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理赔因病身故,无法理赔,报案后退保,现发现保单非本人签字,是否算骗保?能否追溯保险公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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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购买保险有什么优势?
互联网销售的保险产品,具有低廉的价格和便捷的购买方式,让您足不出户,就可以轻轻松松得到所需保障。
什么是保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每期交纳的保费扣除保障成本、营业费用、佣金等之后的累积值,就形成了现金价值。
我在网上支付成功,怎么才能获得保单?
您好,若您购买的产品是长期险,我们将给您配送纸质保单,若是短期险,保单不进行配送。我们将为您提供电子保单,在您成功付费后,会提示您注册平安一账通的页面,当您注册完一账通,可以将保单与一账通关联,之后您可以在一账通中查看或下载电子保单。
如果我想购买产品,如何进行首期支付?
我们为客户提供两种支付渠道:客户线上投保,可以进入平安官网该款产品的支付页面,我们支持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多家银行借记卡以及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信用卡的网上支付,其中借记卡需开通网上银行以及快钱支付。
社会医疗保险是指什么?
附加险合同所称的社会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项目。
产品的保单形式是怎样的?保单如何配送?
该款产品的保单为纸质保单,客户成功支付首期保费后,将由快递人员配送保单上门。如果是通过专业坐席投保,则将由快递人员配送保单并通过线下POS机刷卡支付首期保费。
首期付费成功后,我如何缴纳续期保费?
您好,因为短期消费险不支持上门续收费,您需要在网上填写保单信息时,留下续期交费银行借记卡账号,此账号无需开通网上银行。在续期交费日到期前,我们将为您提供短信提醒。如果到期扣款不成功,我们的坐席将会电话联系您。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为不同的人么?
可以为不同的人,但是根据《保险法》,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等。
若最后一步支付出现问题,我应该怎么办?
您好,请留下您的姓名、身份证号、投保日期和联系方式,我们将联系相关人员进行问题查找、处理。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95511能自助办理哪些保单变更业务,需要什么样的电话E服务权限?
为了完善电话保单服务流程及质量,平安人寿客户服务热线9年推出了电话IVR语音自助保单变更服务,为客户提供7×24小时的不间断服务,充分保证了客户服务的及时性。 具体业务及所需电话E服务权限如下:
续期交费方式变更
生存金抵交续期保费授权
生存保险金转账给付授权
交费频次变更
账户分配比例变更
累积红利领取
红利选择权变更
自垫选择权变更
保单挂失解除
注:“√”代表本渠道支持此功能,“-”代表本权限层级不支持此功能
平安的网络E服务都能查询或操作哪些保单变更业务?
平安人寿历时多年,领先业界,精心打造了网络自助平台——平安人寿网络E服务,您开通不同权限后,您可通过网络进行资料修改、保单复效、部分领取、账户分配比例变更等客户日常所需的绝大部分功能, 具体能办理的业务请点击此处了解:
平安能给客户提供哪些电子函件?
电子函件是平安人寿网络E服务的一个功能,旨在为投保人提供快捷的函件电子化服务,取代现有纸质信函的寄送,真正做到快速、方便、环保。投保人在成功申请“网络E服务”后便可订阅电子函件。该功能可将交费提醒通知书、自动还款对账单等十一种保单函件电子版快速发至客户订阅时指定的邮箱。具体能订阅的电子函件请点击此处了解:
我投保了一份寿险保单,有时会收到平安的短信,具体你们都给客户发送了哪些短信?
