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车金融,浦发银行保险产品,渤海保险公司大玩套路贷

必看!“套路贷”比高利贷更可怕必看!“套路贷”比高利贷更可怕危乎高哉百家号近期,又出现了一个新词“套路贷”,具体是什么?状状今天就跟大家聊一聊比高利贷更毒害的“套路贷”。平时在小区周围,马路边,或者是网上,经常能见到“信用贷款”“无抵押贷款”等各种放贷的小广告,通常银行借贷流程久又很难符合借贷条件,所以在放贷公司贷款多付一点利息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如果你借了几万元的小额款项,两个月后,你需要还的款项已达到几十万元,你该怎么办?所谓“套路贷”的金融骗局,是处心积虑地以非法占有借贷人的财产、房产为目的,用合法的形式掩盖其诈骗性质,利用借贷人社会经验不足的弱点,将原来不过几万元的借款,通过“平账”等手段将还款额提升到几百万元,进而逼着当事人抵押房产,不少人已经倾家荡产。由于房屋价值高,“套路贷”成为不少小贷公司和投资公司的“灰色业务”;一般是打着理财、投资、合伙做生意及以房养老等名义,让客户抵押房产,贷出钱款后再交由小贷公司打理。将房子抵押出去之后越陷越深,最终房子被切给债权人,业内俗称“切窝儿”,也就是最终套取房产。一般是通过各种广告等主动找上门的,还有一种就是主动出击,这行现在竞争也激烈,但凡哪里有拆迁,哪就有套路贷。只需三步,让你深陷套路第一步是先诱使借款人借贷,随后以行规为由,让你写下欠条。第二步是“伪造”银行流水,让借款人前往银行转账取款并拿走现金,留下银行流水作为证据;第三步就是“平账”,也是在这一步,原本的账务可能膨胀几十倍,由另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偿还第一家公司的钱,借款人再签下更高额的欠款合同。下面通过案例来说明一下:案例一上海的一位许女士,于2013年向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款4万元,而经过小贷公司的一系列运作,在短短半年内欠款就飙涨至150万元。许女士于2016年心脏病突发去世,但小贷公司还是没放过许女士的父母,竟恶人先告状,通过法院查封了他们家的房子。看完简直让人心底发寒。这种穷凶极恶的“套路贷”,到底是怎么运作的?而且法院居然判“小贷公司”胜诉?“套路贷”陷阱套路数不胜数,许女士的遭遇在不少城市都存在;很多受害人当初只是借几万元的“小贷”,却深陷“套路”,被骗得家破人亡。案例二上海人史先生向上海涌昇金融公司(以下简称涌昇金融)借贷10万元偿还债务,涌昇金融逼迫史先生签下阴阳合同及多张借条,最终合同金额飙升至110万。得知史先生名下有房产,涌昇金融又一次向石先生借款并签下阴阳合同,并出馊主意——邀请第三方公司为其偿还债务--平账,史先生再次签下阴阳合同,所谓“平账”,其实就是由另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代史先生偿还欠宋某、王某的钱,再和史先生签下更高额的欠款合同。最终史先生损失384.7万元以及一套70平方米的房产。但是,史先生只有自己的说辞,该小额借贷公司却拿出了“完美”证据:合同上的史先生亲笔签名、房产作为“信用背书”被网签转卖、银行账目上多笔汇款的流水证明。为了“平账”,借贷公司会故意让你违约,比如还款时借故到外地,让借款人无法联系到;或是违约的条款设置的非常苛刻,比如“逾期还款”的时限是按小时甚至分钟计算,债务就翻着倍地往上涨,总而言之,就是要把借款者逼上“还不出”“还不清”的绝路。为何要平账作债权转让,如果当时还不了或者找不到债权人的时候能投提存。先说提存,这个专业的法律词汇;《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5)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一时难以履行债务。状状认为,不懂是一方面,更何况实践中提存操作也复杂,套路贷的借款人觉得反正是我联系不到你,那不是我的责任等以后联系到再还吧,就这样债越滚越大,另一方面,套路贷的借款人本身现金流很差,时间一拖必然还不出,那这时候套路贷就假惺惺的说,你既然还不出,我可以找人帮你还然后就是那个平账的套路,流水套路一样,几次平账下来,几万的债务就成几百万了。那么,为何那些人肯签,难道不知道有风险吗?