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单位为什么怕劳动仲裁合同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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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买社保,该怎么样赔偿,赔偿怎样计算
我从日在某公司上班,于日自动辞职。期间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买社保。最开始几个月工资1200,后来2000元几个月,2100元拿过几个月,最后几个月是拿的2300元,请问劳动法规定的双倍工资该怎么计算,社保是补交还是补偿,又该怎么计算。我在仲裁申请书的请求事项不知道这些改怎么计算,麻烦各位帮帮嘛。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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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区
社保是补交,仲裁书只写明补交什么时间至什么时间的社保。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也有的法院判决书支持到解除或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止。计算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好,双倍工资只支持到11个月,社保需要补交,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按照离职前一年的工资平均数额来计算。可以要求补交社保也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你可以自己选择。你辞职,还可以要求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可以联系我们为你维权。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你好,平均工资计算,要求补缴,可以找律师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可以要求补偿金。你现在打电话给我,把QQ号留下,我给你算一下。
社保是补交,仲裁书只写明补交什么时间至什么时间的社保。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也有的法院判决书支持到解除或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止。计算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社保是补交,仲裁书只写明补交什么时间至什么时间的社保。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也有的法院判决书支持到解除或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止。计算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1、社保是补缴;2、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按照离职前一年的工资平均数额来计算。可以要求补交社保也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你可以自己选择。你辞职,还可以要求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双工资,社保补交等,具体你可以电话联系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可能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补偿、补交社保。
你好,社保补交,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按照离职前一年的工资平均数额来计算。
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按照离职前一年的工资平均数额来计算。可以要求补交社保也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你可以自己选择。你辞职,还可以要求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可以联系我们为你维权。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黑龙江-哈尔滨
1 可以要求11个月双倍工资 2 可以要求社保补交或者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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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本人于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从事售后服务工作,月收入月试用期工资1200元,10月至2011年一月月工资1600元,2011年2月至2012年1月月工资2000元,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未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被申请人口头与会议形式直接与申...
我有更好的答案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及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这样的案件关键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劳动仲裁期间,你可以去新单位工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百度空间及QQ日志有相关法律法规!
我的总工资为32400元,请问我索赔的双月工资怎么计算,是在要32400元,还是64800元
每月再支付32400元即可!详细咨询可以HI我
资深劳动争议专家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你要保留好你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社保纪录等等一切能够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明材料,也包括人证。劳动仲裁要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立案,排期,通知开庭,开庭,裁决。一般仲裁在受理立案后45天完成,开庭,后一个月左右出裁决书。要根据具体案情作出分析,建议带上材料咨询律师。
双倍工资最多可支持11个月。 我们可以对该案进行法律协助,联系方式见个人资料。
谢谢,请问支持11个月的双倍工资,我是从10年8月到12年1月,那么这11个月的工资我是从10年8月推到11年7月,还是从11年2月推到12年1月,这2种算法那样是正确的呢,另外,双倍工资,比如说我这11月拿了2万元工资,我是像他索赔2万还是4万
你只能主张六个月的未定合同工资差额,其余已过时效。
为什么只能主张6个月的,请解答,谢谢
你现在主张,因为未签订合同争议的时效一年,所以法院或仲裁只能支持你2011年2月及以后的,而应签未签劳动合同的时间是,2010年9月到2011年7月,两个时间段的交集,是2011年的2、3、4、5、6、7,不过,现在已是三月,可能只有5个月左右了。当然,你在主张的时候,应细化到整几个月零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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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未签订劳动合同能索赔吗(图))
  法律咨询找荣凯,一生一世一辈子。荣凯法律咨询热线:48/ 。地址:济南市经四纬二路东图大厦8楼。法律咨询扫一扫。
  案例——
  小姚日大学毕业后应聘进了一家网络销售公司,从事市场营销工作。公司以应届毕业生需要有六个月的实习期为由,一直不跟小姚签订劳动合同。半年过去了,小姚要求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小姚多次找公司商讨无果后,于日辞职。日,小姚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日至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问:小姚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案中,小姚于日入职,该网络销售公司一直未与小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该公司应该向小姚支付自日至日期间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至于日以后,用人单位虽然依然没与小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小姚可以主张确认双方之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而无法再主张要求二倍的工资。但是,在本案中,我们应该注意到,小姚主张权利的时间是日,距日小姚辞职时已经超过一年的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案件中,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赔偿,不属于劳动报酬范畴,因此使用一年的仲裁时效,因此,如果在仲裁中该网络科技公司提出时效抗辩,则小姚就会因为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本文来源:舜网-都市女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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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黑龙江龙洋律师事务所
执业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640号金爵万象1号楼22层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公司法合同纠纷劳动纠纷
动者能否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补偿金
发布者:张宝元律师|时间:日|分类: |746人看过
作者丨张宝元,黑龙江龙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非常普遍(至少在黑龙江地区是这样的),而劳动者为获得工作,往往工作多年也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一旦双方发生争议,劳动者一般就会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努力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利益的最大化。如果用人单位并无拖欠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能否以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主张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对此似无明确规定。本文就对此问题展开探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在第四十六条,在其列举的六项中,并无未签订劳动合同或类似事宜。经检索,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劳办发[号)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予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号)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号)的有关规定处理。”《劳动法》第九十八条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号)规定的为补偿金的计算方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号)中相关规定为:第二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可见,上述规定,是以“对劳动者造成损害”为前提。那么可以推出,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劳动者造成损害,那么无需支付补偿金。究其原因,应当是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已经赋予劳动者其他救济途径,如二倍工资及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其他项不具有同等性,并未给劳动者带来实质上的损害,所以并未将其纳入可主张经济补偿金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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