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委托追债协议第三方追债,有追死人的嘛

  现在银行对小公司,个人贷款或信用卡逾期到期无法偿还,就委托第三方催债。那么,银行的这个做法,合法吗?  据了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没有批准过任何一家讨债公司。现在的讨债公司,都是以咨询公司,财务公司的形式存在。按照规定,没有经营范围,就不能从事该项目经营。借款人向银行还债,那是契约关系约定,必须按期归还。如果借款人到期无法偿还,应该由银行催还。经催还未还,可以走司法程序。但委托第三方且没有资质的公司,就是不合规。  第一,讨债公司没有被批准从事催债业务,属于不合法;  第二,银行收回贷款合法,但将借款人资料传递给契约之外的第三方,属于不合法,属于泄露隐私;  第三,讨债公司在开展业务时,不出具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行为违规;  第四,讨债公司人员有时采取不正当手段,行为不合法。  因此,银行采取多种方式想收回贷款,是合理的,但同样必须合法才对。所以,银行监管部门,应该对银行委托第三方追债行为加强管理,别为了经济利益而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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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在乎你的善良 怎么就没人说说呢?你们是没遇到过,是吧?
  讨债公司,一般都是暴利要账, 先玩文的不是就玩武的,各种威胁。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我欠了小贷公司的钱,他们委托第三方追债公司上门要钱可以吗合法吗_百度知道
我欠了小贷公司的钱,他们委托第三方追债公司上门要钱可以吗合法吗
我欠了小贷公司的钱,他们委托第三方追债公司上门要钱可以吗合法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没关系,先跟他们进行协商还款,总之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形式来说明,实在不行也不能赖着不还,可以试着协商先还一部分,剩下的部分分期,毕竟银行是希望您还款的,而且真赖着不还对您的征信也是有很大的影响的,以后火车都坐不了。但是如果他们实在是很难缠的话,直接打银行信用卡客服就好,不要跟他们第三方委托的纠缠,这些人都是神经病,您在接电话的时候记得跟他们说保留起诉他们的权利,我们要帮银行锄奸除害,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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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催债外包应确保“万无一失”
最近,有媒体报道,在2012年度南京市重点行业“向人民汇报”述职评议活动上,南京多家银行公开承认自己与第三方催债公司合作,就信用卡欠款向市民“追债”。一时间引来公众质疑不断。尽管中国银监会明确授权银行可以实施“催收外包”,上述银行委托第三方“追债”行为虽不违法,但有不少地方值得查漏补缺。委托追债公司是否依法注册的公司,应认真甑别。在催债外包业务中,银行应消除“省事省心”的态度,要对承担催债公司的背景、资质、势力、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和认真把关,做到好中选优,确保所有催债业务全部落入资质高、讲信誉的正规公司“腰包”;同时对催债业务实行公开招标,让催债业务发包程序合规并置于阳光下,实现公平公正;防止暗箱操作,斩断不正当公司与银行之间“黑色利益输送”,严防将催债业务交给具有涉黑背景的不合法公司,杜绝催债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以免对客户和社会带来不必要的影响和危害,让银行催债外包业务获得社会广泛认同和好评。委托追债公司的追债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应及时跟踪。在催债外包业务中,银行应消除“一了百了”的心态,要派工作人员对承担催债公司的催债行为进行跟踪监督,即对所有涉及客户债务追讨的行为置于银行全程监控之下,不留任何缺口,确保追债行为和手段的合法化。同时要与催债公司“约法三章”,订立守法合同,严禁用电话骚扰、威胁恐吓、人身侮辱甚至绑架等涉黑手段催讨债务,对因此造成的不良社会后果,轻者中断与公司合作协议,重者追究该公司法律责任;要确保对客户债务追讨的人性化、法制化,消除客户对银行债务的恐惧心里,构架银行、追债公司和客户三者之间和谐的债务清偿关系,让民众特别是欠债客户对银行清欠工作满意。委托追债公司涉及的客户信息如何保密,应掌握分寸。在催债外包业务中,银行应消除“全面暴光”的心态,避免将欠款客户的相关信息全部透露给催债公司;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要把客户信息保密放在首位,要掌握好提供信息的分寸和尺度,做到与催债无关的信息绝不透露给第三方。同时,与催债公司签订协议,严禁将欠款客户相关信息透露给社会任何部门和个人,确保客户隐私;一旦发生客户信息泄密事件,银行即可中断与催债公司协议或追究催债公司法律责任,使欠款客户信息能得到实质性保护。同时,发动客户对催债公司进行监督,发现催债公司有意泄露客户信息的,向银行或司法机关举报,除追究催债公司法律责任外,一并追究催债公司的经济赔偿责任。以此,彻底杜绝催债中的客户信息泄密现象发生,让公众对催债行为放心。委托追债公司追债数额在不断增大,应冷静审视。在催债外包业务呈扩大化的趋势下,银行应消除“麻木不仁”心态,要树立高瞻远瞩意识,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学会审时度势,努力从自身经营理念和经营管理上查找失误原因。南京多家银行委托催债公司追债虽为个案,但在全国具有代表意义;在此之前,全国已发生过不少类似案例。可以预见,随着各银行信用卡发卡数量的剧增,逾期或恶意透支的现象不断增加,这对银行经营敲响了警钟:要对近年来在信用卡业务上“跑马圈地”粗放扩张方式进行反思,各银行应联合建立“系统的个人信用库”,统一征信平台,提高客户资信状况的社会透明度;严格审核客户资质,防止滥发信用卡现象死灰复燃;若此,才能真正消除信用卡风险,确保银行资金安全。本文为头条号作者原创,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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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追债的人一般使用什么方法? - 知乎<strong class="NumberBoard-itemValue" title="被浏览<strong class="NumberBoard-itemValue" title=",075,095分享邀请回答4.1K727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zhihu.com/question/19853114“武催”主要由各种讨债公司完成,他们中有不少有黑社会背景。听说会使用很多下三滥的手段,比如在门口泼粪、刷漆、挂死老鼠,半夜打威胁电话,曝光个人隐私,甚至使用暴力手段,围在小巷里打一顿什么的。大多数债务人由于理亏也不愿意报案,报了案公安机关有时也懒得管,所以很多债权人迫不得已也会使用。13321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专家称银行与催债公司合作向市民催债不违规但有风险-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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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银行与催债公司合作向市民催债不违规但有风险