在这个阶段,债务人都知道自己中招了,如果不还,那好,今天就一群流氓到你家来,泼油漆,坏锁,赖着不走,无恶不作,还有把你领到地下室或者车里,保证可以让你生不如死,同时又验伤验不出来,这个时候你是不是深感绝望了?在跟被害人签署的真实借款合同中,嫌疑人会将还款期限拉长至1年左右,但会约定每月归还的本金利息,看起来十分合理。而那份虚假的高额借款合同中,还款期限往往只有1个月。放款之后,嫌疑人不会给被害人联系方式,甚至在还款时借故到外地,让被害人无法联系嫌疑人还款,一旦过了时限,再出面称被害人“违约”,要求其按虚高合同尽快还款。只要被害人无法还款,嫌疑人就会将被害人的债务“转让”给另一家同样的“小额贷款公司”,签订一份更高额的“还款合同”。层层转让之后,被害人往往在合同上签下嫌疑人借款的10倍。这些团伙不光“相互转让”,甚至还会针对同一个被害人“入股”:“比如被害人初始借贷金额10万元,三个团伙各出一部分,经过整个诈骗、敲诈勒索流程后,真正获得的利润再按最早各自出资来分配。”那么这种新型“套路贷”如何避免呢?1.“借款人空白的借条不要随便签,也不要填写不符合实际金额的协议;2.借贷之前要检查金融公司借贷业务是否正规;3.由于这种“套路贷”瞄准了房产,因而房产等重要抵押物品不可轻易做全权委托;4.借钱要谨慎,可以找亲戚朋友和正规银行、金融机构解决,千万别相信街头的小广告;5.会理财,养成良好的个人财务管理习惯,房贷、车贷、信用卡消费贷等不要有逾期;6.不要乱签借款合同;7.当发现自己掉进了小额贷款公司设计的圈套时,要及时报警,并向媒体等机构寻求帮助。一些大城市的作案人员都是有组织的,团伙分工明确,还有专职的律师。一边是有预谋有组织的犯罪,另一边是对风险并没有足够准备的社会普通阶层,单个家庭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最后倾家荡产。与普通高利贷不同,“套路贷”完全是有组织,有预谋,有暴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用暴力和欺骗把书面的东西做得“合法”。而这类小额贷公司根本没打算过让借款人正常还钱,套路贷本质和裸条非常一致,借钱不过是一个入口而已,放款人根本不想要你正常根究借款合同还款,那点利息他们看不上,借条流水之类的无非就是得到一个到你家闹,泼油漆,非法拘禁你的合理理由,保证警察因为经济纠纷很难介入,最后的目的是吃房子,用暴力和欺骗把书面的东西做的合法而已,这是十分可怕的一种现象。看到这里,你应该知道什么是“套路贷”了吧?在目前法院对民间借贷的案子如何审查,其实就审查两个东西,一是借条签名是否为本人所签,二是银行流水单。只要符合这两点,那基本是就认定这借贷关系是成立的。套路贷是个整体,但打官司的时候是一部分先去诉讼,法官机械适用法条真没办法,这类案子如果有陪审团制,那好办五分钟就判断出是高利贷还是诈骗和敲诈,普通人的良知比浩如烟海的法律书籍更能坚守正义的底线。“法律也有缺陷,没有集体诉讼制度。零散个体案件如果不合并,很难看出违法,(因为)实体证据链是完整的。纯粹黑社会性质的暴力讨债并不可怕,犯罪毕竟见不得光,现在‘套路贷’是能通过诉讼变成合法债务,那就太可怕了。”所以新的法律出来之前,除了机械适用法条,还能如何?作恶者在套路贷,法条不过是中性的刀子,另外目前看解决套路贷这类案子都是公安以敲诈和诈骗刑事立案处理,因为民事审判看白纸黑字,刑事案件可以讲主观故意,综合判断,套路贷是典型每个部分看上去都合法,但合在一起就是犯罪的案子,取其中一部分起诉本身就是套路贷一部分,民事案件不告不理,法官不能像警察一样,全面看整条套路。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危乎高哉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全国各地的奇闻轶事,在奇趣的制造!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警惕“套路贷”“贷”你倾家荡产_网易新闻
警惕“套路贷”“贷”你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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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警惕“套路贷”“贷”你倾家荡产)
