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018高新技术企业业培育入库有哪些优先权?

吴中区关于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补充事项的通知
当前位置:&&科学技术局&工作动态
各有关单位:&&&&接上级科技部门通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业已开始,相关信息事项详见:市科技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2018〕10&号),网址:http://www.szkj.gov.cn/news/nlyr2-zl38-7o7w-fqwf-73wq37khpw.html。请各单位严格按市通知执行,同时现将涉及吴中区一些具体要求事项补充如下:1、&企业申报。登录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网址:http://www.jstec.com.cn)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并选择苏州市科技局作为注册机构提交。受理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信息系统”进行填报。2、&材料报送。拟申请入库企业首先将纸质材料初稿交至吴中区科技局高新科局预审,预审通过以后网上系统提交并打印正式材料。需提交申报材料及附件2、4、5、6(含电子版表格),一式两份。另单独提交本通知附件《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联系汇总表》电子及纸质版,盖企业公章,不须装订在材料中。3、&吴中区截止时间:4月12日预审截止,4月19日纸质材料截止。4、&材料报送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科技局吴中商务中心B幢2114室&联系人:吴中区科技局高新计划科 刘江煜&电话:&&&&&&&&&&&&&QQ:&附件: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联系汇总表&吴中区科技局2018年3月 19&日(亦休先生)
(傲娇的adc)
(亦休先生)
(亦休先生)
(亦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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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填报2018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运行情况数据登记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跟据省科技厅工作安排,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要求,现就我市2018年高企及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运行数据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一)取得国家高企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本次填写对象为2015、2016年、2017年通过认定的高企)。
(二)已列入省高企培育库,尚在培育期内的企业(本次填写对象为2015年、2016、2017年当年列入高企培育库,但未获得高企资格的企业)。
二、数据范围
本次填报的数据为企业2017年全年累计数,即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的数据。
三、填报时间及要求
(一) 填报时间。
企业在5月11日前在网上完成本次运行情况数据填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其中,部分已于4月20日前完成填报的企业可再次进行核对,有需要修改的可联系市科技局退回修改,确保数据无误。
(二) 填报要求。
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已认定的高企,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由认定机构取消企业的高企资格。
五、填报程序
(一)数据填报。
1.我省高企和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运行数据统计实行网上填报。企业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在“申报管理—项目申请—填写高企数据登记表”模块,按要求依次填写企业运行数据,并完成网上提交。
2.属于高企的企业,在提交数据登记表时,政务平台会自动检查企业名称和填写的系统注册号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的系统注册号(22位数据,2017年注册的企业为19位)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将无法提交,请企业仔细核对。
(二)材料提交。
企业完善数据登记表并且提交后,经审核状态为“提交纸质至地市科技局”即可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并于6月5日前报送(或寄送)1份纸质到市科技局。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能,陈焕城
联系电话:8775671
地址:韶关市新华北路32号
附件:1、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运行情况数据表填写示意
&&&& 2、韶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名单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
&&&&&&&&&&&&&&&&&&&&&&&&&&&&&&&&&&&&&&&&&&&&&&&&&&&&&& & &2018年4月23日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科技助理(科长)、各相关企业负责人:&&&& 2018年度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现在开始申报(申报通知见附件1),请各镇(街、园区)科技助理(科长)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负责人按照入库条件、申报材料、入库程序要求(见附件2、3),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3份(建议统一装订,注意申请书封面时间改为二○一八年)和《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表2018年度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文档,于5月3日下午3:00前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技术科(207室),电话:。&&& 另,2017年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获批的36家单位的奖励资金(合计177.96万元)即将到位。建议今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一并申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附件1: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18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3: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 &姜堰区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日2018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条件
一、审批内容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申请入库的企业进行审定。
二、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审批机关审定。
三、审批条件
(一)在深圳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未获得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有效期内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自动入库);
(二)企业拥有知识产权且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企业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四)企业近两个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2.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
3.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1.5%;
(五)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六)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四、审批决定机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五、审批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下达入库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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