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最怕遇到的业主什么举报

物业最怕什么样的投诉_百度知道
物业最怕什么样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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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最怕媒体曝光,比投诉效果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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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拖欠 如何打物业费官司 凡是有房子的一定要顶啊(转)
1、物业费案件在法院是诉一件判一件的,也就是说物业公司是100%赢的。原因并不是因为物业公司完全占理,而是因为法院在审理中根本不审查不理睬业主作为被告方的理由。
——这是物业管理费诉讼的实际操作情况。
2、物业费的依据并不是法律规定,而是基于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合同。所以,只要是物业公司应该做到而没有做到的,都可以成为业主拒付物业费的抗辩理由。但实际情况请参照第1条。
——这是物业管理费法律层面的问题。
3、鉴于法院在物业案件上的实际操作情况,法院实际已经成为物业公司的催帐员,不要指望能打赢官司。这种都是一批几十甚至几百个案子上的,法院都是把这些案子当作提高结案率的皮夹子来捡的,你不要指望法官会为你一个案子来花心思。这样的法官恐怕若干年后才会有。
4、法院已经意识到物业案子不能用这样的思路判了,因为遇到大量物业公司有问题的案件。已经有法院向高院提出过建议要求对物业案件的办案思路进行调整。
1、开庭谈判调解,打折付钱。(底线)
2、拖。收到诉状和传票后,要期限内提出要求反诉(反诉提出,不管有没有道理,法院必须接受的。如果不接受,是要出裁定的,出了裁定可以上诉,中院有结论后下来后,再继续本诉。如果一审法院既不接受反诉,又不让你上诉,灵了,案子判好后,上诉,发回重审。)审理过程中,说有新证据提供,要求延长举证期限。尽可能拖长时间,把这件案子的进行与其他案件分离出来。判好再上诉呗。反正能用的程序用足。
反正离中院近,花不了几个车钱的。但律师的诉讼成本上去了。物业案件的最大优势在于量大,可以摊薄律师成本。所以这种办法最好是有大量的业主不服判决的,每个案子各自操作,这样诉讼成本就上去了。
有好的物业公司,也有坏的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条例根本不是从业主权利出发的,根本谈不上对业主权利的保护。拒交物业费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本人在浦东的房三年没交物业费。一直等物业公司起诉,不过物业公司一直未起诉,原因是物业收了停车费都吞了。小区停车费应当业主的收入,扣除管理成本后应当转入维修基金的,这个上海某法院已经有判例了。对物业不满的,可以注意一下维修基金数字,只有出没有进的,说明停车费给黑了。这个可以成为你谈判的筹码。
交也要折腾死它!
对于交物业费我是这样想的,大家看看有没有道理
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不交物业费,就等着它告吧,在法庭上能争取一下就争取一下,赢了官司正好,当然,输了也是意料中的事情,物业费最终是要交的,但要看是怎样的交法,记住!这是个关键,要让物业公司也付出成本!即使我们交出物业费也要让物业公司付出成本!物业公司请律师也是要付出成本的,律师天天往法院跑也是要付出成本的,尽管那是他的本职工作。那我们从现在开始,每个人都等着法院判决后再交物业费,算一算新华联有多少住户,要是每家都跟物业公司过一遍法院,那不得把它折腾死,把法院烦死!老子不是没钱,不是交不起物业费,但这个物业费交的不舒服,心里憋屈!那我也让你收钱收的也不舒服,有本事你就告呗,下次我还是不交,还是等法院判完我再交
2、 经济纠纷在法院的流程是:
1,起诉,立案。谁起诉谁就交诉讼费,经济纠纷的要按诉讼额的百分比来交(20%)。如果物业真的要告,那要出一大笔的诉讼费代缴(诉讼费要由法院确定双方谁出)。
2,传达、调节、开庭。。。最少要3各月以上。导致的结果是两个:1,物业赢了。2,物业输了
如果物业输了,那他就自己承担诉讼费。还没有要到钱。
