汇与英国,英国汇与中国的办法,把中、英、印三角汇兑集中在自己的手里。不仅在汇率的控制上取得了很大的好处,使“东印度公司的广州账房实际上成为外汇交易的主宰”,而且给经营中印贸易的“港脚商人”提供“将印度棉花和鸦片的利润运回印度的途径”,同时又给公司本身提供“筹措对华贸易所需资金的方法”,还解决了公司由印度向英国解款的麻烦,一举三得。
进入十九世纪以后,由于中印之间的贸易,亦即所谓港脚贸易的增加,东印度公司的汇兑业务,在时间上和数量上常常不能适应港脚商人的销货要求,同时由于印度鸦片走私的激增和中国输印货物的不足,原来中、英、印的三角汇兑,愈来愈趋于不平衡,于是又产生了新的办法,这就是在中、英、印三角贸易关系之外,又把中英、中美贸易与英、美之间的贸易联系起来,形成中、英、美之间的一个新的三角贸易和汇兑关系。
原来在十九世纪初叶的英、美贸易中,美国处于顺差的地位,而在中美的贸易中,美国处于逆差的地位。长期以来,美国购买中国丝茶,除了一部分用鸦片或其他货物抵偿以外,主要依靠运现来弥补差额。中、英、美三角汇兑关系建立以后,美国对中国的贸易逆差,可以不再以运送现金,而以开发伦敦承兑的美国汇票作为清偿的手段。十九世纪三十年代以后,在广州出售的美国汇票迅速增加,一八三一-一八三二年间,美国商人带到广州的汇票为二百四十八万元,一八三二--一八三三年就猛增一倍,达到四百七十七万元。这样做,对美国商人无疑是一个很大的方便,而在广州贩卖走私鸦片的英国港脚商人,则有可能取得美国的汇票,从而能以比前此“更优惠的条件”,向英国汇款。也就是说,使毒品鸦片输入中国更加方便,条件更加优惠。
放款--除了掌握汇兑以外,东印度公司和英国散商,又通过放款扩展其贸易活动。从现存的东印度公司档案中,可以查出至迟在十七世纪末期,就已出现英商放款给中国商人的记录。十八世纪三十年代以后,这种放款已成惯例。其中有的是购货垫款,有的则是将售货所得现银借给中国商人,收取利息。七十年代以后,在东印度公司以外,散商也大量参加进来,向中国行商放款,是他们最初来到中国所要猎取的一个目标。进入十九世纪以后,美国和普鲁士的商人也步英国商人的后尘,成为中国行商的债主。
这种放款,是标准的高利贷。它的年息,一般是百分之十八至二十,高的几乎达到百分之四十,月息可以达到百分之五。乾隆四十四年(一七七九),中国行商积欠英商债款共达三百八十万元,其中本金不过一百零八万元,其余都是由复利滚上去的。
这种放款,又是和他们的鸦片走私扣在一起的。为了加强中国鸦片经纪人的周转能力,他们常常给这些经纪人以小额的货款,运用有限的资金,换取无限的利润。东印度公司的广州账房在十九世纪的最初十年就曾透露,他们这样做的结果,鸦片的价格就按照他们预期的那样“获得上长”。
这种放款,还和他们的汇兑业务扣在一起。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外国商人出借的款项,并不支付现金,而是开出由他们在本国的代理行号承兑的汇票。乾隆二十六年(一七七一),大行商潘振承为了支付英国商人的贷款,就曾经请求东印度公司的广州账房,以向伦敦代发汇票的形式给予贷款。嘉庆二十二年(一八一七),另一个大行商黎光远为了购买印度棉花,也曾请求东印度公司的账房,向孟加拉开发汇票作为贷款。这只是见于东印度公司现存档案之一、二事例,类似的情形,是所在多有的。接受这种贷款,就必然要接受由债主规定的汇率,从而债务人在利息负担之外,还必须承受汇率上的损失。
外国商人对中国商人的放款,也曾受到清王朝的禁止。但是这种禁止,实际上是不发生效果的。十八世纪七十年代以降,行商积欠外商债款经常在三、四百万两之间。在实行公行制度的八十二年间,无力偿还的债款总数约在一千六百五十万元以上。这些“用复利滚进的放款的积累”,不但是鸦片战争前中国对外贸易的一付重担,而且在鸦片战争后还成为英国勒索战争赔款的一个项目。
六、东印度公司与鸦片
种种策略都证明,不能填补巨大的贸易逆差,东印度公司将希望寄托于印度的罂粟上。
1757年﹐英国占领了印度鸦片产地孟加拉,1773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取得了鸦片专卖权,1797年又垄断了鸦片制造权。东印度公司在筹措资金时,鸦片扮演了什么角色?
