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村委的荒滩可以建造房屋大棚承包合同.池塘吗?是否属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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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论文】 “城中村”改造中土地权属变更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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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我在海阳市转包了别人的荒滩盖大棚进行水产养殖,请问土地征用后大棚以及我盖的房屋怎么补偿?补偿款归我_百度知道
我在海阳市转包了别人的荒滩盖大棚进行水产养殖,请问土地征用后大棚以及我盖的房屋怎么补偿?补偿款归我
我在海阳市转包了别人的荒滩盖大棚进行水产养殖,请问土地征用后大棚以及我盖的房屋怎么补偿?补偿款归我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这个要看你们当初合同上怎么写的,一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会注明遇到拆迁时补偿分配的方法,通常都是土地补偿归土地所有者,土地上财产归使用者。
怎么补偿个地不一样,地上部分补偿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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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租赁大棚后被诉违建,将要拆除,出租房不退款,是否构成诈骗?
&06-05 21:48&&悬赏 0&&发布者:fly999…… &地区:北京-昌平区 回答:(9)
某人以“荒滩治理”的一个沙坑建造大棚并转租,本人查看了其与村委会签订的“荒滩治理”协议,之后付款22万租金。一个多月后(尚未交工)被当地政府通知大棚建设未得到农委批准,属于违建,必须拆除。遂向出租方要求退款。出租方承认大棚没有到批准,但出租方百般推脱,并表示可以摆平相关部门和人员。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是否构成诈骗,可否以诈骗罪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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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涉嫌诈骗罪,尽快报警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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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诈骗罪,可以报警。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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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退回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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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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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320833土地承包合同(荒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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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大小:76.00KB
内容简介土地承包合同(荒滩地),PDF格式,共3页。   三、承包金:每拾年交一次承包款。   四、土地用途:乙方必须按国家使用土地,可从事农业生产可以搞养殖业,经土地部门批准可以搞其他加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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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定是哪里做的不够好,别替他瞒着了,告诉我们吧~
:&400-900-8066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九批)_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_大众网
2017专题汇总>中央环保督察在山东>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青岛即墨市移风店镇三湾庄村大沽河南侧,因村主任盗采沙石形成了两处沙坑,目前沙坑内填埋了大量垃圾,污染地下水。
1.信访人反映的两处沙坑位于三湾庄村西北侧,其中一处位于北侧,为自然形成的沟渠,2010年以前存在村民盗采黄沙现象,被制止后形成一处沙坑,因该处靠近村庄,部分村民倾倒了垃圾。2014年该处垃圾由镇环卫公司进行了清理,并种植了树木;另一处为南侧,原为三湾庄村养殖鱼塘,因近些年干旱,水源枯竭,被部分村民采过黄沙,形成一个沙坑,近期反映有个别村民从东侧向沙坑中倾倒少量垃圾,现已被制止。2.经现场核查,信访人反映的两处沙坑,其中北侧沙坑现场已被植被和树木覆盖,无盗采痕迹,无盗采设备及人员,现场发现堆放了少量建筑垃圾;南侧沙坑已全被荒草覆盖,无盗采痕迹,无盗采设备及人员,沙坑原车辆出入口已被村民种植了花生。近期有反映,有个别村民从东侧向沙坑中倾倒了少量垃圾,已被制止。经调查取证,无证据证明该两处沙坑的盗采黄沙行为是该村主任所为。
1.对两处沙坑内的垃圾立即组织车辆人员进行清运。2.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杜绝垃圾倾倒和盗采黄沙现象。
菏泽市鄄城县:1.陈王街道办事处和凤凰镇周边农村有多家化工厂,排放刺鼻有毒气体和废水。2.引马镇韩庄村北引马工业园内的鄄城亚美森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甲醇,偷排刺鼻气味和废水,污染环境。多次反映未处理。现因督察组入驻暂停生产,下沉结束后又开始作业。
大气、水、其他
一、群众反映的陈王街道办事处和凤凰镇周边农村有多家化工厂,实际为鄄城基础工业园和鄄城县工业园区内的化工厂。1.鄄城县工业园在陈王办事处,成立于2008年,环评文件于日经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审批(鲁环审[号),产业定位为:农副产品加工、医药化工、纺织服装、木材加工和工艺品加工等产业。2.鄄城基础工业园在凤凰镇西,成立于2013年,环评文件于日经菏泽市环境保护局审批(菏环审[2013]42号),定位为:医药、精细化工、纺织、发制品产业等二三类为主的综合工业园区。鄄城县基础工业园建有一座日处理2万吨废水的鄄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B排放标准,进出水口均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3.目前,在鄄城县这两处工业园内有27家化工企业。除天拓生物、鼎盛化工、阳城生物、建融化工、沃兰生物、佳泉化工6家企业正常生产外,其余21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进入工业园及基础工业园的化工企业均建有处理站,经预处理达到入管排放标准后,最终经鄄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此类问题在转办件第八批821号中有回复。在以上27家化工企业中,有工艺异味产生的行业主要是三氯、二氯化工企业,共有5家,工艺废气建设了碱液吸收塔,设备运转正常,调查发现厂外未发现异味。此类问题在转办件第八批821号中也有回复。二、群众反映鄄城县亚美森木业有限公司位于引马镇韩庄村东南1500米处,该公司年产5万吨甲醛,主要原料为甲醇,日通过菏泽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批复(菏环验[2012]98号)。1.该公司的废水主要有循环冷却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废水。循环冷却水不外排。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废水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洒水等,不外排。2.该公司建设尾气处理器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尾气处理器进行焚烧,产生的热量回用于增发器、混合器等生产单元,现场检查时厂界有轻微异味。经调查,近一年来,鄄城县未接到关于亚美森木业有限公司废水和异味污染的举报。
针对鄄城县亚美森木业有限公司异味问题,鄄城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加强管理,减少异味散发。
枣庄市市中区湖西景苑小区朱子埠,多家化工厂(永利化工、九星精细化工、东涛化工等)夜间偷排刺鼻气味;该小区西侧,有化工厂向齐村支流偷排废液。现因督察组入驻暂停生产。多次向地方政府反映未处理。
1.枣庄市永利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齐村镇朱子埠村,2017年6月,该企业因安全许可证到期,未进行延续,市安监局对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该企业停止生产,不存在因中央环保督察组驻鲁临时停产问题。9月9日现场核实发现,该企业将窑炉能源更改为天然气,于9月8日调试窑炉,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在线数据已联网,未发现刺鼻气味,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2.枣庄市东涛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位于齐村镇朱子埠村,2017年8月初,根据枣庄市质监局《关于落实节能环保要求注销锅炉使用登记证的公告》,该企业对原4吨燃煤锅炉进行了拆除,企业暂时无法生产,不存在因中央环保督察组驻鲁临时停产问题。现场核实,该企业锅炉改造尚未完成,未进行生产,未发现刺鼻气味,无生产废水外排现象。3.九星精细化工实为枣庄九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枣庄经济开发区长江二路2号。日,枣庄市重点污染源强化督察组对该企业检查,提出整改意见。为加快整改进度,市中区环保局于7月26日对其下达了停产治理通知。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第二十二批901-60号转办件后,经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未生产,厂界外无刺激性气味;企业污水经开发区配套的污水管网进入汇泉污水处理厂,未发现污水乱排现象。市中区已责令该企业全面停产,在整改验收通过前不得恢复生产。4.该案所指齐村支流位于湖西景苑东北方向(并非小区西侧),经排查未发现上游有化工企业排放废液现象。5.2016年7月以来,市中区共接到反映枣庄市永利化工有限公司的信访件3次,反映枣庄市东涛化工技术有限公司的信访件4次;反映枣庄九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信访件13次(经初步核实,其中10次基本确定为同一信访人通过省、市、区环保部门及网络等不同途径反映该问题,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与信访人取得联系,将检查情况和监测情况给予告知,信访人始终不予配合,答复也遭到拒绝,只认可对枣庄九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关停的处理)。市中区环保局和齐村镇在接到以上信访件后均对相关企业进行了调查核实,依法对信访问题进行了处理,并已对相关信访诉求进行了答复。