如果物业赢了,记住这个时候才是关键。官司是输了,要钱就难了。不给钱物业还是没有办法。物业只好再去法院立案申请执行,这个环节就有法院的执行庭来执行了,当然法院的执行厅还要交一笔钱(20%),法院才能来执行。执行的时候没有你的存折账户和开户行,你存折上的钱是安全的。(除非物业或法院有你存折)。那执行什么呢?你家里的东西,物品可以折价,你要配合法院让他们把东西搬走,不然就是妨碍公务。
物业最终得到你家里的沙发、床和电视等。反正用三年就要换了,还不如折价算了。
物业没有要到钱,还花了不少给法院大人们的奖金,或是盖办公楼的钱。
黄世仁在现在的社会就这样。是制度这样规定的,不是想这样。我们也是被逼的。
至于那个律师函,哎。收到后物业一定会打电话给你说:“律师函收到了吧,快交吧,不然。。。”
3年前我回答是:“我本来打算交,你看现在律师函都收到了,我只好等法院的传票了,哎。。”
我现在还是没有收到传票。
应对物业起诉的下中上三策
象物业因为不缴物业费起诉业主这种事情,说实话,业主胜诉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这并不是说业主的行为就是不正义不道德的,而完全是因为在现有的司法体系下,业主可能反诉物业不作为和侵权的法律主体——业委会缺失所造成的。但即便如此,物业起诉业主的主要目的,也并不是就为了那一加一户不过数千的小钱,而是追求一种杀鸡给猴看的群体效应,造成多数业主因恐惧物业起诉而不敢维护自身权益乖乖地缴纳物业费。真要是一家家通过打官司来催缴物业费,恐怕过不了一年,物业也就挺尸了。
缓交物业费的正当性和必要性,这里就不多说了。小时候在街边遇狗,常常有这样的经历:你跑,狗追,在后面狂吠不止;你站住,回身,弯腰做拾砖样,狗飞逃。应对物业这种恶人\小人,就必须要勇敢面对,而不能退缩。
当然,应对也要得法,才可止恶。老夫综合这些年的法律、生活常识,总结下、中、上三策,以飨诸位同学。
有个同学说的好,一个字,拖。
拖完了开庭拖判决,拖完了一审有二审,也甭费心琢磨什么证据、答辩,花些冤枉钱请什么律师,更不用为此着急上火、发愁烦心,反正咱有时间就去庭上转转,看看物业这帮不要脸的东西耍猴开开心,就算官司一年半载以后彻底输了,也不过几千大洋的小事,有钱还难得买个开心呢!物业想要滞纳金?放心吧,崩说门,连窗户都没有!就连这几千块钱,还不一定给到他手里呢!再执行个一年半载,得了,看着法官兄弟不容易,给个面子吧;要钱,没有,要物,刚出炉的老彩电、录音机倒是有一批,当年的发票都在,看能顶多少银子?物业不想要?就这都是执行法官好不容易执行回来的,给脸不要,自己看着办。
也是一个字,哄。
物业不是不嫌丢人吗?那我们就帮着他们哄哄,赶赶场子。也别光咱爱建园一个小区,什么罗山花苑、金桥新城的业主们都联合联合,反正网上交流这么发达。除了接到起诉的同学,别的同学们也可以联名写个东西,把物业的“光荣行为”都给他写出来,作为补充证据给法官们看看,也让他们开开眼,看见以后写着“云……”物业的小区都绕着走;法官不采纳?那也不要紧,新闻媒体上播播,小报记者这年1月活着也不易,就等着这个好拿封口费呢!没准儿招了几个人大代表,再谈谈法律的缺失那也说不定哈!就这么着,同学们说说,这物业能不露脸吗?这脸不得露大发喽?!
还用我说吗?说一千道一万,要是有了业主委员会,我们还会受这个欺负吗?!说句不好听的话,都到了今天了,业主们也并不团结,还在各自打着小算盘,这样下去,业主的利益不受损,那才是老天爷不长眼睛呢!说实话,我有自己的实业,炒房卖房,和我也不搭边。爱建园这房子本来买来就是自己住得舒服的,至于它会不会因为物业的表现而贬值或者升值,对我而言,仅仅是一些数字,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物业惹着我,不行;物业起诉我,我下策保证比谁玩得都漂亮。别人受得了,我更受得了,大家瞧着办好了。
关于如何应对强制执行的建议
&至于大家担心的“拘人”,就更不用怕了。别看大家经常在媒体上看到强制执行拘人
的事,甚至判刑,那都是媒体忽悠吓唬老百姓了,不排除物业用利益驱动媒体大肆宣传
以威慑大家。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极少采取这个手段,极少极少,除非您直接与法官法
警发生言语冲突直至身体对抗。听一听拘人程序大家就明白了。执行法官首先要整理材
料,写报告,说明我们如何如何藐视法律,对抗执行,行为恶劣,报到庭长那批准,庭
长批准后,再报主管院长批准,都批准后,制作拘留决定书。然后和法警队主要是队长
协调,看看法警队的同志们什么时候有时间,再看自己的时间有没有空闲,别跟开庭冲
突了。最后一切都弄妥当了,才会到你家。到你家后,也不是马上就拘人,要宣讲政策
,告诉你,必须得执行判决,你办不办,不办我们可带着拘留决定哪,可以拘留你。你
