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证的单位盖公章证明是什么盖章?

拒绝访问 | www.jigao616.com | 百度云加速
请打开cookies.
此网站 (www.jigao616.com) 的管理员禁止了您的访问。原因是您的访问包含了非浏览器特征(414b9c74f14e4364-ua98).
重新安装浏览器,或使用别的浏览器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后使用快捷导航没有帐号?
查看: 1902|回复: 21
老板私刻公章骗专利局18万元获刑3年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同意员工私刻全国各地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印章,骗取国家专利局给予的减缓费用18万余元。记者上午获悉,一中院终审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
  29岁的李某是安徽省人,大专文化,北京华商动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海淀法院查明,2011年至2013年间,李某在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通过伪造地方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证明的方式,骗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减缓费用18万余元。
  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在审理过程中,李某的家属退赔6万元。
  李某供述,2009年,陕西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他是公司实际负责人。
  2010年底,为拓展业务,李某在北京成立了北京华商动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他仍然任法定代表人。李某说,这两家公司都没有代理申请专利的资质。
  2012年4月,李某了解到国家专利局对申请专利有减缓70%费用的政策,但需要申请人有当地知识产权局审批的证明材料。
  在公司任职的张某提出私刻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印章,从中挣减缓费用,李某同意了。
  李某向申请人收报4000元至5000元的费用,张某负责私刻申请人当地知识产权局印章,并准备材料。然后李某将准备好的材料交给国家专利局审批,审批通过后,每个专利只需交1070元的申请费用,剩下的申请费用归公司所有。交给国家专利局的费用减缓申请表上填写的是申请人的名字,联系电话则是李某公司的电话,地址为也是公司的地址。
  据了解,依照《专利法实施细则》,发明专利申请费为900元,实质审查费为2500元,申请人可以出具专利费用减缓证明,如果为单位申请,可以减缓70%的费用。
  通过实质审查后,专利权人需缴纳年费,第一次至少要缴纳年费900元,登记费200元,印花税5元,登记费和印花税是必须缴纳的,不能减缓,年费可以减缓。
  法院判决:老板诈骗获刑3年
  此案案发,缘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该局在审查一份发明专利申请时,发现申请费用减缓证明上地方知识产权局印章可能是伪造的,经进一步审查,发现申请人的3份专利申请均由北京华商动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代理,而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没有提出费用减缓申请。
  北京华商动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涉嫌在不具备开展专利代理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开展专利代理业务,并伪造费用减缓证明骗取减缓费。
  据了解,李某公司的业务员都是从网上搜索拥有专利人士的电话,问对方是否申请专利,每个专利收费4500元左右。与对方谈妥后会签代理合同,其间业务员不会跟专利申请人提起费用减缓的事。
  一审法院认为,李某通过伪造地方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证明的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骗取减缓费用,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李某到案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赔部分犯罪所得,依法可予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责令李某退赔12万余元发还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判决后,李某不服上诉。最终一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法制晚报
日了狗了吗?
一审法院认为,李某通过伪造地方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证明的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骗取减缓费用,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一审法院认为,李某通过伪造地方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证明的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骗取减缓费用,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一审法院认为,李某通过伪造地方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证明的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骗取减缓费用,其行为已构 ...
到底是骗了客户的钱,还是骗了国家的钱?我总感觉法院认定的不对。
环环相扣步步设陷 陕西汇泽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涉嫌欺诈
近日,在酒店餐饮行业小有名气的颜先生向和谐陕西网、西部观察网和相关合作媒体举报,陕西汇泽(北京华商动力)商标代理公司(以下简称汇泽公司)以注册商标为由,一年多时间骗取他3万多元。
李工仲明: 到底是骗了客户的钱,还是骗了国家的钱?我总感觉法院认定的不对。
骗国家的钱。看文章应该是他按照正常的价格收客户的钱,再用假公章办理假的费用减缓证明,自己私拿减缓的费用。
期间客户既不知道能办理减缓的费用,也没有实际按照合法的手续办理。因此客户是没有资格拿到那笔钱的,还应该是国家的钱
额 为什么文章的日期变成了.。。。
额 为什么文章的日期变成了.。。。
时间发生翘曲
环环相扣步步设陷 陕西汇泽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涉嫌欺诈
近日,在酒店餐饮行业小有名气的颜先生向和谐陕西网 ...
