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风险分级管控企业合同风险如何管控

建筑企业合同风险如何管控?
&近一段时间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对全球经济的影响迅速蔓延,国际国内建筑施工行业面临新的不确定因素,各种风险不断加大。作为中国最大水电施工企业的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以在建项目合同精益化管理为重点,以强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为抓手,从提高风险意识、注重前期策划、严格合同签订、抓好在建合同履约等方面控制企业合同风险,从做好合同进度结算、变更索赔管理、加快资金回收等方面降低企业资金连风险,从抓好分包合同管理、促进企业和谐发展降低企业社会风险等措施加强合同风险集团管控,努力把金融危机带来的压力转化为集团发展的动力,促进集团公司在严峻的金融危机形势下实现持续快速发展。&
& & 提高风险意识,查清企业合同风险&
& & 在全球经济复杂的背景下,集团高度关注本次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积极建立合同风险监控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经营管理存在的风险动态,把施工项目风险管理工作摆在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位置。对新阶段出现的新问题认真分析,加强研究,分类指导,积极主动帮助子企业或项目部摆脱目前所面临的困境。&
& & 为应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市场环境变化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持续影响,集团专门成立企业风险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制定风险管控计划,明确各级管理责任,深入开展施工项目风险管理工作,全方位梳理存在的风险,详细分析风险的影响程度,提出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全面清理所有项目的结算情况,对重点项目、重要环节做出周密部署,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并及时跟踪、检查、督促,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营风险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损失。&
& & 从业主的资金来源、业主有无支付拖欠事实或资金断链迹象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全球流动性降低造成业主的支付能力下降,特别是依赖石油和大宗原材料收入为主的国家,甚至会出现业主破产导致项目取消的情况,这些都使得施工企业应收款催收和索赔难度的加大,造成应收款和资产损失。另外,房地产业陷入低迷,依赖房地产预期收入来支付项目款的业主和政府机构也可能发生支付困难。集团国际业务主要集中在不发达国家和次发达国家,金融危机的波及效应会一定程度影响这些国家的出口创汇能力和货币金融体系,完全或大部分以当地币结算的国际项目存在着当地币大幅贬值、项目盈利难以实现甚至业主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为此,集团公司对国际工程项目实行风险实时监控,定期对项目风险评估,制订风险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
& & 严格合同签订,防范合同源头风险&
& & 受金融危机影响,建筑产业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房地产、市政和水电工程等市场&僧多粥少&的局面进一步加剧,施工企业产能相对过剩,竞争更加激烈,合同价格越来越低,而对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却越来越高,甚至越来越苛刻,造成合同风险承担上的严重不平衡。为此,施工企业必须通过开拓业务范围和内部挖潜增效等措施才能提升企业生存空间,只有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保障企业合理利润。但是,越是市场竞争激烈,越不能盲目拓展市场,越要争取签订公平合理、价格适宜、责权利平衡的合同。国内工程尽量采用国家相关部门推广的行业示范合同文本,国外工程尽量采用FIDIC合同文本。&
& & 投标前认真调查建设单位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和项目核准情况,对拟投标项目的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发包人是否存在经济恶化,可能无力持续支付工程款的倾向;是否存在信誉问题,先前是否有故意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是否有滥用权利,对承包人施行非合同约定的罚款或扣款等现象发生。加强投标前的合同风险评估和审查,包括请专业律师评价每一合同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分析可能给承包人带来的风险,对有明显不合法规的歧视性条款或缺失公平的&霸王&合同条件的招标项目,应坚决放弃投标。争取掌握合同谈判有利时机,防止投资方有意隐瞒合同条件;同时规避政治环境、法律法规变化、通货膨胀、关税和汇率调整等不可控的风险。
& & 国外项目营销重点关注支付能力有保障、政治环境较好的双边合作项目、中国资金一揽子项目、中国政府优买优卖项目、国际金融机构投资项目、各国政府投资项目等。鉴于金融危机对亚非地区大多数国家的影响相对滞后,可能会持续延伸,因此,对近期投标项目,要求加强对合同支付条件和项目所在国经济状况变化的分析,以充分了解投标项目所存在的风险。及时掌握投标项目所在国货币汇率变化和通货膨胀情况,项目投标时要求适当增加外汇比例,最好是两种以上硬通货相互配置,例如美元份额和欧元份额相当。而对纯当地币结算项目,现阶段应慎重考虑,或者在合同谈判时建立与业主分摊汇率变化风险的机制。&
& & 坚决禁止参与直接垫资、隐性垫资或借款等其它变相垫资项目的投标,坚决禁止参与各种保证金采用超常规大额现金形式的项目投标。为确保自身利益,应积极提出业主支付保证条款或抵押条款,明确担保期限、范围等,如延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逾期支付计息等可置信威胁条款,或者要求业主提供支付担保、设立抵押等可置信承诺条款。&