怎么办?当然要办啊,当然要尊重法律啊,法院的同志们也很辛苦,大老远来一趟,不
能让你们白跑,但我也没那么多钱,老父亲刚刚住院治疗花了一大笔钱,能不能先给一
部分,回头我慢慢筹钱,或者请我的邻居给我担保一下,我保证在多长多长时间内给钱
,这些都是法律允许的缓兵之计,等等,只要把执行法官好说好商量哄走了,下回来就
不一定何年何月了。总之,执行法官不是到家里马上就拘人的,没那么恶,他一定会告
诉你,请你配合执行,否则我就拘人。要是口齿伶俐的业主,可以想办法再拖拖,要是
您不愿意和穿制服的多纠缠,直接给钱打发走就完了,绝不至于被拘留。那些当场被拘
留的,一定是在言辞和肢体上与法官和法警有激烈对抗,这种情况就不需要拘留决定书
了,可以直接以妨碍执行公务拘留。
&这段本来是结尾段,但我写完后感觉太长了,所以把大家关心的拘人问题提前到第一
&我相信家园里的法律工作者不少,代理过执行案的也不少,在执行过程中采取强制执
行手段的也不会少,但真正走到“拘人”这一步的肯定不多,因为法院本身采取这一措
施就慎之又慎,少之又少。我在上周刚刚执行过一个拘留了对方法定代表人的案子,有
一些新鲜的经验供ZZ们参考。
&大家首先要明白一个前提,这是我们的优势,就是广大业主“广大”这个词在现实中
的意义,就是人多,物业尤其是法院根本管不过来。大家一定要充分发挥这个优势,每
个业主都“拖”一点,耗一点,物业和法院就受不了。这个“拖”并不是说非法的拖,
而是在法律赋予你的权利范围内拖。比如,一个案子从起诉、受理、通知、庭前交换证
据、质证、审理、(二次审理)、合议、宣判到上诉,上述过程再走一遍,进入执行阶
段,申请执行,受理,安排时间执行,请法警,一次执行不行,再来一次,还不行,再
来一次,甚至在执行过程中,您再提个执行异议,要求执行听证,或者我一时凑不出这
么多钱,我多凑两次,那执行员就得多跑两次,或者,我给您法官大人写个保证,保证
在12月内还清,或者请我的邻居给我担保,我一定在12个月内或6个月内还清,等等。
您想想,上述过程都走一遍,物业和法院累得不轻吧。这还只是您一个人的,要是所有
的被诉业主都这样把法律赋予我们的诉讼权利用个够,拖也把物业拖死了。持久战,我
们怕什么,最不济我们最后把物业费交了,那也把物业折腾个够。
&关于诉讼阶段的建议,我不再多说,家园网的高人支的高招不少了,我只说一点,如
果应诉通知到了您手里,确定要开庭了,被诉的业主一定要去应诉。当然在此之前,您
也可以想办法不让自己见到收到法院传票。一定要在法庭上把我们的想法理由充分的说
,能说多少说多少,尽管法官不爱听,不想听,最后我们也败诉,但任何事情发生变化
,比如从败诉到胜诉,都需要一个过程,这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我们每个人如
果不积累这个量,那质变的过程只会抻的越长。就象杜宝良因违章被罚款一万多,这个
钱他肯定要交,他胜诉不了,但不也换回来交通管理局开始给大家邮寄违章通知单了
吗。我们都不是刁民恶民,不交物业费肯定有原因,物业是有责任的,这点难道法官不
知道吗?他当然知道,法官也买房,买的房还都不错,他当然知道到底这个矛盾谁造成
的,谁的毛病更大,换句话说,更应该先整治谁。大家都尽力去抗争,胜利肯定会来
&败诉了,法院判决生效了,该执行了,如何面对?就是不理他,拖着。说说法院的工
作流程工作量,您就明白拖是最方便最好用的办法了。说句公平话,撇除个别法官的灰
色行为灰色收入,法官的收入不高,尤其是公务员工资改革以后,一般也就两三千块钱
,可是他们的工作量远远超过挣两三千块的人所承担的工作量,一句话,他们的工作量
非常大,经常加班,他们非常忙。这么忙的人哪有功夫一趟又一趟的往我们这跑,你只
要倍儿尊敬和颜悦色的把他这趟哄走,下一次来不来就不一定了,来也指不定几个月以
&物业再NB,再有背景,他也是具体的某一个人具体办这事,当他面对的是成百上千的
业主时,他的时间和精力也显得很少。他得费心费力的疏通法院一级又一级的环节,诉
讼环节和执行环节的承办法官又不是同一个人,他们的领导也不同。即使环节全都疏通
了,最后工作还要具体的落实到某一个法官头上,他的时间和精力更有限,前面说了,
法官很忙。而且,物业疏通了法院的环节,不是说这一次疏通了,以后就随便用了,不
用再做思想工作了。举个例子,不是说您今天加油了,以后这车每天就随便开了,不用
再加油了,您只要想要这车能发动,就得加油,您去一趟清友园就得加一次油,下次去
,下次还得加油,谁给我加油,我就去谁那。这油可比93号汽油贵多了。您想想,假如
您是一个法官,出去一趟,北京又这么堵车,您是愿意执行一个标的5000万的案子,还
是标的5000块的物业费案子,5000万的案子得加多少油,5000块的案子又能加多少油。
5000万的案子执行的好,年终写工作总结多有面子,5000块的案子去欺负老百姓,又能