首先,非常感谢您选择了我们的保险产品。为了不断完善对客户的服务,顺应客户的服务需求,确保客户的保险权益,我们推出了一系列服务短信,客户可在第一时间内了解到保单的情况。我们给客户发送的短信如下:
提醒主要内容及用途
保单业务转账失败通知
客户办理保单补费业务、保单退费业务、给付人工领取或生存金转账授权业务后,如果转账失败,将向保单投保人发送转账失败通知短信。
新契约回访失败通知
客户向电话中心预约了特定的回访时间,单预约时间点回访不成功的,将向客户发送预约时间回访是吧的告知短信,并告知客户公司将在其他时间点再尝试联系客户回访。
投连保单客户投资交易通知
当投资连结险保单发生涉及投连交易的保单项目时,系统会自动触发通知短信,向客户告知投资账户交易的类型与结果。
生存金抵扣结果通知
客户保单的应领生存保险金,在成功地自动抵交本单的续期保费、自垫和贷款后,系统将自动产生待发送给客户的短信,通知其抵扣信息。
代办保单业务事后短信通知
客户委托代办权益变更类保单业务、现金退费保单业务、转账退费保单业务处理完成后,公司将向客户发送业务办理完成通知短信,通知客户保单已办理完成保单业务及办理完成时间。
预约服务完成告知短信
针对客户的预约服务,如业务员已经完成服务件处理,发送短信告知客户。
续期交费方式变更提醒
提醒操作过“保单迁移”和“投保人变更”,但仍没有进行续期交费方式变更的客户及时变更交费账号,以免保单失效。
生存金转账领取提醒
提醒即将有生存金到期,但没有选择转账领取或累计生息的客户,及时上网操作转账领取授权,办理生存金领取。
保单还款提醒
提醒保单贷款即将到期的客户及时办理还款业务,以免贷款发生滚存,造成意外的损失。
函件寄送失败提醒
提醒未正常收到公司寄送的各类函件的客户,及时进行地址等联系方式的变更,确保公司的各类函件能正常收取。
投连/万能年报网上查询及电子函件订阅提醒
提醒已经生成本年度投连/万能年报的客户及时上网查看年报信息,也可订阅电子函件,使投连/万能年报的收取更及时迅捷。
批单收取提醒
提醒客户及时收取保单批单,确保客户正常权益。
为了使您能享受到快捷的短信服务,请您及时核对自己的手机信息,当您的手机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通过平安官方网站、95511维护您的手机信息。上述服务短信将通过以下两个号码进行发送:9586266,如收到敬请您留意短信内容。
为什么我交纳了几千元的保险费,现在退保只退我这么少呢?
按照保险合同条款约定,如果要退保的话,就是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来退的。之所以要按照现金价值退保,是因为从公司和您签订合同开始,公司就要按合同要求为您提供保障,而您也应当按照合同要求按时交费,如果您现在退保,公司需要扣除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业务员佣金、保障成本及营业费用,这些都是通过精算得出来的,并且经保监会审批同意的,是有依据的,不是保险公司自己随意订的。
交费方式为月交的保单,在应交日期后60天内未交费,保单是否仍有效?
公司从我的账号中扣除了当期保费,为何收不到公司的交费凭证?
首先,非常感谢您按时交费。一般续期转账成功后,公司会在半个月内按您所留交费地址寄发交费凭证(转账收据),但有时由于以下原因,您可能会收不到:(1)目前我国邮件的寄达率还不太高,据有关数据统计,寄达成功率只有 70%—80% 左右,所以寄给您的单据有可能在邮寄过程中遗失了;(2)您的地址或邮编有可能不准确甚至不正确,这将会直接导致邮件的不能寄达;其次,即使您没有收到公司寄发的单据,这也丝毫不会影响到您以后的相关权益:因为公司内部有交费情况的详细的记录,而且您也可以持存折到相应的转账银行或邮局柜面打印查询,转账成功后的存折上会有转账记录,完全可以证明已交费;最后,如果您确实需要公司寄发的单据,可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11与我们确认一下交费地址,准确无误后,我们给您再补寄一张交费单据。
我又没有享受到你们的保障为什么还要扣除这么多费用呢?
当您购买了我们的保险开始,一直到合同到期为止,我们公司始终为您按合同约定提供了风险保障。保险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您履行了交费的义务,相应的也获得了我司提供的保障,这一点,是受法律保护的。在您平平安安的同时,我们始终肩负着承接您的风险、为您提供保障的义务,所以我们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来为您提供相应的保障。
我已经按时存款了,为什么还会收到公司的失效通知书?没有转账是不是公司的责任?