& & 进一步强化合同集中管理,规范合同审查标准,提高合同审查质量,突出合同管理重点,加大对重大合同的审核力度。审查重点包括先前发现的问题是否落实,不利的、苛刻的、风险型条款是否已作修改,新增加的合同条款是否会带来新的问题和风险,合同双方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合同中是否仍存在漏洞和不确定性,现知的风险是否有相应对策等。尤其是在国际工程中,由于不同语言的翻译和不同国家的工程惯例,常常会对同一条款产生不同的理解,避免合同中的矛盾或二义性解释。切实发挥合同审核机制和备案机制的功能,对标的较大、工程复杂和合同条款苛刻的项目,组织专家研究,建立有利的施工合同环境。施工项目合同文件除组织内部评审外,还要报集团审核或备案:对合同金额在3亿元以上的施工项目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核后才能签订,其它施工合同在签订后30日内报集团公司备案。集团采用合同结构分析方式审核,先将行业标准合同结构输入到合同评价软件中,报审单位根据输入要求将被审查内容逐一填报,即可根据两者对比发现不足,提出风险预警。&
& & 注重管理策划,明确合同风险对策&
& & 坚持企业是利润中心、项目是成本中心的定位,全面开展项目成本测算工作,新中标项目必须在开工前根据合同文件和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成本测算、分析、评价和风险评估,编制成本分析报告。制定项目开工前策划标准模板,开展项目合同管理策划工作,采取合适的风险管理方案,满足施工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需要,使之发挥指导施工准备和施工、提高施工效率和经济效益的作用,突出合同目标控制的重点。&
& & 建立和落实成本费用管理目标责任,加大成本费用的预算控制与考核激励机制,提升项目成本的管理水平。经批准的项目成本分析报告作为与项目班子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的主要依据,作为项目实施内部承包、外部分包的合同签订依据。&
& & 在合同签订和完成管理策划后,合同管理部门要对合同执行部门及人员进行合同交底,使全体项目管理人员都对合同有一个全面、完整的理解和认识,在施工过程中利用好对自己有利的条款,规避对自己不利的条款。&
& & 对于合同未签订、资金未落实的新中标项目,不得投入较大人力、物力实质性开工。国外项目要认真研究所在国的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国际贸易政策,增强汇率风险意识,建立有效风险防范机制。&
& & 抓好合同履约,降低项目管理风险&
& & 项目是企业创利的平台,是效益的源头,在建项目的认真履约是开拓市场、加快发展的保证。因此,必须经营好在建项目,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不断加强合同基础管理工作,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把项目风险降到最低,强化质量效益型管控,增强主业的盈利能力。&
& & 推广管理模式标准化,提升集团总体水平。项目管理必须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为了使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集团公司收集整理各子企业优秀的合同管理经验,将单个的、零散的成功做法组织集成,在持续改进基础上,制定合同管理的一整套工作制度,对合同管理的策划、分析、组织、程序、履行、检查、清理等做出明确规定,成为企业的管理标准,着力构建科学、标准、规范、有序、高效、精细的管理平台,规范管理模式,逐步实现同一集团同一管理水平,建立集团化、系统化、标准化的支持体系,创造&中国水电&管理模式。&
& & 随着金融危机蔓延,国际工程在建项目受到的影响更加明显,业主支付能力的变化、支付货币汇率的变化、以及本地通货膨胀现象应作为关注的焦点。及时掌握金融危机所导致的合同环境变化,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减少项目损失:对于合同执行已进入中期的项目,慎重持续贷款投入;尽量减少项目国内物资设备采购量,以便减少货币兑换损失;对于已经出现贬值迹象的当地货币,尽量减少当地货币的持有量;不得在当地银行以现金抵押的方式获取各种保函或向业主提供现金担保。&
& & 在国际金融危机下,合同纠纷的大量增加是对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重大考验。针对当前形势下合同履行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违约纠纷事件,及时采取措施要求对方提供抵押担保、第三人保证、提高客户保证金等多种保全手段,尽量减少因违约造成的企业损失。对申诉较多的项目,组织成立专门的调查组,依法保护企业的利益。&
& & 针对国际原材料价格下降的趋势,全面清理所有项目设备与物资采购合同,在合同允许的范围内争取更为有利的价格。对没有签约的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供货,可汇总并与国内厂商展开一揽子谈判,要求厂商降低供货价格。&
& & 对于非承包人原因的停建、缓建项目,要求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与发包人签订停工或暂停施工协议,明确责任和停工损失补偿,并提供已完工程凭据和确认工程结算价款,防止企业利益流失。&
& & 做好进度结算,确保收入真实可靠&
& & 首先要积极做好签证工作,妥善收集和保存设计变更、工程师指令、会议纪要和现场验收等资料;并按合同约定期限、合同约定程序办理签证,否则可能会失去效力而丧失权利;要注意发包现场人员或监理工程师的签证权限,防止无效签证。其次要按合同约定定期报送进度结算资料,并附上完整的结算说明和结算依据,明确责任人跟踪、反馈,及时办理工程款进度结算。最后还要认真关注发包人提供材料或设备的扣款、保留金扣除、预付款扣还等是否属实、合理。&
& & 抓好变更索赔,实现合同动态管理&
& & 施工项目一方面受建筑市场供求关系影响,&价格战&愈演愈烈,另一方面业主合同越来越严密,要求越来越苛刻,合同内的施工内容和收入已无多大的增效潜力,因而合同外的变更索赔收入就成了工程项目创效的重要来源。各子企业根据项目情况和合同特征,制定索赔计划,下达不同阶段的索赔指标,并跟踪、指导、落实。索赔工作完成的好坏,作为项目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指标之一。&