有多少面子,能算多少工作业绩。
&很不幸,在您不理他拖着他的过程中,执行法官和法警百忙之中还是到您家来了,强
制执行来了,怎么办?不要怕。国有单位、国有机关最怕激起民愤,闹成XX性事件,这
会影响他的升迁、政绩、甚至饭碗,现在从中央到地方不都在建设和谐社会嘛。所以只
要我们不用强,执行法官就不好用强。更不能跟法警对抗。我见过的法定代表人一次开
保时捷去法院,一次开AUDI A8L去法院,车牌都是京A85开头的,在执行员宣读拘留决
定书后,法警一点都不客气,一把就从椅子上薅起来,另一个法警一下就把另一只手拷
上,那也是在社会上很有身份的董事长啊。所以,不用强,尊敬法院,尊敬执行员和法
警,和颜悦色,但就是不给钱(因为本来就不该给,我们冤枉啊),用尽法律允许的一
切办法拖着。实在拖不过去怎么办,那就多少给点,比如给个30%,表示一下诚意,给
法官点面子,让他回去多少能交个差,绝对不全给,执行法官下回什么时候来就不好说
了,物业也没办法啊。
&虽然ZZ们总败诉,虽然法官对待ZZ们总是声色俱厉,但这不意味着法院就是物业他们
家开的,他想让法官干什么法官就干什么。物业请法官出来执行一次,那也得费牛劲了
,法官不会仅仅为了物业的事一趟又一趟的出来。实际上,法官也很烦物业,起诉了那
么多业主,都归到法官那,就是工作量啊。面对的又是一个又一个散落在社会上的老百
姓,不好执行,不好结案,结不了案就影响工作业绩,法院是以结案率来考核法官的。
执行法官请法警出来也特别费劲,大家都明白,如果哪个法官承办物业的案子,他会受
到物业的礼遇,出去执行也算完成自己的结案率,法警苦哈哈的跟您瞎忙活什么啊,没
动力,所以法警在民事纠纷中不是容易请出来的,执行法官需要好好协调与法警的关系
,当然羊毛出在物业这只羊身上。
&再举个例子。有一次我们请长春的法官去沈阳执行,一趟就出去5W多,还无功而返。
到现在,第二次执行还没启动起来。知道法官出来执行一次多难了吧。
&所以,如果不幸,您被起诉了败诉了执行了,没关系,只要好说好商量着,就是不给
钱也没事,实在拖不过去就给点,反正已经达到了拖的目的。但明年,对不起,我还是
不交,只要你物业一天不改变,我这物业费就一定不会痛快的交。你愿意告就告去,愿
意执行就执行去,你要折腾的起,我们ZZ就陪的起。拖也把物业拖傻了,这帮硬塞给咱
们的‘管家‘,拿着咱们给的钱还要工资,主人让他报报帐目都不肯,你把我们业主的
钱花哪去了都不告诉主人,主人还敢把钱再给你吗?不要把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搞成管
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其实说到底,拖也不是我们的目的,我们也并不是想白白的让他们
给我们服务,我们一分钱也不给。我们要的只不过是与服务水平相匹配的支出,要的只
不过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业主和物业应该各自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一个字,公
平。但我们手里掌握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就是物业一直想要的钱,那还不利用的充分
&至于这次朝阳院执行庭的统一行动,明显有两个色彩。一是到十月底了,马上就年底
了,他们面临结案压力,需要结一批案子,所以突击搞一下。另外一点,有某领导搞政
绩工程的痕迹。所以说,这是一次临时性的行动,不是长期性经常性的。赶上这拨的,
您就配合一下法院的工作,毕竟判决生效了。但下次还是不交,物业有本事就一次又一
次请法院来,反正我们陪的起,大不了就是给点钱。没赶上的,就更不用交了。
&所以,大家不要担心更不用怕,只要讲点斗争策略即可。这还是说当面对的同志时的
态度。对待物业的态度,就是不客气,坚决斗争到底。担心了,害怕了,就中了物业的
&最后再补充一句,如果您真被拘留了,7天也好15天也罢,而且确实在里面呆了那些天
,那您还真就别交物业费了,反正拘也拘了,这已经是强制执行的最后一招了,到时间
法院就要放人。估计以后物业再也不敢到你们家收钱了。
这个必须顶&&现在的物业牛的很
活雷锋啊!!!
物业费拖欠官司一旦输了你的个人信用也会牵连,所以这个帖子中适合脸皮特厚的老赖!
谢谢楼主,我涨知识了!!
这个帖子说出很多不想交物业费业主的心声啊,也助长了那些投机取巧者的志气,想不通宁愿被拘留也不愿缴纳应缴物业费的人咋想的,总之,不赞成这种做法,也极其损害了正常缴费业主的权利,最后小区不像个样,房价刷刷掉价,我想这样的结果不是大家希望看到的,为了蝇头小利而失去了更多,这是愚昧的表现,应该有长远目光,难道要等我们的小孩长大了继续为了物业费的事儿跟别人吵得面红耳赤吗?
