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粪便处理方法销售许要加个部门批准,我的朋友粪便处理设施完善三年了没有处理用作肥料销售,说乡政府不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12月25日)
(截止日)序
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涉及区县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备
注1D反映福瑞德化工厂是氨化工和精细化工联合企业。离居民居住地只有一步之遥,长期排放毒气、毒水,多次举报未果,企业现在采取对抗调查的方式,白天不怎么排放,晚上排放很多,整个城区都受影响。2013年之后不断扩大生产规模,环保设施跟不上生产规模,运行不正常,排放的废气有很浓的异味,疑似丁醛的味道浠水县11月28日下午,浠水分管副县长宋扬召集浠水县环保局专班,对福化公司进行了2次突击暗访与4次现场监测检查。监测结果显示,福化公司排放情况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值限值;福化公司按照减产限产要求对尿素生产线停产,对合成氨生产线进行减产。厂区周边环境较以前有明显好转。基本属实
已采取五大措施:
1、上设施、全力改善环境质量,全面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做到达标排放。
2、促限产、努力减少污染排放,今年9月1日起,福瑞德对尿素生产线实行减产,合成氨生产线也减产10%;从9月22日开始,尿素生产线全部停产,合成氨生产线减产30%。
3、抓根本、推进企业关停拆迁,由浠水县经信局负责,在日前完成该公司关停拆迁工作。
4、2015年以来,浠水县环保局先后5次对福化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罚款总额30多万元。
5、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浠水县委、县政府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8人问责。*2D信访人在麻城市与安徽交界的木子店镇承包了一个林场,合武路的一条斜井和一条隧道从信访人的林场穿过,地下空间太高,隧道漏水,导致林场树木死亡。靠近安徽那边也有一条隧道,不漏水,隧道上方的树木长势良好。麻城市2016年9月份,麻城市林业勘察队现场发现夏家沟林场部分林木叶子已枯萎甚至焦黄,勘验确定了夏家沟林场受灾森林涉及林地范围、地类、林木权属、树种等情况。但该调查报告书中没有对山林枯黄受灾原因进行分析确定的相关内容。11月29日,麻城市环保局会同木子店镇独杨树村委会及信访人李汉祥一起到合武铁路大别山隧道上方登山查看现场,在海拔500米现已倒塌废弃的林场场房处,与附近山头植被相比,发现夏家沟林场确存在树木大面积枯黄的情况。由于铁路隧道禁止入内,麻城市环保局未能深入到隧道内部查看信访人所说的漏水情况。部分属实建议信访人依照环保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损害调查》的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科学鉴定后,通过法定途径主张权利。下步,麻城市环保局在引导信访人委托进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的同时,将在麻城市政府的组织下,会同麻城市铁路办、麻城市林业局、木子店镇政府一起,全力做好息访罢诉相关工作。3D反映黄梅县独山乡界子墩村:之前是三面环山,现有两面山在开山采石,致饮用水源污染、枯竭,开山(用炸药二三十吨)噪音365天不间断,粉尘、噪音问题很严重,大量粉尘(包含炸药的残留物)落入水中,造成污染,农田水利损毁严重。两面的山已经挖了很大的坑,生态破坏严重,村内有一家药厂,药厂(存在五六年了)把污水直排入河流,河内几乎没有生物,同时排放出很难闻的气味。希望可以得到妥善的解决。从村乡县一级级反映过,也向阳光信访反映过不下十次,都没有什么效果,给总书记写过信。黄梅县信访人所反映的独山界子墩采石场现场存在废渣凌乱堆放行为。信访人所反映的药厂为黄梅菲曼斯特药物原料有限公司所经营,该公司已经处于停产关闭状态。属实黄梅县政府已要求黄梅县环保局、矿管局、水土保持局、独山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加强对该矿山石材点的日常监管,防止其在生产过程中损害矿区周边百姓的合法权益。一是依法督促该采石场迅速采取现场喷淋降尘、对进出车辆一律要求遮盖等相应措施减少采矿过程中的粉尘排放;二是对于采矿作息时间进行明确要求,严禁在夜间施工作业扰民。黄梅菲曼斯特药物原料有限公司已经处于停产关闭状态,黄梅县将采取继续不定期巡查等方式,防止其恢复生产。*4D反映麻城闵集、白果石材工业园污染扰民,向麻城市信访局,白果镇闵集麻城办事处反映过多次,但是一直没有答复。工业园6000多亩耕地土地买卖非法(没有相关资料证据),工业园污染了3000多亩土壤;麻城到白果沿路粉尘污染严重,拖矿渣的车灰尘扰民,拖矿渣的大石头掉在地上,很不安全;周边地下水被污染,鱼塘鱼死光了;工业园排放污染废水经举水河流入长江;2014年举报人到当地政府上访、静坐,遭特警强制遣散,四、五年之前清明前后因上访被报复;2014年清明节前后向当地环保部门和省环保厅投诉,日省厅黄姓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但问题未得到解决。麻城市工业园所有土地均严格按国家政策要求进行报批,并经过招拍挂程序交易,不存在土地非法买卖问题。麻白公路自2014年底每天都有保洁公司在清扫保洁,但是车流量太大,每天经过麻白公路的石材运输车辆和过往车辆有上千辆,加之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现象偶尔发生,如清扫不及时,保洁不到位,便会产生道路粉尘污染。目前,中部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污水管网已建设,污水收集率达80%,已投资3650万元,建设了一座日处理20000方的初级雨水收集处理中心。已投资1100万元,建成了日处理污水10000方的麻溪河污水处理厂,主要收集处理河中的废水,以解决麻溪河污染问题。部分属实2015年麻城市立案查处违法排污的企业56家,其中实施查封扣押1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行政拘留2人。2016年实施查封扣押6起,对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对石材尾砂运输车辆的监管,督促严格落实防遗撒、防扬散的防护措施,达到闷罐车运输的标准。设立冲洗站点,对运输边角废料和石材荒料的车辆定期清洗,从源头上防控道路粉尘的产生。招标引进麻城市英钊保洁公司,购置3辆洒水车,每天15人对园区主干道路清扫保洁。投资约150万元,全面完成麻溪河8公里清淤、疏浚,每年拨款120多万元保证麻溪河污水处理厂长期稳定运转,督促矿山开采企业建成循环池200余个及胡家洞大坝等大型污水处理设施6座,达到山上梯级截留,山下集中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对水土流失严重的矿区和废弃矿山进行专项整治、复垦复绿,现已编制矿山恢复治理方案,拟用两年时间进行治理。*5D黄州区惠民小区13栋居民反映一楼驰之行汽修厂喷漆异味扰民,3年来一直向环保、城管部门投诉,但是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排放异味的时间段主要为白天。黄州区经查,该维修部在门前的人行道上进行汽车喷漆作业,产生异味,干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该维修部已建烤漆房,但烤漆房的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属实一是对其违规喷漆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立即停止在现有的汽车维修部喷漆;二是尽快将汽车喷漆项目重新选址,尽早进行搬迁;三是在汽车喷漆项目搬迁前,不再在惠民小区周边喷漆。四是黄冈市城管执法局和黄冈市环保局将安排执法人员加大巡查力度,督促该维修部落实以上整改措施。6D反映红安县上新集镇李氏畈村正帮养猪厂,养了1万多头猪,含猪粪的废水没有经过处理随意向农田排放,同时有养猪的臭气。特别是夏天时蚊虫苍蝇很多,卫生状况不好。红安县经查,上新集镇李氏畈村正邦养猪厂场区内平面管理混乱,存在乱堆乱放,场区有臭味;污染治理设施整治不到位;“三同时”未验收。属实“三同时”未验收已处罚8万元。其他环境问题正在整改:12月15日前建设干粪堆放池;12月25日前完善场区雨污分离管道,对6个生化池进行清理改造升级,并建设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7D蕲春县赤东镇依漕村一组信访人反映,附近的中瓷万达厂等生产瓷砖的厂粉尘、噪声、臭味,臭味冬天好一点,但是噪声污染不间断持续存在,住宿地离这些厂区大概有10-100米。近三年向蕲春县环保局反映过,今年以来向黄冈市环保局、黄冈市纪委、湖北省纪委反映过问题,黄冈市环保局回复说不属于他们管,蕲春县环保局回复说烟尘经监测过是合格的,并且蕲春县环保局告知信访人推测其住宅是属于拆迁范围。蕲春县经调查:蕲春县陶瓷产业园始建于2006年,是全省重点工业园之一,现有陶瓷企业7家。其中,湖北中瓷万达陶瓷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通过了环评审批,并于2009年通过了环评验收;其他5家陶瓷企业通过了环评审批,目前正在进行环境验收;还有1家陶瓷企业环评已通过市环保局评审,但尚未发证,现已被环保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陶瓷工业园周边,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有320户尚未搬迁。蕲春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已对园区内应拆迁房屋进行了摸底,蕲春县政府已于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于10月份投入第一批资金1000多万元,启动了房屋征收和还建房建设工作,预计2017年12月前完成。基本属实1.对陶瓷产业园内各家企业的污染处理措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建立长效机制,对陶瓷工业园的各企业排污指标进行常态化监管,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实行台账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3、蕲春县政府已拨付2000万元到赤东镇,用于中瓷万达陶瓷企业周边58户拆迁。
4、赤东镇在12月底之前,对中瓷万达陶瓷企业周边房屋实施拆除。
5、蕲春县县长约谈蕲春县环保局局长、赤东镇镇长。
6、对蕲春县环保局监管负责人詹成亮进行诫勉谈话,并扣一个月绩效工资。8D反映蕲春县蕲州镇油树老村的自来水取至金鸡岭水库,好几个村都是通过该水库供水,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变得浑浊。金鸡岭水库里面有养鱼。村民向村委会反映过,但是一直没有回复。蕲春县经调查:蕲州镇金鸡岭水库水面面积300余亩,隶属蕲州镇政府管辖,负责人为彭望斌。2013年11月蕲州镇政府在金鸡岭水库建设了自来水厂,供水库周边12个村1.5万人饮用。目前水库承包给蕲州镇老虎头村村民张与俊养鱼,但鉴于该水库作为村民饮用水源地,蕲州镇在转让承包权时已与张与俊达成协议,实行人放天养,禁止投肥养鱼。日,蕲春县环境监测站对该水库水质进行了测试,从抽取的样本来看,该水库
PH6.58、 COD18.6、氨氮0.642,三项指标均达标,符合饮用水要求。不属实1、蕲春环保局监测站取水监测结果表明,该水库水质达到三类水质标准。
2、蕲州镇已收回该水库的养殖经营权
3、乡镇与村签订承诺书不再投肥,实行人放天养。9D信访人是国营砖瓦厂的职工,反映蕲春县国营八里湖砖瓦厂、废铁厂两家企业在长江大堤边,在蕲河口通往长江的位置,去年向湖北省环保厅投诉没有回复。砖瓦厂废气污染;废铁厂回收废铁生产小钢筋,废水横流;怀疑自来水不达标,被污染,自来水管道里面有蚂蟥。不信任地方政府,希望中央督察组亲自去现场调查。蕲春县经调查:蕲春县国营八里湖砖瓦厂已被蕲春县墙改办和国土部门责令停产,但该厂属私自违法生产,使用燃煤制造粘土砖,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对周边自然环境造成了一定污染。该废铁厂属于改制细小钢筋厂,已被蕲春县经信局、蕲春县质监局等部门责令关闭,但该厂属私自违法生产。部分属实1、12月1日对两家企业实施强制断电关闭措施。