& & 在全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不可预见性和可变要素等风险,对项目的经济效益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吃透合同内容,注重资料的收集和整理,采取全过程、系统化的动态合同管理。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将实际情况和合同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偏离,对工程实施进行诊断,及时提出索赔。合同履约过程中要积极采取合理措施以避免或减轻风险的不利影响,及时修正、变更、补充合同,将风险造成的损失控制到最低程度,必要时中止或终止合同。&
& & 要求项目部具有从索赔走向理赔并获得赔偿的完整运作能力和具体计划,认真分析已完工未结算、已发生工程变更未理赔、已发生工程成本增加未补偿的项目,制定方案、采取措施、专人负责、及时做好工程变更的取证、索赔和结算工作。能做变更结算,不按索赔处理;能够一事一报、一事一办的,不采用一揽子索赔;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先落袋为安,不拖泥带水。对于工程款拖延不结或缓结、不及时签证、不及时处理补偿和索赔的项目,项目部要提高与建设单位的理性博弈能力,确保结算及时、收入真实。&
& & 加快资金回收,降低项目财务风险金融危机对发包人最大的影响是资金链问题,因此其支付能力是承包人面对的重要风险。在贷款紧缩导致资金不足时,发包人填补资金缺口的压力可能会传递给承包人。严厉禁止项目部采用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禁止提交低价中标项目的低价保证金或各种变相的现金担保方式。履约保函格式要请专业人员把关,防止发包方恶意没收保函,造成承包人不应有的损失。履约保函内容中尽量回避&见索即付&&不能抗辩&&不可追索&&保函可转让&等字句,规定好保函的生效条件和法律条款,并在业主的书面索偿与银行付款之间增加间隔期限。&
& & 禁止直接垫资或间接垫资施工、反对以工程款转为借款的变相垫资施工,特别是规模较小、民营企业投资的项目、以及未核准项目、资金未落实项目等。严禁在签订合同或合同执行过程中为发包方达到合同以外目的而发生非法交易行为,决不允许诸如虚增工程结算价款后套现返还发包方或其关联企业等涉嫌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 & 及时与建设单位办理已结算工程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各种保证金的到期支付。对于未能及时支付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及时协商,确认债权债务关系,签订还款计划、担保方案和补偿措施。对于已完工项目应尽快提交正式的竣工资料,并安排专职人员配合审查,及时办理竣工结算,确认工程总造价和未付款总额。对于信誉较差、有大量外债、已出现资金链断裂迹象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果断措施,减少损失进一步扩大。&
& & 加强应收账款和现金流管理,有效巩固资金链,提高资金周转率。进一步强化资金集约化管理,积极利用网银系统实施资金的远程监控和实时集中,提高资金预算管理的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反馈的执行力。国外项目原则上不在当地保持较高的存款余额,以满足一个月流动资金需求为限,余额汇回国内或存入中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当地的机构,以防止外资银行破产风险。&
& & 控制分包合同风险,实现企业和谐发展&
& & 工程分包是总承包企业合理配置社会资源的一种有效形式,是符合国家建筑行业有关法规的管理要求,是符合建筑业国际惯例的。建筑企业分包合同风险控制的水平,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直接反映。对项目分包合同风险的管理是提高项目经营效果的重要措施。因此,中国水电集团采取以下措施控制分包合同风险:规范分包管理,加强市场准入,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分包商进行跟踪考核、评价,完善分包商信誉评级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分包商的履约能力,引入分包商项目主要负责人准入及清退管理制度,实施分包商战略合作伙伴管理,通过竞争方式选择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合格分包商,严禁不合格分包商进入集团分包市场,防止因分包商的施工能力和企业财力而影响所承建的项目正常施工。&
& & 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在分包合同结算中预留一定比例的农民工权益保证金,保证民工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强化分包商的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合理安排因项目停工造成的民工歇工、减员或减薪等工作,避免造成社会不稳定事件发生。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合法性评估,清理不规范用工行为,理顺劳资关系,避免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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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磊,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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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包括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等。而其中施工合同是为了完成特定的建筑安装施工任务,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合同中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合同,因此,我们更应该了解建筑施工合同的风险类型并掌握防范手段,以规避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种类
