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交了四险,为啥没有返还型的医疗保险险金返还

你好!不知你参加的是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如果参加职工医保,并按月缴费,应该在你缴费到帐后按月划帐。如果参加的是居民医保,那是没有个人帐户的。你可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问一下,或打当地社保咨询电话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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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其中:单位按6%比例缴纳,个人缴纳2%。用人单位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这部分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抢救、急救。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其中个人也要按规定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用完或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用现金支付,个人账户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参保职工因病住院先自付住院起付额,再进入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共付段。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保险,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 这是医保的基本原则。享受医疗保险住院,根据不同的医院有起付报销标准,根据医院的等级不同,(一般是不报销的)然后的所花费用按国家社保规定报销70%。(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报销的比例也不同)余下的自己承担。 但是还有一种所谓补充医疗,即每月交纳一定金额(好像是138元吧,我不太确定),然后全年不管你看病花了多少钱,都可以基本上全额包销,包括你开点消炎药,拔颗牙这样的。 社保没有这样的规定。看门诊或者买药是用你医疗保险的个人卡,也就是你自己交纳医疗保险的一小部分钱。 商业保险也没有这样的险种。
在北京的自由职业者缴纳医疗保险后(社保),与有单位的在职职工在看病时报销不完全一样。 不一样的地方: 1自由职业者缴纳医疗保险后,不设个人帐户,没有从医保返还金的存折。2.自由职业者的门诊是需要自费的。 一样的地方: 1.发生住院情况,可以与在职职工享受相同的医疗待遇。2.累计缴费年限的计算是相同的。 因为,两者缴费的比例是不同的: 1.在职职工每月按本人上年实际平均工资的2%,用人单位按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合计交纳11%。虽然有0.8%--2%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基金仍有9%--10.2%进帐。 2.自由职业者缴纳医疗保险是按社会平均工资的7%缴纳,医疗保险基金只有这7%进帐。 因此,我个人认为,如果自由职业者与在职职工在医保上如果享受相同的待遇,会显失公平。当然可能还有其他方面例如管理不便等原因。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分别按比例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7%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低于西安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纳;高于西安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缴纳;超过300%以上部分,不再作为缴纳费基数。   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个人账户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30%;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利息。统筹基金包括: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扣除划入个人账户数额后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利息;按规定收取的滞纳金等其他收入。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各有分工”   按规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有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相互挤占。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和继承,但不能提取现金。职工流动时,个人账户随同转移。个人账户用来支付的费用包括:门诊发生的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费;住院医治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病种目录的疾病(简称住院)或门诊紧急抢救医治特殊病种目录疾病由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门诊或住院期间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统筹基金起付线以下的费用。   统筹基金支付的范围包括:住院发生的费用中、门诊紧急抢救医治病种目录疾病、门诊或住院期间进行特殊核查、特殊治疗等应由其支付的部分;部分医疗费用支出较大、需定期门诊治疗的特殊慢性病(如肾透析、肿瘤放化疗等),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应由其承担的部分等。   住院医疗费按比例分担   按规定,职工住院或门诊紧急抢救医治特殊病种目录疾病的医疗费,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比例共同分担。西安市按照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依据职工就医医院的级别及住院次数设置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2004年度标准见昨日《华商报》3版)。