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章贡区肖园里社区购房,但户主户口迁出剩小孩和小孩的户口都未迁入,想下学期到本区就读初中二年级,该到哪所中学中

刚刚,2017年赣州章贡区小学学区划分权威发布(含章江新区),赶紧告诉身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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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们注意了!
《章贡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依法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下同)的具有章贡区户籍的儿童,应当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校对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情况进行摸底和妥善安置,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收义务教育的权利。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立和完善学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庭和社会的相互沟通。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做到招生计划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招生公平公正。
(三)户籍优先、相对就近原则。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实行“户籍优先,住、户一致优先、划片招生”的办法,安排适龄儿童在其户籍所在地学校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四)适度调节原则。根据国家标准班额规定和学校教室、教师等资源情况确定招生学位数,结合区域生源数量和学校学位的余缺情况,统筹调剂,促进均衡。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携儿童到学区所在学校进行预报名登记并初审,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办理入学手续。
(一)关于具有章贡区户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
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住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 (即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优先的原则,学校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未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到学位有余额的学校。
1.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户籍,家庭实际居住地(户主为其父或母,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保障性住房使用权人为其父或母)三者一致,均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的。
2.适龄儿童户籍、家庭实际居住地均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户主、房屋产权所有人均为适龄儿童本人的。
3.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家庭实际居住地住多年均在学区范围内,但房屋无产权(能提供房产部门的无章贡区房产证明)、属租住性质的(能提供有效的租房证明)。
4.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家庭住址多年均在学区范围内,确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但户主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保障性住房使用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
5.适龄儿童属政府征收户子女的,其父(母)房屋征收后已经实行安置(含货币化安置)的,持家庭房屋征收相关证明材料(房屋征收协议及加盖镇或街道公章的协议复印件、被征收人和其子女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安置房或新购置房学区所在的学校入学;尚未安置的,凭家庭房屋征收相关证明材料(房屋征收协议及加盖镇或街道公章的协议复印件、被征收人和其子女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征收前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未安置证明、租住地所在村(居)委会证明、租赁合同及加盖镇或街道公章的复印件等),可继续在征收前户籍所在地学区所在的学校入学,或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实际居住地)学区所在的学校学位有余的前提下,也可在租赁房屋(实际居住地)学区所在的学校安置,若学校学位已满,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到其他学校就读。租赁房屋就学属于过渡性入学。
6.适龄儿童户籍单独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处,并长期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生活,家庭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保障性住房使用权人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虽与其父母户籍未在一起,但其父(母)属支边、公派驻外地工作、援外、在外地服役的现役军人等特殊流动性工作的,或其父母双方患严重疾病无法抚养监护,委托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抚养的,或其父母离异不在本区居住,一直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工作单位证明或疾病证或离婚协议等)。