客户按时存款只是我们成功转账的一个条件,还有一些条件也得同时满足,才能保证续期保费的正常交纳:
(1)务必在存款前核对客户供转账的活期结算存折,确认账号与公司寄发的 “通知书 ” 上的账号记录相一致;
(2)客户在转账日前存款后,存折上的金额应比其应缴保费多一元钱以上(注:如果当地银行对于存折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则要符合当地银行的规定);
(3)当您的保单费用发生变化(增加某个附加险、附加医疗险年龄跳档、职业加费等)时,如果客户还是参照以往年度的保费来存入存折,那么也可能会因为保费不足而使银行转账失败;
(4)目前大多数机构对于银行转账的保单并不是每日划账,如果客户将钱存进银行时,已错过了此张保单的最后的划款日,那么即使客户存进保费时保单仍在宽限期内,也会导致转账的不成功而使保单失效。所以我们的通知书上都会注明请客户在应交日前存款。
最后,在法律上客户既签订了保险合同,同样也要承担交费的义务,转账是公司方便交费的一种形式,所以为了保障您的权利,请按上述提示及时交纳续期保费。
我能用其他人的存折划扣保费吗?
投保人、被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都可以用来划扣保费,与被保人直系亲属需提供相关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
我的账号改变了,对保单的转账交费是否有影响?
如果您更换了存折,需要重新到本公司办理转账授权手续(即账号变更),账号变更成功后,我们会通过您的新账号进行转账扣款。如果您在本公司投保多个保单,均使用此账号进行转账交费,则需要对这些保单全部进行账号变更。?
另外,还需提醒您,如果进行账号变更时,您的保单已接近交费宽限期末,请先在公司柜面交完保费再做变更,以避免错过本公司的扣款时间,造成保单失效。
我的保费为什么和去年不一样?
请您检查您的保单看是否有以下情况:
A 是否中途新增过短期险;
B 是否投保了住院安心、住院医疗险;
C 职业有无变更。
如果存在以上情况,保费变化的相应原因如下:
A 如果中途新增了短期险,保单的合计保费是会增加的;
B 短期医疗险的保费会根据被保人的年龄进行调整;
C 如您投保的是意外险,职业变更后,保费也会有增减。
我的保单(99费用、99安心)已经到期交费,而且银行的余额足够,为什么转不了账?
1)如果您的保单是交费有效的状态,则说明保单处于可以交费的状态,转不了账的原因是:您存钱的时间是在银行转账日之后,所以来不及转账,等下个转账日再行转账即可。如果您的保单已经赶不上转账的时间,那么需要交现金才不会导致保单失效。?
2)如果保单是“ 交清 ”状态,也没有申请过理赔或保全项目的变更,则是因为续保函未回销。客户将续保函拿到客服中心回销则可。如果您未收到续保函,可以联系业务员或者直接到客服中心补打。
我的保单能否转让给别人?
如果您是保单的投保人,在保单的保险期限内,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您有权将保单的投保人变更为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除被保险人本人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及与被保险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和经过被保险人同意的其他人),由新投保人继续履行缴纳续期保费或其他相关义务,并同时拥有保单投保人的一切权利。
我的保单丢了,能否再补一份?
如果您是保单的投保人,您可以带上您的身份证前往我们公司的客服柜面办理保单补发手续。我们将酌情收取一定的工本费并为您开具收据。
我搬家了,应该对保单做什么处理?
在您的保单的保险期限内,如果您的联系地址发生变动,您可以尽快通过95511、平安网站或我们公司的客服柜面进行地址变更操作。但如果您的地址不是同城变动的话,您需要到我们公司的客服柜面办理保单迁移手续。
我往年的对账单没有收到,是否可以通过95511补发?
95511只受理最近一期交费对账单的补发。因为您只要收到最近一期的交费对账单,就可以说明其往年的保费公司都收到了。由于保费交纳具有连续性,如果您某一年的保费未交,那么下一年度的保费,公司将不能正常扣缴,您也就不能收到最近一期的对账单。?
客户在办理理赔,或生存领取等手续时,公司要求客户提供的是最近一期的交费凭据,而不需要提供往年的交费凭据,就像应聘时,招聘单位只需验证应聘者的最高学历证书一样,而最近一期的交费凭证就犹如这最高学历证书。所以,您可以完全放心,只要按保单合同规定按期正常交纳保费,即使没有往年的交费凭据,也不会影响其保险利益。
我应该选择哪些医院就诊?