医疗费用在各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账户或本人自付。   一次性医疗费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根据就诊的医院级别及医疗费数额,由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按“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分担。一次性医疗费,是指患者每办理一次入院、出院手续的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或患者在门诊每实施一次抢救特殊病种目录的疾病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   个人自付比例有详细规定   在个人自付部分中,退休人员要比在职职工所付的比例低;医院每升一级,个人自付比例从14%起各涨2个百分点,共三级;所发生医疗费用从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共有四档,每上一档,个人自付比例各级医疗各均降2个百分点。职工个人自付比例见下表:      大额补助基金帮“大”忙   按照以上分担比例计算,在一个年度内,由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的最高限额为4.5万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如果用人单位和个人没有参加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将由职工个人自付;如果参加了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则可通过该途径解决。2004年度,西安市大额医疗补助基金最高偿付标准为20万元,参保职工在一个年度内,累计发生在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5万元以上,而在大额医疗补助基金最高偿付标准20万元之间,大额医疗补助基金将偿付90%,个人自付10%。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底,西安市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达125.8万人,其中大部分也已参加了大额医疗补助基金,少数用人单位因经济困难而难以“入户”。大额医疗补助保险的缴费标准为8元/人·月,由用人单位负担80%,参保个人负担20%。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己缴费参保   除以上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参加医疗保险外,“没有单位”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自己缴费参加医疗保险。只要在参保范围之内、带足相关资料,灵活就业人员就可以到具有代理医疗保险业务资格的职介机构提出申请,并缴纳医疗保险费。   另据介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及大额医疗补助基金最高偿付标准并非固定不变,而是根据有关规定和该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增加而随之调整,原则上是一年一调。 暂时按照每月105元的标准缴纳。在每月25日前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的梅花卡到商业银行各网点缴纳。逾期缴费或未足额缴费的,当月视同欠费,从次月起中止向个人账户划拨资金,并停止享受医保待遇。3个月内补足欠费的,补划个人账户,连续计算缴费年限,补缴次月起恢复享受医保待遇,但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全由个人承担。
三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三险属于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缴纳三险是国家社保政策规定的,任何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员工投保。只要你与所在单位签署了正是劳动合同,它就应该为你投保。 但是这三险并不是完全由你的单位缴纳,而是由你本人和单位共同缴纳。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养老保险主要是未来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以防晚年生活惨淡。 医疗保险主要是你生病住院时,单位可以报销50%左右的费用,也很重要。工伤保险就更明白了。 还有五险一金,企业如何给员工上保险 关于五险一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什么? 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四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 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 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举例来说吧: 如果你2020年退休,正常你的基础养老金是2019年的社会平均工资×20%,但是如果你在退休之前养老保险中断了30个月,就是中断了2.5年,按2年算,你的基础养老金就是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20% 医疗保险的享受待遇 1、门、急诊医疗费用 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 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 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 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收入住院时,医院收取参保人员部分押金,押金数额由医院根据病情按比例确定。