市中区政府责成齐村镇、枣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对以上三家企业加强监管,要求枣庄市永利化工有限公司尽快完成在线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验收;要求枣庄东涛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改造完成后及时申请验收;要求枣庄九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继续落实整改,在整改验收通过前不得恢复生产;对齐村支流加强巡查,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潍坊青州市和淄博市临淄区交界处,临淄水泥厂南五公里、淄河东南方向,青州市界内有两家化工厂,排放刺鼻气味,污染环境。
经现场调查走访,临淄有多家水泥厂,原临淄水泥厂已改名为淄博齐银水泥有限公司。按照信访人描述排查,临淄水泥厂南五公里、淄河东南方向,青州市境内无化工企业。
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街道办事处阳光舜城小区中五区2号楼楼下的“三江源牛肉面”“名烟名酒”“常建五金”“泰山矿泉水”“21世纪不动产”“泉味轩豆腐脑”,生活废水直排雨水管网。
1.经市中区舜耕街道办事处及市中区市政局现场核实:(1)名烟名酒店内无供水排水设施,不存在生活废水直排雨水管网问题。(2)三江源牛肉面、常建五金、泰山矿泉水、泉味轩豆腐脑、21世纪不动产5店均配备污水排水管道,生活污水通过自用排水管道排入化粪池,经沉淀后排入污水管道。(3)经现场调查未发现生活废水直排雨水管网的情况。2.舜耕街道办事处巡查时曾发现商铺业主向门前路面泼水行为,并当场给予劝阻及教育。
市中区舜耕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商铺经营业户的宣传教育,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执法,杜绝生活废水向店外泼洒的问题发生。
聊城市冠县柳林镇张四古村西,有家刘某某的养猪场,排放刺鼻气味,粪便乱堆乱放,建议外迁。
大气、垃圾
经调查,冠县柳林镇张四古村村西共有刘姓养猪户4家,现存栏生猪分别为29头、22头、16头、26头,均处于限养区,属于散养户,均已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由于粪污处置不及时,现场有刺鼻气味,未发现粪便乱堆乱放的问题。被举报的养猪场属于限养区内的散养户,经整改达标后,能继续饲养,可以不予外迁。
柳林镇政府组织上述4户养猪户采取了撒生石灰、使用生物除臭剂等措施减轻影响,对产生的粪便及时清理并随时运往自家田间集中堆积发酵,不得在圈舍或周边存留。
枣庄市台儿庄区工业园国通运输有限公司院内,有家“永创商贸有限公司”,从事喷漆生产,使用燃煤锅炉,排放刺鼻气味。
永创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台儿庄工业园区国通运输有限公司院内,成立于日,于2016年2月进驻开发区,主要从事学生课桌椅加工销售。在加工、拼装过程中涉及喷塑工艺;生产过程中使用0.4蒸吨生物质小锅炉,主要用于产品喷塑后的烘干固化,锅炉于2016年11月至今未使用;喷塑和烘干固化过程中排放刺鼻气味。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台儿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求该企业立即停产整顿。2.该企业目前已拆除锅炉。3.台儿庄区环保局已经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按照“未批先建”和违反“三同时”制度对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共处罚金27040元。4.要求该企业完善相关的手续,经发改、环保、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审批后方可恢复生产。
威海荣成市石岛港湾街道旋镇村,有家“鑫鑫鱼粉有限公司”,2014年主动停产,当地政府未依据“荣政法办20号文”给予补偿,并且要求旋镇村起诉该厂并强制拆除,举报人认为不合理。
1.关于举报“当地政府未依据‘荣政法办20号文’给予补偿”的问题。鑫鑫鱼粉有限公司实际所有人为刘某某,65岁,于2003年在港湾街道玄镇社区(即反映人所指的旋镇村)经营鱼粉厂,于2014年停产。问题提及“荣政法办20号文”,实指荣政办发[2013]20号文,文中规定对主动关停的鱼粉企业给予一定奖励,但鑫鑫鱼粉有限公司从未书面申请主动停产,不符合奖励要求。2015年1月,有企业准备收购鑫鑫鱼粉有限公司,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了评估,但刘某某提出厂房按照民房拆迁标准进行评估,要求评估总额再增加一倍,对此,收购企业不接受,最终双方作罢。至2015年底,刘某某开始上访,提出各种不合理要求,如赔偿其600-800万元后鱼粉厂交给政府等等。对此,港湾街道反复向其解释说明,并召开了信访听证会,给予其答复,刘某某拒不同意,始终坚持要求补偿600-800万元的不合理要求,并到省进京上访,意图满足其经济利益。2.关于举报“玄镇村起诉该厂并强制拆除”的问题。鑫鑫鱼粉有限公司于2003年1月与玄镇社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但2015年1月至今一直未付租金。玄镇社区于今年8月起诉鑫鑫鱼粉有限公司,要求收回土地,后经双方沟通协商,现已撤诉。目前各方没有对鑫鑫鱼粉有限公司所在区域进行拆除的计划,不存在强制拆除。
来电人反映威海市环翠区塔山宾馆南戚家夼小区91号楼北,文笔峰山庄一部,向小区直排油烟、噪声,污水直排下水道,影响居民生活。
油烟、噪声、水
1.关于举报“文笔峰山庄一部向小区直排油烟、噪声”的问题,经查,文笔峰山庄一部于2004年营业,证件齐全。该店南侧有外挂机4部、风机2部,营业期间有噪声,可能影响居民休息;该店配有油烟处理设施,背向居民楼排放。因经营问题,该店已于8月14日停业,无法进行油烟和噪声检测。2.关于举报“文笔峰山庄一部污水直排下水道”的问题,9月9日下午,威海市水务集团安排专业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该酒店污水早已接入城市配套污水管网,没有直排下水道。
1.该饭店负责人承诺今后不再营业。2.责成竹岛街道、戚家夼居委会密切关注该楼使用情况,保证不再影响居民生活。
前期反映的威海市文登区天福路文峰花园170-1号小区东侧污水管道问题,处理结果与实际不符,该处确实存在雨污未分流情况,要求重新铺设大口径下水管道,并且做到雨污分流。
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文登区于8月28日、9月2日先后两次接到该问题举报。1.针对举报人第一次反映的“文峰花园170-1号小区东侧污水管道雨污未分流,未加井盖有臭味,下雨天粪水外溢”问题,我们现场进行了调查,证实该小区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排水系统于日通过验收,且接入区市政管网。对井壁及井盖破损问题,日前已经安排专人用完整的水泥盖板覆盖井口,然后用砂浆进行密封,完成了井盖及周边冲毁地段的修复工作。2.针对举报人第二次反映的“未从根本上解决,要求重新铺设雨污分流管道”的问题,再次实地进行了确认,认为群众反映的污水管道,实际是文峰花园小区东侧的一口污水井,井内接入了东侧小区的雨水管道,今年8月份的强降雨导致污水排放不及时,出现雨污混杂外溢,产生异味。经研究决定,由天福办、市政处负责,对该井的雨水管道重新设计,计划在韩泊雅洗浴中心附近新建一口雨水井,然后将该污水井中的雨水管延伸铺设至新井,再引向天福路市政雨水管道,工程一个月内完工。目前,已完成管道沿线构筑物拆除和清理工作,正在筹备施工材料,9月15日开始施工。
1.由天福办牵头,市政部门配合,抓紧启动管道铺设,并责成施工单位,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倒排工期,加快进度,预计40日内施工完毕,实现雨污彻底分流。2.鉴于小区居民对此问题非常关注,由天福办安排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小区居民的沟通解释工作,通过告示公开说明问题处置情况,定期公布项目施工进度,并邀请周边居民进行监督,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确保问题圆满解决。
济南市天桥区凤凰山路:1.稻香小区8号楼和9号楼楼下,乱搭乱建,环境脏乱差,垃圾池被占用;2.小区西面金德利餐点供应处,垃圾、污水散发刺鼻臭味。
1.天桥区凤凰山路稻香小区8号楼和9号楼楼下有私自搭建的棚子,里面有垃圾,非垃圾池。2.金德利餐点供应处角落有堆放的纸盒杂物,地面有水渍,未发现有刺鼻臭味。
1.9月9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向私搭乱建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济天城执限改字[2017]第04071号),要求立即整改。当晚,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和北园街道办事处对该处私搭乱建进行了拆除。2.9月9日下午,天桥区环境卫生管护服务中心将此处垃圾清理完毕。3.9月9日,金德利餐点供应处将堆放的纸盒杂物和水渍自行清理完毕。
德州市陵城区韩家村东有家养鸡场,离居民区太近,排放刺鼻气味。
陵城区临齐街道韩家村东养鸡场,位于限养区,现存栏蛋鸡7000只左右。检查发现,该养殖场及时处理粪污,但风扇叶片排气口排出的气味刺鼻。该问题属实。
9月10日下午,该养鸡场已关停搬迁完成。
1.济南市市中区郎茂山路郎茂山公园西门对面,济南绿地海珀天沅2期项目的2号楼和1号楼中间有个换热站,噪音和辐射未达到规范标准,环评造假。要求规划局和开发商做出解释。2.济南市槐荫区丁字山路4-1号丁苑小区院内8号楼5单元101住户,养鸽子,粪便乱排,有刺鼻气味。
垃圾、噪声、大气、其他
1.经市中区核实:①该换热站日经济南市环保局批复《济南市环保局关于绿地泉景天沅置业有限公司绿地海珀天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济环报告书[2015]36号),“建设16栋住宅楼、配套建设能源站、中水站等公建设施”。②日,市规划局经审查并履行社会公示程序无异议后,为济南绿地泉景天沅置业有限公司办理绿地海珀天沅1-5#、1-6#、1-7#、1-8#、2-1#、2-2#住宅楼、配套公建及地下车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56号),并将规划许可内容向社会公布。换热站位于2-1#楼及2-2#楼之间,距离两栋住宅楼建筑间距符合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求。根据环评批复意见,该项目建设内容符合环评要求。③目前,换热站建筑主体已完工,换热设备现未安装,不存在“噪音和辐射未达到规范标准”。2.经槐荫区核实:丁字山路4-1号丁苑小区院内8号楼5单元101住户饲养16只信鸽,为中国火车头信鸽协会会员,日入会饲养至今,会员证编号38077,棚号2645,每年年底进行一次会员审核,审核有效期至日。现饲养在家中北阳台(室内饲养),平时每天鸽子自由放飞并按时飞回,现阶段属于鸽子休整期,每天在鸽子笼内不外飞。该饲养业户每天于早中晚分三次对鸽子笼、室内外周边进行清洁卫生,避免对邻居造成不必要的影响。现场未发现有噪音、粪便乱排、刺鼻气味等现象。
1.市中区:市中区环保局将加强对济南绿地海珀天沅2期项目1号楼和2号楼之间换热站的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督促其按照规定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槐荫区:①槐荫区政府责成振兴街派出所联合办事处对该饲养业户进行劝导教育,并按照《关于禁养区内信鸽等非常规养殖的函》的规定,要求饲养业户进行整改,同时,加大清洁频次和对信鸽的管理,切实不发生信鸽粪便乱排、有刺鼻气味等问题。②振兴街派出所将协助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对各社区饲养信鸽的业主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若发现该类问题,街道将第一时间向体育局、信鸽协会、规划局、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及检验检疫等部门进行汇报,并对是否合规进行检查,切实为辖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潍坊市临朐县东城区北朱村和冯家营村沿河位置的禁养区内,有部分养殖户至今未拆除,举报人对此表示不满。
东城街道北朱村和冯家营村养殖户共有10家,处于弥河禁养区内,主要是从事肉鹅、肉鸭养殖。根据《临朐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临朐县禁养区内的养殖户将在9月30日前陆续搬迁完毕。前段时间,东城街办对10家养殖户进行了搬迁宣传,所有养殖户与东城街办签订了停养承诺书,承诺9月30日前完成。