1、合同条文不完整,不严谨,甚至前后条款相互矛盾,用词含糊、具有歧义,没有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面的表达清楚,没预计到合同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如: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每月的15号都要支付上个月的工程款项,甲方资金在筹措时受到阻碍,连续多月拖欠工程款。乙方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在施工过程中垫付许多资金。然而,合同并未对拖欠工程进度款这个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导致乙方按照规定要求甲方偿还利息时索赔不成功,承受巨大经济损失。
2、对一方过于苛刻的要求,如:某项工程的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并且甲方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的开工时间来计算时间。如出现工期延迟的情况,乙方必须要负起全部的责任。而实际情况却是,由于场地搬迁碰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推迟了两个月才具备施工条件,工程又因地下室的面积巨大,碰巧赶上雨季,从而导致工程进度非常缓慢且成效不大。当乙方想起来应该向甲方提出索赔延期的申请后,因为签订合同的条款对于乙方非常不利,即使进行索赔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乙方只好自费来赶制工程,避免因工程拖期受到不必要的处罚。再比如,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求承包企业大量垫资承包、压缩合理工期、超出标准、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等情形。
3、承包商对业主的经营状况了解不够,没有完全准确的掌握业主的经营状况。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可能由于业主资金不足、支付能力差,而出现以各种形式和理由拖欠工程款的情况。
4、违反法律法规签订合同。由于近几年市场竞争激烈,个别承包方为了生存不得不与业主签订&黑白合同&。但这种合同是不享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合同,如果发生纠纷,造成的损失将无法得到弥补。
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手段
根据以上对合同风险的分析,合同双方应对合同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响应和控制,对合同评审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约过程以及合同履行完毕的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的防范对策很多,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对策,以避免风险或减轻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
(一)做好签订合同前的准备工作,规避风险
做好前期工作规避风险是指承包商在投标前,应对投标文件进行全面透彻地分析和研究,详细调查工程项目及业主的经营状况和工程的竞争情况,以便做出准确的决策。当然,业主的真实经营状况和参与竞争的对手信息并非能掌握得十分全面,这就需要加强信息收集。在收集信息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遵守法律法规,保守商业机密。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全面分析工程的情况后作出正确的决策。
在合同谈判阶段,最好签订开口合同,如可变价格合同,或者材料价格据实调整等条件。在报价上也可采取一些策略,如将工程中一些风险大、花费多的分项工程或工作抛开,仅在报价单中注明,由双方再度商讨决定;建议将一些花费大、风险大的分项工程按成本加酬金的方式结算。还要注意防止借资、垫资承接工程。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前就签订协议或者企业间借贷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是无效民事行为。一旦发生纠纷,对施工企业极为不利,可能导致投入的资金不能及时收回或者无法收回。
建立企业内部风险评估机制。不管是业主或承包商,风险评估是企业对即将面临的各种风险加以分析和决策的过程。企业应该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小组,将项目的风险管理落实到相应管理部门或项目管理班子。
(二)规范合同签订程序,控制风险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处理的方式、方法。
对于合同,最好采用示范文本,并且在示范文本的专用条款用词上要采用专业术语,以便界定明确。合同条款中要明确己方的违约成本、权利义务对等情况。对于合同的计价方式,在可以谈判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己方的要求,以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工程范围不确定的风险,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三)加强施工过程中合同履行的管理,降低风险
实施合同的过程也是合同履行的过程,在履行合同前,必须对合同进行交底,使参与项目的团队成员都明白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存在哪些风险,如何正确地行使合同权利和履行义务。
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主要有工程变更风险、索赔风险等。
工程变更的风险:由于施工项目的复杂性和合同履行周期长以及不可控因素等原因,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涉及工程变更问题,既有业主以工程变更指令形式产生的工程变更,也包括由业主违约和不可抗力等因素被动形成的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对建设项目管理有着巨大的影响,往往导致建设项目工期延误、返工增加以及劳动力窝工和机械停工、降效损失。