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华鸦片贸易始于1757年年(乾隆二十二年)。1773年,堪与埃芒蒂耶之流、帕尔默之流以及其它世界闻名的毒品贩子并驾齐驱的沃森上校和惠勒副董事长,建议东印度公司同中国进行鸦片贸易。于是在澳门西南的一个海湾里下碇的船只上,建立起了鸦片堆栈。但是这种投机买卖最后失败了。1781年,孟加拉国省政府派了一艘满载鸦片的武装商船驶往中国;1784年以后,鸦片在华销售有所增长。1794年,东印度公司就派了一艘运载鸦片的大船停在黄埔--广州港的停泊处。1796年(嘉庆元年),清政府下令严禁鸦片走私。
在1798年,东印度公司不再是鸦片的直接出口商,而成了鸦片的生产者。在印度,实行了鸦片垄断,同时东印度公司回避了直接参与对华鸦片走私,伪善地禁止自己的船只经营这种毒品的买卖。东印度公司公司驻广州“特别委员会”建议公司将走私鸦片交给港脚商人独立处理,而不要求广州公司货监当鸦片的托售人。销售鸦片所得因此不能事先安排给广州特别委员会,但鸦片货主会透过特别委员会提供的汇款到欧洲的服务来处理所得不法收入,变相的使鸦片走私者获得了取回销售鸦片所得的渠道,公司因此可以利用到鸦片走私收入。该公司又在发给同中国做买卖的港脚商人和私商船只的执照中却附有条件,规定这些船只如载运非东印度公司生产的鸦片要受处罚。
马克思指出:第一,从1816年起,在对华出口贸易的每一个发展阶段上,鸦片走私贸易总是占着大得极不相称的比例。第二,就在英印政府在鸦片贸易上明显的商业利益逐渐消失的同时,它在这种非洁贸易上的财政利益却越来越重要了。摆着一副基督教伪善面孔、标榜文明的英国政府本身的一个明显的矛盾。作为帝国政府,它假装同违禁的鸦片贸易毫无关系,甚至还订立禁止这种贸易的条约。可是作为印度政府,它却强迫孟加拉国省种植鸦片,使该省的生产力受到极大的损害;它强迫一部分印度莱特种植罂粟,用贷款的办法引诱另一部分印度莱特也去种植罂粟。它严密地垄断了这种毒品的全部生产,借助大批官方侦探来监视一切:种植罂粟,把罂粟交到指定地点,按照中国吸食者的口味提炼和调制鸦片,把鸦片扛成便于偷愉运的货包,最后运往加尔各答,由政府拍卖,国家官吏把鸦片移交给投机商人,然后又转到走私商人手里,由他们运往中国。英国政府在每箱鸦片上所花的费用约250卢比,而在加尔各答拍卖场上的卖价是每箱卢比,可是,这个政府并不满足于这种实际上的共谋行为,它直到现在还公然同那些千着毒害一个帝国的冒险营生的商人和船主们合伙经营,赔赚与共。
英国政府在印度的财政,实际上不仅要依靠对中国的鸦片贸易,而且还要依靠这种贸易的不合法性。如果中国政府使鸦片贸易合法化,同时允许在中国种植罂粟,英印政府的国库会遭到严重灾难。英国政府公开宣传毒品的自由贸易,暗中却保持自己对毒品生产的垄断。任何时候只要我们细地研究一下英勇的自由贸易的性质,我们大都会发现:它的"自由"到底就是垄断。”
七、中外贸易主导权的更迭
在广州的对外贸易中,以行商和英国东印度公司分别为代表的中外商人的相对地位,在一百多年的时间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这些变化,标志着贸易支配权的更迭。
广州经营对外贸易的行商,是具有一定独占权的官商,是以封建政权在对外贸易经营管理代理人的面貌而出现的。乾隆二十五年(1760)以后,行商还进一步有了自己的组织--公行。它在对外贸易上的独占性质,更加显著。外有官府的支持,内有自己的组织的维护,广州对外贸易便可处于行商支配之下。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行商在和自己的主要对手--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接触中,由独立的商人逐渐转为受外国商人支配,甚至依附于外国商人的地位。
这种支配权的更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关于贸易资金的周转。
