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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协会律师深圳律师协会律师咨询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免费法律咨询全国法律咨询专线:5(本人工作繁忙,请直接电话咨询,推销勿扰!谢谢!)值班律师:蔡律师(到访请提前预约)律师楼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9号世纪豪庭19层(福田中心区车公庙“招商银行大厦”对面。乘车:深航大厦站 招商银行大厦站 车公庙地铁站C出口) 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是以提供经济法律服务为品牌,并兼顾民刑法律事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1、本所是2008年度“参与福田区领导接访先进律师事务所”,本所经常性的承接政府任务,与政府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具有丰富的处理项目类法律事务的经验;2、本所是深圳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律师服务”首批中标律师事务所,是在全市300多家律师事务所中,因为业绩优良,执业道德优秀,首批中标;3、本所是深圳市工商局指定的企业工商业务代理机构; 4、本所是2010年度深圳市福田区 “先进律师事务所”,在福田区属的律师事务所中仅有十家律师事务所获得本项荣誉;5、本所是福田区“法律类劳务派遣预选供应商招标”项目中标律师事务所,本招标项目,是深圳市全市各级政府机关,第二次通过招标方式进行的大规模政府采购,继第一次本所作为中标律师事务所之后,本次招标,本所再次基于业绩优良而成为全市14家中标律师事务所之一,排名前列。张细花:他很有爱心,如果能够帮助别人,他会做的。他有两个双胞胎妹妹,比他小两岁,在家有好吃的都让着妹妹。去年12月29号我们到上海看病,他那时还能走路,有一次过来问我要2块钱,我还以为他要去买饮料,后来才知道他在医院看到有一个残疾人乞讨,要钱是要走回去给人家。南都:你当时怎么和孩子说这个事情的?张细花:我说,你病成这样子了,假如有一天你要死了,到另一个世界去,你愿意不愿意尽最大力量帮助别人,帮助别的小朋友?他点点头,同意了。我肯定不会具体去讲把你器官摘了给别人。南都:那这算是你们的决定还是他的决定?张细花:算是共同的决定。他既然愿意帮助别人,我想这也是他的意愿。深圳律师协会律师深圳律师协会律师咨询南都:听说孩子最近情绪不太好。张细花:就是吃饭时容易情绪激动。这段时间他说话我们听不懂,如果一时听不懂,不知道他要吃什么,他会发脾气。南都:完成这个心愿后,还会有什么遗憾么?张细花:我这段时间老是在想,如果一直把他带在身边,也许就不一样。以前我们在浙江打工是带着他,他读小学四年级时候才回了老家,奶奶带着。因为说实话,孩子带在身边,负担会重一些,无法全心工作,我们在外打工也挣不到多少钱。但要是带在身边,病情就会发现早一些,也许就能治好了是不是?这是我最大的遗憾。母亲之善假如有一天你要死了,到另一个世界去,你愿意不愿意尽最大力量帮助别人,帮助别的小朋友?他点点头,同意了。我肯定不会具体去讲把你器官摘了给别人。母亲之憾我这段时间老是在想,如果一直把他带在身边也许就不一样。孩子四年级才回老家给奶奶带。说实话孩子带在身边,负担会重一些,无法全心工作,我们在外打工也挣不到多少钱。但要带在身边,病情就会发现早一些,也许就能治好了是不是?这是我最大的遗憾。难题深圳律师协会律师深圳律师协会律师咨询江门暂停遗体捐献小思成可能去佛山张思成捐献意向包括全器官捐献和遗体捐献,而江门市并无可以接受遗体捐献的医学研究机构,且没有医院正在开展器官移植项目,省红十字会安排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跟进器官捐献,而遗体捐献目前还无确定能否接受。省红十字会正在协调有关机构,近期确定捐献的具体安排。遗体捐献还需省协调解决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协调员梁女士说,佛山一医在肾脏、肝脏等移植方面技术比较成熟,目前也加入了全国联网共享的器官移植库,接受器官捐献没有问题。但他们也不是医学教学机构,不能接受遗体捐献,遗体捐献还需要省红十字会协调解决。江门市红十字会负责人表示,如果能够办妥手续,张思成会成为江门市第一全器官加遗体捐献者。由于尸体异地运输限制,江门已经暂停遗体捐献,所以之前并无全器官加遗体捐献者。而器官捐献也以单项器官捐献者居多,全器官捐献受死者身体状况等影响,移植前不能确定能够捐献多少器官。“他父母没任何资金要求”蓬江区红十字会副会长陈先生说,器官捐献和遗体捐献都是无偿的,但区红十字会接到捐献意向后,了解到张家经济十分困难,所以近期也安排了一笔资金对其表示慰问救助“他父母没有任何资金方面的要求,但我们觉得还是要进行帮扶,也希望能有爱心人士帮助他们。”小思成父母昨日也提出,希望尽快将孩子送到医院,医院有专业护理人员,可以让孩子增加一些营养,在家里最近无法正常进食,让孩子没那么痛苦。同时医院也能做一些临终关怀,这样孩子走得也会安心一些。谎称自己可以买到内部充值卡,然后高价卖到市面上,骗取20余位亲朋好友共计2500余万元。后来,刘某看事情即将败露,遂投案自首。近日,西城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刘某。  2月份,刘某到西城公安局自首,供认称,她在中国移动公司10086客服中心工作时,对亲朋好友声称自己可以买到低于市场价的单位内部充值卡,但没有本金,如果有人愿意投资此项目,她承诺每月固定给投资人6%的回报,年回报率高达70%。在高息的诱惑下,陆续有20多位亲戚朋友相信了刘某,把钱交给了她。  刘某交代,她主要是利用投资时间差,用后面人的钱支付前投资人6%的利润,只要有新的投资人加入,就可以循环下去,到后来,投资的人少了,开不出利息,也还不起本金,自己被逼无奈之下选择了自首。  据检方初步审查认定,从2008年5月到今年2月案发,刘某共骗取20多位亲友2500余万元,赃款的一部分用于支付投资人利润,另外全部用于个人挥霍,包括四套房产、九辆汽车。此外,刘某还带家人去欧洲、日本、泰国、香港、澳门等地旅游。2009年9月,刘某从移动公司辞职,此后一直待业在家,刘某丈夫也一直没有工作,全家生活来源都靠刘某诈骗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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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法学院想做律师的同学看看。。。周海船律师的奋斗历程。。。。。真的很好
来源: 朱骏dě青春的日志
http://blog.renren.com/share/
朱骏不得不说:阁下在准备阅读这篇4万余字的博文之前,请允许我在此罗嗦几句。此文作者独行江南风,经本人查实就是如今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海船律师,为了尊重前辈的成果,特宣示原创作者。此文当初在天涯论坛是以帖子的形式发表的,当年的独行江南风忙里偷闲用文字记录了自己的执业历程和执业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困惑并在论坛发表供同仁和后生们学习借鉴。一经发表其风靡火热毫不逊色谢长宇律师的《在路上》。此文曾经在法法网上以《律师真经》改头化妆的形式发表过,但遗憾的是不全面。今整理出来呈现给即将进入律所和还在律所门前徘徊的新人,闲话少说,Let's&
go,看看当年的独行江南风所碰到的困境与困惑是不是就是你如今所面对的和面临的。
&本人在国内某中等省会城市执业,97年航空材料专业本科毕业,偶然考过律考,2001年开始执业,2004年创办律师所,现在所里有律师近20名,清一色的年轻人,业务在所在城市中等偏上,管理得到业内的认可,连续三年评为优秀所。作为一名年轻律师和律所负责人,7年来目睹了诸多新律师的风雨执业路,结合自己的实践和体会,有几个感想:
  1、辞职前的思考
我原来的单位是个大企业(在江苏无锡),本人做工装和工艺设计,纯粹的技术活,周围的环境也是清一色的大学本科生,但生活单调,忙的时候重复劳动,不忙的时候闲得无聊,领导的能力和方式难以被我接受,考过律考以后,瞒着在农村的双亲就辞职出来了,还向单位交了3000元违约金。但后来发现很多的新人因为工作好,不忍心辞职。有个女生跟我一起过律考,在国土局上班,父母都在司法机关,目睹了律师的生存现状,想了很久,一直不敢下定决心,去年还跟我联系,说想来我这里做律师,我说算了吧,你过了趟。有了资格证以后的矛盾心理每个人都会有,但是否出来做需要结合自己的性格、能力、实际情况而定。我自己觉得,兴趣和喜爱起决定作用;
  2、律所的选择
我辞职后先去了广东,下了深圳,感觉广东的生活成本太高,人情味太淡。因为我是非专业,也没有熟人,律所的主任对我很冷淡,说你来执业可以啊,我只管收管理费,自己找活干。那时候已经是01年,广东的律师也已经高速发展了。在深圳的一家所,见到了一个副主任合伙人,他的助手是一个跟我年龄相仿的女孩,中南政法毕业的,她有律师资格证,给那位合伙人做点文案和案件的准备工作,每月1200,吃住不管。不忙的时候也很清闲,就在律师的办公室看看书。我辞职出来时候的满腔热情,全被深南大道的车流和喧嚣给淹没了,在深圳那一个月的时间里,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和无助。此后又去了广州,因为没有法学专业的学历和高学历,没有任何人理会我。