为了您的疾病能得到最佳的诊治,同时也为了保障您应得的保险利益,您需要前往本公司条款约定的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如果您因特殊原因不能就诊于定点医院,需要及时通知我公司,并得到我公司理赔部门的同意。否则将有可能给您的索赔带来不便和损失。
标准案件,资料齐全,3日赔付。
对于10个工作日未能确定理赔结果的,我们会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您理赔相关的进展情况。
标准案件是指“符合保险责任且无需进行调查”的理赔案件。
犹豫期退保是什么意思?
自您签收保单起20日为犹豫期(日前投保的保单犹豫期为10日),犹豫期就是在您收到保单后给您一段对条款的再了解和对自己的经济能力的再考虑的时间,这时如果您觉得条款不适合自己或有更好的选择,您可以选择退出,保险公司根据条款约定退还您所交的保费,而不会再收取任何退保费用,对您来说是不受损失的,这就是犹豫期退保。
我可以选择哪些续期交费方式?
一、银行转账;
二、银行实时代收;
三、公司柜面现金、支票交费;?
四、公司柜面刷卡交费;?
五、网上、电话和手机交费。
我不同意续保核保的除外责任的约定,想申请取消除外责任再续保,可以吗?
只有提供了足以证明被保人的健康情况的医疗证明,公司才会受理,否则只能按照已有的核保决定续保。
如何报案?
根据条款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您应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依据条款约定,您应承担由于延迟通知致使保险公司增加的勘察,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除外。我公司接受您或您的代理人(委托人)通过以下方式报案:
1、电话报案:全国客户服务热线95511 24小时为您提供热诚的服务 (推荐度***);
2、上门报案:您可以到我们的各网点的客户服务柜面,或委托您的代理人到业务员服务柜面办理理赔报案(推荐度*);
3、邮件报案:您也可以以邮件形式发送您的报案信息到各分公司两核管理部理赔室;
4、其他方式:您也可以采取如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理赔报案。
办理理赔手续时,我需要携带哪些申请材料?
理赔材料:1.保险合同,2.理赔申请书,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和出险人身份证明,4.门诊病历和处方,5.出院小结及诊断证明,6.医疗费用原始收据(*涉及第三方给付的需提供第三方给付证明原件),7.住院费用明细清单,8.延长住院申请表(*条款注明住院超过15天需要申请的),9.重大疾病诊断证明书,10. 意外事故证明(如:被保人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意外需提供有效驾驶证和行驶证,有交警处理的需要提供相关责任认定材料)11.残疾鉴定报告(需要与理赔部联系),12.授权委托书,13.被委托人身份证明,14受益人存折复印件,15.受益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16.非定点医院申请,17.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殡殓证明、事故者户籍注销证明,如:死亡医学证明书、火化证、户口注销等,18.与身故性质相关的证明材料:意外、工伤事故证明,医院死亡记录及相关病历资料,司法公安机关出具尸检报告书等。
被保人或受益人亲自办理:
Q:3-1被保险人本人意外门诊申请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A:1.2.3.4.6.10.14
Q:3-2被保险人本人申请意外住院/意外住院津贴/意外手术津贴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A:1.2.3.4.5.6.7.10.14.16*
Q:3-3被保险人本人意外伤残申请理赔金给付或豁免保费需要哪些材料?
A:1.2.3.4.5.10.11.14
Q:3-4被保险人配偶或子女意外出险申请材料有无特殊?
A:被保人配偶或子女出险除了上诉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公证书等。要求是合法证明与被保人的关系,没有歧义。
Q:3-5被保险人疾病住院申请住院医疗类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A:1.2.3.4.5.6.7.14.16*
Q:3-6被保险人本人疾病住院申请一般住院津贴类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A:1.2.3.4.5.6.8*.14.16*
Q:3-7被保险人本人疾病住院申请癌症住院津贴类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A:1.2.3.4.5.6.8*.14.16*
Q:3-8被保险人本人疾病住院申请一般手术津贴类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A:1.2.3.4.5.6.7.14.16*
Q:3-9 因重大疾病申请保险金给付,豁免保费及提前给付的需要哪些材料?
A:1.2.3.4.5.9.14
Q:3-10 因疾病致残申请豁免保费的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A:1.2.3.4.5.11.14
Q:3-11身故理赔申请,受益人应该提供那些理赔材料?