如被派遣人员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押金由派遣人员个人全额垫付; ● 结算周期: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不超过90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周期; ● 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患有精神病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 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 参保人员出院或阶段治疗结束时,需由派遣人员个人先与医院结清应由派遣人员个人自费和自付的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结算; ●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的结算,设定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额; ● 起付线第一次住院为1300元,以后住院为65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派遣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 资金支付70%,派遣人员个人负担30%。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费用的结算标准,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 (各项比例有调整时,按新的标准执行) 注意啊:非因公交通事故,医保是免责的! 失业保险享受待遇 失业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档案退回街道后。可以在街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是指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享受待遇 在合同期内不幸发生意外,需向企业索取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尽快(最好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次治疗诊断书或住院病历; 2、 职业病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大队的事故裁决书或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证明; 4、 身份证复印件; 5、 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 生育保险享受待遇 可以报销与生育有关费用 报销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与生育有关的费用。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现在要求,医保缴够20年,养老交够15年才有资格领养老金和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 首先, 如果去非户口所在地工作 .比如原户口在北京, 而去深圳工作. 无论户口是否转过去深圳 ,万一将来不在深圳工作了, 那么在深圳交的五险一金能否转出来, 就很成问题! 因为现在全国五险一金这个东西没有联网 ,只有北京市内的联网了. 就是说 ,如果你本来在北京的一家单位工作, 几年后跳到另外的一个北京单位工作 .这样五险一金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从其他省市跳的话 ,转的时候会很麻烦能不能转还成问题 . 关于前面提到的五险中的三险是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 意思是这样, 比如对于养老保险. 比如你的工资是2000 ,那么你个人要交纳8% ,单位给交纳15%(以上数据都是假设). 这些钱都存到你的一个帐户里 ,等到你满足了可以享受养老保险的时候 才可以支取(具体条件见前面). 然后考虑到上面一段写的内容, 万一要是转不了的话, 那么你的钱就白交了 ,还取不出来 . 所有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部分都是这样的 ,住房公积金也是这样. 比如按照工资乘以比例: 假如你每个月要交500 单位给你交1000 如果你跳槽了, 这些钱又不能转 ,那么你每个月500就白交了. 也不能取出来——因为你不符合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只有到买房子的时候才能取出来 . 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了 ,那我如果不打算在刚开始工作的城市发展一辈子, 为了防止将来转不出来五险一金 ,我能不能不交纳?答案是不能. 至少三险那部分是国家强制必须上的. 所以比较无奈另外关于五险一金上缴的基数, 就是拿你哪部分工资乘以那个百分比的问题 .是这样的 ,首先来看一下工资的构成 ,基本工资+各项福利+奖金很多企业 ,都是只按照基本工资上五险一金的 .因为如果按照三部分来算的话 ,你个人上的多一些但是单位给你上的更多(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五险一金, 都是个人交小头单位交大头.) 所以很多企业为了给自己省钱, 基数都是能少则少另外对于福利部分. 有很大猫腻 ,这个大家将来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问! 前面说过 ,住房公积金也是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 但是企业给你交的那部分 ,早晚也是你的(只要你将来买房的话 是可以一次性取出来的). 比如说你每个月按照比例交500 ,单位可能给你贴1000, 虽然在你买房子之前 ,这1500是取不出来的. 但理论上说那1000也是给你的. 那么有的企业就会把那1000算做给你的福利 .其实不应该算的!!!!因为那1000是虚的 ,是你在不买房子的时候 ,就取不出来的 .所以大家在签的时候 ,要问清楚这福利里面有没有包括住房公积金, 小心啊小心!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险 种 国有、集体企业 三资、私营企业 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养老保险 22% 7% 20% 7% 13% 7%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 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当地财政局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二、单位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如下: 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 三、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0%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5%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5%计缴。) 