(二)关于具有章贡区户籍、年满6周岁,但情况特殊的适龄儿童的入学
1.因父(母)工作变动,户籍随父(母)迁入章贡区,且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含父母工作单位集体户籍)的,租房或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提供单位证明),无其他房产(能提供房产部门无章贡区房产证明)的,在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时,若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学位有余额的情况下可以接收;若学校学位已满,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到其他学校就读。
2.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章贡区,实际居住地(保障性住房、商品房或租房)与户籍地不一致,能提供相关资料(保障性住房使用权证明或房产证或房产部门的无章贡区房产证明)原则上按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安置;如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到学位有余额的学校就读。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章贡区有多套房产的,须在当年预报名前自行确定一套房产作为义务教育入学依据并将户籍迁入该房产地址,一经入学信息采集,不再做任何更改。
(三)关于章贡区户籍适龄听障、智障儿童、少年的入学
章贡区户籍适龄听障、智障儿童、少年无法在正常学校随班就读的,8月30日至31日,家长携孩子本人,持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证件,到赣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学区内学校不得拒收。
(四)关于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入学
赣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子女、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赣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和《中共赣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市才发﹝2013﹞2号)等规定执行,由市教育局、市双拥办、市人才办核实审定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并向社会公示。
(五)关于具有其他特殊情况、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的入学
1.空挂户、搭户不作为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空挂户指的是适龄儿童只将户籍转入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处,但并不居住或不常住落户所在地。搭户指的是适龄儿童户籍转入其非直系亲属户籍处。为了入学人为搭户或空挂户籍的不作为入学的依据,其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调剂到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就读。
2.购置的小产权房不作为学区范围内招生的依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购置小产权房,适龄儿童具有章贡区户籍的,根据户籍所在地和小产权房所在地学校的学位情况,按照就松不就紧的原则,由区教育局或镇中心小学统筹调剂到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就读;非章贡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如符合外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按区相关政策办理。
3.商业公寓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具有章贡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调剂到学位有余额的学校就读;非章贡区户籍的如符合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按区相关政策办理。
4.适龄儿童因父(母)工作变动随迁,父(母)户籍迁入章贡区,适龄儿童户籍未迁入的,无论其父(母)在章贡区购房与否,均参照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办理。
5. 适龄儿童户籍为港澳台或外籍的,其父母户籍及实际居住地一致(户主为其父或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的,在其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六)关于未满6周岁(12月31日前)儿童的入学
招生预报名工作结束后,学区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数量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可以在招生计划数内,按照适龄儿童出生时间先后排序,依次适当招收部分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
(七)关于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
1.招生对象
父(母)为在章贡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经商办企、务工并取得由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的非章贡区户籍人员,本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父(母)在章贡区已购买房产,但父(母)和本人户籍均未迁入章贡区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申报材料