声明,我不是物业,更不是物业的托,只是从理智的角度分析这个问题,就事论事,如果不想缴费的业主看了不舒服,我也只能说声抱歉。很多事情其实并没有对错之分,不去锱铢必较,豁达一点你会发现生活更美好。
物业他妈的就是牛逼
不要物业最好,物业要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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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网络谣言请及时向区公安局举报,举报电话:6现在政府整天喊着要维稳,维护社会的稳定。其实维稳很简单,就是要做到 体察民意,顺应民意,纾解民困,保护群众利益。最近发生的很多的事情都是欠薪的工人,失地的农民,房产被征的,自身物权被侵吞之下无奈引起的。要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就是要做到:劳者有所得,居者有其屋,物主得其权,老百姓安居乐业才是最大的维稳! 可惜有些地方部门偏偏忽视了这些,认为老百姓可以忽悠,可以打压,只要老百姓不敢出来了,不敢说话了,就是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但这样是长治久安?这只是将民愤的种子埋下来,到了一定的时候就会长出更大的恶果!    现在很多小区的业主都对自身的合法权益很关心。但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候往往都会受到物业公司的阻挠和打压。而且这种打压手段从骚扰,收买,恐吓,殴打发展到通过收买公权力来抓捕拘留刑拘!    这种黑社会性质的物业公司已经成为这个社会的一个毒瘤,危害了这个社会的稳定。老百姓连住都没法安心住了,家都不敢回了,这不是让要给这些物业公司逼死么?! 以后发生什么事件就不难预测到了。例如番禺区大石的华荟明苑小区业主被华升物业服务公司欺压,侵吞了大量的业主合法权益。业主稍为抗争了一下,反过来就被地方执法机构抓起几个了。地方部门明明知道这个华升公司存在这大量的问题,为何就是不先从此入手,解决这个问题的源头,一定要认为有要求的业主就是刁民?难道刁民不就是你们这样被培养出来的么?  这个华升公司已经从撕毁业主委员会通知,阻扰业主组织进行四川赈灾捐款,停水停电,发展到找黑社会上门恐吓业主,就怕不知道什么时候要找打手来教训业主了。这些板上钉钉的事实,为何有关部门视而不见? 这个公司其实在地方部门的办事人员里面已经是神憎鬼厌了,每次去反映情况,领导都说我们早知道了。你们知道了为啥不去调查?为啥不取缔这个黑社会性质的物业公司?太多疑问了。  这种公司不打击取缔,真的是成为政府社会维稳的拦路石了。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阅,,,转当地有关部门查实有否此事。  ,,,,,  ,,,,,  ,,,,,  海南人民忙不过来(广播)  
   路过,帮你顶..............  
  这个事情连报纸电视都登了,上访都去到省委了。可是当地主管国土局,还是以没有收到业主要求为名说什么我们没有权要求这个公司退场的借口来为这个公司做挡箭牌。  现在还要解散业主的维权组织,重新选举 业伪会 ,这不是激化矛盾么? 还说啥这是维稳!他们应该清醒啦。老百姓不能再这样被逼下去了。难道要学一些矛盾激化后发生的大x乱,才会醒悟么?  
  谢谢帮顶的。  这个鸟物业华升公司 连业主组织 四川赈灾募捐都不允许,还要打电话谎报有人闹事。TMD,你自己不搞就算了。还不让业主去做。这还有人性么?  现在还要骗取区委领导说什么业主闹事,让番禺区的政法委以维稳的名义来抓捕业主,这不是欺骗政府么?   这个公司另一个楼盘已经被业主赶跑了,这个楼盘有1/3的业主都是自己公司的关系户,但都被自己人反对,你说这个公司烂不烂?最后都是惊动区委书记出面的。这说明了这个公司就是个烂公司,靠的就是收买一些人来赚钱。  TMD,我诅咒这个公司以后开发的楼盘全部烂尾!老总跳楼!
  这就是 中国啊
通过非法拘禁公民就能维稳了?  
抓几个业主,其它业主就害怕了,杀一儆百,大约是他们的思维。大禹都知道,洪水宜疏不宜堵。然而我们现在的父母官们咋就不明白这个道理?  
到哪天,像翁安一样,老百姓要围攻政府大楼时,那就为时已晚了。这些官员们,漠视民意,视民众群体性诉求如洪水猛兽,不知能执权到何时?  
  乱象丛生,业主不敢言,这就是“和谐社会的小区”?  
——我们的政府指导到底该指导些什么?  
华荟明苑近来烽烟四起,乱象丛生,原因何在?矛盾何在?  党中央号召建设和谐社会,然而华荟明苑一点也不和谐,如何解决群众的矛盾,该是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责所在。  
那么这件事的根本矛盾在哪里?看着国土局接连发出的筹委会指导小组的意见,该是:华荟明苑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第二届业委会没有选举出来,原有的业委会成员资格存疑。所以筹委会的当务之急是帮助小区选举出第二届业委会的委员。  第二届业委会谁是委员是矛盾的焦点?第二届业委会成员选出来了,矛盾就能解决了?  