2001年6月,我去了我现在的这个城市,从来没有去过的城市。那是在出行前通过网络找的一家律师所。很小,只有6个人,所的主任年龄很大了,给了我一些承诺,口头说你来的话我们欢迎,如果生活有困难的话你要底薪也是可以的,或者借给你,总之你来了我会帮你。辞职近两个月了第一次有人这样跟我说话,我想都没有想就同意了。接下来就回无锡办理有关调档的手续,01年8月开始去所里上班,到当年11月,拿到了正式的执业证。律所很小,业务很少,难得有一个案件,主任的儿子儿媳妇老婆全在所里做律师,典型的家属所。除了他们家里人,还有一个内勤和一个大了一岁的女律师,也是外地来的。大家整天无所事事,就在办公室看书、聊天,中午都去吃面条。主任对原来所做的承诺只字不提,我去广东的时候把自己的积蓄都花完了,临行从湖南农村父母手里拿了3000元,现在回忆起父母当时的眼神和担心,依旧心酸不已。眼看着自己的3000元一天天减少,简直是心急如焚。上班后的几天,我去找了在该城市唯一认识的人,就是我父亲以前战友的女儿,这可能是我生活的转机。这位本来不相识的大姐介绍我去了这个城市的妇联,因为妇联经常有受害妇女来上访,原来本地有个女律师协助妇联接待,偶尔还能找到一两个离婚之类的案件。但那女律师因某种原因三个月内不能来,我可以暂时顶替她。因此,自来到这个城市半个月开始,我边一上班就去妇联的接待室帮助接待受害妇女了。妇联的工作人员很少,见我来帮忙,还高兴,反正也不拿报酬。我也觉得,比在办公室聊天要好。
就这样做着律师,现在想想,当时选择律师所的时候真是不慎,有点冲动。一方面没有得到任何律师的指导和扶持,也没有得到经济上的支持,完全是自己乱打乱撞。现在想起仍然有心有余悸之感觉。要是自己总结经验和教训,我认为新人在选择的时候应该有一下几个选择的标准:
 (1)所的名气和规模不是唯一的选择。规模所一般都以非诉作为支柱业务,而非诉业务的来源很单一,新人很难直接揽到业务。如果一直帮大牌律师做非诉业务,与在公司做职员无异。再说,所里的名气和规模与自身的发展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2)指导老师的问题。有一个好的老师可以事半功倍,可以让自己少走歪路。但实践中肯教新人的律师不多。很多律师带新律师往往不给对方接触到客户和案源。而把新人当作廉价的劳动力干活。比我大一点那个女孩后来去帮别所一个刑事律师做助手,每月可得元,业务能力有很大提高,当时把我羡得要死。但后来还是放弃了,因为连续做了3年后,她的收入还是元,没有自己的业务可做,后来回老家的城市去了。因此,老师只能提供业务的指导,开拓业务必须靠自己;
 (3)律师所的主任很关键,主任的素质和思想决定所的发展方向,也决定是否能给新人一个好的工作、发展环境。合伙人不团结、各自为政、相互诋毁的所均不是好所;
 (4)新人不要片面追求高端业务。基础的诉讼业务对新人来说是最好的锻炼,最能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只有做了大量诉讼业务之后,你才可能把非诉业务做好,才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律师。
  我在那个家族所里工作到2003年底,没有得到老律师的知道,完全靠自己去适应、去熟悉客户。2003年底,我决定离开。
&&& 3、新人上路
新人独立开展律师业务很难,尤其是一个人来到陌生的大城市。2001年8月底我去市妇联帮忙以后,根本不知道如何找到案件。几天以后有一个青年妇女鼻青脸肿来到妇联,还带了个不满周岁的儿子。投诉说老公经常狠毒的殴打她,日子没法过了,来妇联寻求帮助。经过仔细交谈,才知道该妇女只有27岁,老公都四十多了,是个外来打工的出租车司机,二婚还有一个十几岁的儿子。两人结婚以后生了个小儿子,女方的父母都在香港定居,自己长得还不错。但丈夫不但不珍惜,还经常酒后或者赚不到钱的时候莫名殴打女方。我一直纳闷,怎么会嫁给他呢?我只好劝她,先去公安机关报案,她说警察认为是家庭内部的事情,不管。我说看来只有离婚才可以解除痛苦了。她说我就是想离婚,但老公不同意。我说只有向法院起诉了。她同意,但不知道请律师是不是很贵?我说我帮你带理的话只收600元,她说同意并答应第二天拿钱来。就这样我接到了做律师后的第一单业务。当时我对所在城市的道路不熟,自己买个俩破旧的黑自行车找不到方向,加之因为调档的原因还没有办好律师执业证,就与所里大我一点那位女律师合办该案,女律师是96年中央民族大学中文系毕业的,早我半年来到这个所,原来在老家的石油公司工作,辞职后还得到了2万元的“买断工龄”补偿。而我出来还向单位交了3000元的违约金(管理等闲杂人员是不用交的,只有技术人员要交)。她家境比较好,每月家庭能补助她500元左右在这里做律师。我邀请她合办案件她很是高兴。然后我们俩就顶着南方9月火辣的太阳出去取证,取了几天,找邻居做笔录等,浑身晒得发黑,取得了一部分证据,去法院立案。立案窗口的法官有点欺生,反复刁难,一说纸不合规定,行间距、装订线有问题等,反复几次以后,终于得以立案。600元律师费,30%交给所里,还剩420,每人分得210元,这210元给我带来的喜悦不亚于现在买一套房子。
  到01年9月的时候,我的经济情况已经很糟糕。仅有的3000元在交了三个月租金750元和100元押金、购买一张180元的床、买手机卡、交完220元的新律师上岗培训后所剩无几,最困难的时候只有700元,自己的房子租住在一所大学旁边,每天晚上就去学生食堂吃饭,限定自己每餐不要超过2元。这210元简直是雪中送炭。此后,来妇联咨询、求助的很多,我是不厌其烦地解释,拿不准的就找妇联的干部请示。有个妇女想要我帮助离婚,但不肯出律师费。我说你总要给我一点钱坐车吧,她给了我200交通费,我与女同事一般帮她,每人得100,很是高兴。就这样,在2001年8月到11月4个月中,我竟然接到了6个案件,自己的总收入达到了1600元。因为已经预付了房租,我的生活问题竟然解决了,还显得比较宽松。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卖命地工作也得到了妇联同志的认可。2001年12月初,原来妇联那女律师回来的时候,妇联同志说,这个新的小伙子(指我)也不错,要么你们一起接待?那女律师是有名的泼辣,也不在意这小地方,说他懂个屁,我懒的与他一起,让他做好了,看不做垮才怪。就这样,我得以在妇联继续做下去。
来妇联求助的人不少,每天也能接到很多电话,但能委托律师做案件的很少。一是很多就是家里长家里短的事情,不成案件,做做安抚工作就好了;二是很多人交不起律师费。我在妇联工作到2002年春节后,所赚的钱只能够自己的生活开销。02年春节会湖南老家,父母明显又老了很多,妹妹在深圳打工,车费贵没有回来,两个弟弟已经是上高中了,万一上大学学费如何解决?想想自己参加工作快5年了,没有帮家里做任何事情,为了做律师还从家里拿了3000元出去,真是悲从中来,不是滋味。2002年春节后,一次迟迟来到的机遇帮我解除了经济的后顾之忧。2002年春节后,一个做矿业的当事人家属经别人介绍找到我们主任,说其儿子在新疆抢劫,被乌鲁木齐警方拘留,想找主任办理这个案件。主任年龄大了,往返太远,问他儿子,他儿子说新疆太乱了,万一炸公交车怎么办?另外与我搭档那女律师也不愿意,最后问到我,我说我愿意去。跟当事人家属见面后,当事人家属说你虽然年轻,我们也同意,但你一定要尽力。我说你放心,保证让你满意。律师费是1万元,主任说只能给我2400元,我说没问题。因路途太远,当事人说可以坐飞机去,每趟来回机票4200元,去一次吃住你自己处理,我一趟就给你6000元,你看如何?我说可以。几天后,我启程前往新疆,来到乌鲁木齐这个遥远的、只有在地理书上看到过的城市。在乌市刑侦支队,我找到了办案的警官,要求会见当事人,警官说你等住吧。我等了4天,他才同意我见当事人。当事人是一个年逾20的小伙,本来家庭条件挺好,家里在新疆有投资,在乌市玩的时候花钱过头了,见乌市很多维族人倒卖外汇,一时起歹念对一维族人实施暴力抢劫,涉及金额近40万元,未遂,但是将受害人打成重伤。我见到小伙子后告诉他,你父母请我从老家赶来,你需要什么我可以帮你?案件还处在侦查期间,你耐心点。他要了一些生活上的用品衣服之类和一些钱,我先垫付给了他交给看守所。第二天去市场买衣服,要买纯棉的,因为看守所不能买拉链的衣服,纯棉比较合适,还有布鞋,因为不知道他穿的尺码,我还特意打长途电话问他母亲,他母亲因此感动不已,说我细心。办理完该案件后已经是6月初了,总共去了三次,每次都是坐飞机去,坐火车回。第一次去住了一天的宾馆后,找到一家石油单位的招待所,每天25元,还很干净。6月初在天山区法院开庭,开庭前,我跟法官说,你可以多一点罚金,少判一点刑,他家条件挺不错的。后来就判了10年(最低)。家属很满意,回来后还给了个红包,里面有感谢费1000元。加上律师费和我节省的差旅费用,这个案件总共替我结余了10000元。有了这1万元,我心里有底了,不再紧张与彷徨,定下心来开创自己的律师生涯。
对于决心开始律师生涯的新人,第一单自己的案件是很重要的。很多人都是老律师给的案件。其实案件的来源无所谓,但关键要把握好机会,把案件做好,要把案件的当事人变成自己的潜在客户和宣传平台。只有你真心付出了,当事人才会真心感谢你,才会介绍亲戚、朋友来找你。即便你的案件输了,但你的付出还是可以得到当事人认可的。很多新人花很多时间去迷茫、去找案件,但真的有案件在手里的时候并没有花时间去做,从而使自己的客户做一个丢一个。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也有很多机会宣传自己。我曾经因一个案件去一个村委会(城中村)取证,开始村委会没有配合,我再三交涉,后来大家熟了,几个月后村委会因出租物业惹纠纷,还过来找我,我因此帮村委会连续做了几个案件,之后村委会又帮我宣传,介绍村民来找我。我敢说,在国内的二、三线城市,采取稳步推进的方式进入这个行业是非常有效的。我自己有点感悟:
 (1)新律师一定要处理好找案子和做案子之间的关系,一定要花时间来把案件做好,这样你可以熟悉法院和法官,可以认识更多的当事人,接触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更快地进入角色。找案子不能心急,有机会的话多帮老律师做点事情,可以做他们不愿意做的小案件;
 (2)多加强理论学习,并结合实践总结经验。很多新人根本就没去法院办案过,也不熟悉法院的工作方式就案件的流程。有机会的话就多跑跑法院,没有事情的时候听别的律师开庭也是学习的一种方式。司法考试的书籍只是基础,考得过并不代表就可以办案了。虚心谨慎,勤学好问,见老律师比较忙的话可以主动要求帮忙,有无报酬均可。平时多花时间思考,记笔记,这样很快就会进入角色;