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坚持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 2018年秋季招生全面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2017年过渡期间,暂时未办理居住证的,按照《关于印发&章贡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区教基字〔2016〕33号)文件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后统筹安排入学。
(1)随迁子女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原籍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
(2)本区居住证明:有效居住证和村(居)委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未办理居住证的可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村(居)委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本区务工或经商办企的证明:在章贡区务工的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具备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或在赣州市、章贡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市或区社保局开具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
在章贡区经商办企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4)儿童预防接种卡;
(5)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
(6)购买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证明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后统筹安排入学。接收学校如学位已满无法接收的,由区教育局进行统筹调剂到学位有余额的学校就读,不愿意到指定公办学校就读或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就读权利,不再重新安排。
招生日程安排
1.7月3日前公布学区范围、招生计划数、预报名办法等信息。
2.7月5日--6日章贡区户籍的小学新生预报名。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持本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区范围学校进行预报名登记,提交入学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赣州市章贡区小学一年级新生预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适龄孤儿,在确定其法定监护人之前,由收留抚养的儿童福利机构持孤儿证明材料,到所指定的学校进行登记。预报名登记结束后,登记学校负责汇总预报名登记情况。
3.7月7日--8日,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预报名。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向定点接收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学校预审通过后填写《赣州市章贡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见附件4)。
4.7月中下旬,区教育局对各学校预报名初审材料进行复核。
5.8月上旬学校公示复核结果。
6.8月21—25在章贡区招考办大厅(大公路34号)集中受理预报名遗留问题。
7.8月29日学校公布新生入学名单。
8.8月30日至31日,新生入学报名。
2017年赣州市章贡区小学学区划分
(一)河套内小学学区
学 区 范 围
嵯峨寺小学
嵯峨寺、天王寺、坛子巷、姚衙前、曾家巷、阳明路、风车巷、菜市路、至圣路、解放路、北京路、新街上、东北路、景凤山、凤凰台、百家岭、龟角尾、攀高铺、营房背 、桥儿口、嘶马池、八境路、大树下、均井巷、寸金巷、方杆巷、纸巷、米汁巷、丹桂井、恒顺寺、上竹丝巷、下竹丝巷健康路:单号 1—13号、双号2—6号
中山路小学
灶儿巷、油滴巷、烧饼巷、曹老巷、梁屋巷、六合铺、小坛前、诚信街、营房下、马齐巷、云峰巷、中山路、东门井、柴 巷、濂溪路、大华兴街、小华兴街、生佛坛前、赣江路和平路:单号 3号(含)以后、双号4号(含)以后
西津路小学
照磨巷、九华阁、东溪寺、花园塘、白马庙、田螺岭、建国路、章贡路、西津路、大新开路、小新开路、马扎巷、盐曹巷、雷屋巷、盐管巷、铁盔塘、藕塘里、土地庙、盐码头、汶码头、壕勘上、清江寺、钰碎楼、新赣南路、金家码头、西城门脚下文清路:单号77—81号,双号 80—86号环城路:单号37号 (含)以后、双号34号(含)以后西郊路:单号1—11号,双号2—4号
大公路一小(大公路校区)
钓鱼台、白塔巷、小教场、黄土井、武学巷、铁厂下、孝义巷、宫保府、小华萼巷大公路:单号 65—99号、双号90—126号文清路:单号29—39号、双号32—60号
大公路一小(清水塘校区)
清水塘、洪城巷、九曲巷、孟牙巷、下壕塘、枣子园、尚书街、南京路、体育路、龙湖井、横街上、高原上、大华萼巷、医学院路文清路:单号41—75号、双号62—78号环城路:单号31 —35号、双号24—32号
大公路二小
杨判巷、扁担巷、达龙巷、火帝庙、忠节营、南市街、海会路、府皇庙背大公路:单号1—63号、双号2—88号健康路:单号15—57号、双号8—18号,和平路:1—2号
厚德路小学(厚德路校区)
厚德路、光孝寺、五道庙、大井头、花园里、三潮井、贺家坪、姚府里、东壕塘、荷包塘、慈姑岭、蕻菜塘、夜光山、东桥路、金家井、养济院、赵公背、东胜山、罗家巷、小南门、小南村健康路:单号59号(含)以后、双号20号(含)以后红旗大道双号:26—66号
文清路小学(环城路校区)
人民巷、陈家巷、广福塘、马园里、中壕塘、上壕塘文清路:单号1—27号、双号2—30号环城路:单号1—29号、双号2—22号青年路:单号1—23号、双号2—34号红环路:(红环路与红旗大道交界处以北路段)单号1—7号、双号2—16号