10家养殖户已全部签订停养协议,现大部分养殖户开始对肉鹅、肉鸭进行出售,确保9月底前停养。待停养后将对其进行断水断电,清理设施。
青岛胶州市杜村社区英杰路东北角有家洗沙场,污水乱排,污染环境。反映后未得到解决。
1.信访人反映的洗沙场为李某洗沙加工场,位于胶西镇杜村社区南部工业园,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该洗沙场建设洗沙加工线1条,存沙量大约1000多方,原料来源为坐地收购毛沙。主要从事洗沙作业,以毛沙为原材料通过蓄水池取水进入洗沙加工线进行清洗,清洗污水通过沉淀流回蓄水池。2.日,胶西镇政府现场检查,李某洗沙加工场未生产作业,现场未发现污水乱排现象。但不排除生产过程中,洗沙水存在跑冒滴漏情况。该加工点无工商营业执照等手续,属于“散乱污”范围。经调阅资料,以前未收到过信访人反映的情况。
1.胶州市胶西镇政府已于日对该洗沙加工点实施断水断电,并现场拆除生产设备,清理产品和原料。9月16日已将产品、原料和主要生产设备全部清除完毕。2.胶西镇政府将加强该区域的日常监管巡查,确保其不出现复工现象。
济南市市中区杆石桥街道办事处斜马路小区119号,有家“王小辫啤酒屋”饭店,油烟直排楼道,有刺鼻气味,使用大型煤气罐存在安全隐患,夜间排放噪音,扰民严重。
油烟、噪声、大气
1.王小辫啤酒屋为商住一体楼的底商,紧邻纬三路119号居民楼,经营啤酒及凉菜,营业面积约40平方米,该店铺未进行工商注册,未取得《食品安全许可证》。2.该店厨房内有电磁炉1台(自称供自家做饭用)、家用废旧煤气罐1个,未发现燃气炉灶,厨房窗户上有1架换气扇,排放油烟直冲紧邻的119号居民楼道口。营业期间,店内顾客喧哗噪声扰民。检查未发现刺鼻气味。
9月9日,市中区杆石桥街道办事处联合食药监、市场监管、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对该店铺进行联合执法,因该店未取得《食品安全许可证》擅自经营,立即责令该店关停。9月9日下午,该店自行将经营物品搬离,关门停业。
青岛即墨市普东镇正兴工业园附近,有家“青岛英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烧煤冒黑烟,无任何手续。
大气、其他
1.青岛英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EPS泡沫,年产量为300万套。该公司《年产300万套EPS泡沫项目》已通过即墨市环保局审批、验收,环保手续齐全。2.该公司锅炉燃用生物质燃料,锅炉烟气经脱硫、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4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日即墨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公司进行监测,SO2、NOX、烟尘、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日,即墨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进行监测,其SO2、NOX、烟尘(生产性粉尘)、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现场检查时锅炉燃用生物质燃料,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未发现冒黑烟情况,但日常在锅炉点火、升温时有冒黑烟现象。
1.要求青岛英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检修除尘和脱硫设施,检修后经即墨市环保局验收后方可生产。2.要求青岛英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审批要求使用生物质燃料,禁止燃烧煤炭。3.要求青岛英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加强管理,确保除尘、脱硫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张家庄村,村内环境差,保洁人员打扫不彻底,汤头街道办监管不到位。张家庄村东侧路南,张某某养猪场,私自搭建,没有环保审批,离水源地太近,污染水源。
1.该村保洁由临沂洁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固定保洁人员3人负责日常清扫。该村环境卫生整体较好,但是村庄部分路段存在垃圾清理不及时的现象。2.反映的养猪场原为村民张某的住宅,2013年自行改建成生猪收购中转点,除动物检疫外未办理其他手续。3.该中转点收购的生猪属于临时存放,距离农业灌溉水源地约500米,不会对水源地造成污染。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日,汤头街道办事处责令保洁公司立即进行彻底清扫,对村内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提升。下一步,汤头街道办事处将加大监管和督导力度,责令保洁公司增加清扫频次,扩大保洁时间段,确保村庄环境干净整洁。2.日,汤头街道办事处已对该生猪中转点进行彻底清空,拆除附属设施,并将内外环境清理到位。
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小张马庄村北,有家“瑞恒食品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偷排废水,排放刺鼻气味。
1.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小张马庄村北,“瑞恒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确实为济南市王舍人街道小张马庄村北。2.该区域为新东站安置一区,由于片区改造,该企业已于2016年6月迁出王舍人街道办事处,原址已拆除。
烟台龙口市徐福镇港栾村码头,有家“港栾渔业公司”,用无手续的渔船非法打捞海产品,破坏海洋生态。村里人在禁养区内、保护区内养殖扇贝,破坏海洋生态。
生态、海洋
1.港栾渔业公司实为龙口市港栾冷藏渔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共有23艘养殖渔船,船舶证书、证件齐全,另有18艘个体捕捞渔船常年与其合作,所捕捞水产品由该公司收购。18艘个体捕捞渔船中有2艘无证书、证件,船舶所有人分别为赵某和孟某。2.从事非法扇贝养殖的港栾村村民为栾某。9月7日,龙口市海渔局在保护区内巡查时,发现栾某存在越界养殖扇贝问题,约有50亩越界至保护区内。
1.9月10日,龙口市海渔局依法对赵某和孟某的渔船进行了扣押。目前,正依法对其进行拆解。2.9月7日,龙口市海渔局依法责令栾某清理养殖设施。9月9日,已全部清理完毕。3.在该区域派驻执法人员,加强海上联合执法巡查,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打击非法捕捞作业,防止非法养殖问题死灰复燃。
日照市莒县城阳镇马庄烧烤城附近,有家“利民涂料厂”,排放粉尘、刺鼻气味,夜间卸货、运输噪声扰民,建议搬迁。
大气、噪声
群众反映的涂料厂实为莒县利民涂料厂,位于莒县城阳街道马庄村烧烤城附近,2015年2月投产,建有生产车间1座,主要以腻子粉、滑石粉为原料搅拌生产腻子粉;以加热聚乙烯醇、轻钙粉、滑石粉为原料搅拌生产涂料。该涂料厂为典型的家庭作坊式“散乱污”项目,不具备整改条件,日,城阳街道办事处将其列为关停取缔类“散乱污”项目,并对其采取断电停产措施。9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涂料厂处于断电、停产状态,现场存有约10吨原料以及涂料空桶近百个;厂区内有轻微涂料味,厂区外无明显异味;车间外无粉尘,现场未发现粉尘污染问题,未发现夜间装卸货及噪声扰民问题。
责成城阳街道办事处对该企业立即落实“两断三清”措施,关停取缔该企业。目前,该企业将设备、原料、产品清除完毕。
滨州市邹平县长山镇西神坛村,有家“邹平爱普食品添加剂公司”,排放刺鼻气味,污水直排厂外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后沟村梁某某的田地内,导致大量树木死亡。要求不得乱排污水并进行赔偿。
1.山东爱普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无氨焦糖色项目,该项目现状评估报告于2016年12月经滨州市环保局备案(滨环字〔号)。企业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长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大小喷雾干燥塔废气经水膜除尘器除尘后、三级水喷淋吸收后排放。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厂区内未发现明显异味。经现场实地查看,该公司化粪池墙南侧是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后沟村梁某某所种植的片林。由于该公司厂区南侧卫生间化粪池年久失修出现漏水现象,部分生活污水从南侧围墙渗出厂区至厂南侧树林内形成积水(10平方米左右)并引发异味现象。该树林低洼处种植的树木因长期浸泡在生活污水中导致死亡,经现场清点,死亡树木大小共计14棵。长山镇人民政府责成企业立即对化粪池及厂外污水进行清理,并对化粪池及南侧围墙进行维修,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对树木损失进行赔偿。
目前,已将化粪池及树林内污水抽回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化粪池及南侧围墙修补预计17日前施工完毕。该公司已与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
青岛市黄岛区海青镇徐家尧村东河道内,堆满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动物尸体,气味难闻,污染严重。
垃圾、大气
徐家尧村村东是一条无名河道,枯水期断流,雨季积存部分水源用于农业灌溉。9月9日现场查看,在此河道一滚水桥下发现积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未发现动物尸体,现场无异味。进一步巡查河道上下游,未发现其他垃圾积存点。
1.由海青镇政府负责,9月10日该河道积存的混合垃圾已处理完毕。2.由海青镇政府负责,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发现垃圾积存问题及时整治,同时强化对群众的宣传引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烟台海阳市龙山街道河宝村南,有家织布厂,排放噪音、粉尘,影响居民生活。
噪声、大气
海阳市龙山街道办事处河宝村南无织布厂,也无其它加工企业,仅有一家蔬菜大棚棉被制品厂,为海阳市丰茂棉制品厂。主要从事蔬菜大棚棉被加工,环保手续齐全。该棉被厂东、西、北三侧无住户,厂区南侧100米左右有住户。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程度的棉絮粉尘和噪音污染,为了解决棉絮粉尘和噪音污染,企业建设了封闭式生产车间,对车间内棉絮梳理区用幕布进行了遮挡,并在厂区南侧毗邻住户区域设置了一面长56米、高6米的隔音墙,虽然采取一系列措施,但仍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由于该棉被厂属于季节性生产,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无法进行粉尘和噪音监测。
加大对海阳市丰茂棉制品厂的监管力度,确保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生产;为了进一步解决棉絮粉尘污染问题,督促企业日前安装棉絮粉尘处理装置。
淄博市桓台县新城镇城北村寿济路,华泰新城金马摩托总经销点的修车店,无环评手续,排放噪音、废机油,影响居民生活。向桓台县环保局反映多次未解决。
噪声、固废、其他
反映的经销点系桓台县新城镇艳金车行。业主在经销点南侧租用一院落作为售后维修服务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备案。现场存有约50公升废机油、部分修车设备、旧轮胎以及其他杂物。日,业主与淄博凌真经贸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回收协议,废机油交由该公司收储。维修作业时产生噪音,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未收到过涉及该售后维修服务点的投诉,不存在多次反映未解决的问题。
1.责令业主对废机油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私自外卖。依法对售后维修服务点关停取缔。2.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规范经营行为。
济宁市任城区南二环临荷路超限站附近有刺鼻气味,怀疑是西侧喷漆厂喷漆所致。
