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继承来的房产份额,法院判决份额如何谈判要执行拍卖房子,请问孩子名下份额的钱会受保护么?

把房子上在孩子名下(未成年),欠银行钱没还,银行起诉,法院能拍卖房子吗?_百度宝宝知道前妻和现任吵起来了!都要在房产证上加孩子名字,怎么办?_凤凰资讯
前妻和现任吵起来了!都要在房产证上加孩子名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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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前妻和现任吵起来了!都要在房产证上加孩子名字,怎么办?
宁波的张先生最近联系记者,说起自己的烦恼,自己名下有套市价800万元的房子,最近前妻和现在的妻子都要求把孩子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去,家里闹得鸡飞狗跳。
前妻和现在妻子都吵着房产证加孩子名字
张先生名下有套房子,2015年买的,地段好,面积大,这两年赶上了房价上涨也是蹭蹭蹭地涨价,目前市场价在800万元左右。这本来是件开心的事,可他最近却烦恼不小。
事情是这样的。张先生2012年和前妻协议离婚,财产等都分割妥当,当时3岁的儿子小丁归孙女士抚养。2015年3月张先生买下了这套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2016年底,张先生和现在的妻子孙女士结婚,今年年初生了个女儿。
前阵子,孙女士对老公提出:“这套房子是你和我结婚前买的,属于你的婚前财产。如果哪天离婚了,我什么都分不到,我没安全感。我也不图房产证加我的名字,我只希望把女儿的名字加上去,让女儿有份保障。”
“我没答应也没拒绝,可是,爸妈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前妻,让她来跟我闹,要把儿子的名字也加上去。”张先生苦恼地说,老人家跟前妻关系好,又有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更看重孙子。前妻也很强硬,说都是亲生孩子,为什么加女儿的就不加儿子的?如果不加儿子名字,以后就让孩子别认这个爹。
于是,家里为加名字的事情吵得天翻地覆。
前妻和现在妻子的要求都可以拒绝
“张先生的这套房子是和前妻离婚后,和现在妻子结婚前独自购买的,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他享有全部所有权。”律师说,在法律层面,张先生完全可以拒绝前妻和现在妻子要求把孩子名字加到房产证上的要求。
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张先生选择把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孩子,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首先,要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再办理一些税务等方面的手续,最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把孩子的名字增加上去。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赠与公证费为房产估价的1%,是笔不小的费用。如果张先生把估价800万元的房子中50%的产权赠与孩子,公证费要4万元。对孩子来说,房屋的产权通过赠与途径获得,相当于初置成本为零,日后卖出可能还要涉及个人所得税等问题。
张先生如要转让、抵押这套房产很麻烦
“两个母亲的心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都希望保障孩子的权益。案例中,在房产证上加孩子的名字,对两个孩子而言,几乎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浙江尚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翔说,“对孩子而言,从父亲处受赠了房产的份额,是纯利益所得,且价值不菲,几乎没有坏处。当然,孩子可能以后成年买房时,会因为名下有这套房产,不能算是首套房,受到限购、限贷等政策的影响。但相比受赠的利益所得,负面影响很小。”
如果碰到极端情况,张先生意外身亡且没有遗嘱的话,那房产证上有没有加孩子的名字,直接影响到孩子的继承份额。
比如,房产证上没有加和前妻所生儿子的名字且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儿子要和其他继承人一起按法律规定的份额继承这套房子,如果继承人多的话,份额很小。其他继承人包括了张先生的其他子女、妻子、父母等。如果儿子的名字已经写在房产证上,那在各种情况下,房产的这部分份额始终属于他,且不影响他继承房产的其他部分。