二康庙、三康庙、破塘口、西桥路、冷水井 、牌坊下、羊婆巷 、木栏井、百罗丘、壕塘里、土庙上、杨梅渡、储木场、田心里、滩儿上、杉木树下、肖园里文明大道:单号117号(含)以后、双号120号(含)以后红旗大道:单号59号(含)以后、双号76号(含)以后章江北大道 :114号(含)以后西郊路: 单号13号(含)以后、双号6号(含)以后青年路:单号25号(含)以后、双号36号(含)以后宋城路:单号1—11号,双号2—22号奶牛场(河排上28号)
东阳山、大码头、营角上、下营角、黄屋坪、刘屋坪、营角上路、柴火坪、左营背、大塘背、南河路、潮泥湾、塘窝里、柑子园、杨公路、文山路、稼轩路红旗大道:单号39—57号、双号68—74号文明大道:单号47—115号、双号40—118号章江北大道:40—112号红环路:(红环路与红旗大道交界处以南路段)单号9号(含)以后、双号18号(含)以后
红旗二小张家围路校区
气象台背、回子地,桃子园,红旗大道:单号11号—37号张家围路:单号1号—13号、双号2号—8号黄屋坪路:单号1号—19号、双号2号—10号文明大道:单号15号—45号,双号18号—38号
红旗二小黄屋坪路校区
赖家围、赖家围路、张家围、石子塘、窑下村、南海寺、炉下村、赣泉路、岭背章江北大道:10号—38号张家围路:单号15号(含)以后、双号10号(含)以后黄屋坪路:单号21号(含)以后、双号12号(含)以后
天竺山小学
天竺山、东郊路、横街上(东门)、扫盲路、后街、渡口路、储运路、磨角上、花生坪、马坡岭、河塔寺、濂明路、官园里、河堤路、栎木坑、普同塔、泥湾里、刁子坑、川峰坳红旗大道:单号1—9号、双号2—24号八一四大道:单号1—13号、双号2—12号慈云塔路(北侧)至赣南大道交汇处、红旗大道东延至京九铁路交汇处(白云村辖区)、慈云塔路以北与赣南大道以西所围区域
白云村、五龙岗、梅家坑、白云山、苏家村、山坪村、筲箕窝、关刀坪、云山路、贸易广场、龙都商城章江北大道:2—8号八一四大道:单号15号(含)以后、双号14号(含)以后文明大道:单号1—13号、双号2—16号慈云塔路(南侧)至赣南大道交汇处
铁路职工一、二生活区
厚德路小学(京九路校区)
五龙一路、五龙二路、五龙三路、五羊一路;京九路:22号、32号、40号、161号、169号;五洲大道: 单号9-29号、双号2-28号;通天岩路:9号、16号、19号;逸豪大道:1号、3号;赣江源大道:单号1-9号、双号2-6号;对面岭路:单号1-15号、双号2-16号;矮岭下路:1号、2号、6号
(二)章江新区小学学区
学 区 范 围
文清路小学(豪德校区)
长征大道(东侧)、赣江源大道(北侧)、瑞金路(西侧)、兴国路(北侧)、章江南大道、长征大道与南河大桥交汇路段之间所围区域且户籍(水南户籍)和房产证(或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证件)在该区域的适龄儿童。
文清路小学(叶坪路校区)
赣江源大道(南侧)、新赣州大道(南侧)、长冈路(南段)、梅关大道、武龙大桥之间所围区域且户籍(水南户籍)和房产证(或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证件)在该区域的适龄儿童。
滨江二小(九曲河路校区)
长冈路(南段)、新赣州大道(西至登峰大道)、登峰大道(北至兴国路)、兴国路(西至武陵大桥)、橙乡大道、梅关大道所围区域且户籍(水南户籍)和房产证(或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证件)在该区域的适龄儿童。
大公路一小(绵江路校区)
长征大道与南河大桥连接线、长征大道(西侧)、新赣州大道(西至登峰大道)、登峰大道(北至信丰路)、信丰路(东至民生路)、民生路(北至赞贤路)、赞贤路(西至登峰大道)、登峰大道(北至客家大道与金秋路交汇处)、金秋路(北至金岭西路)、金岭西路(东至章江南大道)、章江南大道(南至长征大道与南河大桥连接线处)所围区域且户籍(水南户籍)和房产证(或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证件)在该区域的适龄儿童。
红旗二小(三明路校区)
赣江源大道(北侧)、瑞金路(东侧)、兴国路(南侧)、章江南大道、武龙大桥之间所围区域且户籍(水南户籍)和房产证(或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证件)在该区域的适龄儿童。
注:各学校学区范围每年将根据生源变化情况进行微调
2017年赣州市章贡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接收学校及片区范围
接收学校片区
张家围居委会、营角上居委会、牛岭居委会、关刀坪居委会、五龙岗居委会、东外居委会、赖家围居委会、白云村委会、桃子园居委会、长红居委会、嘉苑居委会、黄屋坪居委会
天竺山小学
天竺山居委会、马坡岭居委会、东郊路居委会、蕻菜塘居委会、小南门居委会、渡口路居委会、泥湾里居委会、八0一厂居委会
滨江二小(东阳山校区)
东阳山居委会、大码头居委会、南外居委会、红环路居委会、滨江居委会、大塘背居委会
三康庙居委会、木栏井居委会、蔚蓝半岛居委会、红旗村委会、二康庙居委会、肖园里居委会、杨梅渡居委会
西津路小学
新赣南路居委会、南京路居委会、西津路居委会、建国路居委会、西郊路居委会、大新开路居委会、羊婆巷居委会、土地庙居委会、下壕塘居委会
嵯峨寺小学
洪城巷居委会、尚书街居委会、和平路居委会、健康路居委会、姚衙前居委会、八境路居委会、解放路居委会
中山路小学
荷包塘居委会、南市街居委会、中山路居委会、大庙前居委会、大公路居委会、钓鱼台居委会、孝义巷居委会、赣江路居委会
大公路二小
姚府里居委会、人民巷居委会、厚德路居委会
铁路一、二生活区,沙河工业园区
厚德路小学(京九路校区)
五龙一路、五龙二路、五龙三路、五羊一路; 京九路:22号、32号、40号、161号、169号; 五洲大道: 单号9-29号、双号2-28号; 通天岩路:9号、16号、19号; 逸豪大道:1号、3号; 赣江源大道:单号1-9号、双号2-6号; 对面岭路:单号1-15号、双号2-16号; 矮岭下路:1号、2号、6号。
红旗二小(三明路校区)
长征大道(东侧)、赣江源大道(北侧)、章江南大道、长征大道与南河大桥交汇路段之间所围区域
大公路一小(绵江路校区)
长征大道与南河大桥连接线、长征大道(西侧)、新赣州大道(西至登峰大道)、登峰大道(北至信丰路)、信丰路(东至民生路)、民生路(北至赞贤路)、赞贤路(西至登峰大道)、登峰大道(北至客家大道与金秋路交汇处)、金秋路(北至金岭西路)、金岭西路(东至章江南大道)、章江南大道(南至长征大道与南河大桥连接线处)所围区域
滨江二小(九曲河路校区)
赣江源大道(南侧)、新赣州大道(南侧、西至登峰大道)、登峰大道(西侧、北至兴国路)、兴国路(南侧、西至武陵大桥)、橙乡大道、梅关大道所围区域(且为章贡区水南镇区域)