 (3)对外交往的时候注意仪表,言谈举止要注意保持律师的身份。外界对律师这个行业有很高的要求,从内在到外表,也不管你是新人还是老牌。在陌生人面前,别人只知道你是律师,而不知道你是新律师,对方还是拿律师的标准来要求你。得体的装扮和合适的谈吐保证给对方一个好的印象,能留住你的名片;
 (4)名片战略在现阶段是有效的,在合适的场合以合适的方式拿出你的名片,让更多的人了解你,知道你是律师。
 (5)钻研业务知识。在接待、解答客户的问题的,不能忽悠别人。有了专业知识,你的回答会更使人信服。现在的客户一般都有了一定的法律知识,能辨别是非,只是不知道其中的所以然,你能把他想讲但没有讲出的道理用法理描述出来,他自然会对你有好的印象,即使这次不找你,下次还有有机会的。
&4、关于机遇
  人生中有各种各样的机遇,做律师的过程中也是这样。
  2002年开始后,因为有了新疆那个案件,我心里踏实了很多。但自己还是一如既往地在妇联帮忙。偶尔也能接到几个案件,大多是婚姻家庭案件。每接到一个案件,我都会花很多时间来思考,调查,并尽力把它做好。就这样,我慢慢熟悉了这座近200万人口的城市。2002年初,我感觉城市太大,自己的自行车对工作会有影响,就找唯一认识的那位大姐借钱想买摩托车。她问我借多少,我要求借5000。她很快就答应了。买辆洛阳产的大阳110摩托,价格是5400,我借了5000。有了摩托车后,我还没有驾驶证,管他呢,先用再说。自己找个偏僻的地方试了几次,就无证驾驶上路了。有摩托的感觉真好,加速认识了这座城市。对新人来说,熟悉你工作的城市,是一种资源,也是一份积累。
  在妇联帮忙的过程中,不管是否是案件,我都很认真地帮助登记、处理、劝导、安抚,妇联的接访工作内容我已经全部掌握。2002年初,妇联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换人,新来的工作人员不是很熟悉业务,我简直就是一名工作人员,深得领导和大家的喜爱。每做一件事情,我都站的妇联的角度考虑,只有当事人真的需要起诉时,我才接受代理,而且收费比外面低廉很多。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市内各大报纸的记者喜欢前往妇联查阅有关来信来访的登记簿,后来才知道他们在找“料”。看着那些与我年龄相仿的记者们,整天为找料而忙于奔波,与我原来想的“无冕之王”相距甚远,真不容易。我便在工作之余对来访群众的资料进行整理,记录更加详细,对遭遇曲折离奇的来访人进行挖掘,并主动跟记者们联系爆料,老记们欣喜不已,有时候还在稿件的结尾加段律师点评,如“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认为:。。。”。就这样,我的名字不断见诸报端,更为关键的,我从此与新闻界的朋友有了渊源。到年底,已经有记者带着遭遇麻烦的当事人来找我,竟也有成案件而委托我的。
  2002年接的另一个案件,坚定了我做下去的决心。离省城近200公里左右的一个小县城来了一个女孩,她直接到妇联,知道我是律师后要求我帮她打离婚官司。她是县城郊区的农村村民,长期在省城打工,家里有姐妹6人,没有兄弟。三年前有个父母双亡的小伙子经别人介绍来家里做上门女婿,原在县城一个小单位工作,后来下岗了。小伙的一个叔叔曾是县城人事局的局长。两人结婚后用女孩家中的宅基地盖了一栋房子,盖房的钱是男方的叔叔帮出的。婚后未生育小孩。现在男方起诉女方要求离婚,并要求将房屋判归男方所有。县城的律师都因男方叔叔的权势而不敢接这个案件,所以她来省城求助。我想都没有想就答应了,收费1000元,含差旅费。开庭前两天我就去了那县城,收集了一些证据:村委会能证实宅基地是经过批准的,男方的户口是城镇户口,按规定不能享用宅基地。盖房屋的时候没有经过规划和建设部门批准等等资料。所以我觉得不管怎样,该房屋都应该判归女方所有,建房款可以又女方补偿给男方。女方家里表示同意离婚,但房屋必须不能给男方,事关家庭荣誉,必须不惜代价维护。调查那天,我从早上7点到晚上11点,几乎没有歇一口气,晚上还写好代理词准备第二天的开庭。开庭那天早上,因为双方的家属亲戚几乎都在附近,旁听人员把法庭挤得水泄不通,老的老小的小。按规定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进法庭,但这规定在乡下几乎不执行。还有的人就坐的法庭的地上等着。对方的代理人是县城的一位法律工作者,显然开庭前没有准备好,形象气质难以和我相比,在外形上就显得底气不足,开庭的材料也没有仔细研究,结果开庭的形势一边倒,我获得满堂喝彩。开庭结束以后,她们家准备了丰盛的午餐款待我。其实每餐都在他们家吃得很好,他们怕我不习惯,准备替我在县城宾馆开房。我为了帮他们节约每晚几十元的住宿费,说就住在他们家就可以了。这是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县,民风淳朴,热情周到,他们竟然替我准备了全新的被子和毛巾,还把家里唯一的电视搬进我住的房间。下午去车站坐车会省城,他们全家十几口人前往车站送我,说我今天在法庭替他们家说了话,出了气。之中有她呀呀学语的外甥女,也有她年近80的奶奶,还帮我买了票,送我上车。突然间,自己近一年的苦难和委屈消失得无影无踪,一股热流涌上心头,两眼几乎模糊了,鼻子酸酸的。一直追寻的,或许就是这种感觉,做律师的感觉---为了公平正义,无所畏惧。那女孩的姐姐告诉我,在车的行李箱里,有两个纸箱,下车记得拿。回来一看,一个里面是农村自酿的米酒,还有一个装有两百元的红包,一张她妈妈做的农村人出远门常带的护身平安符(我至今保留着),另一个纸箱里是四只土鸡。
  案件并非我想得那么简单,半个月后,法院用几行简单的文字做出了判决,房屋归男方所有。阴霾又笼罩在女孩家庭的房顶上。我支持并帮她上诉,三个月后中院维持原判。这让我寝室难安,觉得不可思议。简单的事情被人为地搞复杂了。我决定免费帮助女孩申请抗诉。写了很多材料,找到省级人民检察院,还给领导写信,给人大写材料。。。三个月后,竟然有了效果,检察院准备抗诉。这时候,对方的叔叔坐不住了,通过中间人过来说,和解算了。双方就这样达成和解,把房屋还给了女方,女方不建房款更黑男方。终于,我舒了口气。或许,在我的律师生涯中,这是个很小的案件,但对于一个新人来说,它给了我鼓励、信念和力量。只要坚持,老奶奶就会露出笑容!只要坚持,阴霾就会散尽,无论是她房顶的还是我头顶的!
  2002年就这样坚持不懈地做着,到下半年,已经衣食无忧,但也不宽裕。至此,自己已经能熟练而比较专业地办理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因为接待的仔细,有很多群众都知道妇联有个律师免费给大家咨询,低廉的收费,媒体上也经常可以见到我的名字。特别是年底办成的两起重婚案件,让我火了一把。因为出庭越来越多,认识的法官也多了起来,到2002年年底,已经有了回头客。就这样简单的积累,为日后的爆发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这是机遇吗?我认为是:
 (1)很多新人认为,机遇是指遇到一个大额标的的案件,一次性收费几万至几十万。能有这样的机遇当然好,犹如买***中彩。但不应该把自己的律师之路压在这样的机遇之上,否则风险难以承受;
 (2)律师的机遇有其特殊性,你认识的每个人、做的每一件小事情都有可能改变你的人生或给你莫大的支持,也或许可以带你走进另一个天地,改变你对生活的理念。只有你坚持把每件事情都尽力做好了,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你才不会错过任何机遇。即便错过,那就不算是你的机遇;
 (3)辛勤地耕耘,保持信念,机遇一定会不期而遇。
2002年办的一个重婚案件,因为晚上要带法警去抓人,因此认识了某基层法院法警大队的大队长,一个东北汉子。他很够义气,知道我的处境以后,没有要我给法警们支付加班费,也没有要我请吃宵夜(常规是要的)。我很感动,去法院的时候经常去找他打招呼,偶尔给他一包香烟之类的,就这样跟他成了朋友。03年上半年的一天,他给我打了个电话,说他老婆单位有点麻烦要找我问一下,我当然应允。后来他老婆来电,我前往其单位,嫂子是单位的办公室主任,单位遇到一个小小的纠纷,标的不足1万元。我答应帮办,准备向法院起诉。在该案件没有办完的时候,单位老总要搞改制,要求起草一批合同,正愁不知道去哪找律师?我为了报答队长之恩,跟嫂子说我免费给你们做吧。做完合同后老总接见了我。老总姓黄,在海外闯了几年,回来开了这个大型零售企业,在当地有一定影响,但当时已经衰落了,企业一天比一天不景气。也许因为几年国外生活的影响,他对律师莫名地敏感。他说此前的几名律师不会做事,只讲钱。你能先做事不讲钱,比较有性格。见面后说你来公司做法律顾问吧,一年你要多少?我心里直打鼓,不知道要多少好,后来说吧,由公司定,他说就一万吧。他显然认为很低。后来我才知道,他以前找的律师都是5万10万的,拿钱还不做事情。就这样我有了第一个顾问单位。这家公司的客户都是单位供应商,涉及面广,数量多,我对公司的涉法事务全部建档管理,不论巨细,做到件件落实。就这样认识了很多单位。到2003年下半年,黄总要我负责公司拖欠货款的支付。每笔货款到期后经我签字后放款。零售业都存在压货款的事情,这样可以为企业争取更多的流动资金,供应商迫于零售企业的强大,往往不敢强要。很多供应商因此来巴结我,请吃的,送礼的,甚至给回扣的。。。我一概拒绝,不讲理由,也不讲原因。2003年底,有家供应商直接找到我,说要请我做他的法律顾问。我所为什么?老总很年轻,大我一点。他说,做了这么多年的供应商,没有发现谁不收回扣的。经过黄总同意后,我同意了,每年8000元。就这样,通过黄总的企业,开启了我通往经济案件、其他民事案件的大门。
&5、关于理想与信念
  我通过律考纯属于偶然。97年毕业进了无锡那个大型企业做技术工作,我压根一点都不满意,不光是对收入,更主要是对这种工作方式,或许就是学错了专业。98年准备考研走人,因为对数学没有信心,所以改考文科。后来想想去考法律吧,拼命背就可以了,98年结果上线了,考的是湖南老家的湘潭大学。98年4月去面试的时候,还竟然发现考研的学生排队在导师和领导家送礼,有些还带家长来。有热心的老乡告诉我,可能要花2000元才可以。我泄气了,我一年的储蓄因为过年回家就只剩下了来面试的车费,家里也不可能再拿出这笔钱,于是我就放弃了,直接面试,结果可想而知。从无锡的宜兴丁山镇托人买了把很不错的紫砂壶,原计划录取后送给导师,后来又带回了无锡,这把壶至今在我湖南的老家。99年初,我宿舍对面的同事是学法律专业的,在单位负责法务,98年通过了律考,煞是神气,从他那我才知道有个律师资格考试。我问难考吗?他说当然,你以为谁都能考过啊?我说我来试试。就赌气去考点报名了,考点城区司法局的领导还劝我你不是法学专业的不要浪费钱了,我说试试。结果整个考点就我考过了。