A:1.2.4.14.15.17.18
所有代办件需要提供12.13
所有境外出险,提供的资料须经事故发生地公证部门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或地区)领事馆确认;
16* 当且仅当就诊于非定点医院时必须提供。
关于理赔申请材料的重要提示:
1.一切理赔相关内容均以我们与您所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请您根据所投保的保险险种对照上述问题寻找对应答案。
2.以上材料为进行理赔申请的基本材料,由于保险事故的具体情况不同及各地区差异,可能在办理理赔申请时,仍需提供一些其他辅助资料,如仍需其他材料,理赔部门会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3.如委托他人代办,授权委托书必须是受益人亲笔签名的,且需注明授权范围,您也需校验双方身份证明无误。
4.条款未约定收取原件的材料,我们在验证无误留取清晰复印件后,您可以提出申请取走原件,如果复印件不清晰,我们有责任保留材料原件直到于得出正确的理赔结论,理赔结束后您方能提出申请取回材料原件。
保单宽限期指的是什么?
保单应交日后六十天为宽限期,在此期间保单不会失效,客户可以继续缴费。本公司在宽限期最后一天的次日凌晨五点左右对保单做失效处理(如遇宽限期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则顺延)。所以客户一般在此之前将保费交进公司均能保证保单的有效。?
对于万能寿险保单价值不足以扣除保障成本的,自当月结算日的次日起六十日内为宽限期。
保费应该怎么交?
如果您的保单不是一次性交清的,您可以选择的交费方式有年交、半年交、季交和月交。我公司为了方便客户交纳续期保费,还提供多种收费方式,如银行转账收费、银行柜台代收保费、您自己到公司柜面交费,或者是网上、电话交费等方式。您在交费期间内,可以根据自身的方便选择变更交费方式。
保险公司的分红和银行存款的利息有什么不同?
保险公司的分红产品除了享受分红,还可以得到保险合同条款约定的保险保障利益。银行存款的利息以存款本金乘以利率得到。保单的红利是保险公司将其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产生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分配的部分。如实际投保人群的死亡率比假设的低,或者实际投资收益高于假设的收益,这些差异都是分红保险可分配盈余的来源。因此保单保费和红利并不是简单的本金和利息的关系。千万元意外险理赔遭拒 投保告知环节存操作漏洞日 09:19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长期以来,老百姓中流传着所谓“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说法,在不少保险业内人士看来,之所以存在这样的“误解”,是源于大家对保险产品或投保流程不熟悉。
近日,一则保险理赔新闻广受关注:山东禹城的李堂民失踪数十天后,被发现已驾车掉入河中溺死。死者生前在五家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险,共涉及950万元的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随着当事人家属理赔程序的展开,涉及的山东省5家保险公司中有4家给出了 《拒绝给付通知书》,以投保时客户“未如实告知真实的财务状况”、“未如实告知同业投保情况”两大理由,联合拒赔。
此事一经报道便引起了网友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多数网友认为保险公司是在“推卸责任”。也有不少人开始担忧,同样的事情会不会发生在自己购买的产品中。
保险公司的上述两条理由是否站得住脚?客户买保险是否需要告知保险公司自身财务状况等资料呢?就此,《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进行了多方调查。
事件回顾:千万元理赔拒付风波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并不鲜见,这个事件之所以成为网络热点,主要是当事人购买的多份人身保险理赔总额高达近1000万元。
据山东当地媒体报道,这起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名叫李堂民,今年2月26日,李堂民驾驶私家车掉进黄河内死亡。对于死亡原因,交警部门和李堂民家人申请的司法鉴定都给出了类似的结论,排除了自杀、他杀及酒后驾驶,最终死因是溺水窒息死亡。死者生前共在5家保险公司投了五份保险,涉及近1000万的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对于为何会买5份保险?李堂民的家属称,34岁的李堂民做吊车租赁生意,属于高风险行业,多买几份保险是为让家庭多一份保障。“2013年,他一个同行兼朋友从吊车上跌落,成了植物人。这件事对全家人触动特别大,都催着他买保险。”2013年年底,李堂民开车在高速公路齐河段发生交通事故,本人受了很大刺激,所以又买了几份保险。
据悉,日~日期间,李堂民陆续购买了5家保险公司的多份产品,分别为天安人寿保险的《安行天下两全保险》、泰康人寿保险的 《泰康万里无忧两全保险》、太平人寿保险的《太平百万驾年华两全保险》和《太平附加百万驾年华意外伤害保险》、信泰人寿保险的《爱驾宝两全保险》和国华人寿保险的《国华畅行无忧两全保险》,保额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30万元、10万元及20万元。
根据上述保险合同约定,若被保险人交通意外身故时未满75周岁(有公司规定70周岁),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保险金额的10倍。李堂民共在上述5家保险公司投保95万元,交通意外身故意味着保险公司需赔付950万元。
然而,在李堂民出险后,随着当事人家属理赔程序的展开,涉及的山东省5家保险公司中有4家齐刷刷地给出了《拒绝给付通知书》,并提请有关部门启动司法调查程序。
《拒绝给付通知书》陈述的理由有二,一是投保时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未向保险人如实告知真实的财务状况;二是投保时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未向保险人如实告知在同业保险公司投保情况。
对于“未如实告知真实的财务状况”,保险受益人——李堂民的家属说法是“房贷、车贷、工程设备等有可能是贷款,谁知道买保险的时候都要一一说清呢?”