华荟明苑的根本矛盾在于华升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华升”)与业主之间的矛盾,这是不用置疑的矛盾焦点,为何产生这样的矛盾呢,业主们相互交流的意见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  一、没有服务合同,非法强制服务  
在第一届业委会合法成立之初,要求与华升签订服务合同,但华升拒不履行。而后业委会进行公开招投标,邀请华升参与竞标,华升并未参与竞标。  
依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2006年7月华升就已经不是华荟明苑合法的物业管理公司。  
二、物业管理帐目不公开、非法变卖小区公共用地  小区公共绿化用地属于业主共有物权,然而华升将公共绿化用地的临时车位非法出售,相应的销售收益由华升独自占有,严重侵害了业主共有权益。  
物业管理不征寻业主意见,就私自在每栋住所安装广告媒体,侵害了业主权益。  
三、管理服务水平低下  华升物业管理水平不高,尤其是小区治安差,外来人员随意出入。社会上的闲杂人员成群结队,持着刀棍深夜进入小区打架,物业管理都无人出面干预,这让小区业主没有丝毫安全感。  卫生差,小区设施保养维护差,这些是业主都可以看见的。   至于华升的管理服务态度之差,已经是有口皆碑了。  
在这种前提下,部分业主组织联合起来,停交了华升的物业管理费,进而导致华升的物业管理更是每况日下,形成了恶性循环。进而华升非法切断部分业主的用水、用电,导致部分业主打砸物管中心的门窗玻璃,矛盾开始激化。  
现有的矛盾已经清晰的摆在这里,当然这里边还有另外一条路线,便是第一届业委会合法成立后,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然而我们的政府机关行政效率“太高”,一晃就是两年,导致我们的业委会都要换届了,法院还未出审判结果,当法院开庭时,我们的业委会成员已经要换届了,便出现了所谓的业委会委员资格存疑一说。姑且不去猜测是不是“有识之士”采用的缓兵之际,且说这次指导小组帮小区把业委会委员成立起来,业委会再去重走法律之途,历史会不会重演?当然,也有可能不会重演,弄出个“业伪会”。这小区就像广州的乐得花园一样,华升搞个工商名称变更,再回小区威风。  
面临这些矛盾,作为行政主管部门,该如何化解矛盾?我不是行政机关的官员,没有行政领导们的管理水平和能力。我只知道,解决问题要抓住主要矛盾。所以实在无法理解,盖着番禺区国土局鲜红大印的文件目标直指第二届业委会成员的选举,而弃华升与业主之矛盾不顾,究竟是用的什么方法。难不成是让第二届业委会成立起来之后,再次把华升告上法庭,到业委会成员两年期满,法院还没判出个结果时,又该换届了,如此周而反复,矛盾就解决了?如果真是这样,我猜想,就如贵州翁安县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公安局、县政府大楼一样。我们这些“不明真相”的业主可能要去围住国土局或者派出所了。  
当然也还有一种可能,在筹委会的英明指导下,第二届业委会成立之后,业委会不再上法院起诉华升,在新业委会的领导下,业主们与华升“和谐相处”。只是无法想像,这种和谐背后,社会将会付出什么样新的代价,当这业委会真的变成了“业伪会”,住在华荟将无宁日。  
  现在的物业公司为什么这么牛呢?
  人民警察中某些有权力的人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来为私牟利,引发人民对公信力的怀疑。  小区物业公司拿小区业主所交的费用来管理业主,降低服务水平,为已牟利。  同为一丘之貉!!!