2、已责令蕲春县国土局、八里湖办事处12月20日之前对八里砖厂生产车间进行拆除。
3、已责令蕲春县经信局负责对废铁厂设备在12月20日之前进行拆除。
4、蕲春县政府县长约谈蕲春县国土局局长、经信局长、质监局长、八里湖农场办事处主任。
5、蕲春县环保局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追责。10D信访人反映武穴市刘桂村三组个体户炼柴油,废水流入冬风港,港里没有鱼和虾,水体气味难闻。武穴市信访人反映的个体户实为原广申商贸公司,该公司于2009年由刘桂社区招商引进,公司法人系上海人,现已无法联系。公司占地约1.5亩(系租用该社区三组五户村民土地),炼油工艺属土法炼油,属淘汰落后产能,未经任何部门许可,属超经营超许可范围,同时安全措施无法保障。2012年,刘桂社区就与该公司终止了用地承包租凭合同,当年,社区就组织专班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了清理、拆除。现公司法人及全部工作人员都已分散各处自谋职业,公司租用的土地已经荒废。
东风港是该市刊江办事处一条排洪、灌溉水渠,在干旱季节通过东风港引江水灌溉,在雨水季节是排涝港。不属实 武穴市将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一次“地毯式”排查清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坚决依法取缔关闭。
东风港的治理工作已列入“十三五”水利整治工程,“十三五”期间,武穴市将对东风港开展综合整治。11D反映武穴市祥云集团生产农用化肥,产生的磷石膏以前堆放在江边,现在放在武穴市田家镇办事处山上村冷应堂,每年存放量为几百万吨,经雨水冲刷后流到田家镇,污染了农田、地下水;祥云集团硫酸车间大约一周排一次废品,排放的废品呈黄色、有异味,排放时间主要集中在晚上;其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通过管道排至长江。2016年上半年,硫酸车间发生过一次事故,对周边村民进行过赔偿。诉求:希望将磷石膏进行综合处理或运走,硫酸车间废气、废水需经处理后排放。武穴市经调查,该公司江边磷石膏堆场已于2009年停止使用,2015年11月进行闭库施工,预计2017年5月通过竣工验收。目前正在使用的阳城山磷石膏渣库,已建设渣场外截洪沟和渣场内防渗系统,建有25万m?回水池,磷石膏回水直接回用至磷酸装置作为再浆利用,2016年5月,在渣场下方新建3000m?事故应急池及围堰等设施,渣场库区污水经污水收集系统有效收集汇入库区回水池,回到生产系统使用不外排。拟建的山上村轮镜塘新尾矿库,建设项目环评已通过黄冈市环保审批,目前工程尚未开工。该公司共有硫酸装置6套。16万吨硫酸装置、2套40万吨硫酸装置,均安装了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在线监测数据24小时稳定上传,生产废气无法做到白天不排晚上排放,在线监测装置通过了竣工验收和季度的比对监测。二氧化硫废气除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控制外,还采用了氨法脱硫或碱液脱硫等措施进一步处理,能够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二氧化硫为无色透明有刺激性臭味气体,三氧化硫无色,常温下是液体,标况下是固体,加热后是气体,因此,反映排放黄色气体与事实不符。硫酸装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在停产期间或设备运行异常时,企业均向黄冈市环保局在线办作书面报告。正常生产期间,湖北省环保厅污染源在线监测信息系统没有发现数据异常情况。该公司只设置了一个污水总排口,污水总排口安装了污水处理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并已通过黄冈市环保局验收,每季度废水在线监测都通过了污染源废水在线比对监测工作。该公司于2012年投资4000余万元,建成一座生化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采用活性污泥+A/O处理工艺,物化处理采用三级中和、二级絮凝沉淀处理工艺,能够满足公司污水达标处理需要。2016年,投资1300万元完善整个厂区雨污分流系统,新建围堰和雨水排水沟共1400米,新建初期雨水收集池16个共计3000余立方米。目前企业生产废水及厂区初期雨水经管网有效收集后输送到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平台显示无异常情况,不存在废水直排问题。信访人反映2016年上半年,硫酸车间发生过一次事故,对周边村民进行过赔偿,反映事故发生时间有出入,其发生时间是日;日,因16万吨硫酸装置检修完成后开车时因连接阀门腐蚀,尾气中二氧化硫未进入脱硫塔通过碱液吸收,从腐蚀处溢出,导致二氧化硫气体泄漏,系突发废气污染事故,企业已对村民进行了合理补偿。
部分属实1、全面加快江边老渣场闭库工程建设,按照科学规范的要求,限于日前完成封场;
2、全面加强正在运行的阳城山环境管理,尤其要加强渣场回水池运行管理,并强化周边环境监测,确保渣场污水全部进入回水池,回用于生产系统,确保周边水质安全;
3、加快轮镜塘渣场建设,做好防渗处理工作;
4、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5、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对各种生产设备、环保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及时检修维护,强化职工安全环保意识,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应急预案,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事故状态下废气的环境污染风险最低,从而确保环境安全;
6、加强废气、废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7、加强厂区平面管理,健全内部环保考核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岗双责”。*12D信访人反映的是武穴市城区内污水通过一条明沟排入武山湖,明沟大约有4、5米宽、10公里长左右,一到6、7月份,明沟里的水臭气熏天,苍蝇蚊虫多,气味刺鼻,感觉有股药味,周边的居民无法忍受,上游有一个武穴制药厂,碳酸锶厂,现都已搬迁,怀疑是这些企业之前排放的污水,沉积在底泥而散发出来的味道。武穴市信访人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是武穴市由城区通向武山湖的一条城区河网化港道,港宽约5-6米,长约10多公里,即俗称城区西港。
武穴市城区特别是老城区,由于历史原因,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散排乱排现象仍然存在;西港下游违规建筑物整治不到位,沿岸存在废品回收站、简易食品加工厂等污水排放现象;周边少数居民生活垃圾沿港倾倒;下游港道存在大量水葫芦,造成排水不畅,同时影响水质安全。这些都对西港水质有一定影响,致使在每年6月至7月高温季节,西港挥发臭味,经过整治,虽有改善,但仍不能满足群众愿望,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属实武穴市采取以下九个方面的措施:一是清除工业污染。武穴市于2009年、2010年已关闭了西港沿岸的武穴制药厂、武穴市碳酸锶厂,城区9家医化企业已有8家退城入园,剩余1家正在推进。禁止工业废水排入西港;二是实施城区清淤截污工程,2014年以来共计投入资金4900万,清理淤泥65000立方米,安装下水管道约4公里,并对部分港渠进行绿化美化;对城区部分生活污水采用截污措施并直接送至武穴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三是加强城区截污工程和雨污分流工程改造力度,城区污水截污率已达到80%,逐步达到100%;四是正在实施引江灌区工程。已安排资金1800万元引江水入城,逐步恢复西港生态,目前,工程正在施工过程中。五是已将西港烈士陵园至武山湖段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了武穴市江河湖库连通工程项目,该项目已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项目库,概算投资1.6亿元,武穴市将争取该项目尽快实施,尽早见效。六是开展违法违规建筑物的清理。对西港沿岸废品回收站、小型食品加工厂开展清理整治。七是加大城市管网建设力度和旧城改造力度,坚持基础设施先行的要求。提高城市污水收集率。加强城建和城市管理水平,逐渐根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八是加强爱国卫生教育和城乡垃圾收集管理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清洁、保洁无死角;消灭垃圾乱倒乱放现象。九是组织西港沿线村组开展水葫芦大清理。十是约谈武穴、刊江两个办事处主任、水利局长、住建局长4人。13D反映白鸭山上有很多小型的石材开采,开发石材特别厉害,石材在加工的时候污水,污水排水麻溪河,水污染严重,成白色,村民饮用水是井水受到污染,有两个亲戚都是癌症,怀疑跟地下水污染有关系;从麻城到白鸭山(麻新路)粉尘特别严重,认为是过度开采破坏生态环境。麻城市2013年强制关闭开采规模不达标的矿山,白鸭山饰面用花岗岩矿区采矿权由21家整合为11家。2015年3月,对11个采矿权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开发的模式成立了5家矿业管理公司,重新制定切合实际的开采方案,将原来96个采坑采取关闭、合并的办法压缩成58个采坑,督促矿山企业自山顶剥离分层逐级台阶开采。麻白公路由于车流量太大,加之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现象偶尔发生,如清扫不及时,保洁不到位,便会产生道路粉尘污染。目前,中部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污水管网已建设,污水收集率达80%,已投资3650万元,建设了一座日处理20000方的初级雨水收集处理中心。已投资1100万元,建成了日处理污水10000方的麻溪河污水处理厂,主要收集处理河中的废水,以解决麻溪河污染问题。部分属实2015年立案查处违法排污的企业56家,其中实施查封扣押1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行政拘留2人。2016年实施查封扣押6起,对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对石材尾砂运输车辆的监管,督促严格落实防遗撒、防扬散的防护措施,达到闷罐车运输的标准。设立冲洗站点,对运输边角废料和石材荒料的车辆定期清洗,从源头上防控道路粉尘的产生。招标引进麻城市英钊保洁公司,购置3辆洒水车,每天15人对园区主干道路清扫保洁。投资约150万元,全面完成麻溪河8公里清淤、疏浚,每年拨款120多万元保证麻溪河污水处理厂长期稳定运转,督促矿山开采企业建成循环池200余个及胡家洞大坝等大型污水处理设施6座,达到山上梯级截留,山下集中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对水土流失严重的矿区和废弃矿山进行专项整治、复垦复绿,现已编制矿山恢复治理方案,拟用两年时间进行治理。14D信访人反映罗田县湖北宏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水、废气问题。该公司主要产品是乙二醛、甲硝唑、六氟磷酸磷,废水白天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许家冲河,晚上12点以后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到许家冲河;废气通过烟囱排放,呈黄色,主要是晚上12点以后排放,方圆十公里都有难闻、刺鼻的味道。造成的危害是:山上的松树死了,河里没有鱼虾,附近村民癌症患病率上升,农田种植的水稻不用打农药。浠水县、罗田县村民连续三年去北京上访,被当地政府从北京接回。罗田县一是宏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管理不到位。虽然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企业没有出现废水、废气超标排放的现象;但是事故状态频率过高,尤其是在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如停电、设备故障和发生突发事故等情况时,废水、废气排放容易造成不达标。
二是宏源公司履行企业管理责任存在缺失,生产车间仍然存在“跑冒滴漏”的现象,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和应急管网不完善,雨污、清污分流不彻底。