索赔的风险:施工过程中的索赔是常见的现象,但是要正确认识和理解索赔,索赔必须满足合同中相应的索赔条款,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收集整理资料,而且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索赔,否则索赔可能不成功,会造成比较大的损失,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
(四)转移风险和开展索赔
工程索赔制度正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还要注意向第三方转移风险,主要通过履约保证、工程保险和工程分包等方式来实现风险转移。
对于分包,当前建筑业工程量大、造价高、技术要求高,很多工程需要多个专业或承包商合作完成。承包商必要时可以将风险较大的工程分包给专业公司,是转移风险的一种方法,这样会有多个的分包商参与到工程中,必然存在分包合同的风险。因此,加强分包合同和分包工程的管理,按程序履行承包商应该承担的义务,特别是提醒义务,从而减少分包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给承包商带来的风险。
施工合同作为承包方和发包方合作的重要依据,不管作为哪一方都需认真对待,都需提高风险意识,加大防范措施。对于大型工程,应该组建合同管理团队,制定相应的预警机制,特别是国际工程,更应让熟悉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到商谈和签订的过程。作为施工合同的一方,企业必须有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懂管理又懂造价和财务的综合型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技术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只有正确识别风险,加强风险控制和管理,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风险事件,从而将自己的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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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
文章来源: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作者:江海俊 发布日期: 08:49
摘要:工程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现代工程项目复杂性高、项目参与方众多、建设周期长,致使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风险因素加大。近年来,由于合同风险分配不合理、合同文件不规范等原因,合同纠纷案件逐渐上升,给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带来巨大的挑战。
施工合同是施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取得经济效益的基本保证,也是双方联系桥梁和纽带。因此,尽可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施工合同的风险、防止企业利益受损是每个施工企业都应十分重视的问题。施工合同涉及的面很广,除了工程发包方、承包方还有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及各分包方等多方利益。本文想通过亲自参与的案例,试谈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
关键词:合同管理& 建筑施工& 风险防范
合同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总纲,施工单位和业主之间的利益关系,最终都要体现在合同上。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及风险控制尤为重要。只有加强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时刻保持高度的风险意识,才能在合同双方发生严重分歧时,有效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主要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有些建设项目甚至签订“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增加解决问题的难度。
2、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其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往往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工程发包方、承包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分类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又缺少必要的法律专业人才支持,在处理过程中难免合同一方或双方利益受损。
二、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手段
1、把好合同签订关,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是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确定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对合同的各项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如何及时沟通。