  要说当初对法律有什么理念和理想,我觉得没有什么。我只感觉到自己家境特殊,弟弟妹妹多,父母太辛苦,如果自己在单位上班,不能给家里任何帮助,自己也买不起房子成不了家。做律师应该好一点吧。就冲这个我决定出来。2000年初我在通过律考(99)后不久又参加了考研,过了线,被西南民族学院法理学专业录取,但是自费,每年学费7000,我问能否少点,回答说不可以。我就放弃了。父母说是不是借点钱去读?我说算了,反正也可以做律师了。那年我25岁。父母现在谈起仍然觉得内疚,说因为家庭的困难耽误了我的学业。
  01年辞职以后还在深圳呆了一个月,在找律师所遇挫以后,我又凭技术知识应聘了富士康,龙华的那家。上了一天班后,我决定放弃。我当时想,如果做下去,我的律师资格证书就是废纸一张了。而且如果做技术的话何必来富士康?无锡的环境并不比深圳差。时隔5年后事实证明,长三角已经超过珠三角了。
  没有选择在无锡是因为无锡人的排外和无锡不是省会城市。同样在无锡我除了单位那班技术人员(同事)外,也没有任何熟人。或许去一个陌生的城市还好。就这样我通过网络联系来到现在这个城市。
  真正的灵感来自做律师工作以后。在妇联的帮忙使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充分认识到了整个社会的复杂。自己几句简单的话就能帮别人解除烦恼和困难,这只有法律工作才可以做到。
在做律师几年以后,慢慢悟出了一些道理,这些道理只有走过律师之路的人才可以懂得,只有有这方面追求的同仁才可以理解:
 (1)对我来说,赚钱绝对不是唯一的目标。100个本科生只有10个人能考过司考或律考,10个通过的人中最多只有2个人在做律师,也就是说,本科生的2%经过角逐后选择了做律师。如果按这个标准来选拔人才,选出的2%做任何行业所赚的钱不会比做律师少。因此,做律师并不是很赚钱的行业。试想,最优秀的律师赚的钱也不及普通的地产开发商多,开发商一定比律师优秀吗?当然不是。另外,你想想,全国每年收入在15万元以上的律师并没有占到优势比例,但一般城市的屠夫年收入会超过这个数字。社会上说的“律师有钱”,是有小部分律师赚了些钱,经常抛头露面,而绝对不是针对新人来说的。如果不赚黑钱,律师所赚的钱绝对是血汗钱、辛苦钱,付出的比其他行业更多。因此,如果以赚钱为唯一的目标,建议改行;
& (2)对正义、公平、侠义、社会责任的追求是律师这个职业最大的卖点。只要你真的入行,你可以不看任何人的眼色做事,你可以凭你个人的能力扭转乾坤,甚至挽救人的生命;你可以不畏权势,救残扶弱,见路不平拔刀相助;可以在神圣的法庭上铿锵陈词,挥洒你的激情和青春。当你的当事人对你感激流涕的时候,当陈规陋制被你捅破的时候,当被告人的命运因你的努力而改变的时候。。。一切都不再重要。我相信,如此多的热血青年拥挤在这座独木桥上,就是冲这个而去的;
 (3)有钱的律师并不一定是优秀的律师,优秀的律师一般不会缺钱。优秀的律师首先要有优秀的人品和风格,对家人、朋友、社会要有责任感;其次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能力,敢于担道义。新人的目标应该是做优秀的律师,而不是有钱的律师。只有这样,你的努力和追求才有价值。
6、关于创业
  2003年初接到一起离奇的重婚案件。受害女方是一所高校的教师,老公有公司、工厂和诸多的不动产。在与她结婚保持婚姻关系的同时与其他两个女孩保持同居关系,并生有小孩。我审查以后认为应该是三重婚姻关系,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婚。但男方的势力很强大。经过多方努力,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男方花5万元(我事后得知)请个有名的大律师,我显得有点嫩稚。事前对方就咄咄逼人。开完庭后大律师傻眼了。知道为什么?他雄辩的口才难以颠倒黑白,我除了收集充分的证据以外使用了杀手锏:把我众多的老记朋友请到法庭旁听。第二天,各大媒体相继报道这一离奇的案件,法院压力巨大,最后判决男方有期徒刑一年。为了查一份证据,我在居委会的文件柜里翻了两天。判决之后,因媒体的宣传,央视《社会记录》的记者前来录制节目,我因此上了中央电视台。记得当时兴奋不已,还请央视的记者帮我录了张光盘留作纪念。于是逐渐有了一点知名度,特别在婚姻家庭案件方面。本地的记者们经常来找我,我也相继提供素材进行配合,不断在报纸和电视台露脸,越来越多的人认识我了。
  2003年夏天,省级妇联系统组织妇女维权经验交流会,市妇联叫我也去参加,以便提高维权能力。参会的代表有各地市妇联的维权干部,也有法律行业的单位成员,还有律师。我在最后发言。我并没有准备好,只是随口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经验作了一些陈述。参加会议的最高长官是省级妇联的主管副主席,听了我的讲话后,问你是哪单位的?叫什么名字?因为整个会场只有我的发言是最专业、最准确、最具体、最有意义的。过了两个月的又一次会议,副主席点名要我参加。当年,副主席还点名要我参加省级妇联的维权考察团去外省考察。此后的几年中,省级妇联让我代表省级妇联去北京学习,还参加在上海组织的国际反家庭暴力研讨会。到了会场才发现,我是国内唯一参加该会议的律师。最近,还参加厅级专题维权汇报会议,专门向省级政法书记汇报工作。就这样,一个偶然的会议,加上我的钻研和努力,奠定了我在该领域的独特地位。
  2003年一年中,我已经非常忙碌了。有很多案件可以做,尽管收费依然低廉,但办案能力已经非昔日可比了。下半年,我感觉到了律师所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支持和帮助,有时候忙的不可开交,所里也不能为我做点什么。中央民族大学的女同事此时已经去另外一个所帮一个刑事案件的律师做助理了,每月有固定的收入。其他的律师都是一家人。我突然感觉到很孤独。穿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和车流中,除了我狭小的出租屋以外,我竟然发现没有我的地盘和归宿。
  一次在房产局查档案,见到了一位律师,四川人,但在本地上的大学。一交流很是投机。我说有机会一起开所吧,他竟然立即同意。后来的一个多月,我们还找了他的一个同事。当时他们的业务已经很不错了,家庭稳定,收入也稳定。而我的条件不是很好。还了摩托车债以后,又豪不犹豫地帮已经上大学的双胞胎弟弟付了学费,每月每人邮寄500元生活费。到03年底,还剩有30000元余额。如果要开一个律师所,购置相应的设备,租场地,聘请内勤和财务人员,我们三个人至少要每人出5万。当时很矛盾。如果不开所,自己永远是一个人做事,难以按照自己的设想把事业做大,按照目前律师业的现状,也难以有自己的地盘。妇联的维权工作太需要人帮忙了,如果没有人帮,我自己的公司业务就会受影响。如果开所的话一是钱不够,二是自己的业务不稳定,万一失败怎么办?后来下定决心博一把。即使失败了,就当自己从头来过,重新回到2001年。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子,开所应该是迟早的事情,迟开不如早开,干活趁年轻。钱的事情可以想办法的。就这样,在思考一个月后,我向在东莞工作的大学同班同学借来了三万元,他在那做采购,经济条件还不错。在广东工作的同学,做技术的都一般,只有做业务和做采购的都还可以。经过三个月的筹备,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在2004年2月正式开业了,办公面积360平米,只有5个律师。--这是我的主意,要办就办大一点的,留点发展空间。其实这时候我已经彻底博了。那时,我差一点29岁。
创业之路并非一马平川,特别是对我来说。借钱开律所在我们这个行业中几乎还没有过。一般都是做律师做大了,才有另立门户的念头。国内大多的是合伙制,聘用律师一般是挂靠交管理费,或者与律所业务提成。我是算打肿脸充胖子,主要是想拥有自己的舞台,打造自己的品牌,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情。从开所那一刻起,我知道自己是独行者,律所的风格和自己的风格在这个行业中显得孤独。
  律所开业后开支很大,三个合伙人中我当时的业务最少,平均每人每月要承担近5000元的开支,再加上自己的房租、电话费用、交通费用等每月的开支至少要7000元,倒过来算的话毛业务收入至少要9000元。还有几万元的债务,弟弟的学费和生活费,感觉压力有点大。但自己还是坚持努力地做,把工作时间延长,减少其他休闲时间,如早起一点,晚睡一些,尽量把压力变成动力,善待当事人。记得有次一个当事人介绍一个据说是很大的海鲜批发老板来办公室找我催收货款,我正在市区没有回来。他已经到办公室了,我一路赶回去,遭遇罕见大雨,我心急如焚,冒雨骑摩托车回到所里,内裤都全部湿透了。海鲜老板很是意外,看见我这样,说先去换衣服吧,我本来想跟你砍价的,现在哪里还好意思?你帮办好了。就这样,我与他成了好朋友,平时他单位管理的一些涉法事情我从来不收费,他有时候拿点海鲜给我也不要钱,到现在为止,他给我的业务和介绍给我的业务律师费累计已经超过10万元,我们依然是好朋友。就这样努力地坚持做着,2004年我竟然还清了所有的债务,支付了弟弟的学业费用,过年回到湖南老家,还给了3000元给父母。善良的母亲还是担心,从来没有去过外地,问真有那么多人打官司吗?村里两千多村民一年都没有一个人打官司。我说你放心好了,我现在不是可以拿钱回来了吗?在湖南的农村,都有崇政、崇军的风气,我在外面帮别人打官司,在乡亲眼里,和在外面帮老板打工没有什么区别。父母一直觉得我很委屈,在外吃了不少苦头,每次回去都叨念着读研究生的老黄历。