陈翔介绍,对张先生而言,房产证上加名字,可不只是给前妻和现任妻子一些安全感这么简单的事。
“有个很明显的变化是,本来,张先生独自享有房子的处置权。一旦加了孩子的名字,要处置这套房产,无论是出售、抵押给银行贷款都非常困难。”他解释道,《民法》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如果在房产证上写了未成年子女的名字,将来要将房子转让、抵押、担保等等,都会遇到麻烦,因为父母不能随意出售、抵押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
房产证写未成年孩子名字弊端多
普通家庭不建议以孩子名义买房
现实中,为了规避限购政策、担心夫妻失和、想给孩子多一份保障等因素,也有一些父母会以未成年孩子的名义买房,或者在房产证上加孩子的名字。
对此,律师陈翔的建议是:“房产证写未成年孩子名字弊端多,普通家庭不建议以孩子名义买房。”
他分析说,首先,会影响贷款。工薪阶级买房大多需要贷款,如果写上孩子名字,在银行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时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其次,父母不能随意处置房屋,确需处置时手续麻烦。
另外,如果夫妻离婚,以未成年孩子名义购置的房产归属往往会引起法律纠纷,因为孩子名下的房产份额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实践中,这样的法律纠纷可不少。
此外,如果房子以未成年人一人名义购买,那买房时不能申请银行贷款,只能一次性付清。孩子成年后购房时,也可能受到限贷限购等政策影响。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关乎感情,也关乎背后的巨大利益。情侣婚前买房,写谁的名字有哪些讲究?给儿子买的婚房,婚前准媳妇一定要加名字,怎么办?记者请律师、公证处工作人员来详细说说。
父母出首付,小两口一起还房贷
一方父母出首付,提前买了婚房,只写了自己孩子的名字。婚后,小两口一起还房贷。现实中,这样的情况也很多见。
电视剧中樊胜美如果同意王柏川以一个人的名字买房将面临的处境。樊胜美很委屈,房子没自己名字,自己却还要贷款。这也是,很多人的委屈,房子没写我名字,我还要还贷款。如果离婚,还要从这房子里搬出去,太没安全感了。
律师陈翔说:这种情况下,相对而言,对和樊胜美一样没有写名字的一方是不太有利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现实中,法院往往这样判决:
1、房子归房屋权属证书上有名字的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其个人债务。
2、另一方可以主张婚后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均分割。
3、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由于房市的不确定性等因素,这一部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得到保障。
办理赠与公证,只赠与给自己孩子
如果一方父母出首付,房产登记在两个人名下呢?
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有个特殊情况,如果购房后“准夫妻”没结婚而是分手,那么房子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为双方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这一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条件就是双方结婚。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父母全款买的房,准儿媳要加名字
父母给全款给孩子提前买好婚房的情况不在少数。写谁的名字是个问题。是写父母的名字,孩子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孩子和恋人的名字?
很多父母都会写自己孩子一个人的名字。律师陈翔说,现实中碰到最多的情况是,男方父母提前给儿子买了婚房,只写了儿子一个人的名字。婚前,准儿媳强烈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
“来咨询这个问题的客户很多,男方的父母也很为难。加名字,有风险;不加吧,怕影响小俩口的感情。”律师陈翔说,因为不同意给准儿媳加名字,而导致小两口感情破裂而分手的也不在少数,很是遗憾。
谁出钱写谁名字,写父母名字最好