接到转办件后,任城区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自超限站向东排查600米,向西排查600米,均未发现有喷漆厂,也未发现有其他污染企业,现场无异味。走访周边群众,均反映未发现存在异味现象。
济南市章丘区绣惠街道办事处山东村北,有家喷漆厂,夜间作业,排放刺鼻气味,影响居民生活。向12345反映多次未解决。
该企业为绣惠街道办事处山东村一木器厂,非喷漆厂,厂内原有一间喷漆房,日,接群众举报反映喷漆问题后,绣惠街道办事处对其喷漆房用电设备进行了查封,6月17日喷漆设备及喷漆房拆除完毕。企业因存在债务纠纷问题,厂内还存有部分设备及半成品。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仍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喷漆现象。经调阅12345市民热线日、6月27日、7月6日记录,绣惠街道办事处都进行了查处和答复。
9月9日,绣惠街道办事处责令该企业将厂房内设备和半成品全部清理完毕,9月11日已经清理完毕。
东营市利津县陈庄镇东北方向与河口区交界处陈庄草场内,有多家小化工厂,无环评手续,排放刺鼻气味,污水直排厂外,污染严重。建议彻底查处。
大气、水、其他
1.经排查,陈庄草场内共有小型企业4家,其中仅1家化工类企业。分别为胜利德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利津县津海防水卷材有限公司、陈庄草场小造纸厂、东营津海石墨有限公司。2.胜利德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胜发1号站天然气净化装置工程项目正常生产中,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和生产过程中少量的冷凝水,经收集后拉运至联合站集中处理。该项目于日取得环评批复,12月26日取得项目验收批复。厂区没有刺鼻气味。3.利津县津海防水卷材有限公司年产550平方米新型防水卷材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后因产权纠纷问题停产未验收,起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梓因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被公安机关抓捕,目前在滨州监狱服刑。该公司因长期无人管理且存在产权纠纷等问题一直停产至今,无异味。4.陈庄草场小造纸厂属于“土小”企业,陈庄镇政府于日对小造纸厂依法予以取缔关闭,生产设备已拆除,无异味。5.东营津海石墨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石膏和合成石膏项目自2015年10月建成后,至今未开工生产。原手续因属地管理原则由河口区相关部门撤销,目前该企业立项工作已完成,正在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无异味。
1.督促东营津海石墨有限公司加快办理相关手续。2.加强监管和巡查,特别是加强对利津县津海防水卷材有限公司的监管,确保该企业在完成环评验收前不得生产。
潍坊青州市弥河镇石家村中间,有家“青州双诚优钢配件有限公司”,在夜间作业,无环保手续和环保措施,排放黑烟、噪声,举报多次未解决。现因环保督察暂停生产。
大气、噪声、其他
青州双诚优钢配件有限公司从事机械配件铸造生产,主要原料为生铁,在制模过程中有噪声产生,在浇注过程中有废气产生,采用峰谷电价,夜间生产。前期,青州市环保局对该企业未批先建行为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其停止生产,弥河镇对该企业进行了断电。9月9日,现场检查,未进行生产,现场部分设备已经拆除。经调查了解,此前未接到过信访投诉。
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到位。
青岛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秋连庄村东侧,胡某某占用耕地建设洗沙场,抽取地下水洗沙,污水乱排,污染地下水,拉沙时压坏村内路面,扬尘污染严重。
1.信访人反映的胡某某建设的沙场名称为青岛万鸿矿业有限公司,位于胶北街道办事处秋连庄东侧,经营范围为海沙滤料、红土矿粉、黄土矿粉、石英砂滤料等,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该范围地块为胡某某租用秋连庄的土地,总面积为20亩,整体作为大棚种植使用。沙场位于该地块的西南角,现场堆放沙料、机械设备等用于洗沙,占地约4亩,一个月前建成投产。该沙场东北角位置有一圆口井,直径约3米,原为秋连庄村民抗旱为庄稼、果蔬浇水使用,现胡某某生产时抽水洗沙使用,存在抽取地下水的情况。2.该沙场西侧建有3个洗沙废水沉淀池,清洗水通过沉淀流回蓄水池,洗沙用水循环利用。现场未发现信访人反映的污水乱排的情况,但生产过程中洗沙水存在跑冒滴漏情况。3.该洗沙场来往运输车辆通过厂区西200米的生产路,因路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破坏,运输过程中产生道路扬尘对周围产生一定影响。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1.针对胡某某擅自占用耕地堆放沙石及其它设施的违法行为,胶州市综合执法局责令于日前清除堆放物及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针对胡某某违法使用地下水的问题,胶州市水利局已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罚款2万元,现已停止违法行为。3.该沙场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属于“散乱污”范围。胶北街道办事处已于日对该洗沙加工点实施断水断电,现场拆除生产设备。责令其于日前将村庄破损道路进行修复。已完成。
临沂市河东区葛沟镇三联小学西200米附近,有家洗沙场,无环保手续,距离学校太近,有粉尘污染。
大气、其他
1.反映的洗沙场位于汤头街道大墩庄村北,无环保手续,尚未投产,由于物料覆盖不彻底,产生一定扬尘。2.日,汤头街道发现该洗沙场未办理环保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当即对其采取了断电措施,并责令其自行拆除生产设备。
日,汤头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洗沙场生产设备进行了彻底拆除,并采取了防尘抑尘措施。
德州市德城区天衢工业园尚学路市场,存在占道经营,垃圾乱堆乱放,污水横流,污染环境。向12345反映多次未解决。建议取缔。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与第27批、受理编号3445交办问题基本相同,该情况已确定属实。尚学路马路市场位于大学路以北、果园路以南。该市场系多年来自发形成,社区成立有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场的日常经营管理。由于市场摊位多、管理人员少,且管理体制不健全,存在日常垃圾清运不及时、影响环境卫生的情况。
德城区已制定整改方案,计划于9月25日前完成整改。
日照市莒县城阳街道墩头村土沟桥南侧,有家“开成涂料厂”,在夜间作业,排放噪声、粉尘、刺鼻气味,污水直排厂外沟渠。建议迁走。
大气、噪声、水
群众反映的涂料厂实为莒县开成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城阳街道绪密社区土沟村村南400米,206国道东侧,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2015年11月建成投产,该公司主要以聚乙烯醇、胶水、专用胶粉、水为原料搅拌生产涂料。该涂料厂为典型的家庭作坊式“散乱污”项目,不具备整改条件,日,莒县城阳街道办事处将其列为“散乱污”关停取缔类项目,对其采取断电停产措施。日,现场检查时,该涂料厂处于断电停产状态,现场存有约500斤原料;生产车间内有涂料味;现场未发现粉尘排放,未发现生产废水和污水直排问题,未发现夜间作业及噪声扰民问题。
责成城阳街道办事处对该企业立即落实“两断三清”措施,关停取缔该企业。目前,该企业将设备、原料、产品清除完毕。
临沂市莒南县岭泉镇刘家岭村北,有两家养鸭场在禁养区内,排放刺鼻气味,粪便、废水直排村内水渠。要求取缔。
大气、垃圾、水
1.刘家岭村村民刘某增在村西北300米处建设鸭棚4个,建有30立方米的沉淀池1座,未雨污分流,无粪场,已空栏6个月。村民刘某成在村东北100米处建设鸭棚1个,建有85立方米的沉淀池1座,未雨污分流,无粪场,已空栏8个月。2处养鸭场均位于限养区。2.2处养鸭场停养时未对粪便进行清理。刘某增养殖场有污水渗漏,流入田间灌溉水渠,散发臭味。刘某成养殖场污水流入池塘,散发臭味。3.2家鸭棚均位于限养区内,属于改造提升类,无需取缔。
目前,刘某增、刘某成已将水渠、池塘内的污水清理干净。完成了雨污分流、粪场、沉淀池等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滨州市邹平县临池镇西高村村西由家墓田附近有家铸造厂,使用焦炭,排放黑烟,污染环境。
1.举报反映的“铸造厂”位于邹平县临池镇西高村以西,章丘区普集街道办事处的盖州村以东,章丘区普集街道办事处王家村以北。场内存在部分铸造生产设备,无污染防治设施。2.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经查,该地块属于邹平县临池镇与章丘区普集镇交界处的“飞地”,不能有效确认权属关系。为有效解决问题,邹平县与章丘区于9月13日下午联合对该处院落进行了拆除,目前该位置已无建筑物和任何生产设备。
9月13日下午,邹平县与章丘区联合对该处院落进行了拆除,目前该位置已无建筑物和任何生产设备。
转办件反映的“铸造厂”位于邹平县临池镇西高村以西,章丘区普集街道办事处的盖州村以东,章丘区普集街道办事处王家村以北。场内存在部分铸造生产设备,无污染防治设施,无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
9月13日下午,章丘区与邹平县联合开展执法工作,对该处院落进行了拆除。目前该位置已无建筑物和任何生产设备。
潍坊青州市东夏镇邵树村,长深高速青州服务区将生活污水直排至举报人的耕地内,导致农作物死亡。举报多次未解决,要求整改并进行赔偿。
1.长深高速青州服务区西区的生活污水通过管道连接到服务区东区的污水管道中,最终排入青州市明泽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2.服务区排水沟渠为雨水沟渠,排水沟渠高约1.5米,沿高速公路修建,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沟渠有废水排放,但有多处破损。3.排水沟渠与信访人的樱桃园之间种植着玉米、大姜等多种农作物和梧桐树、柳树、杨树等多种树木,均未出现死亡现象。4.在信访人的樱桃园中,有个别樱桃树死亡,部分出现黄叶、枯萎。5.前期,因樱桃树怕涝渍,果树死亡可能与汛期雨水冲击有关。
1.要求高速公路服务区尽快修缮排水沟渠,并定期维护。2.市交通局与东夏镇政府已协调服务区妥善解决村民树木损害补偿。
泰安新泰市龙廷镇龙溪庄村,村南的废弃砖厂院内的池子内存放了上千吨废油,怀疑是危废,并污染了周边地下水。向镇政府反映多次,一直未处理。
1.信访人反映的废弃砖厂位于龙廷镇龙溪庄村南路东,被龙溪庄村村民徐某某承包使用,2010年砖厂关停后一直闲置。2016年10月份,徐某某将砖厂转包给淄博人崔某某使用,并帮崔某某在砖厂南侧挖了2个长38米左右、宽8.5米左右、深3.5米左右的土坑,均未采取防渗漏措施,随后,崔某某在渗坑内倾倒黑色粘稠状废液。2.2017年4月份,新泰市环保局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了该废弃砖厂院内的2个存放废矿物油的渗坑,4月8日,市环保局、公安局联合到现场进行调查,现场检查时,2个渗坑内均有废矿物油存积(约1064m3),西侧渗坑内废矿物油(有溢满痕迹)通过两个渗坑中间的引流道排入东侧渗坑内。初步查实淄博人崔某某利用砖厂院内渗坑非法倾倒废矿物油。经取样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环境检测中心检测,渗坑内的废矿物油可回收石油烃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其他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烃/水混合物”危险废物;pH值呈酸性,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废酸液及酸渣”类危险废物。日,新泰市环保局将崔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移交市公安局,涉案人员崔某某、李某某被逮捕,徐某水、郝某某、徐某付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取保候审。3.为尽快消除污染危害,日,新泰市环保局给龙廷镇政府下达了《关于责令龙廷镇妥善封存危险废物的通知》,责令龙廷镇政府针对该案件,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对倾倒的危险废物进行妥善封存。4.9月10日,新泰市环保局对渗坑周边三处地下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未超标。5.经查,前期龙廷镇未收到过该案件的投诉或举报。
