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格式要求房屋质量有问题可以要求退款吗

看房交了意向金,后来没签合同,可以要求退款吗?
看房交了意向金,后来没签合同,可以要求退款吗?
点击上方“律师来了”可订阅哦!
“律师来了”(微信公众号:kblst2014)除了为用户提供免费在线法律咨询,也开通了微商城(点击公众号底端菜单“专属律师”),推出“面谈律师”、代写代审合同文书等法律服务产品,您只要在手机上动动手机就能便捷下单享受服务。
微友“宝莲”我在中介看了一套房子,交了1万元意向金,第8天去签合同,合同中有一条款为“首付款等审批通过后房东才能拿”。
签合同当晚,房东说要审批前拿首付款,这样的话,合同就没法继续签了,中介不同意还我意向金,合理吗?
“律师来了”签约律师倪浩览(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
意向金严格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支付只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
一般情况下,意向金会随着交易过程转化为定金或预付款,在其转化之前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购房人可以随时要求返还意向金。
微友提到中介人扣留意向金是否合理的问题,具体要看其交纳意向金时对该意向金的支付与返还是否有特别约定,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则中介没有扣留意向金的法律依据。
另外,我们需要注意两点:
1.有的中介会约定买方一旦交付了意向金,和卖方见了面洽谈后意向金就转化为中介费用。这种意向金条款是违反法律规定无效的。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中介居间不成不得罚没意向金,所以意向金是可以退回的。
但是这必须是在意向金转换为定金之前,否则,就应该按照有关定金的规定处理。
2.如果双方虽约定的是“意向金”,但同时又约定:给付意向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意向金;收受意向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意向金的,实际是具有定金的性质,给付意向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无权要求返还。
本案中,因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过程中对支付首付款时间这一主要条款产生分歧,导致买卖合同无法签订,双方均不存在违约情况,交易的失败也不能归责与任何一方,则中介公司理应退还意向金。
微友“任重道远”
我一年半前在市区转入了一家店面,当时的转让费用20万不到,又自己自费装修(花了8万),再加上购置设备,总投入超出30万。
当时与房东签订了4年承租合同。
今年伊始,房东把店铺卖了,之前我曾与房东沟通过,房屋若卖,需保障我的权益,他当时也应允。
但新房东接手房子后,不承认前面租赁合同的有效性,要求我搬出,说什么房子要自用(顺便提一下,我的生意很不错),我没有照办。
现在房东又有新提法,要求我与他重签租赁合同,但是租金需增加百分之三十以上。
请教一下,我应该怎么做才能更多地保障我所拥有的权益?若要搬离可以要求赔偿吗?包括转让费、装修费、设备等,毕竟我在这家店铺上已砸下了30多万,且租期还有二年半。谢谢!“律师来了”签约律师周碧君(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您好,您所述问题为“买卖不破租赁”,即承租人对于该房屋的使用权,不会因为该房屋的买卖而受影响,买受人仍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此时租赁权的效力大于买卖双方的转让效力,只有当租赁期限到期时,买受人方才可以行使完整所有权。 我国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您提出要求继续租赁的要求是合法的,新房东在你充分履行协议义务的情况下是无权要求限期搬离的,但是有权要求您将租金支付给新房东,因其在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的同时也取得了收益权。 另外,房东在合同租期未满前提出涨价的方案是其单方意愿,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单独改变租金,除非双方协商同意,所以新房东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涨价或解除合同。
另外,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房东违约单方解除合同并让您搬走的,您可以协商或诉至法院来维权。请求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设备残值损失及合理的转让费损失等。此外,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损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中如果房东在出卖商铺是没有通知微友优先购买,则微友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的赔偿责任。
“律师来了”推出两年多来,已深度服务百万用户,免费在线解答用户各类法律咨询,为用户推荐信得过的资深律师。
感谢用户对“律师来了”的信任与支持,您的满意是我们的目标,我们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如果您对“律师来了”有任何期待,请告诉我们;如果您喜欢“律师来了”,请把它推荐给您的亲友。
本期整理:何晓燕 王倩 伍娜 高峰
如果您想找律师,请通过“律师来了”平台(微信公众号:kblst2014),由我们帮您选定适合您的律师,凡通过我们平台选定的律师,我们会对律师的服务质量全程跟踪与监督。
由于每天咨询的用户非常多,为保障您的隐私,也为了律师精准答疑和提高咨询效率,请您把自己的情况和想要咨询的问题尽量概括在一条私信内发送。谢谢!
公众号ID:kblst2014
文章为本公众号“律师来了”原创,转载需经本公号授权!
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哦~
免费在线法律咨询推荐信得过的律师读完这篇文章后,您的心情如何?
网友发表评论
昵称:验证码:
邳州房产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邳州房产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邳州房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邳州房产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邳州房产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8100/㎡8700/㎡6600/㎡一房一价6380/㎡6100/㎡6300/㎡6400/㎡6200/㎡6300/㎡
苏公网安备 90号 — 做专业的邳州房产信息综合门户,提供最全的邳州租房、邳州售房、邳州新房、邳州二手房、邳州楼盘等房产信息。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客服电话:8、 E-mail: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
房屋质量问题如何处理,哪些房屋质量问题可以要求赔偿?
房屋质量问题如何处理,哪些房屋质量问题可以要求赔偿?