  广州华荟明苑小区业主打破小区内物业管理公司玻璃,三业主被警察拘留20~37天。
  顶,往上顶,顶到楼高,顶到大伙儿都看得见最好。
  一石激起千层浪, 小老百姓换个物管咋这么难呢???       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   ——警察在为谁保驾护航     番禺区洛浦街派出在业主维权行动期间知法犯法,利用手中的权利为华升公司(华荟明苑小区的原物业公司)保驾护航,沦为该公司的打手和帮凶,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民愤极大!具体事实如下:     1.10月25日华荟明苑更换物业公司之后,派出所立即传唤多名业主进行问话,时间最长达13个小时。据被问话业主反映,在对业主问话期间,派出所工作人员当着业主面前打电话给华升公司李总谈话通报情况。     2.洛浦街派出所黄副所长在10月25号下午15时扣押我小区业主时,当即粗暴辱骂小区业主为“刁民”、“x毛”、“x你老母”十几次之多。这就是人民的警察吗?     3.派出所在华荟明苑发生物业纠纷之后,组织警力,由正副所长带头,开车(普通车辆)带着大批华升物业公司人员两次企图冲入华荟明苑小区。   10月26日晚19:45时洛浦街派出所马志刚所长(着便衣)、叶教导员等带领一辆中巴和3辆小车,在没有任何征兆和原因的情况下突然聚集在小区西门、小区东门和保安监控室、物业管理公司办公室及小区内的各路口。在场几名业主上前询问他们发生了什么事情,马所长毫不理会,继续站着吃盒饭。此时有业主看到华升公司的保安和派出所辅警站在一起交谈时,业主大叫:“他们是一伙的!”随即引起围观的小区民众恐慌。几个业主又上前问正在吃盒饭的便衣所长是不是要把华升公司“送回来”时,马所长不耐烦的回答:“不关你事!”见此,有业主当着马所长的面拨打市局督察和省厅督察电话,要求督察到场督办。马所长立即丢下盒饭与教导员对视一眼后,迅速窜上路边的私家车急忙离开,在不到1分钟的时间内,所有小区内外警力跟着全部消失。行动之快,让在场上百名业主鼓掌叫好,“我们的警察真是训练有素!”那么,不禁要问。他们走那么快到底怕什么?他们不违法乱纪怕督察来吗?他们是为老百姓提供保护还是为别的什么人提供保护?种种议论顿时开始,大家为眼前所见的一切痛心失望不已(就眼前看到的一切当时也有业主向110投诉整个过程,相关部门也可到110调查取证)。在目睹警方准备带领华升物业公司强行进入小区的事实后,小区业主恐慌情绪迅速蔓延。500名以上小区业主聚集在小区门口和会所,保卫家园。只至半夜2点都不敢离去,更有部分业主自愿守夜。     4.10月27日,下午16时左右,趁我小区多数业主还未下班之际,华升带着30名保安和约80名社会闲杂人员,身有纹身、持械(刀具等),乘坐两台大巴公然冲入我华荟小区。由派出所叶教导员亲自坐镇,带领30多名穿制服警员,站在小区门口观望,为黑恶势力打气撑腰。叶教导员双手叉腰对业主的制止要求不闻不问,此时我小区会所、东西大门都有派出所的穿制服警力守侯,面对黑恶势力的非法行为无动于衷。黑恶势力冲进小区后,把由业主自己出钱请来的保洁人员的清洁工具全部抢夺后丢掉,并且出言恐吓让其离开。这些不明身份的人光着上身,身有纹身,叼着烟、腰带刀具。在场公安对此不闻不问。后来事态逐渐恶化,在晚21点左右,几百名业主由于恐慌和愤怒聚集在小区门口。其中有名70多岁的业主老人被华升保安在西门保安室内殴打致昏迷,而派出所在现场的制服警员对业主的呼叫和求援无动于衷依然冷漠旁观,也没有任何阻止这种暴力行为。约20分钟后无奈的业主自己拨打120救护车到场接走老人。随后在广大愤怒业主的强烈要求下,派出所现场观望民警(叶教导员等)才勉强介入了解情况,在小区业主的强烈责问下,才勉强将肇事保安领走。现在70多岁老人还在医院,被诊断多处软组织受伤。     5.10月28日晚21时,在小区内业主聚集投票现场。6名派出所辅警(着便衣)和数十名左右不明身份的可疑男子,在华升公司何经理的带领下一起混入人群,阻挠媒体记者采访,其中数名黑恶势力人员乘机围攻推搡受访业主,并当众威胁说:“你想死呀?”“搞死他!”等等。在场几百人都听得到,并有照片和电视台录象为证。在场公安便衣不闻不问,任由事态恶化。     以上所述均属事实,有超过百名的现场目击业主做证、有大量照片为证、有广州电视台和南方电视台的录象为证。  
       作者:纵览云飞2008 回复日期: 20:05:29 
    广州华荟明苑小区业主打破小区内物业管理公司玻璃,三业主被警察拘留20~37天。    你搞错了,应该是小区的管理处玻璃。这个怎么成了物业公司的。这三块玻璃就是因为管理处停水停电报复这些业委会的。造成有个业主一怒之下去砸的玻璃,当时110报警来了现场都说不予追究了。现在倒好,过了10几天倒成了拘留几十天的罪名。  这些华升公司的公安啊,都不知道每个月跟谁拿的工资。
  本人就是番禺区大石的华荟明苑小区业主
  老百姓只是要安居乐业,谁想白天辛苦上班,晚上回家还要维权啊!如果不是某些政府官员不作为,乱作为,某些部门某些官员收受开发商利益,甚至沦为开发商打压业主的爪牙,哪里会出现群情激愤,官逼民反的情况呢?    维稳,其实很简单,拔掉这些蛀虫才可以维稳!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help/1/198171.shtml  看看此贴,就是这样无耻的物业管理公司。
  维稳,其实很简单,拔掉这些蛀虫才可以维稳!  同意
  为啥俺们楼的门铃没了几个月,都没人管!