三是宏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存在部分设施过于简陋,以及清洁下水排放口未安装在线监测的问题。
部分属实一是日,罗田县委书记汪柏坤对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王仲辉进行了问责约谈。
二是日,罗田县政府对宏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工作约谈,罗田县环保局对宏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环保约谈。
三是针对调查存在的问题于12月2日邀请环保专家到宏源公司现场调研,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意见,督促企业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四是及时公开企业相关信息。
*15D反映黄冈市黄州区堵城镇龙王村原采购站门口老基根中上的棉絮加工厂、咸菜厂、养殖场及周边村民经常将废弃物堆放在赌城镇的长江支流两岸,污染环境,棉絮加工厂、养猪厂将废料原地焚烧,烟尘扰民,焚烧后灰质在雨水冲刷下经夏八河口流入长江。曾向黄州区信访区反映,黄州区信访局回复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黄州区(一)棉絮加工厂。由老街村民冯美余夫妇经营,加工厂地位于芦冲村一组住户附近,主要是棉籽收购及加工棉絮,年收购籽棉(今年始)3万斤左右,加工成品棉絮4000余床。其污染源为籽棉及棉絮加工产生的棉绒等废弃物。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二)养猪场。养猪场由大庄村民吴冬生租赁经营,早在2016年4月堵城镇政府已责令关闭。(三)咸菜加工厂。黄州区雲龙蔬菜加工厂于2008年由外地迁入,江咀村民吴连章生产经营,建于原堵城供销社(内配厂后面的山坡上)占地面积3亩多,建有蔬菜加工腌制池16个,年收购萝卜、辣椒、缸豆等鲜菜20万斤,加工咸菜近10万斤,加工咸菜污水排入厂区围墙外小水塘内,厂址离居民居住区约100余米。属实自12月2日起,一是整治周边环境。安排3台套机械对周边的垃圾及废弃物进行清理,并购买垃圾斗2个放置在附近收集垃圾,后由堵城镇规建所集中转运。目前,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完毕;二是关闭养猪场。今年4月,由于群众反映养猪场臭气污染,引起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于日召开专题党委会,通过了关闭养猪场的决定。猪场已无存栏牲猪。三是对棉絮加工厂环境进行整改。责成该厂收集棉絮并妥善处理,将生产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入垃圾箱,不得焚烧;四是责令咸菜厂停产整改。黄冈市环保局黄州分局于12月2日上午已对该厂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责令停止生产;12月6日上午,黄州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已对该厂予以查封;五是整改后回访。堵城镇党委、政府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组织附近居民到现场提意见,参与居民对当地政府立行立改及整改效果均表示满意。16D反映武穴市:1.刊江办事处梅府村有两家大型的碎石场(润杨采石场、富鑫矿业),从2014年起,武穴市政府要求其用皮带运输石子,至今未建设皮带,24小时生产,只有迎接检查时停工。运输石子的车毁坏了从中关到盘塘的公路,路上灰尘严重。诉求:尽快将皮带修建好,晚上不能施工太晚。2.梅府村正中间有一家炼油厂,名字不详。晚上9点以后不定时排放烟尘气味刺鼻。武穴市(一)武穴市富鑫矿业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核实情况:经查,日刊江办事处向武穴市政府申请将该企业纳入全市矿山减点整合整治范围。自2014年1月起,该企业已停产,石料破碎机、皮带运输机等生产加工设施已全部拆除,并对部分采坑进行治理。富鑫矿业现已无矿山资源,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已无生产许可证,已不具备生产条件。
(二)湖北润杨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中官至盘塘公路有关问题的核实情况。经查,该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该公司石灰石开采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书已于日通过黄冈市环保局审批。日,武穴市委常委会会议作出决定,要求矿山企业加快运输廊道建设。该企业廊道建设长度为6公里,投资规模为9600万元。由于线路长,涉及两个镇处五个自然村,征地工作难度大,进展缓慢。在全市矿山企业“雷霆行动”整治中,该企业从日起已停产整治。部分属实(1)武穴市专门成立了治超限、治超载、治抛洒的“三治大队”,从事货运车辆运输过程中抛洒监督管理、道路扬尘治理工作,较好的整治了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洒行为,避免影响行人安全和环境污染。
(2)专门组织人员对道路进行清扫保洁并及时洒水抑尘。
(3)开展了道路两旁排水沟的整治,解决排水不畅问题,控制泥浆在晴天引起扬尘污染。
(4)在道路两旁进行了绿化,减轻粉尘、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5)武穴市制定了矿山开采“四不一管”政策:即不新设采矿权、资源用完不续批、年限到期不延续、矿山开采不规范的不准开采、一张图管矿。出台了矿山企业整治的“六条标准”:即矿山开采合法化、矿山管理规范化、生产安全标准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产品运输自动化、矿山环境生态化。有序组织开展矿山周边生态修复工程,补齐绿色短板,清缴生态欠账,逐步达到“减量、减点、提质”的要求。
(6)日,武穴市市委专题会议要求企业加快运输廊道建设,禁止矿山运输车辆上江北一级公路。17D反映黄冈市浠水县兰溪镇金江村雄陶陶瓷厂附近公路、道路二次扬尘污染问题,夏天尤为严重。浠水县12月3日下午,兰溪镇和环保局组成联合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核实。一方面,由于公路车流量特别是货车流量非常大,造成道路扬尘污染;另一方面,陶瓷园内两家陶瓷企业虽然对粉尘进行了有效处置,但仍有少量粉尘飘散到道路上。属实已采取五项措施:1、兰溪镇组织保洁公司每天出动洒水车辆洒水除尘,每日不少于四次;2、全面启动陶瓷园卫生防护距离居民搬迁工作,一期拆迁149户(主要是沿路两侧居民)工作已全面启动;3、加大车辆运输管理力度,对超载超限和未覆盖车辆控制通行,严禁沿途抛洒,现已落实;4、启动道路改造升级工作。浠水县环保局通过在线监测和监督性监测,严格控制企业按照标准排放。5、针对扬尘污染问题,因群众多次反映仍处置解决不力,浠水县委、县政府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18D反映武穴市大法寺镇李垸阁村宏泰猪厂的猪水、猪尿、猪粪直接排入花山水库,水库水发黑发臭,有很强刺激性气味,蚊虫苍蝇多,无法生活。武穴市日上午11时,武穴市接到黄冈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落实保障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单后,立即成立了由武穴市畜牧兽医局、大法寺镇、环保局、水利局等有关人员组成的调查组赶赴现场,经调查核实,信访问题基本属实。
今年6、7月暴雨洪涝灾害将该场粪污收集池、粪污沉淀池损毁,部分粪污溢过花山水库拦污坝流入水库,影响水库水质。目前该场已经建成1200立方米的粪污收集池,1座1200立方米的粪污收集池,1座11000立方米的粪污净化处理池也基本完工,相关配套设施正在紧张建设安装过程中。属实1、立即封堵临时排污口,使猪场粪污先排入沼气池内进行处理,沼液收集后进行综合利用,不得直排。2、将临时粪污收集池的粪污全部提排至粪污净化处理池,并对临时粪污处理池进行土方回填平整。3、加大粪污净化处理池配套的管网建设力度,加快安装沼液提升泵、铺设沼液输送管,将经过处理净化后的沼液输送到老百姓的田间地头进行无害化综合利用。4、督促武穴市畜牧兽医局、环保局、大法寺镇要加强监督,并提供技术服务,确保该公司在日前,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和环保审批手续。5、督促武穴市畜牧兽医局、环保局、大法寺镇做好该公司养殖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确保该公司粪污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粪污全收集、全处理、全利用”,达到资源化、无害化综合利用的目的。6、约谈武穴市畜牧局长、大法寺镇分管畜牧镇长共2人,通报批评大法寺镇李垸阁村书记、大法寺镇畜牧推广中心主任共2人。19D反映近四年来,黄冈市浠水县的每个村陆续都建有私人小型养鸡场,养殖废水直排,污染了村民的饮用水,农田。建议将养鸡场集中起来,把粪便、污水集中处理。浠水县12月3日起,浠水县环保局、畜牧局就信访件反映问题和建议进行调查核实。2014年全县畜禽养殖场一度达到7274家,经过三年整治,目前减至3707家(规上1587家),鸡约1720万羽、猪约32.9万头。引进5家有机肥生产企业,畜禽粪便主要用作有机肥、农家肥综合转化利用,但也有一时无法消纳的对环境造成影响。属实主要采取四项措施:
1、2014年5月浠水县委、浠水县政府启动畜禽污染“三年整治行动”, 实施“只减不增、分类整治、从严处罚”三大整治原则。
2、落实“三区划分”,销定3707户整治对象(综合治理3500户,关停取缔207户)
3、三年累计开展畜禽执法检查5千多人次,下达限期整改文书1700多份,调处环境投诉和污染纠纷1100多起,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00多件。
4、今年12月3日,浠水县政府启动了浠水县畜禽绿色养殖“整治创建月”活动,设立试点乡镇,大力开展禁养区养殖场关停取缔、限(适)养区养殖场综合整治以及畜禽养殖污染环境的生态恢复等“整治创建月”工作。20D反映浠水县汪岗镇牛王庙村约有300多家养鸡场,粪便随地堆放,污染环境浠水县12月3日,兰溪镇和环保局联合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该镇牛王庙村现有养鸡户7家。有3家属规范养殖户,无污染问题;有4家养殖户有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属实
主要采取三项措施:
1、日,对4家违法养鸡户予以立案查处,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2、12月16日,浠水县分管副县长宋扬与汪岗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当天,汪岗镇镇长吴晖对牛王庙村书记杨真进行了约谈。
3、12月3日,浠水县启动畜禽绿色养殖“整治创建月”活动;截止12月7日,汪岗镇对陈庙河河床板结鸡粪进行清淤;对1家养鸡场实行蛋鸡现场淘汰;对存在偷排养鸡场排污管道进行切断和封堵;对1家养鸡场进行技术改造。21D反映浠水县蔡河镇鲁家咀一组上游有一家生产石材,在河里洗石头,导致河流浑浊。2014年10月信访人向浠水县环保局投诉,没有得到解决。2016年11月村民再次投诉,目前情况得到一定改善,但仍担心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浠水县日,浠水县环保局和蔡河镇组成联合工作专班,调查专班沿着倒水河上游城角村到下游查畈村调查。结合此前信访人反映情况,开展4次日间和2次夜间巡查,发现一次河水浑浊现象,但未发现有石材企业洗石子行为,初步判定为下雨雨水所致。基本属实
主要采取两项措施:1、为切实加强蔡河镇倒水河流域环境保护,浠水县环保局和蔡河镇政府已商定建立了环境巡查工作制度。2、加大定期与不定期巡查工作力度,向沿河居民公布投诉举报(环保网格员和蔡河镇分管副镇长)的电话,发动群众对倒水河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监督和保护。22D反映武穴市石佛寺镇原玩具厂厂址改建成养猪场,含猪粪的废水污染石佛寺镇四组村民的生活环境,蚊蝇滋生。武穴市通过调查走访石佛寺镇、村、组干部及石佛寺村四组村民代表,经过反复核实,确认石佛寺镇历史以来没有玩具厂,石佛寺村四组及周边也没有养殖场。不属实23D信访人反映武穴市石佛寺镇垸鸡场臭味大,苍蝇蚊虫多,离信访人房屋不足10米。下雨时,鸡场粪便被冲到屋后水沟,井水被污染。武穴市日上午10时,武穴市接到黄冈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落实保障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单后,立即成立了由武穴市畜牧兽医局、武穴市石佛寺镇、武穴市环保局等有关人员组成的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信访事项所反映的情况。经查,信访问题属实。
