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悍妻将军请耕田耕田可以买卖吗

农村土地可以终身出售吗?农民愿意退出自家耕地吗?农村土地可以终身出售吗?农民愿意退出自家耕地吗?未来的家百家号在后台,有众多网友咨询:“我们的土地终身出售,不知到该卖多少钱?”其实,还问题是不正确的,一些农民朋友还不了解国家对土地的买卖政策。在这里,小编告诉大家伙,农村土地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任何个人都不能买卖,更别说是终身买断了。国家明确提出,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保30年不变,至2057年,所以,这已经说明土地没有终身制,承包期是有限的,到到2057年第一批土地承包到期,以后土地政策再由国家制定。但是,具体要说到农村耕地的买断行为,就涉及到了农村耕地的价值问题;农村耕地因为地理位置的不同,价格也有所不同,而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也导致价格有所高低。就目前价格而言,城乡结合部的土地要贵一些,当然城中耕地要更贵一些,价格根据城市发展规划的需求程度而定,至少不低于20万;对于矿区周边的耕地也是略高于普通地块耕地价格;对于平原地区的土地每亩在3.8万元左右,对于偏远山区的耕地,很少有购买的,每亩在2~4万元之间;但其实,如果能够进行真正意义上的,耕地买断行为,农民愿意退出自家耕地吗?基于目前的市场行情,拿个几十万,就没有了耕地,你会愿意吗?事实上,现在也有不少农民选择自愿退出自家耕地,这部分农民大都是已经不打算在农村生活,准备在城市买房定居,其实这么做,也是在理的,毕竟不在农村生活了,把地租给别人,也拿不到多少租金,自己也没空管,倒不如趁着现在国家鼓励农民退出耕地进城买房,赶上政策的好时候。说实话,从严格意义上讲,随着国家惠农政策实施,大力支持发展农业,农村土地价格不断被提高,但基于国家保护农村耕地面积,18亿亩耕地红线不能破的原则,耕地价格迅速提升的可能性不大!但未来的价值,一定是不可估量,于情于理,不管价钱,土地终究还是农民的命根子,轻易不要选择退出!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未来的家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每日发布工程行业最新资讯、前沿技术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2018年开始,农村耕地可以“跨省买卖”,农民的口袋要鼓起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可以说,国家保护耕地,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的行为,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因此,不难看出,在我国,对耕地的保护尤为重视,这一点丝毫不用去质疑;
但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调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调剂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从今年开始,也就是2018年开始,将允许在国家统筹的范围内,跨省进行耕地的买卖行为;
第一:为什么国家开始放开政策,允许耕地“买卖”?
平衡各省之间经济发展和土地需求
根据目前我国各省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现状,可以知道的是,经济稍微发达的地区,土地资源不足;而经济发展薄弱的地区,土地资源丰富;
因此,跨省域补充耕地就是“让发达地区有钱没地,贫困地区有地没钱,双方进行勾兑”;
优化土地资源,将土地价值发挥到极致
相对来说,土地资源与其被闲置浪费,不如将其利用到极致,促进发展;即开展土地节余指标跨省域调整,一方面旨在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和土地市场秩序;
另一方面旨在,把握地域差异,因地制宜开展实施复垦,节约耕地资源;
第二:具体如何实施耕地“跨省买卖”?
发达地区可以突破耕地红线和规划建设用地的约束,向落后地区购买指标,用于扩大建设规模,以容纳不断增长的人口居住和产业发展需求;
耕地指标将从发达省市向人口密度低、有开垦潜力的省区转移,建设用地将从偏远的贫困地区向发达地区转移;
购买费用标准:
根据《统筹管理办法》规定,经国家统筹的省、直辖市,应缴纳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以占用的耕地类型确定基准价,以损失的耕地粮食产能确定产能价,以基准价和产能价之和乘以省份调节系数确定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收取标准;
具体如下:
基准价:10万元/亩,其中水田20万元/亩;
产能价:每亩每百公斤2万元;
省份调节系数(五档):
一档:北京、上海,调节系数2;
二档:天津、江苏、浙江、广东,调节系数1.5;
三档:辽宁、福建、山东,调节系数1;
四档: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调节系数0.8;
五档: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调节系数0.5;
第三:对农民来说,此项政策有何好处?
