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未分类,该处罚物业挂桶垃圾车服务企业吗

垃圾未分类,该处罚物业服务企业吗?-学路网-学习路上 有我相伴
垃圾未分类,该处罚物业服务企业吗?
来源:QQ快报 &责任编辑:小易 &
中国物业管理是中国物业管理行业专业、权威、高端的媒体公众号。为您深度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剖析行业发展现状与企业成长之道。让阅读更富效率,让时间更有价值!文/宋安成日,上海市城管局执法总队开出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后的首批责令改正通知书,对相关物业管理方责令限期整改。这是自今年上海出台《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实施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以来,监管部门发出的首张责令改正通知书。垃圾未分类,物业服务企业受到处罚?我本认为是新鲜事,但网上一查,好像已经成为常态。以深圳市为例,2016年深圳市城管执法局、住建局和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将垃圾分类和减量的内容纳入《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办法(试行)》,不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物业管理小区,将不具备参加全市公共机构建筑和全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招标的资格。而具体下放到实处之后,各地的区政府会将垃圾分类的责任放在物业服务公司身上,未落实好垃圾分类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将会受到责罚。同样在北京,也能看到类似的让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垃圾分类不到位责任的情况,要对垃圾分类未做到位的小区物业进行减分等等。从上面的各地规定看,垃圾未分类,当然有人要受到处罚。物业服务企业莫名其妙地成为垃圾分类的主要责任主体,无奈地接受了这一无偿的“法定义务”。那么,垃圾未分类,物业服务企业究竟应否受到处罚?在此本律师进行如下分析:情理分析物业服务企业应否成为垃圾分类的责任人,这里应当从以下几点进行分析:一是物业服务企业不是产生垃圾的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根本不应当成为被处罚的主体。其实各地的规定还是犯了老毛病――把物业服务企业作为责任的抓手,如同消防设施损坏要处罚物业服务企业,小区有违建要处罚物业服务企业,因为垃圾未分类而进行的处罚也是一样的道理。例如厦门市建设局于2017年5月发布的《2017年厦门市物业管理区域垃圾分类的工作方案》中就指出,物业服务企业对于小区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包括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的垃圾桶、垃圾袋等容器,并保持整洁;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时间和地点,并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收运至垃圾收集点或转运点;对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行宣传、指导,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实行清扫保洁外包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纳入清扫保洁合同,并监督实施。”这些责任与义务,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看出,这并不属于一般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内容,对于多出的义务,应当另行签订《垃圾处理合同》等类似合约予以约定。法理分析从法理上分析,其实即使是业主委托了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垃圾分类,政府处罚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律根据也经不起推敲。物业物业服务企业受业主之托,要进行垃圾分类,其实就是一种法律上的委托关系。就像现在政府委托施工单位去拆违章一样,拆房子不小心砸伤了人,肯定是政府的责任,施工单位要不要承担责任,是根据双方的约定来确定的。一样的道理,业主委托物业进行垃圾分类,工作未做好,受行政处罚的理应是业主,然后才是业主根据委托合同来追究物业的责任。这完全是基于合同法的规定,因为在委托关系中,委托人、受托人与第三方之间的关系可以简单描述为:“被委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授权办理委托事务,包括与第三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就算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了政府相关部门或业主的委托,垃圾分类不达标的责任也不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直接承担,因为其不是法定的进行垃圾分类的主体,只是作为一个受托人的角色出现在这个法律关系中。在台湾,实施的则是“垃圾不落地”政策,大街上鲜有垃圾桶的身影,小区内甚至也很难见到,真正的垃圾分类都是在居民家中就已经做好的,然后每天由接驳车分时段运走不同分类的垃圾。不能够回收的普通垃圾在台湾是需要花钱购买专门的塑料袋的,那么如果在家中做好分类,将可回收垃圾分出来,自然需要装在普通垃圾袋中的垃圾就会大大减少。同样的在处罚措施方面,台湾也是针对具体的丢垃圾的人进行处罚,让公民作为承担处罚责任的主体,而不是将垃圾分类的义务强加给物业管理公司。说到底,垃圾分类,还是应当先把制度设计好,而不是忙着处罚。退一步讲,处罚物业服务企业能解决问题吗?很明显并不能。目前,市民的素质根本不足以让其进行垃圾分类,如果将居民垃圾由物业服务企业再进行分类,需要的人力、财力,物业服务企业根本无法承受,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处罚物业服务企业也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与其让物业服务企业战战兢兢做了冤大头还未见起色,倒不如让政府先发挥其作用,明确垃圾分类义务到底由谁承担,培养国民垃圾分类意识,才是良性的解决方法。作者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来源:《中国物业管理》杂志
本文相关:
- Copyright & 2018 www.xue63.com All Rights Reserved垃圾未分类该惩罚物业办事企业吗? – 趣赢娱乐ios客户端下载
垃圾未分类该惩罚物业办事企业吗?中国物业管理-2018年01期-知网空间
同类杂志推荐
中国物业管理
年01期 目录
本刊编辑部;
于超;韩黎;李贵兴;
张勇;第龙杰;
赵善学;李宁;李丽;
本刊编辑部;
刘启康;夏欣刚;
廖月华;王玉洁;
中国物业管理2018年各期:
中国物业管理
&快捷付款方式
&订购知网充值卡
400-819-9993垃圾分类应惩罚激励并举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南都社论
  做好垃圾分类,&强制&也许是必经的一步,而依据其他国家的经验,为了让强制起到矫正的作用而又尽可能减少人们对强制的敌视,相关部门的工作需要做得细致绵密。
  深圳市、区城管部门近日联合举办&全民分类时代&邀您共同见证&深圳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发布会,2017名市民分别在全市的1个主会场和10个分会场共同见证了《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的全城发布。今年3月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深圳是其中之一,媒体报道称随着《指引》的全城发布,标志深圳正式进入&垃圾强制分类时代&。