“房产,对普通百姓来说,都是重头财产。一套房子,甚至要掏空工薪阶级大半辈子一辈子的积蓄。我建议,遵循一个原则,谁出钱写谁的名字。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尤其又是独生子女的情况下,写父母的名字最好,这是最能保障出资人权益的。不写父母名字,尽量只写自己之女的名字。”
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
如果登记在小情侣名下,双方离婚,该房产由两人共同分割。如果是共同持有则均分,如果按份额持有则按份额分割。
前阵子,他也刚处理了一个离婚官司,房子是双方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的,房产证上写有小两口的名字,为双方共同持有。最后,这套房子也均分了,男方父母追悔不已。
以樊胜美和王柏川为例,王母最大的担心是——“房屋产权登记在王柏川与樊胜美二人名下,如果樊胜美与其哥哥打官司输了,房屋会被法院强制执行”。
律师陈翔说,这个担心不无道理。如果房屋权属证书加上樊胜美名字,该房屋就属于王柏川与樊胜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法院判樊胜美承担个人债务,樊胜美不能及时履行付款义务,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份额。很可能,王家掏空积蓄买的这套房子也要保不住了。
小情侣婚前一起买房,一起还贷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挺常见。小情侣有了结婚意向,婚前双方一起出首付买了房子,婚后在一起还贷款。这种情况下,署名上没有争议,往往都署两个人的名字。
情到浓时,一起甜甜蜜蜜买婚房是件开心的事,但往往会忽略一个问题——签订书面协议。律师说,婚前共同买房,但因为没有相关协议规定,日后离婚时引发诸多纠纷的情况很常见。
务必签署协议确认购房款来源比例
陈翔建议,婚前情侣买房,务必签署协议在协议中,应该写明该房产的基本信息(面积、位置等),确认购房款的来源、各自出资、对房产享有的比例。
书面的协议,载明客观事实和双方对权利义务的约定。一旦发生纠纷,能够及时找出证据来证明,也可避免日后的更严重的纠纷。
这些原则请记把握
现实中,婚前买房的出资方式、署名方式非常复杂,远不止上述几种情况。采访中,有售楼处工作人员说,有碰到双方父母、小情侣共同出首付买房的,因为署名问题也有过不少尴尬。最后,购房合同上写了双方父母及各自子女共6个人的名字。
那有没有一些基本原则可以遵循
来保障出资方的利益呢?
1、遵循谁出钱写谁的名字原则,这能最大程度保障出资方的利益。
2、尽量留下具体的书面协议。
3、不要现金交易,保留转账记录等。
陈翔说,之前的案例中,一方父母出资付的首付,但因为当时是直接拿着50万现金,没有相关转账记录和证据,最后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4、感情基础不牢固,不要以共同名义买房。如果双方感情基础不牢固,不要以共同名义买房。买房具有特殊性,牵涉到不动产交易和产权登记。未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尴尬和矛盾,要慎重再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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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拍卖未成年人的房子吗
房产证上有被执行人和未成年人两个人的名字,这个房子能拍卖吗?
律师回复区
[VIP+版主]
建议由未成年人提出执行异议。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未成年人可提出执行异议。
只有一套住房吗,欢迎面谈。
理论上没有什么是不能拍卖的,实际上没有什么是可以拍卖的。
建议与律师面谈
原则上是可以拍卖的,至少被执行人的房产份额可以用于执行。具体最好面议
未成年人的份额不能拍卖。
要看有没有其它情况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可考虑拍卖其他财产,如需帮助可面谈。
原则上是可以的,但要具体看房子及整个案件的情况。
你好,理论上可行,但实际上执行有难度。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否就是被执行人?这是未成年人的唯一居所吗?
如果只有一套房子,一般不能执行拍卖。
以上回复,不符合你的实际情况?马上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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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欠债的人确实没钱还,但是名下只有一套房产,法院可以进行拍卖吗?