&&&&湖北日报讯&应急周转借贷10万元、20万元的“小额贷款”,不料却陷入层层圈套:数月内,借款合同数额飙升至百万元,最终付出300余万元以及家中房产的巨额代价。&&&&记者调查发现,针对上海本地市民房产的“套路贷”陷阱近期频发。部分不法公司以小额借贷之名,通过层层布局债务陷阱,以暴力催收等手段实施诈骗和勒索。2016年9月以来,上海已集中整治30余个以借贷为生的非法牟利团伙,逮捕170余人,涉案总值近10亿元。&&&&10万元“小贷”滚成300万元“巨债”&&&&由于2013年父亲在一家借贷公司背负了25万元的债务,程琳一家陷入“套路贷”陷阱,最终滚成300余万元“巨债”。在抵押了家中唯一的上海市区房产之后,如今,全家只能住在出租屋里。&&&&“父亲上排牙齿掉了好几颗,问怎么回事,他支支吾吾不肯说。律师告诉我,他可能遭受了一定的暴力行为。目前他精神状态很糟,检查说是中度抑郁症和重度焦虑症。”程琳说,在三四年层层布局形成圈套之后,今年3月,放贷人将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对抵押的房产拍卖以归还180万元的贷款。&&&&程琳怎么也没想到,父亲最初欠下的25万元贷款会滚成300余万元的巨额欠债。她告诉记者,父亲最初借贷25万元,却签下了40万元借条,中间的15万算做“砍头息”。两年里又陆陆续续借新还旧,借了所谓的“空放”高利贷,签了几十张只有签名而借款额却空白的借条。“加上各种利息,这些年已经还了近300万元,现在最后的房产还在法院等最终判决。”&&&&以“迅速放款”为诱饵吸引借款人,哄骗其在空白借条及协议上签字,写下高于借款额几倍的数额。之后,以语言威胁、非法拘禁等手段,对借款人及其家属强行收账,进而将债务“滚雪球”,通过层层“平账”和“再借款”,放贷人最终获取的钱款往往是借款人最先借款额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上海海上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寅翼将这类欺诈案件称为“套路贷”。&&&&上海警方今年3月抓获了一个以借贷为名非法牟利的犯罪团伙,受害人时先生的经历与程琳家如出一辙。2015年,他向上海涌昇金融公司借债10万元,但却需要填写20万元的借条。对方解释:“这是行规,如果不违约你只需要还10万元就可以。”之后,该公司人员以种种状况使时先生“违约”,还用语言威胁和殴打等方式,逼迫时先生多次写下借条,并用他的银行卡反复做银行流水留下“证明”。在这样不断的“套路贷”中,时先生越陷越深,至2016年10月,他欠款已达384.7万元,并损失了一套70平方米的房产。&&&&伪装成民间借贷纠纷,欺诈手法甚至形成手册&&&&记者调查发现,“套路贷”的手法非常细致,甚至形成一套完备的放贷指南手册。据律师介绍,放贷人员完全按照司法程序来完善证据链,从一开始就在借贷环节中刻意保留了银行流水、签字借条、公证文书等有利证据,伪装成民间借贷纠纷。使得受害者在民事诉讼上很难打赢官司。&&&&在长达两三年的“套路”中,借贷公司会不断刻意制造逾期陷阱。“根本不想让你还钱,一步一步套住你。”上海经侦总队一支队副支队长张瀛告诉记者,当还款日期临近,借贷公司不主动提醒逾期,甚至以电话故障、系统维护为名导致借款人无法还款。然后,这些公司就可以以违约为名收取高额滞纳金、手续费。“套路”的终结一般是骗取了房产之后,催收人就不断以暴力手段收钱、收房。二十来岁的程琳说:“家门口泼油漆、撬你家里的门、一路尾随你。无法社交也没有生活,只能躲躲藏藏。我几乎已经麻木。”&&&&警方透露,在时先生的案件里,受害人也经历了“关小黑屋、语言恐吓、威胁殴打”等普通人难以承受的暴力手段。  以法律武器打响财产保卫战&&&&上海静安公安分局副局长虞星波说,近年来,“套路贷”案发率呈上升趋势,多见于生意周转、买房首付、家庭装修等需要短期借贷人群。“尽管现在银行、网贷等正规渠道布点充分,但是许多百姓贪图路边小贷快速、简单,很容易陷入不法分子的套路中。”王寅翼说,不法小贷公司与涉黑背景的催收团队互相勾结,受害人面对精心布局的银行流水、房产委托书等“完备证据”及暴力手段时,往往都经历了长达几年的报案、诉讼等维权之路。&&&&上海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目前无法介入民间借贷交易过程,仅能对讨债行为中的暴力、诈骗问题追究刑事责任。“套路贷”打着合法旗号,以“经济纠纷”为幌子,令受害人官司十打九输。