立案处罚、立案侦查
1.9月3日,龙廷镇政府开始在东侧渗坑东北侧建设一个长39米、宽8米、深3.5米的防渗池,防渗池底部铺设了一层厚约12cm的混凝土,混凝土上层铺设耐腐蚀防渗膜。9月13日铺设完成,已于9月15日开始转移渗坑内废矿物油。污染控制措施落实后,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封存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2.龙廷镇政府将加快危废封存工作进度,封存过程中,加强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其他事故发生,同时联系有资质的处置单位,为下一步妥善处置做好准备;对污染场地周边土壤进行监测,制订生态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彻底消除污染危害;新泰市公安局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查清危废来源,深挖其他犯罪嫌疑人及涉污企业,让违法人员或单位承担应承担的法律、经济责任。已经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3人。
德州乐陵市胡家街道办事处小贾家东侧的养猪场,粪便直排河湾。
信访件反映的养猪场为乐陵市胡家街道小孟社区南侧的孟某某、王某某两家养殖户。根据《乐陵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方案》,两家均位于限养区。其中孟某某、王某某各建设猪舍一排10间,各饲养生猪30头。孟某某、王某某把饲养生猪产生的粪便堆积在自家圈舍外,产生强烈异味,污水直排入圈舍西侧的大湾,污染严重。该问题属实。
责令改正、约谈
乐陵市畜牧局责令其于9月10日完成对堆放粪便的清理;9月11日前将圈舍西侧大湾内污水全部抽出,建成粪污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目前,粪便清理、大湾污水清理、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已全部完成。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临沂市兰陵县新兴镇小寨子村村南,有家养鸡场,无土地手续,污水外流,有异味。
水、大气、其他
小寨子村村南仅有一家养鸡场为枣庄市峄城区德源养殖场,该养鸡场距离兰陵县新兴镇小寨子村1200米,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采矿用地),属控养区。该养鸡场与9月7日枣庄市3468号转办单反映的“杜某养鸡场”为同一家。日,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环保所、畜牧站联合对该养殖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停止养殖,完善相关手续。9月9日,该养殖场已出栏停养,正按照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政府要求进行整改,无污水外排,无异味。
9月7日,养殖户签订了《停养整改承诺书》,承诺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完善相关手续并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再行养殖。
临沂市郯城县马头镇小马头社区,有家“小马头食品站”,无任何手续,在该地块建设居民楼,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噪声、其他
郯城县小马头食品站位于郯城县马头镇小马头社区,占地5288.92平方米,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号为郯政土[1987]31号)。该食品站在其东北角拟建二层居民楼,没有规划和建设手续。2016年10月动工建设,2017年3月郯城县马头镇政府下达《停工通知书》。目前仅完成一层主体框架,建成面积约1200平方米,《停工通知书》下达后未继续建设。目前,该工地未施工,没有塔吊、搅拌机等施工设备。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郯城县住建局对其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于日立案处罚,罚款1万元。2.郯城县马头镇政府负责日常巡查,防止恢复建设。
临沂市高新区罗西街道孙家岑石村,刘某某无手续屠宰生猪,污水直排路面。高新区普遍存在这种情况,向12345反映,不能明确责任部门,一直未处理。
1.反映的生猪屠宰点负责人为刘某某,2017年9月初在自家房屋内进行生猪屠宰,无相关手续和污水处理设施。9月5日,高新区农工办联合罗西街道办事处对该屠宰点进行关停取缔。9月9日,区农工办、环保分局、罗西街道检查时该屠宰点已取缔,未发现污水外排。2.高新区生猪屠宰管理部门为区农工办。经梳理,高新区今年来共接到反映私屠滥宰类12345热线工单1起,已按照程序办结。高新区多次开展了私屠滥宰专项整治活动,对村民自养自宰生猪行为,发现一起制止一起。
高新区将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宣传教育,依法对私屠滥宰行为进行打击取缔。
临沂市罗庄区册山街道办事处五寺庄村南路西,有家无名化工厂,烟囱冒黄黑烟,前些天停产,目前又恢复生产。要求取缔。
1.反映的“无名化工厂”名为临沂华晶陶瓷釉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陶瓷釉料生产,不属于化工企业。该企业以天然气为燃料,先后在日至5月18日、9月2日至9月4日进行烘炉,测试生产前期准备工作,因技术原因烘炉不成功,未投料生产,不存在“烟囱冒黄黑烟”问题。2.该企业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日取得《关于临沂华晶陶瓷釉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釉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临罗环函(审)[号),企业手续合法,不在清理取缔范围。
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办事处,梅村西侧肖家营村正南,道路加宽使用的混凝土被冲到农田,导致生姜减产。向该工程项目部反映,一直推脱未给赔偿,并且对赔偿金不满意。
土壤、其他
坊子区工业发展区肖家营村南,泊涌路以东,济青高速公路K133+640左幅(南侧)红线外,肖家营村民种植生姜3.5亩,因8月中旬的几场大雨冲刷了高速公路路基,泥土(没有混凝土)流到了姜地。由于排水不及时致使南侧的姜田产生积水,影响生姜产量。姜地户主和项目部经过实地查看,确认有部分姜苗干枯。虽然村委会、项目部和户主三方进行了两次协调,但由于赔偿价格差距太大没有达成最终的赔偿协议。经查,未发现“混凝土冲到农田”现象。
因大姜现正处于生长阶段,农户损失一时无法界定,现坊子工业发展区正在积极协调济青高速建设单位,对下一步的具体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尽早拿出赔偿方案,最大限度地赔偿姜地户主的损失。
临沂市平邑县白彦镇南径村南,苏某某的养鸡场,异味很大,养殖废水直排,污染河水。镇上其他养殖场现已拆除,要求取缔。
大气、水、其他
1.反映的苏某某养鸡场名为临沂市平邑县白彦镇苏某某蛋鸡养殖场,位于白彦镇南径村南,距离城郭河不足100米,在禁养区内。2.该养殖场存栏蛋鸡8000只,现场有养殖粪便气味。3.未发现养殖废水排入城郭河迹象。经对城郭河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数据符合地表水IV类标准控制要求。白彦镇人民政府已于8月8日对其下达了《限期拆除告知书》。
苏某某蛋鸡养殖场9月9日对存养蛋鸡进行了转移处理,并于9月10日拆除完毕。
济南市长清区平安南路济南市第一视觉美术学校,教学楼是违建,违法开采山体,破坏挡土墙1000米,毁坏松柏树一万余棵,女贞树400余棵,破坏生态。
1.平安街道赵家营村村民马某某于2011年未经批准在租赁的土地上建设办公楼。2012年5月,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对其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济国土罚字[2012]第179号)。处罚内容:没收马某某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马某某非法占地行为处罚14040元。2.经现场核实,该位置未发现开采行为,日常巡查和2011年至今的矿产资源卫片也未发现该处有违法开采行为。3.经现场调查和调阅项目资料,该处山体属于破损山体治理项目,该片区为平安凤凰山西片区7号治理区域。该处为客土回填,土质较疏松,因受降雨冲刷影响,导致470平方米地段坍塌,从而造成所栽植树木被埋压(约4000余株)和34米挡土墙被破坏;山场承包者马某某在清理山上的危石时,破坏山体东南角山根处地径1-4公分的侧柏39株。
立案处罚、约谈
1.日,长清区林业局对马某某毁坏39株侧柏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长林罚书字[2017]第19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117株侧柏,并罚款4500元。2.长清区政府责成区林业局抓紧进行绿化,尽快恢复生态。林业局已制定完成生态恢复方案,10月10日前完成生态恢复治理,现正在施工。同时落实专人加强巡查和管护。3.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狮子岭村南,有家郑某某的养鸡场,距离马陵水库仅400米左右,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噪声扰民。
群众反映的养鸡场为山东日照琅琊鸡育种有限公司,位于南湖镇狮子岭村南、马陵水库东北,距离马陵水库约1.1公里,负责人为郑某某。该养殖户于1993年开工建设,1996年投入使用,主要从事优质琅琊种鸡育苗销售,现有存栏成年种鸡4400余只,出壳鸡苗2200余只,总量在6600只左右。该养殖户采用干清粪养殖技术,建有储粪池、遮雨棚、遮粪棚、废水沉淀池等配套治污设施。其中干湿粪便和废水由专人定期清运和抽运,用于大棚蔬菜、果树施肥。该养殖户同时开展种鸡培育,存栏种公鸡300余只,日常时间特别是晨间公鸡鸣叫,对周边村民正常作息有一定的影响。按照东港区畜禽养殖布局规划,该养殖户所处区域为控养区,近期计划搬迁至可养区重建。9月9日,检查组现场检查未发现排污口和养殖废水直排现象。
针对现场检查情况,东港区要求该养殖户根据搬迁安排,逐步减少公鸡养殖数量,采取必要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公鸡鸣叫对周边村民生产生活的影响。同时,督促该养殖户加快搬迁进度,确保于日前搬迁至适养区。
济南市章丘区经十东路与向胡山林场方向的路口,向西30米有一排水涵洞,洞内有废渣、废液以及塑料桶。向区环保局反映,未解决。
垃圾、其他
转办件反映的为一条深10米左右的排洪沟,垃圾位于排洪沟两侧护坡外三角区域内,主要垃圾为废旧餐厨用泔水塑料桶约30个,桶内无废液,周边废渣为散碎鸡蛋壳和嫩玉米,其余垃圾为生活垃圾。经调阅12369环保热线日记录,环保部门及时到现场进行了查处。
9月9日,章丘区环卫中心安排专业人员和设备清理垃圾,运送至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9月11日已经清理完毕。
泰安市宁阳县东庄镇西谷村北,有多家养殖场,无任何处理设施,粪便堆积,养殖废水直排,污染当地饮用水,要求有关部门检测井水水质。
垃圾、水、其他
西谷村位于东庄镇东南部,村北有肉鸭养殖场7家,其中1家已拆除,1家正在升级改造,5家正在进行养殖。1.西谷村北现有的6家养殖场,均位于适养区内,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6家养殖场都建有沉淀池,用于收集养殖棚清洗废水;养殖出栏后,粪便清运还田。现场有异味,未发现粪便堆存。2.9月11日,宁阳县环保局对西谷村水井、东谷村水井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地下水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要求。3.前期工作情况:日,东庄镇政府对6家养殖场下达通知,要求其停止养殖,按标准建设治理污染的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养殖。