  到2005年,陆续有律师来到所里加盟,长期在媒体上露脸也使我的知名度大增。特别是妇联工作的出色表现已经让我在该领域有了诸多的荣誉。一路走来,一路思考。因为在这个城市没有基础,我不能靠社会关系与其他律所抗衡;但我年轻,其他两合伙人也很年轻,比我大一点点,都是70年代的人,对我的思路也很配合。我有年轻的优势,我的思维应该活跃。我能吃苦,我能不断学习,我能尽心尽力,对当事人无限忠诚,这才是我的优势。开所之初,我们花了5000元做了所里的门户网站,并聘请专人维护,直到现在,我们的网站无论质量还是维护依然走在同行业的前列。同时我还出资帮助妇联建立了一个网站,便于白领等知识分子妇女的投诉,节约时间提高效率,还不用露面,从而改变别人对妇联工作的印象,不要老是认为来妇联投诉的就是哭哭啼啼的。妇联领导大为欣赏。同时,我主动约请报社等媒体,共同开展“送法下社区”,免费在报社接咨询电话等活动,大幅提升律所的宣传效应,也为新人们提供接触客户、接触社会的机会。2005年接到一个案件,我根据经验认为很有新闻和社会价值,主动提出给当事人陈先生免费代理。陈先生原在澳门工作,通过网络资助一个我所在城市的女孩上学,还与其父母签订了一份协议,要求女孩一定要考上本科,否则双倍退还助学的费用。受助女孩收取了1万左右的受助金,然后退学,并继续收取资助钱物。陈先生发现以后很气愤,通过妇联网站求助,我主动找他并帮他代理,起诉要求受助女孩双倍返还资助金。案子经过当地媒体公布以后,反响强烈。《中靑报》发表调查文章以后,全国范围内炸开了锅,记得那是2005年8月。全国的媒体蜂拥而至,光是央视就来了三波人,《经济与法》,《社会记录》,《共同关注》,还有上海电视台,江西电视台,重庆电视台等,我花了近两个月来接待媒体。在无锡的同事说,我们在江苏和上海都见到你上电视了。这个案件让我找到了欣喜和快感。案件判决小女孩及家长还钱,但限于本金。陈先生说,我只是要个说法,钱我不要了。一切都在我的意料中。陈先生现在上海,依然是我的朋友。
&&&&2005年,我开始大举介入刑事案件,事前没有任何征兆。一个江苏徐州的司机在帮车主运输水果时,老板在途中把水果卖了,回到徐州后再也没有与货主联系。后来警方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把司机抓回,但没有抓到老板。警方指控司机分得赃款3000元,但司机坚持说是工资。家属找到我以后,我觉得案件有疑点,关键是只有被告人的口供,而没有其他证据。开庭时我坚持无罪辩护。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主办此案,结果案件撤诉处理。我几次找科长交涉,后来因此成了朋友,他说很喜欢你的执着,也欣赏你的思维和风格。司机被释放那天我去接他,他说这下你出名了,里面所有的人包括干警都认为我起码要判三年,没想到被你救了。果然,在随后的几个月里,看守所里不断有人给我写信,也不断有家属聘请我作为为辩护人。有个做建设工程的中介人,被上家骗了,但收取了下家的钱,金额达28万。我觉得他不应该构成合同诈骗罪,经反复几次开庭,最后的二审推翻了此前一审法院有期徒刑10年的判决,开完庭几天后就释放了,出来时泪流满面扑在我面前,场面很是感人。而原来一审10年有期徒刑的判决是经过原一审法院审委会讨论通过的。走出看守所那天,看守所的政委说,你小子一审十年,怎么现在就可以出来了?他说,我的律师牛。回头一看,政委的老婆曾请我做代理人与政委打离婚官司,我方胜诉,大家尴尬不已。当事人的儿子从云南昆明赶回来,问律师我们如何感谢你?我说不用,5000元律师费已经收了,下次你有心的话帮我带两盒正宗的普洱茶回来。我不抽烟不喝酒,但学会了喝茶。就这样,刑事案件连续做了不少,我在刑案的圈子里竟然名噪一时。案源几乎都是看守所里的被告人相互宣传告知的。两年下来,竟有6人被我洗净冤情。检察院一个女检察官一直对我有点成见,说我钻牛角尖,动不动就搞无罪辩护,也不跟他们商量。在与她对垒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她说这起案件你没辙了吧。两人打架,我的当事人打了对方眼睛,眼睛经手术后瞎了,构成重伤。认罪吧。我经过仔细查阅病历和手术记录,发现受害人做过两个手术,被打伤的时候经检查是晶状体脱位,做了换晶手术,换晶手术后发现视网膜脱落,又在20天后做了视网膜复位手术。完全是医学专业知识,我在一家三甲医院挂号排队候诊眼科,见到专家说我不是来看病的,我是来咨询专业知识。专家很感动。说其实你不用挂号,直接找我就可以了。还给留电话号码。专家的专业知识能够为办案所用,专家也是高兴的。律师的工作就是要协调相关资源,认识和处理案件,并不需要很专业的专门知识。经过咨询,我才知道,换晶手术根本不会导致失明,只有视网膜脱落才可以导致失明。也懂得了很多专业知识,如眼睛就像照相机,晶体就是镜头,视网膜是底片,没有镜头可以换人工的,对照相没有影响。但没有底片就照不了相。而视网膜脱位的原因很复杂,有病理性的,也有外伤性,还有手术事故等。我在法庭上提出,因为受害人的视网膜脱位发现于晶体手术之后,不排除是晶体手术的医疗事故,也不排除是病理原因,不能证明与被告人的伤害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如果是外伤,打击之后就应该看不见,也应该能检查出来。开庭就这样被延迟了,因为法官和检察官都不了解眼睛的结构和功能,书记员根本就没有办法记录,只有我发表看法。第二次开庭的时候法院请了一家二甲医院的医生作为专家出庭接受咨询,我也作了精心准备,提着厚厚的医学专业书籍上庭。那位医生被我问得有点无措。检察官因此改变了对我的印象,说原来以为你是胡搅蛮缠,现在才理解你是花了功夫的。这个案件至今还没有处理完。两个月后的一天,那位检察官给我电话,说他表弟遇到一个比较复杂的民事案件,她虽然认识很多律师,甚至有律师免费帮做,但还是不放心,觉得请我比较踏实。我说,谢谢你的信任,但我不能免费,可以优惠。她说没有问题。
  2005年开始,不光是民事特别婚姻家庭案件和刑事方面,还有公司业务等都全面开花。律所的规模逐渐扩大。这应该是多年积累的结果,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做着。2005年底,我买了台中档轿车。06年、07年所里的业务继续高速增长,律师所的名气也节节攀升,到现在已经差不多20位律师了,连续三年被市里评为优秀所,07年综合评分获市属所53家的第一名。我开设了“xx离婚网”的专业网站,由所里一个新律师打理。最新筹划的“XX知识产权网站”也将闪亮登场,我知道知识产权应该是一个长效领域,我是学工科的,还有几年的技术经验,有专业优势。尽管有点成绩,但知道离自己的目标还有很大一段距离。因为所里几乎都是新律师,我们所实际收入并不高,能保证大家衣食无忧,但还不是共同富裕。新律师的进步还需要不断培养,我们的综合得分很高关键在于我们设立的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公益事业等。但我一直认为,所里的制度建设一直是重要的,我打造的是品牌所和优秀律师,不唯一追求钱。但不管怎样,我一定要让大家不为钱发愁。
对我自己来说,经济条件已经好了很多。弟弟们顺利大学毕业,我还花了一笔钱由他们自己去找工作。现在就业压力大,读市场营销专业的大弟弟找到理想的工作竟然花了我1万元。不过只要他喜欢就好,兴趣是最大的老师,做律师也是这样。06年买了套四房的商品房,还接母亲来这个城市做了个困扰多年的手术。那鼻窦息肉手术不大,母亲因为担心花钱耽搁了太久,已经化脓了。母亲来之前还说,如果花很多钱的话就算了,反正都这么老了,拖拖就算了。我知道,村里每年都有人被这样拖走了。做完手术后,带父母在这个城市里玩了几天,享受了城市父母们应该享受的体验。父母明显不习惯,每次吃完饭出来的时候就问花了多少钱,我买单的时候都背着他们。只有看到宽敞、明亮的办公室真的属于我的时候,他们才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妹妹16岁初中毕业落榜就外出打工,为弟弟挣学费。在深圳布吉一个工厂里,年复一年干着同样的活,从来没说苦和累,每次电话回来就说很好。前两年结婚后生了个可爱的外甥女,租住在布吉关外的狭小出租房内,小外甥女从来就不知道母乳是什么滋味,因为长年的熬夜加班已经严重的损害了妹妹的身体,只有在血汗工厂工作过的人才知道其中的苦楚。每每想起她,心里就难受。前不久看好市区一套较好地段的三房商品房,准备买下给她住,让她将外甥女带来城市生活学习,让她去学习自己喜爱的美容。两个双胞胎弟弟都找到了他们喜欢的工作,分别在北京和杭州,像我当年做律师时一样的年龄,一样地努力奋斗着。
  我的后顾之忧已经解除,我只想带着我的团队独行在共和国的法制大道上,为这个行业带去一缕清新的春风。
7、关于与法官的关系
  在我的执业生涯中,我的应酬很少。并不是吃吃喝喝,每天赶场。律师跟法官之间的关系固然是十分重要的,但关键在于如何处理。我认为:
 (1)不能在案源上依赖法官。有些律师完全把希望放在法官身上,由法官介绍案件,这样的路不会很长。法院内部已经有禁令,禁止法官帮律师介绍案件。有小部分法官揽到案件后交给律师做,律师只是出面开庭,结果也实际由法官决定了,所以律师不用费时间,只管分成。这种情况在短期来说可以赚点钱(其实大部分被法官拿了),但纯粹是交易,你学不到任何东西,还不如去火车站与车站领导勾结做黄牛。当然,因为法官的特殊身份,有些当事人会找熟悉的法官帮介绍律师,正直的法官只会介绍给正直的律师,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因为法官也要对得住当事人;
 (2)在案件的审理上不要把希望都放在法官身上。当然,有个别有特殊关系的律师主要是靠关系打官司,完全可以操纵案件的结果,来钱快,而且可能是巨额。那其实是掮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律师;其行为是交易,与法律无关。这样的律师在行业里不是主流,新人们应该加以鉴别,没有必要羡慕和推崇。在这些人面前,不管他有多富有,我完全可以抬起高傲的头。不要期待请法官吃顿饭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这年头谁没有饭吃?吃你的饭就不能吃别人的饭?吃饭又能算什么?每餐几千元的开销除了对当事人来说算件事以外,对任何人都不算什么。再说,无论是餐桌上,还是KTV的包厢里,你能保证第二天别人还记得昨晚说过的话?如果你作为法官,你会为一餐饭、几首歌而违背原则而冒丢饭碗的风险吗?