石佛寺镇万鸡场养猪场现有的5栋猪舍为70年代建设的猪舍,破旧不堪,猪场原来没有任何粪污处理设施。日,武穴市环保局石佛寺分局对该场林中明养殖户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日又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在今年武穴市开展的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雷霆行动”中,武穴市畜牧兽医局将该场划定为限养区,并为该场提供技术指导,督促进行整改,尽快解决粪污直排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影响问题。目前该场三个养殖户舒建益已建成的60立方米的粪污收集池,但没有建设配套排污管道,整治效果不明显,不能有效解决粪污污染问题。随着武穴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雷霆行动”的不断推进,石佛寺镇政府已将该场作为取缔关停对象,正在逐步实施关停。属实(一)进行粪污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已于日完成粪污清理转运工作,提供给周边农民作农家肥使用。
(二)督促石佛寺镇人民政府、石佛寺居委会、畜牧兽医局、环保局做好养殖户的思想工作,加快推进养殖场关停搬迁。一是停止新进仔猪养殖;二是将现有达到销售标准的牲猪进行销售;三是对没有达到销售标准的牲猪转运至有粪污处理设施的养殖场进行寄养;四是根据养殖户的意愿确需继续从事养殖,帮助他们重新科学选址,指导建设规范的新养殖场;上述工作已于日完成。(三)举一反三,开展全市养殖业污染现状调查,完善养殖业污染整治规划并抓紧实施,力争做到群众环境权益得到维护,养殖业主经济效益得到提高,牲猪养殖业得到稳定发展,为市肉品供应提供有效保障。24D信访人反映的是麻城市盐田河镇蚂蚁坳村下罗家湾上游的蔡汉丰养猪场排放的粪便污染了湾前的河流;雷明升将畜禽粪便、化肥投入东风水库进行养殖,并将水库的水排入湾前的河流,河流被污染。麻城市水库水产养殖存在投肥粪的现象,养猪场配套建设的沼气池容积较小,化粪池积存的粪水直接抽排至水库中养鱼,部分猪舍粪便未集中收集沿地面自然流淌至水库放水渠道中。经麻城市环境监测站12月3日取样监测,水库水质总磷、石油类这两项指标超出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关于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执行Ⅲ类限值的要求;养猪场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这两项指标排放超标。属实责令水库承包人罗先志立即停止投肥(粪)养殖的违法行为,并对发生的违法行为立案进入行政处罚程序。责令麻城市联合万家养殖专业合作社停止生产,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规范配套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25D反映武穴市石佛寺镇万鸡厂用来养猪,含猪粪废水污染周边环境及地下水,影响了村民的饮水。武穴市日上午10时,武穴市接到黄冈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落实保障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单后,立即成立了由武穴市畜牧兽医局、武穴市石佛寺镇、武穴市环保局等有关人员组成的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信访事项所反映的情况。经查,信访问题属实,该信访件于交办单编号06-16、受理编号D为同一信访对象,属重复信访。
石佛寺镇万鸡场养猪场现有的5栋猪舍为70年代建设的猪舍,破旧不堪,猪场没有任何粪污处理设施。日,武穴市环保局石佛寺分局对该场林中明养殖户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日又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在今年武穴市开展的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雷霆行动”中,武穴市畜牧兽医局将该场划定为限养区,并为该场提供技术指导,督促进行整改,尽快解决粪污直排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影响问题。目前该场三个养殖户舒建益已建成的60立方米的粪污收集池,但没有建设配套排污管道,整治效果不明显,不能有效解决粪污污染问题。随着武穴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雷霆行动”的不断推进,石佛寺镇政府已将该场作为取缔关停对象,正在逐步实施关停。属实(一)进行粪污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已于日完成粪污清理转运工作,提供给周边农民作农家肥使用。(二)督促石佛寺镇人民政府、石佛寺居委会、畜牧兽医局、环保局做好养殖户的思想工作,加快推进养殖场关停搬迁。一是停止新进仔猪养殖;二是将现有达到销售标准的牲猪进行销售;三是对没有达到销售标准的牲猪转运至有粪污处理设施的养殖场进行寄养;四是根据养殖户的意愿确需继续从事养殖,帮助他们重新科学选址,指导建设规范的新养殖场;上述工作已于日完成。(三)举一反三,开展全市养殖业污染现状调查,完善养殖业污染整治规划并抓紧实施,力争做到群众环境权益得到维护,养殖业主经济效益得到提高,牲猪养殖业得到稳定发展,为市肉品供应提供有效保障。与受理编号D为同一信访对象,属重复信访26D反映武穴市城西武穴中学校办工厂从事精密铸造加工,经常夜间生产,使用燃煤锅炉,有一个烟囱,排放黑色烟尘。武穴市 日上午10时,武穴市接到黄冈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落实保障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单后,立即组织由武穴办事处、武穴市发改局、武穴市环保局、武穴中学等有关人员迅速组成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信访。经查,信访问题属实。
武穴市汽车配件精铸厂2016年1月至2016年10月期间一直处于停产状况,2016年11月擅自生产。信访件反映的有一个烟囱排放黑色烟尘是模具焙烧炉焙烧过程中产生的,该焙烧炉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直接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属实日,武穴市环境监察大队有关环境监察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该厂擅自生产,于日向该厂下发了环境监察通知,要求该厂立即停止生产。因该厂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保部令第29号)第四条第六项规定,日,武穴市环保局依法采取就地封存的方式对该厂主要产生污染设备模具焙烧炉进行查封(武环责扣[2016]第2号)。
督促该厂认真制订整改计划,指导企业着手转产搬迁。27D反映浠水县汪岗镇牛王庙大队十组养鸡场(规模:五六千羽)将鸡粪随意堆放,污染鱼塘、河流、水井,臭气扰民。浠水县12月5日,浠水县环保局、汪岗镇联系专班,对牛王庙村十组养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发现现有养鸡场2家,均为环境违法养殖场。属实采取三项措施.1、对2家养殖场(业主杨旺禅、刘辉)予以立案,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浠水县分管副县长对汪岗镇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汪岗镇政府负责人对牛王庙村书记杨真进行约谈。3、汪岗镇认真开展污染治理,用4辆挖掘机清理陈庙河河床板结鸡粪污泥600多米;对刘辉养鸡场(信访件反映的养鸡场之一)实行现场淘汰蛋鸡,拆除鸡栏,清理残留污染;该村另有2家也在淘汰。对13家养鸡户排污管道进行封堵和切断;杨旺禅养鸡场(信访件反映的养鸡场之二)正在改造储粪池,确保雨污分流、畜禽粪便达标处置,待本批蛋鸡养殖周期到后,立即予以关停取缔。28D反映浠水县兰溪镇金沙滩村陶瓷工业园内浠水县兰溪星际陶瓷厂、浠水雄陶陶瓷有限公司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严重扰民,污染环境。树叶上沾满灰尘,蔬菜不能生长,天空都是灰蒙蒙的。浠水县12月5日,浠水县环保局工作专班到兰溪陶瓷园开展现场调查核实。一方面,监测结果显示,陶瓷园内两家陶瓷企业粉尘排放虽然符合排放标准值限值,但仍有少量粉尘飘散到道路上。另一方面,由于公路车流量特别是货车流量非常大,造成道路扬尘污染。基本属实
主要采取五项措施:1、两家陶瓷企业全面完善环保设施,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加强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3、全面启动陶瓷园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
4、兰溪镇加强道路洒水除尘,加大道路车辆管控,实施公路改造,减少公路扬尘。5、浠水县委、县政府对4名扬尘污染问题处置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29X反映湖北蕲春美凯、乾佳化工有限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而生产危险化学品酰氯、苯甲酰氯,生产产生的污水通过约一华里长的暗道直排长江,排水口处空气刺鼻,江面水浮起成片黄色泡沫。企业将废物、废料进行乱埋、乱烧,填土掩埋。2011年6月至2015年12月美凯化工发生4起安全生产事故。张滩村死于各类不同癌症有十余人,现患顽固病症十几人,该村80%儿童含铅过高。蕲春县经核查:1.湖北美凯化工有限公司。村民反映的污水通过一华里暗道排入长江的情况不属实。环境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检查,没有发现村民所说的黄色废水排入长江和江面有大量泡沫的现象,经监测人员现场在污水处理站外排处取样,化验结果为COD:70.73、pH:6.95、SS:65。(2)反映美凯生产危险化学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经查该公司生产的琥珀酸单乙酯酰氯属普通化学品,不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3)未发现该公司有擅自焚烧、填埋废物和废料现象。(4)经水质取样化验分析结果显示无铅指标。2.湖北乾佳化工有限公司。村民反映的污水通过一华里的暗道排入长江不属实。经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查明:(1)该公司办理报告书是零排放,经查没有废水排放现象。(2)村民反映该公司苯甲酰氯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经查该公司环评报告书中审批的苯甲酰氯生产线未建设,反映情况不属实。(3)无废物、废料焚烧填埋问题。3.经蕲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查明(1)湖北美凯化工有限公司没有生产危险化学品,无需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北乾佳化工有限公司于日取得省安监局《安全生产许可证》。(2)湖北美凯化工有限公司共发生事故3起,其中2起未构成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只有1起未生产安全事故一般事故等级,且发生在日,已按期调查处理完毕。不属实1.加强厂区平面清洁管理,保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环境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处理。*30D反映:1.蕲春县蕲洲镇新塘村有一家倒闭的农药厂将残渣倒入矿井,污染严重,牲畜被毒死。2.蕲春县银山村张姓村书记开山采石,破坏生态。3.蕲春县新塘村和银山村各有一台碎石机,工作中噪音、粉尘大。蕲春县经核查:1.蕲农化工有限公司自关闭后未发现开工迹象,设备正在拆除中。反映残渣倒入废弃矿井情况不属实,该公司自1987年接手银山煤矿旧址时,此矿井早已废弃多年,矿井内未发现有农药残渣堆放及牲畜死亡迹象。蕲春县环境监测站于日矿井内取水样一份,pH:7.20、COD:16、SS:38,各项指数均达标。2.群众反映湖北鑫龙源矿业有限公司开山采石一事,经查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蕲春县环境监测站于日对该碎石场粉尘监测:磅房旁0.45mg/M3,厂区宿舍旁0.38mg/M3;噪声监测:厂区外约1000米最近居民点64.5dB(A),各项指标均符合排放标准。3.蕲州镇新塘村目前有一碎石场正在建设初期,零星设备已到场,现场负责人王成国,新塘村人,准备建设石料中转站,目前为办理环保相关手续。该碎石场正在调试中,没有发现生产,没有粉尘河噪声排放。经查,因山村书记张成广未参与采矿一事。不属实1.责令湖北鑫龙源矿业有限公司停止生产,补办环评三同时手续。