对于保险公司将“未如实告知在同业保险公司投保”作为拒赔理由,家属反诉:“买保险的时候,简单问答几下就可以完成购买,当你理赔的时候,反而都成了拒赔的依据?”
事实上,据媒体报道,此次事件涉及的几家保险公司在合同中并不是都包含以上两点提示。在此案涉及的泰康人寿(微博)和太平人寿保险合同中,在被保险人告知栏一项中,询问当事人 “目前是否已经购买或正在申请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保单上为“否”;在财务告知栏里询问是否有借贷,显示为“否”。天安人寿保险只有 “同业告知”一项,其他两家的保险合同中均未涉及这两项。
引发热议:“告知”成关注焦点
理赔事件一经曝光,引发民众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
“人家投保的时候应提前告诉,钱你也收了出事了就不管了……”有网友发感慨称,应当“查清保险拒绝理赔案例的合法性,让保险条款公平公正透明,公开销售保险产品,还民众一份信任。”
北京中高盛律师事务所保险专业律师李滨在与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时认为,山东这个案子可能存在道德风险。他坦言,财务告知、同业投保情况告知、疾病告知对保险公司而言都是同等重要的,最为关键的是看这种未如实告知的情况是否影响到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判断,如果其影响到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是承保、是否加费承保、是否拒保等。他认为,客户购买保险的保费支出与其家庭年收入应该是有一定比例的(比如不超过家庭年收入的10%或20%);而客户的保额也应该是其家庭年收入的一定倍数(如10倍),如果超过一定的限额就有骗保的可能性。
他举例称,一个家庭的年收入为20万元,但如果其购买的保额是2000万元的话,自杀的可能性会很大,这种情况下,相信很多保险公司都不会承保的。
业内观点:两点告知主要是为防止道德风险
那么,购买类似两全及人身意外保险的时候,是否都需要告知保险公司财务状况或同业投保情况呢?就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多位保险业内人士进行了咨询。
某寿险企业的张先生在与记者交流时坦言,其所在公司每一份保单都会问到客户的财务情况、在同业保险公司的投保情况,特别是在同业保险公司有没有拒保的情况。此外像投保一些高额的保险时,会进行财务核保。他坦言,主要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
张先生坦言,若客户没有告知财务和同业投保情况,又因为意外身故,而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客户存在骗保的问题的话,保险公司还是要赔的。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认为,保险公司要求意外险投保方告知债务情况及财务情况,因为要考虑到风险状况,主要是防止道德风险,以及防止逃避债务的问题。关键在于保险公司有没有要求客户告知,如果投保时没有要求其告知,那么事后就不得追加告知;如果要求告知那就另当别论。
保险代理人刘女士表示,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投保人在投保时有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制度没问题,漏洞最容易出在实际操作上。“一个是投保人本身存在骗保的行为,另外一个可能就是保险营销员为了获得佣金,简化程序,没有把应该告知客户的告诉完整,或者不合规地操作,也会造成最后保险公司拒保。”
记者调查:网销意外险投保很容易
针对购买意外险是否需要告知财务状况等问题,记者也做了一番调查。
记者查询多款淘宝保险上架的交通工具意外险产品发现,网销意外险投保过程方便、快捷。在登录淘宝账户之后,点击“立即投保”,输入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码,邮箱等信息,并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即可支付保费。