尽管清朝乾隆、嘉庆、道光三帝数次颁布命令(、、),禁止中外商人发生资金上的借贷关系。然而这些规定根本没有考虑到贸易发展的客观需要,因此根本无法执行贯彻。
从十八世纪初期起,行商拖欠外国商人款项,逐渐成为经常的和普遍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最初是由于贸易资金的周转。一方面,行商接受外商进口货物,议定价格以后,并不立即付款,往往要等到转售以后,才陆续给价。在外商回国之时,其未出售之货,则作价留与行商,一俟售出,即作为外商存款,按月起息。俟下次外商货到,一面结清旧欠,一面又交新货。这样循环下去,外商手中,始终存一笔行商的欠款,而且由于本外有利,利又作本,辗转积算,愈积愈多。另一方面,外国商人向行商购买丝、茶等出口货物,由订货到交舱,至少需时百日。在通常情况下,外国商人都是预付行商百分之五十到八十的货款,以便内地办货商人周转资金。这一笔预付货款,也往往积成行欠,而且也是愈积愈多,最后的结果是行商愈来愈依赖于外国商人,而失去原先的在对外贸易上的主动能力。这种现象,在十八世纪下半期已经相当明显,到了十九世纪初,更为严重。嘉庆十六年(一八一一),全体九家行商中,有六家新行商不能自立,需要东印度公司的借款维持。十七年至十八年,有五家行商相继赔累,由东印度公司设法补救。十九年,十家行商中,有七家濒于破产,也是由东印度公司先后筹款四十六万两,才得渡过难关。二十年,又有七家新行商向东印度公司求援,得到八万七千两的接济才免于破产。新一辈的行商,几乎完全依靠东印度公司,他们之是否免于破产,决定于公司的是否支持。当然,接受援助的行商,必须付出代价,这就是在付出重息以外,还得接受公司的监督,牺牲原来的独立地位。
第二,关于商品价格的规定。在广州开关贸易以后,进出口商品价格,原来是由行商公同酌议。康熙五十九年(一七二○)虽然规定行商与外商公同议定价格,实际上“中国商品按什么价格出卖”,仍然“由公行来决定”。一直到十八世纪六十年代,在价格的议定方面,中国行商还有相当的主动权。在很多场合中,外国商人不得不听从行商的议价。但是,在七十年代以后,行商破产开始增多,公行组织一度解散,商品议价的主动权逐渐从行商手中失去。八十年代中,中国的官方文件已经有这样的记载:外商与行商交易时,“临时定价,任意高下”,以致行商“亏本借贷”。八十年代以后,在东印度公司的档案中,也经常出现中国行商在规定入口商品价格方面,屈从于外商的事例。如乾隆五十二年(一七八七),行商要求降低进口哔叽和铅的价格,就以得不到东印度公司的同意而不能实现。嘉庆三年(一七九八),东印度公司在进口铅和锡的价格上,坚持铅价要提高,锡价要维持原状,虽然明知中国商人要亏本,也不让步。中国行商虽然表示了异议,但是没有效果,最后还是依了东印度公司的条件。嘉庆九年(一八○四),东印度公司又提高进口毛织品的价格,甚至威胁中国行商,如果不同意,就要降低中国工夫茶的价格。中国行商屈从了他们的决定,换来的仅仅是一个毛织品质量不降低的空洞保证。
这只是见之于记载的少数事例,但是它足以说明十八世纪七十年代以后,在广州贸易中商品价格的决定权,已经开始旁落外国商人之手。
第三,关于贸易份额的分配。在康熙二十四年(一六八五)开关贸易之初,广东官府曾规定“各处商人来广,务各照货投行”,即按商货类别投行买卖,原无所谓在行商中分配贸易份额的规定。外国商人在各行商之间进行份额之分配,大约开始于十八世纪后半期。七十年代起,进口份额的分配,开始发挥“维持”行商的作用。为了取得或保持份额,中国行商对外国商人的贸易条件,不得不曲意逢迎。嘉庆十四年(一八○九)在中国的官方文件中透露过这样的情况:原来“夷货到粤”,向系行商自行承办,“不致彼此多寡悬殊”,而“近年夷商司事者,竟随意分拨,售卖内地。行商因其操分拨之权,曲意逢迎,希图多分货物,转售获利,而奸夷遂意为肥瘠”。在东印度公司的档案中,也透露了同样的情况。中国行商为了保证他的份额,不惜在商品价格上屈从于外国商人。上述乾隆五十二年行商之所以对哔叽价格的让步,主要是由于他们只关心“在本季度的进口中能保证自己的份额”。而嘉庆三年行商在锡价上的让步,也是为了得到份额上的保证。在清王朝的上层官僚中,也有人赞成这种办法,认为可以免去行商“垄断居奇,贱买贵卖,苦累夷人之弊”。这是本末倒置。在外商分配贸易份额的条件下,真正起“垄断居奇”作用的,只能是行商所“曲意逢迎”的外国商人。