1.东庄镇政府将监督6家养殖场于9月22日前处理存栏畜禽,之后停止养殖进行整改。未完善防治措施、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前不得进行养殖活动。2.肉鸭出售完毕后,立即对养殖场内的粪污进行彻底清理整治,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3.对验收合格的养殖场加强监管,确保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止污染地下水的现象发生。
聊城市阳谷县十五里元镇赵洼村南废弃窑场院子内,有一非法生产农药乙硫醇的作坊,2016年1月份开始,废水通过厂区西北角的废水坑渗到地下,作坊老板是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的吴姓工作人员(阳谷县人)和阳谷县寿张镇薛王村村书记薛某某。2016年10月份,向1、省环保厅和阳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反映,当地有关部门已对该问题进行处理,却未对作坊老板追责,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非法生产农药乙硫醇的作坊为聊城市金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阳谷县十五里元镇赵洼村南老窑场院内(租用厂房),法定代表人赵某某。该公司主要生产污水处理剂聚合氯化铝,因无环评手续,工艺设备简陋,无治污设施,2016年10月被十五里元镇政府依法取缔。日现场检查时,生产车间内已全部清空。1.关于废水通过厂区西北角的废水坑渗到地下的问题。日,接到市长热线转办的信访件后,阳谷县环保局、公安局、十五里元镇联合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排查,当时现场未发现有渗坑。日,再次对厂区西北角进行排查,在其厂区西北角,已长满荒草,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渗坑”。2.关于作坊老板是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的吴姓工作人员(阳谷县人)和阳谷县寿张镇薛王村村书记薛某某的问题。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个人投资开办企业。阳谷县环保局致函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区检察院答复无阳谷籍吴姓工作人员。寿张镇党委对薛王村支部书记薛某某进行调查询问,薛某某本人确认与金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无任何关系。3.关于当地有关部门对该问题进行处理,却未对作坊老板追责的问题属实。对接到的市长热线、环保热线等反映该公司环境问题的举报,阳谷县热线办、环保局、公安局分别进行了回复。十五里元镇依据《阳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取缔“土小”违法污染企业的通知》,对该公司依法进行了取缔。阳谷县环保、公安联合现场调查时,未发现其有生产农药及渗坑排污的违法事实,不构成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规定的违法要件,所以未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追究刑事责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为群众,非党员身份,因此未对企业负责人启动追责程序。
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董家小庄:1.董某元的越进铸造厂,在居民区夜间作业,噪声扰民,污染周边地下水。2.董某科的养猪场,粪便外流。
噪声、水、垃圾
1.信访人反映的铸造厂原是董家小庄村村办企业,后由村民董某元买断。2001年6月正式投产,主要产品为铸造件。该厂生产用水是用于中频炉加热过程降温使用的冷却水,在下大雨的情况下,冷却水循环池存在水外溢现象。日,泊里镇人民政府会同区环保分局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因该企业属于“散乱污”企业,环保分局下达了《现场监察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日经现场查看,该厂未生产,但经调查询问该厂近期确存在夜间生产扰民情况。2.董某科养殖地点于1999年6月投入使用,有一个小型鸡粪贮存池,无污水沉淀池。现存栏生猪42头、蛋鸡3500只。其采用干粪运出、还田方式处理养殖粪便,经现场查看,鸡粪堆放在养殖地点墙外南侧农田中;污水排放到养殖场墙外的排水沟,最后流入田间沟渠。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泊里镇人民政府已于日18时对此铸造配件厂拉闸断电。于日前对其实施取缔。2.由泊里镇人民政府会同区畜牧兽医局督促董某科于日已将墙外堆放的鸡粪清理完毕,并清理排水沟中的粪污;建成达到“三防(防雨、防渗、防溢)”要求的粪便贮存池和污水沉淀池。
1.枣庄滕州市木石镇第十三中学东侧、东南方向的两家养猪场,白塔村村委会西侧的养猪场,桥口村,村北、村东、村西的三家养猪场,化石沟村,西南角紧挨高铁的养猪场,中安村,村南的养猪场,异味严重。2.白塔村村主任田某某,非法开采村北山,破坏山体、扬尘污染严重。目前都是20点后开采。
大气、扬尘、生态
1.信访人所反映的8家养殖户,有2家不存在,其余6家均处于控养区,已全部完成粪污处理设施配建并正常运行,现场有异味。第十三中学东侧和东南方向无养猪场;白塔村村委会西侧的养猪场,业主为田某洲,现存栏生猪90头,建有污水沉淀池、储粪棚,无粪水外排;桥口村北、村东、村西三家养猪场。村西养猪场业主为王某芳,现存栏生猪15头,建有污水沉淀池,无粪水外排。村北养猪场业主为王某瑞,现存栏生猪45头,建有污水沉淀池,无粪水外排。村东养猪场业主为王某宝,现存栏生猪40头,建有污水沉淀池,无粪水外排;化石沟村西南角紧挨高铁的养猪场。业主为随某,现存栏生猪100头,建有污水沉淀池、储粪棚,无粪水外排;中安村南的养猪场。业主为陈某,现存栏生猪40头,建有污水沉淀池,无粪水外排。2.反映的白塔村村北山位置在木石镇白塔村北桃山,具体在塔山路中段路北山上,现场查看,未发现近期开采痕迹。所反映的田某某,系该村主任田某某,从事建筑行业,经走访询问,其本人未进行过山石开采。今年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木石镇对白塔一带多次进行夜间巡查,均未发现盗采行为。
责令改正、其他
1.对辖区所有养殖户进行再排查再提升,加强治污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全部达到污染防治要求。对养殖场区喷洒消毒药品,每月对储粪棚进行清理清运,避免产生异味。2.加强山石资源保护工作,坚持定期、不定期巡查,夜查和白天查相结合,对辖区山石资源进行动态监管,一经发现非法开采行为,将严肃进行查处。
青岛即墨市马山东路西、青威路北,紧邻马山保护区有家无名热镀锌厂,排放浓烟,有刺鼻气味,污水未经处理直排路面,督察期间已停产。2.附近的生猪屠宰场,偷偷在夜间作业,异味扰民。
1.该热镀锌厂名称为青岛马山镀锌厂,位于即墨市马山东路西、青威路北,主要从事金属热镀锌,已办理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经查,该厂因厂房老旧破损,于日停产进行全面整修。该厂距离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较远,其锌锅加热熔化过程产生锌烟、酸洗过程产生酸雾,经收集分别通过烟雾塔(布袋除尘)、酸雾塔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日常检查时处理设施能够正常运行。但在生产过程中仍会有部分锌烟和酸雾排放到周边环境中,酸雾会产生轻微刺鼻气味。生产过程无冲洗工艺,不产生冲洗水;产生的废酸作为危险废物处置一并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未发现有污水直排路面情况。但不排除在停产前,存在厂区“跑、冒、滴、漏”的生产废水随雨水流至外环境。2.信访人反映的生猪屠宰场全称青岛鑫盛肉类食品厂,年屠宰量3600余头,相关证照资质齐全。经调查,由于屠宰行业的作业时间存在特殊性,屠宰操作多在夜间进行。该企业的作业时间为凌晨一点半,作业时间已在畜牧部门登记备案,屠宰操作由官方兽医现场实施全过程监管,不存在偷偷作业现象。该企业采用机械化生产模式,生猪在刺杀放血前采用麻电致昏方式;生产废水及污粪全部冲刷后进入场内设置的全封闭式化粪池,经发酵后作为肥料定期外运。企业在屠宰时,生产车间加工时产生一定程度的异味,车间虽采用全封闭式,但仍会有部分废气扩散至外环境。
责令改正、其他
1.进一步加大对青岛马山镀锌厂的监管力度,确保尽快完成整修工作,待复产后,督促该厂加强污染物防治设施的管理,确保正常运行,杜绝“跑、冒、滴、漏”废水外排现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2.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对厂区生产车间门窗进一步加固密封,对屠宰加工过程产生的污水污物做到即产即清,减轻异味产生。
淄博市张店区北西六路,建桥中学的食堂存在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前期虽加盖了一个小房子,但未解决油烟、噪声的问题。
油烟、噪声
1.建桥中学位于张店区北西六路59号,学校食堂位于校园西侧。周一至周五,食堂为全校300名住校生提供早、中、晚三餐。2.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无环评备案手续。3.食堂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前期加盖的小房子为静音房。油烟净化设施未及时清洗,存在油烟、噪音扰民问题。
1.责令建桥中学更新油烟净化装置,改造降噪设施,9月12日完成;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油烟、噪音进行监测并办理环评备案手续,9月15日前完成。2.责成科苑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监管,杜绝油烟、噪声扰民。
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南王村,博临路边每天下午都有刺鼻气味。周边有多家化工储存企业,不确定异味来源。
凤凰镇南王村附近共有4家化工储存企业。其中,2家公司分别已于2017年7月和8月拆除完毕;另2家企业均为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项目审批、验收手续齐全,配套了废气处理设施,但由于存在跑冒滴漏的问题,易产生异味扰民。省道233(博临路)作为一条联接国道309与省道321的南北向主干道路,大型化工运输罐车流量大,部分化工运输罐车有时停靠道路两侧区域进行车辆检修或休息,因车辆罐口密闭不严,产生异味扰民的情况。
1.责令2家危化品储存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和管线进行维护、更新,杜绝因跑冒滴漏而产生废气,影响群众生活。2.责令交警、公路等部门加大对省道233(博临路)执法检查力度,杜绝化工罐车非法停靠。3.加强企业监管,严防异味扰民。
青岛莱西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52号,有家无名机械加工厂,无环保手续、无环保设施,有刺鼻气味产生。
大气、其他
1.该机械厂为青岛真邦物流器材有限公司,2015年4月租赁现厂房生产,无环保手续。2.该公司产品是金属物流托盘,钢管切割采用圆锯机、无齿锯,切割过程中有噪声产生。焊接过程中有烟雾、异味、噪声产生。3.该公司除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外,无其它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1.9月9日要求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并对其采取断电措施,在未办理环保手续之前不得生产。2.9月11日,企业负责人表示以后不再生产,已将设备拆除完毕。
青岛胶州市里岔镇里岔村,有家薛某某的食品加工磨坊,凌晨及夜间作业时,噪声扰民。
信访人反映的里岔村食品加工磨坊业主为该村村民薛某某,该磨坊位于黄张路以南与里岔村村委会相邻。平时由薛某某利用农闲时间不定期为附近村民加工小麦和玉米面粉,有小麦磨面机一组,玉米磨面机一台。经询问当事人薛某某及调查走访附近邻居,该磨坊存在夜间凌晨加工小麦和玉米面粉的情况,产生噪音对周围居民存在影响。
1.里岔镇政府征求磨坊周围邻居的意见,责令其在每天19:00―次日7:00期间不得从事加工作业,避免夜间产生噪音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2.要求其加强降噪措施,将原有窗户更换为全密封不可开启的塑钢窗户,最大限度减少对周围的影响。3.加大对此类面粉加工点的巡查力度,对薛某某等磨坊加工点进行不定时夜间巡查,防止夜间作业扰民情况的发生。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医院北侧科委宿舍,楼下的储藏室被出租给早餐铺,早晨噪声、油烟扰民。