2.责令新塘村碎石场停止建设,立即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3.加大环境监管和巡查力度,发现违法排污行为立即处理。*31D反映团风县城南工业区鸿路钢构厂喷漆作业车间距离锦绣山河小区仅20米,喷漆时排放油漆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信访人曾向团风县环保局反映,团风县环保局回复鸿路钢构厂为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办理过环评手续,经团风县环保局处理后,鸿路钢构厂安装了相关治理设施,但是信访人在现场查看时发现企业并没有使用团风县一是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已落实环评、“三同时手续”二是工业区和居民区没有隔离带,鸿路公司所在的工业区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锦绣山河小区执行环境质量标准,标准上存在差距。三是工业区处于居民区的上风向。三是鸿路钢构公司产品属于非标件,少量产品进入密闭喷漆房存在困难。四是城区主导产业是钢结构产业,日耗油漆量较大,在天气不好,大气扩散能力较差的情况下,存在油漆异味污染环境。属实1、12月7日,由团风县开发区管委会召集团风县环保局、鸿路钢构公司负责人、居民区代表就整改措施进行见面沟通并交换意见。目前,已明确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一)喷涂作业时必须在喷漆房内完成,禁止无组织排放。(二)在极端天气减少生产量,尽量降低工业废气的排放量。(三)将厂房北面的喷涂区域迁移至厂房最南端,喷涂区域建设3个喷漆房,增加干式漆雾净化设备3台,焊接烟尘回收设备10台,为再次提高废气排放标准,要求企业再增加两套环保设备。(四)喷漆房内加设隔离带,实行除锈与喷漆分区作业,增强喷漆房处理效果(五)使用环保稀释剂或积极推广水性漆,减少污染物排放。(六)公司成立环保巡视督查组,由分管副总任组长,安环部主要负责人每天督办,督促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七)由开发区管委会、县环保局邀请信访代表不定期对鸿路钢构公司落实整改措施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从严处理。(八)委托有资质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工厂和小区大气环境污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测。
2、针对喷漆工人为了提高生产量,减少钢构件转入喷漆房环节,对在喷漆房外喷漆的违法行为已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12万元。
3、12月6日下达《督办通知书》责令公司按上述整改措施于12月14日前整改到位。
与D信访件反映的是同一问题,做并案处理32D反映团风县临江路锦绣山河小区旁鸿路钢构厂每天晚上6点至12点喷油漆,油漆味严重扰民,向团风县环保局投诉没有得到回复,然后向团风县县政府投诉,回复是让该厂安装处理设施,作业时间改到白天,但是该厂没有按照要求执行。团风县一是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已落实环评、“三同时手续”二是工业区和居民区没有隔离带,鸿路公司所在的工业区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锦绣山河小区执行环境质量标准,标准上存在差距。三是工业区处于居民区的上风向。三是鸿路钢构公司产品属于非标件,少量产品进入密闭喷漆房存在困难。四是城区主导产业是钢结构产业,日耗油漆量较大,在天气不好,大气扩散能力较差的情况下,存在油漆异味污染环境。属实1、12月7日,由团风县开发区管委会召集团风县环保局、鸿路钢构公司负责人、居民区代表就整改措施进行见面沟通并交换意见。目前,已明确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一)喷涂作业时必须在喷漆房内完成,禁止无组织排放。(二)在极端天气减少生产量,尽量降低工业废气的排放量。(三)将厂房北面的喷涂区域迁移至厂房最南端,喷涂区域建设3个喷漆房,增加干式漆雾净化设备3台,焊接烟尘回收设备10台,为再次提高废气排放标准,要求企业再增加两套环保设备。(四)喷漆房内加设隔离带,实行除锈与喷漆分区作业,增强喷漆房处理效果(五)使用环保稀释剂或积极推广水性漆,减少污染物排放。(六)公司成立环保巡视督查组,由分管副总任组长,安环部主要负责人每天督办,督促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七)由开发区管委会、县环保局邀请信访代表不定期对鸿路钢构公司落实整改措施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从严处理。(八)委托有资质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工厂和小区大气环境污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测。
2、针对喷漆工人为了提高生产量,减少钢构件转入喷漆房环节,对在喷漆房外喷漆的违法行为已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12万元。
3、12月6日下达《督办通知书》责令公司按上述整改措施于12月14日前整改到位。
与D信访件反映的是同一问题,做并案处理33X反映强龙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难闻的刺鼻气味,排放的污水污染土地,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黄州区经查,该公司生产项目日前处于生产状态,后因锅炉配件损坏于号停产至今。查企业项目环评发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有废水、废气、废渣产生。实际日产生废水约10吨,废水产生后先进调节池调节PH值后,再经明管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脱盐+电催化氧化+芬顿+生化,处理能力为20吨,处理后废水经在线监控、视频监控、超标自控阀门达标后方可排入园区污水收集管网,流到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检查全厂污水管道未发现暗管或旁路偷排现象,现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厂区外围周边也未见排放废水污渍(因废水含高盐,废水乱排土壤表面会有白渍),抽调园区月第三方监督性监测结果表明均已达标排放。废气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一方面为柴油锅炉燃烧时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另一方面为废水处理时加酸调节PH值预处理时,产生一些刺激性无组织气体,原来未整改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2014年园区全面开展环保专项整治中,企业已按黄冈市环保局黄州分局要求,对调节池进行了全封闭,并采取了负压吸收方式处理,2016年7月废气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现场发现企业存在三个方面问题:1、部份排污管网因年久失修开裂;2、原料桶露天堆放;3、地面冲洗水未设置围堰。属实一、处理意见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黄冈市环保局黄州分局于日向该企业现场下达整改意见,责令黄冈市强龙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迅速作出整改。对地面冲洗水收集到收集池,对地面和沟漕破损处用水泥抹面,对露天堆放的原料桶进行了清理并用雨布覆盖,并启动全面生产,开展废水、废气监测,如发现排放污染物超标,将全面停产整改。
二、 整改落实情况
1、已对生产区污水管网破损部位进行修补,后期用环氧树脂涂层进行防渗;
2、企业已对露天堆放的原料桶暂时采取防淋措施,待专用暂存间建成后转存;
3、日,黄冈市环保局黄州分局委托黄冈市环境监测站对企业生产废水、废气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废气达标排放。34D反映黄梅县翟港镇联昌塑料制品厂在生产过程中通过窗口无组织排放废气,噪声超标,严重扰民。2016年5月当地居民联名到黄梅县环保局反映,得到的回复是环保局已要求该企业整改,但是周围的环境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黄梅县该公司编织袋生产加工项目未验先投,生产时有噪声排放,气味飘出,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产生一定影响。属实已经于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梅环改[2016]49号),要求在日规定时限内完善环保手续,责令产生废气的造粒熔化生产车间立即停止生产,10日内拆除并搬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需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35D反映麻城市熊寨村麻城牧场养牛,2011年建场,存栏量5000头牛。牛粪没有处理随意堆放,熊寨村熊家湖水质发黑、发臭,尤其是夏天特别严重,怀疑污染了地下水。2013年曾向环保部门反映过,但是没有任何效果。麻城市黄冈优然牧业有限责任公司麻城牧场在建设初期,的确对当地环境产生过较大影响,自2013年以来,环保部门依法加大了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该公司在污水处理、恶臭气体防治、粪便综合利用等方面投资近5700万元,牧场周边环境得到较大改观。牧场在建设初期雨污分流系统不健全,极端天气情况下场区部分地面冲洗水未经收集处理,随地势流入熊家湖,污水淤积在湖中沉淀,导致熊家湖水质变差。经麻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现场对距湖边约30米的一口在用敞口水井取样监测,监测结果为:熊家寨(地下水)PH值7.14,高锰酸盐指数2.8mg/L,氨氮0.035mg/L,均未超标。部分属实麻城市于12月8日分别约谈了该牧场环保负责人、麻城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分管负责人、中馆驿镇政府驻村干部、熊寨村支部书记共计4人,依法加强督办问责,强力推进落实整治工作。麻城市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设施,督促建设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规范排污管理。从中馆驿镇政府、麻城市农业局、麻城市环保局等部门抽调专人,成立整治工作专班,驻村督办熊家湖及周边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修复排污渠道,二是将熊家湖的治理纳入中馆驿镇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彻底改善熊家湖及周边生态环境,整治工作预计在2017年6月前完成。36D反映黄梅县独山镇界子墩六组刁山采石场、高亚洲石料厂严重毁坏了周边山林、植被和树木,开山炸药产生的废水流入当地水源地(新塘),污染了地下水,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用水。碎石机白天工作时噪声很大,货车运输时灰尘很大,碎石洒落,担心有安全隐患。曾向湖北省环保厅、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反映过,至今仍没有效果。黄梅县经查,刁山石料厂石料加工现场存在灰尘无组织排放现象,生产废水经多级简易沉淀池沉淀循环使用,但不具备防渗漏功能,石料以及固体废物堆放场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措施。该石料厂前期在采石剥离土层过程中造成附近池塘淤泥堵塞现象,该石料厂已经在池塘进水口修建有拦淤坝,但池塘内淤泥未清理。