 (3)在法官队伍中,特别正直、廉洁的很少,几乎很少有人连一次吃请都没有参加过;特别腐败的也很少,大多数人都处于中庸位置,大家都去吃,只要我不收,谁也不能把我如何?中庸者取决于法制环境,大环境好一点,他们就自律一些,大环境差一点,他们也随流,符合中国人的整体特点。但我相信,随着社会制度的健全,法官素质和法制环境总体上应该是不断提高。特别是司考制度出台后,很多年轻的法官也跟我们的律师新人一样,抱有理想和憧憬,不是为腐败、为交易而去做法官的。法官也是普通的人,人都要有自己的朋友和生活圈子。正常的人都希望自己的朋友很优秀,素质、品行、能力都能好一点,至少也要与自己一样。法官也一样,他也喜欢自己的朋友有很好的素质和丰富的知识面。法律和道德都没有禁止法官与律师交朋友,他们只是两个不同的职业而已。所以,作为律师,只要你的素质好、品味高,知识面丰富,专业能力又很强,我想很多法官都乐于跟你交朋友的,不乐意跟你交的只有两种,很差的和很好的。对于很差的,你放弃;对于很好的,你努力提高自己。跟法官交朋友不是要他帮助你直接判你胜诉,如果这样,你就亵渎了朋友,也不是真心想交朋友。试想,明知道错误的案件,你要求朋友冒丢饭碗的风险来帮你,而且是帮你赚钱,你对得起朋友吗?真正朋友之间平时的交流、探讨促使你对法律关系有更客观、准确的认识,提高你的办案能力,同样,交流也可以提高你朋友的业务能力。“君子之交淡如水”,你做律师经济收入好一点,外出聚聊的时候多买买单,这与因案件去请吃是完全的两回事,有着本质的不同。
 (4)法官对律师的好感来自对律师的欣赏和尊重。当然,前提是你必须懂得尊重对方。在法庭上的陈词是给法官听的,不是打击对方,也不是说给家属旁听的,力求客观、准确,有说服力。太刺激、太有杀伤力的语言和太啰嗦的话语虽然让当事人及家属快意,但可能会让法官看低你,因此如果把握这个平衡是新人甚至是老律师所要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法官一般都比较专业,或许还是某领域的专家,但因为案件多,常常也有想不到或想错的地方,这样只需要代理人或辩护人点到即可,法官就可能重新思考从而扭转局面。太啰嗦会使法官注意力不集中,错过你的关键话语,太伤人会使法官觉得你基本职业素养欠缺。只有你精炼的语言、恰到好处的提示,得体而不伤面子的纠错,深厚的专业功底,还有专业的语言和表达方式,才会使法官由衷地欣赏你,乐意接近你。尽管他当面不说,下次你去找他办一些程序上的事情,相信他一定会尽量帮你。换作你,也会这样。
实践中很多人做不到。开庭中接电话、与对方当事人相互谩骂、胡搅蛮缠的比比皆是。有时候法官碍于面子不好直接发怒,但他在内心已经看不起你了,与你已经有了隔阂,而且以后要改变这个印象还很难。有些律师说,这个电话很重要。作为律师,还有什么比开庭更重要的呢?律师开庭相当于战士上战场。此外,平时在与法官交换意见、提交证据等接触过程中,要懂得谦虚,不卑不亢,有礼有节,注意自己的仪表和语言,尊重、善待每一个人。有些律师动不动就说,我从事法律工作的时候你还在。。。,还有在酒桌上采取各种语言诋毁、贬低法官和其他律师,抬高自己。这都是不自重的表现,也是大忌。在法庭或者法院,国徽是最崇高的。法官在开庭的时候接电话,你可以停顿一下,他再接的话,他内心应该是愧疚的。尽管在法庭他有主导作用,但国徽下有一个公认的规则。只有你严格按规则办事,你才可以得到尊重。对接触到的工作人员应该一视同仁,而不能以俗气的眼光去看待和区别对待,谁知道今天的书记员不是明天的法官,后天的院长?刚开始执业时所认识书记员现在有一半都做了法官。接我第一单离婚案件的法官现在是行政庭的庭长,她每次见我就说,变化真大。自然,她也成了我的朋友。
&&&&我执业以后也认识了不少法官,尽管没有吃请,很多还是成了朋友。有空的时候我曾约他们去书店一起买书,送过专业书籍给他们,中午请他们吃快餐,他们也很高兴。因为不是因案子找他们,他们也是诚心与你交朋友,你请吃快餐也有诚意在。但如果因为案件请吃,几千块的大餐也是白吃。曾与一个法官在大排档吃饭,遇到一个律师在旁边的大酒楼吃请,律师下来敬酒,还说请大家去KTV。法官问我去不去,说不去白不去,他请了就请了,真有事情谁也不会傻到会去帮做,他很失败。事实上,真有案件在朋友手里,他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都会尽力关照,如更为充分考虑你的意见,在程序上给你方便,抓紧时间判决,及时查封保全等。我每次遇到有案件在朋友手里,我只说要求公正处理,从来不提过分的要求。有的时候他判你输了,反而还跟你说不好意思。还有就是能确保对方不搞阴招,如果要搞,也是领导的意思而不会是你朋友的问题。
  有一个经侦的警察,年龄比我大很多,据说是办案一把刀。他就喜欢跟我聊天,交换意见。每次我们去咖啡厅坐一晚,他只要一杯咖啡,其他什么坚决不要,要聊到别人打烊。对他办理的案件很多希望我提出意见,能够站在律师的角度,他希望自己办的能是铁案。我很钦佩他。
  有个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女法官,开庭后问我是什么法学院毕业的?我说我没有正式上过法学院,她不相信,因为我做案件已经很专业。知道我的情况后就成了朋友。从来没有约过她,但很专业的问题我经常咨询她。
  所以,接到案件的时候,不要跟当事人拍板说肯定胜诉,不要首先想到去找关系,而是花时间去分析案件,找出突破口。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法院也是这样。只有你在各方面提升自己,你才可以走进一片广阔的天地。
8、关于律师与助理
  很多新人都对助理这个职务很感兴趣,还包括许多法学院毕业的但还没有考过司考的学生。新人做律师助理不外乎有两个理由:一是能有一份基本的收入,能保证自己的基本生活;二是想通过这个助理职位学点东西以便于平稳进入律师行业,顺利成为律师新人。事实上,很多人都难以实现目标,但也有一部分人达到了目标。结局一般有以下几种:
  (1)一直做助理,难以独立。有的助理本身有很好的专业基础,在进入律所以后,通常也办好执业证,协助律师办理诉讼和非诉业务。如一起去看守所会见,整理立案资料,收集整理证据,去法院签收法律文书等。作为律师来说,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做到一定程度的律师都愿意支付这笔开支。因为律所的分配制度中,通常助理的工资由主管律师来承担。但一般律师不会让助理直接接触到当事人,也就是不会让助理了解案件的来源。助理工作的成果属于律师,律师的客户也还是客户的。以后客户再有其他业务,也绝对不会找助理,而是直接找律师。这样,助理在工作一段时间后,能学到一些程序或实体上的知识,也能学到一些处理案件的方法,但总不能脱离律师而自己独立执业。一离开就没有案件来源。我先前的那位女同事就是这样,帮一位刑事律师做助手,每月能有几千元的收入,但从来就没有自己的案源,特别是在工作几年以后,越来越没有胆量和自信脱离,长期不能拥有自己的客户会让自己很失望。最后回老家了;
  (2)做一段时间感觉做不下去,就转行了。做助理一般会比较辛苦,尽管有时候的辛苦可能并不能学到什么,完全是纯粹的重复劳动。有的律师要求很苛刻,也不肯教导和指点,做助理完全相当于在公司上班,上着上着就就去了信心,也看不到希望,后来就放弃了,做了其他工作,脱离了律师行业;
  (3)遇到好的律师,他会在业务上知道你,也会在经济上帮助你,然后与你协助,帮助你顺利进入律师行业,成为他的搭档。这可能是很好的结局了。但你难以超越他,一直在他的光环下发展。
  (4)很多律师喜欢招学历特别高的助理,或者在某领域特别专业的助理。我认为无论你的学历多高,都应该从基础做起。因为基本的诉讼经验是做律师的根本。有了这些基本功,你完全有可能自己去揽那些高端的客户。何须去帮别人做助理?