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理的,原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经“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变更登记表》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二十日内持“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注销登记表》,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续。 失业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新参保失业保险的公司应在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如做异动的单位需在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开出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再拿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登记办理手续,并盖上现管辖失业办的章,然后,再拿到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盖章;最后,在拿到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办理此事。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在失业办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缴费单位月度缴费基数申报(异动)表及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一式四份)。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及复印件; (4)财务报表及工资表; (5)软盘一张拷贝(做一份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拷贝到失业办作记录; 二、失业保险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3%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2%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1%计缴。) 希望给你些帮助!!!
没错,深圳市的综合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的钱会每个月累加,类似于每个月定投一百到三百的钱进去,门诊看病时刷卡优先消费个人账户的钱,不看病的话就会累加下去,还可以获得类似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每个月个人账户增加多少呢?相关公式如下: 一、综合医保缴费比例,按工资总额:单位缴6.5%(含地补)\个人缴2% 二、参保人在职期间每月按缴费工资的8%缴费(不含地补和生育医保),其中5%-5.6%进入其个人账户,2.4%-3%进入统筹基金(参保人为未退休人员的,不满45周岁的人员按缴费基数的5%计入个人账户,45周岁以上的人员按缴费基数的5.6%计入个人账户), 三、在职人员以本人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8%按月缴交,其中用人单位缴交6%,个人缴交2%,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为缴费基数,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为缴费基数。 看病时刷综合医保卡,当个人账户余额为0后,不能透支,只能付现金。对于门诊负担很大的患者来说,综合医保还有一个特别的优惠,当门诊发生费用达到一个高度时,可以获得打三折看病的优惠。 综合医保的优惠之处(以下优惠是住院医保和劳务工医保所没有的): 1、全深圳市的医保定点医院都能刷医保卡挂号看病(比不刷医保卡的挂号费便宜12~14元,因为刷医保卡挂号时,社保局直接付12~14元的补贴给医院)。 2、持综合医保卡去社康看病,药费和检查费都打七折(这个优惠的目的是提倡“小病找社康,大病找医院”,如果小感冒都去大医院,小社康无人问津,浪费社康的医疗资源又导致大医院更加拥挤不堪)。 3、保障门诊大病,降低“因病致贫”的风险。举例,一年如果在门诊看病支出10万,那么综合医保大约帮你报销六成多,将近七成(计算方式较为复杂,我放在底下)。 ----用综合医保住院治疗时,自费交几百元起付线,剩余的治疗费用一般能报销90%,住院医保也是90%,劳务工医保的比例在50~70%。你会看到三种医保的住院都能享受很大比例保险,唯有门诊,综合医保在门诊这一块是最优惠的,其优惠比例取决于参保人的实际费用。 ----------综合医保卡门诊打三折的计算过程--------------- -------从过度治疗和套现开始说起会更加容易理解医保报销原则-------- 医保是保障你基本医疗需求,原则上是不允许“过度检查”“过度治疗” 防止“过度检查”,比如说拍个X光片就能诊断病情,就不应该浪费医保的钱给你开CT申请单, 防止“过度治疗”比如说你吃三天的药就能治好病就不应该浪费医保的钱开30天的药品; 医保本质上是“集中所有参保人的钱,保障最需要的参保人”,每个人都在小病治疗中花了大病的钱,搞得医保基金入不敷出,救治不到最需要这笔钱的大病患者,这样不符合医保的初衷。 综合医保,有个人账户(综合医保是深圳市三种医保类型里唯一有个人账户的类型)。 社保局对“自己提出做检查”有个专用术语“健康体检”,个人账户累积余额必须超过当年基准线的部分才能用于健康体检。举例解释,今年7月1日开始此基准线为4595元,假定今天楼主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为4700元,那么,其中有105元可用于楼主的“健康体检”;如果个人账户余额为4600元,那么其中有5元可用于“健康体检”;如果个人账户低于4595元,是不能用医保健康体检的,只能自费体检。 简单说来,就是个人账户的用法并非参保人可以自由支配的,社保局对此有一定的限制,超过4595元的部分,参保人可用于自己健康体检、自己预防接种、给家人用(家人专指在深圳买了医保的子女、配偶、父母)。 一小部分高收入者,因为收入高,医保交得多,个人账户余额累积的也很高,一万到几万不等,自己看病花不完正着急,没问题,体检可用,给家人看病也可用。 大部分中等收入者,医保交得不多,个人账户余额累积的也就刚刚达到去年平均一个月收入(深圳市2011年的月平均收入为4595元),体检就用不了,给家人看病也用不了(其实刷银行卡给家人付看病费用也是一个价格,家庭通道并无优惠也无打折)。 