现在欠债的人确实没钱还,但是名下只有一套房产,法院可以进行拍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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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债务金额较大,债权人胜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还债,当然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要权衡拟被拍卖的房产是否属于满足债务人最基本的居住生活需要,如果面积不大,价值不高,法院有可能不会进行拍卖,反之,虽然债务人只有一套房产,但面积很大,价值很高,债务人欠债金额高又要居住这套的房产,明显对债权人不公平,法院可以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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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欠债人只有一套房产,并且房产不是别墅类等豪华住宅,法院一般不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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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息举报邮箱:相关手续很简单的~就到房地产管理局去办就行,按遗产继承来。相关手续很简单的~就到房地产管理局去办就行,他爷爷的还没去、将你与你老婆作为共有人,他爷爷的出一遗属确定你儿子为唯一继承人(当然就继承这个房子了),直接办理过户手续,税费等各地有差异这里就不说了,等你儿子成人时,户主为你儿子,可以改遗属为赠予几种方式,税费等各地有差异这里就不说了:一。二请详细说明,是赠予还是买卖,需要走哪些程序,今年才5岁?他爷爷说把他名下的一套房产转给我儿子未成年人怎么接受爷爷的房产未成年人怎么接受爷爷的房产,是赠予还是买卖?他爷爷说把他名下的一套房产转给我儿子,今年才5岁,需要赠与行为合法,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11年欠的债,赠与行为发生在债务产生前,07年赠与的。找个好点的律师提起上诉,法院不能拍卖父亲11年欠的债务,说是替父还债,07年赠予的未成年名下的房屋被法院拍卖未成年名下的房屋被法院拍卖,说是替父还债,07年赠予的,父亲11年欠《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未成年房屋权利人的利益保护问题《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以上法律明确规定了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财产的限制条件,即必须为未成年人利益,这里的“不得处理”我们理解应当是指广义的处分行为,具体针对房屋而言,应当包括转让、抵押等行为。在办理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房屋而申请的登记时,要求监护人提供其处分房屋行为是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即可。曾与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如再出售有什么规定,仙居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黄奇勇 我院在执行实践中发现,近年来,社会上相当一部分人在购买或建造房屋时,把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在自己未成年子女的名下。据了解,其缘由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夫妻感情基础不牢,担心今后离婚,不愿意使用夫妻任何一方的姓名,因而在权属登记时使用自己子女姓名;二是担畅花扳拘殖饺帮邪爆矛心若干年后遗产继承要交遗产税,为逃税而直接使用自己子女的姓名;三是怕露富,采取此种办法,分散房产登记以遮人耳目;四是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而将自己购买的房产登记为未成年子女的姓名;五是为了培养子女的财富观念和独立意识,使用子女姓名为房屋所有权人。 对被执行人将自己所购建的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当前在我院执行人员中有三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这是一种赠与行为;另一种认为,该房屋仍然是父母的,父母是该房屋的共同所有权人,有权随时更换该房屋的权属登记,未成年人没有实际的所有权,其理由是其子女没有承担购房款。还有一种认为,未成年人是家庭代表,全家人共同拥有房屋的所有权。由于认识上的不同,执行涉及此类情况的案件时,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做法:有的执行人员以家庭共同财产和赠与关系为由对此类房屋实施查封;有的执行人员则以房产登记在第三人名下为由,对此类房屋不予执行。 笔者同意第一种看法,即在现行法律下认为登记为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其财产所有权应为未成年人。其理由有三点: 第一、自然人权利能力平等性决定未成年人的房屋权属主体资格。自然人是因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从年龄上包括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从国籍上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法通则》第十条又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由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在权利能力上平等,我们就不难解决未成年人能否成为房屋所有权主体的问题。未成年人能否成为房屋权属主体,实际上是未成年人能否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能否成为民事主体的问题。权利能力的平等性表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都平等地享有申请房屋权属登记、处分房屋的资格,平等地享有申请房屋权属登记、处分房屋的机会和可能性,虽然这种机会、可能性要能成为结果和实现性,尚需一定实际行为,但任何人却不能剥夺未成年人享有这一资格。否定将未成年人为房屋所有权的主体,实际上是剥夺了未成年人的权利能力,是一种极其错误的作法。 