  我的看法是,选择做助理应该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目的是独立做律师。在做助理的第一天开始,你就要准备离开助理岗位。帮助律师做好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利用实践学到的专业知识收集、开发自己的资源,建立自己的工作网络,包括独立在外面认识各行各业的人。有些助理工作很长时间后,所认识的人都是律师所认识的,那样你永远都不会独立。外出调查,能以你自己的名义尽量以你自己的名义,下班时间千万不要以为没有事情做而可以放松了,下班应该才是你自己工作的开始,多联系你所在城市的熟人,让别人知道你做了律师。没有熟人的话,你上网发帖帮别人免费咨询也是可以的。总之,就是要让外界尽量多的人知道你做了律师。如果你帮律师做完事情你就认为万事大吉了,那就说明你根本不想独立做了。机会只会给有准备的人。
  另外,在选择自己所跟从的律师时,务必尽量对对方的各方面有充分的了解。人品还是第一位的。认识的一位有钱律师公开说,这个城市这么大,人口这么多,我每天骗一个,这辈子也骗不到十分之一啊。你如果愿意跟他做助理,能学到的会是什么?还有要看他是否保守,是否乐于教人。发现学不到东西的话立马换人,你做助理的目的是成长,不是赚钱,千万不要耽搁时间。三是建议保持松散性的关系,而不是做律师的附属。律师有事情的时候帮做一下,没有事情的时候自己可以有适当的自由时间和空间,哪怕宁愿工资少一点。这样可以尝试开拓自己的业务。一旦机会成熟,就可以独立出来。
  我带过一个助理,她有很深厚的法学功底,名牌政法院校毕业。可能由于没有下定决心做律师,一直在徘徊,我给了很多独立的资源让她去开发,她做的效果总是不理想。有种在帮我做事情的感觉。后来她考进了检察院。此后带的另外一个女助理是自考大专考的律考,基本条件和专业素养比前一个差多了,但勤学好问,比较虚心,开发同样的资源,效果不错。在跟我两年后竟然可以独立了。两年下来,她自己的能力、形象、谈吐、气质包括收入都有了质的飞跃,我也给了她独立的资源,她已经开发成功。
  另外一个助理更有代表性,也是一位律师新人。2005年开始来我这里实习。应聘的时候,我只问了他一句话,你愿意吃苦吗?他说没有问题。那时,他已经34岁了,比我大很多,有家有口,在一所中学做老师,压力很大。他说,听我这个问题,他也愿意来了。因为其他所的主任都问他是否在法院有关系和其他类似的问题。实习的时候带他做了几个案件,我后来要求他经常上网解答问题,还参与本城市的法律论坛。选择一个别人不愿意做的劳动工伤领域作为自己的立足点。就这样的患难与共,他一如既往地地吃苦耐劳,勤学好问,我也毫无保留地进行指导。我坚信,律师行业不是“教出徒弟吃师傅”,而是“1+1&2”。就这样,实习期过后的执业第一年,他的业务收入达到了8万元,比我当时要好很多。他说,关键在于你的指导。上个月,所里从培训基金中提供了近6000元送他去北京专门参加劳资纠纷和劳动合同的培训班。
9、关于学历和学习
  我自己的学历不高,仅有工学本科。一直打算再读个法学文凭,但一直没有机会和条件,后来又没有了时间。自考考完了全部课程,之后竟然又没有去办理毕业证。所以,我无法判别学历对做律师的影响。因为没有读成研,我一直耿耿于怀。所里现在的律师中,有正规的硕士,也有90年代初的中专生,后来自学自考才得以做律师的。的确还无法认定学历与做律师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但对于高端业务,学历高可能容易接触,也容易办理,特别是跟外语有关的。我学历不高,但外语还不错,一直都坚持,没有放弃。去年帮几个外国官司做业务,竟然还能用上。现在也一直做着普通的涉外案件。
  律师职业是实实在在的职业。只要你能写好代理意见和诉状,能否写论文并无影响。职称更是没有市场。在我的周围,竟然很多律师明确表示不评职称。律师的职称也分为1、2、3、4级,分别对应正高、副高、中级和初级,但大家都不感兴趣,可能是当事人也不感兴趣的原因所致。律师执业过程中,没有提拔、没有调职,没有分房没有涨工资,这或许是与做老师做公务员最大的区别之一。无论你学历多高,你都必须从零开始,都必须经过血与泪、苦与难的洗礼,你才可以成长。但智商是需要的,与学历无关。80后期90年代初期最优秀的农村孩子都是考了中专,而不是考高中上大学。
  因此,我认为,相对学历而言,学习更为重要。
  我相信书中有“颜如玉”和“黄金屋”。因为在做律师初期,自己没有任何同学和朋友在司法这个行业,对这个行业的了解度几乎为零。一切只能从书中来。从无锡来这个城市,我提了两纸箱书,用草席卷起了我的铺盖,还有杠起那根陪了我几年的洞箫,在一个淫雨霏霏的早晨,踏上了西行的列车。我也知道,只有那两箱书,才是我的希望所在,除了它,我别无所靠。执业之初,我至少看了两套本科的法学教材,除了国际法、法制史等很课本外,我重点看常用的课本,特别是民法和法理学。其实,很多看似简单的案件中涉及到了很多不同部门的法律。比如,离婚案件分割一套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按揭商品房,案件除了涉及婚姻法以外还涉及合同法、物权法、民法通则和房地产、金融等以系列的法律法规,作为律师要能把自己的知识综合应用到具体的案件中来,加以分析,理顺法律关系,然后做出准确的判断,得出正确的结论和观点。这过程中就需要深厚的法律素养和功底。因此,法理学我觉得很重要。
  用学到的理论知识来不断地处理案件,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收获。法律部门的穿插,对表象和实际的分析,我相信比在法学院听教授讲课要有趣得多,收获也更多。法学教授一般只对某一法学领域有比较深入的研究,难以成为跨领域的多面手。所以法学院的教授难以做好普通的律师,而只能做某一类型案件的代理人。但律师工作不一样,在执业之初起码能遇到很多不同性质的案件,有机会把学到的理论融会贯通,综合认识和处理,这样对自身的理论和实践能力有很有效的提升。前提是你必须要有心。所以,对于新人来说,我认为应该有三年左右的实践来做最基础的诉讼业务,然后选择相应的专业领域发展,这样会事半功倍。没有诉讼经验一般是难以做好非诉业务的,也就是说诉讼业务最能培养人。不常打官司,你怎么知道合同的软肋和经常出问题的条款在哪?又怎能帮顾问单位制作出一份好的合同?
  06年帮一家外资公司的分支机构代理诉讼,公司从上海派来一个律师。年龄与我相仿,99年就执业了,一直挂在律师所,自己在外企做法务经理。我与他商量案情,发现他的诉讼技巧和经验很匮乏,完全由我做主。后来回上海后,那边的涉诉案件还打电话来问我。
  这几年对所里律师的学习我一直在想办法。从每笔律师收费中提取少量经费,成立律师培训基金。每年准备5万元用于律师的培训和学习,购买学习资料,书籍。因为很多律师所的律师各自为政,都买重复的书和资料。我在所里专门找个书柜放业务学习资料,特别是很实用的资料,如最高院关于司法解释的适用和理解等,在人民法院报找一些理论实践交流的案例、文章在学习时间中共同学习,每月至少一次的专题学习,每年送几个律师去北京等外地的学习班学习,经费全部从培训基金中支出。这对新律师来说是很重要的。去年带一个新律师办理一起股东知情权纠纷的案件,在案件的强制执行过程中,大家包括法官都一筹莫展,很难操作。后来我们在人民法院报找到一个案例分析的文章,外省一个法官写的。我们建议法院按照这个案例处理,得到了法官的采纳。
  大学只学了四年,研究生也只有三年,这7年时间每个人都不是全心身地投入,对专业课的学习也只有很短的时间,而且没有任何实践的支持。如果你执业后坚持学三到四年,在实践的指导下,谁敢说你的水平会低于一个硕士呢?
  有个大学正高职称的教授,是一个博士,想在律师所做兼职律师,找我面谈,我受宠若惊。但他一股脑地说他在什么什么法院有多么多么厚实的关系,有多少学生在。。。,人脉广泛,约谁出来吃饭都没有问题。我说,我本来是希望你来所里能为大家带来理论支持。后来没成,我一点也不遗憾。
10、关于做事与做人
  做律师与做其他职业有很多不同。做法官只要能把案件审好就可以了,不必担心没有事情做,也不必担心工资会少,不用顾虑别人对你的看法;做老师更是,上课不迟到就不会有大碍。做法务也只是简单的工作而已,运用法律知识去处理案件。做律师自己要找活干,而且还要干好,更为关键的是干完一单还要找下一单,做完一件案件力求当事人、法官和所有与案件有关的人都能高兴和满意。因此需要处理很多关系,跟很多人打交道,做很多别人可以不做的事情,其中的辛劳只有业内的人才知道。律师要做的事情太多了,因此律师除了必备坚实的法律功底以外,我认为还要具备以下几种能力:
  (1)沟通能力。与不同的人沟通,这是律师职业首要的条件。需要谦虚,能多听少说,把握别人的心态,理解别人,要善于换位思考。案件对律师来说有大小之分,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只要是案件,对他来说绝对是大事,中国人由于传统思想的影响,都是逼不得已才打官司的。平时多实践,尝试与不同的人沟通,逐步提高自己的沟通能力;
  (2)表达能力。有人误解,认为律师要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其实是需要一针见血、言简意赅。但必须表达清楚,语气合适,能吸引别人注意力,有说服力。刚出来的时候,湖南口音很重,而且表达力不强,有段时间早上起来读唐诗宋词,力求表达清楚;
  (3)写作能力。写诉状和代理意见的时候需要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不求花哨,注意语气,力求客观、真实、有理有据。平时注意练习。我至今为止,几乎每个案件开完庭以后都写代理词和辩护词,多花时间,仔细推敲用词,久而久之,自然会有提升。但实践中有很多律师很少写代理意见,认为案件简单,或许是认为自己已经在法庭上讲清楚了。但写代理词可以体现你的执业风格,直接向法官显示你的水平和能力,能增添对你的认可度,赢得尊重,也体现你对当事人的敬业和尊重;
  (4)反应能力。反应能力直接来自开庭的锻炼,特别是刑事案件。公诉人一般都很有经验,而且长期办理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辩护经验,对抗性很强,从而经过开庭提升你的反应能力。
  有很多新律师可能感觉到,自己在开庭前做了很多的准备,但开庭的程序和有限的时间还有节奏使自己措手不及,很多原来准备的内容没有表达出来,开完庭后后悔不已。其实这是正常的。只有经过实战的演练,你才会有所提高,并在辩论的同时修正你庭前准备的内容,使庭审达到最好的效果。当然,事前对案件和相关法规的熟悉是必需的前提。我在2005年开一起公司联营纠纷案件的庭时,发现了其中奥妙。事前我花了很多时间来准备,法官说是和示范庭,会有很多法官来旁听,还是中院一审。开庭前一晚我看案卷到凌晨4点,稍息了2小时后,我洗了冷水澡,就去法庭了。为了提神,吃了块巧克力。对方的律师也很强大。到了辩论阶段时,我发现如果按照原来写好的代理词宣读的话会很僵硬,而且有些已经不符合庭审调查的内容。逼上梁山,我脱稿辩论,竟然能洋洋洒洒、旁征博引、抑扬顿挫,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开完庭后,我自己都有点不相信。那个案件我完全胜诉了。此后,我开庭就能够脱稿辩论了。而此前一直都不敢。现在想想,其实应该是厚积薄发、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样的变化对原来做技术工作的我来说简直难以置信。勤能补拙,古人的话充满了哲理。