这个做法是够可气的
我去,这事太低级了,地方知识产权局只要去找他就办减缓,干嘛要私刻章啊。
一个申请人总共没骗到多少钱,跑外地去盖章,来回路费生活费住宿费那就没剩多少了&
他是在网上拉业务的,可能他觉得路费贵?&
华商动力是骗子公司,这在网上早就曝光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查?
我在国知局检索,没有检索到华商动力,应该是撤销资质了。&
到底是骗了客户的钱,还是骗了国家的钱?我总感觉法院认定的不对。
应当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最好。
应当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最好。
对了,有一个事情,媒体似乎没有提及,怎么给申请人或者说是否给申请人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或专利申请费用缴纳通知书。
如果给了申请人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然后申请人还没有察觉到什么,那就什么都没法说了。
对了,有一个事情,媒体似乎没有提及,怎么给申请人或者说是否给申请人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或专利申请费用 ...
应该是只给了受理通知书,没给费减通知书
其实去当地知识产权局盖个减缓章有这么困难吗,当地局要是不给你盖,你就说我去别的市申请了,到时候申请量算别的市的了,看他们还给不给你盖。
小鱼小虾米拉,果子局有大鱼。
小鱼小虾米拉,果子局有大鱼。
中国还有鲸鱼
本帖最后由 fyf860106 于
23:21 编辑
应当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最好。
《刑法》第280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公司的老板这个只是骗了点钱,如果按照伪造国家机关公章起诉的话,只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3万元以上即是数额巨大(最高法司法解释为3万元,北京市为5万元,上海市为30万元……),适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个条款。
该公司老板同时触犯& &第280&&和&&266&&这二条,
采用诈骗罪起诉能对该公司老板课以更加严重的刑罚,要不是家属已经先行赔付6万元导致从轻处罚,估计会有五年以上。
Powered by今日律师风向标:
外观专利受理通知是怎么样的受理通知书没有盖章是不是真的
外观专利受理通知是怎么样的受理通知书没有盖章是不是真的
律师回复区
你好,具体你可还到律师所来面谈,要辨别好。
肯定是假的。是否受理,可向专利局网站查询。
没有盖公章的通知不能证明该通知是该单位发出的
以上回复,不符合你的实际情况?马上咨询在线律师!
当前在线律师:1601人
今日回复问题:17415个
相关法律咨询
标签:受理通知书
标签:受理通知书商标
相关文章推荐
共帮助过1876人
共帮助过2412人
共帮助过4961人
共帮助过2992人
共帮助过4904人
最新法律咨询
相关律师推荐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粤ICP备号-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ICP)证粤B2-
客服QQ: (注:此QQ不提供法律咨询)
免费问律师您的位置: &
专利代理合同上只有公章别的什么都没有法律效应吗 正文
专利代理合同上只有公章别的什么都没有法律效应吗
相关热词搜索:
篇一:公章、合同章等的法律效力
公章、合同章等的法律效力
1、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公司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在法律实践中,持有上述法律文件的行为人一般会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即授权代表)。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概由公司承担。
2、法人章在规定的有限用途内使用,如税务申报.开支票等。在法律上,盖章是法人的行为,而不是一个自然人的行为;在代表人签署名字的文件上,再盖有法人印章,以此可确定该签字行为是属于职务行为,而不是签字人的个人行为。如印章所有人基于自己的意思将印章交与他人使用,具有授予他人代理权的法律效果,印章所有者必须为该意思内容承担责任。
3、专用章的用途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
4、发票专用章,单位用于开具发票时使用。
5、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但这不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同不生效。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
6、电子签名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其中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这部法律宣告了电子签名的在市场经济往来活动中的法律效力,标志着能够表明企业法人法定身份和资格条件的方式有了一个新的突破。这必将为今后的电子招投标活动即网上招投标活动,开拓了一个新的、广泛应用的模式。篇二:合同书上没有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是否有效
合同书上没有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是否有效?