精选优质答案
地区:河南-洛阳
咨询电话:1393795****
帮助网友:410 次
点赞人数:0 人
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第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其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第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第三,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对上述三种不同的质量问题,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分别赋予购房人和开发商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因此,不同质量问题的正确处理方式可概括如下:(一)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买受人一般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二)对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许买受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当然如果买受人认为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更为合算时,也可选择要求修复。(三)对于其他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当然对于不需要修复的质量缺陷,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价值的贬值损失,可依法申请委托有关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差值评估,以确定差值部分的损失。
相似优质问题答案
我是房东,和承租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一年,于日到期,经过和承租人协商,承租人同意咨询人将房屋卖掉并补偿一个月的租金,我于2015年6月将房屋出卖并要求承租方搬出房屋,承租人以租期未满为由拒绝搬出,因此我也没有退还承租人一个月的租金,现是双方僵持,该如何处理?
地区:河南-洛阳
咨询电话:1372169****
帮助网友:62 次
点赞人数:0 人
您好!根据《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二百二十五条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因此你在租期存续期间解除和承租人的合同是违法法律规定的。
你好!隔壁邻居以自己房屋到塌为由,说是他家房屋倒塌是我们造成,要求我们赔偿15万元,我们不赔偿他就出手打人,我们报警可是警方说对方年龄大了,怕死在监狱里,还让我们自己去看病,我们也就没说什么,毕竟是邻居,谁知他们尽然先上告发院,我实在也没办法,自从我们建房起,他们就一直欺压,他们人多,我们都是普通的平民百姓,老老实实种地,我该怎么办?
地区:河南-洛阳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721 次
点赞人数:0 人
你积极应诉,对方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他的房倒是你造成的才行,一般是需要鉴定的。
相关优质咨询
热门法律咨询
最新法律咨询咨询热线:400-676-8333
手机找法网
您的当前位置:
租赁房屋有质量问题不能入住,中介公司有责任退款赔偿吗?
租赁房屋有质量问题不能入住,中介公司有责任退款赔偿吗?
看合同,一般如果达不到合同目的,中介本身就已经违约了。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张律师,您好!谢谢您!要求赔偿的标准有哪些?我现在交了三个月租金一个月押金,一个月租金的中介费,共12500.一天也没住。中介很无赖,我该怎么办?挽回损失!谢谢
4条律师回答
你好,可以协商。
无法居住应当退款。
找法网认证律师
你好,我该怎么找中介退款?中介很无赖,谢谢
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您好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您好,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
其他1个律师回复
其他类似咨询
房东违约,可以要求退还双倍定金。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可来电详谈。
违约金过高可以申请赔偿实际损失
不注册不违法。
看合同具体如何个约定。
让他们给你收费依据。
租房协议未经你的同意(有无可能双方串通?),你可以主张无效。联营的乙方存在重大违约。
看一下赔偿项目,有些赔偿房东是不能要的
协商解决;;
你可以咨询工商部门
你好,一般受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约束。
如还有不明,建议带着相关材料当面详询,可以为当事人作一个详细的案件分析和解决方案,本律师将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类似咨询(7)
相关咨询标签:
免费在线咨询
年累计为超过
用户提供了在线咨询服务
合同纠纷咨询律师
最新法律咨询
来自沈阳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齐齐哈尔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南昌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乌鲁木齐用户的咨询
来自贵阳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南京用户的咨询
来自济南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贵阳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景德镇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徐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长春用户的咨询
来自杭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正在初始化报价器商品房可以保修吗,房屋有质量问题能否要求退房具体介绍下?4个回答凝帝系列2nTp萌一般情况下就是两年期,我觉得还是很不错的。
关于房子保修期限的规定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分别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
2、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4、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这里所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个回答siyegui暖保修期的约定,一般为2年。
质保期一般可分为以下两种:
1、开发商与施工单位的质保期,该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约束开发商与施工企业。
2、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质保约定,也就是交房后开发商应当承担保修责任的约定,适用于开发商与业主之间。
3个回答吉_6214只要在保修期内去装修公司是不需要任何凭证的,但是去有些授权维修点就需要凭证,态度强硬一点的话都是不需要凭证的。
0个回答0个回答3个回答sky天亮就出发房屋结构保修是50年保修。其它各个另当别论,可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洪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门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二条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3个回答沙漠V流水房屋装修没有保质期所言,保质期,通常是指产品最大范围的使用期限。保修期,通常是指在规定的时间段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可以免费帮助消费者维修,如果超出了这一范围,商家将不再负责或者免费维修;   国家对装修保修年限是有明确规定的。日,我国首部《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实施。《规范》显示,装修公司必须向顾客明示地板、门窗、吊顶、瓷砖、水电系统、墙壁、橱柜等的具体保修时间和保修范围。装修基础工程至少保修两年,防水工程至少保修5年。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外墙的防漏则为5年。
3个回答聚财射手房屋装修没有保质期所言,保质期,通常是指产品最大范围的使用期限。保修期,通常是指在规定的时间段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可以免费帮助消费者维修,如果超出了这一范围,商家将不再负责或者免费维修;
  国家对装修保修年限是有明确规定的。日,我国首部《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实施。《规范》显示,装修公司必须向顾客明示地板、门窗、吊顶、瓷砖、水电系统、墙壁、橱柜等的具体保修时间和保修范围。装修基础工程至少保修两年,防水工程至少保修5年。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外墙的防漏则为5年。?
2个回答怪啦哦1)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2)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A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B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C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D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E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F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个回答死神到来6wW1)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2)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A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B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C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D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E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F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热门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注册公司租赁合同要求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