&&&&专家建议受害人,若在民事诉讼渠道难以讨回公道,也可以走刑事诉讼渠道。保留有力证据,以法律为武器进行人身、财产“保卫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提醒借款人,签署不符合实际金额的协议、房产等重要抵押品全权委托等容易产生纠纷,需引起警惕。监管部门可建立机构负面清单及非法放贷人“黑名单”并及时公开。建议地方公安机关与检察、法院、工商、金融办等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构建防范体系。(据新华社上海17日电)(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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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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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日,程琳一家人来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始了自家的房屋&保卫战&。
& & 二十多岁就背上巨额债务,如今一家人无家可归,程琳至今仍难以想象,造成这一切的竟是那个几十年来老实本分的父亲。
& & 程琳的父亲在2013年向街边小贷公司借贷仅25万元,到2016年,陈家连本带利需要偿还不下300万的债务。为了偿还债务,家中唯一一套房产只能拿去拍卖抵押。
& & 南方周末记者调查后发现,以&高利贷&为借贷形式,实则为了侵吞借款人房产的民间贷款行为已存在数年。伴随一线城市房价高企,不少违法分子将目标放在了房产&&这一家庭中最重要资产之上。
& & 印子钱、驴打滚、高利贷,这些字眼都不足以形容这一类的民间借贷行为。一边是有预谋有组织的犯罪,另一边是几乎没有还手能力的社会底层。
& & 翻了7倍的借款
& & &噩梦&始于一通电话。
& & &2014年11月中旬左右,我接到一通来自某小贷公司的电话,对方说我爸欠下公司几万元贷款,想要见面谈一谈还款问题。&程琳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
& & 对方声称,程琳的父亲不仅欠下该公司几万元借款,还欠了其它数家小贷公司的钱,并提醒程琳,依据他们的经验,程父很有可能已经背上了巨额债务。
& & 在对方的&好心&建议下,程琳前往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发现自家唯一一套位于上海市内的房产已被抵押。
& & 程琳被&吓醒&了。
& & &他们告诉我,我爸很有可能掉进了一个高利贷圈套。&随后家人向程父多番逼问后得知,程父不仅在外欠下120万元的巨款,还将房产做了债权抵押和债权公证。
& & 事起2013年4月,程父以家中装修为由,向上海市闸北区阳曲路上的某小贷公司借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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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套路贷有何套路?为何受害者维权困难重重?
网络信贷兴起以来,由于缺乏监管,乱象迭起,校园贷、美容贷、套路贷等害人不浅。上海的寿先生找到一家无抵押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本来只想借5万,却被骗写了11万的翻倍条,钱取出来后,6万作为“保证金”被贷款公司直接拿走。寿先生无力偿还债务,又被骗去另一家借贷公司,以同样的方式借款56万,最后到手的只有8万。这样数次平账,一年以后,他总共“欠”了572万。
“借5万滚成572万”之类的新闻被爆出不少,但套路贷还是肆虐不止。“套路贷”以“借款”为名,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它究竟有何套路?为何受害者维权困难重重?
哪些人容易被盯上?
套路贷之所以有市场,就是因为它打着“低利息”、“无抵押”的招牌,哄骗急需用钱且信用度不高的人借款。具体来说,什么人最容易被套路贷套住呢?