各镇、村(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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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户籍优先、相对就近原则。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实行“户籍优先,住、户一致优先、划片招生”的办法,安排适龄儿童在其户籍所在地学校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四)适度调节原则。根据国家标准班额规定和学校教室、教师等资源情况确定招生学位数,结合区域生源数量和学校学位的余缺情况,统筹调剂,促进均衡。
赣州市文清路小学豪德校区
(一)城区小学由章贡区招考办根据各区域内适龄儿童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等合理划定招生学区范围,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学区范围划分见文后)
(二)农村小学原则上按照行政区划,以村委会或自然村为单位划定招生范围。偏远山区可根据交通状况、路程远近、生源数量等情况,就近跨村委会或自然村划定招生范围。各镇中心小学在区招考办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小学学区的划分工作和招生的统筹,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三)外来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分片定点安置的原则入学。(分片范围见文后)
(四)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不划分学区,按照“学生自愿报名,录满招生计划数为止”的方式进行,严禁其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计划及招生公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赣州市滨江二校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携儿童到学区所在学校进行预报名登记并初审,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办理入学手续。
(一)关于具有章贡区户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
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住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 (即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优先的原则,学校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未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到学位有余额的学校。
1.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户籍,家庭实际居住地(户主为其父或母,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保障性住房使用权人为其父或母)三者一致,均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的。
2.适龄儿童户籍、家庭实际居住地均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户主、房屋产权所有人均为适龄儿童本人的。
3.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家庭实际居住地住多年均在学区范围内,但房屋无产权(能提供房产部门的无章贡区房产证明)、属租住性质的(能提供有效的租房证明)。
4.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家庭住址多年均在学区范围内,确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但户主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保障性住房使用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
5.适龄儿童属政府征收户子女的,其父(母)房屋征收后已经实行安置(含货币化安置)的,持家庭房屋征收相关证明材料(房屋征收协议及加盖镇或街道公章的协议复印件、被征收人和其子女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安置房或新购置房学区所在的学校入学;尚未安置的,凭家庭房屋征收相关证明材料(房屋征收协议及加盖镇或街道公章的协议复印件、被征收人和其子女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征收前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未安置证明、租住地所在村(居)委会证明、租赁合同及加盖镇或街道公章的复印件等),可继续在征收前户籍所在地学区所在的学校入学,或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实际居住地)学区所在的学校学位有余的前提下,也可在租赁房屋(实际居住地)学区所在的学校安置,若学校学位已满,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到其他学校就读。租赁房屋就学属于过渡性入学。
6.适龄儿童户籍单独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处,并长期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生活,家庭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保障性住房使用权人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虽与其父母户籍未在一起,但其父(母)属支边、公派驻外地工作、援外、在外地服役的现役军人等特殊流动性工作的,或其父母双方患严重疾病无法抚养监护,委托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抚养的,或其父母离异不在本区居住,一直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工作单位证明或疾病证或离婚协议等)。
(二)关于具有章贡区户籍、年满6周岁,但情况特殊的适龄儿童的入学