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动态管理合同履行,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在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中,合同交底更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执行合同时不出或减少偏差。合同依法签订后,必须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以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物性工作有序地进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合同目标的完整实现。建设单位应动态管理合同的履行,明确分解合同责任,按合同的有关条款做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目标工作流程图,抓好各目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特别是事前控制。对签订的各项条款必须牢记,注意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各种减少合同纠纷的预防措施。在工程进展中,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及时加以解决,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整个合同履行的动态控制过程按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循环方法进行,从而达到有效控制,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3、做好合同实施管理,加强合同变更处理
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设计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合同变更意味着索赔机会,所以必须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经常检查与甲方往来的各种工程文件、记录、指示、信件等资料,以确认它们对合同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作为工程变更调整费用、工程索赔的基本依据。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
使管理行为常态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几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4、重视合同后评估,不断总结经验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们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的工作,它是对合同制定的规范、执行的得失意义重大,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5、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制,合同管理人员专业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建筑市场面临着国际化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推动和加快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要想尽快适应新形势,必须加强培训学习,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制度,可到专业的培训机构进行外部培训,或聘请专家、知名人士进行内部培训,全员普及合同法制教育,了解施工合同,熟悉和牢记与自己有关的合同内容,使施工企业合法地参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通过全员参与,促使工程项目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保证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达到工程项目高质量、高效益,满足社会需要。
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建设单位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住一些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
6、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审计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总承包人(分包人)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对整体工程或者单体工程进行验收并交付工程的一项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79号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一般总承包合同对此项都有明确的约定。对某些特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有关部门还有验收备案的规定。
如:建设部2000年4月7日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备案,对逾期或者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2%以上4%以下罚款。因此,对此项审计应十分关注。
根据审计实践,有的总承包工程对竣工验收有明确的约定。有的还约定总承包人在其所承包的工程完工时,依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建设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资料。还有的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建设方)收到其提交的验收报告明确在一定时间内应组织验收,逾期不组织验收的,或未经验收而擅自使用的即视为已竣工验收的约定,这种情况在总承包合同中多见。所以在对总承包工程验收方面审计中应对项目名称、竣工时间、已验收、未验收、验收标准和项目保修情况进行识别性审计。
三、规范整理施工期间档案等证据资料以规避潜在风险
(一)关于建设工程工期的主要证据资料
1、关于开工日期和整个工程工期的证据资料:施工合同书以及施工合同书补充约定,合同书都有对工程开工日期和整个工程的工期的约定,如工程应在2010年1月1日开工,整个工程的工期为200天。当然随着工程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排除合同双方对开工日期以及工程的工期作出补充约定。