第二、我国房屋产权管理法律规定登记人是产权人。根据物权法的有关理论及我国实行的房屋登记证制度,只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人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根据《建设部、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房屋权属证书印制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房屋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因此,从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以未成年人名义购建房屋且又作了权属登记的,产权人应当是未成年人本人。即使是父母也不得侵犯。父母办理登记手续应视为基于监护而产生的法定代理。 第三、未成年人取得房屋的方式是赠与。虽然说未成年人可以成为房屋所有权主体,即是说父母可以将购建的房产登记为未成年子女的姓名,但是这一行为实际上内含了父母对子女财产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享有处分权的财物无偿地给予受赠人的行为。赠与行为的法律特征主要有三点:一是无偿性。赠与人将赠与标的物交付给受赠人,并不要求受赠人对等支付财物以获取经济利益。二是单务性。受赠人只享受接受赠与的权利。赠与人承担将标的物无偿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三是实践性。即只有赠与人将标的物实际履行交付给受赠人,赠与关系才能成立。不动产经过房屋登记即为已实际交付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人财产”。据此,当父母自己所购建的将房产登记为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时,其意思表示是明确的,该登记行为实际上就是将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子女。综上所述,第二种看法无视未成年人权利能力,且违反了房屋权属的法律规定,因而是错误的。而第三种看法没有法律依据,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可以构成夫妻共有财产,但没有规定父母的财产与子女构成共同财产,同样也没有规定子女的财产与父母构成共同财产。父母与子女是不同的主体,其财产不能混淆。如果父母认为是共同财产人时,应在房屋权属登记上列明父母为共同所有权人,这样根据权属证书的记载而成为共有权人。否则就不能执行该房屋。 当然,如果被执行人的赠与是一种恶意转移财产行为,那就另当别论了。但是,这也要首先通过申请执行人行使撤销权,经审判查明被执行人以赠与为名,行恶意转移财产之实后,方可对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的房屋,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所建造的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法院可否执行不可以。夫妻离婚时协议由一方将自己的房屋产权转移给自己的子女,虽然名义上是赠与,实质上是履行自身抚养义务的表现,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赠与。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由此可见,一方将自己的房屋产权转移给自己的子女,是离婚协议的一部分,是双方能够协议离婚的前提,该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协议。夫妻协议离婚时赠与未成年子女的房子可以收回吗议走赠与的程序,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姻亲的话: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会对该物业再重新作出评估:房产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需要订立一份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3.办理赠与公证收费情况: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并带齐相关资料;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1.签署确认书与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如果赠与房产是房改房性质的。2.评估收费情况,则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5.出新房产证注。方法如下,其中包括测绘费;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4.缴纳税费收费情况,这个环节的收费比较复杂,也就是赠与书。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赠与则免除契税,在赠与业务当中,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等: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赠与人和受赠人要带着这份赠与书和房屋的产权证,其中包括,则加10元)。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到了房管局之后,就改变了其性质,则免契税,查册费100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收费情况;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赠人。值得一提的是,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房屋与的公证。另外,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转为商品房。然后,如部分没有交纳出让金的房改房则要赠与人补交: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以上三项一般都由受赠人支付,则经过此赠与手续之后,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补充一点。房屋赠与过户手续及费用: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房产证是我老公公的名字,现在想过户到我和我老公的名下该怎么办?如是赠与的该怎么办?