油烟、噪声
信访件中反映的早餐铺为侯记早餐店,主营老豆腐、丸子、油条等早餐,相关证件齐全,合法经营。营业时,灶具及部分餐桌椅摆放在室外。1.油烟问题:经现场调查,该早餐店炸制油条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油烟,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该问题属实。2.噪音问题:由于部分餐桌椅位于室外,就餐高峰期间人数较多,声音嘈杂,导致噪音扰民。该问题属实。
责令改正、约谈
1.德城区城管局已责令该店不得露天制作早餐,加装油烟净化设备。店主表示配合管理,目前油烟净化设备已安装完毕。2.区城管局已责令该早餐店一律室内营业,不得将餐桌椅置放于室外。同时,发放《致广大市民一封信》,引导市民文明就餐,避免产生噪音影响居民工作生活。3.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受理编号1952:烟台市莱山区莱山镇东沟村眉秀山庄,20号楼南侧有10个车库进行啤酒代理,噪音大,啤酒乱放、车辆乱停问题,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相关部门只提出警告,要求把酒瓶搬走,但是依然正常营业,装卸车噪声污染仍然存在。
该业主已停止营业并对门前酒瓶进行彻底搬除,规范了门前停车秩序。9月9日,对现场进行再次调查。经核查,该处目前处于停止营业状态,现场不存在举报人所反映的正常营业、噪声污染问题。目前,该业主已将所有酒瓶清理完毕。
德州市德城区东地路和文化路交叉口向北300米,有多家烧烤店,油烟和噪声扰民。为迎接检查,已暂停营业,担心督察组走后问题仍存在。向12345反映多次,未解决。
油烟、噪声
该信访件与第26批、受理编号3333的交办件反映情况基本相同。经现场排查,文化路与东地路交会北300米沿街门市共有烧烤店7家,已全部停业整顿。该问题属实。
1.针对油烟问题,区城管局已责令其全部停业整顿,更换油烟净化设备并加装二次净化设施,聘请专业机构对其油烟排放进行监测,达标后方可继续营业。2.针对噪音问题,区城管局已责令7家烧烤店晚上10点后一律停止室外营业,并发放《致广大市民一封信》,引导市民文明就餐,避免产生噪音影响居民工作生活。
受理编号2208:济南市市中区经五纬一路翟记龙虾炒鸡店,噪音、油烟扰民问题,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现该店仍在继续营业,烧烤存在油烟、噪声扰民,无环保相关手续。
油烟、噪声
1.经市中区大观园街道办事处核实,8月21日,翟记龙虾炒鸡店店内炉灶、油烟净化设备均已拆除,目前采取配送式营业,不产生油烟,已不存在油烟扰民的问题。2.8月22日,该店已进行环评备案登记(备案号:000789)。3.经调阅相关巡查记录,翟记龙虾炒鸡店自8月29日起,每晚均22时前停止经营,以降低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市中区大观园街道办事处牵头,大观园派出所配合,联合执法,加大巡查监管,提醒翟记龙虾做好食客文明就餐管理,避免大声喧哗,减少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路康大世纪新村小区5号楼下,有多家饭店,油烟直排,占道经营。
油烟、其他
康大世纪新村小区5号楼下共有10家餐饮业户。日经现场查看,10家餐饮业户中有9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有1家(隆源盛饭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炒菜时产生的油烟通过烟道对外直接排放;5号楼下有9家餐饮店和3家便利店将酒瓶、货物、桌椅等物品摆放在店外,占用了部分公共场地。
1.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9月15日前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9家餐饮业户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由各部门联合下达停业整改通知,直至整改合格;责令隆源盛饭店于9月15日前将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到位。已完成。2.9月9日隐珠街道对占道经营物品进行了清理。下一步,隐珠街道将把该位置作为巡查重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形成常态化管理。3.由区质监局和区食药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居民楼下新开设或经营业主变更的一律不予批准,加强日常监管。
9月3日举报人反映: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西庄村北侧水沟(田围子村已停工的制胶厂房向西10米到60米的范围),填埋了30多车有毒、有害的鞋革废料,气味刺鼻,废料上现已覆盖建筑垃圾和沙土。9月5日当地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但取证地点不对,未发现污染事实。举报人要求将填埋垃圾清走。
固废、其他
反映的水沟位于兰山区义堂镇西庄村北侧,原为一处汪塘。近期,西庄村对汪塘进行填埋修整,计划建设休闲广场。9月5日,兰山区对部分填埋区域进行开挖,未发现有毒有害固体垃圾。9月9日,兰山区对群众提供的“田围子村已停工的制胶厂房向西10米到60米范围”的填埋区域全部重新开挖,发现填埋使用的填充物料主要为建筑废料(砖块、混凝土碎块),掺杂了约3吨汽车坐垫下脚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不能与建筑垃圾一同填埋,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无刺鼻气味。由于时间较长,无法查清汽车坐垫下脚料来源。
1.汽车坐垫下脚料符合垃圾填埋有关要求。目前,已对汽车坐垫下脚料进行分拣,运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2.加强对辖区内汽车坐垫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其按要求处置下脚料。
泰安市东平县旧县乡旧县三村生态防护林区内,顺康沙石销售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田100多亩,建设采石场,属于违建,日,东平县国土局为该厂违规办理采矿证,强烈要求拆除并吊销采矿许可证。
生态、其他
该件为重复信访,部分同第5批814-33号、第14批824-69号、15批824-214号、20批830-105号转办件。1.依据2013年3月,东平县人民政府批准的《东平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年)》,东平县旧县乡旧县三村为三级生态防护林,根据国家林业局35号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三级生态防护林可以设置采矿权。2.东平顺康沙石销售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成立,位于旧县石灰岩矿重点开采区内,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前,该公司于2014年7月至2017年4月期间,未经批准先后占用旧县三村土地建成东西两条石子生产线,非法占用一般农田9.2亩,东平县国土局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7.429万元。3.东平县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5月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该宗采矿权,2016年6月东平顺康沙石销售有限公司竞得采矿权,2016年7月经公司申请,东平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划定了矿区范围,2017年5月该公司申请要件齐全,领取了采矿许可证。其采矿权设置符合《东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年)》,采矿权的出让符合泰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发2016年度采矿权出让计划的通知》。
目前该公司正在按照《泰安市山石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东平县山石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进行提升整改(设置厂区抑尘网、建设车辆冲洗台、绿化厂区)。
枣庄滕州市鲍沟镇笃西路誉泰机械、金驰机械,104路泰源机械、鑫晟机械,红荷路红荷挂车厂,喷漆排放刺鼻气味,噪声扰民。
大气、噪声
1.誉泰机械、金驰机械,104路泰源机械、鑫晟机械位于滕州市鲍沟镇,四家企业均为汽车维修厂,并加工车辆配件,未办理环评手续,现场未发现喷漆车间及喷漆设备,未闻到刺鼻气味,但是发现有喷漆痕迹。经了解,在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噪声。2.红荷挂车厂为山东红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分为南北两个车间,南车间设有喷涂生产线,喷涂生产线有喷漆房两个。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刺鼻气味。喷漆产生的废气首先由水旋式净化设施处理,经一级过滤棉+活性炭过滤后通过20米排气筒外排,污水泵运转正常,其他喷涂环保设施使用正常。风机、空压机和各种泵等噪声发生源设备,采取了隔声措施,厂房为钢结构双层彩钢瓦结构,内层有隔音岩棉,生产车间距周边最近村庄(西十里岗居)距离达600米以上,不会产生噪声扰民。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1.滕州市环保局对誉泰汽车销售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罚款6.5万元。2.滕州市环保局对鑫晟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罚款10万元。3.滕州市环保局对泰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罚款4.5万元。4.已对上述3家企业断电,责令改正,如不能整改到位,予以关停取缔。5.金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企业现在已经全部自行拆除完毕,未再对其进行处罚。6.对红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加强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东路317号泽润金融广场内,泽润嘉禾大酒店,后厨烟囱直排油烟,扰民严重。
经现场查看,泽润嘉禾酒店所在楼座相对独立,周边200米内无居民楼。酒店楼体北侧建有高空排放烟道,已安装使用油烟净化器,现场查看期间设备运行正常,无明显油烟排放,且排烟口高出所在建筑的最高位置15米,符合《青岛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止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油烟排放口的规定,但高空排放的烟尘对附近居民楼产生影响。
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已要求酒店负责人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了清洗。下一步将对该酒店的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潍坊诸城市皇华镇后郝戈庄村东,昱升食品厂,污水直排,污染环境。怀疑手续不全。
昱升食品厂建设了沼气池,每天宰杀3―4头猪,日排废水2吨左右,宰杀废水部分流向已经建成的沼气池,部分流向厂区外的防渗漏的沟渠进入水泥池,但未排入河流、水沟等外环境。沟渠内残留的污水,时间长了发酵,散发臭味。该厂有宰杀许可证,无环保审批手续。
立即对该厂采取“两断三清”措施。9月11日,已经断水、断电,设备等已经清理完毕,水泥渠道内的污水已经清理干净。
青岛市崂山区梅岭西路龙泽山庄小区1号、2号楼顶,建有违章建筑,烧烤油烟扰民,养鸽子粪便乱排,唱歌跳舞噪声扰民。小区西侧水库,被倾倒垃圾,水质变臭。水库周边养羊,排放噪音、刺鼻气味,污染环境。
噪声、大气、水、垃圾