以太保寿险的一款出行综合A出行交通意外保险为例,保障范围包含飞机/自驾/地铁/公交,在365天的保险期限内所需保费160元。网站客服人员表示,“如果您同时购买了两家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其中有我们公司的产品,我们会按照条款约定的保障范围给您赔偿。”包括中国人寿、平安人寿、新华保险、泰康人寿、生命人寿、昆仑健康、海康人寿、华汇人寿等数十家保险公司均表示,多份同类并不冲突,身故的保险金额可以累加赔付。
记者注意到,也有保险公司在网销意外险产品介绍中包含“投保人就同一被保险人只可购买一份保障。无论投保人就同一被保险人购买几份保障,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以一份为限。”虽然介绍中有提及,但在记者咨询数十家保险公司的过程中,仅个别网销客服主动就此做了提示。如太平养老客服人员表示,不建议购买两份同类保险产品;另一家保险经纪公司客服指出,每名被保险人最多只能购买一份,否则后期理赔不好办理。也就是说,即使有这项规定,投保人可能也难以注意到“购买多份同类意外险可能出现理赔难”这一情况。
此外,多家保险公司官网客服在回应采访时,均表示投保意外险条件宽松。记者致电平安客服问道:“之前我也买了别的公司的交通意外险,如果再投保平安的交通意外险,如果发生理赔会受影响吗?”平安客服称:“意外身故不受影响,可以累加理赔;意外伤害医疗依据补偿性的原则不能重复理赔。”泰康人寿客服表示:“如果购买本公司的同类产品,系统会根据保额自动筛选告知能否购买,其他公司同类产品不受影响。”
“我有一些负债,目前在还车贷、房贷,会影响理赔吗?”对于这一项告知,几乎所有保险公司客服均否认“需要告知个人负债情况”。如一家公司的客服回应:“个人财务方面与保费、保额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投保人累计年交保费一般不超过年收入的20%;人身险保额与年收入的关系是小于20倍,但对个人负债,比如车贷、房贷并没有明确的要求。”
对于记者在网销渠道了解到的情况,上述险企的张先生表示,一般主要是保险公司个险等渠道会要求告知债务、同业投保情况,互联网保险渠道考虑到客户的体验,一般不会要求客户告知情况,但是都会设置投保限额。《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留意到,一些公司会对客户在网络购买意外险的份数做出限制,比如同类意外保险一次只能购买两份等。
信息漏洞出在实际操作环节
近千万的巨额保险理赔案,孰是孰非尚难定论,但保险公司的两个拒赔理由值得重视。记者采访发现,不乏同时购买了多份意外险产品并且从未听闻须告知债务情况的投保人。
或许李堂民的遭遇只是个例,同时购买好几份意外险保单的人只是极少数。那为什么我们要关注这场纠纷呢?关键点在于这场纠纷牵扯着的每一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知情权。我们不想直到真正出险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我买的保险理赔还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限制。因为这样的保险理赔纠纷,之前已经太多了。
值得注意的是,在记者的采访中,包括保险律师、保险从业人员、专家学者等在内的业内人士,都对上述两条规定无比熟悉,甚至认为这是非常合理的要求;但是直接利益相关的保险客户,却多是茫然,“买个保险还要告知财务状况?有这样的事情?”
为何会有这样明显的信息偏差?在不少保险业内人士看来,制度没有问题,漏洞出在实际操作环节,因为一些保险代理人在卖保险的时候,为了尽快签单获取佣金,对保单的信息填写往往流于形式。
记者在暗访保险代理人时发现,即使一些保险公司在签保单时,设置了关于客户的财务情况、在同业保险公司投保情况的问卷,但在目前各家保险公司还没有联网的情况下,一般均填写为“否”,以方便核保通过。因为如有大额债务,核保是很难通过的。而有的保险公司目前还没有相关的客户情况问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指出,关键在于保险公司有没有要求客户告知,如果投保时没有要求其告知,那么事后就不得追加告知;如果要求告知那就另当别论。
既然有规可循,那么无论是投保人还是保险公司,如果一开始都严格按照规章来,都信守契约精神,这样的事情一定会少很多。
[责任编辑:刘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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