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买方不买了因想避税违约延期长达近四个月其间多次约定过户无果!

二手房买卖买方逾期不付款该怎么办_百度知道
二手房买卖买方逾期不付款该怎么办
我有更好的答案
二手房买卖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买卖合同约定,另外一方就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甚至可以撤销合同。就实际情况而言,如果买方逾期不付款,并且没有付款的意愿,这种情况下可以视房屋产权有没有进行过户而定。如果还没有办理过户,那么主动权还在卖方的手里,卖方经多次催告无效后,可以撤销买卖合同,并且把首付款退回给买方,定金就不需要退了,可以作为买方违约的补偿。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主动权就掌握在买方手里了,这种情况下最好赶紧起诉,保全买卖的房屋,不然让对方把房屋做了抵押,就很难进行维权了。
投资并购专家
逾期不付款属于买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交定金不退,买卖合同解除。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逾期不付款属于买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交定金不退,买卖合同解除。买二手房需要缴纳的税费如下:1.个人所得税:1%卖方出(以家庭为单位唯一一套住宅满五年免征);2.契税:90平方以下1%;90平-144平1.5%;144平以上3%;买方出;3.营业税:5.6%卖方出(满两年免征);4.交易手续费:面积*6元买卖双方一家一半;5.工本费:80元买方。
通过中介去协调对方付款,如果依然不支付,就寻求法律途径起诉对方违约。
你好,难道没有押金吗。
其他2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二手房买卖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二手房买卖中买方原因导致贷款延迟可以终止买卖合同吗?_百度知道
二手房买卖中买方原因导致贷款延迟可以终止买卖合同吗?
日签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买方申请贷款购房的。原定于日交易过户的,结果经了解是因为买房原因导致贷款迟迟未批。我已经多次电话与他沟通了。2月19日中介通知贷款批了,要求5天内办理交易过户。我可以取消这次交易吗?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我有更好的答案
这个要看是否在合同上约定,买方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办理下来按揭贷款。如果没有在合同上约定的话只能是双方协商,如果合同上没有标注因买方原因贷款办理不下来,卖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要是没有标注的话只能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因为贷款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过户的话,那么你看下合同中是否有条款针对此情况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如果有的话,可以直接依据此追求买方的责任。但是一般实践中,像此类晚了近20天的情况,除非卖家因未能及时办理过户而发生重大经济损失,否则还是应当在贷款审批下来后陪同买家进行过户。当然,还是如前所述,如果有违约条款,卖家还是在办理过户后可以追究买家延迟过户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合同本身已经有条款表明,如果未能在1月31日办理过户,守约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的话,卖家当然可以依据条款解除合同。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由于贷款原因未能办理过户,然后你看,在违反的条款和条件,这种情况下的责任是合同。如果有的话,可以直接根据买方的责任,这种追求。 一般的做法,这么晚了近20天,除非卖方未能及时办理转移重大的经济损失,或以其他方式应陪同下来的贷款审批转让的买家。 当然,还是如前面所提到的,如果有违约条款,卖方或办理过户,可以调查买方违反合同的责任转移的延迟。 当然,如果合同条款,如果无法办理过户,1月31日,守约方可以直接终止的卖家当然,按照终止合同的条款。
  对于贷款的办理时间、未能及时办理下贷款审批如何处理,通常合同里会有约定,得先仔细看看,有约定要按约定处理。  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对方有一定延迟,但不符合约定解约条件,但现在已经符合条件了,你才提出解约,就很困难了。
不可以取消协议,但是你可以追究给你造成的损失。原因是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了
是可以的,如果合同里面有时间约束,就可以接触合同的
具体看合同内容是如何约定的。
其他4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买卖合同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二手房买卖买方违约卖方如何处理_百度知道
二手房买卖买方违约卖方如何处理
我家房子要售出。买家看过房后当场定下来,成交价46.5万,并签了合同,当时就给了两万定金,余款等他集到钱后就付,然后就过户,合同上写明过了6月30日后,不过户就付每天千分一的违约金。三天后买家忽然说不要房子了,要求退定金,现在我们有几个问题想问:1...
我有更好的答案
1和2一起回答,如果协议上写的是“定金”而非“订金”,那买方如果不买房子的话,没有理由要求退还定金,你完全可以拒绝退还定金。 3、口说无凭,你可以要求他,要他书面给你一个东西,要求解除合同,拿到这个书面的东西,你就可以随时处置这个房屋了。否则,你如果没有书面的东西,你房子重新出售,他可以赖账,告你一方二售,这个时候反而你要赔偿他违约金。 4、根据合同对等的原则。你不办理过户,需要付违约金,所以对等的,同时,如果他没有在6月30日前,向你支付购房款,则才表明他违约。如果没有第3条说的,他给你书面的东西,你和他的合同只能是6月30日由于他违约而中止。你可以没收2万元定金,不能要求其他赔偿。 5、同上,6月30日前,他书面告知不要这个房子了,或者等到6月30日,你卖房子才能避免纠纷。 如果还有问题,可随时追问。
买方是没有权利要求退定金的,如果单方面毁约,LZ可以拒绝退订。但是如果因为在鉴定合同之前卖方有质量问题或者其他欺诈行为没有告知买房,买房可以提起诉讼。我觉得LZ还是仔细看看合同,合同对于逾期不办理过户的处理是指多久,向合同注明了违约金是可以申请赔偿的。如果一直不办理你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效应,可以随时上市交易,但是对于后续交易可能会有一定影响,相关后续处理还需要咨询下当地的房管局。
1.如果签了买卖合同或者是定金合同是没有理由违约的。2.如果你不退他也没有办法,但以前我们公司如果有客户违约是需要退一半的。3.如果确定他不买了那么合同作废马上可以挂牌买卖!4.可以作废合同,但得通过买方当场一起。5.过期作废。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二手房买卖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大家都在搜:
扫描二维码安装房天下APP
手机浏览器访问房天下
> > 问题详情
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过户时间买房不履行,卖房可以起诉解除合约并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我是3月30日与买方签订的合同,此合同是中介公司提供的《二手房买卖合约》,买方卖方和中介同时签了字(中介还盖了章),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5月15日前办理过户手续,并约定了如违约的话则违约方需支付20%的违约金。现在买方告知说5月15日前没有钱,所以想要拖到5月底..作为卖方的我不同意,如果到了5月15日买方还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我是3月30日与买方签订的合同,此合同是中介公司提供的《二手房买卖合约》,买方卖方和中介同时签了字(中介还盖了章),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5月15日前办理过户手续,并约定了如违约的话则违约方需支付20%的违约金。现在买方告知说5月15日前没有钱,所以想要拖到5月底..作为卖方的我不同意,如果到了5月15日买方还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请问我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吗?
浏览次数:0
是的,您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违约解除有以下情形:一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即预期违约;二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即实际违约。买方...
是的,您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违约解除有以下情形:一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即预期违约;二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即实际违约。买方向您明确表示不能再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前,即5月15日前支付房款,导致不能在5月15日前办理过户手续,其构成预期违约。您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向您支付违约金,并解除合同。希望可以能帮助到您。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违约金及相关损失。
依据合同约定
下载房天下APP
提问获取更多回答
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手机动态登录
请输入用户名/邮箱/手机号码!
请输入密码!
没有房天下通行证,
下载房天下APP
提问获取更多回答
ask:2,asku:0,askr:282,askz:25,askd:70,RedisW:543askR:2039,askD:543 mz:hit,askU:0,askT:0askA:2584
Copyright &
北京拓世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Tuo Shi Hong Ye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二手房交易如何避税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