信贷记录不良的人。比如,有些人透支了信用卡却无力偿还,便想通过网贷的渠道借款补缺。
有一定资产的人。套路贷的目的是以“借款”的名目顺杆儿爬,最终侵吞被害人其他的财物。在一开始物色对象的时候,套路贷平台就会选择那些有一定财产基础,或者虽然自己没有还款能力其家人却有资产的借款人。
社会经验少、辨别能力弱或抱侥幸心理的人。套路贷虽然套路满满,但它用的伎俩还是比较容易识别的。从前后不一的合同到以各种名目随意扣除的借款,陷阱越挖越深,套路也是越来越明显。无需任何抵押就能借得到钱,而且数额并不低,这样天上掉馅饼还砸自己头上的概率也未免太高。
所以,急需资金周转的小老板、超前消费的大学生或者是输急眼的赌徒,是套路贷首选的对象。
套路细节如出一辙
套路贷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但它的目的并不是通过借款收取利息,而是假借贷款之名榨干借款人,实际上是金融诈骗行为。
套路贷玩的套路都大同小异,而且,贷款的程序一样都不少。
想通过套路贷圈钱,就要成立一个小额贷款公司,这个公司看似像一般的借贷平台一样,实则是不法分子的藏窝点。
那套路贷都是如何寻找猎物的呢?
或许你和你身边的朋友并没有经历过套路贷,但你一定看到过“低利息、无抵押、无论资质、快速放贷”这样的小广告,这些广告有些通过网站推送;或者接到过这种骚扰电话。如果你觉得套路贷不过如此,这种低级的路数根本骗不到自己,那也得警惕隐藏在身边的危险,因为有一种“职业”,叫做套路贷中介。
前段时间爆出的“女大学生为‘男友’背债500万”的新闻,始作俑者就是套路贷中介。有些人有资产,没有贷款需求,但套路贷也能从他们身上下手。这些想办法下手的人,多数就是那些中介。套路贷中介不只提供“借贷”渠道,还可能参与诈骗,先想办法骗取被害人的信任,然后拉他下水。
有了借款方和贷款方,套路贷的套路就正式开场了。套路的重点是:签订阴阳合同和伪造银行流水。
事实上,借款人拿到手的钱会比合同上的少很多,借贷公司还会以风险担保金、考察金、违约金、利息、手续费等各种名目再扣除一部分。然而,银行流水痕迹只会有借贷公司向借款人的转账记录,至于借款人取现后被收走的钱是没办法证明的。
而且,本来说好的“无抵押”并不作数。此前就有报道,某借款人向一家声称无抵押的汽车贷款公司借款,合同签订之后,借贷公司却借口安装GPS强行控制了借款人的车子。
合同签的越来越多,借贷公司故意隐瞒还款细则,告知借款人违约,诱导借款人从其他平台借款平账。这样,借款人的债越滚越高,直到无力偿还。
最后,借贷平台又以暴力或者虚假诉讼的方式逼迫借款人还债。
投资者为何难以维权?
套路贷能如此猖獗,就是钻了网贷兴起之际法规不严的空子,然而,随着网贷平台全面整治的展开,各地也开始了套路贷的专项治理。
今年,11位当地人大代表联名向上海市“两会”提交了《关于严厉打击“套路贷”必须加快相关立法的议案》。
3月28日,浙江省也出台了《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套路贷”犯罪坚持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坚持依法从重惩处,坚持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坚决有效遏制“套路贷”犯罪活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统一。对“套路贷”刑事案件的定性,要结合案件的本质特征从整体把握,套路贷犯罪的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部分犯罪主体带有黑恶团伙性质。
上海市人大代表柏万青表示,套路贷诈骗集团有形式上完全合法的借款协议、银行流水等资料,“证据”充分,在公安机关未开展刑事调查情况下,法官难以主动查出案件背后的蹊跷。而当套路贷被害人求助于公安机关时,又因“合法借条”的存在,公安机关容易将借贷关系认定为民事纠纷,被害人往往也难以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中的“套路”,造成刑事案件难以立案。
柏万青认为,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是惩处套路贷的相关法规不完善,公检法在处置套路贷案件中往往出现无法可依的情况,致使受害者难以维护自身利益,让实施犯罪的团伙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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