黄梅县独山镇界子墩高亚洲石料厂,经现场勘查以及多部门证实该采石场处于停产状态,但石料加工现场存在建筑用石料经营活动。该厂距附近居民点较远,居民点附近水塘水较清澈。
基本属实经调查后,黄梅县环保局向黄梅县独山镇界子墩村高冲刁山石料厂下达《黄梅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梅环改[2016]51号)停止环境违法行为采取有效的措施方案保证石料加工过程中的粉尘、噪音达标排放,其次对石料以及固体废物的堆放场所采取防扬散、流失措施;同时对各自石料加工场所的循环水沉淀池进行改造,防止其渗漏;运输车辆进出采取遮盖、道路进行洒水车定时喷淋降尘,对于采石、石料加工严禁在夜间进行扰民施工作业,同时督促黄梅县独山镇界子墩村高冲刁山石料厂七日内迅速对高冲所在的池塘淤泥进行及时清淤。37D反映红安县觅儿寺镇茶庵庙村大金山石料场开山采石,破坏环境。一般都是晚上生产,噪音扰民。红安县经调查,目前觅儿寺镇大金山石料厂存在以下环境问题:一是厂区内道路没有硬化,存在交通扬尘污染,夜间运输车辆噪声扰民行为。二是污染治理设施整治不到位。三是环评手续没有办理。属实根据新《环保法》规定,对该石料厂实施查封。12月10日前完成。同时,责令该石料厂在查封扣押期间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否则,将依法予以关闭。38D反映蕲春县湖北永方矿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石英砂)将含酸废水直排长江,燃煤锅炉没有脱硫设施,废气直排。蕲春县经核查:1、群众反映“含酸废水直排长江”不属实。经查,该公司建设三级沉淀池处理生产污水;处理工艺为:添加液态碱和投放石灰石,拦坝渗透过滤,达到收集尾粉和酸碱中和水质,污水调节达标后循环使用,检查中未发现含酸废水直排长江情况。
2、群众反映“燃煤锅炉未安装脱硫装置”属实。该公司于10月3日已与锅炉厂家签订了锅炉改造合同将燃煤改成甲醇生物醇油燃料。目前公司已停产整改,对原公司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改造,改用清洁能源锅炉,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部分属实1、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补办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
2、进一步完善三级污水处置,立即进行锅炉改造,整改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生产。
3、加强环境监管频次,确保各项防治污染设施正常运行。
4、对负有监管责任的蕲春县环保局蕲州分局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扣一个月绩效工资。*39D反映黄梅县独山镇界址墩村七组碎石场于2009年建成,破坏生态,污染河流(水源地:新塘)。晚上生产时噪声污染严重。该厂于2015年12月已经停产,但附近居民仍然担心其恢复生产。黄梅县黄梅县独山镇界子墩高亚洲石料厂,经现场勘查以及多部门证实该采石场处于停产状态,但石料加工现场存在建筑用石料经营活动。该厂距附近居民点较远,居民点附近水塘水较清澈。属实针对上述调查材料,由于该石料厂现处于停产状态,故没有相关污染物排放。但黄梅县环保局需防止其在后续石料加工过程中排放的粉尘、噪音等相关污染物,应严格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如保持喷淋设施照常运行,洒水车定时沿运输路段进行洒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石料加工时间严禁在夜间进行扰民作业等),强化以上环保措施,确保矿区周边百姓的环境合法权益。
40D反映浠水县兰溪镇江中村雄陶陶瓷厂距离信访人房屋不到十米,该厂生产时排放的烟尘大,工厂作业车辆灰尘、噪音大。信访人要求搬迁。浠水县12月7日,兰溪镇和浠水县环保局工作专班到现场调查核实,并对企业排放情况进行监测。企业烟尘在线监测和无组排放在线监测符合排放限值;噪声白天略微超标,夜间超标严重。道路车辆扬尘采取了洒水措施,有明显好转。属实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1、制订搬迁方案,第一期搬迁149户,第二期搬62户(信访人描述地点在其中);2、启动搬迁工作,本月底可完成30户搬迁;
3、浠水县环保局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达标排放;4、兰溪镇加强道路洒水除尘,加大道路车辆管控,实施公路改造,减少公路扬尘。41D信访人反映的是罗田县白莲河乡华隆石材厂排放的废水造成附近河流成为牛奶河;产生的灰尘对周边居民种植的庄稼、蔬菜等造成影响;开山放炮产生的噪声将周边居民的房屋玻璃震破了;根据环保部《环境污染与技术防治政策》文件规定:国道、旅游线路可视范围内禁止露天开矿,而该厂位于318国道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农业用田不能用于非农建设,不能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而该厂承包该土地后用于开矿。罗田县(一)华隆石材厂曾经确实造成过“牛奶河”现象,但相关部门已作出处罚,并对华隆石材加工项目进行了专项停产整治,2015年11月份,华隆石材加工项目已通过了黄冈市政府组织的石材专项整治验收。日、7日,罗田县环保执法、水政监察专业技术人员到华隆石业有限公司现场进行现场查看,没有发现香木河存在“牛奶河”现象。
(二)经调查,临近石材开采和石材加工周边的树木、庄稼、蔬菜表面确实有灰尘,但长势正常,没有发现因石材灰尘污染而导致树木、庄稼、蔬菜产生明显影响。罗田县环保监测人员于日赶到现场进行监测,粉尘结果未超标。
(三)2012年开始,为了安全起见,由企业出资,总投资2000万元,白莲河乡人民政府组织居民搬迁,2015年已全部搬迁到位,现在居民距离矿山最近的安全距离有2000米,符合浅眼爆破作业300米的安全距离条件。
(四)该厂采矿区与318国道的垂直距离在1公里以上。在近两年的石材综合整治工作中,罗田县要求企业在开采中保护环境、在保护环境中开采,并对生态逐步进行修复,打造绿色矿山,按照罗田县“雷霆行动”石材开采整治的要求,要求企业对矿区表层培土、复绿,此项整改措施正在实施中。
(五)12月7日,白莲河乡政府再次调查证实,在开矿建厂初期,企业与农户分别签订了开矿建厂租赁土地、山林的合同,厂方付给农户的租金实际超过了农户的种田收入,整个开矿建厂用地属于临时性用地,并按规定向国土、林业等部门进行了申报并办理用地相关手续。不存在农业用地用于非农建设的问题。
部分属实一是罗田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秦新平对白莲乡正科级干部凡桂清进行了约谈,责成白莲乡政府对该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同时,要求白莲乡政府督促企业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专人和时间节点,进行限期整改。二是由国土部门督促企业对矿山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以防初期雨水直排入河流,由环保部门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加工区三级防控措施,防止污水外渗。三是责成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对厂区周边进行绿化。四是要求企业车间在加工时要做好防尘措施,加大水雾喷淋装置使用频次,及时对厂区和周边路面进行洒水,防止粉尘污染。五是督促企业公开环境信息,及时做好群众沟通协调工作,让群众能及时了解企业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42D信访人反映的是罗田县平湖乡本壁坳村炭化硅厂(天堂水利水电有限公司)产生的粉尘、废气、废水污染问题,已污染当地环境20多年了。该企业没有烟囱,产生的烟气、粉尘直接散排;生产中产生的冷却水直接排入周边小水沟,沟里没有鱼虾;生产工艺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但企业仍在生产。罗田县(一)经查,该厂无烟囱,烟气、粉尘直接散排现象属实。该厂生产过程中高温分解石油焦产生少量二氧化硫等气体,生产车间为敞开式,装料出炉时会产生少量粉尘,导致生产时烟尘播散,周围山上树木确有烟尘,同时厂内有刺鼻性气味。
(二)投诉人反映的冷却水直排属实。该厂用水采用自流方式,取水点位于湖北天堂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发电用水压力管,管直径为50毫米,主要是对碳化硅厂冶炼车间进行炉头电极冷却,冷却水直接排入外环境,经现场走访附近群众以及水政部门提供的调查资料,存在捕鱼钓鱼现象。
(三)关于该厂生产工艺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但企业仍在生产的问题。按照国家规定,碳化硅项目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第二类
限制类,十一、机械,20、棕刚玉、绿碳化硅、黑碳化硅等烧结块及磨料制造项目)。该项目投产时间较早,按现行相关规定属于“三高”企业,加之管理不完善,建厂至今,湖北天堂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曾多次对该厂进行停电整改,仍未达到环保验收要求。日群众反映该厂正在生产,罗田县环保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该厂正在对设备进行检修调试,计划于10月份恢复生产,罗田县环保执法人员于9月24日向该厂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罗环监[2016]26号)要求该厂立即停止生产并对该厂未落实环保三同时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于11月22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罗环罚[2016]26号)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贰万元。12月7日,经调查组现场调查,12月6日已经停止供电,企业已停止违规生产。
部分属实一是12月7日现场责成企业停止生产,并发文督促湖北天堂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对碳化硅厂停止供电,在该厂没有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之前不得供电,并责令其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该厂不得擅自投入生产。当天,湖北天堂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已对碳化硅厂实行断电。
二是日,平湖乡党政主职对碳化硅厂法人进行了约谈,要求碳化硅厂立即停止生产,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坚决落实罗田县委县政府的整改要求。
三是日,罗田县政府副县长秦新平组织罗田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察局对湖北天堂电厂总经理吴全胜进行工作问责约谈。
四是正确回应群众关心的问题,切实将群众反映的情况调查到位、处理到位和回复到位。