合同没有加盖单位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该合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以法人名义对外作出的行为应由法人承担责任,盖具公章并非合同有效的必备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取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经过要约、承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法定代表人作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当然有权在合同上签名以示对合同内容的确认。在这里,强调的是双方合意,而不是形式上的盖章。对于合同生效所要满足的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包括:“(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在合同上签字而不盖章并没有违反上述规定。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形包括:“(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在合同上签宇而不盖章不是其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故合同有效。
例外情况是,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在合同一方当事人明知对方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而仍与其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名而没有盖章的合同对该法人代表的单位没有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著: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05年4月)篇三:知道公章和合同章的区别吗
知道公章和合同章的区别吗?公司还需要哪些印章?
中国会计视野
点击图片上方“中国会计视野”蓝色小字,可订阅本微信。
单位主体,包括公司等法人主体以及非法人单位,在对外交往中离不开印章。可以说,在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印章起着在形式上代表单位意志的作用。无论日常的交往,还是法院对纠纷的审查判断中,依据盖章认定有关文件的效力进而确定有关权利义务的归属已经成为一个常识。但每个单位都备有不止一个印章,如企业法人往往备有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等。企业印章代表着企业全部或某方面的意志,不正确使用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有人或许要问: 法人企业的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人力资源部章的法律效力如何?
答曰: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样。
公章的用途最多但不能用于银行等与钱的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在这里,出现了“公章”的字样。国内的实际情况是,一个企业法人领取了营业执照以后,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并在工商局备案: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一般来说,这三枚公章是具有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鉴。根据企业的业务范围不同,有的企业可能还需要刻制报关专用章,这枚章需要在海关备案。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公司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在法律实践中,持有上述法律文件的行为人一般会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即授权代表)。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概由公司承担。
二、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但这不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同不生效。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4次会议通过 法释〔1998〕7号)第四条规定可以印证这一点。“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明知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借用行为,仍与之签订合同的除外。”因此,法人合同专用章和公章在签合同时都是有效的,盖公章不影响合同效力。
三、财务专用章
财务专用章的用途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在日之前还可以用于发票,但是之后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取消了可在发票上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规定,明确发票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是指用发票单位和个人按机关规定刻制的印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在领购或开具发票时加盖的印章。
五、法人章
法人章与财务专用章统称为印鉴章,法人章俗称私章。法定代表人个人印鉴,特点是个人性,它一般都保管在公司的财务手中,用于签发支票、单位帐户取现金、买支票等等。法人章对外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签订合同、出示委托书等。因为委托只有法人才有资格,公章是没有用的。
六、人力资源章
人力资源章属于内部章,一般情况下不对外使用,用于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内部人事事务,但签订劳动/劳务合同时常规生效的是企业公章,当然如果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部门章依然受法律约束。
七、电子签名章
随着社会的进步,网络的发展,自日起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自此电子签名与传统手写签名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法》是我国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扫除电子商务发展障碍的重要步骤。但是由于信息的原因,社会普遍认为《电子签名法》将会极大地促进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快速发展,但在网络交易安全、相关法律衔接等“拦路虎”面前,现阶段《电子签名法》的标志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企业自行刻制的其它业务章,如物资进出库专用章等,还有企业隶属各级职能部门、基层单位的公章等等,这主要是在企业内部使用,一般来说,不能在企业的外部使用。这些内部章的加盖仅是该事实的确认。如果档案专用章盖在合同上,就不产生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
另外,补充一点,刻制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有什么程序,要带哪些证件呢?
(来自:WwW.zaiDian.com 在点网)
通常来说,企业需要拿着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公章先到公安局登记备案,公安局开出证明后,到指定的地点刻章,一般以上需原件及复印件。
专利代理合同上只有公章别的什么都没有法律效应吗相关文章
《》由www.zaidian.com(在点网)整理提供,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Copyright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收入证明盖公章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