第四,关于交易方式的变化。在十九世纪以前,行商在与外商的交易中,尽管在商品的价格和贸易的份额方面,已经开始受到外国商人的制约,但是他与外国商人,仍然是独立的买卖双方。他在交易中,仍然保持独立的商人身份。尽管这时有些行商,由于资金不足,靠外国商人借款周转,他的所得,实际已近于中间人的经纪费,但是整个说来,行商仍能保持独立和主动的地位。然而,到了十九世纪初期,这种地位已明显地发生变化。新的一代行商,已开始实行代理推销、收取佣金的办法,把自己从独立的商人降为掮客和买办的地位。嘉庆十五年(一八一○),当过通事的行商谢嘉梧,“打破了百年的传统”,第一次按照固定的价格,为东印度公司专门推销羽纱。他所做的生意,完全在东印度公司广州大班的“指导和监督之下”。“他担任的角色,实际上是公司的掮客”。到了嘉庆二十四年(一八一九),这种推销办法,已经由羽纱推广到哔叽,由一个行商发展到许多行商。这一年,东印度公司以支付百分之三的佣金,委托行商代销哔叽的货值,达到十九万九千多两。以前东印度公司极力反对公行的垄断贸易,现在却掉过头来要求行商“垄断”他们的贸易,不过要在新的基础上,即他们的指导和监督之下,成为他们的“独家经纪人”。
中国行商已经证明不是大英帝国垄断东方贸易的东印度公司的对手。然而严峻的考验还在后面。作为英国新兴工业资本开拓殖民地的重要工具、以代理行号为主体的散商,已经大规模地涌向中国,代替东印度公司成为英国扩张东方势力的急先锋。这些属于“第二代”的所谓“自由商人”,是从来不“照着中国人的告示做生意”的,“他们采取了进攻的态度”,并且“要达到想望中的空前扩张”。十九世纪三十年代,东印度公司停止了在中国的活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英国侵略者的撤退。相反,新的一代加紧了他们的步伐,中国面临着西方资本主义势力更加严重的入侵威胁。
八、东印度公司的退出与港脚商人的兴起
港脚商人是从事对华贸易的英国和印度的散商。英文是“country
merchant”,也译作“国家商人”或“土商”,其词源意义已暧昧不明。从17世纪末叶到19世纪中叶,印度、东印度群岛同中国之间的贸易叫作港脚贸易,这些商人叫港脚商人,其中主要是经过东印度公司特许的从事贸易的私商。
他们多是鸦片走私贩子,又是最早把英国的棉纺织品带到中国市场的自由商人。由于港脚商人的资金短少,只能在广州开设一些代理商行,代理伦敦或印度的商号的对华进出口业务,从中抽取佣金,然后把贸易中所得白银交东印度公司广州金库,换取伦敦的汇票。这一时期的港脚商人实际上是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中的附庸。1796年(嘉庆元年),中国政府正式禁止鸦片贸易后,港脚商人充当起了鸦片走私的主角,到1820年,他们偷运入中国的鸦片增加到5147箱,l821年达7000箱,1824年达12639箱,港脚商人在鸦片走私中赚取愈来愈多的中国白银,同时也逐步成为了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的支柱。
港脚贸易在对华贸易中的地位的根本性的变化,使广州的港脚商人再也不甘居于东印度公司的附庸地位了,他们与英国国内的自由贸易思潮相呼应,要求打破东印度公司的对华贸易垄断权。
英国工业革命中新兴的工业资产阶级为了扫除对外扩张的障碍,发动所谓的“自由贸易”运动,与顽固坚持关税保护政策和特许公司垄断政策的金融土地贵族、商业资产阶级开展激烈的斗争,成功地促使英国政府加快实施一系列“自由贸易”政策。在亚洲,英国“自由贸易”运动最大的成果是促使了英国政府于1813年废除了东印度公司对英国殖民地的印度的贸易垄断权,接着又于公元1823年,促使英国政府把刚开拓的殖民地新加坡变为自由贸易港。