对于发达地区的农民而言,当地政府获得更多的土地资源,意味着发展的机会潜能更大,而自己同样能够因为耕地资源的增加,获得更多土地权益;
对于欠发达地区的农民来说,能够获得更多的收入,根据国家规定,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的收取,极大一部分是直接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
综上,虽然国家放开了对耕地的“买卖”制度,但很大一定程度上,并不会影响对于耕地资源的保护,反而将会更加严格管理耕地资源,此项政策开展的最基本要求就是,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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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在卖可耕田到农民手里多少钱一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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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推荐解答问题征用农民耕地一亩多少钱征收农村耕地需要国务院审批,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和地上青苗补偿费,具体的补偿标准每个地区都不一样,具体信息需要按照公告出来的征收补偿方案执行。rn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rn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rn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rn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rn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rn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rn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回复律师:吉林-长春回复时间: 15:01相似精选解答 问题为什么征收旱田到农民手里才32000一亩您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的补偿加上安置补偿费之和一般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算,全国平均每亩地大约5-6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另外计算。有些地区可能更高,看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但通过按此标准计算出来的补偿标准也不能满足当地生活水平的,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批文等信息。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请致电律师详细告知具体怦情况才好帮您进一步分析并给您做出专业解答,李丽娜律师,北京专业征地拆迁律师。曾经办理了全国各地大量的征地拆迁案件,致力于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在法律范围内为被拆迁人争取利益最大化。回复律师:北京-海淀区回复时间: 15:01问题村委以给补偿形式,征收农民耕田是否合法你好,不合法,征收土地的行为是需要政府规划和审批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一般地区的土地补偿能达到七八万一亩,地段越好补偿越高,如果当地制定的补偿不合理或者是偏低,建议不要签署补偿安置协议,带资料直接来律所面谈,为你提供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争取合理补偿,保障合法权益。回复律师:北京-朝阳区回复时间: 15:01
无锡推荐律师近年来不仅农村人自己在耕地上建坟,一些城里人也开始在乡下买可耕田当坟地,而且这一现象逐渐增多,农村一些耕地已沦为城市亡人的坟地。那么农村耕地可以买卖吗?占用耕地修建坟墓合法吗?
殡埋故人,应该去陵园买公墓。可有一些城里人,或为了省钱,或为了所谓的风水,到农村花上一两万元买四五分耕地来当坟地。
我国的《土地法》明确规定,农民耕种的可耕地只有经营管理权,只能在可耕地上种粮种菜,无权销售和买卖。根据这一规定,不论是城市人下乡买地,或是农民出卖可耕地都是违法行为。
另外,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法》中,都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占用耕地建造坟墓,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能部门要重视这一现象,加强土地监管。为了缓解城市殡埋亡人的压力,地方政府部门应适当划拨一些土地扩大陵园面积,农村一些有荒坡荒沙和林带林田的村寨,也可通过申报审批建起陵园,但禁止私自出售可耕地当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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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耕地可以私自转让吗?
本人拥有耕地使用权30年,由于前几年本人委托姐姐使用~但后来姐姐转让他人,但本人并不知情。请问这种转让是合法的吗?我可以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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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转让是不合法的。我们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属性有两种,国家所有(城市土地)或者农村集体所有。农业生产者个人对自己的农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他物权的一种,是对他人所有的物享有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自己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但没有所有权。一般农村耕地的所有权人是农村集体组织,而不是某个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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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私自转让不合法,您的土地可以要回!
不合法的,你有权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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