(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3%到1%不等。新《婚姻法》明确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如果办理赠予的话。房产买卖过户请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个人观点、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即凡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过户,该房产应是你的婚前财产2、土地证等证明材料,不再分割、房产证,具体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4,所以要把房屋给孩子.变化不大5:(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房屋和汽车相同,通过遗嘱的形式确立房屋的赠与,你自己挑时间,比如孩子结婚或者孩子满23周岁将房屋赠送给孩子,需要提供户口本,约定在某个时间或者某种条件下赠与给孩子。最后一种情况就是遗嘱继承、身份证,赠予的费用包括,各地不同,如果孩子判给你,必须要有登记过户的手续;(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你可以单独写一份协议(需要公证)1,评估的收费从0: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按照情况办理相关手续)3,也要办理登记过户才有效.按照不动产登记的原则。理由如下:3%的契税,希望对你有帮助,无须在离婚协议中写,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有赠予和房产买卖过户两种,那么你监护小孩,公证费的收费标准各地不相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并且婚前个人财产并不因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孩子判给另一方,不进行登记过户无法改变权属关系,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法》第18条规定,持赠予公证书就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有些地区还要求对房产进行评估。我是这样考虑的.是的(涉及多项收费,在离婚时即归其个人所有;(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可以(赠予过户和房产买卖过户两种,房屋可以随时过户,过户给直系亲属收的钱很少?2,耽误人家还浪费彼此时间、听说现在国家改了?孩子才5岁~3、现在协议离婚。回答采用的追加100分,房产证名字也是我的、如果可以,绝不食言,是不是要交一笔不少的赠与税和过户费:不懂的就别浪费您宝贵的口水了,是哪部法律里的?4,是婚前我买的?如有,先谢谢大家了?5,我能不能把房子过户到双胞胎孩子的名下,不好意思。另,应如何写?问题很多!请按条解答,这是不是算我的婚前财产、目前一套168m2的房子、如果是在协议里写明给孩子但不去过户。谢谢您的理解,是有这回事吗(高分)法律达人请进:协议离婚房子过户到未成年孩子名下的问题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亲近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第一百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完成后不可以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的撤销权,不适用前款规定一直是他在还贷,可不可以公证时约定假如没有还款能力时赠与无效?因为房子是孩子爷爷出的钱想把名下房产公证赠与未成年孩子,但房子还在按揭还贷中,老人希望我赠与孩子,但我怕赠与后我没有还贷能力想把名下房产公证赠与未成年孩子,但房子还在按揭还贷中,可不可以公证时约定假如没有还款能力时赠与无效贷款没有还清,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属于你家。你们无权变更房产产权所有人的姓名!需还清贷款,拿到房产证解压,注销他项权证,让父亲以买卖或是赠与方式,把属于自己名下那一半过户给子女。赠与,需要办理赠与协议公证,缴纳评估费千分之六,公证费2%,契税是全额契税3%-4%,手续费几百元,其他税费全免!你家孩子无偿得到赠与,以后卖掉这房子,需要承担赠与部分房产全额房价建去办理赠与时候的花费,这个价格20%的个税!买卖,要看你是否满五年持有,以及是否你家庭唯一自住房,是的话,免除个税和营业税,需要交纳评估费,契税90平下为1%,印花税万分之五,手续费几百元,。所有税费计算按照评估价计算!你家孩子不管什么方式,名下有了你这一半房子,他长大了,再买房子就是二套!想清楚在办理!怎么收费,贷款在女方名下,是签赠与协议然后做公证吗?什么时候能办理过户手续呢,现在男方想把属于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或是划到未成年的儿子名下,房本上写的夫妻二人共同的名字夫妻二人婚后买的房子?房子现在有贷款?公证后有么有时间限制的问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父亲名下房产怎么过户或是赠与给未成年子女展开全部下一篇:房产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一生中最重要的财产之一,对于父母们来说,房子再重要也没有自己的孩子重要,在孩子成家后,就会把房子过户到孩子的名下,下面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业主们必须要知道房地产税将由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房地产税将由各地地方税务局征管,全部税收收入将划归地方。房产税可能即将到来,各位业主们一定要引起重视,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需要在规定纳税期限内,填报《房产税业主们可能对于即将到来的房产税不是很了解,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一般的房屋,向产权所有人,按照房屋计税的余值或者租金,征收的财产税其中的一种。房产税和房地产税之间有一定的联系但是却不是同种税别,不管二者有多大差别,征收都是对社会的进步。“经”彩绽放随着互联网+房产的兴起和交易的规范化,中国房产行业发展进入“快车轨道”。对于房产税相信很多人都有所闻,虽然还没有那么快实施,但是预计最快将会在2017年底通过实行,不过征收房产税并不是所有房子都要征税,当房子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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