1.因父(母)工作变动,户籍随父(母)迁入章贡区,且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含父母工作单位集体户籍)的,租房或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提供单位证明),无其他房产(能提供房产部门无章贡区房产证明)的,在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时,若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学位有余额的情况下可以接收;若学校学位已满,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到其他学校就读。
2.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章贡区,实际居住地(保障性住房、商品房或租房)与户籍地不一致,能提供相关资料(保障性住房使用权证明或房产证或房产部门的无章贡区房产证明)原则上按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安置;如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到学位有余额的学校就读。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章贡区有多套房产的,须在当年预报名前自行确定一套房产作为义务教育入学依据并将户籍迁入该房产地址,一经入学信息采集,不再做任何更改。
(三)关于章贡区户籍适龄听障、智障儿童、少年的入学
章贡区户籍适龄听障、智障儿童、少年无法在正常学校随班就读的,8月30日至31日,家长携孩子本人,持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证件,到赣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学区内学校不得拒收。
(四)关于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入学
赣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子女、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赣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和《中共赣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市才发﹝2013﹞2号)等规定执行,由市教育局、市双拥办、市人才办核实审定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并向社会公示。
(五)关于具有其他特殊情况、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的入学
1.空挂户、搭户不作为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空挂户指的是适龄儿童只将户籍转入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处,但并不居住或不常住落户所在地。搭户指的是适龄儿童户籍转入其非直系亲属户籍处。为了入学人为搭户或空挂户籍的不作为入学的依据,其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调剂到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就读。
2.购置的小产权房不作为学区范围内招生的依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购置小产权房,适龄儿童具有章贡区户籍的,根据户籍所在地和小产权房所在地学校的学位情况,按照就松不就紧的原则,由区教育局或镇中心小学统筹调剂到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就读;非章贡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如符合外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按区相关政策办理。
3.商业公寓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具有章贡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调剂到学位有余额的学校就读;非章贡区户籍的如符合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按区相关政策办理。
4.适龄儿童因父(母)工作变动随迁,父(母)户籍迁入章贡区,适龄儿童户籍未迁入的,无论其父(母)在章贡区购房与否,均参照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办理。
5. 适龄儿童户籍为港澳台或外籍的,其父母户籍及实际居住地一致(户主为其父或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的,在其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六)关于未满6周岁(12月31日前)儿童的入学
招生预报名工作结束后,学区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数量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可以在招生计划数内,按照适龄儿童出生时间先后排序,依次适当招收部分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
(七)关于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
1.招生对象
父(母)为在章贡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经商办企、务工并取得由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的非章贡区户籍人员,本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父(母)在章贡区已购买房产,但父(母)和本人户籍均未迁入章贡区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申报材料