1.经调查,该小区1号楼2单元801户在自家平台搭建阳光房约70平方米,建设时间约在2012年;2号楼2单元902户对自家北阳台进行封闭,约12平方米,建设时间在2016年5月。由于小区依山而建,地势较高,通往楼顶必须经业主家进入,业主拒不配合,大型设备施工存在较大风险,导致法律程序无法履行。前期,执法人员多次电话联系业主,动员自行拆除,但一直未自行拆除。两户业主中,1号楼2单元801户曾经养过鸽子,前期已经弃养。经了解物业,未发现该两户业主有烧烤、唱歌扰民的情况发生。2.经现场核查,小区西侧林地中无水库,仅有自然形成的一条小沟,且没有积水。林地靠近梅岭西路路边有少量垃圾,为过路行人随地乱扔产生。前期曾有社区居民在此林地中放养两只奶山羊,已于9月3日进行了清理,之后再未发生过养羊现象。
对龙泽山庄小区内两处违章建筑,将采取以下措施:1.根据崂山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措施,与区不动产交易中心进行联动,对上述两处房屋限制办理产权过户、抵押等交易手续,督促业主自行整改。2.下达整治通告,责令当事人自行整改,逾期不自行整改,依法尽快予以查处。林地靠近梅岭西路路边的垃圾,已安排进行了清理,下一步将加大巡查力度,保持路边干净整洁。
莱芜市农高区寨里镇苏家坡村东侧,小河被人破坏堤岸,挖沙盗沙,形成大坑,倾倒垃圾,无任何防护措施,有安全隐患,破坏当地生态。
垃圾、其他、生态
此交办事项与第28批“3613”号部分内容重复。1.前期处理情况:经现场查看,所反映的垃圾为生产垃圾,全部是周边村村民倾倒的玉米皮和玉米秸,未发现河道内开采河沙现象。目前寨里镇正在对寨里河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工程正在施工,主要是采取浆砌石护坡和河道内清淤等措施。寨里镇政府已组织周边村保洁员、村两委干部动用机械对所反映河段生产垃圾进行了集中清理,生产垃圾现已清理干净。2.本次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查看,存在该河段被破坏堤岸问题,未发现挖沙盗沙现象,河道内存在多年前遗留下来的沙坑,在河道醒目位置设置了警示牌,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对水源涵养有一定影响。
1.生产垃圾已清理干净。2.所反映河段结合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已经开始治理,工程投资2940万元,对河堤进行生态护坡、部分石砌和河道内清淤,将于2017年10月底完工,河道内存留大坑也将得到根本治理。3.强化执法监管,坚决防止盗采河沙及垃圾倾倒问题发生。
莱芜市莱城区杨庄镇马村南,张某某的冶炼厂,无环保手续,距离村庄太近,排放刺鼻气味。
大气、其他
杨庄镇马村南发现两家机械加工厂,分别为杨庄镇海林铸造加工厂与莱芜市金鼎机械厂。杨庄镇海林铸造加工厂无环评手续;莱芜市金鼎机械厂环评手续于2008年11月经莱芜市莱城区环保局批复,未验收。8月29日杨庄镇已对上述两家企业现场检查,因环评手续未完善,已责令其停产。9月9日现场检查时,两家企业现场均未生产,无刺鼻气味。杨庄镇海林铸造加工厂距离住户60米左右,已拆除部分设备。莱芜市金鼎机械厂紧邻住户。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1.对杨庄镇海林铸造加工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实施关停取缔,10日内完成。对莱芜市金鼎机械厂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责令其在环保手续齐备前,不得恢复生产。2.加大对企业监管巡查力度,加强督促整改。
滨州市阳信县工业三路,坤达商混站,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1.山东坤达混凝土有限公司,该公司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阳环字[2008]06号),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阳环建验[2008]12号)。2.4月25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有部分路面破损没有硬化,县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该公司在七天内将破损的地面全部进行了硬化处理。3.9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厂区周边建设有防风抑尘网,堆场物料已全部覆盖。但是该公司堆场有部分地面未硬化,导致地面有灰尘。经调查,该公司未硬化的地面是由车辆碾压导致损坏,该公司没有及时进行硬化修补。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责令30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0.5万元。
临沂市罗庄区西高头街道东高头村,村主任不作为,违法售卖耕地,在陷泥河抽沙卖沙,破坏生态。
1.反映的“西高头街道东高头村”实为高都街道东高都村,该村村委会主任为肖某某,2014年11月起任职至今。2.反映问题主要是指陷泥河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期间的土地流转和河道整治工程。该工程为市政府市政工程,由市住建局具体组织实施。陷泥河高都街道段共4.5公里,其中东高都村段约2.5公里。根据工程需要和上级要求,该村委负责流转辖区内陷泥河两岸300余亩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清理,任务完成后交由市政公司组织施工,土地流转方式及赔偿标准均与沿河村居标准一致,不存在违法售卖耕地问题。经调查高都街道分管负责同志和东高都村两委班子成员,查看陷泥河高都街道段沿岸,现场未发现抽沙卖沙行为。
前期反映“2037号济南市槐荫区机床二厂路映月紫云城小区集中供暖”的问题(受理编号2037),公示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集中供热管网就在小区附近,问题核实不准确。
映月紫云城小区位于机床二厂路11号,由济南齐郡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目前北区业户已陆续入住501户。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4年10月由槐荫区环保局审批,环评报告中论述的采暖方式是加入城市集中供暖,配套建设换热站。2014年项目开始建设时,周边无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和热源。2017年7月按照全市打通断头路、瓶颈路的安排部署,机床二厂路完成改造提升,埋设了供热管网,该管网已敷设至南辛庄西路路口,尚未接入至全市供热主管网,经向市热电公司咨询,目前不具备正式供暖条件。为保障小区已入住业户和济微中学2017年冬季供暖,济南齐郡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初投资建设空气源热泵机组。经现场查看,该机组位于项目北区西北角,泵房内有14台水泵位于半地下,地上1.7米平台上有59台压缩机,距离最近的住宅楼为西侧一小区,约10米。机组南、北、西三个方向分别建设了高约2.5米的隔声屏障。
1.济南齐郡置业有限公司因目前无法加入城市集中供热,为保障小区已入住业户和济微中学2017年冬季供暖,建设了目前提倡的清洁能源替代方式空气源热泵机组。但鉴于其未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槐荫区环保局于日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依法处罚4万元,处罚文号为济槐环罚字[2017]第169号。2.槐荫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南辛庄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空气源热泵机组项目未完善手续之前,不得建设。
济南市天桥区泺口街道和药山街道交界处,药山桥到金牛桥小清河河段有一排污口,排放污水,河道内存有大量污泥。
1.小清河南岸、泺口街道办事处田庄社区北侧有一处排水沟,该排水沟内有少量生活污水流入小清河。此处污水为污水管道溢流造成。光大水务水质净化二厂设计处理能力20万吨/天,在用水高峰期、设备检修时,上游污水管道水位升高,污水溢流通过排水沟流入小清河。2.该段河道污泥已列入治理计划。
1.扩建水质净化二厂。2017年8月,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完成《济南市水质净化二厂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2018年6月底前完成扩建改造,提升日处理能力10万吨。目前,项目已经启动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2.实施小清河城区段清淤工程。该处河道污泥已列入《济南市小清河流域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济环委办〔2017〕12号),按照方案要求,今年汛后开工建设,2018年6月底前完成城区段底泥清淤工作。3.天桥区市政、排水部门组织排查排水沟上游污水管线情况,杜绝污水私自接入排水沟行为。
临沂市沂水县马站镇乔家官庄村北,恒旺食品厂,无环评手续、土地手续,生产辣椒酱,散发刺鼻气味,污水直排厂外大坑。
大气、水、其他
1.沂水恒旺食品厂,建有年产800吨辣椒酱生产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沂环表审〔号)和环保竣工验收批复(沂环验〔2017〕64号),环保手续齐全。2.该厂院落为居民用房,于2013年7月,将民房改造为厂房,地块属存量建设用地,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3.该厂生产期间产生辣椒刺鼻气味,在密闭厂房内作业,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过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排放。日-3日,经山东国评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正常生产期间监测。其中,无组织排放废气符合《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有组织废气颗粒物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检出。饮食业油烟符合《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要求。该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日产生量1吨,经隔油池和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厂区外自己的杨树林。日-3日,山东国评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废水进行了检测,检测数据符合《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限值。4.因年审SC证件及设备检修,该企业于日停产至今。日,厂内无刺鼻气味,无废水直排场外大坑现象。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日,县国土资源局对该企业未办理国土用地审批手续进行立案处罚,罚款42525元。2.马站镇党委政府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济南市章丘区石河街,鲁能公馆,夜间施工,噪音扰民严重。石河街铁路以南,车辆超速行驶,噪音扰民。章丘区山泉路大润发商城楼顶的空调机组,噪音扰民严重。
1.鲁能公馆夜间施工噪声为施工单位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产生,该单位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9月9日下午区住建委查阅区智慧工地监控系统,发现9月8日晚10点后,有混凝土搅拌车及泵车出入施工工地门口。9月9日晚区执法局调查询问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其承认因混凝土来料不及时造成施工时间拖延和施工噪声扰民。2.经章丘区交警大队实地观测,该路段从铁路以南至双山北路长1.4公里有三处信号灯管控,车辆通行速度平稳,未发现超速行驶现象,且路面无突起坑洼,车辆行驶噪音水平正常。3.章丘区大润发商城地处城区山泉路唐人中心商贸区,该商城顶楼共有两套空调机组,北边一套产权为大润发商城所有,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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