本文来源于 日 09:04
多位专家表示,第三方催债并无原罪,“关键是要确保催收机构、手段和方式合法,如何细化银行业相关法规来杜绝上述隐患更有价值。”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教授表示
  【《财经》综合报道】此前有报道称,在2012年度南京市重点行业“向人民汇报”述职评议活动上,多家银行公开承认自己与第三方催债公司合作,就信用卡欠款向市民“追债”。
  一时间,公众质疑不断,但是中国银监会却明确授权银行可以实施“催收外包”行为。那么,银行委托第三方“追债”,究竟合不合法?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多位专家表示,第三方催债并无原罪,“关键是要确保催收机构、手段和方式合法,如何细化银行业相关法规来杜绝上述隐患更有价值。”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教授表示。
  检索发现,早在四五年前,一些银行采用种种灰色手段催债的新闻就屡见报端。比如,有报道称信用卡欠款人频繁接到骚扰电话,有的多达一周几十个电话,对方在电话中恶语相向,乃至恐吓、威胁。还有上门催款者“赖着不走”,甚至深夜上门催款。
  “面对客户欠款,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和银行与客户间的合同,银行可以通过打电话、上门请求、罚息和法律诉讼等方式追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银行管理专家何自云说。相应地,银行与“催债公司”的合作,则被诸多舆论质疑为“不进法门进歪门”。
  但在银行业内部人士看来,与第三方合作催收并非“歪门”。
  查询发现,银监会2009年第6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注)第13条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审慎实施催收外包行为,“选用的催收外包机构应经由本机构境内总部高级管理层审核批准,并签订管理完善、职责清晰的催收外包合同。”
  银监会2010年颁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中也规定,除了战略管理、核心管理和内部审计外,银行可以将“由自身负责处理的某些业务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持续处理。
  “实际上,‘催收外包’是有法律依据的,在银行业里也并不鲜见。”某大型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部员工李薇(化名)透露,“由于催收个人信用卡的欠款,单据分散、涉及金额通常不大但数量众多,而国内大部分银行没有建立专门的追债部门,因此,很可能被一些银行采取外包手段处理。”
  但李薇强调,根据《通知》,实施催收外包行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催收外包机构选用标准、业务培训、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等。
  根据《通知》,被委托的催收外包机构,也须有严格的审核批准制度,并签订管理完善、职责清晰的催收外包合同。且“不得单纯按欠款回收金额提成的方式支付佣金”。
  银行为何要采用“外包”催债?在李薇看来,这是一笔经济账。
  何自云说道,虽然从统计数据看,我国信用卡欠款率并不高,仅1%左右,但信用卡基数很大,达到数亿张。“这么大欠款量,对银行是很大的压力。通过诉讼追回操作性不强,一方面一些欠款达不到法律规定的诉讼金额,即使能起诉,成本高、效率低。就算胜诉了,也得银行提供债务人的住址信息及资产状况,调查成本巨大;若是债务人通过转移财产‘躲债’,更是面临执行困境。”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副教授吴景明分析说。
  银行外包催收,似乎在法律框架内为银行“高效催收”提供了一个新思路。然而,在叶艺芳看来,银行与催收机构毕竟是利益共同体,很难保证手段规范。“在‘迅速收债’的诱惑下,银行的监管会不会形同虚设?即使第三方机构讨债的手段合法,银行随意把我的信息透露给第三方,第三方再拿这些信息做违法的事,该由谁负责?”
  据媒体报道,市场规模小、低端订单多、风险控制难一直是中国金融外包服务的“三大难题”。
  银监会《通知》第14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持续关注催收外包机构的财务状况、人员管理、业务流程、工作情况、投诉情况等,确保催收外包机构按照本机构管理要求开展相关业务。
  “对因催收外包管理不力,造成催收外包机构损害欠款人或其他相关人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相应的外包风险管理责任。”
  《指引》第12条也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制定外包活动政策时,应该评估“对外包活动的风险管控能力”;在进行外包活动时,应当对服务提供商进行尽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管理能力、行业地位、经营声誉、企业文化和服务质量。
  《指引》同时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外包活动中应当建立严格的客户信息保密制度。
  但这些规定在吴景明看来,由于缺乏细则,并不能有效把银行约束起来。
  “对银行来说,全程保证‘外包催收’合法并不容易。第三方机构是否合法成立、是否有相关的催收业务,以及全程是否采取合法的手段和途径去追债,每个环节都有风险。”吴景明提示。
  据媒体报道,追债机构甚至能拿到追得款项的50%。因此业内人士认为,第三方机构为了经济利益,很容易出现“不法催债”的冲动。“而一些欠款人‘欠钱在先、不敢报警’的心理,则令某些第三方机构更加明目张胆。”李薇分析。  
【作者: 】
(编辑:要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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