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坚持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 2018年秋季招生全面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2017年过渡期间,暂时未办理居住证的,按照《关于印发&章贡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区教基字〔2016〕33号)文件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后统筹安排入学。
(1)随迁子女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原籍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
(2)本区居住证明:有效居住证和村(居)委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未办理居住证的可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村(居)委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本区务工或经商办企的证明:在章贡区务工的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具备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或在赣州市、章贡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市或区社保局开具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
在章贡区经商办企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4)儿童预防接种卡;
(5)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
(6)购买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证明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后统筹安排入学。接收学校如学位已满无法接收的,由区教育局进行统筹调剂到学位有余额的学校就读,不愿意到指定公办学校就读或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就读权利,不再重新安排。
赣州市大公路第一小学
招生日程安排
1.7月3日前公布学区范围、招生计划数、预报名办法等信息。
2.7月5日--6日章贡区户籍的小学新生预报名。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持本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区范围学校进行预报名登记,提交入学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赣州市章贡区小学一年级新生预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适龄孤儿,在确定其法定监护人之前,由收留抚养的儿童福利机构持孤儿证明材料,到所指定的学校进行登记。预报名登记结束后,登记学校负责汇总预报名登记情况。
3.7月7日--8日,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预报名。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向定点接收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学校预审通过后填写《赣州市章贡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见附件4)。
4.7月中下旬,区教育局对各学校预报名初审材料进行复核。
5.8月上旬学校公示复核结果。
6.8月21—25在章贡区招考办大厅(大公路34号)集中受理预报名遗留问题。
7.8月29日学校公布新生入学名单。
8.8月30日至31日,新生入学报名。
赣州市西津路小学
2017年赣州市章贡区小学学区划分
(一)河套内小学学区
学 区 范 围
嵯峨寺小学
嵯峨寺、天王寺、坛子巷、姚衙前、曾家巷、阳明路、风车巷、菜市路、至圣路、解放路、北京路、新街上、东北路、景凤山、凤凰台、百家岭、龟角尾、攀高铺、营房背 、桥儿口、嘶马池、八境路、大树下、均井巷、寸金巷、方杆巷、纸巷、米汁巷、丹桂井、恒顺寺、上竹丝巷、下竹丝巷健康路:单号 1—13号、双号2—6号
中山路小学
灶儿巷、油滴巷、烧饼巷、曹老巷、梁屋巷、六合铺、小坛前、诚信街、营房下、马齐巷、云峰巷、中山路、东门井、柴 巷、濂溪路、大华兴街、小华兴街、生佛坛前、赣江路和平路:单号 3号(含)以后、双号4号(含)以后
西津路小学
照磨巷、九华阁、东溪寺、花园塘、白马庙、田螺岭、建国路、章贡路、西津路、大新开路、小新开路、马扎巷、盐曹巷、雷屋巷、盐管巷、铁盔塘、藕塘里、土地庙、盐码头、汶码头、壕勘上、清江寺、钰碎楼、新赣南路、金家码头、西城门脚下文清路:单号77—81号,双号 80—86号环城路:单号37号 (含)以后、双号34号(含)以后西郊路:单号1—11号,双号2—4号
大公路一小(大公路校区)
钓鱼台、白塔巷、小教场、黄土井、武学巷、铁厂下、孝义巷、宫保府、小华萼巷大公路:单号 65—99号、双号90—126号文清路:单号29—39号、双号32—60号
大公路一小(清水塘校区)
清水塘、洪城巷、九曲巷、孟牙巷、下壕塘、枣子园、尚书街、南京路、体育路、龙湖井、横街上、高原上、大华萼巷、医学院路文清路:单号41—75号、双号62—78号环城路:单号31 —35号、双号24—32号
大公路二小
杨判巷、扁担巷、达龙巷、火帝庙、忠节营、南市街、海会路、府皇庙背大公路:单号1—63号、双号2—88号健康路:单号15—57号、双号8—18号,和平路:1—2号
厚德路小学(厚德路校区)
厚德路、光孝寺、五道庙、大井头、花园里、三潮井、贺家坪、姚府里、东壕塘、荷包塘、慈姑岭、蕻菜塘、夜光山、东桥路、金家井、养济院、赵公背、东胜山、罗家巷、小南门、小南村健康路:单号59号(含)以后、双号20号(含)以后红旗大道双号:26—66号
文清路小学(环城路校区)
人民巷、陈家巷、广福塘、马园里、中壕塘、上壕塘文清路:单号1—27号、双号2—30号环城路:单号1—29号、双号2—22号青年路:单号1—23号、双号2—34号红环路:(红环路与红旗大道交界处以北路段)单号1—7号、双号2—16号
二康庙、三康庙、破塘口、西桥路、冷水井 、牌坊下、羊婆巷 、木栏井、百罗丘、壕塘里、土庙上、杨梅渡、储木场、田心里、滩儿上、杉木树下、肖园里文明大道:单号117号(含)以后、双号120号(含)以后红旗大道:单号59号(含)以后、双号76号(含)以后章江北大道 :114号(含)以后西郊路: 单号13号(含)以后、双号6号(含)以后青年路:单号25号(含)以后、双号36号(含)以后宋城路:单号1—11号,双号2—22号奶牛场(河排上28号)