  (5)理解、分析判断能力。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去分析案件是律师工作的重点。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案件千变万化,绝对不会完全雷同。这或许也是律师工作的一个吸引力所在。每天都遇到新的事务,新的人。新的案情。与原来的技术工作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你不需要把条文背下来,也无需告诉法官本案件适用哪一条,别人比你还专业呢。你要把法律的原则、适用对象、立法本意理解出来,用于不同的案件的案情中去,分析里面的法律关系,这就是办案的过程。需要扎实的法学功底和实践经验的积累,要不断吸收别人的经验教训,提炼自己的东西。就是别人常说的“悟性”。我觉得,除了有些人确实有天赋以外,实践是最好的老师。
  随便说说,民事案件要比经济案件锻炼人。经济案件一般有合同为基础,有章可循。而民事案件除了案件经过以外,没有任何可分析的依据。这就需要你有较强的分析能力。楼上装修时洗楼板,漏水毁损了楼下住户的电脑。楼下住户起诉楼上业主,楼上业主说是楼板不好,把物业公司追加进去,物业说不关我的事情,应该追加开发商。。。,这里面涵盖了一系列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关系,需要综合运用能力。所以,法官也认为民事案件是最难判的,力求调解。因此,我个人觉得,法学学子无论是本科还是小硕,有机会先做律师是比较好的选择,不行的话再去做法务,律师锻炼的机会比法务多一些。做了律师以后经过几年的锻炼,你会有丰富的社会经验、诉讼经验,还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包括认识事务、分析事务等等的能力,再去别的公司做法务,是完全可以信任的。我认识的一个女孩在做了三年律师以后很快就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主管法务,两个月后做了副总。法律知识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民事、商事、刑事都是相互交织的,这是综合能力的体现。一毕业就做法务学到的知识很单一,当然也不会有做律师如此多的诉讼机会。
  (6)协调能力。好的协调能力对办案很有帮助,特别是在案件的调解过程中。还有在案件的前期过程中,如果你协调得当,可能会在尽早的时间内帮助客户和解,节省时间和诉讼成本,取得信任。这是个抽象的概念,我认为与实践经验的积累密不可分。
  (7)广泛的知识面。律师的知识应该不限于法律知识,各方面的知识都要拥有。医疗、交通、财务、人力资源、金融等等方面的知识都有可能帮你承接、办理案件。同时,办理各类案件又拓宽了你的知识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是辨证的。
  总之,难以言尽,律师职业是个综合能力的结合。新人进入这行时务必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不要认为自己的专业知识学得很好就一定可以胜出。同样的话语从不同的人嘴里说出,客户听后的反应是不同的。还有,两个不同的律师站在同一个当事人的面前,不用说话,给当事人的印象也是不同的。底气、自信、亲和力、仪表等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效果。这样的效果在其他任何行业里都不需要。这就是律师行业的特殊性。
外界一般对律师都不以“新律师”、“老律师”加以称谓,我喜欢称谓“新律师”和“老律师。”外界包括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都习惯性区别地称“大律师”“小律师”。何为大?何为小?一般的判断标准是赚钱的多少,富有的程度。一年能赚100万以上的很多人就认为是大律师。各种评比,首先考虑的指标是业务收入。“富在深山有远亲”,同样适用在我们这个行业。我只认为律师只有新老之别,无大小之分。1000万标的的普通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与标的为1万元的合伙纠纷,后者需要花费律师更多精力和专业知识,但业务收入上前者是天,后者是地。这是国内的实际情况。我认为,对办案过程来说,任何案件标的的大小只是一个数字而已。最需要法律服务的人是难以承受律师费的负担的。有钱的人可以花钱去选择专业的律师,大多数都是为了经济利益,律师用自己的心血为富有的当事人避免更多的经济损失或者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自己也可以得到丰厚的回报,双赢的效果;穷人请律师往往是为了自身的养命钱、自由甚至是生命,案件的不利结果对自己的影响是摧毁性的,但往往请不起律师,请了律师所付的费用也是非常微薄。这就是目前的市场情况。你能说帮富人赚钱的就一定是大律师,而帮穷人救命的就一定是小律师吗?我的一个朋友在援助一个一审已经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当事人家属连矿泉水都没有买一瓶,他竟然拿出证据使高院因案件存疑而改判无期,挽救了他的生命。依照法律援助的规定,他得到了400元的办案补助,因为他去外地取证、会见,花费了220。救了一条命,收入180,谁敢说他是小律师?富人的损失要避免,穷人的命也要救,律师的饭也要吃,这是一个矛盾。如何处理、协调这个现实的矛盾?我想,除了我们自己,没有任何人可以帮我们。
  新律师和老律师也是相对而言,与年龄无关,与执业态度、年限、生活阅历,经验的积累、教训的总结等有一定关系。有一定的当事人希望找老一点的律师,认为年龄大一点的律师经验会丰富些,把请中医看病的理论用于对律师的选择中来。但中医千古难变,但法律是日新月异,需要不断地学习。一般律师一年办20个案件是比较适中了,如果你加班加点能用心办完40个案件,你就相当于成长了两年,工龄可以视为两年,尽管没有工龄工资。生活阅历同样来自于生活、工作的积累。多办案件、多花时间、多接触社会,你会积累更多的社会阅历。我从学校毕业后一直做技术工作,从小又生活在农村,几乎与世隔绝,不知道城市的生活是怎样的?出来执业的时候,见生人说话都红脸。去别的单位小心翼翼,不能理直气壮,以陌生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一切。
  在无锡考过律考以后,我依然没有辞职的打算,也没有执业的念头。因为我所在的城区考点只有我一个人考过,城区司法局的领导找我谈话,问你是否愿意出来做律师?我说我哪里会做。他说只要你肯学习就可以,我介绍一个老师带你。就凭他写的一张纸条,我进入了一家只有三个人的律师所实习,带我的律师是近50岁的朱律师,他说你不用辞职了,我们帮你办实习证,偶尔来一下就可以了。在随后一起案件中,需要请法官去调查,朱律师说你去好了,请法官一起去的时候要当事人买几包烟。我问买几包?什么牌子的?他说你看着办。后来我决定买了四包江苏流行抽的紫“南京”。一起去的是一名年轻的法官和更年轻的书记员。一路无话,我不知道如何给他烟?他会收吗?会不会说我是行贿反而不帮助调查?。。。在一个僻静的地方,我鼓足勇气,说法官你们抽烟吗?递上烟。他们一把抓过来,每人抓走两包,说谢谢啊。就这样完成了我的任务,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有说有笑了。开庭前,朱律师说我有事不能去了,你自己去吧。我自己在开庭的时候紧张得连诉状都念不清,好在被告缺席,很多程序都省了,这就是我的处女庭。案件胜诉后,当事人说我们去洗澡吧。那里的冬天大家都喜欢泡浴室。我在想,这算不算违规啊?万一里面有色情表演呢?在无锡工作几年来,我从来没有去过外面的浴室洗澡。后来还是拒绝了,回去单位的浴室洗。现在想想当初的单纯,也是一种快乐。或许,一张白纸好画画。
  正式执业以后,我依旧不解世俗,屡屡受骗。一次在饭桌上认识一个“年轻有为”的镇长,对他佩服无比,后来才知道他是附近镇里的勤杂人员,认识、接近一个公安局的警官以为找到朋友,在最困难的时候被他“借”走1000元至今没有还;在妇联帮忙的时候,一个宾馆的下岗妇女持下岗证要求帮助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我同情得只收取的400元。开庭的时候她说去旅游了,申请执行的时候她说你帮办吧,她在国外呢。只有经过这些经历,才会积累生活的阅历,用敏锐的眼光和独特的视觉去看待周围的一切和这个社会。经过几年的打磨,我可以在交谈几分钟后判断对方陈述的可靠性,案情的真假,我可以经过简单的询问判断对方对律师费的承受能力,然后提出我的收费数额。看菜吃饭,“劫富济贫”,我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来平衡社会的不公平。也只有律师,才可以做到。
  我所说的新律师,只是还没有入行、对这个行业还没有自己认识的新人,只要你进入了这个行业,有了自己对这个行业的理解,摆脱外界对这个行业的种种猜想和认识,有了自己的追求,你就不再是新律师。业务的开展并不可怕,关键在于你的信念、信心和态度。
做事情有的时候是直接与你做人的风格相结合的。我们这个行业几乎完全靠自律,也就是自己约束自己。在外行看来,律师一是有钱,而是有地位。但从业内的很多律师来看,律师之路很艰辛,艰辛得令人窒息。而真的赚了很多钱的律师是很少发表言论的。我认为,君子爱财,应该取之有道。广大新人,尤其应该认识和对待这个问题。
  去年办理的一起离婚案,很简单,原本不是我出庭的。女助手说没有把握,我随她一起。我们代理女方,一个很普通、老实得不起眼的妇女,一直在市场卖米。原来是进城打工的打工妹,后来与电力建设公司的一名架线工认识,就结婚了。男方结婚后做了项目经理,赚了点钱,有了外遇,要与女方离婚。女方也同意,但要根据法律规定把财产合理分割。在离婚前,她自己通过买米的客户得知丈夫在一个住宅小区卖了一套大的商品房,所以在离婚的时候要求分割。这本来是合理的要求,但男方坚持只能少量补偿一点,态度很野蛮也很无理,仗势欺人。经过法庭的较量,我发现问题比我想象的要复杂。法庭上简单的询问使我感觉到男方还有很多财产,已经加以隐藏。当事人女方什么都不知道,只有在法庭上不住地流眼泪。开完庭后,我想法查得男方在黄金地段还购买了两个商用铺面。按规定,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分给女方一个,她一辈子不用卖米了。开完庭后,男方的律师给我电话,说要找我协商。我说可以啊,你来我这里吧。他的律师也与我认识,一样年轻的小伙。在楼下他的车里,他说他的当事人希望我帮他一下,拿出3万现金。我看了一眼,没有任何反应。他说如果不够的话你提。我说我不能这样做,我也不会这样做。他走的时候说想什么时候打电话给他都是可以的。我没有找他,继续帮女方追索铺面。不是我伟大,那钱是不能要的。现在,作为我来说,犯不着为三万块毁自己的名誉。即便在以前,我也不会。1块五的快餐我可以吃几个月,还有什么挺不过去?况且,对方敢拿出三万现金,就不敢录像录音?江湖险恶,现在科技发达,小心别人下套。
  这个案件,我的助手只收了女方2000元律师费。春节前夕,案件判决,在我的预料之中,但判决之前的程序有点突然的变化,法院有人按耐不住,案件犹如电波曲线的突然震动,我告诉她,任何人找你,你都不要说话也不要签字,要他们找我。我知道,三万块在我这里没有角落,但可能会有其他东家。开庭笔录我已经仔细阅读并认可,我自信这个案件的结果。准备回家过春节的时候,女方一个人扛了两袋30斤的大米,给我和助手每人一袋,她用这种方式表达她的感激。当你的努力换来别人感激的时候,你会感到欣慰、放松和愉悦,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收获一点胜利的快感。新的历程又将开始,另外的财产还在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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