43D信访人反映的是蕲春县八里湖农场用土烧红砖,导致水土流失很严重;还有一家回收废铁厂,洗铁废水随意排放,灰尘满天飞蕲春县经调查:蕲春县国营八里湖砖瓦厂已被蕲春县墙改办和国土部门责令停产,但该厂属私自违法生产,使用燃煤制造粘土砖,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对周边自然环境造成了一定污染。该废铁厂属于改制细小钢筋厂,已被蕲春县经信局、蕲春县质监局等部门责令关闭,但该厂属私自违法生产。部分属实1、12月1日对两家企业实施强制断电关闭措施。
2、已责令蕲春县国土局、八里湖办事处12月20日之前对八里砖厂生产车间进行拆除。
3、已责令蕲春县经信局负责对废铁厂设备在12月20日之前进行拆除。
4、蕲春县政府县长约谈国土局局长、经信局长、质监局长、八里湖农场办事处主任。
5、蕲春县环保局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追责。该信访件是受理编号D重复,其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基本情况、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处理情况与D受理信访件相同44D反映黄冈市团风县:1.总路咀高速公路出口火林石材厂开采矿山过程中灰尘大、水污染严重,破坏环境。2.贾庙乡胜利石材厂灰尘大、水污染严重。团风县湖北火林石材有限公司没有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生产。污水循环沉淀池未采取防雨、防渗漏硬化措施;团风县胜利石材厂污水沉淀池未采取防渗漏硬化措施、平面管理不到位、清污分流不彻底、污染防治设施未达到《黄冈市石材开采与加工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属实1、对湖北火林石材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10万元,责令停止生产
2、对团风县胜利石材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不符合《黄冈市石材开采与加工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团风县环保局于号下达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标准整改到位,未依法取得环保手续,不得生产。贾庙乡政府于号要求公司进行整改。
3、团风县石材综合领导小组对两家企业严格监管,保护居民的生产生活。45X反映黄冈市旺兴肉联责任公司生猪屠宰厂卫生条件差,屠宰加工粪水、血水四处横流直排长江,严重污染长江水质。夏季厂区周边苍蝇蚊虫漫天飞,蛆到处爬,臭气喧天,早晨的杀猪尖叫声,严重干扰了附近居民的工作和生活黄州区一是仅建有简易地埋式无动力处理设施,不能满足废水处理要求;二是猪粪、病死猪焚烧灰未建设暂存场所,无台帐记录,直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三是卫生防护距离不能满足要求,其中一居民区距企业直线距离不足五米,该厂废水、废气及噪音排放对周边居民产生较大影响。部分属实
日,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立案。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字[2016]zD24号),责令生猪屠宰项目停止生产,罚款2万元。日向湖北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发函(黄环函[2016]90号),要求湖北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并针对该公司现状及其环境问题,釆取有效的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日湖北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回函:一是组成专班开展督促检查。二是协调企业另行择址搬迁。从根本上杜绝此类环境污染问题再度发生。
日、22号黄冈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继平同志两次带领黄冈市创卫办、高新区管委会、黄冈市城管局、黄冈市畜牧局、黄冈市环保局、高新区三台河社区等负责人,到旺兴肉联公司现场调研,召开专题会议。指出该公司不符合创卫要求,要求加快搬迁进度,并部署安排下段工作。
(一)长期措施:1、按属地管理原则,由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帮助做好选址、办理手续等工作。2、若短期内无法与融园达成一致,则由黄冈市城管执法局帮助联系协调已建成厂房,完成搬迁。3、环保、畜牧等部门在该公司提交申请后及时完成审批手续。
(二)短期措施:1、黄冈市畜牧局负责督促该公司在未搬迁前加强卫生管理,加大对操作间冲洗、污水处理设施清掏力度,缩短周转生猪存栏时间。2、三台河社区协调做好搬迁工作,并将该公司搬迁的决定和进度及时告知周边居民,做好稳定工作。
*46X信访人反映:部分环境违法企业不应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企业违法行为已被查出,增值税相关的政策问题并非受理范围。信访人还反映环境保护部门信息公开不到位,具体涉及:黄冈市环保局局网站处罚信息编号混乱、不齐全,区县局网站行政处罚信息查不到,如:麻城市、武穴市、红安县、蕲春县环保局行政处罚信息查不到。黄冈市一、关于部分环境违法企业不应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调查核实情况。每年2月底之前,黄冈市国税局会将全市资源综合利用和新型墙体材料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情况报送给湖北省国税局,湖北省国税局在其网站上,将全省上一年度所有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按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数量,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等项目进行公示,主动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收到的举报信息,国税部门均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全市国税部门定期对企业政策享受情况进行专项清理,主动加强与同级环保部门信息共享,将所有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名册交环保部门进行比对,取得其在环保部门的环境保护处罚信息。对发现不应享受而享受了优惠政策的纳税人,立即停止其享受税收优惠资格,追缴多退税款,按规定加收罚款、滞纳金。目前,黄冈市国税局已经部署各县(市、区)国税局、市直各分局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相关数据月底前会上报黄冈市国税局,同时黄冈市国税局将根据上报情况开展“回头看”。因投诉中没有具体的信息,目前无法深入调查具体问题。
二、关于黄冈市环保局网站处罚信息编号混乱,不齐全的调查核实情况。黄冈市环保局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有黄冈市环境监察支队、黄冈市环保局黄州分局、黄冈市环境辐射监督站,三个单位的行政执法相对独立,其行政执法文书由其各自进行编号,导致出现环保行政处罚文书编号混乱、不齐全问题。
三、麻城市、武穴市、红安县、蕲春县环保局处罚信息查不到调查核实情况。麻城市环保局年行政处罚案件都在其部门网站进行了公示,但2015年后,按照国家统一要求,麻城市关闭了环保局网站,相关政务信息统一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macheng.gov.cn/index.htm“信息公开”中公示。故目前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未能查到。武穴市环保局网站公示区栏能够查找到行政处罚信息。基本属实一是继续组织好增值税退税情况的专项清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组织好“回头看”,对违反政策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二是建立环保网站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理顺工作流程,出台相关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形式。
三是建立完善网站内容更新机制,提高环保信息的影响力,将环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给公众。
四是提高网站管理人员素质,按时做好网站信息的收集、撰写、报送及联络等工作,确保网站安全。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未全部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只对重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示,没有对所有案件进行公示;二是没有在专门栏目进行公示。日,红安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32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对所有政府机关网站实施集约化整改,红安县环保局网站已经按规定暂时关停。日之前,在蕲春环保信息网环境监察栏目上,可以查阅到蕲春县环保局对蕲春天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及个人作出的行政处罚相关信息。但是,在蕲春县政府开展全县政务信息公开整改工作期间,蕲春县政府要求所有单位的局域网并入政府网站,此项工作尚未结束,导致蕲春县环境执法行政处罚信息不全。47D浠水县汪岗镇牛王庙村十组有两个养鸡场,负责人:杨旺禅、刘辉。生产中产生的臭气扰民,苍蝇满屋,闻到恶心。其中有一家养鸡场废水直接排入沟渠,水呈黑色的,该村的村民饮用水是地下水,担心会污染地下水。日浠水县环保局监察人员到场,没有向村民了解情况,就走了。浠水县12月3日,浠水县汪岗镇和浠水县环保局工作专班到现场调查核实,发现两家养鸡场均为环境违法养殖场。浠水县环保局监察人员每天到村开展工作,并没有不了解情况就走了。基本
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1、浠水县分管副县长对汪岗镇镇长进行约谈;汪岗镇镇长对牛王庙村书记约谈。2、浠水县环保局对两家养鸡场予以立案查处,并下达限期整改文书。3、汪岗镇抽调4台挖掘机对陈庙河河道清淤2300多米,在上游筑起4个石灰拦水坝,过滤水体污染物质;在陈庙河关停取缔禁养区养鸡场1家(为信访人反映的刘辉养鸡户,蛋鸡已淘汰清空,围墙已拆除),该村六组和十组4家养鸡户正在淘汰蛋鸡,整改规范养鸡场1家(为信访人反映的杨旺禅养鸡场,已切断排污管道,对储粪池进行密封,鸡粪暂由有机肥企业处置;已达成协议,尽快淘汰蛋鸡,并组织关停取缔)。同时,加快推进自来水到户供水,确保饮水安全。48D麻城市夫子河镇蔡河村三组有三家碎石厂,粉尘、噪音大,污染水源,农田被毁,无法耕种。麻城市经现场调查核实,夫子河镇蔡家河村三家小型石材加工作坊负责人分别为陈德印、李石生、熊绍刚,该三家小型石材加工作坊均无防尘、降尘设施及措施,也无减震降噪设施及措施,信访人反映的“粉尘、噪音大”基本属实。三家小型石材加工作坊均建有未硬化的沉淀池,工艺废水循环利用,无外排痕迹,厂区周边农田经现场检查未见污染痕迹,信访人反映的“污染水源,农田被毁,无法耕种”不属实。基本属实麻城市环保局已对上述三家小型石材加工作坊进行立案处理,责令停产、查封生产设备、处以罚款,对石材产业园分局副局长沈波、夫子河镇驻蔡河村干部党政办主任余能孝等负有环境监管直接责任人进行了约谈。目前,三家小型石材加工作坊均已停止生产。49D蕲春县蕲洲镇围庄村五组的居民反映五组有一家养猪场,存栏200头左右,离信访人房屋只有10米左右,夏天臭气熏天,猪粪无组织排放,影响生活。诉求:拆除该养猪场。蕲春县经调查:1、投诉人反映养猪场生猪存栏200头左右,情况不属实。据蕲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养殖场现有存栏数进行现场清点,具体数字为育肥猪50头,仔猪24头,母猪3头,合计77头。
2、投诉人反映养猪场距离周边房屋只有10米左右,对周边环境影响情况属实。经查该猪场周边共有住户7户,离猪场最近的一户不足20米。
3、投诉人反映养猪场环境污染情况属实。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发现:该养猪场未建设有效的污染防治处理设施,废水粪便未经处理排入废弃的沼泽洼地中。基本属实1、该养猪场建设规模和养殖数量都未达到规模化标准,已移交蕲春县畜牧局和蕲州镇调查处理。