英印港脚商人与英国本土的工业资产阶级这时期,便以新加坡为基地联合冲击着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垄断权,他们利用新加坡自由贸易港的地位进行转口贸易,使在新加坡停泊后的港脚商船摆脱东印度公司的束缚,成为了“自由商船”。这些“自由商船”在广州不受东印度公司驻广州机构的管理,直接推销英国的棉纺织品等原来由东印度公司垄断的商品。港脚商的对华贸易在摆脱东印度公司控制的过程中,急剧上升。
到了19世纪三十年代,港脚贸易占英中贸易总额的一半以上,英国曼彻斯特集团的纺织品也开始摆脱了在广州市场亏本销售的窘境,英国“自由贸易”势力就这样在实质上打破了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的垄断。
1834年,英国政府正式取消了东印度公司的对华贸易垄断权。港脚商人成为对华贸易主角。更多的英印散商加入了对华“自由贸易”行列,他们在广州掀起了开设商行的高潮。这时期,新开设的商行达150多家,其中,最有实力的商行则仍是老牌的麦尼克行、泰勒尔&&
地臣商行、颠地商行等。虽然之后茶叶、棉花等大宗贸易业务仍在增长,但鸦片贸易成为了港脚商人牟取暴力的丰饶之角。
整个十九世纪上半叶,在广州的英印港脚商人不择手段地对清帝国的对外贸易体制进行了全面的冲击。东印度公司和广州商行所构成的垄断性中英贸易格局向着自由贸易的方向发展,也为鸦片战争埋下了伏笔。
首先,他们在广东进行更大规模的进出口商品的走私贸易。英印港脚商人在广州的贸易活动,从一开始就没有按清政府有关对外贸易规定行事,而是与广州行商以外的中国私商进行暗中的交易。从1821年(道光元年)起,这种非法的交易逐渐发展成为愈来愈大规模的走私活动。港脚商人在伶仃洋上建立了海上走私市场,使“这种违法贸易大大发展了,在十年多一点的时间内增加了五倍多”。在这个走私市场上,“凡是中国加以限制的物品那里都有”,而“合法的输入品和输出品经由伶仃岛走私以逃漏在广州应付的税款的例子是举不胜举的”。这个由港脚商建立起来的海上走私市场,强烈地冲击着清政府的广州对外贸易体制。东印度公司,港脚商人肆无忌惮的走私活动,已“将中国对外贸易的限制大部分破坏了”。第其次,利用“商欠”变广州行商为其代理人。所谓“商欠”,是指中西方贸易中,广州行商拖欠外商的债务。“商欠”现象产生于18世纪中叶,1834年(道光十四年)以后,已成为极普遍的现象,并呈有增无减的趋势。外商购买中国商品,均给广州行商50%甚至80%的预付款。广州行商销售进口商品,则是销售后再清还货款。当行商未能按预付款额提供足够的商品或未能及时偿清销售款时,便拖欠了外商的债务。开始,这种“商欠”仅属一种临时周转性质的债务关系,且债款额不大,拖欠时间也不长。但因欠债的行商要向外商债主支付利率高达18%~20%甚至40%的利息,因此,这种未能及时返面流通领域的商业资本,便以“商欠”的形式转化为高利贷资本。“商欠”给外商带来了高额利润。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这种“商欠”便正式成了西方资本主义势力对中国进行资本输出的一种形态。包括东印度公司在内的所有英商都争相给广州行商贷款。在19世纪30年代以后,英印港脚商人则成了广州公行的最大债主。道光十六年(1836),广州公行商人严启昌单是欠英商查甸&
地臣的债务总额就达 1 600
000元之多。“商欠”使广州行商纷纷破产。鸦片战争前,因“商欠”案而破产的达39家之多,其中因而被清政府下狱、充军、抄家以至最后丢掉性命的竞达二十一家。有增无减的“商欠”,使广州行商在资金周转方面愈来愈依赖于外商的借款。后来,广州行商的资金,几乎全部要靠外商提供。
在“商欠”的困扰之下,广州行商为了避免破产,只好屈从于外商债主。嘉庆十八年(1813),行商潘长耀等因积欠外商债务无力偿还,只好被迫同意外商债权人组成的三人委员会对其经营进行监管,并将其经营所得利润用于偿还债务。这些失去了独立支配利润权力的行商,便成了外商赚钱的工具。“商欠”也使广州行商丧失了进出口商品的价格议定权。按清朝广州对外贸易制度规定,进出口货价格一般由广州行商议定。但因商欠,在议价时,广州行商只好听从于外商。鸦片战争前夕,所有广州行商的议价权事实上已一律为英国港脚商为首的西方商人所夺去。