2、关于工程开工条件的证据资料:如开工前业主需完成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确保施工单位人员、机具设备以及材料能及时进场;如果开工前需要支付进场费的,有关支付进场费的证据资料;如施工主材都是甲供材料,开工前第一批甲供材料到货的证据资料等;如材料属于施工单位采购的,备料款是什么时间支付的证据资料等。
3、实际开工日期的证据资料:一般以开工报告为准。
4、其他影响工期的证据资料:如甲供材料的到货计划以及甲供材料实际到货的证据资料;施工单位与业主单位约定的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条件极其时间以及业主单位拖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证据资料;其他能影响工程工期的证据资料,如气象资料,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资料、设计变更、设计增加的图纸资料等等。
5、施工过程中由业主单位发布的施工场所临时停水、停电通知书等。
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调整的证据资料等。
(二)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的主要证据资料
1、甲供设备、材料供应清单、合格证书、设备材料验收记录单、设备材料封样记录等。
2、施工企业采购的设备、材料供应清单、合格证书、设备材料验收记录单、设备材料封样记录等。
3、隐蔽工程验收单与验收机构、监理机构质量评估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4、工程竣工验收前,业主单位未经同意擅自使用未经竣工交付在建工程的证据资料。
5、有关业主或者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等证据资料。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质量使用书、注册时间表等资料。
7、业主单位编制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
(三)关于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工程款支付程度的主要证据资料
1、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合同书都有工程合同价以及支付方式的约定条款。
2、如工程有预付款、备料款的约定条款,预付款、备料款实际支付的时间、数额等证据资料。
3、工程各月度进度申报资料以及工程各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报告等证据资料。
4、经监理核准的工程各月度进度申报资料以及工程各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报告等证据资料。
5、业主对工程各月度进度申报资料以及工程各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报告等证据资料的批复文件。
6、业主单位实际支付工程各月度工程进度款的时间以及数额等证据资料等。
7、工程款收付的凭证、单据等明细资料。
8、签证、索赔证据资料及其价款。
9、招标图、施工图以及竣工图等图纸资料。
10、工程报价单、投标预算资料、中标价格资料等。
11、工程的最终结算资料,如工程造价审计报告等等。
当然第三类证据还可进一步细分为有关关于工程量的证据资料、关于工程造价的证据资料、关于工程款支付的证据资料。在发生工程款纠纷案件时,往往会涉及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的判定,所以本文作者将这些证据资料归为一类。
当然,建设工程证据资料并不局限于上述三类证据,但笔者认为,与施工企业利益密切相关的工程领域的证据资料非上述三类证据资料莫属。
上述证据分类也不是绝对的,证据资料之间与待证事实有很多会有交叉,比如,甲方逾期供货的证据资料一方面可以用作证明工程费用增加的依据,另一方面也可用作证明工期延误的证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调整的证据资料一方面可以用作证明工期延误或缩短的证据资料,同时也可用作施工费用增减的证据资料。
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契约经济,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建筑市场逐步完善,合同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成为市场双方不可或缺的纽带。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将对工程项目的规范有序推进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而规范整理施工期间档案材料等证据资料则可以防患于未然,规避潜在风险,将发、承包双方发争议的发生概率降至最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的施工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压力越来越大,施工企业只有加强自身管理,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的激烈竞争,才能站稳脚跟,从而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企业得以更好的发展。
1、刘荣素《工程项目分包规范化管理及风险控制》[J],《水科学与工程技术》,2010年第6期,第75-77页。
2、姜奎平》浅议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分包中的用工法律风险及防范》[J],《新西部》,2011年第3期,第102-103页。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01。  
4、万俊,邓蓉晖《工程施工招投标中业主风险的分析与防范》[J],《建筑经济》,2001年第3期。
5、王丽丽《浅谈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分包风险的应对与防范措施》[J],《科技信息》,2008年第15期,第139页。
6、底素卫、王月亭、霍丽芳《建筑企业如何防范建筑工程合同风险》[J],《商场现代化》,2006年版,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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