在4595元这个线以下的,看病就只能按自己实际病情,医生判断你该做什么检查就开什么检查,该怎么治疗就怎么治疗,总之一句话,满足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 超出基本医疗需求的,比如看口腔科,发现蛀牙,医保给你报销补牙费用;拔牙后要镶陶瓷牙,医保认为镶牙是奢侈玩意,属于锦上添花,属于美容项目,医保不给你报销镶牙费用、洗牙费用,请您自费谢谢理解! 根据测算,深圳人每次门诊看病也就花个200~300元不等,如果一年看病3~10次,个人账户的钱花得完吗?大部分都用不完,就是说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这个目标达成了。 那小部分人,例如大病患者,例如慢性病患者,需要定期复诊、长期服药的,个人账户的钱完全不够用,个人账户的钱用光后还要自付很多钱看病。对于这类型病人如何保障呢?患者只需要刷医保卡挂号,刷医保卡交费,刷医保卡而付的现金,社保局会自动累积起来,当年度自付累积够2757元以后,看病时刷医保卡可自动打三折。 假设从日到日(这个时间范围属于一个医保年度,每年如此),患者A的门诊基本医疗支出高达5万元,刨去日当天个人账户余额4000元,刨去个人账户每月进账130元(这个数字是瞎说的,每个人不同),再刨去自付2757元,剩余的费用=-130*12-元,这笔41683元社保局报销70%,即报销29178.1元,患者负担30%,即12504.9元。这个年度内的门诊基本医疗支出5万,患者的个人账户和现金支付合计=+.9=20821.9元,即5万的41.6%;社保局报销29178.1元,即5万的58.4% 如果患者B在日的个人账户余额100元,从12年7月到13年6月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为4万元,可打折的费用=*12-元,该笔费用患者负担30%即10674.9元,社保局报销70%即24908.1元,患者B当年度合计支付=100+130*12+.9=15091.9元,即4万的37.8%;社保局报销24908.1元,即4万的62.3%。 如果患者C在日的个人账户余额100元,从12年7月到13年6月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为8万元,可打折的费用=*12-元,该笔费用患者负担30%即22674.9元,社保局报销70%即52908.1元,患者C当年度合计支付=100+130*12+.9=27091.9元,即8万的33.9%;社保局报销52908.1元,即8万的66.1%。 *************************************************************** 看上面给出的基本数据和我测算的结果,每月个人账户入账金额均设定为130元,但最后的年度报销比例都不同,为何呢? 先把B和C作对比,两个人的个人账户初始余额均为100元,但B的年度费用4万,C的年度费用8万,C的门诊负担更重,但是报销比例也更高,更接近70%,这说明对于负担越大的患者,得到的保障也越高。 再来把A和B相比,A的个人账户初始累积4000元,说明之前比较健康,很少看病,B的个人账户初始累积才100元,可能是长期看病的,个人账户经常不够用。A的年度费用5万,B的年度费用4万,但B的报销比例反而比A高一些,为何?因为A个人账户的钱不计入打三折,假设A的个人账户初始也是100元,那么3900元的费用也势必要打三折,届时A的报销比例也就比B高。这说明患者个人账户累积的钱越少,越快达到2757的自付门槛线;个人账户累积的钱越多,即收入更高或者更健康的患者,比较慢达到自付门槛线。这是合理的,个人账户累积多的,或收入更高的更健康的,理论上经济能力要比长期看病的慢性病患者好一些,AB两者的报销比例不同,也反映了在现行报销制度下,根据这两人的经济能力有所倾斜。 ************************************************************* 如果D患者当年度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为3000元,个人账户初始累积却是4000元,个人账户完全能负担,但是D却想方设法把个人账户的4000元拿去套现,然后刷医保卡自己付现金看病,当年度还达到了自付2757元的门槛线,得到社保局的打三折优惠,这种行为是钻空子,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做,最后掏空了医疗基金的钱,影响了医疗基金的正常运作,就违反了医保的初衷。所以套现是社保局坚决禁止的行为。 而个人账户余额少于4595元的,却又向医生提出“过度检查”的行为,也得不到医保的支持,不能医保只能自费。当然这个度掌握在医生手中,由医生判定是否属于过度检查,是否符合医保规定。 如果医生贪图工作量好看而开过度检查且允许病人刷医保付款,社保局自然不能姑息这种浪费医保资金的行为。
医保之内的费用就是医疗保险报销 ,和单位的财务报销没有任何关系之外的费用单位是否可以报销 要看单位的福利制度,有些单位是会在医保报销之后的剩余费用按一定比例再为职工报销一次的,这个算是单位的福利
1.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 2.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和现金支付 3.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无法具体给你,大概80%,详细的你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新参保的制卡需要两个月之后取卡,你是办理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还是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哪?不同种类享受的比例与时间都不同哦。就拿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必须正常缴费半年后才能享受住院。 无论哪种医保,需要门诊就医或住院治疗,必须到指定医院就诊——医保定点医院(或居保定点)。这样的医院以统一的医保系统读卡处理。 所谓医保卡看病“报销”,并不是原来以为的凭发票报取现金,而是医保系统通过读卡识别持卡人的缴费情况、人员身份情况,在门诊缴费或出院结算时,系统自动按文件规定的支付比例,划取持卡人医保卡上个人账户金额或收取就医人现金,换句话说,就是用医保卡看病不交现金或少交现金就是社保给你“报销”了。 至于具体的支付比例、范围限制就很多了,例如药物、治疗分甲类、乙类、自费等,“报销比例”不同;医院级别不同住院“门槛费”不同;年度内首次住院和后来的住院“门槛费”又不同;在职与退休“报销比例”不同;公务员与非公务员“报销比例”也不同......无论怎样,所有“报销”条件都是统一的医保体统设定好的,不会因个人原因或医院原因而改变,持卡人个人不需要操太多心,自己或单位按时缴费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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