2、加强环境巡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处理。
3、对蕲春县畜牧局、蕲州镇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50D麻城市白果镇、龟山镇、古楼办事处与南湖办事处交界的地方有多家石材加工厂,经常夜间排放废水,污染了举水河,水体呈现乳白色,影响中驿镇、宋埠镇的正常生活用水。石材加工厂生产时,粉尘污染严重。麻城市经现场调查核实,同时根据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管情况,当前麻溪河与举水河水质正常,未呈乳白色,未发现石材加工厂经常夜间排放废水现象。并且所有石材加工企业工艺废水都是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环保部门按“零排放”进行监管。信访人反映的“麻城市白果镇、龟山镇、古楼办事处与南湖办事处交界的地方有多家石材加工厂,经常夜间排放废水,污染了举水河,水体呈乳白色,影响中驿镇、宋埠镇的正常生活用水”不属实。为控制石材加工产生的粉尘污染,石材加工企业普遍采用钢构车间。进行封闭生产,配套建设了车辆冲洗槽、消防水龙头、喷淋装置,添置了洒水车等设备,并安排专人清扫场地。信访人反映的“石材加工厂生产时,粉尘污染严重”不属实。不属实下一步麻城市环保局将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石材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是严格执行环保制度。督促园区企业限期完善环保手续,正在组织“三同时”验收的6家企业必须在2017年1月底前完成验收,还在建设之中的6家企业必须在2017年5月底前完成验收。二是加强园区环境治理。全面开展清洁生产达标活动,大力整治不符合要求的石材加工企业,督促已通过环保验收的企业进一步完善环保设施,健全制度,规范提升。三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特别是加强夜间巡查,确保全天候24小时巡查,对偷排漏排行为予以坚决打击,绝不姑息,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四是加强设施运行监管。严格督查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建立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麻溪河污水处理厂等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依法处理污染防治设施擅停闲置行为。五是加强道路粉尘整治。整治中注重在监督管控上下功夫,一是对运输车辆进行申报登记,二是对尾粉、边角废料运输实行备案制度,三是加强对保洁公司和洗车点的监管,严厉打击园区车辆抛、洒、滴、漏和道路粉尘污染现象。51D信访人反映的是黄冈晨鸣纸业集团差别化粘胶纤维和纺纱50万吨项目在市发改委立项,但环评、安评、能评属于待批状态,主要生产化学品的烧碱(年产30万吨)、双氧水(17万吨)、氯乙酸(15万吨)、环氧氯丙烷(24万吨)、氯化钙(23万吨)、氯气(0.5万吨)、硫酸(0.8万吨)、芒硝(1.45万吨)。担心当地环境承载力不够,建成后对环境造成更大的影响。黄州区2016年3月至6月,湖北省发改委、湖北省经信委、湖北省环保厅、湖北省财政厅牵头,组成三个调查组,对黄冈晨鸣项目的工艺路线、技术装备、环境影响、投资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专题调研和重新评审,形成了对黄冈晨鸣项目的评估意见。认为:黄冈晨鸣项目符合国家制浆造纸产业政策,项目设计符合国家制浆造纸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各项指标要求,采用的主要技术和装备先进,其中制浆造纸生产线全部引进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技术和装备;粘胶纤维生产线选用的生产装备均为目前国际一流、国内先进、成熟可靠的生产装备;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6月12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批转湖北省发改委《关于黄冈晨鸣林浆纸/纤纱一体化项目建设方案优化有关情况的报告》以及湖北省领导的批示意见,同意该项目在停建造纸项目、并实现对长江“零排放”的基础上复工建设。黄冈市委、市政府主动作为,对焦校表,政企双方共同努力,历时两个半月时间,对晨鸣项目建设内容、工艺技术以及“零排放”工程进行反复论证、评估,优化了项目建设内容,落实了“零排放”基本建设方案。属实进一步加大该项目建设期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52D武穴市大法寺镇湖北襄大集团养殖基地将污水、猪粪全部排放到村里的池塘,池水变臭,水体呈黑色,影响居民生活用水。多次向该企业和大法寺镇政府反映该问题,没有得到改善。诉求:该养殖基地的污水不能排入池塘,要求把池塘的水清理干净武穴市日上午10时,武穴市接到黄冈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落实保障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单后,武穴市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武穴市畜牧兽医局、大法寺镇、武穴市环保局等有关人员组成的调查组,迅速赶赴现场调查核实交办单所反映的问题。经查,信访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襄大农牧(武穴)有限公司大法寺种猪场污水处理站处于正常稳定运行状态,处理后的废水经两口氧化塘净化后排入象鼻眼水库,通过水库下游西干渠最终流入西湖,其中西干渠与李贞村榨咀上垸池塘相连接,调查组认真查看了象鼻眼水库和榨咀上垸池塘水质,感观水体比较清澈,没有发现信访人反映的池水变臭,水体呈黑色现象,但存在部分经过处理后的养殖废水间接流入李贞村榨咀上垸池塘,对群众生活用杂水造成一定影响。部分属实1、已于日,封堵了向象鼻眼水库的排水口。将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又经氧化塘生态处理的废水,全部用于猪场生产系统,循环利用不外排。
2、限定襄大农牧(武穴)有限公司大法寺种猪场于日前,向大法寺镇李贞村榨咀上垸支付费用,对池塘进行清污净化消毒,确保榨咀上垸群众生活用杂水水质安全。
3、督促襄大农牧(武穴)有限公司大法寺种猪场加快粪污处理资源化综合利用方案论证和配套设施建设。尽快实现粪污“全收集、全处理、全利用、零排放”治理目标。
4、责成大法寺镇政府、武穴市畜牧兽医局、武穴市环保局加强日常监管和项目协调服务,保障养殖业绿色发展,保障周边群众环境权益不受侵害。
5、实行追责问责。日,对环保工作履职不到位的武穴市畜牧兽医局主要领导,大法寺镇分管畜牧领导进行约谈,对大法寺镇李贞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大法寺镇畜牧推广中心主任通报批评。53X信访人反映的是武汉青江化工黄冈有限公司的环境污染问题。
1.公司生产藜芦醛、藜芦醚、氧甲基民脲硫酸盐,生产项目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也没有排污许可证,产生的废气直排,气味非常难闻,更重要的是产生的有机废水没有排污口,混到其他废水中排出厂外。
2.矿库和铁精矿堆场没有按环保规定做隔离层,只用水泥铺了一层,因每天铲车、重型卡车在库里工作,水泥多处破损,大量重金属渗入地下,对地下水、土壤的破坏很严重。
3.水洗流程中产生大量含铅、锌、砷等重金属废水,其中砷含量是国家标准的几百倍,而其污水处理站根本没有能力处理,同时怀疑在线监测数据造假。
4.厂内沟渠没有做到清污分流,平时有少量污水泄露到雨水沟或下雨时大量污水经雨水沟直排外环境,雨水沟里有污水痕迹黄州区
问题1核查情况:青江公司年产300吨藜芦醛、900藜芦醚、400吨氧甲基异脲硫酸盐项目于日取得黄冈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项目于2016年3月完成建设,并于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在配套建设了相应环保设施前提下,进入调试状态,调试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过生产车间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后,再通过明管送至公司污水处理站生化系统处理合格后,通过在线、视频监控、自控阀门经厂区唯一的排污口排往园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废气经过真空泵水洗吸收后高空排放。
问题2核查情况:公司采取2米厚粘土夯实、20厘米沙石层碾实、上层设20厘米以上混凝土的措施。经检查现场查看,青江公司矿库和铁精矿库库内地面除部分原料堆放外,未见破损痕迹。
问题3核查情况:检查组现场调取日常性水质监督性报告未发现水质异常现象,日,现场调取水样实测结果为一类污染物设施排放口:铅、锌、砷未检出;总排口COD:19.5mg/L、氨氮:0.077
mg/L、砷:0.8
ug/L、铅、锌未检出。青江公司污水处理站物化处理系统出口安装有总砷和总铅在线监测装置,总排口安装有COD、氨氮、PH、总磷在线装置,该装置于日通过黄冈市环境监察支队验收;废气排放口安装了SO2在线装置,该装置于日通过黄冈市环境监察支队验收,日,园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以上在线监测开展比对监测,结果均在达标范围内。
问题4核查情况:现场检查青江公司所有生产污水均通过排污管道,标明走向后,送往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排放。同时各生产区域按环评要求建有一个初期雨水收集池,下雨时小雨量情况下各生产区收集的初期雨水进入各自设置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后通过泵直接送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为防控风险,园区管委会对青江公司雨水总排口处实施了视频监控。
检查组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1、清污分流不彻底。O-甲基异脲硫酸盐、藜芦醚车间冲洗水进入雨水系统;2、平面管理不到位。部分原料桶露天存放;一车间产生釜残、固盐未及时入库;厂区雨水沟存在破损现象;尾矿库区周边未固化;3、环保手续不齐全。(一期)项目至今未完成验收工作,新项目未履行排污申报就投入试生产。
属实一、处理意见及回复情况
1、黄冈市环保局黄州分局书面向青江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三天完成整改内容。
2、依法对青江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举一反三,与园区管委会联合成立巡查组,对园区开展24小时巡查,做到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二、整改落实情况
1、日,黄冈市环保局黄州分局依法向青江公司下达环境问题整改通知,并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处理。
2、日,青江公司新项目车间冲洗水排口已封堵,现场露天原料桶已用雨布遮住,釜残、固盐等固废已移入危废库分类存放,矿库周边已固化
3、黄冈市环境监测站已完成验收报告编制,黄冈市环保局计划下周召开专家评审会。
4、黄冈市环保局黄州分局与园区管委会组成联合巡查组,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对园区生产企业开展昼夜巡查督办。
*54D英山县温泉镇马坳村大别山九龙大峡谷漂流景区有王前国养鸡场,2015年10月信访人查询到该厂未办理任何手续,未批先建,2016年3月该厂在未经信访人同意情况下,办理了环评验收手续,但仍未办理林业、国土、畜牧等手续英山县经调查,信访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是畜牧、国土部门未办理手续属实;二是办理了环评属实;三是未办理林业手续不属实;四是对环境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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