  &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公示垃圾分类投放时间或地点的,处2000元罚款;未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处5000元罚款。单位或个人未分类投放或者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对个人处50元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罚款&,《指引》中的类似处罚条款显示,在未来深圳市民的生活中,处理垃圾将不再能够随心所欲。
  一说到&强制&,质疑和反对可能是不少人下意识的反应。但在垃圾分类这件事情上,强制很可能是人们必须经历的一关。
  众所周知,在垃圾处理的方式上,与传统的填埋相比,垃圾焚烧要优越得多,不仅有利于实现垃圾减量化,而且可以产生新的能源,填埋焚烧后的灰烬也将大大减少土地资源的占用,但垃圾焚烧要真正做到无害化,前提是需要对垃圾进行分类。
  中国实施垃圾分类的时间并不算太晚,上世纪90年代已经有一些城市提倡垃圾分类收集处理,1993年北京制定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就提到,要对城市生活废弃物&逐步实行分类收集&;2000年,北京、上海、南京、杭州等八个城市被确定为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全国范围内的垃圾分类就此拉开序幕。
  然而客观评价,中国垃圾分类的成效并不乐观。何以如此?原因很多,一位专家分析说,&这是习惯养成的问题,它与社会整体的进步相关,涉及到人的心理、文化、教育等方方面面的因素&&&此种分析堪称全面而深刻,但怎样改变习惯也不能忽视一个简单的问题,即必要的时候需要发挥强制力的作用。这一点不妨以垃圾分类比较成功的发达国家为例,资料显示,德国、比利时等国家都规定了包括罚款在内的惩罚措施。
  经过较长时间的正面宣传、引导,随着&垃圾分类&概念在国民心目中逐步成形,为了矫正旧的行为模式,是考虑发挥强制力作用的时候了。国家层面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要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并在46个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现在深圳率先迈入&垃圾强制分类时代&,可谓正当其时。
  做好垃圾分类,&强制&也许是必经的一步,而依据其他国家的经验,为了让强制起到矫正的作用而又尽可能减少人们对强制的敌视,相关部门的工作需要做得细致绵密。这次深圳制订的&指引&非常翔实和直观,而且发布时广邀市民共同见证,都体现了&细致绵密&的功夫,这正是开启垃圾分类强制时代的基础。
  &垃圾分类,人人有责&,担负这一责任,需要外在的强制,与此同时,激励也不可或缺。北京的媒体曾经报道,一个生活着近1200户居民的小区实施垃圾分类十分成功,在那里,&居民提来垃圾,称重后,拿着积分卡往类似PO
S机的机器上一刷,积分就打到了卡上。1公斤厨余垃圾积2分,1公斤废旧报纸积10分,200个积分折算15元,可兑换卫生纸、洗手液等生活用品,或者享受家政保洁、理发等社区服务&。通过激励措施诱导人们逐步改变行为模式,这个小区的经验值得借鉴。
  惩罚、激励并举,垃圾分类一定会走得更远。
[责任编辑:许淼祥]深圳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施行 个人未按规定分类或处100元罚款【】【字体: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 14:22:11
法制网记者 游春亮
记者从深圳市政府获悉,《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近日正式发布,并将于8月1日起施行。这一办法从制度上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予以明确和保障,明确深圳生活垃圾分三类投放,个人未分类投放或者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最高可处100元罚款的处罚。
该办法提出,深圳生活垃圾按照标准分为三类:一是可回收物,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弃织物、废弃电子产品等;二是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应当专门处置的废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三是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废弃物。住宅区内的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相对集中分类投放,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确定。
同时设立生活垃圾“资源回收日”,住宅区在“资源回收日”当天集中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而体积大、整体性强或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妥善处理,分类投放。
在当前深圳开展的垃圾分类试点中,单位、小区对垃圾分类试点态度冷热不一,部分物业公司也不配合开展。对此,该办法明确,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单位和住宅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其他情况单位自身、经营管理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为责任人。对于分类收集、运输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处理;有害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企业处理;其他垃圾采用焚烧、卫生填埋等方式处理,并逐步降低卫生填埋的比例。
除了强调分类,该办法还要求促进源头减量。由市场监管部门制定产品及包装物设计、生产的特区技术规范,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对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减少一次性包装材料的使用;推行无纸化办公和低碳消费;鼓励生产者、销售者采取押金返还、以旧换新等措施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及包装物进行回收、再利用;鼓励废弃织物进行资源性回收再造;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在“深圳读书月”活动中开展废旧书籍赠与或者交换活动。
此外,该办法还明确表示,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全过程监管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同时,向社会公开选择一定数量的社会监督员,其中应当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志愿者等。他们有权监督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行,督促单位和个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义务。
若单位或者个人未分类投放或者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元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罚款。个人受到罚款处罚的,可申请参加主管部门安排的社会服务以抵扣罚款。而生活垃圾收集企业混合收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的,由主管部门处10000元罚款。
该办法还提出实行生活垃圾跨区域处理环境补偿制度。产生生活垃圾的辖区跨区域处理生活垃圾的,遵循“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向生活垃圾处置导入区支付环境补偿资金。(责任编辑:杜娟)
查看更多评论&
·····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物业垃圾收集车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