总之,在不到半个世纪之内,因“商欠”,广州公行商人实际上已成了完全丧失独立经营权的外商的掮客。在清朝的对外贸易体制中,广州行商既是与外商进行交易的民间商户,同时也是代表清政府垄断对外贸易、管理来华外商的官方代理人。所以广州行商在与外商交易中的独立自主经营权,则是其履行清政府赋予的各种职能,维护广州对外贸易制度的前提。而西方商人,尤其是道光十四年(1834)以后的英印港脚商人利用“商欠”,进行金融资本的扩张,支配了濒临破产的广州行商,使其在中西方贸易中逐渐失去了独立经营权,亦使其无法再去履行代理政府管理外商的职能。就这样,清帝国的广州对外贸易体制的基础便为英印港脚商逐步瓦解。
第三.在广东建立庞大的鸦片走私市场。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权废除后,港脚商人放开手脚独立从事对华鸦片走私。他们在广州的鸦片走私活动也就愈来愈猖狂。首先,他们利用大量的趸船在珠江口外伶仃洋建立海上鸦片仓库,用飞剪船开辟了一条由加尔各答到伶仃洋之间的快速航线,源源不断地把大量的鸦片运到趸船存放,从而建立了一个珠江口的鸦片走私中心。其次,利用中国鸦片贩子建立了一个以广东为中心、辐射全中国的鸦片走私网络。
19世纪30年代后,英国对华鸦片贸易的恶性发展,终于使英国在英中贸易中从入超变为出超。在年间,流入英印资产阶级钱袋的中国白银,平均每年约500万一600万两。而在清政府对鸦片贸易采取禁止措施后,利益受到损害的港脚商人集团不但是对华武力扩张的狂热鼓吹者,而且还直接参与英国政府发动对华侵略战争--鸦片战争的策划和实施。1840年2月,英国政府派出远征军舰队开赴中国,英国发动的侵华战争“鸦片战争”终于爆发。
&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起于茶叶,盛于茶叶。然而随着茶叶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公司遭到贸易逆差而资金不足的情况。为求平衡逆差,该公司利用在印度的特殊地位和资源,组织对华输出棉花和鸦片生产(通过港脚贸易进行鸦片走私,公司不直接参与鸦片的贸易过程),通过它的银行业务,向港脚散商签发汇票回笼鸦片贸易利润,从而扭转了对华贸易逆差,推动中英贸易进入自由贸易时代。同时,逐渐推动两国走上了通向鸦片战争之路。
东印度公司在鸦片贸易的事情上,表面上绅士风度遵守中国法律,却作为幕后黑手操作港脚散商牟取巨大利益。但它很快就被港脚散商为代表的自由贸易给取代,可谓是“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尽管时移世易,东印度公司所体现的老牌殖民主义者的这种阴险和狡猾却还被其徒子徒孙继承和发扬着。因此,在今天的中外关系中,这段历史仍然值得我们警惕和借鉴。
1.陈国栋:《东亚海域一千年——历史上的海洋中国与对外贸易》,山东画报出版社,2006年。
2.朱雍:《不愿打开的中国大门》,江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
3.牟安世:《鸦片战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
4.格林堡:《鸦片战争前的中英通商史》,商务印书馆,1961年。
5.汪敬虞:《十九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人民出版社,1983年。
6.李柏祥:《关于十九纪三十年代鸦片进口和白银外流的数量》,《鸦片战争史论文专集续编》,人民出版社1984年。
7.马克思:《鸦片贸易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1卷。
8.范文澜:《清代对外贸易》,《中国通史》,人民出版社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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