东阳山、大码头、营角上、下营角、黄屋坪、刘屋坪、营角上路、柴火坪、左营背、大塘背、南河路、潮泥湾、塘窝里、柑子园、杨公路、文山路、稼轩路红旗大道:单号39—57号、双号68—74号文明大道:单号47—115号、双号40—118号章江北大道:40—112号红环路:(红环路与红旗大道交界处以南路段)单号9号(含)以后、双号18号(含)以后
红旗二小张家围路校区
气象台背、回子地,桃子园,红旗大道:单号11号—37号张家围路:单号1号—13号、双号2号—8号黄屋坪路:单号1号—19号、双号2号—10号文明大道:单号15号—45号,双号18号—38号
红旗二小黄屋坪路校区
赖家围、赖家围路、张家围、石子塘、窑下村、南海寺、炉下村、赣泉路、岭背章江北大道:10号—38号张家围路:单号15号(含)以后、双号10号(含)以后黄屋坪路:单号21号(含)以后、双号12号(含)以后
天竺山小学
天竺山、东郊路、横街上(东门)、扫盲路、后街、渡口路、储运路、磨角上、花生坪、马坡岭、河塔寺、濂明路、官园里、河堤路、栎木坑、普同塔、泥湾里、刁子坑、川峰坳红旗大道:单号1—9号、双号2—24号八一四大道:单号1—13号、双号2—12号慈云塔路(北侧)至赣南大道交汇处、红旗大道东延至京九铁路交汇处(白云村辖区)、慈云塔路以北与赣南大道以西所围区域
白云村、五龙岗、梅家坑、白云山、苏家村、山坪村、筲箕窝、关刀坪、云山路、贸易广场、龙都商城章江北大道:2—8号八一四大道:单号15号(含)以后、双号14号(含)以后文明大道:单号1—13号、双号2—16号慈云塔路(南侧)至赣南大道交汇处
铁路职工一、二生活区
厚德路小学(京九路校区)
五龙一路、五龙二路、五龙三路、五羊一路;京九路:22号、32号、40号、161号、169号;五洲大道: 单号9-29号、双号2-28号;通天岩路:9号、16号、19号;逸豪大道:1号、3号;赣江源大道:单号1-9号、双号2-6号;对面岭路:单号1-15号、双号2-16号;矮岭下路:1号、2号、6号。
(二)章江新区小学学区
学 区 范 围
文清路小学(豪德校区)
长征大道(东侧)、赣江源大道(北侧)、瑞金路(西侧)、兴国路(北侧)、章江南大道、长征大道与南河大桥交汇路段之间所围区域且户籍(水南户籍)和房产证(或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证件)在该区域的适龄儿童。
文清路小学(叶坪路校区)
赣江源大道(南侧)、新赣州大道(南侧)、长冈路(南段)、梅关大道、武龙大桥之间所围区域且户籍(水南户籍)和房产证(或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证件)在该区域的适龄儿童。
滨江二小(九曲河路校区)
长冈路(南段)、新赣州大道(西至登峰大道)、登峰大道(北至兴国路)、兴国路(西至武陵大桥)、橙乡大道、梅关大道所围区域且户籍(水南户籍)和房产证(或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证件)在该区域的适龄儿童。
大公路一小(绵江路校区)
长征大道与南河大桥连接线、长征大道(西侧)、新赣州大道(西至登峰大道)、登峰大道(北至信丰路)、信丰路(东至民生路)、民生路(北至赞贤路)、赞贤路(西至登峰大道)、登峰大道(北至客家大道与金秋路交汇处)、金秋路(北至金岭西路)、金岭西路(东至章江南大道)、章江南大道(南至长征大道与南河大桥连接线处)所围区域且户籍(水南户籍)和房产证(或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证件)在该区域的适龄儿童。
红旗二小(三明路校区)
赣江源大道(北侧)、瑞金路(东侧)、兴国路(南侧)、章江南大道、武龙大桥之间所围区域且户籍(水南户籍)和房产证(或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证件)在该区域的适龄儿童。
注:各学校学区范围每年将根据生源变化情况进行微调
厚德路小学
2017年赣州市章贡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接收学校及片区范围
接 收 学 校 片 区
张家围居委会、营角上居委会、牛岭居委会、关刀坪居委会、五龙岗居委会、东外居委会、赖家围居委会、白云村委会、桃子园居委会、长红居委会、嘉苑居委会、黄屋坪居委会
天竺山小学
天竺山居委会、马坡岭居委会、东郊路居委会、蕻菜塘居委会、小南门居委会、渡口路居委会、泥湾里居委会、八0一厂居委会
滨江二小(东阳山校区)
东阳山居委会、大码头居委会、南外居委会、红环路居委会、滨江居委会、大塘背居委会
三康庙居委会、木栏井居委会、蔚蓝半岛居委会、红旗村委会、二康庙居委会、肖园里居委会、杨梅渡居委会
西津路小学
新赣南路居委会、南京路居委会、西津路居委会、建国路居委会、西郊路居委会、大新开路居委会、羊婆巷居委会、土地庙居委会、下壕塘居委会
嵯峨寺小学
洪城巷居委会、尚书街居委会、和平路居委会、健康路居委会、姚衙前居委会、八境路居委会、解放路居委会
中山路小学
荷包塘居委会、南市街居委会、中山路居委会、大庙前居委会、大公路居委会、钓鱼台居委会、孝义巷居委会、赣江路居委会
大公路二小
姚府里居委会、人民巷居委会、厚德路居委会
铁路一、二生活区,沙河工业园区
厚德路小学(京九路校区)
五龙一路、五龙二路、五龙三路、五羊一路; 京九路:22号、32号、40号、161号、169号; 五洲大道: 单号9-29号、双号2-28号; 通天岩路:9号、16号、19号; 逸豪大道:1号、3号; 赣江源大道:单号1-9号、双号2-6号; 对面岭路:单号1-15号、双号2-16号; 矮岭下路:1号、2号、6号。
红旗二小(三明路校区)
长征大道(东侧)、赣江源大道(北侧)、章江南大道、长征大道与南河大桥交汇路段之间所围区域
大公路一小(绵江路校区)
长征大道与南河大桥连接线、长征大道(西侧)、新赣州大道(西至登峰大道)、登峰大道(北至信丰路)、信丰路(东至民生路)、民生路(北至赞贤路)、赞贤路(西至登峰大道)、登峰大道(北至客家大道与金秋路交汇处)、金秋路(北至金岭西路)、金岭西路(东至章江南大道)、章江南大道(南至长征大道与南河大桥连接线处)所围区域
滨江二小(九曲河路校区)
赣江源大道(南侧)、新赣州大道(南侧、西至登峰大道)、登峰大道(西侧、北至兴国路)、兴国路(南侧、西至武陵大桥)、橙乡大道、梅关大道所围区域(且为章贡区水南镇区域)
各镇、村(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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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市教育局、客家新闻网
编辑:家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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