  你们家楼门铃没几个月没人管很正常,小区早就没什么人管了。一个1200多户的小区,业主没抗议的时候就那么10-8个保安在。  你们栋坏门铃的事情听说还差点成了 几个被冤枉业主的罪证,说是他们搞的破坏,用不了。  这个烂公司啊,就是处心积虑的来打击业主。那里还是物业公司,简直就是有营业执照的黑社会。
  支持取缔这个破物管!
  顶一个,支持业主的维权行动......
  前天有业主发现华升物管恶意破坏江边的大榕树,锯走那些生长了6年多的粗枝,足足运了4卡车,拿去卖钱!后来被业主打电话向街道办投诉制止才没有继续破坏,这个物管也许知道气数已尽了,能偷就偷能抢就抢!
物业公司做着行政工作,行政部门做着工商工作,工商做着银行工作;警察做着保安工作,黑社会做着警察工作;居委会是物业的保姆,街道办是物业的婆婆,国土局是物业的公公,区委是物业的爷爷;小业主呀,只是个农村来的媳妇!低人许多等!  
宪法和法律赋予百姓的权利,就这样被地方官商给玩弄!
  气数尽不尽不知道。只知道这个公司再不滚蛋,番禺区政府就真的民心尽失了。  这个区的国土局里面有N个小区出现这种情况,都是与国土局主管这个事务的某局长搞出来的好事。 丽江花园被国土局搞出2个业委会,结果现在成了烂摊子。珠江花园也被国土局所谓的指导意见搞得业主无法维权。  这个番禺区国土局搞啥啊? 他们就不明白总有一天自己门口说不定就会有人聚集?   派个科长来找业主谈判,都不知道谈啥,业主要求华升公司滚蛋。结果这个科长还说 国土局没权啊? 啥叫没权啊? 物业公司的管理不是你们国土局搞的么? 平时管理收钱就有权,到了真正时候要管理的时候就没权了。这到底是没钱还是有钱的问题啊?   也不怕自己的乌纱帽为了这个不法奸商而掉了。    
为什么好好的法律到了番禺就全变味了?难得番禺有不一样的法律吗?我们不能怀疑法律的尊严,但是我们的执法部门是不是真的秉公执法了呢?我们坚决拥护党拥护政府,也希望政府尽早清除党内的害虫!!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物权法引发的焦点和矛盾大约是当前社会的一大主要矛盾之一吧,农民土地流转也是一大社会焦点,真希望我们的ZF能够妥善解决好这两样事物中的各种矛盾。
  支持业主的维权
  政府官员怕群众!为何?听说小区业主去国土局找局长反映小区情况,希望政府倾听民意民声,国土局长竟然不敢出来见小区的业主!温总理啊,我们要见一个小小的国土局长比要见总理还难啊!
  现在很多物业公司简直就是黑社会组织!!!
  在我们投诉无门,求助无门,我想我们不能太过温和了,也不能太倚重媒体,我们得靠自己,自己的利益自己不努力争取,还能寄望谁呢?如“清楚”所言,当每天拿纳税人过日子的执法部门有法不依,甚至为私欲而滥用职权的时候,我们能怎样?这个社会,没有多少个王则楚,没有多少个孟浩,就算这两个,也开始垂垂老矣!      
  收钱、控制、限制,不想让你过好,这就是西安华弘物业公司对钟元小区的服务方式。  西安华弘物业管理公司,一群素质低下,喷着河南腔(西安道北的邪恶语言),用各种手段控制刁难业主和社区居民,动不动以不给卖电相要挟,加价卖电,一群什么东西。伙同明德热力公司收取数千元不合法的暖气碰口费(央视焦点访谈2014年12月已报道),有居民不缴纳,就以不卖电威胁,狗日的,什么东西,用流氓手段对付生活中的百姓,你们不会有好下场。  这社会也怪了,为什么不能由居民直接向供电局购电,还要由物业管理公司从中间倒手加价卖给居民,加价后电价就成了7毛8毛,拿居民的基本生活所需贩卖赚钱。纬二街的钟元小区,西安华弘物业管理公司,就是这样贩卖电的公司,不是管理服务的,而是管着业主的,处处用各种手段控制业主和居民,限制权利。小区内素质低的业主养狗出来都不牵狗,狗可能咬人或者吓着人,物业公司的人也动辄呲牙想咬人!民不聊生!  西安华弘物业管理公司说是西安国资委下设海沃实业公司设立的国有企业,国家单位又设立企业赚钱,拿小区地皮收停车费,没有票据或正式完税票据,钱都收到啥地方去了?既是国家单位,一个个干工作穷凶极恶,不以正常文明的方式服务于业主和居民,呲牙的恶行似乎关系自家钱包个人私利,其中窍门你们懂得,建议向中央机关书面上书反映这个海沃实业和华弘公司系统!  权利自古都是争取来的,没有谁会主动给!依法维权,灭掉寄生虫,暖气碰口费应依法返还,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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